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传奇公子的传说-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见眼前女孩的笑容,不明所以的丁小日自是沉醉进去。每次在神小仙的面前,丁小日都会沉醉,这是个温柔乡啊。
“小仙,去做点菜吧。想必刚才你们也没有吃好。小日啊,你可有口福了,仙儿做菜可是堪比黄蓉啊。”
认识三天,还没有吃过神小仙的菜,丁小日只是傻乎乎的期待了。
号称算尽天下事的神小仙又怎会不知道自己的无良老爸有事对小日说。
“小日啊,知道我是谁吗。”
废话,你不是神小仙的老爸吗?可以这么想,当然不能这么说了,“小侄愚钝,不知叔叔何意?”
“呵呵。你有听过温柔一刀吗?”
“难道您就是温柔一刀。”丁小日的惊诧并非空穴来风。传说中,20年前,温柔一刀只身东渡,在岛国上演万人斩,从岛之南一直屠戮至岛之北,刀锋所向,血流成海。眼前这个老帅哥怎么看也不像个冷酷的杀手啊。虽然岛国的人全都该被虐杀,但是,距离自己这么近,还是让人有点惊讶。
“呵呵。看来小日你知道的也不少啊。不过我只是一刀,温柔,。。。。。她是另外一个人。”老帅哥的眼中充满了回忆,将当年的那段热血在烈酒中娓娓道来。
神家本就是接近神的家族,而家族传承的预知能力更是让神家的人务必相信这一点。神棍,这是敌人的蔑称。神家人一直认为自己就是中华大地的守卫者。数千年以来,神家人隐藏于各界,努力而又默默的扮演着各种类似先知的角色。他们的确挽救了很多的人。
直到二战,直到南京。当时,定居于昆仑的神家人在噩梦中惊醒。随即便火速奔向噩梦的城市。可是,在那个年代里,他们无能为力,错过了拯救的最佳时机,眼睁睁看着数十万的平民同胞的冤魂在烈日下消散。
当时的家主,神小仙的外曾祖父—神大明,便在数十万的冤魂的见证下,亲口立下誓言:终神家一脉,必将送倍数于此次遇难者之仇敌魂魄至黄泉之渊;凡神家之后,订婚之日必着黑服,成婚之日须将黑服以敌之血染为赤红;神家之胥,神家之媳须尽屠岛国万人以示忠良。如违此誓,神家绝后。
残酷的誓言,刻在三生永恒之石上,世世代代鞭策着神家之人。
仇恨不应该传承,后人不应该背负沉重的仇恨生活下去,这,的确算的是冠冕堂皇的“真理”。但是,前提是,仇恨得到了补偿。数十万平民的鲜血,数十万的冤魂的仇恨,不是说放就放的。中国古言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那么,绝后之仇呢,没有留下多少后代的他们的仇,由谁来伸张?数十万人的生命,总该有点东西赔付吧。可是,没有!所以,神家将仇恨铭记在了神氏一脉的灵魂之中。
也许,道德之士会说屠杀只是那些当政者、军国者的错,岛国的平民是无辜的。可惜,那数十万的人,就不是无辜的吗?也许,就像某些政客所诡辩的,那是战争。的确,那的确是战争期间,是两国的战争,是全面的战争,是70多岁岛国矮子积极送自己后代上战场的战时。这些积极的人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国人的鲜血?真正该死的就是这些所谓的无辜的平民。岛国人,都该杀!
温柔一刀,温柔,神温柔;一刀,唯一刀。20年前,情投意合的二人,决定用岛国人的鲜血见证自己的爱情。国仇,爱,万人斩事在必行。
事情,很顺利,二人将岛国杀了个通透,甚至还多杀了不少,当然这个唯一刀口里的不少,自是五位数的才能算上是不少。
温柔一刀,还真不温柔啊。
无疑,眼前的男人就是唯一刀,神温柔自然就是神小仙的母亲了。挺好的,丁小日心想,杀个几万岛国人,也挺不错的。难道,他认同我了,准备让我去杀个几千,做个礼物。丁小日都跃跃欲试了。
第十九章 爱成往事如山
血流成河不足以形容那种流血,也许让岛国陷入血海方是神家的愿望吧。而丁小日那渴望鲜血的眼神深得唯一刀的赏识。
“什么时候出发。我一定将衣服染得全是血。”兴奋啊,不是有首诗写着吗,男儿行,当杀人。男人的本性都是嗜血的,丁小日只是不想掩饰自己的本性。
“我也想让你去杀啊。可惜,温柔有为你占卜。你的妻子不姓神,姓燕。你将会为你的妻杀人。”唯一刀显然不愿欺骗丁小日。
没有想到,绝对完全的没有想到。所以丁小日能做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
“你也知道,我们是算命的。但是,我们想要做得就是改变命运。在北周之前,我们只是顺从天命的安排。后来,神家遇到了一个改变一切的人。所以,从北周之后,我们就试图改变人们的命运。可惜,那时开始,命运便在人间找到了代言人。千年的恩怨就开始了。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么多。记住,我们要做得是改变命运。所以,你积攒足够的实力才行。那样,你和小仙方能有希望。不过,你不能伤害你的妻子啊。她,唉~,珍惜吧。实力,方能改变啊。”唯一刀的话显然不详尽,不知道此时的丁小日能不能有所感觉啊。
看着丁小日些许呆滞的眼神,唯一刀感到一阵无力。难道命运就这么难以改变吗?
丁小日的眼中映射的只有神小仙,身着厨师服的神小仙。所谓制服诱惑,就是这样吧。端着饭菜的神小仙很是可人,比饭菜都要诱人,秀色可餐,也许就是这么个情形吧。
也许丁小日没有听到唯一刀所说的话,也许他听到了,但是暂时还不想因为这些破坏此时的气氛,何况,他本来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来着。
神小仙的饭菜没的说,除了好吃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在各方的有意无意的配合之下,温馨的气氛充斥着整个花园。是的,花园餐厅,即使花园,又是餐厅,饭菜与花香的良性配合,美妙的感觉便是此时的花园。
当然,花园边缘的人便没有那么幸运了。黑衣,永远是黑暗中行走的人的必须装备。但是,身着黑衣,并不代表能在黑夜里隐形,在这个花园里,神小仙就是神,没有任何东西或者人能够瞒住她,轻轻地笑,轻轻地挥手,随意地将一枚奇异果核扔到花丛。黑衣人,融入黑夜。
总的来说,这顿晚餐吃的还是很愉快的。毕竟,中午的时候丁小日没有吃多少东西,而下午的活动也耗费了他许多的能量,当然需要补充了。至于神小仙,她就是无数人所鄙视的那种贼能吃,又怎么吃都不胖的人,这也许就是她练习厨艺的出发点吧。
欢乐持续到次晨,看着丁小日熟睡中安静的睡容,眼泪从神小仙的脸上滑落。“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就因为那个预言,就因为一个命运?”神小仙无奈的口气透漏着绝望。
“你,知道的。今天的离别是为了将来的相聚。”唯一刀不忍心的转过头。
“为了将来的相聚?那她怎么办呢?”神小仙的目光中透露出些许的愧疚。
“我们试图改变命运,你知道的,如果你们现在坚持在一起,必然是悲剧。如果你们此时分开,就可能不是悲剧。我和你母亲推算了无数遍。虽然不知道确切的结果,但是,你们不分开的结果绝对不是你想要的。”
“我们真的能胜利吗?”神小仙留下了这句话,只能随父亲离开,为了不悲剧的可能。
没有对错,对他们相士来说,冷眼冷酷冷静的判断,才是他们存在的基石。即使是自己的女儿,为了得到最好的结果,唯一刀必须听从妻子的安排,安排他们自认为最正确的事情。不相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荒诞,他们追求的是最大限度的厮守。
爱,不能像雨露一样,美丽却短暂;爱,如山,稳定长存方是正道。这,便是神家一向的方针。无所谓对错,甚至无所谓爱不爱,这都是虚无缥缈的,千年传承方是他们第一目的。
丁小日的妻子,必然活不过一年。这,就是他们算出的丁小日的无法更改的命运。
神家不会允许家族最好的相士这样夭折,所以,所谓命运,必有人参与,方能成为命运。故而,相士的话方能成真,这就是神小仙的母亲神温柔算出的命运。
第二十章 进步了
风雨过后不一定会有彩虹,就像昨日的大雨,没有给昨日带来彩虹。但是,雨后的余韵,却给今晨带来了美丽。经过雨水冲洗的花园更显美丽,水珠挂在绿叶之上,美丽的花朵朦胧着雾气。而那美丽的标准七色彩虹,奇迹般的挂在花园之上。仙境,也许就是这般的美丽吧。
宿醉的丁小日,躺在花园中心的小厅里,身上还盖着神小仙心爱的毛毯,也许上面还留有神小仙的味道吧。当彩虹散射的美丽映照上丁小日的英俊,缓缓张开的眼皮释放出丝许的慵懒,懒洋洋的眼神,懒洋洋的睡态。仿佛他睡的不是露天花园的硬地,而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床。他的神态就是舒服的展示。如果哪个学生搞不懂舒服的含义,那么,可以看看此时的丁小日,那将会比字典的解释更为准确。
眼神瞬间锐利,死亡的气息从花丛中传来。经过风雨,经过沉淀,今晨的丁小日比昨日有更进一层。唯有不断的锤炼方能不停的进步,这就是人类进化的原因吧。
丁小日瞬间消失,再次出现的地方恰好就是昨晚那几个黑衣人步入死亡的地方。神小仙的伤害自然不会遗留给丁小日,这样的人才算的上是天才,凡是出现失误,或者作出一些让人惹起质疑的事情的人,必然只是有所聪明而已,绝非天才。唯有思维全面,计算滴水不漏的人,方能称得上天才。神小仙,无疑就是这样的人。至于,丁小日,他,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也许他还没有遇到让他质变的人吧。遇到神小仙,他进步了很多;但是那个缘,可能还未到呢。
黑衣人死的没有痛苦,丁小日也没有起疑的空间,因为在那尸体旁边的信说明了一切。
“。。。。。。。
今天的离别是为了将来的永远。你头上的彩虹很美丽,可惜,太过短暂了。即使严寒的冬日里,那占尽天时的飘散于空中的雪花,也逃不过融化的结局。我们还有期待。仙”
这便是刻在丁小日脑海,映射在丁小日眼球的文字。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种爱恋是明明相爱,明明能在一起,却要分离。哎,世界上最痛苦的爱。”近乎神的萨菲罗斯自然能够读出丁小日眼神中那映射的文字。
一瞬间的久远,丁小日从回忆中醒来。疑惑地看着这两个人,不明所以。温故而知新,回忆总醒来的丁小日自然心境上有所提升。但是,还是不明白,这两个强者为何这么做。
“时间,会证明一切。如果你活的够久,你就会发现,许多的阴谋,都是没有意义的。真正的谋划,在于势。你的实力还不足以自保。尚需努力啊。”半支烟那长辈般的话语飘荡在丁小日的耳边。
“还有,吴俊文很不错,帮我解决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这个,就送给你们吧。”说着,萨菲罗斯一手扔出一个黑色的圆球,悬浮在丁小日的车前。不大不小的麻烦啊,不知道那个死于吴俊文手下的痴情女孩会怎么想啊。同样的没有征兆,瞬间消失。
就这么走了,留下这么一句话,很是无厘头啊。丁小日迷惑的目光不影响他看清对方的行动。虽然半支烟和萨菲罗斯可能没有用上全力,但是丁小日还是很庆幸的居然能够看清他们的动作。
这,也是一种进步吧。
第二十一章 最了解吴俊文的人
车里的人仍然在熟睡,丁小日看看她们,无奈的将熄火的车重新发动起来,默默地上路。他们有什么目的呢,似乎对吴俊文也有所行动,到底想干什么呢。迷惑中,丁小日的车在昏暗的路灯逐渐消失与黑暗。
当丁小日的汽车尾灯划出美丽的弧线,消失于街角。萨菲罗斯和半支烟又出现于台灯之上,眼望着北边。
“你在想什么呢?萨菲罗斯。一点都不像你啊。今天。”半支烟的手里叼着半支烟,没有吸,他一向不吸烟的,烟却像有人吸一般一点一点地燃烧,就像人的生命一般。
“我希望他能真正的打破轮回啊。”萨菲罗斯,这个近乎神的男人,对丁小日的期待正是他想做却无法做到的。
“为了这个,你就忍心让爱你的那个女孩白白实在吴俊文手里?”半支烟显然对萨菲罗斯的做法存在疑惑。
“谁知道呢,她爱我是她的事情,我做决定是我的事情。将来的事情,谁能清楚呢。谁有知道他是不是白白牺牲呢。”风中带来的声音里透漏着无情的理智和至情的心死。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想起,即使豪华的酒店,也步入了宁静,贵宾房里的吴俊文,静静的欣赏着眼前的女人。从女孩变成女人,这个女人更有味道了。风雨过后的彩虹漂亮的令人窒息,酣畅淋漓的云雨过后,从报复的快感中再度凝视这个女人,吴俊文发现,真的很爽,这个晚上。
“你的他还没有来呢?”抚摸着那凝脂般的肌肤,吴俊文的话很是让她不爽啊。为了爱的人,和这个痞子般讨厌的人发生各种关系。原以为能够刺杀成功,没想到失败之后在平静的谈话里,吴俊文居然又将自己干败在床上。没有等到他的她,身体更是敏感啊。想要把吴俊文当成他,却发现,这个痞子样的人,无法让自己如愿。自己和吴俊文的距离是负的,他仍在自己体内。每当他说话,自己的身体都会作出令人羞愧又激情的反应。她,要崩溃了。
见身下丽人的神态,吴俊文突然感到一阵没劲,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嗜血的眼神再现,“既然他不来,你能给我的快乐也没有多少了,献出你的灵魂吧。”
瘦金体的“封”字闪现。
“啊~~”高亢的快感喊声不绝的从她的口中喊出。仿佛她一声的快感都在这一刻迸发。
一缕和她一模一样的魂魄从她的秘密部位飞出,被吴俊文一口吞下。表情很是快乐啊,爽过的吴俊文。
没有人是没有秘密的,没有人是单纯的;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是复杂的,就像吴俊文的这种攻击性的封印,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事情。丁小日,吴俊文父亲等,他们都不知道,在他们眼里,吴俊文这个整天嘻哈的阳光少年,是不会拥有这些貌似阴险的异能的。
所以,最了解自己的人,还是自己,敌人,也不会了解的彻底。萨菲罗斯,半支烟,漂亮的女人,他们了解的只是资料上的吴俊文,独处时候的吴俊文远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原来是这样,”吸取了紫凤灵魂的吴俊文对她们的了解瞬间达到了自己人的程度,“你们,也没有多大用处了。”
“封杀”低低的声音抵不住蕴藏的杀意。
“扑腾”四声,紫衣,紫食,紫住,紫行,紫字组紫凤的直属“衣食住行”四侍女从空气中显身,匆匆的追赶紫凤。
看着眼前如花似玉的女体,笑意爬上吴俊文的嘴角。
第二十二章
大学的时间总是很快,比逝水都快,用一个比喻的话,那就是,像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挤一挤,紧一紧,那流逝的还是很快的。仿佛就是刹那间,暑假到来了。暑假来的如此突然,突然到很多同学没有什么准备,考试就完了。
怀孕快四个月了,燕如雪愈显母性魅力,让旁边的丁小日品尝何谓幸福。好学生的燕如雪虽然为了下一代,祖国的未来,被小日劝说在家里静养,不过成绩依然高歌。至于丁小日,为了将来能够去那个岛国弄点血雨腥风什么的,自然学得不错了。吴俊文,深藏不漏的人,表现出来的自然就是普普通通,不上不下了。
燕飘然,这个小妖精级别的人物,刚刚高考完,就搬到了丁小日和燕如雪的爱巢,美其名曰照顾姐姐,实际上是从家里逃出来疯玩的。这个号称必然会进京华的女孩之,很是嚣张。她认为她和姐姐不同,中科那种呆板严肃的一如既往的氛围不适合她。晕,现在的孩子都这样的自信吗?
不过这个小妖精的到来倒是给燕如雪添加了不少的方便和麻烦。方便的是有个人可以使唤了,买个东西啥的,不用自己顶着个大肚子去了。麻烦的是,燕飘然实在是太活泼了,屋子都快成猪窝了。
猪窝也有猪窝的好处,要不是燕飘然的到来,燕如雪还不知道多忙呢。冯迁,那个天才般的人,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天三四趟的往他们家跑。还带着李强等一干人,几乎把整个校篮球队的人都带来了。吴俊文,也没有少。这也没有办法,谁让校篮球队这么多人,就丁小日够胆量在学校附近搞套大房子,还离运动馆那么近,不去他家去哪里?
这么多天的接触,大家伙对燕如雪都很喜欢,也很是敬佩。兄弟情,在这个炎热的夏日,也成了主调。也许,当箭头所指的时候,便是真正决胜的时候吧。
胜利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他们虽然没有什么切身体会,但是十几年中国特色的教育,已经将这些观念植入了他们的神经深处。挥汗如雨,便是他们的状态。在这个难得的和平里,丁小日他们的球技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刘风,李强,冯迁,这些一时的瑜亮般的人物居然融合到了一起,共同为超级杯奋斗,很有意思。当然了,帅哥们打球,旁边自然是有美女观看的了。燕家姐妹自不必说,丁香,燕如雪的闺中好友,也来捧场,她的目光似乎瞄的是刘风。而花云琳,这个被刘风抢走的院花,居然会被冯迁搞来做球队经理,果然很是诡异。这个美丽的女人关注的既不是刘风,又不是李强,她关注的竟是燕如雪。
诡异而又复杂的气氛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激情,投篮越来越准,配合越来越流畅。冯迁,这是个不得不说的人物,在拥有丁小日、吴俊文、刘风这样一流队员的球队里,他,冯迁才是灵魂。丁小日,我们的主角,外院得冠的核心;刘风,机械的灵魂,在丁小日到来之前,完全是制霸校园的人物。他们,在冯迁的面前,低下了头,甘愿听从指挥。冯迁,太强了,他打球的风格比丁小日更加的朴实无华。但是,没有人能够防住他,持球的他完全就是一个为球而生的人,传球无比的到位,投篮精准,突破更是犀利无比,而且没有什么风格,体力更是无穷尽,丁小日甚至怀疑,这个人的异能就是体力无限。这样的人,完全就是用篮球的基本动作在打球,简单的动作,简单的目的,赢。在他的身上,丁小日明白了,什么叫不可阻挡。
时间匆匆,开学,学习,等待这球赛的开始。王孙明名,也变成了燕如雪的跟班,无时无刻的陪在她身边。而那个妹妹,燕飘然,飘飘荡荡的进入了京华大学。居然进入了空间学院,有冯迁的照顾,她很嚣张。没有挤宿舍,厚脸皮地待在姐姐姐夫的家里。
超级杯,就要开幕了。
第二十三章 高歌凯进
“终于到了。”看着以冯迁为领导的队员们不停的将球送进篮筐,校长的脸上不是笑容,而是一种严肃的期待。是啊,京华的篮球瞎了多少年了,每次的大赛京华都会有一个天才,可是每次的天才都不足以带领球队走向胜利。即使是冯迁那样空间学的篮球高手也无法实现巅峰的理想。可是,这一次不同了。这次的阵容足以铸造一段传说。
“是啊。多少年了。从你年轻的时候就渴望着这个冠军吧。”国安局长不愧是校长的挚友,知道的不少。不过,一个篮球赛,还没有达到惊动你的地步吧。
“恩。赢下这场比赛,明天就是冠军战了。说起来,你怎么来了。现在的公务员都是这么闲吗?”没有人是傻子,堂堂一个高干来看个比赛,还是个校园的。肯定不是寻常的事情。
“呵呵。被你看出来了。除了来给你加油之外,还有就是收到消息,明天燕部长会来。所以,保卫工作得我们来做啊。”坦白,才是王道。
“老燕要来。来看他女婿吧。哼,上次我们建校百年,主席都有发言,也没有看他来。”酸溜溜的语调更加证实了燕北飞的威望。
“也没有那么夸张。只不过,传言,这次的奖杯——神农鼎,是燕氏一脉流传下来的。这次组委会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作为奖杯。所以,老燕非要来看看不可。”国安局长的解释怎么听怎么糊涂。但是校长又不好多问,毕竟,有些事情,是有个国家秘密一说的。不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神农鼎真的比电饭锅更为神奇吗。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神器?
一声哨响,比赛结束。101:67,京华众将士以屠城之势拿下比赛。霸气十足的进入决赛。
京华休息室,掌声雷动,拥抱的鲜花在飞舞。在飞舞的花瓣中,所有的人抱在一起,庆祝进入决赛。郁金香之恋,在唱响:
“当花期再度降临
胜利的乐章谱写
骄傲的心骄傲
橙色的风暴来袭
我们谱写传奇
高亢的乐曲进入婉转
永恒的花瓣步入轮回
我们静待未来
青春的风采
没有绝望的现在
~~~~~”
“静一静。让校长给我们说几句。”冯迁果然很是冷静。
校长,那在学校可是一手遮天的存在啊。
“应该高兴,今天,你们已经创造了历史。但是,这远远不是你们的极限。我相信,打入决赛也不是你们的目标。明天过后,你们将是冠军。我要你们记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