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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一个坏男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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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莫雨轩的打扮很特别,喜欢新颖的衣服,有点时尚过头。偏偏莫雨轩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胸前的两团肉,像了两只小皮球,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因此苏色色老是担心着,那总是小一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会被撑破。
还真的被撑破了。
能不撑破嘛,明明是去打篮球,却穿了那么小,那么窄的衣服去,
结果,莫雨轩投球的时候,用力过度,一不小心,那从地摊买来的套头球衣,就从胸前的中间线部,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露出了红色的胸衣,还有胸衣包裹不住的三分之一的胸。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3)
周围的同学笑成一团。
莫雨轩尴尬无比,不知所措。
苏色色去图书馆,刚好经过那儿,看到了,不禁起了同情之心。到底,两人是同一寝室,也到底,都是女孩子。那天苏色色刚好感冒,在还是挺炎热的天气里,多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她把外套脱了,跑过去,披到了莫雨轩身上。
莫雨轩有说不出的感激:
“谢谢。”
苏色色说:
“不用客气。”
因为这样,这两个性格相反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
莫雨轩和苏色色一样,没有男朋友。
莫雨轩没有男朋友,是因为她受李碧华的毒害极深,希望能够“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的情欲。”
享下等人的情欲不难,只要愿意,张三李四黄六都可以上。
只是,情欲这玩儿,有附带条件,就不容易了。
学校里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不是没有,青年才俊也不少,只是人家的视线,给那些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大美女占着,哪里轮到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相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莫雨轩?
莫雨轩不服气。
莫雨轩说话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喜欢把眼睛眯缝着,本来不算大的眼睛,顿时便成了一条缝儿,给人一种很神秘,很复杂的感觉,她说:
“我就不相信,没有赏识我的伯乐。”
苏色色想笑,却不敢。
因此,苏色色只好拚命地憋着。
不是没有伯乐,问题是,自己是不是千里马。
苏色色不禁想起以前陆子喻问她的一句话: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当时,苏色色选了牛郎。
因为牛郎,一心一意的,对着自己的女人好,也一心一意的,爱着自己的女人。
苏色色忍不住的,也问了莫雨轩:
“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1)
莫雨轩想也没想,就斩钉截铁地回答:
“当然选司马相如。”
陆子喻说,很多女孩子,都会选司马相如。
因为司马相如是情场高手,懂情趣,知女人,有才情,也够浪漫,即便是没钱,却感情丰富,女人和他在一起,总会觉得自己备受宠爱。最难得的是,发达了,富贵了,有小三了,老婆一首《白头吟》,就使他良心发现,惭愧不已,乖乖的回家,老老实实回家和老婆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只是,苏色色不是卓文君。
她没资格,做陆子喻的卓文君。
莫雨轩也像很多心高气傲的女孩子一样,镜子照得到别人,照不到自己。
选司马相如是不错。但却忘记了,自己不是卓文君。人家卓文君,不但长得如花似玉,还会吟诗做赋,而且,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娘家富可敌国。司马相如也不笨,算盘精得很,美貌的小姑娘多得是,但卓文君,就有一个。
莫雨轩知道苏色色选了牛郎,笑得前仰后合:
“苏色色,你怎么这样没出息?爱一个卑微窝囊的男人?”
连莫雨轩也说她没出息。
看来,只有苏色色这样的笨女人,才会喜欢牛郎。
新生联欢舞会很热闹,灯光伴随着音乐,变换色彩,红、黄、蓝、紫,错落有致。首先开场热身的,是一曲多人劲舞。
劲舞跳完后,主持人走上台来,宣布舞会正式开始。
接着,音乐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新生旧生们挤在一起,围成了一个又一个圈,欢快地齐齐跳一曲“兔子舞”:左脚跳两下,右脚跳两下,双腿合并向前跳一下,向后跳一下,再连续向前跳两下。
莫雨轩抛下苏色色,也跑去跳兔子舞,不见人影了。
苏色色不会跳舞,也对跳舞没有兴趣。她一个人很孤单地站在角落里,像了木头人一样站着。
苏色色觉得很无聊。
这样乱哄哄的场合,并不适合她。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2)
“兔子舞”完毕后,又一曲音乐响起。于是成双成对的人,又再转到舞池中去。苏色色不想这样待着,她宁可一个人在草地里,对着星空,静静地呆着。她刚要要偷偷溜走的瞬间,正在舞场里跳舞的一个高个子男生,忽然回过头来。
苏色色无意之中,与他四目相对。
苏色色呆住,张大嘴巴。
天,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他,他,他不是要出国留学么?干嘛会在这个时候,她所在的学校出现?
那个高个子男生,自然是林小南。
林小南望着苏色色,对于苏色色的出现,好像在意料之中,他咧嘴,突然就冲着苏色色笑了起来。林小南那漆黑的眸子里,冷不防的,就随着他的笑,踊跃着一丛火苗,似乎来一阵风,就能使那火苗烧得连绵。
这个一年前,还桀骜不驯的高中生,已开始褪去青涩,眉宇间,隐隐约约的,添上了男人气度。他的模样,真的,比一年前成熟了许多。
林小南扔下他的舞伴,大踏步朝苏色色走来。
林小南说:
“苏色色,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他不叫姐姐,而是叫她苏色色。
苏色色心里十万个为什么。比喻说,你干嘛在这儿?你干嘛不出国留学?还有,你的小女朋友呢?她不和你在一起?
苏色色还没来得及问,林小南已把苏色拉到舞池。
他们在跳慢四。
苏色色真的不会跳舞,她从来没有跳过。不知所措中,苏色色的脚,不停地踩着林小南的脚,因为慌乱,也因为尴尬,苏色色很快,就汗流浃背了。
苏色色说:
“我不跳了!我根本不会跳舞!”
林小南笑了,笑容还是像一年前那样,那样顽皮,那样淘气,他把他的嘴巴,凑近苏色色耳边:
“苏色色,你不会,我教你!”
苏色色看他:
“叫我姐姐!”
林小南固执:
“苏色色!”
“叫姐姐!”
“苏色色!”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3)
苏色色懒得和林小南争,身子随着他的带动,胡乱走着舞步。其实慢四也没什么难学,不过是根据舞曲的节奏,四拍一小节,每一拍走一步。走着走着,苏色色终于不踩到林小南的脚面上了。苏色色问:
“你干嘛在这儿?”
林小南反问:
“我被这个学校的计算机系录取了,我为什么不在这儿?”
苏色色睁大眼睛,很是惊诧:
“天,那就是说,你是大一的新生,是我的校友啰?我记得你妈说过,你要出国读大学的!你干嘛没去?”
林小南不以为然:
“我妈说我妈的,我不愿意,她也没法子!她总不能把我绑架了,扔到外国去!嘿,我的人生我作主,谁要她指手画脚乱安排?”
苏色色摇头,叹息:
“身上福中不知福。”
林小南嘻嘻笑:
“苏色色,怎么你的语气和我老妈一模一样?”
一曲完毕,众人纷纷往两边散去。苏色色也随着他们散,林小南像阴魂不散似的,步步跟过来。这个时候,莫雨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横在苏色色和林小南跟前,眯着一双眼睛,打量了林小南一下,问苏色色:
“这位小帅哥是谁?看到你们有说有笑,是早认识了吧?”
不等苏色色回答,林小南就抢着说: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
苏色色一听“男朋友”三个字,顿时没来由的想起那场尴尬的事来,一张脸涨了个通红,那红,直直的落到脖子去,连耳根都烧红了。大概,林小南认为,他把他的处男之身贡献了,所以他就是她男朋友了。
呸呸呸,到底是谁贡献啦?
贡献的人是她,她对他,贡献出了人道主义精神,牺牲了自己的身体,不情不愿做了拯救苍生的天使。
苏色色恨恨地说:
“林小南,你胡说些什么?什么你是我的男朋友?别毁了我名声,你比我小了三年,我是你姐姐还差不多!”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4)
林小南嬉皮笑脸:
“我不就是比你小了三年嘛!才三年时间而已!苏色色,你不知道吧?我妈最近嫁人了,嫁的那个男人,还比她上了十二年呢。”
苏色色不禁想起罗华来,不禁问:
“你不介意?”
林小南耸耸肩:
“我介意什么?我妈都不介意了,哪里轮得我介意?”
林小南笑:
“我爸现在的老婆,比我爸小了十八年。而我妈现在的老公,不过是小了我妈十二年而已。大概他们在比赛,看谁比谁找的新的另一半,比原来的那个更有卖相。”
苏色色啼笑皆非。
有这样说自己父母的嘛。
真是没大没小。
后来莫雨轩说:
“苏色色,你的小男朋友挺有意思的。”
苏色色没好气: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好不好?”
莫雨轩自然不相信:
“还说他不是你的男朋友!苏色色,我认识你两年多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和哪个男生说过那么多话,而且说得这样眉开眼笑过!”
有吗?
苏色色有眉开眼笑吗?
苏色色说:
“别乱说!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他的那个女朋友,和他年龄相当,两人很相配,可是金童玉女呢。”
因为苏色色和林小南有那场尴尬经历,也因为林小南有了唐菲菲,苏色色不想让别人误会了去,常常有意无意的,躲着林小南。
林小南也到过苏色色的寝室里找苏色色,苏色色说:
“林小南,你有空去陪你的小女朋友呀。”
林小南像解释什么似的说: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了好不好?我们早在一年多年已分手了好不好?现在我们只不过是普通朋友而已!我早已叫她不要来缠我,但她偏要缠。”
苏色色说:
“她有什么不好?她那么漂亮!”
林小南不屑:
“那样幼稚的女生,我才不喜欢。”
恋父情结(1)
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苏色色说;
“不好!”
林小南受伤了,很委曲的样子:
“为什么不好?难道我不够好么?”
苏色色学了林小南的语气,不屑地说:
“像你幼稚的男生,我才不喜欢!”
林小南不服气,挺了挺胸,很认真地说:
“我都十八岁了,是成年人了,我怎么幼稚啦?”
苏色色说:
“一切比我小的男生,便是幼稚!”
林小南很是气结。
后来林小南再去苏色色寝室找苏色色的时候,苏色色在窗口远远的看到了,连忙躲了起来,不愿意见到他。苏色色并不讨厌林小南,相反的,她有点喜欢他,正如莫雨轩说的那样,苏色色和林小南在一起,话才多起来。
只是,林小南太小。真的,苏色色想,她再寂寞,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小了那么多的小男生做自己的男朋友。
林小南渐渐便不来了。
到底,他也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男孩子,闭门羹吃多了,心中也有气。他虽然真的是喜欢苏色色,真的是想和她在一起,但他也有他的自尊心,对不?
林小南想做扬过,偏偏苏色色不愿意做他的小龙女。
这使林小南有点心灰意冷。
莫雨轩很不以为然,代林小南打抱不平,质问苏色色:
“林小南有什么不好?阳光,帅气,开朗,活泼,他不就是比你小三年嘛?俗话说得好,女大三,抱金砖!苏色色,既然你喜欢林小南,林小南也欢喜你,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
苏色色不承认:
“谁说我喜欢林小南?”
莫雨轩对苏色色很是理解:
“你不讨厌的男生,就是喜欢。”
苏色色还是说了实话:
“他太小,和他在一起,我没有安全感。”
莫雨轩问:
“苏色色,那你和什么样的男生在一起,才有安全感?”
恋父情结(2)
苏色色的脑海里,突然闪过陆子喻的影子,陆子喻的清秀飘逸,陆子喻的英俊而略略冷漠的脸,还有那种郁气的美,那种销骨的寂寞。
苏色色说:
“年龄比我大,最好大了我很多,十年二十年都没有关系!要成熟,稳重,还要爱我,疼我,把我当了孩子那样的宠着我。”
莫雨轩最近迷上心理学,买了一大堆心理学的书回来看,她学以至用,突然问:
“苏色色,我好像觉得你,嗯,你好像是有点恋父情结。”
苏色色吓了一跳,心中有很大的震憾,不禁睁大眼睛看她:
“什么?恋父情结?”
莫雨轩说:
“对!恋父情结!”
莫雨轩找来一本心理学的书,给了苏色色读一段话:
“过早失去父爱的女孩,常常会将对于父亲的感情转移到现实中某个人物的身上,这个人物便会成为父亲的替代品,但他又不同于父亲。”
莫雨轩又接着念:
“在父亲的光环效应下,‘他’的形象往往更加高大起来,成为无可替代的‘情圣’,供奉在女孩记忆的深处。因为‘他’与特定的时期联系紧密,而那个时期对女孩子来说刻骨铭心,所以无形之中,后来者便始终会让女孩觉得缺少共鸣。”
苏色色怔了许久,许久。
难道当初她对陆子喻的爱,就像莫雨轩所说的那样,是“恋父情结”?
真的是“恋父情结”么?
不不不!苏色色想,她对陆子喻的爱,怎么会是“恋父情结”呢?她那么爱他,爱到她第一眼见到他,便想永远地呆地他身边,共渡时光的百年。爱到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她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
偶尔,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苏色色还想着陆子喻。
苏色色不停地回忆着以前的画面,陆子喻和她牵手,陆子喻和她拥抱,接吻,缠绵,每个片断,似乎化作张张精致的剪影,在苏色色跟前,不停地黑白飞舞。
恋父情结(3)
有时候,苏色色叫她自己,不要想陆子喻了。
但苏色色,管不了自己。
张国荣的歌唱得好:
“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因为我仍有梦,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总是为了你心痛……”
张国荣这首歌,题目是《当爱已成往事》,电影《霸王别姬》主题曲。
这首歌后面还有:
“别留恋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为何你不懂,只要有爱就有痛。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人生已经太匆匆,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
人生的执著,又如何?
但命运,却是那么的无奈。
以前苏色色不相信命运,但自从陆子喻离开她后,她就相信了。
苏色色没有课的时候,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她喜欢坐在那个靠角落的位置。位置的旁边,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窗户,黄昏时刻,妖娆的夕阳从窗户大片大片倾斜下来,在苏色色周围快乐的踊跃着。
窗外是一片小树林,树林再过去一点,是足球场。
苏色色看书,看着看着,常常喜欢抬起头来,凝望着那些树林。
小小的树林,绿荫一片,常常有突然腾空而起吓人一跳的小鸟,和“知了知了”不停地制造燥音的蝉。
这些树木中,有好几株的玉兰树,在玉兰花盛开的季节,一阵风吹来,到处都嗅到醉人的清香。
恍惚中,苏色色就想起那个多雨水,阴柔,缠绵,有着浓郁的江南水乡那种世外桃源韵味的小镇来,还有她家后面,也有着一大片的玉兰树,玉兰花开的时候,打开窗口,那股浓郁的芬芳,便会钻进房里来,在小小的空间中弥散开。
平安夜,是失身夜(1)
以前,苏色色的目光,是落到那几株玉兰树上。
而今,苏色色的目光,是穿过玉兰树,落到足球场上。那儿有很多人在踢足球,隐隐约约的,有快乐地喊叫声传来。
球场上,有林小南足球场奔跑的样子。林小南的神采飞扬,英姿焕发的青春身影,还真年轻,年轻得可以滴出水来。
同样年轻得可以滴出水来的还有唐菲菲,她做拉拉队。
唐菲菲的声音,那么的清脆甜美,在空气里流窜起来,一下一下的传过来:
“林小南,加油!”
“林小南,加油!”
唐菲菲没和他们同一间大学,而是在他们学校斜对面的艺术学院。她有空的时候,常常跑到他们学校来,看林小南踢足球。
苏色色想,陆子喻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像了林小南一样,神采飞扬地从绿茵场上飞奔着?
苏色色记得,陆子喻说过,他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踢足球,喜欢他的女孩子,在足球场外做啦啦队,齐齐喊:陆子喻加油!陆子喻加油!
陆子喻还说,那个时候,他和他的啦啦队们,是学校绿茵场上的一道风景线。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年轻,离现在的陆子喻,已很远,很远了。
而现在的陆子喻,也好像离苏色色,很远很远了。
苏色色很不甘心。
真的真的不甘心。
平安夜到来的时候,苏色色突然记得,陆子喻曾经说过,每当这个时候,他喜欢和几个外国朋友去一间叫“零点时分”的酒吧,在那儿喝酒,静静等待着圣诞节约的来到。
为什么要去“零点时分”?
陆子喻说,“零点时分”的老板,在英国生活过很长时间,很注重这个欧美的传统节日,这个时候,总会把酒吧粉饰得充满浓厚的欧陆圣诞气氛。
于是,在平安夜的那天晚上,苏色色去了“零点时分”。
苏色色打的去。
“零点时分”酒吧,离苏色色所在的学校,横跨了大半个城市。
平安夜,是失身夜(2)
虽然苏色色知道,陆子喻不在中国,不可能出现在“零点时分”酒吧。但苏色色还是期望着,她能遇见陆子喻——说不定,陆子喻回国了,他不再去法国!也说不定,陆子喻是回来探亲,刚刚到。
苏色色想,哪怕,只是一次。
哪怕,上帝只给她遇见陆子喻一次机会,她也会紧紧抓住,不松手了。
“零点时分”在市中心的位置,一如既往的热闹,暄嚣。
酒吧的门口,摆放着一棵很大的,用青松,万年青和圣浆果等装饰的圣诞树,马槽,彩带,灯色,随处可见。
大厅内,则点燃的几百支烛光,在光洁的金盘碟,圣餐杯上,映辉争耀。
有一个男歌手,在舞台中间唱歌:
“平安夜圣善夜,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平安夜圣善夜。牧羊人在旷野,忽然看见了天上光华,听见天军唱哈利路亚。救主今夜降生。救主今夜降生。平安夜,圣善夜。神子爱,光皎洁。救赎宏恩的黎明来到,圣容发出来荣光普照。耶稣我主降生。耶稣我主降生……”
进了酒吧后,苏色色四周围张望了一下。
在昏暗的烛光下,到处都是影子绰绰,面目模糊的的脸孔,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别说陆子喻没来,就是陆子喻来了,估计苏色色,也不知道谁是他。
苏色色心里落落寞寞。
犹豫了一下,苏色色还是坐在散台上,点了杯威士忌。
苏色色不是没喝过酒。
十六岁之前,在没认识陆子喻之前,苏色色叛逆得一塌糊涂,在小镇里,逃课,打架,说脏话,混江湖,跟一帮坏小子们一起,颓废,堕落,飙摩托车,拼酒。
那个时候,苏色色也醉过,吐得七晕八素的,几乎把黄胆水都要吐出来。但吐过后,苏色色又再接着和别人拚酒,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平安夜,是失身夜(3)
是陆子喻改变了她。
把一个不可一世的小太妹,改变成如今的文静不多话的大学生。
南方城市的平安夜,并不是很冷。苏色色穿了一件长风衣,进门后,便把风衣上的扣子全解了,露出了里面的黑衣,领口很低,低至到胸前,很妖娆性感,跟平常里的苏色色,是判若两人。
有男人拿着酒杯走过来,站在苏色色旁边,在苏色色的面前,投下一个巨大的阴影,他咳嗽了一声,搭茬:
“美女,一个人吗?”
苏色色不理,只是低头喝酒。
那个男人又再问:
“美女,要不要我陪?”
苏色色还是不理。
突然有人走冲了过来,朝男人大喝一声:
“我的女朋友,为什么要你陪?”
苏色色抬起头来,是林小南。
咦?这叫不叫无巧不成书?
其实,才不是无巧不成书。林小南无法说服自己,放弃苏色色,也无法说服自己,不要喜欢她。终于,林小南按奈不住,跑去找她。谁料刚刚到寝室楼下,便看到苏色色打扮了光鲜亮丽走下来,然后到了校门,再然后上了一部的士。
林小南身不由己,一路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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