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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叫我女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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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可以预见神童的帽子戴在我头顶了。不过这个天气,还真是适合打瞌睡的好季节啊……
老师在黑板上出题,“f(x)=a+(2…ab)/(x+b)图象关于点(…2,3)对称……”
夏日炎炎,温柔而轻软的风一阵一阵往教室吹,抚摸过每个人的脸颊,哄着所有人入睡。坐在前方的人努力顽强抵抗,而教室后方基本全军覆没。
因为课程太简单容易了,我看着窗外树木葱绿,一个不留神又开始走神。
神大人,再次向你发牢骚,为什么你要让我穿越重生。
作为一个宅女,作为一个宅在网上的宅女,几个小时不泡在网上简直是要命的事啊。我心焦难耐,手指忍不住敲击课本。重生明明是这么痛苦的事情,为啥大家都喜欢重生?
砰!忽然的一声,我的铅笔盒被人猛推回来,碰到我胳臂,吓了我一大跳。
第一反应就是去看隔壁的少年,那少年一边看黑板一边做笔记,明显在故意无视我。
好象是我的铅笔盒到他的桌子上去了,所以他故意很用力的推回来?这么幼稚可爱的举动,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了啊……一瞬间我萌了,抬头看于笙,少年故意昂着头,一副桀骜不驯的表情,小脸红扑扑的,简直是标准的别扭正太。我的心扑通扑通跳快了好多下,完蛋,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是迷恋正太的怪阿姨?
赶紧把铅笔盒放正,我假装继续听课来掩饰不平静的心跳。
于笙反而惊讶我没有报复回去,他显然认为我是在假装宽容,故意哼了一声。
紧接着,他那声足以表示挑衅,且大得足够让全班人听到的哼声,令数学老师的声音适时响起。“这道题,于笙上来做。”
于笙一愣,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慢吞吞拖动脚步,僵硬地走上讲台,动作代班如机器人,站在黑板前,手举粉笔,写了个a;擦掉,写个(a;擦掉,写个b;僵住,再什么也写不下去了。
我模模糊糊想起来,于笙小正太的成绩非常差,属于差等生类型。
半天,于笙什么都没有写出来,额上大汗淋淋,教室里已经出现小声的叽叽喳喳。班主任再道:“于笙你下去,墨凌你来做。”
似乎每个老师都喜欢把墨凌搬出来当救兵,并且竖立好学生典范。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样会打击到差生的自信心。
桌椅移动,墨凌走出来,风一般轻轻掠过我的身边,走上讲台,拿起粉笔刷刷刷几个帅气的姿势写下答案,然后反手随意将粉笔往盒子里一丢,面无表情地回到座位。几个简单轻便帅气的动作,一下子迷倒了好几个小姑娘。偷偷左右看一下,凡是性别为女的同学此刻眼中都冒着粉红色的心形泡泡。
班主任对墨凌赞许地点头,再继续讲解:“这道题是这样的,图象以2和3对称,那么……于笙,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于笙艰难地动唇。很明显他并没有明白,但是老师现在是不会为他做特别讲解,只等他自己领会,若下次做题出错,老师才会出面单独辅导。
班主任继续讲题,于笙低头看书咬铅笔。而墨凌面无表情看着课本,仿佛他和这个世界绝缘。
下课了,于笙还盯着书咬铅笔咬不停,我真为那只铅笔可怜。那可是3B的,用来画画多舒服啊,竟然被于笙这样摧残。实在看不下去,我说,“这道题我和你讲下吧?”
于笙恼怒瞪我一眼,哼了一声,转身去问身后的女孩子。“范希,这道题怎么做啊?”
那个叫做范希的女孩子正在和同学聊天,被打断后也看不出高兴不高兴,只听她慢条斯理开始温柔的讲解。一遍又一遍,耐心地指正。
她的语调很柔和,发音清楚,说话方式让人如沐春风,可是我听着很不对劲。
感觉上,似乎,她很喜欢用特定名词和公式,且不加以解释。就好像听人说文言文,晦涩难懂。对于于笙这样的差等生来说,范希的用词太专业了。
果然,于笙来回听了几遍,依然苦着脸说:“没有听懂。”
可是此时已上课铃响,范希温柔一笑:“上课了,我们下课再讲吧。”
这个插曲一直到下午放学吃晚饭的时间。
我摸出饭卡,到食堂打了晚饭回来,回到教室时零星并没几个人。只见我的同桌小正太于笙还在那里啃铅笔。可怜的铅笔,已经被啃掉一大截了。
放下饭盒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我瞄了一眼他画的解题图,实在受不了了,抢过他的铅笔三笔画出重点线。“哪,是这么做才对。”
“你少教训我!”于笙怒了,抢回铅笔,准备拿擦皮把我画的东西涂掉。忽然他顿住,愣了下。“没错,就是这样,这么简单的事情我竟然没有想到!怎么范希给我讲了那么久我都没有懂,你一讲我就懂了!”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那个范希是故意的吧,把简单的东西讲复杂。不过于笙夸奖人还真是诚实啊。我以为凭我们之前的过节就算我帮了他他还要骂我呢。果然这就是小孩子的好处吗:不记仇又直爽?
我宅太久了,说着说着就只剩心理活动,对着于笙没什么话题可说了,于笙却开始没话找话。
“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漫画?居然喜欢这种幼稚的东西啊!”
我扬了扬手里的漫画书。哼,说别人幼稚的人自己才幼稚……
于笙见我没说话,放下了书本,面对向我。“喂,你发型是哪个劣质理发师剪的?”
劣质……发型难看真是对不起了哦。我还是不说话不发表意见。
“能买到这么丑的衣服,你也算是天才。”于笙继续挑剔我的衣服。
“是啊是啊。”我漫不经心应和着。
然而最后一句话让我想起一件已经渐渐久远的事情。
那个夜晚,我生命中最爱的男人对我说:“给你个建议,买些好看的衣服,学着化妆。否则以你现在的样子,没有哪个男人会看中你。”我还记得他说这话时的嘲讽意味。
心莫名抽了一下,隐隐有些痛。
于笙在我面前挥手:“我跟你说话,你听见没?”
我挥开他的手不理他,打开饭盒吃晚饭。我可爱的晚饭啊,青椒炒肉,原谅我以前曾经嫌弃过你,人是失去过才知道珍贵。我在外打工那段时间,过的都是什么生活啊!我这么肥嘟嘟,全班第一肥的人,竟然饿得连胸部都没有了。青椒炒肉我爱你!
旁边是开关抽屉的声音,于笙也收拾东西准备要吃饭了。我以为他不想理我了,但是他又过来搭话。
“你就吃那么难吃的东西?穷人家的小孩真可怜,饭都吃不起,难怪这么瘦。”他鄙视了我胸部一眼,大方道:“我的红烧肉真可以分给你。”
是啊,我是穷人,于笙是有钱人。
不理于笙他就会一直这么缠人,我懒懒回答道:“不用了,我挑食的,我不吃有骨头有肥肉的东西,不吃猪肉以外的东西,不吃……”
于笙用筷子使劲戳一下我额头:“你真难养!”注意他是使劲戳,对此冒粉红泡泡的同学可以撤退了,他用筷子戳我的这个动作完全不包含任何暧昧,我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疼!
万恶的坏小孩!我流泪摸着额头,居然会对这样的坏小孩心跳加速,我脑袋坏掉了。
于笙见我半天不理他,也觉得无趣,这才走开去吃他自带的晚饭。
然后,我发现于笙很挑食。他只吃肉,碗里的菠菜全扒到一边,一口不动。
这怎么行呢!难道他没有看过大力水手吗?不吃菠菜就会没有力气,男孩子没有力气怎么行呢!我蠢蠢欲动的心又闹腾起来,义正言辞哄他道:“浪费粮食是可耻的。不要做可耻的事,把碗里的全吃光吧。”
“没错。浪费粮食是可耻的。”于笙抬头,给了我一个阳光灿烂的大笑容,愉悦地把菠菜全拣到我的碗里。“食言而肥,不遵守自己说过的话是会肥胖的。”
“喂!你碰过的还给我吃,不讲卫生!”我阻拦他的动作。
这时同学们也陆续回来了。于笙迅速退到一边,假装不认识我,大块大块吃着红烧肉,表示出格外香美的样子。
我戳戳碗里一团团的菠菜,忍不住想笑。小孩子很情绪化,容易讨厌别人,也很容易就能够与人和好。做小孩子比做大人要快乐很多倍。神让我穿越,也许就是要我做个愉快的小孩子。那么就让我愉快地享受这段时光吧。既来之则安之,烦恼什么的统统都丢掉。
想到这里我淡定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于笙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发笑,看着我的眼光多了几分莫名其妙。
吃完晚饭,接下来是好久不见的晚自习。在漆黑幽凉的夏夜中,蝉在鸣叫,教室里的灯光是唯一的明亮。这种安静又满含温暖的感觉,相信大家都很怀念吧。
这节是自由晚自习,没有老师,于是我拿出几本英语习题看。看了之后震惊地发现,随便扫几眼就看到很多生字!英语是个超级杀伤力武器,不管是六岁还是六十岁都能无视年龄一律秒杀。要是有金山词霸就好了。呜呜,我的网瘾又发作了。
唉,还是翻英文字典吧,打开被保护得很好的字典,一股墨香扑鼻,我差点热泪盈眶。自从有了电脑,我有多少年没看过实体书了?
碰碰!有人敲我胳臂。力气很大像是要把我的手挤回去。瞄了一眼发现是于笙,难道又不爽我超越三八线?于是眼睛看字典,把越过界的铅笔盒放到最左边。
Binal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碰碰,胳臂又被人碰,知道了知道了,把课本也移到最左边。
碰碰,他还在碰我胳臂。
“别吵我!”我小声呵斥。我都要怒了,一个单词半天没查到。
砰!我的椅子被人狠踢了下,可怜的椅子。
“你干什么!”我生气地看于笙,对上一双恼怒的眼。
于笙手拿本书,《英语双向解答》,看那动作,是要给我?
不用了,我有一本就行了。我指指我手中的习题。
砰!我椅子又被他踢了下。椅子,你做我的椅子实在是太不幸了。
我回瞪了于笙一眼,用力将那本书抽过来放到我的桌子上。我收下了,行了吧?
刷!于笙将书拿回,再次递交给我,眼神冒火。
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
我放下手中的题,翻开他给我的那本。随便翻几页,发现张小纸条,愣住。
汗,我有多少年没收到过小纸条了,每天都在收发EMAIL,纸条,多么遥远的年代啊!
打开一看,是于笙歪歪扭扭几个字:中午数学题的事,谢谢你了。所以,上次你丢我课本的那事,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你了。
于笙该练字了,鉴定完毕。
是啊,原谅我?作为被你欺负的人还需要你的原谅,那还真是谢谢了啊。
我笑眯眯回复了一张纸条,语气十分温和:我们两个都太冲动了。过去的事情就算了吧,以后我们好好做朋友。哦呵呵。
你们可不要说我虚伪,虚伪和矫情什么的都是生存必要条件的呢。
于笙收到纸条,满意看我一眼,刷刷又写下几个大字递过来。我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你的发型和衣服真的很丑,真的!!
……我可以掐死这小孩吗?上次我居然会对他脸红心跳,那绝对是错觉!
第二天又是新的一天。
走进教室的老师,我还没有研究出他是教什么的,他已经在讲台上坦然地宣布道:“这节课测验。”
啊,测验,多么遥远的时代。
教室里一片哗啦啦传阅试卷的声音,我望着那一片片的雪花白,目瞪口呆像是看天书。
考数学?没问题!考语文?有什么难的!考英语?虽然我成绩不好,但初中的题目不至于非常为难我这个英语专业。政治历史,也是小事。我一写文的,为了挖坑也翻阅了无数材料,编还编不出来么?好歹我也是写过架空的。
可是,现在居然是考地理!
啊,难道神大人给我的又一次考验?就不能等把地理考完了再让我穿越回来么!我可是个连在自己家小区,在自己公司内部都会迷路的人!让我考地理,死了算了!
发卷完毕,教室只听见下笔写字的刷刷声。
试卷一到我手中我就晕了,那都什么些题目啊。产生昼夜现象的原因是什么?昼夜交替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沿北纬40度自西向西穿越亚洲大陆,人们可能经过哪些气候类型区?如果沿东经100度向南往北穿越亚洲大陆,人们可能经过哪些气候类型区?我国温带季风气候和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分界线是什么?.我国黑龙江北部冬季漫长、多冰雪;海南岛南部则终年如夏、降水较多。影响因素有哪些?地中海气候的分布规律是什么?温带海洋性气候最典型、分布面积最广的地区是什么?吹向南极的风都是什么风?
一时间,教室热闹非凡。
只听见小小声的叽叽喳喳,“这道题怎么做?”“啊,你选A?好,我也选A。”“答案借我抄下,快!”“交换试卷吧,你帮我写!”
我是被人忽略的空气,找人帮忙是不可能了。老师出去转一下马上又回来,如此反复,让我拿课本的时间是够了,可是没空去找正确的答案啊。
电脑呢?摆渡那?谁来帮我摆一下吧!
胳臂被碰碰,转头看见于笙疑惑的眼神。“你不做?”
“我做!”我虚弱而没好气地。先把选择题瞎填一通,其他的乱写算了。反正都是不及格,交白卷的不及格和写满错误答案的不及格概念是不一样的。
1、右图是一幅公路平面略图,读后回答:(7分)
(1)图中公路走向的变化是先(快)再(慢)。
(2)图中河流流向的总趋势是从(上)流向(下)。
(3)村庄B在村庄A的(东)方;村庄C分别在村庄A、B的(南)方和(西)方。
……
6.读“北半球四地气候的气温曲线和降水柱状图”,完成下列要求:(11分)
(1)A属于(温带)气候,其气候特征是(温暖宜人)。该气候主要分布在(密西西比河)沿岸地区。
(2)B属于(亚热带)气候,该气候在(亚)洲分布最广。
(3)C属于(热带)气候,该气候分布面积最广的区域是(非洲)。
……
150分钟,以前多么难熬的150分钟,现在却晃晃就过去了。对于我这个两小时才能写八百字的菜鸟作者来说,时间是多么宝贵啊!好不容易把前面几题问答题胡扯了出来,老师就宣布交卷。卷纸上还剩一点点空白,算了,不重要了。
考完试,于笙又碰我胳臂,很拽地问:“你考得怎样?”
我一愣,因为从来没有同学会问我考得怎样。
他又说:“看你胡乱选ABCD,就知道你在瞎写了。你肯定不及格!”
也从来没有同学会当面诅咒我不及格。哪怕是诅咒也没有……我只是个被漠视的人。
我顿时热泪了,激动地握住于笙的手:“同志啊,我终于明白你的心了!原来你是如此的爱我在意我,喜欢我就直说出来吧!”
于笙怔了一怔,一把推开我,大叫道:“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居然会脸红,眼睛瞪圆像兔子一样,啊,年轻真好啊。
2001年4月8日,太阳,晴,中考还有68天
现在是晚自习,我在写日记。
这些天打击不断,害我连反应都反应不过来。现在我回过神来了,决定从现在开始把这一系列离奇事件记录下来。
我穿了。
是的,这是最大的打击与震撼,我居然穿了!
没有电脑,没有摆渡,没有金山,没有手机,没有照相机,没有MP3,没有KAJIURA,没有古灵,没有晋江,我为什么要穿?为什么要穿!为什么要穿?!!!
貌似是因为,我说了,我想穿越回过去……
可是,这不就是句口号吗?自从穿越盛行,人人都喊我要穿,问候语是今天你穿了吗?这不过就是句不经过大脑就蹦出的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的文字吗?为啥我会穿?为啥我会穿!为啥我会穿?!!!
发泄暂停,讲重点。
我是谁呢?我是陈绯,XX初中初三学生。这没错,这是我曾经的身份。
但那是曾经,已经成为了历史了的曾经!
事实上,我已经是个临近三十的三无大婶,没钱买样貌没事业,最近也重重地失恋了一次。
这么说起来,重生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明明就发生在前不久好象昨天一样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未来,还是八年以后遥远的未来,我哭笑不得啊。
我说啊,人家穿越都穿个整数,要么穿越到五年前或者十年前,为虾米给我搞个八年穿越啊。既然要穿,为虾米不让我穿二十年,让我从神童开始重新长大?神大人不公平!
而且重生了以后也尽没好事,不是被人欺负就是被人无视,我的一生还真是杯具啊。不过没关系,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活得精彩!
被欺负?那就欺负回去,反正我不是圣母。
被无视?那就无视吧,反正我又不在乎。
我现在的前途道路是一片光明的,是无限伟大的,在不久的将来,我要做神童,要做第一个拿诺贝尔奖的初中生,电脑由我来改造,黑客时代由我来引领,我将带领全人类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某人已陷入不切实际的幻想了)
所以,你们这些小屁孩哪来的到哪里去吧!神童的一生,不是你们这些凡人可以理解的!哦呵呵呵呵……(再次陷入不切实际的幻想= =)
虽然我的精神已经超脱了这个世界,但我的**暂时还不能超脱。所以,周围同学们的议论闲聊,还是无法抵挡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
“喂,知道么,隔壁四班的吴悦有男朋友了!”
“哇,那个校花……”
“是什么样的男朋友?”
“据说是高中生,酷酷的,成绩也不错。”
“真好啊,我也想要个高中生做男朋友。”
“得了吧,现在早恋,老师和家长不批斗死你才怪。”
“呜呜,可是我也想恋爱~~”
我一边暗暗听着,一边坐在座位上咬铅笔。
校花这个词,与我彻底绝缘。我反应向来迟钝,当我明白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还没有产生女子的自觉。当我有了生为女子的自觉之后,学校里美女成群。当我终于把自己也改造成能出来见人的美女一员时,我不做学生已经很久了。
男朋友……墨凌的脸孔不自觉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再看看旁边,少年墨凌正在座位上旁若无人地看书,眼里没有任何人的存在。心微微疼了一下,我用力甩头,把他的脸孔从我脑海中甩出去。
“你摇头做什么?羡慕了?也想找个男朋友?”于笙在我旁边讥讽我。“你这个样子,一辈子也没人要。”
我对他亲切微笑。“于笙同学。”
“干嘛!”他吃了火药般一脸的不爽。
“太不可爱的男孩子会被女生讨厌哦。”说完我就发出巫婆的笑。
于笙陡然一惊,憋红着脸说不出话来。“真、真的吗?会被讨厌?”
我一呆,他竟然相信了?啊!小孩子就是好,天真可爱又超萌!
“放心,我骗你的!”我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虽然他的表情很可爱,可是欺负这么天真的孩子于心不忍呀。“听说其实很多高中女生就喜欢坏男孩,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于笙松了口气,马上又扬起眉:“你也喜欢坏男人?”
我一阵恶寒。小小年纪说什么男人女人,应该称呼男孩子!
“我的话,可能还是喜欢温柔的男孩子吧。别人不给我好脸色的话,我会紧张,害怕自己哪里做错了。而且可能还会有点生气,会觉得我又没有对你怎么样,凭什么给我脸色看,这种感觉。”
“是吗?”于笙似乎有些惊讶,若有所思的样子。“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吗?”
“有啊,所罗门!”我双手合十露出梦幻般的痴迷表情。“温柔迷人的王子啊!”想了想又甩手。“算了,你不认识的,是漫画里的人物。”
“切,漫画。” 于笙露出鄙视的表情。“除了漫画还喜欢什么?”他继续问:“音乐呢?你喜欢听谁的歌?”
“听歌?”我食指点住下巴望天思考,这是我的习惯动作。我小时候是不喜欢听歌的,觉得那些所谓的歌星在台上晃啊晃哼着不知所云的调调,说穿了还不是只有脸长的好看。后来接触到KAJIURA以后,音乐就超越了画画成为了我最大的爱好。可是,现在在XX这个不发达的城市,根本没有人知道KAJIURA是何许人物。
于是只好说,“林俊杰吧,他的歌其实还不错。”
于笙自言自语:“果然喜欢……温柔……”
“你问我这么多干什么啊?”我上下打量他:“你喜欢我呀?”
我本来只是随口调戏,没想到于笙同学一下子不吭气,脸绯红,温度估计够煮鸡蛋了。
啊,忘记了这外表嚣张的小孩开不得玩笑。话说回来,他脸红红不敢看我的样子,我又开始萌了。
于笙同学脸红且别扭地说。“其实,星期天,想和你一起,看电影。”
哇啊哇啊!二十多年了,从来没有人约过我看电影!连墨凌也……算了,墨凌我就不去想他了。
“喂,你在发什么呆!”于笙同学突然态度凶恶。“你的回答呢!”
我抖了一抖,想要答应他,说出口的话却是。“上课了,先上课吧。”然后一本正经扳过脸,把书本拿出来放在课桌上。
我果然还是没有办法忘记墨凌……
于笙皱着眉头不服气:“喂,你!”'网罗电子书:。WRbook。'
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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