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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鬼,人家爱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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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里那也叫一个乱啊,几张并排摆着的手术床,没有一张是闲着的,都围着不少护士和医生,我都怀疑这全院的医生护士是不是都挤到这里来了,抢救了一批又一批,还没有抢救得当呢,外面还排着十几个伤情看起来不算太重的伤员呢。
我白天那会儿,就是在吐完后,给他们做包扎,包扎完后又接着吐的折腾里过去的,在这个时候,我这个学妇产科却被分到外科来的实习医生,充分发挥了螺丝钉的优良作风,哪有漏点哪就补上,也不管医生和护士,哪边缺,我哪边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万能了。
从早上忙到晚上都没有闲下来的科主任,一见我进来了,立刻给我指了东边数的第二张手术床说:“小苏,从今儿开始,你跟着杨大夫!”
“是,是!”我连忙点头,快步奔了科主任指点的床位旁,那里正进行紧张地手术,只听到一个浑厚的男声焦急地嚷道:“止血钳!”,带着医用手套、沾满着鲜血的一只手就冲我伸了过来。
我还未来得及反应,一双凌厉的眼睛就扫了过来,又嚷道:“没听到吗?止血钳!”
“噢!”我慌忙从那堆手术用具里,拿出止血钳递了过去,他接过后,就不在理我,又投入到手术中去了。
“对不起啊,我刚才去拿输液器,杨大夫把你误会成我了!我叫柳兮婉,你呢?”
我一回头,身后站着一个抱着输液瓶、穿着护士服带着大口罩的大眼睛女孩儿。这女孩儿也算是我来到这家医院后,第一个如此正式和我打招呼的同事,我回笑过去说:“我叫苏幻童,新来的实习医生。”
“纱布!”我们还未来得及说第二句话,就被刚才那个声音打断,听这动静,我直觉这个杨大夫不太好侍候。
接下来就是重复白天的忙碌,我和这个叫柳兮婉的从旁照应杨大夫,给他打下手,帮他完成手术,我们这床接的是一个腿骨骨折陷入昏迷的伤员,手术做得很成功,送走了这个以为可以休息一会儿,谁知紧接着又送来了一个肋骨骨折的,就这么连着转,天快亮时,总算是忙到头了。
出了手术室,我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回了医生办公室,进了门后,才发觉空荡荡的屋子里,我是最先回来的,我一屁股扎在椅子上,一动也不愿意动了。
被我拖着的大叔,也随着我的动作,坐到另外一张相挨着的椅子上。从昨天到今天,我一直在忙,都没有来得及和他说上几句话,忽然想起昨天晚上也有几个伤员因抢救无效被抬走,会不会……,也顾不得累了,手穿过纱布拉住大叔的手问道:“昨天这死人了,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他点头。
“那有没有看到……,你的……同类?”我婉转地问完,他却抿唇笑了,摇头说:“没有,不是谁死了都能做鬼的。”
“噢,那还好,我倒是不怕的,我就是怕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会有人欺负你。”
我又恢复了刚进门时的烂泥状,松了他的手,摊在了椅子上。
“谢谢!”他轻言轻语,如墨的眼里却有着未央的东西滚动。
我不喜欢他的感动,也不要他的感动,就痞下一张脸,嘻笑着说:“大叔,不要客气,要是实在太想谢我,就以身相许吧!”
“幻儿,你说过会像……”大叔立时沉下了脸,我连忙接口说:“是是,我说过我会像尊敬我亲爹一样尊敬你的,好了吧?”
“好!”他笑着点头,我却觉得更累了。
作者有话要说:让收藏留言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忧郁
我觉得我活过的这二十几年里,作为失败的典型,我实在是太成功了。
我好歹也有了大学文凭,虽不是重点院校的,好歹也有了一份正经职业,虽说是实习的,好歹也有一技之长,虽说是三流的,可为什么我总觉得我活过的日子里,缺少些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的东西,很难填补我内心挣扎着的空虚呢!
不过,这都没有关系,谁让我天生是个乐观派,这些烦恼除了偶尔脑筋短路的时候会想,平时都是大大咧咧就过来了。
我上班一个星期后,终于迎来了我的第一个休息日。发挥一惯懒床懒到自然醒的作风,懒到一半的时候才想起来,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我身边还跟着一只风华正茂的鬼大叔,我如今的形象在他眼里会不会大打折扣,这是我睡回笼觉之前的片刻遐想,随后就被我和他都经常说的那句“会像亲爹一样尊敬”的话,给沉痛击回,我都是他闺女了,我还担心个屁,继续睡吧。
这一觉就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多,我知道我不能再睡了,再睡我就要睡一轮回了,最主要的是肠子和胃已经联合像我抗议了,我先是揉了揉眼睛,随后揉了揉肚子,再伸了一个懒腰。
睁开眼后,习惯性地寻找大叔,他果然如我每次睁眼见到他时的样子一样,腰背直直地贴着墙,一条腿蜷着,另一条腿伸展开,两只手随意地垂在腿上,目光淡如清水,神情却显忧郁,不知道想着什么,明明是优雅衿贵却又显得有些茫然失措。
“大叔?”我试着叫了他一声,他迟疑了一下,才应我,“睡醒了?”
“嗯,大叔,下午没事,我带你去逛街啊,我们这里虽是小地方,比不得你以前去过的大都市,却也还不错,顺便带你看看男装,你喜欢什么样的指给我就行了,我给你买几件衣服!”
初时给他洗澡,就想把他身上穿的那套服务期有九年之久的衣服给他换下的,可按他的说法,他不能穿戴实物的东西,我需要把买来的衣服按他说的办法烧掉,他才能接收并使用。
回来的这一个多星期,我忙得陀螺一样,没顾得上这件事,今天有了休息的时间,怎么也得付之行动了,纵使觉得新买来的衣服,一次没穿就烧掉的这个行为太过奢侈浪费以及烧包了,我还是舍得给大叔买几套好的,好好打扮一下,为我繁乱的生活抹上一笔亮色。
“不用了,得不偿失,我现在穿这身也挺好的。”他倒是不在意,我怎么能忍心呢,我纵然没有能力把他收拾出海报里的效果,也不能让他入秋的天气里,穿一身夏装啊。
“那可不行,我说过会像对待亲爹一样对待你的,我怎么能让自己的爹挨冻呢!”我指了指窗外的秋风扫落叶,又指了指他露着双臂的短袖T恤。
他被我的话逗笑却还说,“没有什么实质的伤害的,”我怒视他一眼,嚷道:“那也能感觉到冷啊!”
“那……好吧,听你的!”他微皱了眉,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说:“其实不一定要商场里的衣服,你按比例用纸画完做好烧给我,我也一样穿,穿在我的身上和那个效果是一样的。”
“用纸?能一样吗?”我有些疑惑,严重怀疑大叔是为了给我省钱才这么说的。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吗?”他淡淡地笑道,看表情不像是在诓我。
“那也得先去商场,先看看样式,还得买纸!”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已经打定主意了。先买一套现成的男装,然后再做一套,两套一起烧,看烧完后他穿在身上的效果,我就知道是不是一样的了。
九月末的天气,秋高气爽,远远的仰头望天,会觉得天际的那抹湛蓝异常开阔,连带着使自己的心胸也跟着一起畅快了。
我心情高兴忍不住吭起小曲,拉着大叔的手轻微晃动,这样走了一段后,突听大叔说:“幻儿,你嗓音明明很好,怎么唱出来的歌就没有一句在调的呢!”
“呃……”
我立刻住了口,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挠头,我怎么就一时得意,把他忘记了呢,我那像是念课文一样的唱歌方法,想来以他一个专业人士来听,应是无法忍受的吧。
他见我如此模样,却爽朗地笑了起来,我和他认识也有十几天了,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想笑的。可气的是竟要把我笑得恼羞成怒了。
“我五音不全,曲不懂调,调不懂曲,行了吧?”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随手把挂在耳朵上的耳机摆正了一下,以免引起过路人的侧目。
这是我为了能和他在路上自由说话,而不引起别人注意想出来的招术,把手机耳机塞在耳朵里,外人看来我就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打电话了。
“天生的?”更可气的是他竟还不屈不挠地追问。
“嗯!”我重重点头,“遗传,我爸和我妈都不懂曲调,是怎么教都教不会的那种,我还特意去了三个月的音乐班,老师一对一的教,我唱的津津有味,老师被我气得差点吐血,我临走,他送我出门时,还千叮万嘱我千万别说我是她那学习班出去的。”
提到这个我就气闷,你说我一个挺有青春气息的小姑娘,怎么唱出来的歌就是老气横秋的,好像是天生缺少了这根音乐神经似的,不管多么好的曲子,到我嘴里,就是一个调调了。
他听后,又是控制不住地笑了一会儿,你说这人有没有良心,我怎么说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有这么报达恩人的吗?
最最可气的是笑完还不忘了说:“若是天生的,这就没有办法了!”他是天王,他都说没有办法了,我还能说什么,我长叹了一口气,拉着他继续走。
“怎么,生气了?”他拉了拉我们一直紧紧拉着的手轻声问我。
“才没,你什么时候见我是真生气的!”我撇了撇嘴,我非但没有生气,还能为逗他可以爽朗地笑而有些沾沾自喜,我想看到他开心,不想他总是一副忧郁的模样。
“其实唱的好坏无所谓,只要自己觉得欢喜就好了。”他很是笨拙地安慰我,把我那点猥琐的心思又勾出来了,我扭头看他,不动声色地说:“要我欢喜也容易,你让我亲一下我就欢喜了!”
“啊!”他显然没有想到我前后所提的话题反差之大,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圆,微张的唇带出几分惊愕,嘻嘻,牙好白,唇舌颤抖地说:“幻儿……”
“呵呵,”我被他这模样逗得笑了出来,也就不难为他了,说:“开玩笑的,走了,带你去买衣裳!”
我也不管他的脸又变化成什么表情,拉着他就往前面拐角的中兴大厦跑去。
中兴大厦门口很热闹,搭了一个很大的台子,像是在给某个品牌做什么宣传活动,搞得人声鼎沸,台前左右围得全是人,里三层外三层挤得不可开交。我怕人太多挤到大叔,拉着他找到一处离台稍远的台阶拐角处,停了下来。
“这个台子肯定比不过你以前的那些舞台吧,大叔!”我手搭凉棚、跷足远望,透过一个又一个脑袋组成的微小间隙,可以看到一群美女彩衣翩翩起舞,围着台中央的某歌手,做嫦蛾散花的姿势。
那歌手似乎也是有些名气的,看着有点眼熟,就是记不起他叫什么名字,唱的歌吵是真吵,就是没有什么震撼力,看他一副声嘶力竭的表情,我都替他累,我虽然唱的不好,但听还是能听出好坏来的,“大叔,他唱的比你差远了。”
“你听过我唱的歌?那时你应该还小吧!”他凝眸望我,我那叫一个心动过速啊,急忙点头说:“因为小才记忆深刻,想忘都忘不掉的,大叔,我家现在还珍藏着几盘你的VCD呢,都是绝版正版的,我就是为了买你的VCD,才学会用画画赚钱的!”
大叔要是知道我是画类似春X图之类的画来换钱买他的VCD的,会不会从头红到脚并气急败坏呢?
不管怎么样,就这件事而言,我一直以为这是我当年所做的最具经典效果的三件事之一,现在看来不但经典还意义重大。
“是吗?等回家后,你放给我看看吧,时间太久了,我都记不得我当年是什么样子了!”
大叔这话说得我分外懊恼,我竟又不小心勾起了他的忧郁。
大叔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忧郁了,犹记得他活着的时候就曾传出他患有忧郁症的绯闻,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判定这绝不是绯闻,大叔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带着一种浓浓的忧郁,不是有些人故意做作出来的那种,而是发自骨子里的,自然散发的,给人的感觉他即使是笑着的,也是不快乐的,或许就是他的这种气质,才把他推到人生舞台的巅峰,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为他的这种浑然天成的丰神俊朗以及这种丰神俊朗里带出的淡淡哀伤所吸引,这种吸引,据我所知,至今经久不衰,就是因为他死后,再也无人拥有,无人可以媲及。大叔是斯人虽逝,暗香仍旧。
但这却不是我所喜欢的,当他从三十几层的高楼坠下的那一刻,他不再是活在他原先的世界里,活在曾经那些人的目光中,现在,是我牵着他的手,他存在与我的身边,我想他开心,想他快乐,就像刚刚那样爽朗的笑。
作者有话要说:我悲剧一样的收藏和点击,以及留言,要是再这样,我明天就改名叫《猥琐鬼大叔》,呜呜……,明天晚七点左右更新,周六如此,周日休息!
闪亮
那个吵闹的舞台对于我和大叔而言,并没有多少吸引力,听那么一个歌手作唱,真不如快些买完衣服回家烧了给他换新衣。我暗暗地吞吐口水,他频频皱眉,似乎已经猜到我心里所想,我很不知羞耻地一笑,他顿时耳根痛红。
就在我们转身的一刻,主持人出台换下了一直唱着的男歌手,那主持人开口说的活动规则,对我而讲,根本是痴人说梦。
规则是台上台下互动,只要有观众可以唱到卡拉OK打分机所打出的及格分即有奖励,奖品是从这一品牌的袜子一直到这一品牌的完整一套的运动服衣服,像我这种唱歌一个调调且已经经过天王鉴定无力回天的曲痴而言,看这种活动就是用来打击我的自信心的。
我拉着大叔想抓紧离开,可大叔却没有像以往那么配合地挪动,目光很悠长地望向那个舞台,说:“幻儿,你想不想去试一试?”
“什么?”我脱口惊叫,我可没有某些花儿姐姐的那种勇气,惹得万人惊恐还可以沉着自定地妖娆搔首的。我那歌声留在家里安慰自己就行了,完全没有必要上去出丑啊。
“有奖品的,我记得这个品牌的运动装价格不菲!”
我当然知道它很贵,对于带有勾勾、AD、KA这种字母的运动服的价钱,基本是我一个月的实习工资,可知道又有什么用,我上去了只能是给人家添笑料,又赢不回来东西。
“大叔,我这个人虽然神经大条,但还没大到引一台人哄笑,还觉不到羞耻的地步的!”
“我帮你!”
他这三个字一出口,我的嘴型立刻成了“O”。
“我在你的身后,我们身体贴合,只要你愿意,我的声波就可以进入到你的声波里,改变你发出来的音调,要不要试一试?”他眼神微亮,试探地看着我。
我第一反应就是“鬼上身”,但这一反应还没有持续三秒,就被他所说的那个“身体贴合”所掩盖,能和大叔有这种亲密接触的机会,就算他的声波不能改变我的声波,致使我台上丢丑都无所谓了。
我差一点流出口水,接连点头,他见我答应的如此痛快,反到有些迟疑地问:“你……不担心吗?不怕我……”
“你都不担心,我担心什么,大叔……,你要是早从了我……”
我不正经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表情便显了阴沉,我连忙正色道:“我当你是我亲爹,你当我是你亲闺女,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大叔觉得行,我们就试一试呗!”
“幻儿……”他还想说什么,我嘻笑着打断他说:“我这个人一向乐观,即使大叔说的不成,我大不了也就是在一群路人甲的面前丢次脸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叔不用心有疑虑,这样不好,而且我相信你一定成!”
我笑得像朵给点阳光它就灿烂的花儿,大叔则轻叹了一声,勾起唇角也有了淡淡地一抹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两个中和出来的音调会是什么样子的,你选一个比较中性嗓音的歌手的歌,先让我听一遍。”
“中性一点儿的?”我转了转眼珠,拿起手机翻了翻,决定就用周笔畅的《谁动了我的琴弦》,这歌就算是女声里比较接近中性的了,我先把手机里的这首歌从头到尾地放了一遍给大叔听,“这首怎么样?”
“嗯,不错,就这首吧!”他点头,指了指舞台后面的地方说:“你去报名吧!”
“要不要再听一遍?”在人群如此嘈杂的地方,我的手机音效又不是很好,我不确定大叔能不能记下这首歌的曲调,可大叔却自信满满地点头,“没问题!”也只有这个时候,他的眼神里少了之前的忧郁,变得华彰异彩了。我几乎要痴迷进去了。
在我之前,已经有三个人上台了,那个打分机也挺给面子,三个人都是及格,一人一双袜子,我觉得那个打分机应该是设定好的,本着重在参与的原则,只要唱的不是太差劲,基本都可以有份小奖品,可要是想得高分,就不是太容易了。
上台之前我多少还是有些忐忑的,之前可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谁的第一次能不心跳加速啊,再怎么乐观的人也是和傻子白痴有区别的,不可能什么波谰感想都没有啊,何况我的手边还牵着一个妖孽般的鬼大叔,偷眼看他,他倒是一副沉着自持的表情,倒也是,他活过的那些年岁里,多么华丽的舞台都是上过的,像这种草台棚子在他眼里应该是不值一提的吧。
无论上台前是怎么的心里搏斗,上了台后,我倒比之前平静了许多,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听着主持人过场似的串白,随声附和地应了几句后,我和大叔的演出也将开始了。
曲子开始之前,大叔便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我右手拿着话筒,他的右手也随之附上我的右手,形成了我握话筒,他握我手的动作,他的左手也攀上我的左手,腰身贴上我的背,膝盖顶上我膝窝偏上的地方,指与指相贴,肌肤与肌肤相合,开始是一片冰凉,随后就有些发热了,随着歌声唱起温度又降回了之前的冰凉,带着丝丝惬意,他的额头贴上我的后脑,唇肉摩娑在我的发间,你说我明明什么都能感觉得到,大叔怎么就能是只鬼,别人都看不到呢。
随着音调高低起伏,大叔在我身后的吐吸之间似乎还有气息,把我拽入了高不可及的神韵中,歌还是我唱的,可发出来后的声效却已经不再是我的了,那掺杂着他的音波的声音,像一种蛊惑,不只是要把我拖入不可思议的境地,也要把这台上台下毫不留情地带入到音乐的幻境里,我估计应该是一种质的飞升了。
这一刻里,我觉得自己不是自己,只是他摇摆的木偶,身体随着他的摆动而摆动,扭动出来的姿势是什么样子的,我根本不清楚,但我想应该是自然流畅,并富有吸引力的吧,他多年的职业经验和修养,怎么可能摆不平这样的小场面呢,我完全沉醉在与他配合的默契中,这时,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会这么想?
一曲终了,台上台下都爆出热烈的掌声,我偏头看他,他也在望着我,那飘扬的发丝,墨色的眼眸,嘴角边春暖花开般的笑意,我仿佛看到什么东西在远方轰然倒塌……
“这位小姐不会是职业歌手吧?”主持人不合时宜的登场,让我很有些抓狂,就是这一转眼,大叔已经从我的身后,转回了我的身旁,恢复了我们平常所站的姿势,让我都有些怀疑我们之前的贴合表演是不是真的存在?
那边主持人根本不给我时间细想,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我摇头说:“不,我是医生。”
“噢,那您一定是我见过唱歌唱的最好的医生了,这是您的奖品,小姐!”
礼仪小姐把奖品拿来的时候,我才想起去看打分机上显示的数字,竟然是满分,我的上帝,我想这要是让当初教我的那位音乐老师看到,一定会惊得眼球掉出吧。
只是那套粉色的运动服套装……,我挑了一下眉,端出一脸笑意地和主持人商量着说:“我能不能要身男装啊?”
一旁的大叔却在我提换装的这个要求时,拉了拉我的手,摇了摇头,“就要这个吧,我喜欢。”
呃,大叔喜欢女装?我心里的小鼓擂起,唇角都忍不住地抽搐了,该不会真是如传闻里说的,大叔有同性恋倾向吧?他出道这么多年都没有传出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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