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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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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忆笙坐在赵一芒的病床前,望着他苍白的睡颜痴痴地想,平时看起来那么健康的赵一芒怎么会有脑癌呢?脑癌,听起来好可怕,像是脑袋里长虫了一样。他平时那么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样子都是装的吗?他还那么年轻,上天怎么对他这么残忍……
  顾忆笙照医生的吩咐想通知赵一芒的家人,这才发现问遍公司上下,没人知道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只有总编不确定地说:”赵一芒?好像是孤儿吧……“她也给苏紫杉打了电话,告诉她赵一芒的病情,她似乎对他得脑癌的事并不惊奇,知道他目前状况稳定就放了心。
  赵一芒,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以前顾忆笙觉得她比其他人都要了解赵一芒,因为她是他的贴身助理,可是现在她也困惑了。原来赵一芒还有那么多事是她所不知道的。
  苏紫杉送赵一芒来医院的新闻最终还是被狗仔踢爆。原因是赵一芒昏倒的地方就在她的香闺,她一时慌了手脚,跟着担架上救护车时被守在她家楼下的狗仔队拍了个够。
  狗仔的标题下得无比香艳,当然著名时装编辑在国际巨星的香闺晕倒需出动救护车,这事件本身就充满了话题性。
  赵一芒动了动眼皮,皱了皱眉头,然后缓缓地张开眼睛:“我怎么在这儿?”
  “你昏倒了,苏小姐送你来的。动了一个小手术。”顾忆笙帮赵一芒垫高枕头,让他半躺半坐更舒服一点。
  “你哭过?”顾忆笙竭力掩饰,可是眼睛红肿,骗不了人。赵一芒随即明了,“医生是个大嘴巴。”
  “以前我觉得你像是‘八婆训练营’出来的,怎么有男人嘴巴可以这么贱。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是保密局的人。”
  赵一芒斜睨她一眼:“你胆子越来越大,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可别仗着我喜欢你就这么嚣张。”
  或许是因为知道他生了病,所以气势就弱了很多,顾忆笙敢和他明刀明枪地斗嘴:‘’你还有力气开玩笑我就放心了。“
  ”谁开玩笑了?我知道,这就是你的拒绝……“赵一芒半真半假地说道。
  顾忆笙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饿了吗?想吃什么?“
  “粥吧,你煮的。上次的美味我还难以忘怀。”
  “先吃点别的垫肚子,粥我晚上给你带,等下还要回去上班。公司给你请了看护。对了,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医生说最后通知家人。”
  “我快死了吗,要人给我准备后事了?我没家人。”赵一芒讥诮得笑了一下,他根本不把自己的性命看在眼里。“工作怎么安排的?我这一病,公司里应该乱了套吧?”
  “有点。不过你放心,总编会安排新的人过来暂时接替你的工作。你病好后随时欢迎你回去。这是他的原话。”顾忆笙说。
  “回去?”赵一芒笑了一下,“我还有命回去吗?”见顾忆笙脸色一僵,连忙岔开话题,“你不陪着我吗?”或许是因为生病,他看起来颇为软弱。
  “虽然你请假了,可是我还是要上班啊。不过我每天下班会来看你的。主编,没事我先走了,快迟到了。”
  “顾忆笙!”
  顾忆笙匆匆忙忙走到门口,突然又被赵一芒叫住,她转过身,看到他望着她,眼神柔软得像朵棉花糖。“从今天起,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编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吗?赵一芒。”
  顾忆笙想了想,点点头说:“好的,赵一芒,再见。”
  “等你的粥,顾忆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二】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因为想着要去大卖场买食材然后赶回家熬粥,顾忆笙走出办公大楼的时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几声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边的车。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蓝格子的衬衫,牛仔裤,站在车边的样子像一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男孩。
  怕赵一芒在医院等得不耐烦,顾忆笙不客气地坐进林朗的车里。
  在附近的大卖场采购了足够熬一个月粥的食材后,顾忆笙和林朗提着大包小包,爬了六层楼梯回顾忆笙租来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乱的……”顾忆笙没有想过邀请林朗上楼,他一直跟着,她也不好拒绝。
  九十年代中期的旧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卫的小户型,到处堆满了时尚杂志和各种娱乐期刊。厕所和厨房都小得可怜,几乎挤不下第二个人。林朗就坐在顾忆笙睡的床边,看着她穿着围裙在厨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给他开了电视,偶尔会抬头望他,发现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话题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林朗闭上眼睛,问道空气里有隐隐的食物香气。他突然觉得心里踏实极了。虽然从小成长的环境优于大多数人,住大房子,坐好车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里有佣人保姆照顾着,可是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顾忆笙原本想先给赵一芒送粥,可是因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间隙做了简单的二菜一汤。
  “没有什么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惯。”顾忆笙从门后拿出一张折叠的小桌子摆好,将饭菜端了出来。
  林朗觉得她像个温柔的魔术师。他看着热气腾腾的二菜一汤,说:“我以前不知道你还会做饭。”
  顾忆笙羞涩地笑笑说:“先尝尝,也许只是样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么样,我也喜欢能吃一辈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眼睛突然发了光,“好好儿吃。”
  顾忆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满想象的话语。“有那么好吃吗?”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时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没到惊艳的地步。
  “我几乎没吃过家常菜。要么是在外面吃,要么是李阿姨或者厨师做的。”林朗解释道。顾忆笙的菜确实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觉,温馨的、平实的。
  顾忆笙低着头默默扒饭,有些心疼他,突然说:“你以后想吃饭,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做给你吃啊。”
  顾忆笙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赵一芒正在发脾气,地上丢翻了医院的饭菜,护士小姐要给他打针他很不配合。看到顾忆笙立刻大叫:“你骗人!你没有一下班就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不过我没有骗你,给你熬了粥。”顾忆笙把保温桶放在床头。赵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挡住:“先打针。”
  赵一芒看了她一眼,讪讪地拉起袖子,很不乐意的样子。
  他生病后越发像个小孩。其实他以前也像个小孩吧,因为只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这样肆无忌惮,想发脾气就发脾气,只是同时他也拥有让人仰视的才华和过人的聪慧。后来顾忆笙也发现,赵一芒其实很少对外人发脾气,他只有对公司里的人有点凶,而许小曼和她则是“重灾区”。想起他曾说“不喜欢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说明其实公司里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许小曼和她?顾忆笙不由得望着他笑起来。
  赵一芒白她一眼,边喝粥边道:“我知道自己很帅,你也别望着我发花痴好吗?……我明天想吃红烧排骨,你继续给我带吧。医院的饭菜简直是给猪吃的。”
  顾忆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检查的护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应该是每天都吃医院的饭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后问道:“你能吃那么油腻的食物吗?”
  “吃了不会早死,不吃也不会晚死。再说,”赵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头来看顾忆笙,“你以为我还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说不出话,又恨他对自己的生命那么满不在乎,见他喝完了粥,过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脸,也不望赵一芒一眼。因为生气,所以动作有点粗鲁,把保温瓶的盖子盖上时非常用力。
  “你对‘小保’温柔点,它明天还要来看我呢。”赵一芒抗议。
  “谁是‘小保’?”
  “它呀。”赵一芒指指顾忆笙手里的保温瓶,然后看着它小声说,“明天你还要来看我,带着红烧排骨一起。”
  顾忆笙被他彻底打败。
  生活变得比从前更加忙碌,因为除了上班,顾忆笙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回家做饭,然后横跨小半座城市带给赵一芒。林朗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有时候也会在她那里吃饭,但是大多时候不,因为知道她急着去看赵一芒。
  他们的关系变得融洽,舒缓起来,像默契的旧友。只是有时候顾忆笙一个人的时候,躺在床上怔怔地望着来不及收拾的餐桌,林朗吃过的碗筷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起,心里会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她知道薄薄的平静之下其实是汹涌的暗流,只是在这样的时刻,他们谁都不敢再去轻易触碰那个话题。如果不是赵一芒突然入院的那个电话,在那个恍恍惚惚的时刻,在林朗的车上,她差点说出她对他这些年来一直未曾改变过的爱恋。只有在梦境和现实交叉的边界,她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感情。
  只是就是那么巧,赵一芒入院的电话突如其来地掐灭了那一簇小小的火苗。
  【三】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
  因为公司医院两头跑,顾忆笙忙起来就忘了给顾天一打电话。刚好有朋友来A市看儿子,他便和朋友结伴一起坐火车到A城看顾忆笙,事先也没和她打招呼。
  顾天一下了火车,按照之前顾忆笙给他写的地址,到街对面坐13路公交车,到中山公园下,再沿着中和街走了几百米便出现一个三岔路口,字条上没写清楚再怎么走,他犯了难。在公用电话亭拨打顾忆笙的手机,结果发现她的手机停机了。
  林朗看到顾天一的时候他正问路,可是因为普通话很蹩脚,又不会说A城的方言,沟通困难。因为他说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觉得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大叔你想去哪儿?找不到路了吗?”他主动上前询问。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来看我女儿,找不到这个地址,你能帮我看看吗?”顾天一把手上的字条递给林朗。他已经认不出他来,过去了五年,林朗从少年长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气质亦发生了很大改变。顾天一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与他曾经的“任务目标”再次相见。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顾天一:“你来找你的女儿?”
  顾天一点点头。
  “真巧,我认识你女儿,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顾天一手里的行李袋,“大叔,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顾天一推辞,“我自己来就行。”
  “我来吧。”争抢见,林朗突然瞥到顾天一手臂上红色梅花形胎记。在微弱的光线下,那红色的梅花形胎记,看起来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头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顾天一。如今的顾天一双鬓斑白,看字条时需要拿远些微微眯着眼睛,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老花的迹象。
  “你终于回来了,菜都要焦了!有没有买到我说的那个牌子的酱油?”顾忆笙边说边开门,看到门口的男人时,愣了愣,“爸,你怎么过来了?”然后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后一级台阶,出现在顾天一的身后。
  有一声闷雷,在顾忆笙的脑海正中,啪的一声爆开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林朗又看看顾天一,脸上的表情惊恐得好像见了鬼。
  原本只是因相似的胎记,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林朗并不确定,而顾忆笙的表情让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了八九分。那么,或许长久以来,她对他似乎喜欢又似乎厌恶的态度,便有了合理解释。
  “老张说他来看他儿子,我想有个伴,就顺便一起过来了……是不是菜烧焦了啊?”顾天一问。
  顾忆笙如梦初醒,飞奔回厨房关煤气。她双手撑在水槽边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竭力平稳自己起伏不定,又惊又怕的心情,千万个念头在同一时间飞过脑海。他们两个怎么会一起出现?林朗发现什么了吗?爸爸不会乱说了什么吧?他还记得他吗?他会恨我吗……
  “吃饭了。”林朗不知何时也进了厨房,站在顾忆笙身旁洗了手,然后打开柜门,将碗和筷子拿出来。
  顾忆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他却故意不看她。
  那是顾忆笙吃过最难熬的一顿饭。
  顾天一以为林朗是顾忆笙的男朋友,说:“怎么不和爸爸说一声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来越像个普通的父亲,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没有一句话,而今却也变成像其他人那样会唠叨顾忆笙。
  “他不……”
  顾忆笙的否认被林朗的咳嗽声打断:“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较忙,就忘了和您说。您别怪她。”林朗的话模棱两可,既可以理解为顾忆笙因为赵一芒生病,忘了给家里打电话,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顾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过顾忆笙“小笙”,今天摆明了故意让顾天一误会。
  顾忆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脚,他不动声色地收起自己的长脚,夹菜到顾天一碗里:“叔叔您吃。”
  这到底是谁的家啊……顾忆笙无语,味同嚼蜡地啃着鸡翅。
  他们吃完饭才差不多十一点半,顾忆笙提了保温瓶。“爸爸你在家看会儿电视,我去医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会儿。”她交代完顾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后地出门。
  遇到周末,赵一芒要求她连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个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顾忆笙当然舍不得拒绝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语,走在顾忆笙半步之遥的距离。她望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因为不确定他是否认出了顾天一——照理是认不出的,因为当时他戴了面罩,又过去那么久,记忆早已模糊了。只是开门时她太过惊讶,怕露出了什么马脚。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问,只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后,心怀鬼胎。
  春末夏始的天气,路边的广玉兰树上绽开了硕大的白色花朵,空气里流淌着被阳光晒暖的花香。天气说热不热,但是薄薄的阳光洒在背上时仍觉得燥热难耐,顾忆笙的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你很热?”上车后,林朗体贴地开了一点空调,同时开窗通风。过了许久,他突然开口道,“你爸爸,好像对我挺满意的。”
  顾忆笙托着下巴,正望着车窗外熟悉的街道发呆,被他的话吓到,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像一只将老鼠玩弄于股掌的狡猾的猫。
  “你别胡说……”她其实听清了,有些慌乱,心跳得很快,却隐隐又有种宿命般的无奈。
  林朗瞥了她一眼,知道她在意那个秘密:“顾忆笙,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没对今天造成任何后遗症,其实都不算什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觉得自己很无辜,因为这样的事情被顾忆笙拒之千里之外多年。其实除了刚开始时的惊讶,他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感觉。顾天一已经变成了一个平和的老人,就算他和顾忆笙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想旧事重提。毕竟最后他并没有真的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顾忆笙总觉得林朗已经知道了什么,只是他闭口不提。她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任何事,都能过去吗?”她抬起头问他。
  “任何事。”林朗望着前方,非常郑重地承诺道,“已经发生的我也不会追究。比起你不爱我这个可能,没有任何事更能让我伤心的了。”
  顾忆笙在林朗飞驰的车上,捂住脸孔,因为心中悬了五年的石头落地,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有发泄的意味,又带着盛大无比的幸福,像窗外丰盈的阳光一样让人喜悦。
  “对不起。”她到了医院下车,站在车门口对林朗诚恳道歉为了五年前的伤害,和五年后的游移不定。
  “我爱你。不管你爱不爱我。”最后一句她说得飞快,几乎同时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飞一般跑进住院部的大门。
  林朗的耳朵被那声巨大的关门声震得耳朵嗡嗡直响,想了许久才明白顾忆笙的话。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伏在方向盘上平静了一下心情,直到后方的车子摁着喇叭催促他开车,他才抬起头,从后视镜中发现自己的脸,竟然红得像番茄。
  真丢人。二十四岁的男人,竟然像个十四岁的少年那样,因为女生的告白而羞红了脸。
  林朗一边开车一边微笑,同时在内心深深鄙视自己。
  【四】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顾忆笙一路跑上楼,在赵一芒的病房门口停了停,害怕自己心跳声太大,脸涨得太红。然后才推开房门,结果发现病床上空无一人。她走回护士站问护士,值班的护士看了她一眼说:“他刚才病情突然恶化,送急救室了。”
  顾忆笙愣了半晌才记得说“谢谢”,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靠着身边的柜台勉强稳住身子。又想起什么,转过身问:“请问急救室在哪儿?”
  “你还是在病房里等吧,有什么情况我在通知你。”
  顾忆笙谢过护士,缓步走到赵一芒的病房,看着空无一人的病房,上面还有他躺过的痕迹,不由得鼻子发酸。她曾经狠狠妒忌过赵一芒的才华和他年纪轻轻就靠自己拥有的一切,与此同时还长得不赖,有时候临时顶替出境,比专业模特也毫不逊色。
  赵一芒是恒星,天生是闪耀的发光体。她以为他受尽上天宠爱,却没想到上天那么小气,这么快就想要收走赵一芒的一切。
  顾忆笙不知道在病房里等了多久,她抱着保温瓶几乎要睡着时,赵一芒被推进了病房。他脸上散发着一种病态的白光,但是人是清醒的,看到顾忆笙露出大大的笑容:“你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因为生病,因为住院,赵一芒瘦了十几斤,原本就瘦削的身材,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下巴尖得可以戮死人,小小的脸上,原本稍显细长的丹凤眼倒显得圆润了几许。
  跟着赵一芒一起进来的除了医生和护士,还有许久未见的苏紫杉。她像个普通女人那样上身穿白色吊带,外面披一件黑色针织开衫,底下是剪裁合身的牛仔裤,平底鞋。卷曲的栗色头发在脑后简单地绾了个发髻,有几缕发丝垂在耳边。她没有化妆,近看能看到鼻尖上小小的雀斑。
  顾忆笙这才发现,赵一芒和苏紫杉有一双相同的眼睛,妩媚的、多情的,又有点骄傲的丹凤眼。只是平时看到她时都化了妆,双眼皮胶和小烟熏淡化了这个特点。
  苏紫杉细心地为赵一芒铺床、盖被子,顾忆笙站在她的身后不知道能做什么。在赵一芒的催促下才想起给他带了饭。栗子烧鸡、蒜末青豆和高汤娃娃菜,还有一个是西红柿鸡蛋汤。
  赵一芒的手在打点滴,不方便拿汤匙,苏紫杉很自然地接过说:“我来。”
  赵一芒似乎并不很习惯这样的场面,但也不方便拒绝,一口一口吃她喂的饭。
  “没事我先走了,晚上再来看你。”顾忆笙起身告辞,想多留给他们一点时间。却被赵一芒着急地叫住:“别走,再坐一会儿。”
  苏紫杉看了看赵一芒,又看了看顾忆笙,朝她点了点头。顾忆笙又重新坐回位置。
  苏紫杉喂完了饭,她的经纪人打来电话,下午她还有两个通告要赶,催促她去化妆和彩排。
  “一芒我先走了,再来看你。你别任性,好好配合医生治病。”她转而面对顾忆笙,“顾小姐,有劳了。”
  “应该的。”苏紫杉对她很客气,反倒让顾忆笙有点无措。
  赵一芒吃过饭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看到顾忆笙靠着窗边在看书。阳光给她的侧影涂上了一层金边,让她看起来很温柔。他安静地望着她,听着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着走着,属于他的时间正一分一秒地流逝着。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如果死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像这样静静地望着她了。
  因为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顾忆笙的脖子有些酸疼,她舒展筋骨的时候发现赵一芒醒了,正静静地望着她。眼神有点凉又有点暖。
  她对他露出甜甜的笑容:“你醒啦。”
  赵一芒望了望窗外,对顾忆笙说:“我想晒晒太阳,你能陪我去外面走走吗?”
  在他睡着的时候点滴已经打完了,赵一芒看起来有点虚弱,但是精神还不错。顾忆笙点点头,她去推轮椅,被他制止:“我又没残,能自己走。你过来帮我扶下就成。”
  见他有点不高兴,顾忆笙没再坚持,跑到床边小心地扶着赵一芒下床。
  住院部楼下有一块很大的绿色草坪,穿着病服的小孩没心没肺地边跑边笑,周围是郁郁葱葱的胡杨树,茂盛的枝叶间筛下细细的阳光,落在地上不停跳跃变换着。顾忆笙扶着赵一芒在树荫下的一处长椅上坐下。
  一个彩色的小皮球滚到赵一芒的脚边,有个穿蓝白色条纹的小男孩跑到他们三五米远的距离,怯生生地停住脚步。
  赵一芒捡起皮球拍了两下,朝小男孩招了招手:“小朋友过来。”
  小男孩迈着小短腿噔噔噔地跑到赵一芒面前,眼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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