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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 作者:司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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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陆嘉见状,早已赶到她身边,冷静地让伍媚脱了那只被卡住的鱼嘴鞋。然后有力地揽紧了她的腰肢。一面弯腰去拔那只鞋,因为姿势的缘故,他的手臂不免往下滑去,搁在了她圆翘的臀部,伍媚身体微僵,忍不住在心中骂娘,今天她的豆腐都被沈陆嘉这个阴险的闷蛋吃成豆腐干了。

    大概也知道这样的姿势太过暧昧,沈陆嘉的胳膊又下移到了她的腿根处。伍媚因为一只脚站立,重心不稳,只得死死搂住沈陆嘉的肩膀,两个人姿势怪异,简直叫人疑心是在修炼什么邪术。

    沈陆嘉握住鞋后跟,缓缓地使劲,然而就在他感觉到鞋跟正一点一点艰难上移的时候,他敏锐地发现金属跟被划得惨不忍睹。沈陆嘉心思一动,倘若这鞋拔不出来……他又在心底估算了一下到酒店的距离,这才转脸看住伍媚,老老实实地说道:“如果拔出来的话,估计鞋跟就花得不成样子了。

    伍媚欲哭无泪,这可是LAVIN的新款。

    看着她肉痛不已的样子,沈陆嘉心知她的鞋子肯定不便宜,忍住笑意说道:“你是跟我出差才弄坏了鞋,回去之后我重新买一双赔给你。”

    “真的?”伍媚立马不纠结了,“那这鞋我们不要了。”

    沈陆嘉点点头,径直打横抱起伍媚。走了两步,他看了看伍媚一只脚上硕果仅存的那只鞋,又道:“反正一只你留着也没用,丢在这儿吧,万一谁拔出来,还可以凑成一双。”

    伍媚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你《读者》看多了吧?我的东西,宁可扔到垃圾桶里,也不喜欢给别人。”说完用力一踢,脚上那只鱼嘴鞋径直飞到浓密的花草丛里,消失不见。

    沈陆嘉看着她两只玲珑可爱的白脚丫,自觉噤声,紧了紧胳膊,抱着伍媚朝酒店走去。

    伍媚两条胳膊环住沈陆嘉的脖子,脑袋贴着他的胸膛,心头洋溢的是从未有过的安心。至于沈陆嘉,一手托着她的背,一手托着她的腿弯,还要用两根手指钩着那袋水果。有夜游的越南男人擦肩而过,一夫多妻制的越南男人在家里完全是神一样的存在,看着伺候女人的沈陆嘉都是满眼同情和不耻,唯有沈陆嘉自己乐在其中,连平素冷硬的脸庞轮廓此刻都柔化了

    进了房,沈陆嘉将伍媚抱到其中一张床上,又拿了一次性拖鞋给她。

    伍媚打了个呵欠,“我去洗澡。”说罢走到自己的行李箱前,打开锁扣,直接从里面拿出换洗的衣物去了浴室。

    浴室采用的是磨砂玻璃,影影绰绰能看见里面纤细的人影,再伴着哗啦啦的水声,在外间的沈陆嘉脸上有淡淡的红意浮现。

    热水抚慰了她疲乏的身体,雾气腾腾里伍媚忽然觉得下身有潮热的感觉,她低头一看,糟糕,是她娘的姐姐来拜访她了。

    该死的,她的月经一向都是延后的,这次居然破天荒的准时来了,她倒是准备了卫生巾,但是却放在了行李箱里。

    无奈之下,伍媚只得敲了敲浴室的门,小声地喊着“沈陆嘉。沈陆嘉。”

    双人套间很大,坐在床边心浮气躁的沈陆嘉隐约听到有细小的女声唤他,还有些发愣地四处看了看,又听见叩击玻璃门的声音,这才回过神来。三步并作两步站到浴室门前。

    “我在。怎么了?”

    隔着门,伍媚听不出沈陆嘉声音里的暗哑。

    好丢脸。伍媚几乎开不了口,半天她才低声道:“帮我拿一下卫生巾,黑色的苏菲,在我的行李箱里。”

    她从未用如此细软的声音与他说过话,沈陆嘉这下连耳朵都红了,他喉结微动,压着嗓子说了一句“你等着”便不迭离开了这个让他心跳如雷的地方。

    蹲身打开伍媚的行李箱,里面全部是各色的衣物,沈陆嘉尽可能小心地在其中翻拣着,然而还是不可避免地碰到了她的文胸,他的手不由一颤,有叠成小小一团的东西从罩杯里掉了下来。沈陆嘉下意识地将它塞回去,这才发现是一条带蕾丝花边的内裤。

    轰。沈陆嘉觉得血一下子全冲进了脑子里。他狼狈不已地将小巧的内裤重新团进罩杯里,又塞到别的衣物下面。也顾不得礼貌,将行李箱兜了个底朝天,这才找到了被压在最底下的卫生巾。

    花花绿绿的卫生巾看得沈陆嘉眼仁疼。他已经记不清先前伍媚是怎么交待的,只记得是一个女性化的名字。苏菲,他在心底默念着。

    “苏菲超熟睡410”几个大字撞进眼睛里,410厘米,居然这么长!沈陆嘉有些震惊,赶紧从包装里抽出一片,给伍媚送了过去。

    浴室门打卡了一条缝隙,白花花的雾气里伍媚伸手接过了卫生巾。

    热腾腾的潮气扑在他的脸上,沈陆嘉觉得脸又热了起来。

    浴室里,伍媚一面撕开卫生巾的包装,心里五味成杂。她控制不住地想起了夏商周,她发育的晚,16岁上大学那年才来了初潮,她记得那天自己穿的是一条白色短裤,正站在书架前翻杂志。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站在她身后,好意告诉她:“同学,你大姨妈漏出来了。”那个时候她还傻乎乎地回了一句:“我没有姨妈。”

    后来,他成了她的男友。不过大概是受他那位老古董父亲的影响,夏商周对她很好,唯独不肯帮她买卫生巾,甚至连碰一下都不愿意,他的理由是男人碰了这种女人家用的秽物,是要倒血霉的。那个时候的她还傻不拉几地觉得这样很Man。

    伍媚出来时沈陆嘉已经坐回了床沿,正低头看着阮咸的资料,天晓得他其实一个字都没看下去。

    想到旧事的伍媚心情有些低落,她一声不吭地爬上床,睡了。

    沈陆嘉蹙眉看着她湿漉漉的头发,丢下资料起了身:“把头发吹干再睡。”

    伍媚闭着眼睛只装听不见。

    沈陆嘉无奈,自己去找了吹风机,坐在床沿替她一束一束地吹头发。

    他的动作很轻,热风暖洋洋地拂过头皮,伍媚只觉得神思困顿,连眼皮也越发沉重起来。

    眼前的睡美人脸颊上还有洗过热水澡后的红粉绯绯,两瓣唇间还吐露一丝缝隙。听着她绵长的呼吸声,沈陆嘉不觉失笑。她对他倒是放心得紧,这样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她还能睡得如此没心没肺,就不怕他趁人之危吗?

    替伍媚吹干了头发之后,沈陆嘉拿起薄毯,仔细地盖在了她的小腹上。这才轻手轻脚地去浴室冲了澡,然后躺到了另外一张床上。  第二天清早,伍媚睁开眼睛时沈陆嘉已经洗漱完毕坐在沙发上看邮件了。

    听到动静,沈陆嘉抬头朝她微微一笑:“早。”

    还没彻底清醒的伍媚鹦鹉学舌一般回了他一声“早”,去盥洗间洗漱去了。

    她换好衣服出来时,沈陆嘉已经教服务生把早餐送到了房间。

    两个人吃了螺蛳粉和扁米饼,喝了鲜榨果汁后,准备去阮公馆见阮咸。

    白天的河内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这儿的高层建筑很少,放眼看去几乎全是四至五层漆成黄色或蓝色的建筑物,相当数量建筑物平整的屋顶上还种有花草。街道上戴着椰壳斗笠的三轮车夫,不疾不徐地踩着踏脚,留下一路清脆的铃铛声。结实苗条的越南妇女,蹲在自己的摊位前,兜售着热带水果、香烟和打火机。也有年轻羞涩的小姑娘挎着藤条编成的小篮子走到两人面前,眼神明亮地看一眼沈陆嘉,又伸手指指伍媚,再指指自己篮子里用细铁丝串成的娇柔的茉莉花。芬芳洁白的花朵像小小的玉石,上面还滚动着晶亮的露珠。

    沈陆嘉心知是叫他买花,他掏出几枚5000面值的越南盾,放进篮子里,这才拿起一串茉莉花,有些不好意思地递给伍媚。

    “给我的?”伍媚含笑反问。

    沈陆嘉微微偏过头去,含糊地应了一声。

    伍媚并没有接,只是将左手伸到他面前。

    茉莉花的香气冲进鼻子里,有花粉过敏的沈陆嘉觉得有些头晕,他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捏住花朵间的铁丝,套在了伍媚的手腕上,指尖不小心碰触到她的皮肤,他觉得头里更是昏沉。

    河内的出租车并不像国内那样遍地都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是摩托,好容易拦到一辆出租车,但是当伍媚报出要去阮公馆时,司机像见了鬼一样,一打方向盘,便风驰电掣地开溜了。

    沈陆嘉有些吃惊地看着那一缕尾气,“为什么会这样?”

    “大概因为阮咸是个魔鬼吧?”伍媚笑得云淡风轻,沈陆嘉却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眼底转瞬即逝的一丝惧意。

    “Xic Lo。”伍媚伸手招呼了一辆三轮车。越南的三轮车和国内不同,踏脚的地方是在后面,这样可以不影响游客的视线。

    两个人上了车。这次伍媚没有直接告诉车夫目的地是阮公馆,而是告诉他去玉山寺。

    “刚才你拦车时说的是什么,发音好像‘是个猪’。”沈陆嘉问道。

    伍媚不由噗嗤一笑,“是三轮车的越南语,中文发音不是‘是个猪’,是‘氏哥鲁’。”

    而阮公馆内,刚晨起不久的阮咸正懒洋洋地将三枚摩挲的锃亮的乾隆通宝随意地抛掷出去,任由它们叮当落在床前的小几子上。一连抛了六次之后他才古怪地一笑,自言自语道:“坎上离下,水火既济,今天怕是要有不速之客上门啊。”

一双蓝眼睛


    在玉山寺下了车。沈陆嘉和伍媚两个人步行往阮公馆走去。

    路上;伍媚犹豫了片刻;还是提醒沈陆家嘉:“阮咸差人送的茶水点心一概不要碰。”

    “好。”沈陆嘉也不多问;一口应承下来。

    隔着老远,沈陆嘉便看见一片斑斓的花海;一栋白色的小楼掩映在重重花海里。走得近了;沈陆嘉才惊觉那些沉重硕大的花朵竟然都是罂粟花;一株株足有一人高,艳红、桃红、绛紫、纯白……华丽得让人心惊肉跳。好些绿孔雀、蓝孔雀在花阴下昂首阔步;旁若无人。还有背着枪械的健壮男人神情阴郁地在小楼周围逡巡。

    沈陆嘉不觉蹙眉,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先前在街边拦车;一听见是去阮公馆,那个司机便一踩油门跑了。他有预感;这个阮咸,根本就是危险的代名词。

    “伍小姐。”一个裹着白色包头的黝黑青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在伍媚面前微微躬身。他相貌平凡,唯有两只眼睛亮如寒星,身上穿着白色对襟布褂,下面是一条黑色熟罗裤子,脚上是黑色的布鞋。

    “穆。我要见你家主子。”伍媚声音冷淡。

    叫穆的青年却看了看她身旁的男人,不卑不亢地说道:“您见主人自然是不妨事,可是主子说了,今天不见外客。”

    伍媚哼了一声,抱着两条胳膊看着地面。沈陆嘉却在暗暗打量这个叫穆的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太平盛世里鲜见的阳刚戾气,这是只有在刀头舔血的人身上才有的肃杀气质。

    两方就这样僵持着。热风吹在人身上,沈陆嘉和伍媚额上全部沁出了绿豆大小的汗滴,而那个叫做穆的青年,却似浑然不觉。

    “带他们来见我。”穆的耳朵里塞着的微型通讯器里传来阮咸阴柔的声音。

    “两位请。”穆做了给请的手势,走在前面领路。

    小楼外表寻常,内里却别有洞天,只是布置得有些古怪,不中不洋。中国旧式的白粉墙上挂着西方的静物油画,古色古香的金漆几案上搁着多头银烛台,墙角一架三角钢琴上偏盖着蝙蝠纹样的大红绫子布,怪异极了。由于拉着窗帘,室内光鲜黯淡,还弥散着一种奇特的香味。

    穆掀开一道竹簟帘幕,请二人入了内。然后自己垂手恭容站在了帘幕之外。

    甫一入内,沈陆嘉便看见一个相貌秀美的混血青年半卧在一张雕花牙床上,他穿着一袭宽松的红色的睡袍,露出半个肩头,肩头上还有狰狞的纹身。*。**/*男子的脸型是一个有弧度的倒三角,长着尖尖的下颌,疏朗的眉毛下是一双吊梢的凤眼,眼珠仿佛由于忧郁而变成了淡蓝色,呈半透明,又因为光线,像两颗毫无瑕疵的玻璃弹珠。嘴唇却是殷红如血。总而言之,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阴性之美,叫人不由想起古代专演旦角的绝世名伶。

    只是他的手里却捏着一柄翠玉镏金珐琅烟枪,枪头还镶嵌有烧蓝花卉纹的装饰。牙床前,一个穿着奥黛的美貌少女跪在地上,正在娴熟地将金黄色的鸦片膏搓成小丸,用银签子放在火上烤软。然后小心翼翼地掀开烟锅的白玉顶盖,将小丸塞进去。阮咸随之闲适地翻转烟锅对准火苗,吸食袅袅腾起香烟。

    一股浓烈的甜香弥漫开来,阮咸的神情沉醉而惬意。

    他身前的花几上还搁着一盘佛手和香椽,正散发出幽幽寒香。一只金丝猴坐在花几上,手里捧着黄橙橙的佛手,不时嗅嗅闻闻,发出吱吱叽叽的叫声。看见伍媚,那猴子顿时丢下佛手,三两下就扑了过来。

    伍媚却是一脸嫌恶,作势抬脚要踢,没好气地喝道“滚开”。

    阮咸徐徐吐出一口烟雾,“阿芒,回来。”

    那猴儿听到主人的声音,肩膀一垮,老老实实退了回去。

    将手里的烟枪递给少女,阮咸用手撑住头,斜着眼睛打量沈陆嘉。他年纪虽然不大,但阅历惊人,识人自有一套。古语有云“深沉厚重,魅力十足者,为第一等人;磊落豪迈,不拘小节者,为第二等人;聪明绝顶,辩才无碍者,为第三等人”。很显然,伍媚带来的这个男人是属于第一等。

    沈陆嘉知道阮咸性子古怪,一时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称呼他,便以退为进。

    “我又不是你亲爹,你带个男人来见我作什么?”阮咸忽然语出惊人,一双凤眼噙着笑,望向伍媚。

    伍媚岿然不动,淡漠道:“沈陆嘉,晟时的沈总,我的顶头上司。”

    “哦。”阮咸拉长了声音,又看向沈陆嘉,一脸诚恳地说道:“不好意思,没听说过,说不了久仰久仰。”

    沈陆嘉也不动怒,淡淡一笑:“我倒是对阮先生久仰的紧。”

    阮咸坐直了身体,饶有兴致地盯住沈陆嘉:“直说吧,来找我干吗?”

    “我想请阮先生,打消增持和收购鼎言股票的念头。”沈陆嘉开门见山。

    阮咸嗤嗤地笑起来,伸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又看住伍媚:“你们沈总这儿不会有毛病吧?”

    “有毛病也没你严重。”伍媚语气讥诮。

    “你和他睡过了?”阮咸凤眼微眯,改用越南语质问伍媚,连声音也冷了几分。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并未回答。

    阮咸忽然笑起来,“沈总,您先去书房等我,我和您的这位伍小姐有几句话要讲。”他言辞客气,语气里却带着不可一世的自负和不容拒绝的傲慢。

    沈陆嘉并没有动,只是抬眸看向伍媚。

    伍媚知道他在征询她的意思,心头一暖,朝他点点头。

    “那我就把伍媚暂时交给阮先生了。”沈陆嘉淡淡撂下一句,迈开长腿离开了内室。

    阮咸脸上的笑意愈发意味深长,“我的小伍媚如今真是翅膀长硬了啊。知道帮着外人来算计我了。”

    “唷,阮大少您多厉害啊,粘上毛比猴儿都精,我要是能算计到您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伍媚冷笑。

    阮咸仿佛听不出她的冷嘲热讽,反而笑眯眯地讲起了故事:“从前,大森林里有一只老虎向猫学艺,猫教会了老虎跳跃和捕捉的技巧之后,老虎却妄图吃掉猫,不料猫还留了一手。”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赤脚下了床,走到伍媚面前,居高临下地一笑:“何况你还算不上是老虎。你今日所有的一切,大半皆来自于我,若是惹毛了我,你该知道代价。”

    伍媚刚想顶嘴,阮咸已经出手如电,右手狠狠地捏住了她的下颌,脸上笑容半丝未褪,“我帮你磨尖了牙齿和爪子,不是让你对付我的。”

    伍媚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愤怒地盯着阮咸。

    阮咸却用左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好容易帮你把晏经纬调到蔺川去,乖,别辜负了哥哥的一片好心。”

    伍媚浑身一僵。晏经纬的高升居然是他在里面做的手脚?她认识他六年,还是摸不清楚这个男人的势力到底大到什么地步。

    阮咸却趁她分神,将脸凑向她雪白的耳廓,又伸出舌头含住了她圆润的耳珠,然后舌头恶劣地迤逦而下,缓缓扫过她的颈项。伍媚咬紧下唇,抬起膝盖就向阮咸的某个紧要部位顶去。

    阮咸惑人地一笑,双手捏紧伍媚的手腕,直接将她拖着一齐倒向了那张雕花牙床。

    叫阿芒的猴子吱吱怪叫两声,捂着眼睛跳到了旁边。

    阮咸低低一笑,伸手一扯牙床上猩红的帷幔,床尾露出一幅女子的半身□,照片里女子正在沐浴,仰着头任由水洒在脸上,双眸微眯,姿势放松而享受。打湿的乌发随意地披在胸前背后。

    “怎么样,我把你照的美不美?”阮咸含笑问伍媚。

    “你这个死变态,居然偷拍我。”伍媚咬牙切齿。

    阮咸嘴角的笑意逐渐扩大,“看见照片下面的这些斑点吗?我特别喜欢对着你这幅照片打飞机。至于那些斑点——”阮咸笑得很无耻,“可都是我的精华。”

    “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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