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吾命契神-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然,在其他季节出生的幼崽不是没有,只是因为气候的恶劣和食物的匮乏,能够成活下来的少之又少。即便是幸存下来的那些,成年之后的身体素质与战斗力也远远逊于正常出生的同类。而其中,又以冬天出生的幼崽最为罕见——母兽在经历了漫长的迁徙之后,往往没有足够的力量孕育与分娩,更不用说亲自哺育了。与此同时,在远离洛斯塔荒原的迁徙之地出生的幼崽,有时候会失去变异物种的某些生理特征与能力,退化成为普通物种。
变异物种之所以珍贵,正是源于那些因能量异常而产生的特殊能力。因此这一点,不仅仅是洛斯塔荒原上的生命所独有的——在其他三个大陆险地中,同样拥有着数目不等的变异物种。
只不过,各个险地因为造成能量分布异常的原因彼此有别,所以物种产生的变异之处当然也就不尽相同。可以说,即使仍然濒了许多相同的特征,但出生于不同险地的同一物种在千万年的进化中,已经完全成为了由同一类普通物种所分化而来的不同分支。
由此可知,即便是变异物种,一旦失去了那些特殊能力,也与普通物种无异,又怎么可能成为冒险者们垂涎欲滴的珍宝?
当然,以上所说的仍然属于正抽况。毕竟,这世上还有一个成语叫做“物极必反”——在其他季节出生的幼崽中,偶尔会出现极其强悍的个体,它们不但继承了母体的各种能力,同时,自身亦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成为黑羊中的黑羊。而它们在灵宠的改造过程中也往往会被激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的潜能,从而大大增强主人的战斗力,。因此,这样特殊的变异物种简直万金难求,有时候甚至能抵上一座小小的城池。
可想而知,我们的指挥官大人能够弄到两只墨狐的幼崽是多么难得的事儿啊——难得的不仅仅是季节,更重要的是,竟然有人愿意卖给他!
要知道,很多术者为了得到最完美的灵宠,宁愿花费漫长的时间,也要按照自己的设想亲自调教幼崽。因此,成年的墨狐固然珍贵,品种优秀的幼崽却更是让人趋之若鹜,更别提那些看上去无比健康的非正潮段出生的小家伙——谁敢保证它们未来不会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聚宝盆呢?
不过,以上结论的前提仍然是在术者云集的地方,而帕维亚境内,即便是爱好奢侈品的上流贵族,也鲜少有人会做这个冤大头。说到底,花费如此巨大的代价却仅仅买回来一个既不是太有用又没啥地方能够炫耀的东西,这可不是普通人的爱好‖样这些钱,不论是雇几个高等武者看家护院,或是淘一两把名剑随手把玩,哪个选择不比弄回来一只不好伺候的小畜生强些?
没有人贵买,奔着暴利而去的商家当然也不肯贱卖。于是,活着的变异物种在本地越发失去了市场。久而久之,这样的特殊商品在出国之前谢绝交易,也就成为了不言自明的惯例。
而如今,咱们的指挥官大人竟然打破了这一惯例,这可不是区区“稀罕”两个字能够概括得了的呀!由此可见,恶魔少主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苛刻着,或者说,是更苛刻了。
就在众人都为此咂舌的时候,费迪亚却迫不及待地把两只小狐狸一起塞进洛缇斯的怀里,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你到底是怎么弄到的?”冰山店主虽然只痴迷于武器,但却仍然被这珍稀之物激起了小小的好奇心。
“嘿嘿,事情还要从三天前说起……”指挥官大人看了看那两个一路上都不曾被吵醒的小家伙,低声地开始叙述缘由,。
原来,一切竟然源自那天在亚修店门口发生的骚乱。
将洛缇斯撞倒在地的两人中,前一个是洛斯特城里有名的小偷尼可,绰号“飞鼠”。被这家伙偷过的人不少,而听过他事迹的人就更多了。只可惜就像他的绰号所暗示的那样,他的手快,脚更快。很多受害者往往要到付账的时候才会意识到钱包不见了。虽然少数武艺不错、警觉也高的人,能发现得早一些,但那也是在始作俑者逃之夭夭之后的事儿了。
艺高人胆大,尼可同学也不例外。出于挑战自我、追求刺激的心态,他越来越倾向于选择武者作为下手对象,尤其是那些看上去武艺高强的年轻人。然而,纵使挑战对象越来越不好对付,他仍是屡屡得手,直到三天前。
我们一早说过,在那样一个久雪初晴的狂欢日,即便是沟里的老鼠也会忍不住出来晒会儿太阳,而尼可正是这样一只思念阳光的老鼠。我们也说过,即便是这样其乐融融的日子,老鼠们亦不会改变自己顺手球的本。因此,身处人山肉海的尼可同样决定要享受一下久违的快乐——之前的暴雪期让他几乎找不到什么值得下手的对象与适合下手的时机。
既然是狂欢,那么当然要干一些自己平时不会干的事儿♀个逻辑对于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有效的,其中也包括了尼可。所以,他选择了一个相对于自己的能力而言,无疑属于高风险的对象——一个面容陌生、气度不凡的年轻武者。
面容陌生,说明他应当是刚刚来到这边境小城的冒险者。气度不凡,显示出他家世不错,那么身上必定携有贵重之物。年轻,则多半代表了经验不足。至于武者么,当然意味着这游戏还值得玩上一玩,不是么?
——————————某废柴的分割线——————————
最近才开始使用定时发布的功能,所以设了一个小调查,看看亲们消在什么时段看到新章节,不要忘记选哦:)
第三十二章 登门致歉
尼可对洛斯特城里的高等武者几乎称得上了如指掌,他知道他们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因此如果要挑战这样高难度的对象,他一定会在事前做好足够的功课,制定出最万无一失的方案♀也是他从未失手的原因之一。
但这一次,在周围炙热情绪的感染下,一向理智的尼可同学终于决定要放纵一回。而为了追求有史以来最为惊险的刺激,他不惜赌上了自己的运气。
不过,尽管他已经有了失手的觉悟,但在潜意识中,却仍然相信自己必定平安无事。而这也许是所有赌徒的共同心理——他们总以为自己是特别的,值得幸运女神的垂青。
然而,从不失手的尼可终于还是踢上了一块铁板。他没有料到那个陌生的年轻人竟然在自己出手的一瞬间便察觉到了异常,以至于,尽管自己已经当机立断选择了收手撤退,也仍然没有打消对方的疑虑——不论怎么躲,那刺人的目光一直如影随形。
终于感受到危机的尼可仗着自己对小城地形的烂熟于心,被迫开始了他此前所期待的惊险之旅。
只可惜,那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合玩猫鼠游戏的好日子——平常游刃有余的逃跑,此刻是如此艰难,他那令人自傲的速度在层层叠叠的人墙中像是一出滑稽的街头戏。
慌不择路的结果是,小偷尼可最终一头撞上了彼时如同隐形人一般“低调”的洛缇斯,顺便让那陌生的武者也一起得罪了洛斯特城民们熟知的指挥官大人。
而我们的指挥官大人在火山爆发之后,并没想过第二天竟会有人专程登门致歉,并且对方还是一个他无论如何都不曾料到的人——疾风佣兵团洛斯特分团的现任分团长弗雷德。
十年前,当十六岁的费迪亚被祖父打包踢到洛斯特的时候,同样年少的弗雷德还只是疾风佣兵团洛斯特分团的一名普通佣兵。与那位身娇体弱的贵族少爷不同,身为孤儿的弗雷德自幼便在佣兵团里摸爬滚打。因此一开始,两人颇不对盘,前者嫌后者粗鄙,后者嫌前者无能。就这样,吵吵嚷嚷地,他们一同走进了洛斯塔荒原。
不对盘归不对盘,但费迪亚好歹是他们任务的发布者,毕雇主的安全理所应当。而弗雷德固然少年心,可也从未消对头就此消失。说到底,他们之间只是自小的生活环境所导致的必然差别,并不存在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所以哪怕再厌恶,弗雷德却仍然尽忠职守地看着费迪亚。
可以说,后者能够在那次冒险中屡屡和死亡擦身而过,多亏了前者的警觉与奋不顾身的营救。虽然最终让两人脱险的还是那些经验丰富的老佣兵们,但却并不能抹煞弗雷德的努力。
弗雷德的情谊,费迪亚记在心上,费迪亚的转变,弗雷德也看在眼里。而一同患难的经历,终于让两人捐弃前嫌,成为朋友。
十年的时间让贵族少爷变成了边防军指挥官,也让当初毫不起眼的小佣兵一路爬上了分团长的位置。虽然日渐忙碌的两个人减少了私下见面的次数,但彼此之间倒并没有生疏——别忘了,在这边境小城里,边防军与佣兵团合作可是皇帝陛下亲自点了头的。
因此,看到弗雷德亲自领人上门道歉,费迪亚不是不惊讶的——在这个他最熟悉,也最熟悉他的佣兵团里,居然有人胆敢在冲撞了自己之后,扬长而去?
“费迪亚,这位是兰斯,刚加入我们分团不久,还没来得及熟悉洛斯特,也不认识你。所以昨天不是有意冲撞你的,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就别跟他计较了。”跟自己的患难之交说明了缘由以后,弗雷德又转头道,“兰斯,愣着干嘛,赶紧给指挥官大人道个歉。”
费迪亚总觉得眼前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似乎跟昨天不太一样——他原以为会是个更高傲的家伙,甚至很可能是类似于亚修那种有本事时时刻刻让人下不来台的刺儿头。没想到,今天看着倒是普通得很,弗雷德略带呵斥的话语也并没有让他面露不满,反倒是极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鲁莽。
其实严格地说起来,在冲撞了洛缇斯和自己之后,这个名为“兰斯”的年轻武者是说过“对不起”三个字的,。只是他的音量太低,表情又太冷,以至于费迪亚一想起这件事时,总是在勃然升起的怒火中下意识地忽略掉了那几不可闻的道歉声——别忘了,指挥官大人之所以生气,更多的是为自己没有保护好洛缇斯而恼怒。那么,认错态度一点儿都不端正的肇事者被迫承担起双重怒火,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然而眼下,人家那么郑重其事地表明了歉意,咱们的指挥官大人又怎么好意思继续拿乔?更何况,自己与弗雷德的关系又不一般,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不是?因此,费迪亚同样极其爽快地表示自己并不在意,顺势将他们留下来吃了个便饭。
餐桌上,费迪亚并没有端起什么贵族的架子,而是像从前一起冒险时那样,同弗雷德聊起了最近的趣闻。也正是在这闲谈中,后者提及了暴雪期来临之前发现的一只墨狐。
按说十一月底的时候,洛斯塔荒原已经不可能再出现生命了,然而这只怀了孕的母狐狸却和少女洛缇斯一样神秘地倒在了洛斯特城外。彼时,弗雷德刚好带人出来进行例行巡视,于是便顺理成章地将它给捡了回去。
奄奄一息的母狐在他的精心照料下,一点一点地恢复了生气(人家这才叫历经千辛万苦救回了一条命,相比之下,指挥官大人在绝色美少年苏醒一事上完全就是个打酱油的),并且终于迎来了待产的日子。
谈起即将分娩的母狐,年轻的分团长又是期待,又是害怕。他当然消一切顺利,可是这时候出生的幼崽根本凶多吉少,搞不好连母狐也会一并遭殃——那真是眼睁睁地看着鸡飞蛋打,到手的宝贝顷刻间化成了泡影。
——————————某废柴的分割线——————————
看到编辑的留言,这周日要上分类小封推啦,消大家到时候继续支持呀:)
PS,为毛大家都不愿意填调查呢?是觉得更新时间无所谓么?囧T
第三十三章 族群中的黑羊
听闻此事的费迪亚立刻产生了讨要幼崽的念头——正当他满心满脑地想着如何保证洛缇斯的安全之际,这个消息简直来得太及时了。毕竟,没有经过灵宠改造的墨狐虽然对武者无甚助益,但对于洛缇斯这样不通武艺的人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至少,一向柔弱的小家伙从此以后或多或少也能够有些自保之力,即便某天意外落单,亦不至于沦落到人人可欺的境地。
尽管费迪亚的要求让弗雷德有些为难,但后者倒也没有拒绝。他们此行的目的原本就是道歉,而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两人甚至还带来了一件价值不菲的礼物。
不要以为弗雷德是在小题大作,虽然他与费迪亚的确私交不浅,然而此事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看在有心人眼中,等于是,人人都恨不得凑上前巴结的下任宫廷近卫军卫队长,却被他们佣兵团的人当众打了脸,何其张狂!
因此,这事儿,真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所以态度殷勤些总归是没错的,而自己这样大张旗鼓地上门道歉,多少也有些做给旁人看的意思在内。
这一点,费迪亚自然也很清楚,所以他推掉了那件贵重的礼物,而是大大方方地提出了自己真心想要的东西。
事实上,两人能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却是基于那个谁都知道的扯——冬季出生的墨狐几乎不能成活,即便幸存,也多半因为体质太差、能力太弱,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既如此,作为道歉的代价,弗雷德不算太亏,费迪亚亦称不上是狮子大开口。
当然,此番权衡是前者以分团长的身份'文、'来进行的。而作为患'人、'难之交,弗雷德根'书、'本无须考虑,便是万金'屋、'难求的东西,只要那个家伙敢开口,自己就敢答应÷只怕,真到了费迪亚有事求人的时候,依当年那个贵族少爷的牛脾气,会恨不得把自己推得越远越好吧。毕竟,骨子里,他们都是再傲气不过的家伙,不然怎么可能到最后惺惺相惜,化干戈为玉帛?
等了两日,一直到了新年前一天的深夜,弗雷德才终于派人来通知,说母狐马上要生产了。费迪亚闻言,急急地出了门,不多时,又匆匆地返回去一通乱翻,把洛缇斯当日晕倒在雪地的那件黑袍找了出来。
他之前不是没有想过将这破旧的袍子丢掉,但临了,又迟疑起来——这袍子的式样与纹饰古古怪怪,而少年现下又丧失了记忆,若是贸贸然丢弃了,万一里头还藏着什么有用的线索可怎么好呢?
于是,指挥官大人没怎么犹豫,便亲手将袍子洗净,收了起来。
不过,洛缇斯穿过的衣服,他手边就只有这一件。虽然不知道洗干净之后还有没有残留的气息,但抱着聊胜于无的念头,费迪亚还是将它带上了——墨狐是为洛缇斯讨要的,当然要让小家伙一出生便闻到他的气息,否则以后养不熟,岂不是白费功夫?
然而,当一通忙碌的指挥官大人心急火燎地赶到疾风佣兵团洛斯特分团的驻地时,情况却是不妙。
因为难产,母狐已经死了,而它历经艰难生下来的两只幼崽正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眼看着也是活不成的∧灰意冷之下,弗雷德便由着费迪亚将两只小狐狸一起抱走了。依他的经验看,这两只幼崽就算能够侥幸活下来,恐怕也没有什么能力。既然朋友开了口,倒不如一并送给他算了,毕竟自己还得赶紧处理母狐的尸体呢。
要知道,活着的变异物种固然值钱,死了的也一样有市场——它们身上的每一部分都能发挥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只看谁有慧眼,有巧思了。若是刚好碰到有急用的人,同样能卖出不少价钱。
弗雷德一边自我安慰,一边将费迪亚送出了门。他万万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重新见到那两只曾经奄奄一息的小狐狸。而每每看着它们活蹦乱跳的样子,可怜的分团长大人便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一个极度逼真的幻觉——两座华丽丽的城池长着翅膀飞向了远方,而在那天的尽头,站着一位倾国倾城的少年郎。
唉,这真是命啊!
事后想想,费迪亚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把两个只剩下一口气的小家伙抱回去,或许潜意识里,他从未想过它们会活不下来。
事实上,当他用洛缇斯的袍子将小狐狸包起来的时候,真的感觉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在它们周围环绕,。而在喂过一些米汤之后,小家伙们便陷入了沉沉的睡梦中。其间,它们偶尔也会小声地哼哼,但心跳却渐渐地平稳起来。
洛缇斯一直安静地听着,不时用手轻轻地拍着小狐狸,或是神色温柔地望上一眼,像是怀抱着人类的婴儿。
虽然叫墨狐,但大部分成年狐狸的皮毛其实是深灰色的,一如死灵之气的颜色那般,只有少数才是黑色。而在黑暗属和特殊能力等方面,毛色纯黑的个体往往更强,也更受术者们的欢迎。因此,洛斯塔荒原上的这一变异物种便被冠上了“墨狐”的名字。
眼下,两个小家伙才刚刚出生,身上只有一层绒绒的浅灰色胎毛,未来会长成什么颜色还很难讲。但众人却一致同意了洛缇斯给它俩起的小名,胎毛淡一点的叫“小白”,深一些的叫“小黑”——不都说贱名好养活么,这两个名字虽然谈不上有多贱,好歹包含了这么个意思不是?
自从抱上手,洛缇斯就再也没有放下两个小东西,即使是在午餐和晚餐的时候,也不曾让它们远离♀不仅仅是为了让小狐狸适应自己的气息,更重要的是,短短的半天时间已经让生冷淡的她对小家伙们产生了相依为命的感情。
乍听上去,这的确很不可思议。但仔细想想,在少女的周围,唯有它们和她一样,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客人。而除了他们三个以外,所有人的归属感早已根深蒂固。
何况,同她一样,它们亦是族群中的黑羊。
——————————某废柴的分割线——————————
终于看到有个人填调查了,泪流满面啊~~~
为了感谢这位同学,偶决定今天提早发布新章节~~~
第三十四章 所谓“秒杀”
这些微妙的情绪让洛缇斯产生了一个执念——她一定要让它们活下来,健健康康、长长久久地活下来。不但如此,她还有一个直觉,只要它们呆在自己身边,就一定可以平安无事。
好在城主府里一向不讲究那些繁琐的贵族礼仪,因此大家都兴致勃勃地观察着这个仿佛不沾人间烟火的绝色美少年是怎样小心翼翼地照顾着自己新得的宠物的。
甚至连城主大人和城主夫人都加入了拯救小东西的行列中——当然,他们也只是和众人一样,兴致高昂地站在一旁出谋划策,仅此而已。
晚餐过后,整个一天中最受人们期待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继亚修和费迪亚先后制造出谁也料想不到的惊喜之后,人们关注的焦点已经全部集中到了洛缇斯身上——这个才刚刚加入他们交际圈的少年究竟还会得到什么样令人震惊的新年礼物呢?
众人尚在猜测之时,渐大人忽然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地开口道:“小洛,我决定收你为徒,传你剑艺。你觉得这个新年礼物怎么样?还喜欢吗?”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所有人的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愣是没有挤出半点声音。
渐大人环顾四周,见自家那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天才儿子和成日里冷冰冰的亚修都没能逃脱这一脸蠢样,顿时觉得自己刚刚做的决定简直太英明、太睿智了☆最重要的是,一句话就能看见如此稀罕的情景,真是太特么划算了,有木有?
尽管心里得意地咆哮着,但这老不正经的家伙面上却绷得严严实实,甚至还不忘故作疑惑地询问自己尚未回过神的新徒弟:“怎么?你不愿意?”
当然,他可不会真的认为少年有拒绝的念头。毕竟,在帕维亚的疆域之内,纵然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拉斐特这个姓氏究竟代表了什么,但能被渐收为徒弟,这在他们眼中绝对是天大的荣耀。
而事实上,真相远远比这更梦幻——历代渐的徒弟都有资格成为拉斐特家族中的一员,并且和嫡系血亲享有同等权利。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洛缇斯再也不是什么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了,她的名字将永远同帕维亚帝国的第一隐世家族联系在一起,。而游历之时,一旦亮出这名头,帝国之内,除了皇室子弟和莫特家族的年轻人,恐怕再无谁能够真正与之平起平坐了——还有什么靠山比这更强大呢?
因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渐大人送出的这份新年礼物一瞬间就秒杀了亚修的匕首和费迪亚的墨狐,无怪乎至今也没人能反应上来。
尽管少女洛缇斯根本不清楚这份礼物的真正价值,但从现场的氛围中,她隐约察觉出了事情的不简单。
自打她醒来的那刻起,就从未想过要和世人牵扯太深。可城主一家却先后朝自己抛出了橄榄枝,让她一时之间不知道是接好,还是不接好。
虽然她完全不明白渐大人为什么会对初次见面的自己如此青睐,但被渐收为徒弟是多少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就是高高在上的皇子、皇太子也不会笨到将这到了嘴边的馅饼推出去。
再说,自己之前不是正发愁没有人指点武艺么?那么,当瑟希斯不见踪影时,拜在渐门下岂非上上之选?
何况,眼下与撒西尔宣誓之时又不相同。那时候的拒绝在旁人看来简直理所应当,可若换做现在,就真真是不识抬举了。而像她这样时时刻刻力图低调的人,怎么可能做得出如此耸人听闻的举动?
因此,少女犹豫再三,最终弯下身去,行了大礼,喊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