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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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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地把胸往前挺了挺,示威似的问:“你是哪个?”
  那个“二二拍”的男人,忙把头发往后捋了一下:“我啊,你仔细看看,是不是有印象呢?”
  秦锦把那个男人看了又看,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只有一个词:猥琐。他的五官分开来看应该是非常帅的,可是这么帅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非常难看;衣服本来也很好看的,但是穿到他的身上,就像抹布一样;身材也算高大,却让秦锦想到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两个词。
  她忽然发现,这是偏见。
  为什么要对这个男人有偏见?让秦锦如此讨厌的男人应该不多,她一下子想起来了:“柯良,你是柯良啊!”
  柯良一下子喜上眉梢,笑得更加讨厌了:“是啊是啊!那个从前抢你书包、往你文具盒里放毛毛虫、用火柴烧你的头发、对老师说你上课吃东西、考试的时候放屁还故意说是你放的人就是我啊!”
  秦锦真恨不得一猫筐打烂他的脸,小学两个人是同桌,他欺负她的事情,原来以为过去那么久不再记得了,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还这么如数家珍,真是太可恨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毕竟是老同学了,而且人家还主动和自己打了招呼。
  秦锦把一口恶气全都咽到肚子里去了。
  哪知道柯良却来了一句很轻描淡写的话:“你,你,你在捡垃圾啊!”
  天啊!秦锦眼前一黑,她穿的三宅一生连衣长裙虽然是黑得有点儿离谱,可是,怎么也不会看成是垃圾服吧!而且很多人说她穿得很有气质,脚上的高跟凉鞋也是一千八的最新款,色彩是一只一样,但这是时尚,还有,她的猫筐是像一个破篓子,但也是高价选的,怎么就看成了垃圾篓子?这是艺术。还有身上那股高雅的香水味,和他说牌子他是一定不明白,但这种香味,也不会是上海花露水啊。
  难道,她只是来找找猫,他就一定要误会自己是捡垃圾的吗?
  惨了,她忽然想起,自己今天在唐诗诗家里居然没有化妆就出了门,一定很难看,头发是那天做的最新碎米型,像这种高中都读不下去的男人是一定不会欣赏的,估计真的是误会了,不行,这么多年没有见,怎么可以让他误会自己是垃圾婆?
  她马上站直,对着那个傻男人说了一句:“我,我只是在找猫,我家的猫昨天跑了。”
  “找猫,哈哈,你还是这么喜欢猫啊!你还记得你三年级时抱来一只病猫,和我坐在一起,你那只病猫总是到我书包里来,你就咪咪地喊它,喊得好小声的,所以我就叫你小咪了。记得吗?”柯良并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快到了,还在那里一脸阳光地说着,洁白的牙齿好像颗颗都在对秦锦说:“把我打掉,把我打到地上。”
  秦小咪,这个绰号让秦锦整个少年时期都是那么的悲惨,别的同学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问:“谁啊,怎么叫小咪?”就有好事者答:“就是那个太平公主,胸平得跟面镜子一样,小咪取得真好!”
  这是多么让她伤心的名字,原来是面前这个臭男人搞的鬼,应该先打后杀还是杀了再打,这个问题她想了又想,还是没有想出来。
  这时候,柯良说:“你后来是不是上了名牌大学?我们这些同学中就属你最有出息,那么个破小学都能出一个人才。不过老同学,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同学,所以再也没有回小学参加过校友会?”
  秦锦想起了整个小学,她本来在一个很大很漂亮的像花园一样的校园里读书,那年她爸爸出车祸,妈妈居然丢下她去了英国,她和外婆在一起,迫不得已才进了那所破小学,后来,她再也没有去看过那所小学,原因也是不想让自己想起从前那一段不开心的往事。
  也许,她的噩梦里永远都有那个学校的大门,代表着她的孤独和无助。秦锦念到此,又稍稍地松了一口气,好在苦日子已经过去了,她现在生活得很好。
  “你现在在做什么?”秦锦客套了一下,她想打击一下这个男人的嚣张气焰。哪料到柯良立刻递上一张名片,而且还很骄傲地说了一句:“我继承了祖业。”再一看名片:“天道大师。”上面写着清洁居事、选定风水、看相驱鬼、八字算命,柯良居然是个神棍!



………
第二章拒裁(2)
………


  秦锦抬起头瞪大了眼睛,柯良换了一副十分得意的表情说:“我祖上是很有名的天师,我们家族在这一行里很有名的,都是神人啊!你认识柯道吗?”
  “我只知道有个叫柯南的很有名,除此之外就不认识什么姓柯的名人了。”秦锦暗讽道。
  “柯南?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名字,看来他不怎么出名。柯道是我爷爷,他是这一带最有名的天师,捉鬼一流啊,我小时候看他捉鬼,真是很过瘾,像刘德华在电影里的形象一样!”
  秦锦在心里暗叫了一声苦,老天!不是吧?这种人居然连漫画都不看,看来是没救了。
  “那你现在是不是也捉了不少鬼!”秦锦已经不耐烦了。
  “那当然,只要我出手就没有捉不到的鬼,你要是有需要,我免费帮你捉,真的,免费!”
  秦锦已经撒开腿往回走了,而那个柯良居然还在那里大叫:“记得啊,我的名片,天道大师,免费,全免费。”
  秦锦回到家几乎要哭出来了,她提着黑宝出门,却让黑宝跑了;去找人做衣服,却被别人拒绝了;去找猫,却遇到一个神棍,而且还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取绰号的仇人,最离谱的是,她这么得意的一身打扮,却被人当成捡垃圾的了。
  她昏头昏脑地吃了饭,又喝了一点红酒,泡了一个澡,站在窗前“咪咪”地喊了几声。这么多年的单身生活,原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哪料到一只小猫就让她这么依赖,相依为命原来不仅仅是和人,和动物也有这种关系啊。
  她睡的时候没有把窗关好,希望黑宝回家的时候可以钻进来。
  那个夜,秦锦就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中睡去。她知道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生活就是不对劲了,为什么不对劲,她也说不明白。
  夜深了,孤单的秦锦缩在床的一角,迷糊间听到一些响动。她睁开眼,想辨清那些响动的来源,她心头一惊,难道有小偷?小区有灯光,屋子里能看个大概明白,并没有人影,可是,响动还是在慢慢地靠近自己。
  她开始害怕起来,今天去找胡裁缝时看到陆瑛琪被吓那一幕的时候,她也被吓得浑身发抖,那个深堂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让人的背寒了一次又一次。她发现响动在床下。她的床是那种仿古的大木床,底下是空的,有红纱帐做装饰,她慢慢地把头伸出去,看看床下到底怎么了。
  她把双手握得紧紧的,一边对自己说“不要怕,不要怕,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一边轻轻地发抖。她看到自己的真丝绣花拖鞋,再伸头,猛然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人头在床下慢慢地移动,那一惊不再是言语可以形容的,她的头脑中一片空白,只有那个人头在无限地扩大。
  秦锦紧紧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昏过去,因为无论如何她都不相信自己眼前这一幕,一个长发在洁白的地板上散开的人头,居然一点点向自己这边靠过来。
  她的身子忍不住地巨震,尖叫不出来,一时间红纱在震动中掉了下来,眼前全是粉红的布和一颗在地上看不真切却实在是一个长发女人头的东西,而且在动,声响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她的恐惧已经到了极点,就在那个人头移到她的脸的下方的时候,她想拼命地尖叫,可叫出来的声音却全卡在嗓子眼里,她已经吓得失声,无法言语。
  最可怕的是那个人头慢慢地抬了起来,一双发着光的绿色眼睛居然盯着她。秦锦没有选择昏倒的原因是她实在不愿意相信这种事情,像她这种知识分子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不相信的事情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但当那个人头弹起来跳到她身上的时候,她还是崩溃了。
  那个人头扑到她的脸上,温暖潮湿的舌头舔到了她的唇上,绿色的眼睛还是紧紧地盯着她。
  这是一种特别特别熟悉的感觉,她的心开始活络过来,果然一声轻轻的猫叫,让她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她拼命地把那头发一扯,一只猫露出来了,原来是黑宝。
  她那冰凉的手脚慢慢地恢复了,血又慢慢地重回到她的四肢,让她有了精力,这一吓真的大伤元气。
  她抱着那只黑猫放声大哭,凄凉的夜里传来她压抑不住的哭声,她一直都表面坚强,却有不为人知的脆弱。
  开了灯,仔细打量那个长发,原来不知是谁丢掉的假发,一定是黑宝跑掉后,走到哪个垃圾箱里,钻到了这个发套里,然后就被这些假发缠住了。看看黑宝也是伤痕累累的,看来这个假发害苦了它,如果它再晚回来一点,这个假发就会要了它的命。它也是拼命地挣扎着逃回家里,让秦锦救它。
  秦锦抱着它,放在浴室里洗个干净,用吹风机慢慢地吹干它,又拿出药箱,取出碘酒,给黑宝的伤口消毒,黑宝知道她来给自己治病,居然很听话地趴在那里不动弹。
  秦锦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又舍不得责怪它吓自己的罪,毕竟它逃回来是求自己救命的。她也暗暗奇怪,黑宝一直都很聪明,怎么会让一个假发套给缠住,而且这个假发仿佛要把它给卡死。
  她拿出了一大包猫粮,全部倒在猫盆里,看着黑宝大口大口地吃着,她快乐地坐在电脑前。秦锦一边逗着黑宝,一边递给它猫食,但它似乎很不高兴。秦锦以为它是因为受了伤难过了,不停地逗它,却只得到小猫不领情的喵喵声。她烦躁起来,准备站起来给自己倒一杯咖啡提提神,就在转身倒咖啡的那一刹,镜子里显出的已经不再是秦锦一个人,一个穿着青色长袖衣服的长发女子紧贴着她的背,黑宝在猫筐里尖叫一声,扑到了秦锦身上,秦锦轻轻地拍了拍黑宝,然后轻嗔道:“大半夜的,这样叫会吓到邻居的。”而黑宝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她肩后,穿衣镜里,离秦锦肩不远的地方,有一双苍白的手,手指修长,却好像惧怕什么东西,在离秦锦肩上方一寸的地方停住不动。



………
第二章拒裁(3)
………


  秦锦笑眯眯地抱着黑宝在电脑前坐下了,又开始打字。
  黑宝跳到电脑桌前,用身子掩住那块镜子,镜子里已经不再是秦锦的脸了,而是一个失去眼睛的长发青衣长袖女子血流满面地看着前方。



………
第三章找猫(1)
………


  城市的清晨,一般都和秦锦无缘,她是属于夜一族。唐诗诗总是说她是属猫头鹰的,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给各大报刊写一些小稿子,钱挣得不多。可是,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而且从前在这个城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工作,做的是主任职位,那些年钱比较好赚,莫明其妙就成了个小富婆,等有一天拿着银行卡取钱的时候,她猛然醒悟,完全可以不必再赚了,如果不养小白脸的话,钱已经够她在这个小城市里安安稳稳地过下半生了。
  她辞了职,写起了小说,一天一点,并不图那点稿费,有没有人喜欢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休息一下,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自己努力,像上足了发条一样不停地往前冲,现在可以不再冲了。
  因为昨天受了黑宝惊吓,她睡得很迟,起来一看,手机上全是未接来电,手机被她调成了振动,根本就听不到。她急忙回电话给唐诗诗,只听到电话那边有一群人在欢呼。她仔细地听了一下,原来是蓝琦和陆瑛琪,唐诗诗正在兴奋地说:“衣服都做好了,快点来!”
  做好了,这才多长时间?十二个小时都不到就说衣服做好了,可见有钱好办事,也足以说明这三个女人有多心急。
  她急忙收拾着出门,看了一眼猫筐里可爱的猫,轻轻地关上了门,她不敢再带黑宝出门,万一又不见就惨了。
  一路都很顺利,来到唐诗诗家的时候,她匆匆往里跑,总感觉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吸引她,让她把心思全放在那些衣服上面,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仿佛去见初恋情人一般。
  进了客厅,空无一人,穿白制服的仆人使了个眼色,她知道在更衣室里,便直奔过去,连门都忘记了敲,直往房子中央的那排衣架上冲。一件大红的时尚旗袍,亮晃晃地挂着,转过头,边上是一个肚兜,非常时尚的样式,然后就是一个红头巾、一条红围巾并排挂着。
  唐诗诗兴奋地喊:“秦锦,你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吗?”
  “快快换上,让我们看看。”陆瑛琪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蓝琦笑着说:“诗诗坚持等你来了才肯换衣服,说是要让你欣赏,现在好了,来来,快点儿换,现在换了正好赶上纸醉金迷酒吧开场,我们可以去闹场了。”
  秦锦有点心慌,事情好像进行得太顺利了,好得让人有点难以置信。她拿起了围巾,因为布料不足,她和陆瑛琪设计的是头巾和围巾,肚兜是蓝琦的。那红缎实在是太少了,这已经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布料的设计了。
  大家都各拿各的,暗自赞叹,秦锦握着围巾的时候,感觉有一种冲动,很想马上把围巾围在自己的脖子上。拿起这条围巾,居然像握着一双温柔的手,想把它贴到脸上,它的质地很光滑,舒服得让人直哼哼。
  唐诗诗最先从更衣室里出来,真的是艳惊四方,秦锦和她同学多年,什么样的打扮都看过了,她曾经戏称唐诗诗身上有几根汗毛都很清楚,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觉她惊为天人。
  那件衣服很舒服地贴在她的身上,使她曲线毕露,却又高雅端庄。那种美丽的红色,在灯光下发出一种柔和的光,她走到哪里都是流光溢彩,像拖动一屋子的色彩,眉眼间却是风情无限,无袖的玉臂真是让人忍不住想摸摸。
  还来不及表扬唐诗诗,蓝琦的最大胆的肚兜已经穿出来了。两个人走在一起,两个中式女人,两个中式的极端,正是那种古代美人躺在床上的风情,娇媚中带一点儿温柔,妖艳中有一种不可侵犯的美。
  “天仙,你们准备到哪里去下凡?”秦锦打趣道。
  “哪里都行,反正要穿了去给人看看。”唐诗诗看样子连鞋子都不想穿,想马上跑出去给人看看。
  “我真想不到我有这么漂亮!”蓝琦对着镜子里的女人有点儿发呆。
  陆瑛琪有点儿不服气,“秦锦,帮我把头巾扎上。”在红色头巾的映衬下,瑛琪的脸马上就生动起来。
  只有秦锦有点儿难过,自己选的偏偏是秋天才能用的东西,难不成要大夏天的围围巾不成?
  三人看出她的难过,围上去要把围巾给她戴到脖子上,而那一刹秦锦居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想反抗她们的胡闹,因为自己也很想戴上围巾,感受一下。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耳边传来一声很轻的猫叫,她一个激灵,挡开了那条就要围到脖子上的围巾,对她们三个说:“黑宝跑出来了,来找我了。”说完她便跑出去找猫,可哪里有猫的踪影。
  “你们没有听到猫叫吗?”秦锦问。
  “哪里有啊,你是不是想黑宝想疯了?”唐诗诗不屑地回答。
  “哪里,黑宝已经回来了,昨天夜里。”
  “回来了?黑宝回来了?你怎么不带它出来玩?”陆瑛琪问道。
  “我哪里敢啊,跑了一次找得我要命,还遇到一个熟人看到我翻垃圾箱,居然误会我是捡垃圾的,你说可气不可气?”秦锦一想到那个二二拍的捉鬼天师柯良就一肚子怒火。
  三人开始一怔,后来都放声大笑起来:“天啊!还有把你秦锦看成是捡垃圾的极品人物,你得带来给我们见见。”
  秦锦没好气地说:“见什么啊!他那种不学无术,只知道坑蒙拐骗、装鬼弄神的人,离得越远越好。”
  “这么生气啊!看来是动了真情了,不然怎么会气成这个样子,是不是你从前的暗恋者?”唐诗诗玩笑道。



………
第三章找猫(2)
………


  “暗恋者,我就是瞎了眼也不会看上他。诗诗你知道吗?原来我的绰号是他给我取的。”
  唐诗诗一听更是笑得喘不过气来,在地板上打着滚说:“原来是你的隔世大仇人,还说你捡垃圾,看来真的是有缘分啊!”
  秦锦给了诗诗一脚说:“起来!天都黑了,还在这里笑我,走吧!现在是你出动的时候了。”
  陆瑛琪也笑着拿起了自己的包,走过蓝琦的身边,忽然听到蓝琦轻轻地说:“我怎么感觉身上很凉啊!”
  “你都等于没有穿衣服,能不凉吗?”瑛琪取笑着。
  四人一起涌出了门,朝着酒吧开去。
  四人在车上精心地化妆,像即将上战场的勇士。车里的气氛沉重又暗藏杀机,她们誓要捕杀每一个情色男子,秦锦因为没有红缎映衬,自然是先心虚三分,又见三人还在那里不知足地化精美夸张的彩妆,更是心灰意冷,感觉这红花绿叶的比例也太不协调了,但心里不满也没有办法,只好不语。
  下车那一瞬间,秦锦终于明白什么叫万众瞩目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当明星,为什么那么多人迷恋权力,原来当自己成为众人的焦点时的感觉是那么好。所有的目光全都齐刷刷地聚集在四人身上,蓝琦一个轻盈地转身就在光滑的后背抖落下了一地目光,唐诗诗的无袖旗袍几乎让目光给割开了。这就是成功,吃多少苦都是值得的,连女人都看得眼睛发直,几个贵夫人居然失礼到上前来询问:“这衣服在哪里订的,如此精美?”
  四人只是微微一笑,不再言语,进门的时候,两边的男人让出了通道,几个男人还主动跑上前做绅士,四人更是骄傲,蓝琦还暗暗地感叹了一句:“我从前枉为时尚教主,从来没有这么风光过,也从来没有看过这个架式。”
  来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她们成了全场的宝贝,每一个侧面都有人来看。纸醉金迷似乎是为了衬托这几个女人而开的。
  也有男人小心地试探,条件较差的都自动退让一边,不想成为全场男人追杀的对象,上前来搭腔的男人非富即贵,而且平日里都有一些小交情,四个女人更是笑靥如花。
  只有蓝琦有点心不在焉,她盯上了一个目标。那是她心仪已久的猎物,这个城市最大的钻石店的董事长,家传祖业,年轻英俊,多情又多金,哪个美女不是恨不得扑上去咬几口?她想咬这个青年才俊已经很久了,只是从前没有机会,那等男人眼高过天,平日里,就是她蓝琦再美也不多看两眼。
  今天明显大不一样,那个多金公子正紧盯着自己不放。
  这套衣服真是太神奇了,居然可以心想事成。
  她静静地坐着,等着那个男人过来,果然不出所料,那个男人还是上前来了。手指轻轻地抚过她光滑的背,指甲划过有点生疼,情欲在一刹间像火柴头划过磷纸,“哗”地一下激出了火焰,两个人的呼吸马上有点乱了,一只手轻轻地绕过她的细腰,紧紧地搂着她,用富有磁性的声音说:“小心滑倒。”
  那声音真像一把刀,把蓝琦刺得发麻,那男子轻轻地说:“这里不适合你,人太多,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吧!”
  她居然任那个男子带走,心里快乐得像潮涨,灰姑娘一下子变公主,或者是等了太久的白日梦终于变成了现实,她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
  她悄悄地走了,连秦锦都没有注意到,大家都在玩乐,已经顾不上朋友了。
  纸醉金迷酒吧的楼上就是一个五星级的饭店,直接坐电梯就可以上去,服务生态度很是恭敬。在那个华丽至极的总统套房里,蓝琦和这个贵公子几乎是压抑不住地纠缠在一起,热吻的时候天昏地暗,夜被情欲占领,当他们激情地褪去衣服时,贵公子却不让她脱下那个红色肚兜,说她这样子更有魅力。
  俩人疯狂地做爱,一次又一次的高潮让两人都兴奋得不住地在房间里尖叫,整个房间充满着春情,到处都是呻吟和喘息。
  战事终于平息了,男人从蓝琦的身上滚落下来,在一边轻轻地喘息着。他梦呓般地说:“从来没有这么爽过,和你一个人做爱,却像进入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身体,你真是极品女人。”
  蓝琦微微一笑,看来这个贵公子是泡定了,做个广告公司主任有什么意思,嫁入豪门才是她的最大心愿。
  看到唐诗诗那么好的家境,谁会不嫉妒?谁会不想要?
  蓝琦在一边巧笑,她得意非凡,手轻轻地抚着那一片红缎,女人的漂亮就是法宝啊!她有点高兴,就把床头那一杯红酒给喝了下去,边走边笑地进了浴室。门外的贵公子看着她的身影,几乎有点儿飘飘欲仙了。
  五星级酒店的淋浴水很大,冲得她全身都很舒服,肚兜舍不得脱,被水冲过贴到身上,舒服得像长出一层新的皮肤,她的手温柔地抚摸着这件衣服。
  蓝琦想,什么时候事情顺利成这个样子?都是遇到了这件衣服就什么都改变了,可见穿红是能改变运气的。她闭着眼想起了那个胡裁缝的瞎眼老母,如果她能看到这么好的衣服,可能就不会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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