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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桥-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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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敏豪放地笑了起来,说道,当初范启泽也是这么说的,不过现在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不能信赖。

  林涵开动汽车,走上大路,一边说着:“也不一定,天下也有懂人情的男人嘛。”

  “这么说,你懂啊?”

  明敏忽闪着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林涵,让林涵一时又断了话头,说实在的,这出闹剧的男主角到底是想着什么自己怎么又能猜透?现在说这些无非只是出于单纯的安慰罢了。

  “那么,你带我去吃大麻花吧。”

  明敏说道,林涵一听却来了精神。大麻花一直是自己的最爱,于是猛打方向盘,七拐八弯地将车子停在一家老店门口,带着她走进去。

  “这个就是大麻花,冰糖、芝麻,还有青红丝和冬瓜条,和你一样漂亮。”

  林涵把一根巨大的麻花递到明敏手里,自己拿了个小个的,轻轻地咬了一口,小心地偷瞧着这位新娘的表情。

  没事的,这颗漂亮的麻花总会有人带走,那人珍惜到一口都舍不得吃,自己就吃着手上的小麻花好了。

  明敏拿着麻花,轻笑一身,让林涵送她回家。

  阿弥陀佛,看来她总算是想通了,林涵心底嘀咕了一句,然后忙不迭地上车,将明敏往家里送。

  “你是GOV公司的员工么?”

  明敏问道,然后将那根大麻花放进一个纸袋,林涵想提醒她那个是放过几个月前的骨骸的证物袋,可见她放了进去,又不敢说出口。

  “呃,不是,我去办点事情。”现在来说,林涵还不是GOV公司的职员,至于后来,谁知道呢。

  到了明敏家,林涵殷勤的下车送明敏到楼下,这个女孩特殊得让自己乱套。

  明敏将婚纱挽起来,在进电梯前和林涵挥手作别,手上攥着装着麻花的纸袋,林涵指了指,话中有话的说道:“那个,别吃了。”

  “嗯,我知道,我会放着的!”

  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听没听懂自己的话,反正信息已经传到。林涵在电梯门关上的同时往回走,赶回自己家中。

  林涵的爸爸对GOV公司拖欠薪酬的事情大为光火,继而开始对家族和自己从业几十年来遇到的仗义者一一陈述,这部长达三百年的历史故事林涵已经听了无数遍了。

  不等爸爸说完某年一个为了自己弟兄安葬而卖血救人的事情,林涵将张主管的建议说了出来。

  这一建议让爸爸十分满意,连声称赞不错,这样的话至少能够有把握拿到钱。

  说完又开始历数自己被拖欠薪酬的事例,林涵全然不想听下去,找了个借口钻回自己房间,闷头睡起来。

  既然自己领导放了话,林涵心里倒有主意。而明敏的婚纱在脑中一点点地变得明晰起来,在电梯里面的那个转身,像是电影的慢动作,一遍遍回放,白纱消失在电梯间中,好像还有一丝丝不易发觉的浅笑。

  “得了吧,那是人家媳妇!”林涵自嘲一声,翻了个身,强逼自己睡觉。

  第二天,林涵打了电话,答应了张主管的事情,现实情况来看,短期内真的没有什么活计可做,那么就开始上班生活吧。

  林涵选了一套自觉合适的装束,一件大开领的西装,系上一条淡色领带,还有一双崭亮的皮鞋,配合起来在穿衣镜前一看,好像还缺了点什么,翻了半天,找了一副蛤蟆墨镜戴上。

  不知道是不是墨镜的原因,林涵扫了一眼镜子,觉得自己这一身行头足够应付GOV的人事部门了。

  可从公司停车场走出的一刻起,林涵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聚集了太多的目光。所有人用一种在动物园才会出现的眼神看着打扮如此生猛地林涵,以至于在大门口引起了大量的围观,像是史前动物出现一般。

  人事部对这一身打扮倒是表现出了职业性的矜持,没有把假牙给笑出来,这本来就是订好的事情,只是草草过了场,林涵被张主管带到了事故援救部,并提醒他现在就是副组长了,在这个部里,他是第二。

  林涵抖擞起精神,把自己作为第二把手的气势摆了出来,不料进了办公室才知道,这里就两个人,包括他自己。

  坐在里面的人在电脑后面显得阴气十足,像是长久没有碰过阳光一样,一脸萎靡,对林涵的到来毫不感兴趣,只是指点着让他坐在一边。

  “上班时间玩游戏也好,聊天也好,我们互不干涉,你是特聘,咱没有什么等级之分,一切你把握吧。”

  等其他人走了之后,这个小领导背书一样将原则说了出来,说完继续埋头在电脑中。

  “还没有请教高姓大名?”

  “想不到你还挺老派的,我叫范启泽,随你怎么叫吧,祝你工作愉快。”

  范启泽!这个就是那个落跑新郎,想不到在这里居然碰上了,还真是巧啊!


  第二章 遗失

  〔范启泽隐瞒了关于遗落在案发现场的领带夹和血衣的事情,现在还不能全然相信面前这个人,如果说出去,这可能会成为自己极为不利的口实。〕

  林涵整理了一下桌面上的东西,开始了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朝九晚五的生活。不过这是一个闲差,闲到要比呆在家中还要无趣,林涵不一会就看完了所有报纸,然后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范启泽看着这个不着四六的所谓下属,哼了一声,继续看着空白的屏幕一脸茫然,因为自己最近遇到的事情,似乎有点过于诡异。

  就在昨天,范启泽和一群朋友通宵喝酒,在一家喧闹无比的KTV狂欢到天昏地暗,到了最后甚至忘了到底发生过了什么。而第二天的事情,更加确定了这一点。

  醒来的时候,范启泽正躺在公园的骑马机上面,一身西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像围裙一般缠在腰上,自己睁眼的一霎那,一个小孩正面带期待地看着范启泽占据着的骑马机。

  酒劲还没有过去似的,范启泽从坐凳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滚了两滚,才勉强站了起来。四周满是锻炼的老头老太太们,附近所有人都看着这个醉鬼,像是等着他出洋相。

  从喝下第二瓶威士忌开始,他就不知道到底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现在,在人民公园睡了一晚倒是一个铁定的事情。

  范启泽勉强睁着眼睛判断了一下方向,梦游一般离开了公园。他看看表,知道时间倒还够赶得上上班,可当范启泽歪歪扭扭地走过大街一角的时候,却让他在很短的时间中完全醒了酒。

  在街角一处巷子,警察拉开警戒线,外面围上了一圈,像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范启泽甩甩脑袋,挤了进去看热闹。

  从众人的议论中才得知这里好像是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窄小的巷子中血流了一地,而现场却不见任何尸体,从这个第一现场来看,但凡是个人也不可能流了这么血以后还能自己走出去,但是又没什么搬尸的痕迹,于是警方大为光火。

  范启泽远远地看了一会,正准备要走开的时候,目光却一下被警戒线内某个小角落的一个小玩意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别致的领带夹,看上去有点眼熟。

  顺手往自己身子摸去,范启泽猛地发现那就是自己的领带夹,可是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仔细看过去,边上好像还有些许血迹。

  转了转脑袋,范启泽挤回到前排,趁着警察和众人都不注意,哎哟一声滚进了警戒线,趴在那枚领带夹上面,偷偷拿在手中。

  “别挤嘛,有什么好挤的。”冲着人群嚷嚷了几句,再赔笑朝着警察叔叔敬了圈礼,范启泽夹着包逃一样跑了。

  到了公司正坐在办公室休息,上头却又发派来了这么一个少爷级人物。

  范启泽打量着眼前这位不知该说是前卫还是土鳖的林涵,他睡了半天,现在悠悠醒来,不急不慢地开了腔:“要不要……”

  “不用,我不喜欢喝咖啡。”

  林涵没等范启泽说完就脱口而出这么一句,让范启泽心头一动,我话没出口他就知道我说什么?真有意思,范启泽手指还没有举起来,林涵又将蛤蟆眼镜除下,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熟练地开了电脑。

  范启泽看看自己的手指,又看看林涵,心想,这小子真是能读懂别人的心?

  范启泽的宿醉又上了头,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走到洗手间用凉水冲冲脸,然后呆呆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最近夜间活动过于频繁,让自己整天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软趴趴的,180的高大个加上棱角分明的脸庞,却莫名奇妙地像是被蒙上一层灰纱一样,相面书上这算是乌云罩顶,这是极其不利的。

  范启泽掬了把水,使劲地用手掌擦了擦脸,这挺舒服的,不过自己却从手指缝中看到一些极不想看到的东西。

  镜子里的某个角落像是站着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身穿着红色,不,是被血染红了的连衣裙,面孔模糊地看着范启泽的后背。

  脑子里面像是有一个电铃一样,大声蜂鸣起来,猛地一回头,范启泽只发现那个最多是个幻觉,早就不见了,角落中空无一物,不过这一惊让他更加全身软绵绵,只能缓缓地挪动身子,往门口走去。

  大白天的活见鬼了,这算是啥事情啊,真不该一大早地就赶着去看什么凶案现场的,百无禁忌,百无禁忌,范启泽心里头默念着,回到办公室,林涵手撑着腮帮,玩着网络扑克牌,头也不回的跟他说道:

  “你精神太差了,自然会诸事不利,有空好好休息几天吧。”

  范启泽对这个神奇小子已经没有精力再去研究什么了,他的建议真是好,但是去哪儿找那几天呢?

  盼什么就不来什么,好的不灵坏的灵。副总的秘书又颠儿颠儿地跑来通知今天晚上的应酬事项。

  范启泽无可奈何地答应下来,使劲挠了挠头从抽屉里面翻出各种药丸,一把一把地吃着。

  “怎么你还得负责应酬啊?”

  林涵转过椅子,看着范启泽,很想问问关于明敏的事情,但是话一出口,却改成了这一句,心想免得唐突。

  “是啊,我们部门一般没有事,看我个子大,好带出去也好当个保镖吧。”范启泽愁眉苦脸地吃着药,至于自己做了落跑新郎的事情,从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午饭时间,范启泽兴致冲冲地带着林涵跑去吃一家著名的店子,拉着他来到停车场,找到自己好多时间没有开过的汽车。

  每天喝多,自然开不了车,所以这台旧款的萨博已经满是灰尘,像是下了场尘土雪一样。

  “车牌子不错,可这可能开不了吧,出门算有碍市容啊!”

  “那你有车么?”

  林涵的车就放在一旁,范启泽见了这个废铁一般的车子,大呼自己的车要是算有损市容,这车就是给国家抹黑嘛!

  说完冲过去要打开门,咔一声车门把崩掉了,车门也开了。

  范启泽傻眼了,这车像是纸糊的,能不能发动还是问题,想着就要钻进车里去试。

  林涵想要阻止他的行为,因为里面有个东西很可能把他吓着,话还没有喊出来,车里像是炸响了地雷一样,传出几声巨大的吼叫声。

  范启泽猛地从车上倒着滚了下来,双手撑着身子,指着车里喊道:“你车里有什么啊?”

  看到出事儿了,林涵哭笑不得,将后座门打开,叫了声:“长绒棉,出来吧。”

  话音落地,一头如同小牛犊般大小的圣伯纳狗从里面慢悠悠地出来,在林涵身边坐下,直愣愣地看着狼狈不堪的范启泽。

  “这叫长绒棉,我的助手,今天头天上班,他死活不肯放行,才顺便带来了,没事吧?”

  范启泽看着这头如同牛犊一般的大家伙,怎么都想不通会有人带着这个来上班,不过看看手上的车门把,心头倒是有点释然,合着还可以看车!

  林涵一边解释这狗最大的爱好是睡觉,所以放在后座,一边翻出铁丝,将门把捆上,就算修好了。然后人狗上车,这才开往饭店。

  吃饭的时候,林涵担心地看着范启泽的脸,上面那团倒霉催的黑气还没散去,整个人萎靡得不行。

  “长绒棉是很懒的,平时叫都嫌费力,今天朝着你这么叫,说明一件事情。”

  范启泽拨拉着碗里的饭粒,漫不经心地问为什么。

  “说明你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东西缠身,至少,缺少人气。”

  “自然,我最近快成了酒精试验的小白鼠了,每天都在挑战极限。”

  “好好保重吧。”

  林涵这一席话倒是让范启泽感动不已,看来事故救援部来个同事也不是坏事嘛,何况来的还是个如此有趣的家伙。

  林涵看着他,想问他逃婚的事,可不知道为啥,他却开不了口,只是默默地吃着盘子里面的东西。

  而范启泽也很想把昨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可最终他还是没有这个胆子,这一顿午饭,充满了打着哈哈的敷衍。

  晚上范启泽照旧杀往夜总会,准备继续试验酒精耐受度,在第一杯喝下去之前,使劲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再喝多,免得又出事情。

  可第一杯下肚之后,在满堂称赞小范豪气海量的声音中,还会有第二第三和更多杯。

  就这样,一会儿功夫,他眼前景物又慢慢模糊起来,身旁的欢声笑语变得缓慢和变调,渐渐混成一团。

  这个感觉并不好,如同梦魇一样。范启泽欠了欠身子,走出包厢,往卫生间走去,一路上扶着墙,充分显露醉鬼本色。

  一路上撞了几个人,乱了方向,抬头一看自己已经迷迷糊糊地走到了大厅的舞池中间。

  DJ在台上卖力地搓着碟子,下面的红男绿女也一样卖力地扭动着身子,空气中有一股子荷尔蒙的味道。

  范启泽本来也是精于此道,干脆也就着酒劲一气摆动,晃进了人群。

  面前晃过无数个人面,在闪烁的灯光下时隐时现,迷乱不已,范启泽沉没在这个有点痛苦的欢乐中,躲开那一场酒事。

  一张女人脸突然出现,紧盯着范启泽,随着他的转动而始终浮现在眼前。与其这张脸漂亮,不如说有点妖魅,在彩妆下面让范启泽一时没法判断。好像很熟悉,却怎么也没法想起来,范启泽停下自己实际上早就变形了的舞步,傻站在舞池中间,直勾勾地看着那个女人。

  那是一双迷人的眼睛,不过却深得让人没法控制而掉落在里面,说不上是一种幽怨还是什么,甚至带着一丝恨意,就在不远的地方,和你对视。

  范启泽尴尬地摸了摸脑袋,这样对视实在是显得过分失礼,可那女人却不回避,只是火辣辣地看着自己。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像是过了很久,到那女人后退几步消失在人群中,范启泽才算回过神来,往包厢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跳舞让酒精释放得更加充分,还没有回到包厢就快撑不住,眼皮重得不行,脚下的地毯像是越来越厚了,最后范启泽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前面发了一会呆,便舒舒服服地躺倒在走廊上,头顶的灯像太阳一样照着,让人舒服,不一会就睡着了。

  而下了班的林涵走出大楼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身影,那个没了新郎的明敏,她正坐在花坛前面,换了一件小巧的衣服,这朵大麻花一下子成了小麻花,不过依然有着可人的油光外表,以及漂亮的线条。

  看到了林涵,明敏站起来,走上前来问道:“今天你又过来办事么?”

  “不,从今天开始,我是这里的新员工了,为期两个月。”林涵客气地回答了问题,慢慢的往车场走去,然后又背对着明敏问了一句:“你还在等他?可能等不到了,他一早就出去了。”

  听到林涵居然认识范启泽,明敏十分奇怪,于是林涵解释了一番,说自己现在理论上已经是范启泽的下属。

  “这样的话,你能再送我回去吗?”明敏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林涵,天色已经慢慢暗下来,看样子真的没法等到范启泽了。

  林涵犹豫了一会,才答应下来,鉴于中午的失误,林涵先上车稳住了长绒棉,然后再让明敏上车。

  明敏见了长绒棉却欢喜得不得了,一把抱住这头巨犬,使劲抚摸着长绒棉厚实的皮毛。

  “这狗叫什么,真好玩!”

  “长绒棉,我去新疆做事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正收棉花呢,就有了这名字。”

  明敏对这特别的名字也毫不客气地夸奖一番,弄得林涵和长绒棉一齐“咕”了一声,算作是得意。

  这姑娘和长绒棉还真投缘。明敏要请林涵吃饭,又将车引到了午餐的那个地方。林涵看了看这个中午刚过的饭店,心头嘀咕着:“还真是快要结婚的主儿,口味惊人地相似啊。”

  明敏点了和中午差不多的菜,一边却还担心着呆在车里的长绒棉会不会饿。

  林涵看着这个小麻花,还真是个单纯的主儿。明敏述说着和范启泽在这里相遇到成为男女朋友的过程,范启泽是个风流倜傥的家伙,自然把这个小姑娘迷倒,可是婚礼当天却又逃脱,说自己还没有准备好。

  什么还没有准备好,是还没有玩够吧,林涵往嘴里塞着东西,心中暗想。

  头顶上的灯光还在照耀着自己的脸庞,而且越来越烫,范启泽像是睡了很久一样,酒精的作用好像全然不见了,心想——难道睡走廊还有这般神奇的功效?

  眼睛一睁开,才发现照在自己脸上的不是那盏灯而是火辣辣的太阳,身下不是软绵绵的地毯,而是厚厚的草丛。

  这里是哪儿?范启泽揉着脖子站起来看看四周,这是一片干涸了的河床,长满了野草,初秋的露水已经将自己浸得透湿。空旷的河滩上不见一个人影,远处铁路桥孤寂地站立着,现在是早上6点,范启泽自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包和手机都在,除了酒醉后那一段长达8小时的记忆遗失了以外,其他的范启泽还都能想起来,特别是那个妩媚的女孩。走了半天才算走到有人的地方,一打听才知道这儿是城郊芨芨滩村,距离晚上喝酒的夜总会大概20公里。

  “是他妈的谁给我弄到这里来了,真是莫名其妙。”他在心底暗暗地骂了一句,然后走到大路边,范启泽开始一个个地给昨晚的人打电话。

  “老李,昨天晚上我是不是喝大了?”

  “废话,哪天你不喝大了。”

  “那是谁送我回去的?”

  “这个不清楚,昨天我也是喝得不行了,甲方那帮人简直就是酒桶,我说……”

  范启泽懒得听下面的废话,立即挂了电话,再打给其他人,也是个个表达不清楚,更多的说法是——小范你不是时常这样就酒醉闪人了么。

  是啊,酒醉闪人了,可是自己醉了以后怎么跑来这个鬼地方,谁能给个解释?在出租车上范启泽拍碎了脑袋还是想不出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么一个大活人躺在走廊上,之后怎么离开的难道就没有人知道?

  打开自己的手包,让人惊心的事情又发生了,里面放着一件染了血的衣服,一件女人衣服。

  靠,范启泽叫了声不好,连忙将包合上,下车另打了一辆车,像是逃犯一样跑往公司。

  办公室里面林涵已经就位了,开着电脑四下看着什么,看到范启泽回来,挥了挥手算是招呼。

  范启泽跑到自己位子上,狠狠地坐下去,大声吐着长气。

  林涵鼻头动了动,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看着范启泽,说了一句让他心惊肉跳的话:

  “你的身上怎么有血腥味儿?”

  范启泽像是触了电一样从座位上弹跳起来,慌乱地说道:“哪儿有,没有的!我去下洗手间先,血腥味没有,血腥玛丽我倒是喝了几杯。”

  说完连忙去洗手间把那件血衣丢进了垃圾桶,再抽上一堆卫生纸盖在上面,慌乱中全然失了准头,将卫生纸丢得满地都是。

  收拾了一会,范启泽掏出一根香烟,哆哆嗦嗦地点燃,大口吸进,当做安慰。

  背后寒意陡升,范启泽连忙转过头去,却只看到那块巨大的穿衣镜在面前,还有一个慌张得脸色苍白的人。

  再猛吸一口,吐出的烟雾将自己的脸庞全然挡住,待那些烟雾淡了以后,昨晚那个妩媚的女人换了一种妆容出现在自己面前,嘴上的口红更加鲜艳了,亮闪闪的在未尽的烟气中出现。

  那种颜色浓得如同油画颜料一般,粘稠到慢慢往下留,那是红的血!

  女人的脸像是结了一层白霜,在唇彩缓缓留下的瞬间多了一条鲜艳对比的线,那双眼珠不再深邃,而是泛着死鱼一样灰白。

  就这一张脸,猛地出现一个惊劾的笑容,范启泽甩掉香烟,夺路而逃,在走廊中留下打雷一样的脚步声。

  跑回办公室,范启泽将头埋进了手中,那副女人的相貌一点点地清晰,又模糊,全身上下开始打着颤。

  “空调关了吧,太冷了。”

  范启泽的表现让林涵十分困惑,这屋里并没有开空调,又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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