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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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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想想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1

1、初遇(1) 。。。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叹息

来到S市已经有6个月,也重新习惯了繁忙的工作、拥挤的街道、喧哗的街市和不太清新的空气。

严格来说,方静不是传统的海归,她在法国生活了五年,嫁了个法国老公。在外人眼中,她的生活是幸福美满的:有份稳定的工作,有位温柔的老公,有个舒适的家。但是,她却一声不哼地离开了那份安逸,辞了工作,离了家,回到久违的故乡。

方静没有回到她出生成长直到22岁以前都还没有真正离开过的G市,而是来到距离G市一千多公里、中国最发达最现代的城市之一的S市,因为她的归来,除了丈夫,没有其他任何人知道。

回国前方静已经做了一定的准备功夫,联系了国内的一些公司,一回来就做了几个面试,很快便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她在法国读的是市场营销,后来在一家旅行社工作,现在回来找到的工作仍然是在旅游业这一块,是在一家五星酒店里当市场营销主管。

锦荣酒店不是S市名声最响的五星级酒店,但在后起之秀里算是一匹黑马。酒店老总是个海归,对锦荣的经营管理采用了许多国外最新的理念,又借鉴了国外顶尖酒店的经验,所以在业内,锦荣是以“大胆创新,优质管理”所为人称道的。酒店员工整体平均年龄不到35岁,是一个年轻又充满活力的团体。方静成为这个团体中的一员快有半年了,每天都在毫无保留地为这家年轻酒店贡献自己的脑力和……体力。

在国内工作就是和在法国不一样,强度大,时间长,加班加点是常事,每个人都在以百分之一百二十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没有强劲的体力是不行的。因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繁华大都市里,稍微放松一下的结果可能就是马上被踢出局,所以在工作上方静是一点儿也不敢偷懒或马虎。幸好,繁忙充实的工作正是方静现在所需要的,不是说在感情上输了,就要在事业上赢回来吗?她正在认真地贯彻落实这一条名言。

不过,方静并不是天生的工作狂。实际上,她还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这和她爱玩的天性有关,也更是得益于在法国几年的安逸生活,没有让她变成工作机器。现在每周她都会去健身和美容,周末上上酒吧下下舞厅,假期偶尔去周边旅游一下。

来S半年,她认识的朋友不多。她不是一个特别善于交际的人,虽然这本是做市场营销的必备品格,但是她胜在够随和,和同事上司都相处得十分融洽。可是,同事毕竟不是朋友,而且大部分同事都已成家,剩下那些刚毕业出来的,喜欢的东西和方静的喜好对不上。所以大部分私人时间里,方静都是自得其乐,除了去旅游的时候会找上几个网上认识的驴友。

就是这样,虽然是一个人,方静也活得自在惬意。就像今天晚上,又是一个周末,她迈着轻快的步子独自来到如梭吧。

这个酒吧,在S市万紫千红的娱乐场所里可以说是名不见经传的,甚至并不位于出名的酒吧街上。但是方静很喜欢,因为这里的环境,没有刺耳的电子音乐,没有吵闹的猜酒令声,没有薰人的云雾缭绕。酒吧里光线柔和,明暗度刚好,不会太过刺眼,也不会太过暧昧。酒吧里经常播放一些90年代的流行歌曲,每到周五会有乐队来现场表演,演唱的也是那个时代的歌,而且以慢歌抒情歌为主。

“今天这么晚?”酒吧的调酒师Daniel见方静走近吧台,选了一张离舞台不远不近的吧椅坐下,便向她打招呼。方静身上穿的还是一身职业装,显然是刚下班直接过来的。

“加班。谢谢。”方静微微一笑,接过Daniel送来的Pina Colada。

她每周五必来捧场,而且每次点的第一杯酒必是Pina Colada,久而久之,Daniel已经不用她再开口,只要她来,就会自动送上一杯乳白色的琼浆。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忘记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

由于今天方静来得比较晚,乐队早已开唱,此时悠悠响起女主唱缥缈婉约的歌声,是林忆莲和李宗盛的《当爱已成往事》。方静默默地听着,忽然蹙了蹙眉,这原本甜甜的鸡美酒今晚怎变得有点儿酸了?

当爱已成往事,剩下的两人该如何相处?剪不断,理还乱。她不懂,只有逃避,不去面对。

骤然发觉自己的思绪飘远了,方静悄悄地叹了口气,眼底浮出一抹自嘲:不过一首歌而已,干嘛在那里自怨自怜呢?方静你果然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大傻瓜!

举起酒杯欲饮,却发觉杯中已不剩一滴,正待向Daniel再要一杯,旁边突然横伸出一只麦色的匀称有力的手,指甲圆润整洁,三根修长的手指优美地环绕着一杯樱桃红的Cosmopolitan。

“这杯算我的。”

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乌黑茂密的短发梳得整齐伏贴,五官并不精致,但搭配得很好看,一双凤眼在柔和的灯光下竟显得熠熠生辉。再看他的衣着,一身咖啡色的休闲服,里面是白色的衬衣,颈上、手上和身上都没有任何饰物,但整个人从骨子里透出一种优雅而高贵的气质。

方静喜欢干净整齐的男人,而面前这个男人正是给人如此感觉,所以她没有马上拒绝,而是笑了笑,道:“你又知道我想喝Cosmopolitan?”

“Pina Colada甜香醇厚,但于此时却太过甜腻了,还是酸甜中带点苦涩的Cosmopolitan最适宜。”

甜美的外表下是苦涩的味道,犹如她现在的生活!Cosmopolitan,四海为家,也确实适合她这个大都市里的陌生人。

“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文,希望有人喜欢……

此文将分上下部,上部都会是以开章这种淡淡的风格为主,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慢慢欣赏,谢谢~

2

2、初遇(2) 。。。

“一个人?”男人的语气里没有轻佻,只有纯粹的疑问。

也是,如梭吧并不适合一个人前来,主要是酒吧的氛围和播放的歌曲,让这里的客人一般不是前来感受浪漫的情侣,就是三两成群过来怀旧的朋友。独身男女要去,也会去酒吧街上那些劲歌热舞的Pub或者Disco,毕竟那里才有更多结识异性的机会。

方静刚到S市的时候,也去过几次酒吧街,那里的酒吧时尚、张扬,经常可以看见一个个打扮性感的女子流连吧台和舞池之间,展现或妩媚或妖冶或冷艳或骄狂的一面。S市是个奇妙的地方,白天西装革履、循规蹈矩的精英白领,到了晚上也可以摇身一变,变成放荡不羁、离经叛道的□男女。于是,灯红酒绿下,人们在欲望的海洋里试探,追逐,碰撞,又分开。在夜色霓虹的迷惑里,这些动感狂野的酒吧和D厅成为最佳的风月场所,风情万种的女郎施展浑身解数,勾引早已蠢蠢欲动的狂蜂浪蝶,或者追求一夜情,或者垂钓金龟胥。方静自问对两者都不感兴趣,也忍受不了那里的喧闹,因此去过几次后便没有再去了。反倒是无意中发现了这间怀旧的如梭吧,觉得很对口味,渐渐地成了这里的常客。

发现男人望着她似乎还在等待回答,方静忙回过神来,“对,你也是?”

这种相貌出众的男人一个人来如梭吧,比她这个奔三女人单独出现在这里更显奇怪。

“被人放鸽子了。”

怪不得。

“竟然有人会放你鸽子?”方静还真是觉得奇怪,不管这个男人内在如何,外表上还是挺出色的。

“你也不信吧?”男人露出半是戏谑半是自嘲的表情。

“呵呵!”方静忍不住笑了。

“你经常一个人来这儿?”

“嗯,喜欢这里的氛围。”方静想了想,又补充道:“还有这里唱的歌。”

夕阳醉了,落霞醉了,任谁都掩饰不了

因我的心,因我的心早醉了

是谁带笑,是谁带俏,默然将心偷取了

酒醉的心,酒醉的心被燃烧

……

是张学友的《夕阳醉了》。

“啊!”男人的惊叫吓了方静一跳。

“这首可是我高中时的饮歌!”

“哦?”饮歌是个粤语词,是指最喜欢最拿手的歌。这个男人竟然知道饮歌是什么意思,甚至还会唱粤语歌?可是听他的口音并不像广东人。

“你是广东的?”

“唔系(不是),不过初中时系(在)香港住过三年,高一之后先返番来(回来)大陆。”男人用粤语回答,虽然带着少许北方口音,却说得非常流利。

“原来如此,那怎么高中时的饮歌是粤语歌呢?”

男人左眼轻快地一眨,“这首歌女孩子喜欢听!”

法国男人说话时很喜欢眨单眼,经常给人放电的感觉,不过方静很少见中国男人这么做,而且还做得如此自然。眼前这个男人眨单眼眨得性感之余,又带着一丝顽皮的味道,让方静不禁莞尔,“你一定用这首歌哄了不少纯情少女的芳心吧?”

“也没有多少,那时候的女孩子已经很精明,哪有唱一首歌就能哄得到的?”

“是吗?呵,原来我从以前就不怎么精明了。”方静感叹,“想当年,我男朋友给我唱这首歌的时候,我可是被感动得……心都醉了。”

“你是广东人?”

“听得出来吧?”

“还好,你的口音不是很重。”

两人一边听歌一边聊天,从中学到大学,聊的有当年的乐坛八卦,也有各自的经历趣闻。他们年纪差不多,所以很多歌曲都能引起一些类似的回忆。

方静很久没有和人聊得如此畅快。以前她独坐的时候,偶尔也会有男士过来搭讪,有时候她不会理会,有时候心情好了也会和对方说上两句。但她本不擅于和陌生人搭话,再加上没有要讨好对方的打算,自然聊天时显得有些话少。然而面前的这个男人,气质优雅却平易近人,很容易就让人放下心中戒备。他言谈幽默,而且见多识广,一下子就能带出很多话匣子。

男人喝完了手中的Long Island,又点了一杯。

“这次是我的。”方静右手还拿着酒杯,左手迅速从手袋中掏出零钱,放到吧台上。

男人愣了一下,看见她已经伸出去的手,转而坦然一笑,便也不去拒绝。

接下来两人又聊了很久,直到酒吧要打烊了才离去。

“我去那边打的了。”方静说完往街对面的的士站走去,刚迈一步,脚步一浮,几乎一个踉跄摔倒,幸好男人及时地扶住她的手臂。

看来今天真的喝多了一些,方静心想。她知道自己酒量不大,所以平时一般不会喝超过三杯的,但今晚实在聊得开心,结果多喝了一杯。

“谢谢你。”方静站稳脚步,道:“刚出来有点儿不习惯,现在没事了。”

男人看着方静微红的脸,犹豫了一下,决定说出心里的话:“还是打电话让你老公来接你吧?”

方静一怔,随即淡淡一笑,“他不在这里。”

左手拇指下意识地摸摸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今晚我聊得很开心,谢谢你。”

“彼此彼此,”男人也笑了。“你确定要自己打的回去?要不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真的很清醒,还认得回家的路。”

“你如果清醒就不会一个女孩子家半夜三更的一个人回家。”

方静有点儿想笑:她都二十有八了,奔三的人,还被称为女孩子家,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郁闷。不过她没有纠正男人的说法,只继续坚持自己足够清醒可以一个人打的回家。

“你看,我连今晚我们说过什么话题,听过什么歌,都还记得一清二楚,怎么会不清醒呢?”

男人露出不相信的表情,“那最后一首歌的时候我们在聊什么?”

这个男人,竟然真要考一下她!幸亏她的记忆力一向都好。想了想,方静道:“应该在说卫斯理吧,你说你中学的时候很喜欢卫斯理的小说,而且推断力也特强,同学们有什么疑难都会找你,所以大家都叫你卫斯理……对吧?”

“对,不过你却说,‘真巧,我叫白素呢’。你看,你如果不是醉了,怎么会把自己的名字都搞错了呢?”

“你怎么知道我不真叫白素?”

男人挑挑眉,方静赧然,这个男人不好骗。

“唉,我在网上的名字真是叫白素。”取的是一穷二白,我行我素的意思。

“网名?”

“嗯,无聊的时候上网写些东西,就是用的这个名字。”

“没想到你是个作家?”

方静摇头,“不是,我没有那么厉害,只是闲时会写一些旅游游记然后放到网上和人分享一下罢了。”

男人点头,表示明白,然后又道:“我叫贺文昊。”顿了顿,“这是我的真名!”

这时一辆的士来了,停到他们面前。贺文昊打开车门,方静爬上车,关门,摇下车窗。“贺文昊,今晚谢谢,Bye…bye!”

说完,汽车扬长而去,在后视镜里,贺文昊的身躯逐渐淹没在墨黑的夜色之中。

方静收回视线,心中隐约有一丝愧疚。

别人报了真实姓名,她却不作回应,似乎不太礼貌。但是不随便透露个人信息给陌生人是她的习惯,特别是在酒吧舞厅这类场所,她从来都不会谈及过多的个人背景,毕竟这些地方鱼龙混杂,碰到的是什么人很难说。何况本是寻欢作乐,聊得开心就好,对方姓甚名谁又有何干系?反正S市那么大,日后再见面的机会十分渺茫。

这不是对人情冷暖的看淡,而是人生本就如此,萍水相逢,事后会记得的能有多少人?而保持来往的又有多少人?记得看过一组数据,说在全球范围内,每个人的一生平均会认识1700个人,而留在社交圈里的大概会有300个,但真正长久交往的朋友,可能就只有那么几个。能在诺大的S市里相遇和认识,也算是有缘,可缘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很单薄的,以前方静也信,现在只觉得它飘渺如烟。要说她和贺文昊更像S市这个广阔空间里两条方向不同的直线,偶然相交了,交点就在如梭吧。但是,两条直线相交,只有一个交点,这是永恒不变的定律。所以,既然交点已过,也就无需执着曾经相交的这条直线叫做什么名字。

3

3、过往(修) 。。。

回到家中已经是凌晨3点,虽然很疲倦,但方静还是打开了电脑。法国那边现在是晚上9点,正好。

上了MSN,亲人一栏唯一的头像却依然是灰色,显示那人并没有上线。

方静的心失望地抽搐了两下,只见MSN右上角的图标显示她的邮箱有一封未读邮件。她点击,打开邮箱,那封邮件正是她丈夫寄过来的。

邮件内容很简单,几句问候,又说了一些近况,结尾一句“Tu me manques”。

“我想念你。”

是吗?如果是真的想念,为何不上线?为何没有一个电话?她已经三个星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更别说看到他的样子!

的确,当初说分开一下的是她,现在想要见他的也是她,是她太任性了吗?

或许他在报复她?因为她不顾他男人的自尊,把他陷于尴尬的局面,把他独自留下来面对他的父母。

又或许,他是根本不在乎?

那时他们的关系再一次处于低谷,她心灰意冷,便对他说:“你知道我一直想尝试回中国发展一下,现在我们没有了……那个顾虑,我想试一试。”

她说这话,半是真心,半是赌气。他听了,没有发怒,没有劝阻,只有沉默。

于是,她回来了。

她不知道他是如何向他的父母交待的,他没有说,她也没有问。

本来她和婆家的关系很好,她一向都是很容易和人融洽相处的,但经过这一次,估计婆家对她的印象会大打折扣。毕竟,妻子竟然抛下丈夫独自一人到他国生活工作,这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都是很难被接受的。

方静还在独自神游,一个对话框忽然弹了出来:靓女,没想到看到你!好久不见,最近怎样了?

是杜小蕾,她是方静的大学同学,目前在美国读MBA。

方静:老样子,你呢?

小蕾:刚考完试,下周准备去大峡谷那边放松一下

方静:不错嘛

小蕾:还好啦,不过回来之后就要开始找工作了,烦!

方静:现在美国的经济开始复苏了吧?

小蕾:是比去年好了一点儿,不过作为外国人,在这里还是很难找到工作

方静:我明白

小蕾:嗯对,你也是过来人。不过现在你圆满了,工作有了,老公也有了……啊~~~我何时才能像你那样得到解脱呀?

方静苦笑,还是不要像她才好,不过她依然安慰道:好日子总会来临的,加油!

两人又聊了几句,方静便说要睡觉,下线了。

躺在床上,脑袋似要炸裂,眼睛也很酸涩,可就是睡不着。

小蕾说她已经圆满了,曾经她也如此以为。

一直以来,她都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年少时入读G市最好的中学,后来又考上理想的大学,之后出国留学,以优秀的成绩毕业。在实习时她运气很好地找到一家不错的中型法国公司,实习后又成功地留了下来。当时她就读的专业,就算是法国人也未必能轻易找到工作,她那一班里,毕业时就有一半的法国同学工作还没有着落,所以,方静很自豪,特别是作为一名外国留学生,能在法国劳工市场争得一席位是十分不容易的。

当然,她的成功和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总的来说,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就不怎么要父母担心。读书的时候她不用督促,就会自己做好功课,尽管偶尔也会调皮捣蛋,甚至她的天性其实是贪玩的,而且特别喜欢打机爬树打篮球这类男生的活动,但无论如何玩乐,她总会把学业兼顾好,她的成绩总是排在级里的前十名。要问她为什么,她也不知道,她对于第一名并不执着,只是仿佛一种本能,到时到候就会很自觉地去做功课和复习,考试之前再勤奋几把,成绩自然就一直都保持优秀了。

真正有意识地努力,是在到了法国之后。她一直都很想到国外看看,可是她家并不是特别富裕,最多只能算上小康,家里要供她出国留学并不容易。去英美是不用想的,费用太高,阴差阳错之下,她得到了去法国留学的机会。一开始她还有点儿犹豫,虽然法国的留学费用比英美和澳大利亚的都要低,但对于当时她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是,老爸一声“去吧,去见识一下”,消除了她所有的后顾之忧。她感动得偷偷地哭了,也在那一刻下定决心:她一定会学成归来,成就一番事业,然后好好孝敬父母,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家人义无反顾的支持,让她加倍地努力。她在国内大学的专业不是法语,所以来到法国后首先要过的是语言关。在法国读语言是很贵的,但之后只要能考入正式国立大学,学费却几乎微不足道,主要支出就只有日常生活而已了。方静决定,她要在一年之内把语言关攻下,入读正式大学!

可能是记忆力好的原因,她对语言很有天分,加上下了决心特别勤奋,结果真的只用了一年就顺利地考入了巴黎十二大的经济管理学院。语言通了后,找兼职就比较容易了,于是她又利用周末和假期在法国人的餐厅里打工,一方面锻炼口语,一方面赚取生活费。

勤工俭读,她没有忽略学业,因为这才是她最重要的目标。最后一年实习时,她在一家位于法国蓝色海岸的旅游公司的市场部找到一个实习生的位置。她的聪明,她的能干,以及她作为华人特有的圆融,让她成功地赢得了公司老总的青睐。公司和她签了工作合同,帮她办理了工作居留。

至此,她的人生即使算不上一路无阻,也能说是得偿所愿,当中有过艰辛、有过一些小挫折,但不影响最后的结果。

本来她打算在法国工作一两年,然后就回国发展。这年头海归太多,如果没有一些国外工作的经验,回去也很难和人竞争。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在这里遇到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改变了她的原定目标和前进轨道……

和他的相遇相识,如同戏剧,方静当时认为是十分浪漫的。无奈美丽的偶遇原来是错误的开始!

她被他的美貌所吸引,被他的温柔所迷惑,待到发现双方之间越来越多问题的时候,却早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是文化差异吗?还是根本就性格不合?

他们俩的性格截然相反,她性急,心里藏不住话,想什么就恨不得马上能实现,就算不能马上实现也会立即定下目标前进;他和她完全相反,他的心思不外露,而且总是思前想后,走一步停三下,顾虑甚多。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但情路相逢,却是付出越多的那个,手里的筹码便越少,受伤的机会越大,受伤的程度也越重。

可惜那时候她并不明白,所以最后的决定权总在他的手里,几次提出分手,却几次回到他的身边,只因自己的一颗心,始终围绕在他的身上,因此最终妥协的,只能是她。

他的柔情,是她的致命毒药,让她明明看到他的自私,却终是不忍舍他而去。

然而随着一次次的妥协,她也学会了保留,学会了忍而不发。虽然学会了,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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