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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完结-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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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我自己的身躯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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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四月一日,天气晴朗。

摘自季素日记:

我以为我死了,火烧得我全身痛,我以为我再也醒不过来,但三天后,我醒来了,在医院里,我看见病床边坐着的都是我想见的人。

妈妈,孩子,季飒,贤芝,程朗,独独没有看见之放。

我这个样子,他也许再也不会来看我了。

我努力睁大眼睛,病房里,都是白色,白色的窗帘,白色的柜子,白色的床单。

身边的人都是眼睛红肿的,哭了很久,傻啊,不是说了,哪怕是我死了,都不要为我哭,我将得不到安宁。

好想说话,可我多害怕我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将会是:“之放,你在哪里,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我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眼泪滚落,咸咸地,我以为我的脸会烧灼得不成样子,眼泪落上去,一定会很疼,但是没有,好像我的脸,并没有受伤。

老天,还是够眷怜我,没有毁去我的面容。

程朗的双手被包扎着,他的手一定是在扑火的时候受了伤。

贤芝告诉我,今天是愚人节。

季飒告诉我,杨之放,死了。

我又低喃着问贤芝,让她重复一遍,今天是几号。

四月一号,愚人节。

“愚人节,你们哄我呢。”

我明明看见,明明是清楚的看见之放被七八个人抬走了,我的脸都没有烧伤,我都没有被烧死,之放怎么会死呢。

一定是之放怕我被烧成五花肉丑八怪,不敢来见我,所以他们就串通起来欺骗我,说之放死了,叫我死了这条心,是吗?

我绝对,不会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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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芝每天早上,都会给我换药,拿那种细细薄薄的类似冰棍木柄的东西在我腿上轻轻擦拭,将上面的脓水擦掉,疼呢,极疼。擦掉脓水和血水之后,刚上了药膏,很快又渗出来了血水,贤芝就这样来来回回的给我上药,医生嘱咐千万不能感染伤口,否则别说腿有疤,会连腿甚至连命都保不住。

妈妈带着孩子还有季飒住在酒店里,经常来来回回地跑医院和酒店,抱着孩子,季飒也辞去了工作,我心里好难过,知道吗?我宁愿我死了,牵累了他们。

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成为包袱,连累身边亲密的人。

“季素,你要看电视吗?我开电视给你看。”贤芝说着打开了电视,她一定是怕我痛的忍不住,想分散我的注意力。

打开电视,我想的第一件事,是要寻找之放或者麦乐的消息。

可是,没有任何讯息。

关掉了电视,贤芝上着药,怕我疼,轻轻地朝伤面上吹着气,灼烈的伤口,稍稍缓解了疼痛,那些伤口,好像仍是在被火找着一样火辣辣的疼。

贤芝说:“程朗被带进警察局了,昨天是被警察送来换手上伤口的药,他找到你的病房,疯了一样咆哮着要来看你,看过你之后,见你伤势不是很严重,他才放心地跟着警察走了。下午也许会有警察要来做笔录,如果你还可以说话,那就接受做笔录。”

“不了,贤芝,你告诉那些警察,一切因我而起,与程朗无关,我自作自受,请他们不要把责任都放在程朗的身上,他没错,我一点也不怪他,我也不会追究程朗任何责任。”我淡淡地说,看着窗户上洁白的窗帘。

疼,双腿烧伤的最厉害,身上也有点状的灼伤,伤得不是很重,贤芝说,是程朗救了我,是程朗拼了命救我。

“之放呢,你们别骗我说他死了,我知道,他怕我烧得很惨,对吧?他走了,是吗?”我问贤芝。

贤芝点点头,忍住眼泪哽咽着说:“他走了,回葡萄牙了,他没有受伤,只是不知如何面对你。”

PS:我保证,结局是美好的,过程有些虐,只是小高。潮,大家请放心。会给每一个人好的结局。只是写了一个轰烈的爱情,希望你们别为季素难过。感谢送红包的亲,多谢你们,我会好好陪你们一起完结这个故事。

第二百九十章:蜗婚(290)【12月15号更新2000字】 文 / 白槿湖 

“那季飒为什么说之放死了,为什么要骗我,贤芝,你不会骗我的,对吧?”我看着贤芝,问,捕捉着她的神情,不愿错过一丝可能。

“我怎么会骗你呢,季飒只是说气话,他觉得是之放和麦乐的恋情造成了这样的局面,所以才说他死了,你别多想了。”贤芝立即解释说。

我就猜到只季飒故意说气话,他一定是恨之放和麦乐的事。

其实,我都知道了答案,之放是爱我的。

科“那就好,他没事就好,哪怕他去了葡萄牙再也不会来,都没关系呢。”我看着贤芝低头给我上药,我看见贤芝低着头在偷偷抹泪。

傻贤芝,我都看到了,别哭,别哭了,再这样,我也要哭了。

很神奇是不是,我居然只受了这么一点轻度烧伤,我还以为我会死呢,我记得我晕倒后,有个人扑向了我,程朗的手伤成了那个样子,一定是程朗拿着干粉灭火器救我的。

尚希望程朗没事,能快点出来,不要吃官司。

“素丫,你怎么那么傻呢你,你真不要命了吗,值得吗,那样奋不顾身去维护一个男人,你若真有什么事,阿姨和孩子一老一幼可怎么办。”

贤芝擦完了我腿上的药,又掀起我的上衣,腰上还有浅浅的灼伤。

“没事,你看我多棒,那么大的火,我只是伤了两条腿,皮可真厚呢,唉呀,可惜我的长发了,都烧没了,幸好眉毛还在,你哪天出去给我买顶假发回来,我还要漂漂亮亮的呢,免得宝宝看我光头都认不出来我了。”我照着镜子打趣着说。

这个时候,我仍然有心思调节一下病房的气氛。

镜子里的我,颧骨上有轻微的伤,医生说是轻微伤口,用最好的治烧伤药,会没有伤疤的。

现在的医学发展可真快呢。

没有疤痕就好,以后还要找对象呢,哈哈,对不对呢,我说着,眼泪都笑落了下来。

这种治烧伤的药很贵,一支药膏就要好几百块钱,一支药膏就只能擦一天,有时换的勤的话,伤口渗出的血水太多,一天还要擦上两支药膏,伤口上泛着腥味,双腿红肿血糊糊的一片,肿的小腿比大腿还粗,幸好这天不是夏天,否则该吸引多少苍蝇来呢。

我让贤芝一次性少擦点药,每天少换几次药。

贤芝说:“放心吧你,不愁没药擦,程朗给医院上的钱够你没事擦这药擦着玩也能擦一辈子的了。”

程朗对我,是真的好,经历这场大火,我看到他不顾一切去救我,拿着西装扑打这我身上的火,他一点也不顾脚下的那些汽油随时会把他吞没。

我曾以为之放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男子,可现在我想,还是程朗,他默默地做出了轰动的事,为我要杀人放火,虽然最后烧伤的是我,可他奋不顾己地救我,是不是很伟大呢。

不计较生死,生死度外,那一场火里,我看到了程朗高大的模样。

也许不是程朗,我真的就挂了呢。

是不是真的要考虑一下和程朗在一起了呢,经历了这场生与死的考验,老天让我活下来,我想我更要珍惜眼前人。

谁是真心对我,一目了然。

之放回了葡萄牙,回到他最初的国度。

这样也好,我和之放,缘起缘灭,都是劫数,也许他走了,他也会更好,我们还是不适合在一起,似乎命里相生又相克。

我按时服药上药,怕伤口感染,贤芝很有耐心地照顾我,半夜都起来给我换药,她又瘦了好多,她一瘦,最先缩水的就是胸围。

贤芝就是属于那种一瘦就瘦胸围,一胖就胖腰围的,所以她很在意她的瘦,但她为了我,真的是连身材都不顾了。

我很内疚,让她休息,可是晚上想方便,还是要摇醒贤芝,因为我的腿,根本都动不了,虽然好了很多,可还是肿得和柱子一样,比大腿还粗。

贤芝说她为了我可以连脸都不要,何况是胸围。

胸围没有了还可以去隆,姐妹是最重要的。

此生,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我很听话了,我等待着程朗的消息,贤芝说案子还没有立案,我的观点也是警方采取对程朗立案与否的采信点。

我想,这次是因我而起,受伤的也是我,也没有殃及无辜,如果可以,希望大事化小,毕竟程朗不能入狱,那样我的良心会不安,况且着火也不是程朗用打火机点着的,是我自己的衣服静电起的火花。

那样怪,就怪那件衣服吧,也怪这干燥的季节。

我安心在医院里养伤,我自己对着镜子给自己颧骨上上药,我可不能破相,有点疼,但可以忍住,我还要给宝宝一个漂亮的妈妈。

偶尔我也会哼着几首歌,虽然还是经常想念之放,想念他在我耳边哼唱着歌,梦里还是会梦到他戴着帽子白衬衣双手插在口袋里倚靠在一棵合欢树下远远地望着我笑。

那笑靥,依旧明媚俊朗。

我没有想到,有一个人,会来看我。

——温安年。

那天的下午,阳光特别好,贤芝为我拉开了窗帘,阳光斜斜地照射了进来,我眯着眼睛,伤口刚上完药,很舒服很清凉,贤芝去给我取药了。

病房的门响了几声,我以为是贤芝,喊了一声进来。

进来的,却是温安年。

PS:虐吗?虐吗?我把我自己虐得难过死了,我哭了,真的哭了,我写的时候没哭,看的时候,哭了。没有拖拉情节,每一字一句,句句都是我的真情,你们信吗?

第二百九十一章:蜗婚(291)【12月16号更新6000字】 文 / 白槿湖 

很惊异的目光看向了温安年,他依旧意气风发的模样,穿着驼色的夹克衫,刚剃过胡须,白皙斯文的脸上流露着几丝感伤,这倒叫我哭笑不得了,我想他来看我,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吧,至少,无事不登三宝殿。

“站那干什么,过来坐吧。”我硬着声音,叫他坐在椅子上。

他顺从地走了过来,眼睛有同情,却又夹着伪装。

“听说你出事了,我就过来看看,还疼吗?”他把椅子朝病床边挪了挪。

科“没事了,医生说我的皮很厚,没烧光。你来做什么,看我死了没吗?还是要和我抢孩子的抚养权?”我冷语道,记起那天他也打电话得意地告诉我之放和麦乐在电视上公布恋情的事。

或许,他意料到我会有此结局,来观摩,来哀悼,顺便来显摆他的好,温安年或许会认为如果我依然是跟着他,至少不会有这样的皮肉之苦。可温安年,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还不是拜你所赐,是谁,把我推向了深渊?

“怎么这样说话呢,我在你心里真的就那么差劲吗?我对你,到底是用情一场,我迷失过,可我知错,我们的孩子需要动手术,我也没有犹豫过,就算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不是因为我想借孩子的名义要挟你回到我身边,我想和你重新开始,一家三口,我的儿子,为什么要跟那个小白脸姓杨,他配吗?我痛改前非了,我戒烟戒酒戒赌了。”温安年低声下气地说,又朝我身边挪了挪。

尚“别再动了,就坐在那里——我想反问你,你戒色了吗?你敢保证你这个月没有去酒吧泡妞吗,你敢说你这一个星期内没有找女人一。夜。情吗?你敢说你心底里真的对我有过内疚吗?”我质问着他,气恼了起来,抱着一个抱枕,想起温安年喜欢蓝色,那时刚在一起我装修我们的小出租房都是按着他喜欢的颜色来装饰,我怀里的抱枕也是蓝色的,我气得把抱枕扔在了地上。火气是有些大了,也许是腿上的伤也折磨着我的忍耐力,在这个时候看见了我最讨厌的人,我无法不生气无法不暴躁。

温安年你倒不如直说你是来看我死了没,你不就是巴不得我离了你过得很凄凉最好找个坏男人再次被抛弃吗?

来看我的笑话的,是不是?

温安年起身走到床尾,弯腰拾起了地上的抱枕,拍了拍,抱在了怀里,他把下巴放在抱枕上,说:“我真的戒了改了,我总是会梦见那几年,我们最相爱的那几年,住在小出租里,你帮我刮胡子,你给我包饺子吃你说速冻水饺吃了不健康,你包饺子我就从背后抱着你。我还记得,你以前为了我,把家里装修的一片蓝色,其实你喜欢的是暖色,我还记得,你给我买过一个蓝色的口杯,我还记得你给我买过蓝色的睡衣,他们都还在我的新家里。”

“够了,你是来我墓前回忆前世的吗?够了温安年,一切结束了,早就没戏了,我们不可能了,不管是我还是孩子,都不会回到你身边,你真的可以死了这条心了,好马不吃回头草,你明不明白?”我手指抓着头发,却发现自己头上没有多长的头发了,毛茸茸的头顶上只有一些柔软的毛发。

我这个样子,一定是很难看很恐怖,温安年,你是来损我的吗?

我抱着自己的头,不小心碰到了颧骨上的伤口,疼得慌。

温安年站了起来,说:“是不是弄疼了?别啊,头发还可以再长出来的,我们共同生活了七年,你什么样的一面我没有看到过啊,你还记不记得毕业第二年你工作了,带了一个去非洲的旅行团,回来的时候晒脱了一层皮,头上长满了疔疮,不得已要剪掉所有的头发,你说光头难看,抱着头倔强着怎么也不愿意剪,我劝你,你说除非我也剃光头你才愿意剃,于是我马上就剃了光头陪着你,随后你买了一顶假发美美的戴着,我倒是光着头两个月才长出寸头。”

温安年说着,眼角都是温暖的笑意,这个表情,我很熟悉。

“我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呢,我怎么会忘记了,那时的温安年,和现在的温安年,简直是一白一黑。早知道你有天会变心,我真不该和你在一起的。我那天身上着火的时候,我倒下去,我脑子里回放过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样子,那是很美好的记忆。所以,温安年,那只能,是记忆。”我说着,也觉得伤感了起来。

怎么会觉得难过了呢?

温安年,到底和我,有七年的情意,有七年的美好,是我第一次爱的人。

他模样一直没变,一点也不显老,还是那样斯文蒸蒸日上。

“季素,别再折磨我了,好吗,别再让我们的孩子没有爸爸,回到我身边来,我会加倍对你好的,我们之间还是有很深感情的,为我们的孩子考虑一下。”温安年试图要握住我的手。

“别说了——不可能不可能!正是为了孩子好我更不会和你在一起,我不希望我的儿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一个斯文败类,不希望他以后会看到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难道你弄了一个秦汤汤折磨我还不够,还想再带回来折磨孩子吗?”我冷漠地说,双手压在了背后,眼睛看着对面墙壁上的时钟。

时间一分一秒看似走得慢,其实真快啊,一年的时间啊,发生了这么多的变故,我好像从一个幸福的小少妇遭遇了种种的不幸。

丈夫的背叛,离异,孩子的病魔,新欢的突变,火灾。

未来还有什么等着我,既然老天没有让我死,说明我还有活下去的作用。

那就好好的活着,骄傲地剩着,也不愿再稀里糊涂去爱一个人。

“说到底,你还是不会原谅我的,是吗?”温安年说着,站起身,他的背有了微微的驼,还真没注意到他年轻的背后,高大的身姿都驼了下来。

我偏过头,说:“不会,永—远—不—会!”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信封,放在了床尾,我想用脚踢下去,却腿伤不能动,他是故意地,我不知道信封里说的是什么,我猜想着不会是定时炸弹吧,求和不成就想把我炸成碎片吗?

“这里有些钱,你治疗还需要钱呢,用最好的药,免得留下疤痕。”他说着,往病房外走。

“不需要,我不想欠你的,我们俩已经两清了,这些钱,不需要给我,你自己留着考虑未来吧,再说,这些钱来的也不干净,你在其位谋其职,不要贪污太多,好自为之。”我无情地说。

“难道一点补偿的机会都不肯给我吗!”他叫喊着,回过头,竟泪湿满面。

真不想看到他这个样子,我明明硬起来的心又要软下来,但是我和他是绝对不可能的,只是会引起我对我们以前的回忆。

“对不起,我不能接受——”我低下了头说,心里也变得很悲凉起来。

七年的恩爱感情,在一年之间,变成了这个样子,他想补偿我,可是我不需要了,因为我不再觉得他亏欠我,即使他背弃我和另一个女人做出了伤害我的事,我也能淡漠消化掉了,成熟了,还是沧桑了呢。

温安年缓缓地拉开了病房的门,低头走出了病房,轻轻地带上了门,除了搬动过的椅子和那个信封,他好像不曾出现过一样。

我靠在床上,眼泪往下落,擦眼泪的时候,再一次碰到了受伤的颧骨处患处,不能感染到这个地方,搞不好会破相的。我拿着小镜子,用海绵签对着镜子擦拭眼泪,不哭呢,季素,一切都要过去了,只需要再忍一忍,再坚强一点就好了。

我拿着日记本开始写日记,经过这次事件后,我有了写日记的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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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季素日记——

四月七日,天很明媚。

温安年来过,留下一个信封走了,他的背影,陌生又熟悉,我第一次爱的人,终于,我和他云淡风轻。

再也毫无瓜葛,他也许不会再来***扰我和孩子了,我对他,早没有了怨恨,到底爱过一场,七年恩情。

细细回顾那七年,他真的待我不薄。

所以,既然不爱了,还是有情分在里面,至少,有恩情埋藏于心。

已经是距离火烧事件七天了,我想我算是惹火上身吗?

程朗被暂时拘留了,之放也离开了我。

如果中途没有出现这么多的错乱,也许这次飞往葡萄牙的客机上,是我,还有之放,还有宝宝。

之放一个人去了葡萄牙,那是我从未去过的国度,是我梦里的国度,他说在那里,我是他的新娘。

如果以后有机会,我还是会去一次葡萄牙,哪怕一个人,都要去走走他和我说过的路,说过的广场和售冰激淋小站。

我想我成熟了,也看开了,堪破了。

不再会为爱那么疯狂了,我只是,那个最普通的小导游,小季素,我脾气有点急,性子有点躁,要戒骄戒躁呢。

想起念中学时学到的那首普希金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亲爱的朋友,请不要悲伤,不要哭泣,忧郁的日子终将过去。

也许我写的有些错误,念书的时候像背八股文一样背这首诗,现在回忆,却真有一番心境在里面。

生活真的在欺骗我,不幸的事接踵而来,难怪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依然感恩身边每一个人,陪伴我,鼓励我。

季素会更加坚强,不论是有爱情,还是没有爱情,我都还有你们。

而那个人,也许后来我会走在没有你的世界上,也许你在葡萄牙会获得新的爱情。

我只愿,此幸福,彼幸福,彼此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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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芝取了药回来,脸上红红的,我想她取个药去了这么久,一定是遇到谁呢,可是这里不会有她认识的人呀,我合上了日记本,笑着问她:“你怎么了,脸颊绯红的回来了,是不是遇到什么舒心的事了,还是遇到什么美男了?”贤芝应该没有和温安年撞上吧。

“没有啊,就是接到了一个电话。哎素素,这怎么有个信封在这呢,谁来了啊?”贤芝捡起信封拿在手中疑惑不解。

“小心点拆!温安年送来的,说不定就是个定时炸弹呢。”我恐吓着贤芝说。

“别吓唬我啊,我可胆小,不过凭我这些年和人民币的交情,我敢说这里一定是钱。”贤芝说着打开了信封,把一叠钱从里面掏了出来。

贤芝手指从嘴唇上沾了一点唾沫坐在椅子上开始数钱。

“你小心钱上放毒的——”我逗着她,看她那见财颜开的样子就觉得很逗。

“没事的,被钱毒死我是做鬼也风。流。”贤芝巴拉巴拉数着钱:

“一,二,三。。。。。。”

“贤芝,我想起来了,刚你话说了一半还没有说完呢,你说的那个打电话的人是谁啊,我很想知道是哪个大人物打了一个电话叫我们的贤芝心花怒放了伐。”我朝贤芝眨眨眼睛。

贤芝害羞了,天啊,她居然害羞了,真是第一次看她害羞,记得以前在酒吧有咸猪手揩油袭她胸她都面不改色心不跳,居然会因为一个电话害羞,那小样,还真是一抹低头的温柔,不胜的娇羞,如一朵出水的芙蓉。。。。。。这是徐志摩的诗吗?我最近咋诗性大发。

“是——是马卫呀。只有他,还惦记着我,不对,不是惦记,是惦念着我,以前的那些男人,听闻我吸毒后都做鸟兽状散去,所谓树倒猢狲散,可只有马卫,还关心我,我们打了一个小时的越洋电话,我的耳朵都热了,所以脸红可不是心花怒放。”贤芝辩解着,可脸却是更红润了。

“啧啧——是这样吗?还真没看出来,我怎么都觉得像是害羞了呢。你又没有叫马卫回国啊,撒撒娇,他肯定会为了你回来的。”我鼓励着贤芝,我是向来都看好贤芝和马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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