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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是流氓我怕谁-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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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长风一一的指着给东方宇介绍,就连连奕都没落下,因为在他们的眼里连奕不是一只动物,而是一个朋友,可以共患难的朋友。
“东方先生不是这个镇上的人吧?”这么有气质的人不可能是出自这种小地方,那种高贵的气质,就像他们一样,是环境培养的或者天生的出生高贵。
“别先生先生的叫了,我们的年龄相仿,就叫我的名字,或者叫我宇都可以。”
“行,我们就以名字相称。”纳兰长风巴不得这样叫呢,叫先生多生疏啊。
“恩,那个时候我们有一个考察团一起到这里来考察环境,然后就发生了末日。”回也回不去了,而且就算回去了又能怎么样,在哪里生活都一样要从头开始。
“然后你就组建了黎明小镇,然后慢慢发展成如今这个样子。”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只有这个男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吧,而不是一味的逃亡。
“呵呵,说来惭愧,那个时候也只是想有个栖身这地而已。”能发展成现在这样,成为一个繁华的小镇,也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呵呵,那你起的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不可否认,如果没有东方宇的想法,就没有今天的黎明小镇。
正文 第六十一章 跟老大去追媳妇
“大家共同的功劳。”东方宇泯了口茶,转而又问:“不知道各位从哪来的?”
“我们?我们从起航基地过来的。”
“那要去哪里?”别人都往基地里去,他们怎么反而从基地出来了。
“哦,跟老大去追媳妇。”纳兰长风说完,还朝白兰和莲花暧昧的笑笑。
白兰到是没什么,这本来就是事实,他就来追媳妇的,没什么不可见人的,瞅见莲花没什么反应,挫败的低下了头。
东方宇被纳兰长风的话给呛的直咳嗽,惊诧的抬起头,顺着纳兰长风的眼神看到白兰,这几个男人长相气质都不俗,可以说是极品了,那些女人还不争着抢着的贴上去,哪还用的着去追?还真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女人值得这个男人千里迢迢,冒着生命危险的也要去追。
“你们都是能力者?”一边敢在外面闯荡的都是有真本事的人,要不然就是跟着大型的佣兵团,就算没本事也能混口饭吃,人多力量大嘛,这几个人显然是属于前者。
“我要说不是,你信吗?”这年头没本事敢在外边瞎溜达吗?由其是跟着莲花这位‘大爷’,没本事?行啊,接受训练吧,怎么的也能把你训练出本事来。
“呵呵……”那确实是明摆着的事。
“有没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出去玩玩?”莲花见到帅哥就转不动眼睛,有帅哥哪有不拉拢的道理。
“不怕我拖你们后腿?”东方宇挑眉问道。
“我相信你不是。”莲花肯定的说道,而且就算是也没关系,他们几个人就足够了,多一个也不多,少一个也不少,况且她已经感觉到了东方宇身上的能量波动。
东方宇但笑不语,自己确定不是,要不然也不可能建立起这个小镇,还管理的井然有序,那都是实力的证明,末世的一切都是用实力说话,你没实力就算头脑再好也没人会听你的。
“那就先承蒙各位关照了。”自己如今一个人,总是呆在这个小镇不是自己的理想,之前也有不少佣兵团经过这里,但是自己都觉得那些都不适合自己,直到看见他们的那一刻起,自己就已经决定了,这就是自己的归宿了。
“好说好说,欢迎加入……”是啊,我们这个团队也应该有个名字才对啊,要不也太寒颤了。
“血刹,我们的队伍名叫血刹,队长是……”莫南刚想说队长是莲花,莲花却指着白兰说道:“他。”
白兰无奈,不过也只好认了,谁让莲花最讨厌麻烦了呢,还有谁叫莲花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呢。
莲花拿出血莲花的标志发给每人一个,之前都忘记这回事了,不过没关系,如今的‘血刹’才算正式成立吧,感觉还不错,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
“那今天就先这样吧,我们会在这里停留几天,有什么事再商量。”今天时间已经很晚了,累了一天了,早点回去吧。
“行,那就先回去休息吧,明天再说。”东方宇看看时间,确实挺晚的了,站起身准备送他们出去,末了还说了句“你们这宠物挺特别的。”竟然能驯服狼。
“连奕不是宠物啦,是朋友。”谁敢把他当宠物啊。
“恩,小狼是我的好朋友。”天赐应合着纳兰长风的解释。
“呃……”
纳兰长风给了东方宇一个‘你以后就知道了’的表情,然后就跟着其他人回去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吃过饭后,几人又来到了东方宇这里。
“宇,你走了以后,那这个小镇要交给谁管理?”毕竟也是自己费劲心力办起来的,不能说抛弃就抛弃吧。
“这个不用担心,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个挺不错的人,管理这个小镇没问题的。”其实与其说自己是一镇之长,倒不如说那两个人才是镇长,因为平时自己一般都不露面,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两个人处理的,自己只是偶尔给点意见,或者帮他们做个决定而已。
“恩,那就你一个人加入我们吗?”就算没有亲人,可这么长时间以来,难道就没有队友什么的吗?
“不可以吗?”东方宇本就是个冷漠的人,不会轻易的去相信一个人,所以他的朋友很少,少到一只手掌就可以数过来。
“呃,当然可以。”只是好奇问问而已啊,纳兰长风摸了摸鼻子,这个人还真是冷淡。
“啊,死骷髅,你什么时候出来的。”莫南突然吼出声。讨厌,都被看到了啦。
众人被吓了一跳,都转头去看角落里两个人,只见莫南一脸的潮红,衣衫不整,像只鸵鸟似的埋在莫北的怀里,死活不出来。而莫北则一脸的风轻云淡,还不忘跟一旁的小红瞪眼。
“南,一大早的你发什么情啊。”纳兰长风找准机会糗莫南。谁叫他如今是孤家寡人呢,憋屈啊。看他们成天浓情蜜意的他就不自在。
“谁谁发情了,你才发情呢。”莫南娇嗔的反驳了一句,但是显然他的反驳很无力啊。
“南叔叔跟北叔叔玩亲亲,羞羞羞。”天赐双手捂着自己的小脸,眼睛却从手指缝中偷看,刚才小红已经告诉他了,南叔叔跟北叔叔又在玩亲亲,妈妈说过自己不可以看的,所以要用手捂住眼睛,不然会长针眼。
莫南被天赐这样一说,脸更红了,“臭北北,烂北北,明明是他发情,在自己身上又摸又亲的,哼……”
东方宇从头到尾的看着他们在这闹,多少也看出些什么了,他不排斥同性恋,之前自己的朋友也有这样的,只是他非常在意那只‘红骷髅’,那是什么东西?
东方宇碰了碰坐在他旁边的纳兰长风,下巴微抬,指向小红,问道:“那个,是……?”
纳兰长风也看向小红,解释道:“那是小莲的手下,小红。”顺便把收小红的经过给东方宇说了一遍。
东方宇觉得自己的心脏真是太强了,竟然能够平静的接受这些诡异的事情,“天呐,这些人到底都是什么人呐?”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上了贼船。
“不要太惊讶了,因为让你惊讶的事还会有很多的。”跟着那个人,想不惊讶都难吧。
东方宇喝了口茶,“或许吧。”如果是普通人,自己也不会跟他们混在一起了,这样才好玩不是吗?
“对了,你是哪里人?不想回去寻找亲人吗?”在末世里拥有一个亲人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就像莫南和莫北。(嘁,谁的亲人都让他们那样,那这世界也忒疯狂了。)
“亲人?”那是什么?自己从来都不知道亲人是什么。自己的出生就是个错误,‘私生子’的名字从他出生的那天起,就一直跟随着他,他的母亲做了别人的小三,不小心有了自己,可是那个女人明明不爱自己,可是偏偏还把自己生了下来,只是为了钱。
而自己所谓的亲生父亲,连自己母亲的样子都没记住,当然也不会承认这个孩子,他有自己的家庭,在外偷腥那还不是正常的事,谁会跟每一个小三都生孩子,所以给了那个女人一大笔钱,想息事宁人。
而那个女人却不懂得满足,三番五次的找那个男人要钱,终于那个男人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纠缠,所以‘一场意外’那个女人就丢了性命,而自己也是侥幸逃过了一劫,那年自己五岁,其实自己多么想在那个时候死去,或许人生就会轻松一些吧。
长大之后,凭着自己的努力创办了公司,失败成功,一次一次的毁灭一次一次的重来,一步一步的才走向人生的高峰,步入了上流社会,有多少女人想爬上自己的床,可是那些都太脏了,就像生自己的那个女人,就像自己,所以自己从来都不乱搞女人,有生理需要的时候也是找个干净的女人,感觉好的就多留着日子,但自己从来不动心不动情,也没有人可以让自己动情,亲人到底是什么呢?他真的不懂。
“我没有亲人。”是的,他没有亲人,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的吧。
纳兰长风感受到了东方宇的低气压,安慰的说道:“你还有兄弟,还有我们。”还有我。纳兰长风被自己的思想吓了一跳,自己不是同性恋,可是那种想要永远陪着他的心情是那样强烈。纳兰长风使劲的甩了甩了头,把东方宇的影像甩出脑海,然后催眠自己,‘肯定是跟莫南莫北呆的时间长了,被他们传染的,还有自己禁、欲太久了,对,就是这样。’
东方宇扫了众人一眼,‘兄弟吗?’貌似不错呢,看着纳兰长风笑了笑,“是啊,我还有兄弟。”
东方宇那冷漠的脸上绽放出迷人的笑容,吸引了纳兰长风的目光,“好美啊。”美到让心灵震撼,美到让人移不开眼睛,美到让人沉醉。
“你怎么了?”东方宇看着纳兰长风盯着自己的脸出神,皱了皱英眉。
“啊?”纳兰长风一个激灵醒了过来,“没事,没事,可能是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很快的调整好自己的表情。(个鬼啊,昨天晚上睡的可好了。)
“对了,在我们走之前,举办个宴会怎么样?”
“宴会?”东方宇簇眉,他不是很喜欢热闹的环境。
“对啊,欢送宴会。”纳兰长风兴奋的比划着,肯定很好玩,到时候让小莲多拿些好东西出来。“兰、小莲,我们举办宴会怎么样?好久没有热闹热闹了。”
正文 第六十二章 化妆舞会
莲花挑眉,一个主意就冒了出来,“那我们办化妆舞会吧。”哈哈,肯定很好玩。
“呃……”也就莲花能想出这种馊主意,不过好像还蛮好玩的。
“我没意见。”纳兰长风第一个赞同。
“我也没意见。”白兰第二个,只要是莲说的,他都会支持。
“我们无所谓……”莫北耸肩。
“ok,既然都同意了,那我们就举办两天化妆舞会。”莲花眨着她泛着精光的眼睛。
“下面我说一下舞会的装扮要求,所有人的脸必须要挡住,不管是戴面具,还是用其他方法,反正就是不要让人看见你的脸,着装方面发挥个人想象力,一会儿找个房间我会放一些道具,有需要的人可以到里边挑选,舞会期间任何人不得把脸露出来,如果脸被人看到的话,会有惩罚哦。”
“那有奖励吗?”有惩罚相对的就应该有奖励吧。
“这个可以有哦,有好的ider可以提出来,胜利者可以说出自己想要的奖励,只要不是太过分的,物质奖励由血刹提供,现在回去想方案,舞会从今天晚上开始,行动。”
“遵命。”研究了一下你负责哪方面,我负责哪方面之后,就开始着手准备了。
莲花则从空间里倒腾出老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准备好的房间里,然后奸笑一声。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了,东方宇联合其他两个管理小镇的人,一个叫张强,一个叫张梅,是两兄妹,通知了小镇的所有人,从今天晚上开始举办化妆舞会,每个人都必须参加,大家都得了通知之后,就开始热火朝天的装扮,大街上,渐渐的各式各样的装扮好了的人开始在街上溜达。
太阳悄悄的躲了起来,夜幕降临,一声礼花信号响起,小镇的各个角落里点起了篝火,阴森森的气氛让人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不过也是这种刺激的感觉让人更加兴奋。
无非就是吃、喝、玩、乐,开始的时候先是吃晚餐,莲花又是大出血,让小镇上的人们一阵欢呼,可不是嘛,好久没吃过水果了,还是这么新鲜,品种这么全的水果。
不光有水果还有酒呢,宴会这种场合最少不了的就是酒了,喝的当醉不醉的时候,感觉轻飘飘的像飞起来一样,然后挑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跳个舞啊或许一起相约花前月下啊什么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自己高兴,自己喜欢,玩的尽兴那OK了,反正脸都蒙着呢,穿着也千奇百怪的,谁知道谁呀。
最吸引人的是大广场上的那个“鬼道迷宫”,那是莲花下午给整的,是从空间交易所里换来的空间卡片,卡片就是一个空间,把想要的东西绘制在卡片上,释放出来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不过那可不是说整就能整的,应该是法术之类的东西吧,不过是有时间限制的。
顾名思义,“鬼道迷宫”就是一个很恐怖的迷宫,有恐怖的因素在里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蹦出个小鬼来吓吓你,说不定还有真的哦……
莲花给天赐装扮成小吸血鬼,因为小红的目标太明显了,所以莲花给小红套上一顶圈发,戴上一个墨镜和口罩,又穿了一身西装,整个就是‘布鲁克’(海贼王里的人物)翻版,这样让小红跟在天赐身边保护他就完全OK了。
莲花自己装扮成什么?你猜……
当当当当……“滑头鬼之孙”看过没?正解,就是滑头鬼之孙的奴良。帅吧?吼吼。
“啊?为什么不扮成路飞?”
“这个有难度啊,她又没有橡皮的能力。”
“啊?扮路飞不用会橡皮的能力?”
“NONONO,要扮什么像什么,咱可是追求完美的人。”
“什嘛?那会奴良的畏吗?”
“你真相了,莲花还真能做出来,而且莲花也会用剑啊,他已经哈那个造型很久了。”
“你问其他人都扮的什么?”
鄙视你,“这个是要保密的,不然都知道谁是谁了,那多没意思啊。”但是能辩认出来那就是你自己的本事了。
所以继续向下看吧。
在末世里能够有机会享受这么好的生活,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偷得浮生半日闲嘛’,整天都为着生存而奔忙,末世前为了生活而劳心劳力的工作着,末世后还是为了生活忙碌着,每天都如此紧张的生活,其实大家都不说出来,但是内心里还是会累的吧,所以都把握住这个机会好好的娱乐,放松。
在舞会开始之前,有公布说:前三名走出“鬼道迷宫”的人有物质奖励,想要什么随便你点,只要你说的出来,没有我办不到的。这就大大的激发了大家的热情,众人纷纷的往迷宫里闯。
还有一个游戏就是,每一个人在化妆之后都领一个号码牌,每人一个,然后做个记录,号码牌必须挂在身上,然后你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让十个人主动告诉你他的名字,你将十个人的名字跟号码记录好之后交给后勤管理的人,只要核对属实,那你就可以领取一份礼物,有好有差,礼物都是提前包好的,谁也不知道里边有什么,靠运气喽,而且这是个‘重复任务’。
不管礼物是好是坏,终归是件礼物,就算是一个能晶那也是很不错的啊,所以有很多人会乐此不疲的利用各种方法弄到对方的名字,然后去兑换奖品,有的时候还会抽到意想不到的大奖。
“小南,不去玩吗?”穿着黑色大斗篷的莫北,整个身子都沉浸在黑色斗篷的黑暗中,只有偶尔眼睛流露出的目光一闪一闪的。
莫南动了动身子,噘着嘴闷闷的说道:“才不去呢。”臭北北竟然把人家打扮成兔子,他才不出去丢人呢,这要是让纳兰长风那家伙看见,还不得笑死他啊,你以为这是玩cosplay啊。
“不想去闯闯那个迷宫吗?”听说很好玩,也很有挑战性呢。
当然想去啊,而且前三名还可以许愿呢,可是这付小兔子的模样实在是拿不出手啊,“迷宫是老大弄的,一般人闯不出来啦。”
“不试试怎么知道。”而且自己也很有兴趣呢,自己去的话很没意思啊,可是小南又不乐意出去。
“不去啦……”莫南气呼呼的说着,明明知道人家不喜欢这个装扮,还不许换下来,哼,就会欺负我。
莫北看着莫南别扭的神情,低头啄了一下莫南娇艳的唇,“小南这样很可爱,我很喜欢。”由其是莫南挺翘的小屁股,后面还有根短小的尾巴,随着莫南的动作一颤一颤的,看的他很有欲望啊。
可是我不喜欢啊,哪有男人会扮成兔子的,真是有损他男人的英姿啊,可是小北刚才说他很喜欢呢,莫南有点动摇了,“真的很好看吗?”
莫北英眉一挑,有戏,“当然了,小南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妖:那是因为你只见过莫南装扮的,没的比较,当然是最好看的。莫北:我只对小南的屁股感兴趣。妖:算你狠。)
莫南美了美了美了,还装做勉为其难的答应道:“那好吧。”
莫北在黑暗的斗篷下露出了一个得逞的笑容,只是莫南没有机会看到。
另一边,莲花扮成滑头鬼的样子,一会儿在屋顶上飞来飞去,一会到人群中穿梭着,还时不时的调戏一下众人,看到有人喝酒的时候,她也过去凑热闹,顺便在酒里下点‘好料’,看着他们出洋相,她就会在一旁哈哈大笑,玩的不亦乐乎,而白兰则在远处注视着莲花的一举一动,看着莲花逗弄别人的时候,他会无奈的摇头,但看到莲花开心的笑的时候,他也会跟着笑,这就是他守护幸福的方式吧。
只要远远的看着,默默的陪在她的身边,在她寂寞无助的时候,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表情,自己就会出现在她的身边,让她依靠,让她知道有一个人时时刻刻都站在她的身后,守护着她,但这种陪伴不是永远,因为总有一天他会让她成为他的新娘,成为她一生都离不开的归属。
“兰,要不要去试试小莲的迷宫。”听说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出来的,纳兰长风有些跃跃欲试。
白兰的视线没有离开莲花,看着她又因为捉弄到别人而笑着的时候,白兰也情不自禁的笑,当莲花又去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白兰才把视线转开,“听说挺有挑战性的。”小家伙弄出来的东西,他从来都不觉得简单。
“对啊,刚才南跟北好像也去了。”纳兰长风可是个迷宫达人,没有他走不出的迷宫,听说莲花的鬼道迷宫很有挑战性的时候,就想去闯一闯,说不定还能拿个第一名呢。
白兰挑眉,“哦?南肯出房间了?”真是不可思议。
纳兰长风嘻笑一声,“南现在被北吃的死死的。”那点出息,莫北一句话,莫南就屁颠屁颠的。
白兰甩了纳兰长风一眼,“等你找到属于你的真爱的时候,你就知道了。”他还不是一样被莲花吃的死死的,一物降一物啊,再凶猛的虎,也会为了心爱的人而藏起利爪。
纳兰长风不屑的嘁了一声,他会有那么‘窝囊’的一天?那是不可能的事。
“凡事都有可能。”以前他还不是一样不相信爱,而如今却为了爱,为了那个人而奋不顾身。
而纳兰长风这不可能的事在不久之后就发生在他的身上了,正应验了白兰的那句话:“凡事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凡事都不要说的太绝对。
“走啦,去玩玩,你家亲爱的又不会丢了。”用不着时时刻刻都瞪着。
“好吧,那就比比看谁能拿到第一好了。”白兰下了战书。
“来啊,谁怕谁。”第一肯定是我的。
“呵呵……”
正文 第六十三章 鬼道迷宫那些事
白兰跟纳兰长风来到鬼道迷宫入口处的时候,莫南莫北已经到了。可能是因为是化妆舞会,所以莫南的兔子装并没有引起别人太多的注意,所以莫南的别扭劲也就没了,大大方方的跟莫北手拉着手,站在那里。
“小南、小北”纳兰长风向他们打着招呼。
莫南莫北听到纳兰长风的声音,转过头来就看见穿着古装的白兰,一身素袍,衣摆上绣着莲花,一张银色的面具戴在脸上,挡住了半边容颜,只露出削尖的下巴,和性感的薄唇,透露着神秘的色彩。
而纳兰长风则是一身张扬的红色,戴着一张狐狸面具,红色奔放、热情,而狐狸的面具又增添了一股妖媚与狡黠。
“你们也来啦。”莫南一眼就认出是白兰和纳兰长风,那种由内散发出来的气场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恩。”纳兰长风眼神一转,又道:“不然你们也参加好了。”
“参加什么?”莫南好奇的问。
“刚才跟兰挑战,看谁能得第一名,你们也参加吧。”人多才好玩啊。
“好啊。”莫南立马答应了,他可是要拿第一名,向莲花要奖品的。莫北耸耸肩,表示无所谓。
“好,那就这么定了,得第一名的人不但可以得到闯迷宫的奖品,而且还可以向输的人索要一份奖品。”纳兰长风信誓旦旦的说着赌约。
“可以。”白兰没问题的。
“我们也没问题。”
“那好,我喊开始,大家一起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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