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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完结-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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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想着还有弟弟季飒在这里生活,我可不想弟弟看到秦汤汤乱扔的脏东西触到了霉头。我把卫生间冲洗了一遍,我还认真的做了一个值日表格,星期一三五七这四天我打扫,她和温安年就打扫星期二四六这三天。
这算是够关照这对野鸳鸯了吧,就当是合租在一个房子里,搞好环境卫生就当为自己作福了。
季飒在的这两天,他很照顾我,我躺在床上看书,季飒就把饭菜都做好喊我吃饭,他并不知道我堕胎了,他以为我是胃不舒服要调养几天。
小时候我就羡慕人家有哥哥,觉得有哥哥就特别威风,没有人敢欺负你了。现在终于感受到了有弟弟的温暖,我崇拜的眼神对季飒的厨艺表示了肯定,这小子做的菜和我妈做的一个味道。
以后谁嫁给了季飒那就真是有福气,声音好听还会做超级好吃的饭菜。
写了一些便签的纸条,贴在了冰箱上,客厅茶几上,还有厨房,卫生间,都是写给温安年和秦汤汤的,我让他们要注意哪些遵守哪些合租规则。我不想和他们口头交流,只会无法沟通对牛弹琴,就写在纸上。
我刻意和他们的作息时间叉开,早上他们走的时候,我还没有起床,晚上我都睡觉了,他们才回来。秦汤汤还故意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声,放着毛片,女演员夸张的浪声一阵阵的传来。
能开门出去说什么呢,她就是想我打开门和她开战,我偏不,我戴着耳机,听着动人的曲子,我可以让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有时我去卫生间,门关着的,透过窗花,可以看到他们俩正在一起洗澡,秦汤汤刻意的和温安年在卫生间里叫着笑着,秦汤汤一遍遍地说:嗯嗯……不要,手不许往这里摸!“之类的话,是说给我听的,现在的年轻女孩真是懂得如何讨男人的喜欢,激发男人的***。
我让季飒晚上尽量别从书房里出来,等他们安静了再出来,尤其是温安年不在,秦汤汤独自在客厅时,我就发短信给季飒,我真怕这个不要脸到极点的女人会对季飒不怀好意。
温安年不在时候,秦汤汤会闹得更离谱,把音响开的很大,穿着高跟鞋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把桌子拍的震震响,像是神经质了一样。她在挑战我的极限。
随她闹呗,我只要忍耐十几分钟不理会她,她自然就没劲歇火了。
正文 第九十五章:蜗婚(95)
在家待了三天,依然是会吐来吐去的,季飒为我担心,我说我就是胃不舒服,犯恶心,吃点好的就没事了。季飒索性就没出去找工作在家照顾我,也怕我虚弱会被他们欺负。
外面的工作也确实是不好找,我让他先自己找找,实在不行就先来程朗的旅行社上上班,好歹下一次找工作也好说自己有过工作经验。
在网上投简历,一个小小的出纳职位,都恨不得有四五百个人来竞争,其中还有百分之三十的研究生,百分之五十都是本科以上的学历,我为季飒捏了一把汗,他其实也不适合学会计,要是学个男主播啥的多好。
季飒专门做极香的汤给我喝,真是大大满足了我动不动就恶心的胃,胃舒服了,人也舒服多了。每天还都换着汤做,乌鸡汤,猪手汤,还有鲫鱼汤,都是妈妈在家做的家常汤。
我喝了几天,就觉得脸上的气色好多了,精神也饱满了,加上心情调节好了,人看起来比前几天健康了。
季飒坚持要照顾我上班为止,他说他和我姐弟二十多年,从没见过没心没肺的姐姐这么憔悴病态过。
在家待了实在是闲得慌,打电话请示程朗,让他给我安排团,他则不容反驳的回绝了我,还说必须休息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否则我上一天班就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没天理啊,怎么会有这样的老板,不许员工上班,上班还会扣工资!
咎我实在无聊的慌,整天闷在家里,季飒则是陪在我左右,一会儿说姐你喝水吗,一会儿又是姐,你饿了吧。我吹会儿空调,他马上就拿个空调被盖在我身上,我被这种无微不至的照顾弄得有些受宠若惊,我决定要出去溜达溜达。
还能想谁呢?先是想到了贤芝,我开电脑和她聊QQ,她说她脸上起了一个大青春痘,她不想出去逛了,怕痘痘会在日照下繁殖太快。
我真鄙视她,都一大把年纪了,还长什么青春痘,肯定是上火了,我坚持要和她开视屏,哈哈,真是笑死我了,她的嘴唇上起了一个庞大的水泡,足足有她鼻孔那么大。
华丽丽的水泡,我说姐姐你还是别出门了,我怕你的水泡在逛街时爆炸,淹死路人还有我。
她问我季飒的工作找的怎么样了,有没有被合适的公司录用他。
我快速的在键盘上打出一串个字:目前杳无音讯,找工作比找媳妇难。
她很快就回了一条,说:不如我和兆和说说,让他来兆和的公司做助理经理或者秘书啥的,实在不行就跟着我吧,做我的司机也成。
我暗暗捏了一把汗,做你贤芝的司机,等于做你的男秘,我可不能把我亲弟弟一个娘生的弟弟往火坑里推。贤芝啊贤芝,别怪姐们不够意思,是你的OPEN让我不放心啊。
见到美男就想扑的花痴女,长了一个大水泡,就乖乖的在家里不出门了。
贤芝告诉我,说郑兆和对她的水泡很满意,说自从这两天她发了水泡,就不打牌也不逛酒吧,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他终于真正享受到了几天她是他老婆的感觉。
一般情况下,这个老婆就是按时拿工资,郑兆和有应酬和party时,贤芝就按时上岗参加应酬,打扮的美美的,挽着郑兆和的手,觥筹交错。
和上流社会的男人打交道。偶尔也要镶金牙男或富一代揩揩油,摸摸手,伸伸大腿,她也只能是听之任之,这样对郑兆和的事业有帮助。
圈子里的人都清楚,郑兆和有个漂亮的老婆,还可以任意让大老板揩油,前提则要是对郑兆和公司发展有帮助的人。
贤芝不过是一个花瓶,他们的婚姻,就是雇佣关系,双方都是自由的。
雇佣关系也好,只要贤芝她过得好我就放心,她是十足的拜金女加色女,爱钱也爱男色,她快乐的活着,为自己想要的东西活着,没有什么错。
她这样的女人,至少比秦汤汤这种人高尚的多,贤芝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不会把别人搅合的离婚,她是在郑兆和离婚后才和他走到一起去的。
贤芝的性格,是宁当二奶,不当小三。
二奶是给钱就服务,小三则是要给感情的。
和贤芝聊了一个小时后,楼下传来了汽车喇叭声,我晕,谁啊在楼下乱按喇叭,小心一会保安抓你。我跑到窗户,准备看是哪个野犊子搅扰了我的安宁,一看,OMG,一个穿着很超人的男人,所谓超人,就是把红内裤穿在外面的人。
该男子莫非是神经时常了,侧身弯着腰,右手撑在地上,左手弯曲高举过了头顶,穿着漫画里超人的服装,蓝色的紧身衣,胸前还有一个闪烁的大黄钻,背上披着红色的披风,红色的内裤穿在外面,裤子也是紧身蓝裤子,足蹬一双红靴子。
肌肉被紧身衣绷得紧紧的,我张大了嘴,想看看他究竟是在玩什么名堂,他身边停着的是一辆橙色的甲壳虫车,车里面坐着一个四岁大的孩子,小手边拍掌边乐得直按喇叭。
仔细看了一下,好像发型也是那种如同野猪的脊背上的猪鬃毛一样往后倒,真是大白天遇到了真人超人秀了。
该男子缓缓的抬起头,竟然朝楼上的我莞尔一笑,天啊,该人竟然是——杨之放!
我有种被雷劈的震撼,那个外表总是酷酷的音乐才子,此刻竟然如此雷人的装束和造型还有POSS出现在我的面前,尤其是他那缓缓抬起深情看着楼上的我的那一抹眼神,他还抬起手,顺着额头鬃毛向后抹了一下。
我全身战栗了一下。
正文 第九十六章:蜗婚(96)
车里面的小男孩从车上下来时,我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个可爱的小超人打扮,然后这小超人在杨之放的教导下,就开始用稚嫩的童音在楼下叫:“素素素素,下来我们出去玩!”
为了避免小区更多人围观他们,我用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和季飒打了招呼,出现在两个超人的面前。我拎着包,看着杨之放,说:“你哪弄的甲壳虫车,哪拐来的孩子,哪弄的这身超人衣服!”
站在杨之放身边的小男人抢着回答说:“甲壳虫车是我妈妈的,我也是我妈妈的,超人的衣服是哥哥去剧院租的。”
我蹲下来,伸手摸摸小男孩的肩膀,他长得好可爱,圆圆的脸配上西瓜头,粉嘟嘟的嘴,黑亮亮的眼睛,真是聪明的孩子,一笑还有单边的小酒窝。穿着超人的衣服,看起来比杨之放穿要可爱多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几岁啦?”我牵起他的小手问。
他抓了抓小脑袋,想了想说:“我叫童语皓,我今年……妈妈说,年龄是秘密。”
真逗的小屁孩,装的像个小大人,我说:“你四岁吧?在上幼儿园了吧?”
咎“哇,阿姨你真聪明,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童语皓天真的睁大眼睛崇拜地说。
为什么叫我阿姨,却叫杨之放哥哥,难道我看起来就那么像阿姨吗,童言无忌,我微笑的拧拧他的小脸蛋,我问杨之放:“大超人,这是你朋友的孩子吗?”
杨之放把童语皓抱到车上,让我上车,说:“这孩子是我前女友的,分手好多年了,瞧她儿子都这么大了,我至今还单身。”
这个孩子竟然是他前女友和别人结婚生的孩子,我将信将疑地问:“你前女友和别人生的孩子,你难道没有一点点的介怀吗?”
他爽朗地笑着摇头,说:“这有什么呢,有什么要介怀的,她有选择和谁在一起的权利,分手之后,她结婚生子我都是祝福她,况且小语皓这么可爱,我要教他跆拳道教他变超人。”
童语皓小脑袋探了过来,用手遮着在我耳边嘿嘿笑着悄悄说:“我妈妈告诉我,要是她嫁给的是杨哥哥的话,那他就是我爸爸了。”
杨之放笑着在童语皓的后脑勺上揉了一下,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童语皓。我却无法理解,除非是他对前女友没有真正的爱过,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大度呢?换了是我,也是做不到的,我不天天欺负这个孩子就算是善良了。
两个超人告诉我,今天去珍珠泉游乐场玩,我看着他们俩的穿着,我犹豫着,一会到了珍珠泉风景区,和两个超人在一起走我会不会也被连累当成异类来观看。
刚开始还有好多人都来找两个超人合影,慢慢的,我觉得身边有两个这样的超人实在是幸福,有人给我们拍照,问我们是不是一家三口,我忙说不是,我说这是我朋友的孩子。
杨之放带着童语皓坐过山车,我就坐在一个凉亭边,看着他们坐在过山车上,超人衣服的红披风在空中飘舞着,勇敢的童语皓比那些成年人胆子还大,一点也不害怕。倒是杨之放吓的脸往童语皓的肩上靠。
玩了一天,基本上都是他俩在动,我被杨之放安排是坐船,坐船多没意思,我也想坐过山车,可他硬说我现在不可以。
四岁的小童语皓都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呢!
“要是我有这么可爱的儿子就好了。”我望着童语皓,自言自语的说,如果那个孩子没有打掉,那么是不是四年后,他也会如童语皓一般的可爱,要是个女孩子,也会是漂亮的小公主。
杨之放就坐在旁边,他听到了我的话,便说:“你不差一点也有个孩子了吗,我劝你那么多遍,你不听,现在后悔了吧?”
“怎么说呢,也不能说后悔,是有些遗憾吧,我这辈子,也许很难再有个孩子了。先不说我身体的原因,我想,我不会再轻易动和谁结婚生子的念头了。”我凄凄然地说,很快我就换了乐观的语气,深吸一口气,说:“也许吧,也许我会遇到对的那个人呢。”
离开珍珠泉时,童语皓还睡在我怀里,他妈妈打电话来了,杨之放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童语皓,你妈妈来电话了。
他很快就睁开眼睛,四处寻找妈妈,他接过电话,意识还有些刚从睡眠中没过渡过来,小声地叫了一声妈妈,然后就一一的告诉他妈妈他今天和一个很漂亮的阿姨一起在游乐场玩了,他还穿成了小超人。
童语皓乖巧的听着电话里妈妈的叮嘱,点着头,认真地说:“嗯,妈妈我记住了。”
挂了电话,童语皓仰着头对我说:“素素阿姨,我妈妈说你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她叫我要听话,不许乱说话惹你生气。”
我脸红,这回他是叫杨之放杨叔叔,可能他觉得叔叔阿姨才比较是一对的吧。
我揉揉他的头发,说:“我和你杨叔叔就只是好朋友,小孩子,不可以说大人的感情问题哦。”
“你就是杨叔叔的女朋友啊,是他找我商量要扮成超人让你开心的。”没等杨之放的手伸过来堵住童语皓的嘴,他已经把话都说出来了。
我暗暗窃喜,杨之放啊,原来是这样,是为了哄我开心,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说呢。
“不是,那个我嘛,就是,哎,你别听小孩子说的话,他是逗你玩呢,对吧,小语皓?”杨之放故意装出凶相咬牙切齿的对语皓说。
“嗯嗯,是的,我说着玩的。”语皓低下头,使劲的点头,那样子,真是让我忍俊不禁。
正文 第九十七章:蜗婚(97)
在马路的一边,站着一个温婉的女子,提着一个乳白色的小坤包,静静地站在树下,童语皓指着那个女子,骄傲地对我说:“素素阿姨,瞧,那就是我妈妈,漂亮吧。”
我看看杨之放的脸,肯定地说:“嗯!真漂亮,相当的漂亮,你之放叔叔没有娶到你妈妈真是可惜了,不过这话你可别让你爸爸听到。”
童语皓对我眨了一下左眼,鬼灵精怪的说:“我当然知道,之放叔叔,车就停在路边吧,我自己下车和我妈妈回去,你和素素阿姨去拍拖吧。”
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就知道拍拖一次,我和杨之放面面相觑,我扶着小语皓下车,朝路边的语皓妈妈微微笑,她也对我报以微笑。真是美丽的女子啊,杨之放你小子没福气啊。
看着语皓牵着妈妈的手连蹦带跳的走着,我幻想,母性又开始泛滥了我,要是我有这么可爱聪明勇敢的儿子,该是多么的幸福,这辈子就有这么儿子都知足了我。
杨之放拿走在我眼前晃晃,说:“别看了,那到底也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你的,你要是喜欢,就生一个呗!”
我白了他一眼,说:“跟谁生?难道跟你生啊!”
咎他顺水推舟地说:“行啊,名字我都取好了,就叫杨小放!”
我握起拳头假装要打他,想想他可是散打高手,我还是避免伤亡和平解决,我说:“你先回去把这身衣服换了吧,晚上我请你吃饭。”
“我觉得挺好看的,需要换吗?”他说这话的样子像极了梁朝伟和周星驰的结合版。
“不需要吗?!”我没好气的反问。
他乖乖的换了衣服,我请他吃的火锅,其实也是我自己馋了,可是一个人吃火锅实在是没有意思,就算是他给我陪吃吧。
我想吃超辣的,可他硬是要点了鸳鸯的,还三令五申不许我吃辣的,让我吃三鲜的那一半。我和他边吃边聊,和他说话,是非常有意思的过程,他总是能逗得我笑。
到底是作词人,他总是有那么多有创意的想法,偶尔还会特别的像文艺青年,我问他为什么童语皓的妈妈菲琳会和他分手,我觉得,他们站在一起,真的是很郎才女貌,而杨之放也是经济条件不错的,还有才气,菲琳为什么没有选择他呢?
他摇摇头,英朗的面庞不管怎么样的表情都是那么的帅,我们周围桌子的女士皆不停地往我们桌子这边看,花痴是越来越多了,这年头,能在大街上碰到一个超级帅哥真是不容易,何况是在火锅店。
杨之放高大深情五官很立体,中葡混血的他,加上作词人作曲人这职业的熏陶,特别有贵族气质,特别像美剧里面的男主,纯属招蜂引蝶型。我想菲琳一定是受不了他这一点才离开他的。
我想起来他还没有把菲琳的甲壳虫车还给菲琳,我说:“你忘记把车还她了。”
他又是摇摇头,说:“是她还给我了。这车是以前她做我女朋友时,我买给她的,这些天,她硬要把车还给我,还说……”
“她还说什么?”我好奇心可真严重。
“她说让我把这车物归原主,把车应该交给我身边爱我的女人。”杨之放说着将车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桌子上,推到我面前。
我紧张的忙把钥匙又推回到他面前,我心跳加速,慌了,哎呀,这是在间接向我表白吗,可这也不是场所啊,我说:“还是别给我,我哪承受的起,我都是离过婚的人了,我怎么可以接受你呢!你还是再多找找别的更好的女孩子吧。”
心脏那是一个小小的波动啊,我双手叠交放在腿上,低头不好意思看他了。
他还是摇摇头,用那张迷人的嘴,对我说:“这车我想先放你那,一是呢,这车我没地方停,我看你小区里免费的车位还是蛮多的。二是,我可能没经过你同意,就私自决定了一件事,还是主要关于你的事,我怕你以后会生气怪责我,我想,先贿赂贿赂你,你要是生我气了,下手就别那么狠。”
我瞪大了眼睛凶巴巴地说:“怎么,你做了什么伤害我的事,你不要吓我啊,你快点老实招来,做了什么对不住我的坏事?”
“这个现在说还不是时候,待会我带你去个地方,我自然就会告诉你是什么事的,前提是,这事还真不是伤害你的事,是对你好的事,我想帮你,真的,季素,我不想看到有天难过。我私自做了决定,我可以负责到底。”他眼睛望向我,坚定地目光。
他一只手拉过我的手放在桌子上,将我的手指扳开,然后将车钥匙放在我手心里,再把我手指合上,说:“如果想让我安安心心度过这几天,你就先收着车,你很快也就不方便走路和挤公交上班了,有辆车还是方便些。”
既然这么有诚意,那么我恭敬不如从命,暂且收下,我主要是想听他到底是做了什么主意,把他吓成这样,好像我怒了就会跳出来灭了他一样,既然出发点是为了我好,我又怎么会蛮不讲理呢。
我说:“那钥匙我先给你保管着,车就停在我家楼下,不过待会你可必须告诉我究竟是瞒着我做了什么事,不然我非急死。”
他答应了。
然后他主动地告诉我,菲琳为什么会跟他分手。
原来菲琳和他分手后,不久就结婚了,菲琳的丈夫没有杨之放高大帅气也没有杨之放多金,可菲琳就是深爱着她现在的丈夫。
她给杨之放说的分手理由,就是和杨之放谈恋爱,太缺乏烟火味了。
正文 第九十八章:蜗婚(98)
我反问:“什么叫缺乏烟火味?是像我和温安年那样的天天打仗的火药味吗?”
杨之放喝了口绿茶,说:“她说和我这种职业的男人谈恋爱,没有过日子的感觉,我只会为她写歌,写诗,唱动人的情歌给她听,会制造一些浪漫和惊喜。可她丈夫虽然温温吞吞,却很踏实,能在生活中的琐事中照顾她,做拿手菜给她吃,她生病了就在医院跑前跑后,不会说甜言蜜语不会哄女孩子开心,但是,他能给她有人间烟火味的爱情,而我给她的,只是纸上谈兵的爱情。”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随意地说了句:“嗯,我大概都能理解菲琳了,毕竟写诗歌谈情山盟海誓是不能过日子的,爱情过后,终归还是要回归到尘世,或者更恰当是俗世。婚姻,本身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不俗的婚姻,是不长久的。比如我和温安年,相爱的时候惊天动地,一点也不凡俗,所以婚姻的寿命经不起俗世了。”
“是的,我没能带给她安全感,那时候我灵感来了,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歌,有时几天都不能陪她,她还不敢打扰我,生怕把我的创作灵感都打跑了,她应该是孤独的吧。她现在丈夫对她很好,宠着她,样子很实在的男人,话不多,但说出来都是让人很踏实。”杨之放是自叹不如,被这样的实力派对手打败,他是甘拜下风了。
女人总是能遇到这两类男人,一类是偶像派,外表帅气,才情出众,温柔款款。一类是实力派,外表不出众,总是默默的替你想到你没想到的事,温暖踏实。
一个是温柔,一个是温暖,你会选哪一个?
如果我还年轻,我还没有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我当然会选择温柔,如今,我更需要的是温暖的,踏实的,我一眼望去他,我就能肯定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会在那儿,一直都在那儿,对我不离不弃。
“为什么我身边就没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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