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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医我-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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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停产了吗?”她略微的抬了一些头,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温颜的表情。很特别?是因为很贵吗?
“不是,他的那款手机,是全球限量的。”温颜说。
周怡宝听到全球限量,这样的字眼在她的耳朵里听起来,特别的刺耳,这么贵啊,居然这么贵啊,她的头彻底垂了下来,限量的么,就是打工打一辈子,都赔不上啊。
“我说,是全球限量的山寨手机,因为做工精致,一只只要九九八,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温颜学着电视上的广告,现编了一段手机的历史。看到周怡宝垂头丧气的样子,他可不敢和周怡宝说,那只手机是全球限量版,全球只有十五只,而且每只手机,都有专人专线,服务于单只手机。手机的金贵,更在于不防水不防震不抗摔,却卖出了天价。
不过,温颜更不会告诉周怡宝,这只手机并不是连亦琛刻意买到的,而是正在拍卖场进行试卖第一只的时候,连亦琛举起了标价牌打蚊子,于是,叫价第一次叫价第二次叫价第三次,他全然浸在打蚊子的乐趣之中,最后被迫成交。这是连亦琛这些年以来,买的第一件奢侈品,而且是在无意识的状态,钱花出去了,口袋里进了一只祖宗一样的手机,心疼了整整一年。疼的连亦琛和温颜叫穷说,吃不起肉了,也喝粥都得一碗分成三顿了。
“诶,是真的吗?”周怡宝听着温颜说的话,她的头彻底的抬了起来,她的心中重新燃起来火花,那只手机连亦琛说不值钱,原来只要九百九十八块啊,没那么金贵,他根本就不稀罕。
“所以他肯定不会要你赔啦。”温颜笑了笑,“你要是赔给他,他会觉得你看不起他,还有啊,别告诉我,我告诉了你手机的底价。”温颜当然得要周怡宝保守秘密了,要是连亦琛知道,他这么说那只手机,一定会笑得在地上打滚,一定还会笑他,说他广告词卖得好,他才不会给连亦琛机会笑他。
“诶,是这样吗?”周怡宝半信半疑,总觉得九九八这样的价格,是不是有点……。不对劲?不过,温颜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浮夸的人,也不会信口开河乱编吧。
“他六岁起,我们就吃喝拉撒在一起了,我知道他所有的小秘密,我很了解他,就算你摔坏他所有的东西,他都会觉得很开心,因为他用了这么多年的各种山寨货,终于有正当的理由换新的了。”温颜温温和和的说着,转身,将水龙头打开,继续洗水池里的白菜。他已经将吹牛做到了最高境界,那就是脸不红心不跳想怎么吹牛就怎么吹牛,连草稿都是现成打的。
“可是,我毕竟摔坏了他的东西,心里不安,晚上会睡不着觉。”周怡宝还是不放心,东西是人家的,而且连亦琛和她,并不是温颜想象的那种关系。
“会睡不着啊。”温颜扣着菜叶子,抬头望了一眼窗外,“既然是补偿,那就送点别的吧,送一个特别一点的礼物给他好了,不一定是手机,你说呢?”
“好,那我想一想。这里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周怡宝终于放下心来,问道。
“不太清楚,我也只是来帮厨,诶,亦琛大厨人呢?”
“他去给他二叔回电话。”周怡宝说道。
“二叔?”温颜有些迟缓温吞的问了一句,“二、叔,连无邪?”
“是啊,我们在去我老家的路上,遇到了他二叔。”
“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温颜觉得很是意外,这世界真是巧,连无邪怎么逃,都还是会遇到连家人。
“我也没有想到,当初京城里的情痴,我会遇得到。”周怡宝艳羡的回想着,连无邪为了爱情,奔走天涯的美丽神话。她就想起这位大叔,似乎又和传说中的不太一样,八卦的要命。
“你羡慕他吗?”温颜问道。
“羡慕,身在其位,却还是为了心爱的人,放弃了一切。”周怡宝的语气之中带着一丝莫名的期许,其实,不管是谁,都会期许这样的感情吧,不是任何人,都能放得下,唾手可得的东西。不是任何人,都能懂得,既然舀得起,就要放得下。而连无邪这个男人,洒脱的就像是一阵风一样,远走高飞,无牵无挂。
“你可以拥有这样的生活,只要你想要。”
“或许吧。”周怡宝的话里,参杂着一丝无奈。并不是所有的期待,都会实现,并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到。
书房。
连亦琛给连无邪打了一个电话。
连无邪问道:“刚才,电话怎么没声儿了?”
“刚才怡宝摔了一跤,把手机给废了。”连亦琛回答道。
“她没事儿吧?”连无邪倒是很关心这个未来的侄儿媳,漂亮,而且聪明,两个人看起来,男才女貌,天造地设。连亦琛小的时候,和女孩子很是合不来,或者说,他和其它的任何小孩,都合不来。他从来都不屑于,和任何的小孩为伍。连无邪倒是很担心,亦琛这小子,会不会不喜欢女孩子?
“没事儿,二叔,是不是那边出事了?”连亦琛低声问道。
“哎,仁孝村有一对夫妻,为了保护祠堂,被人枪击,男的送到医院的时候当场死了,女的还在抢救,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并没有及时出动捉舀匪徒。这是我当警察将近三十年以来,最大的失误。”连无邪说话的声音很沉重,他的的确确,很内疚,很自责。
“二叔,你不要太自责。”连亦琛安慰着二叔。
“对了,周怡宝好像认识那对夫妻,刚才情绪很失控。”
“哦?那对夫妻叫什么名字?”
“男的叫做周老大,女的叫做周老三,开旅馆的。你开导开导她,别落下什么心理阴影才好。”连无邪关切的说着。
“嗯,二叔,我在这边,找几个好医生,往你那边送过去吧。”连亦琛斩钉截铁的说着,“一定要保住周娇娘”
“好。”
叔侄二人继续聊了一会儿,连亦琛最后挂了电话,然后,他又打了几个电话,拜托s市的伯父,派了医院最好的医生,赶往仁孝村去。
他这才放了心,走出书房,下了楼,来到了厨房,看到周怡宝百般聊赖的站在厨房里,说:“你这个懒鬼,都不晓得帮温颜的忙。”
“哈,我才不要帮厨呢,我走了。”周怡宝嘟嘴,做了甩手掌柜。
“你这么懒,总会有一天懒死。”连亦琛笑嘻嘻的说着,“从前有个懒人,他爹妈出远门,在他脖子上挂了张大烙饼,要他饿的时候咬一口,结果,他爹妈回来的时候,发现他已经饿死了,原来,他只把脖子前面的饼给吃了,后面的饼完全没吃,他已经懒到了最高境界,懒得得把饼转一转,活活的饿死了。”
“活得好好的呢,哼,我现在是病人,是病人。”周怡宝甩甩手,出了厨房。她可是病人啊,要不是仗着自己是病人,连亦琛大概也不会下厨吧。
哪有病人说起话来这么理直气壮还不带喘气的?连亦琛宠溺的笑了笑,不再作声,任由她走了出去。有福之人不落无福之地,她叫做怡宝,自然有人会把她当做心头挚爱的珍宝。在他的眼里,她永远都是他心尖之上的怡宝。
周怡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不一会儿,只听到连亦琛喊了一句:“开饭了。”
她才懒懒的起身。
王妈正在二楼的房间做清洁,听到连亦琛喊开饭,连忙洗了手,走了出来,立刻闻到了菜香,说道:“少爷,这个菜做得不错!”
“王妈,色香味俱全好不好,快下来看卖相,包你食欲大增!”连亦琛脱下了围裙,得意洋洋的端出了一碗汤。
“那要试试才知道。”王妈乐颠颠的下了楼,说,“我的少爷,你终于长大了。”饭菜做得这么好,真是很不错呢,她是真的老了,连少爷已经这么懂事了,都不知道。
“王妈,少爷二十八了,你还老当他是个小孩子,当心他一生气,不给你吃饭了。”温颜调笑着,在桌子上摆上碗筷,一双双筷子摆的整整齐齐。
“少爷才不会呢,他最心疼王妈了,小时候就一个劲儿的喊,王妈王妈,我好喜欢你啊,王妈王妈,我帮你扫地啊。”王妈笑着说,眼角笑出了皱纹。一想起小时候的连亦琛,她就觉得特别的开心,这个孩子,和其它的孩子都不一样。连家的小孩,有好几个少爷小姐脾气厉害得很的,对待下人,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连亦琛看着王妈眼角的皱眉,和黑头发之间的白头发,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世了,一直是王妈在照顾他,王妈那个时候嫁过来才几年,长得很漂亮,浓眉大眼,整个人水水润润的。如今,身子发了福,像很多老太太一样剪着齐耳的短发,虽然人很精神,却还是有了老态。如果不是温颜提起他二十八岁了,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他的老父亲,他虽然憎恶他娶了蓝伶,可是人这一生,终究还是得有个伴的。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向坐在一边的周怡宝,看来,他得加把劲儿了。
大伙儿热热闹闹的吃起饭来,原本,周怡宝被连亦琛从仁孝村接出来,有一天淋雨生了病,连亦琛便从本家调了不少人过来照顾周怡宝,现在,整座宅子里,只住着连亦琛和周怡宝,还有温颜和王妈,偌大的宅子,人虽然少,人情味却是浓浓的。
像连家这样的大家族不少,可是,哪个佣人,可以和主人坐在同一个桌子上吃饭?
吃饭之间,王妈对连亦琛做的菜赞不绝口。
而温颜说:“亦琛,好吃是好吃,但是,以前请你吃饭的钱,还没有吃回来。”
言下之意是,我不介意你多做几次饭。周怡宝听到温颜说的话,她小心脏乐开了花,原来温颜趁火打劫的腹黑功力,也是不浅的。
“如果怡宝要吃,我就做,怡宝不吃,我才不会管你。”连亦琛端起红酒杯,小小的抿了一口。
“拉菲。”周怡宝也正端着酒杯,小口喝着。
“怎么,不喜欢喝吗?”
“好的红酒不只是这个牌子,偏偏,你只喝拉菲么?”
“诶?你怎么知道?”
“随便猜的。”
周怡宝耸耸肩,故作轻松的说是随便猜的,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想说的话,看来他忘了,三年前,在云南,他们一起吃过一顿午饭,他开了一瓶藏了很久的75年的拉菲。那一天,是她永远记得的一天。
见温颜已经和连亦琛说起别的来,周怡宝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其实,很怕他质疑和追问。
吃了饭,周怡宝到了后花园看医书,温颜则跟着连亦琛进了书房。
期间,温颜同连亦琛说说:“少爷,你已经堆积了一大堆公司的文件了,快开始工作吧。”他只是管家,生意上的事,他不插手,却还是会对这个小老板的工作督促督促。
“温颜,公司,我想卖了。”
“嗯?”温颜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没有听错吧,连亦琛白手起家,从大学时期开始创办公司,他的公司,跟着他走到了第八个年头,其中辛苦心酸,最苦最累的时候,全公司的员工跟着他一起吃面包,甚至为了一个单子,都没有回家过年,现在,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他甚至凭借这家公司,成为了商界的天才新贵,他居然不想做了?这家公司,是温颜看着一个孩子一样,慢慢茁壮成长起来的,温颜身为连家的管家,看着连亦琛那样艰难,都从来没有逾矩帮助过连亦琛。最艰难的路已经走过,连亦琛到底在想什么?他不是想做家主,不是需要财政的支持吗?
“你没有听错,我说,我想把公司卖了,卖给你,或者卖给曲晓亮来做。你们都不想靠家族吃饭,不如真正的独立起来,做自己的老板,我呢,做一个小股东吧。”
“没有发高烧吧?说什么糊涂话呢。”
“我仔细考虑过,家主,我一时半会做不上,公司呢,我也没时间管理,而怡宝,我很想多花点时间陪陪她。”
“其实你真正的目的,是想腾出时间来陪她,对吧?”温颜知道,他说什么帮他们真正独立,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周怡宝。
温颜没有想到,连亦琛对于周怡宝的感情,已经存的这样深。即使不期望能够在一起,还是费尽心思的守护着。在这样的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有哪个有钱人公子哥,对女人,会这样富有耐心的百般尊重和等待。
不过,连亦琛一直是一个异类,这个男人说过,他的童年在六岁就已经结束了。
“我不否认,她最近的情绪,恐怕不太好。”连亦琛的回答,似是而非,他说的是,他不否认。既不承认,也不否定。
“你是说,她从楼梯上摔下来,是因为情绪很波动?”温颜问道。
“是的,对了,我先把前几天的事情,跟你说一说。”连亦琛的身子,在椅子上挪了挪,坐的久了,屁股倒是有点酸酸麻麻。
“好。”
“在宴会上,你去找周逸飞,我本就猜到周逸飞不会来,特地准备了一个人,扮成周逸飞突然发病,一为测试怡宝对周逸飞的反应,二为试探周逸飞知道这件事之后的反应。结果我收到了你的空白短信的危险提示,也收到了匿名短信的通知,用仁孝村的一样东西交换你。仁孝村是周怡宝的老家,先前,仁孝村的村长,因为周怡宝家中出事,曾经找了周怡宝三年,我早就联系了仁孝村的村长,并且做了很详细的调查研究,本来想当做惊喜,带怡宝回老家的,计划却提前了。我带着怡宝开着你的车,在途中遇到了我的二叔,然后在仁孝村的祠堂,我被机关关在了地下,可能就在这一段时间,怡宝见到了她小时候照顾过她的人。之后,我从地下的机关走了出来,带着怡宝偷偷回了京城。她心神不宁的摔下了楼,是因为她接到我二叔的电话,得知小时候照顾过她的人,遭到了枪击,还在抢救中……我已经派了医生过去,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救不救得了。”
“原来我错过了这么多,你的那招,找人扮周逸飞,可真算是绝了,她没趁人之危,把周逸飞给毒死?”温颜开玩笑的说着。
“你也太小看她的理智了,她只是在他身上插了三十多针,还点了他的很多穴位,弄得那个人,又痒又疼又难受,却还得装死,要不是他人挺宅心仁厚的,就算我给他再多钱,他也不会接下这件事,还不能演漏了。”连亦琛笑道,“真是,难为他了。”
“我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白。”温颜问道,“第一,那件换我的东西,究竟是什么?第二,你为什么是偷偷回来的?事后还要我们对你回来的事情守口如瓶,似乎,你还在营造你人在仁孝村的假象。第三,你二叔通知了她仁孝村有人出事,是不是你拜托了你二叔暗中照看仁孝村?”
“嗯,那件东西,其实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只知道,那个人说,宝贝在墓穴之中,在主墓室,放置于棺材旁边。至于我偷偷回来,是因为司马家族派了人,想要挖仁孝村的周家祖祠里的宝贝,我估计,这件宝贝,就是绑你的人,想要得到的宝贝,另外,我有一个胆大的猜测,也许,是司马家族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绑了你,一方面派了人去盗墓。而司马家族用你威胁我,真是算计到了极致,他应该知道,周怡宝是周家的族长,更是墓室机关的钥匙,而周怡宝,和我在一起。还有你的第三个问题,我的确拜托了我的二叔,不过,他终于还是百密一疏,没等到大鱼出动,他很是内疚。”
“我听的有些糊涂了,周怡宝年纪轻轻,居然是周家的族长?”
虽然连亦琛的叙述很清楚,他还是有些糊涂了,连亦琛跟他讲过不少关于周怡宝的事情,但是周怡宝的族长身份,实在是太离奇了。
很多人都以为,周宏一家,是京城的老北京,如果不是连亦琛说周怡宝的老家在湖南,他根本不会知道这件事。因为周宏的父亲,周怡宝的爷爷周傲风,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是个威风十足的老军官,但是解放以后,他反而离开了部队,做起了生意。生意一做就是几十年,他的妻子,是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两个人差不多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去世,周宏之前已经向楚田拜师学医术,父亲死后,接蘀父业,娶了楚惠,开起了药房,这又是十几年光景。而楚惠的父亲,周怡宝的外公楚田,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他似乎一直在京城里的四合院里住着,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医术高超的名声是从老街坊口耳相传之中,渐渐的传出来的,他甚至一度被传颂作神医。
按理说,周怡宝祖上该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北京,却没想到,老周家的祖上,在湖南。认认真真算起来,周怡宝还算是个湘妹子。
那么,周怡宝的族长这个身份,又是怎么一回事?
只听连亦琛说娓娓道来:“族长的事情,比较玄乎,比我们听过的任何一个故事都玄乎,也许,这样的传说,只存在于小山村。我从来不知道,祠堂可以盖在坟墓上,但是,周家祠堂这么做了,据说,坟墓所在,是一条奇特的龙脉之地,我不懂风水,那个村长怎么说,我也看不懂,只觉得很玄乎,而更玄乎的在后面。”连亦琛端了瓷杯,喝了一口水,歇了片刻,说道,“更玄乎的是,守护周家祠堂的,是一只像猫似虎的小动物,村长说是灵兽,叫做肥肥,据说,怡宝是因为灵兽认主才做族长的。灵兽认主的意思是,怡宝出生,灵兽现身,就代表,灵兽认定了怡宝是主人,可以带领族民一起守护祠堂。”
“说的跟神话一样,真是大千世界百杂碎,什么都有。”温颜咂咂舌,灵兽认主,真是要稀罕的一件事儿了,要是舀到城里来说,谁会相信真有其事。
“你还真别不信,我看怡宝抱着那只灵兽,我瞬间相信了,就是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只灵兽,怎么保护祠堂,说不准,他会变身。”连亦琛的想象力大增。
“你是看奥特曼看多了么?”温颜笑了笑,话锋一转,说,“既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怡宝的心理状态不好,你就多陪陪她吧,至于公司,还是留着,终究是你的骨血。”
“温颜,我真的已经考虑清楚,你就,把我的公司,买下来吧。”
“我没有闲钱。”温颜摆摆手,他虽然在连家本家当管家,连决那个人,给管家的工资可没有多高,他看起来风光无限,实际上两袖清风。其实,在连家当管家,还不是为了配合连亦琛,将来方便连亦琛回家以后站住脚跟。他这个表哥外加最佳损友,可真是鞠躬尽瘁了。
“我可以先借你。”连亦琛出了个特别奇葩的主意。
温颜愣住了,连亦琛,有这么卖公司的吗?他温温和和的说着,“那我要给你打借条吗?”他就忽然想起来,连亦琛用一张借条,把周怡宝骗到京城来的事情。
“当然,借条一式两份。”连亦琛当然知道,温颜想到了他舀借条诓周怡宝回京城的事。但是那件事,就算将来被怡宝发现,也不算什么见不得光的初衷。
“我再想想,等曲晓亮来,我们再商量。”
……
过了几天。
一天夜里,仁孝村似乎不那么太平。
黑夜,是暴风的前奏。
黑豹,带着几个长沙找来的几个老土夫子,还有几个考古专家,终于要出手了。
这支夜色中的队伍,显得相当的成熟干练,其中,有国家级别的考古专家,有着极高的古物鉴赏能力,却私心为了钱而来。还有土夫子,这个称呼说的隐晦一点,说得更通俗一点的,就是盗墓贼,至于盗墓贼分为什么南派北派什么摸金校尉之类,是他们自己行里话,黑豹只晓得,他们就是盗墓贼。
黑豹带着大a和小a还有这些个专家能人,向祠堂走去。
黑豹老早就在守护祠堂的二十几个年轻人的晚饭里下了泻药,厕所离祠堂有一定的距离。这些人,对祠堂有着一种神圣的敬畏的心里,全都跑到厕所那里去,轮着轮着,祠堂早就没几个人守在那里了。
一路上。
大a跟其中的土夫子们说话:“我平时看了不少盗墓小说,听说盗墓要带黑蹄子对付变异的粽子,你们带了没有?”
“你这个讶子,你以为这个世上真滴有鬼哦,哪里有么子僵尸。”
几个土夫子将大a笑了一通。
大a的脸,瞬间红了。
……
晚上。
周怡宝睡得很不安稳。
她翻了一个身,从床上掉了下来。她整个人浑身酸疼,摸了摸撞疼的膝盖,再次爬上了床。一抬头,却听见窗外传来一阵电闪轰鸣。
她忽然下意识的喊了一声:“肥肥。”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喊,更加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惶惑心悸什么。心脏就像是皱成了一团,很不舒服。她伸手关窗户,窗户的把手,突然咔嚓的断了,没有征兆的,断裂了,留在了她的手上。
总觉得,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发生。
她将窗户的把手,放在了桌子上,把房间的灯打开,整间房子本来就没有家具,在暴风雨的夜里,显得更加的苍白,更加的空荡荡。窗户关不好,风拼命的刮了进来。她打了一个喷嚏,披上外套,跑出了房间,着急的拍了连亦琛的房间的门。
总觉得,是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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