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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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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靖阳深吸一口气,盯着我不再说话,一双墨绿的眼瞳在我的脸上流转不定。
他也语塞。
毕竟身边已经是有了别的女人的男人,又怎么好意思直白地询问已是别人女朋友的女人。
对视良久,终于在童靖阳的理性即将崩溃的前一刻,淡淡地开口:“有时候我真怀疑,你那脾气到底是怎么在演艺圈活那么久的。”
童靖阳挑眉一笑,是他从一出道便让观众深深记住的照片神情,“还轮不到你来教我怎么做人。”
我笑了笑,凝视童靖阳的眼睛,“随你吧,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既然有本事打败你成为新的艺能天王,我也有那个自信在别的方面胜过你——”
一句话,让童靖阳彻底失去了反驳的能力,唯有一双眼睛冷冷地瞪着我。
他的哑言倒不是因为那易主的天王宝座。我深知,像童靖阳这样傥荡不羁的人,不会太在意那些权力与荣耀,反而,是那些文艺电影里面最加虚幻而美丽的东西。
我知道他在挣扎。
在爱与恨的边缘挣扎,在感性与理性的分界处游走。
他的瞳眸就像哥伦比亚祖母绿宝石一样的漂亮,如果不是他这张混合着危险邪魅气息写着生人勿近的脸,估计没有几个女人能抵挡得住他的魅惑。
又危险,又迷人。
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明知道前方是个火坑却还奋不顾身地纵身一跃。
不知道方若绮是不是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所迷惑?以至于活在童靖阳编织的情网里,动弹不得,轻微一弹指便是牵连全身的疼痛。
感觉背后愤怒的目光消失,不再理会身后现在心里一定像是打结的绳线一样的童靖阳,在踏出餐厅的那一刻,一股刺鼻的烟味迅速钻入鼻孔,朦胧的月色下仍旧是马路上不停交接的车辆,和人群繁杂吵闹的声音。
一抹墨绿昂贵的倩影站在那些忙碌而繁华的背景之下,像是这个用金钱和血泪堆砌起来的时代的见证。
我们一日复一日地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追寻着自己早已被时光磨损得只剩下一个轮廓的梦想,然而,当我们的生活终于在某一天出现了变化,却是变得比以前更加波涛汹涌,更加怪石崚峋。
那些童话里的美梦距离我们太过遥远。
生活充满了狗血,这个观点我一点也不否认。
古芊菁拎着包站在餐厅的门外,她微垂眼帘,又长又卷的假睫毛在她的眼皮上轻微煽动,仿佛可以扇出风来,她的两指之间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细烟缭绕,光火明明灭灭。
她的眼睛失了焦般漫无目的地望着远方,一口接一口麻木地将香烟往嘴里送,呛鼻的味道充斥了整个肺腑。
古芊菁眯起眼睛,沉醉在其中。
她听到后面有脚步声,欣喜地转过身来,手上的香烟一震,落了一地的烟蒂,像她看见背后的不是童靖阳而是我时脸上换变为失落的神情。
“童靖阳呢?”她沉着脸问我,声音有些嘶哑,兴许是吸了烟的关系。
我皱了皱眉,看了看旁边树下那一大片的烟头,古芊菁估计是在离开餐厅后一直吸烟吧。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么出身高贵的大小姐也会沾染这样的恶习,八成是童靖阳传染的,那个死烟鬼。
“他在里面。”我面无表情地回答。
古芊菁朝餐厅内望了一眼,犹豫了一下,把手中的烟捻灭到那一堆烟头的树下,撩了撩她那一头柔顺光亮的秀发,从我身旁走过。
她身上笼罩着满满的烟气。
让正人君子厌弃,让纨绔子弟沉沦。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莎士比亚说:“新的火焰可以把旧的火焰扑灭;大的苦痛可以使小的苦痛减轻。”——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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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我是一枚酸涩的山楂,那么童靖阳就是一个青涩的苦瓜。
倘若我是一根火苗零星的火柴,那么童靖阳就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
火中送炭,涩中添苦。
古芊菁和童靖阳朝我步步逼近,他不仅没有让我把原来的疼痛遗忘,痛苦仍旧在我身上层层叠加,童靖阳这把尖锐的利刃每一次在我身上的刀割,他如同泄愤一般,一刀比一刀用力,一刀比一刀深邃,新伤旧伤皆当皮开肉绽,直到我体无完肤,血肉模糊。
他靠近了我,眼睛里升腾出践踏和轻蔑的烟雾,他用他那可以燎原的烈火包围着我、吞噬着我,而站在旁边的古芊菁则火焰的上的一桶热油,让我们永远没有熄灭的妄想。至于我,心中的那点星火非但没有被扑灭,更让我遗失了自我,自身也与那大火融为一体,直到自身已经被燃烧殆尽灰飞烟灭。
我觉得我是一个已经被撑得满满的气球,童靖阳的每一次出现都在往里面“扑哧扑哧”地打着气,总有一天,我会因为气胀而爆裂。
我忍受不了童靖阳这样的目光,我忍受不了古芊菁冷嘲热讽的侮辱,我在他们面前只能,狼狈不堪地抱头溜走,除此之外,我不敢做出什么回击。
说到底,其实是我不想死得那么难堪——肠穿肚烂,尸骨无存。
“我……我有些不舒服,先回去片场了。”我张徨失措地站起身来,我想此时我的脸上一定是毫无血色,像墙壁上刷白的石灰,难看极了。
“你先送她回去吧,我结账后就跟上。”黎华甚至连看也没看我一眼,直接对王瑞恩说。因为我对他而言,是一个无关痛痒的人。
王瑞恩点点头,主动接过我手上的包包,递给我一个温暖的笑容,陪我一起离开了餐厅。
离开了这个没有硝烟却险象环生的战场。
这一刻的我是有多么感谢王瑞恩,他没有让我再次一个人灰溜溜地想要逃离世界,没有让我一个人独自躲在暗无人烟的地方蜷缩悲伤,他总像一道柔和的和煦,从头至尾地帮你融化冰雪。
“若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王瑞恩帮我拉开车门让我坐了进去,又帮我拉好了安全带,看着我的脸上是不加掩饰的关心。
我轻轻地摇摇头,“没什么,只是有点头晕。”童靖阳和古芊菁的同时出现,就像一根充满钢钉的狼牙棒,给了我当头一棍,眼冒金星同时又令人万分清醒。
王瑞恩发动了汽车,眼睛专注地看着前方,似乎在想些什么。过了片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是不是不太习惯刚才那种地方,不然下次……我们去民歌餐厅怎么样?”
车窗外飞快掠过的是两排枝叶浓密的绿树,绿树旁是狭窄的人行道,上面的人成群结队地走着,有的是朋友和朋友在一起勾肩搭背,有的是男和女十指相扣互递情愫,有的是一家三口和谐温馨的亲子装扮。
我好羡慕这些在很多人眼里最平凡不过的生活细节。
我的心像是被人用手狠狠地捏了一把,张口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几个嘶哑的音节。
王瑞恩见我不说话,趁着红灯之际转头看我,脸上泛起了点点红晕,磕磕巴巴地解释道:“嗯……我不是要去你家的意思……我只是……额……”
我苦笑道:“我已经不住在民歌餐厅了。”
王瑞恩一怔,问:“为什么?”
我耸耸肩,努力装作漫不经心地回答:“哦,我和我的家人发生了些事情。”
在说出这句话之后,彻底怔住的不仅仅是王瑞恩,还有我自己。
我不知道他此刻是怎么想我的。
无家可归的小孩?二十来岁早就过了叛逆期才来玩离家出走的女生?
我只知道,原来我在对外人解释的时候,在我心底依旧是把他们当成“家人”,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尽管我的姐姐莫筱筠有个癖好喜欢用肢体语言来表现她对我的不满,尽管我的父亲习惯性懦弱最后不分黑白将我扫地出门。
可尽管我如何否认他们是我的血缘至亲,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将他们从我的生命中抹去,毕竟是他们陪伴了我度过人生中最青涩的二十年,抱着在襁褓中吱哇乱叫的我从医院里出来,沐浴了世界给我的第一缕阳光;扶着裹着纸尿片的我在地上踉跄学步,直到现在能够健步如飞;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那个男人凑到我面前摆出夸张的口型教我喊一声“爸爸”。
爸爸。
姐姐。
多么深刻而陌生的词语。
这些,我都没有那个能力和权力将他们从我的记忆力抹去,和他们二十年生活中的只字片语和生活琐事,尽管悲多喜少,早已在我的脑海深处落地生根并且根深蒂固。虽然在平日里不会被自己想起,但当某一刻被触动了神经,和他们在一起的那些时光却都犹如排山倒海般地奔涌而至。
一波接一波,奔腾不息。
我真是一个充满了矛盾和脆弱的存在。
明明是恨的,却又依赖;明明是爱的,却又逃避;想恨又恨不得,想爱又爱不得,想忘又忘不掉,想记偏偏又忘记。
“那你现在住在哪里?”王瑞恩有些忧心地问。
“我住在我朋友家里。”
王瑞恩握着方向盘的手指的骨节上有略微的泛白,“……是男朋友吗?”
“……女朋友。”
“……?!”
“哦,女性朋友。”
餐厅和片场的距离很短,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便到了。王瑞恩让我先下车,他把车开进停车场。
他总是那么体贴,那么温暖人心。
我拎着包站在原地,路灯的黄光透过浓密的树阴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独自站在街道旁看着这个繁闹的世界,仿佛遗世独立。
我觉得如果身旁站过来一个杵着拐杖神色沧桑的老奶奶,我和她之间的区别,也仅仅只是皮肤和身材的问题。
嗯,仅仅只是外貌上的区别,神态抑或心理年龄,都极为神似。
“喂!”
随着一声粗吼,一根结实的木棍狠狠地敲在我的后背,背部一阵撼动五脏六腑的疼痛,我转过身去,眼前看到的是一个身材魁梧、肌肉嶙峋、浓眉大眼、彪悍凶残的男人。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此人都绝非善类。
“你……”我下意识地捂着包往后退了两步,脚下踩着的高跟鞋卡在了道路之间的缝隙里,一下重心不稳摔坐在地上。
泥巴染上了我的身体,地板划破了我的裙衣。
“看你穿的衣服挺值几个钱,肯定是大户人家,怎么样,给爷点钱花花吧?”那个壮汉歪着嘴笑了笑,露出黄熏熏的牙齿,他从身后亮出明晃晃的短刀,拍在我的脸上,那刀锋几乎可以刮到我的颜面,金属冰冷的气息沁入我的心脾。他说着话,口里混合着菜渣的恶臭气味钻进我的鼻孔,熏得我一阵想吐。
我的心里被恐惧充斥,想要大叫,却发现没有那个勇气。
原来我是如此懦弱。
“你谁啊你。”冷厉的男声穿透了空气,一下子让那在我脸上不断拍动的刀面停顿。
那人站在阴影里,缓缓地脱下笔挺的西装外套,解开手腕上的衬衫扣子,高卷袖口,露出一小节小麦色的手臂,性感的肌肉线条一览无遗。他高大的身影遮去了投射在我眼睛里刺眼的光亮,身材修长而挺拔,一双冰蓝的眸子正冷冷地盯着壮汉。
他的出现让我心中的恐惧一下子放了下来,就是没来由的,相信自己不会遇到危险。
壮汉咧嘴一拍胸口,完全没意识到问这个问题的不是我这个娇弱得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他以准备报出“我们是穿越在银河的火箭队”一样自豪而视死亡如粪土的神情豪放一吼——
“老子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白崇檐是也!”
“那我会在你的墓碑上写好的。”
话音刚落,站在阴暗处的男人便疾步上前打开了用刀架在我脸上的手,挡在我的身前,没理白崇檐一脸吃惊扭曲的面容,他狠狠地扭过白崇檐的手腕,腕骨碎裂的声音在空气中突兀作响,继而便是一拳狠狠地打在白崇檐的腹部。
“哇——”白崇檐一只手颓软地落在身侧,另一只手捂着腹部,狠狠地撞在背后的墙上,嘴里喷出一地的早餐午餐和宵夜。
“你……”白崇檐不可置信地瞪着眼前把他揍得七荤八素的人,但奈何他技不如人,只有装腔作势地恶狠狠骂道:“你这个过气明星,算你狠!”说完,他用力一拍地面,飞快地跑到我身边夺过我手中的包便朝马路跑去。
我一惊,喊道:“我的包!”
一道幽蓝的身影一闪而过,借着马路上来往的车灯,我看清了那个男人棱角分明的脸,他神态自若,面对歹徒时毫无畏惧之心,他腾空跃起,一记凌空飞踢对准白崇檐的头颅,电光火石之间,白崇檐被踢得松开了手中的包,摔向马路,被正在开来的一辆车撞飞出五米远,顿时倒在血泊里,像搁浅的鱼一般翻着肚皮挣扎了几下,然后奄奄一息。
包包里的东西散落了一地,镜子、梳子、粉扑、剧本……
我慌乱地冲上前拾起包里的东西,我一件一件地数清放进包里,却发现唯独少了那一样东西——
“没有……为什么会不见了,在哪里……”我惊慌失措地碎碎念着,在方才东西散落的地方寻找着那个对我而言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如果它不见了,就再也没有东西能够证明我和他曾经在一起过的时光。
如果它不见了,我不知道我该在如何回忆往事的时候面对过去的自己。
在哪里……求求你,快出来……
“若绮,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
一瞬间,微凉的光反射进我的眼睛,那枚小小的金属在地上发出光亮,我心中一喜,朝光亮的方向跑去,却没察觉自己正跑出马路,即将迎接我的是一辆开得飞快的汽车。
“若绮,小心!”一只手用力抓住我的小臂,将我拉入怀中,他揽住我腰间的手是那么的沉稳,那么的有力,就像当初的他。
可我知道他不是。
因为他早就已经离开了。
而现在,就连唯一能够证明我和他在一起过的东西,也都破灭了。
我呆呆地看着马路上被车轮碾压成两半的“戒指”,跪坐在了地上,粗糙的地面磨破了我膝盖的皮肉,血丝拼命地往外溢出。
可我一点也不觉得疼。
因为有比肉体上的疼痛来得更加令人痛不欲生的地方,而那些微小的痛楚,就这样被轻描淡写地掩盖了去。
“若绮,若绮!”王瑞恩晃着我的身体,他的眉心拧成了麻花,我从他如镜面般透彻的眼睛里看见蓬头垢面、脸色苍白、像个疯子一样的自己。我想这样的我一定是吓到他了,毕竟我也吓到了我自己。
我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王瑞恩担心地望着我,手揽在我腰上的手不敢放开,生怕我会再次摔在地上,“若绮,你没事吧?你到底在找什么?”
我的脑里一阵晕眩,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月光是那样的明目、刺眼。我痴痴地看着眼前这个男子,他的肌肤在灯光下荧荧生辉,他凝视着我的眼眸里有满怀的爱意和关心,是我在其他人眼里从来没有看到过对我这样真切的神情。
他是王瑞恩。
他真实温暖得让人忍不住想要去依赖他、去靠近他。
夜风撩起他的发丝在空中飞舞,他有着结实的胸膛和手臂,刚毅的五官无时无刻都在散发出迷人的英气,像金庸笔下的《神雕侠侣》里有着风霜傲骨的“情侠”杨过。
他真好看。
可我却没办法妄想自己是小龙女。我没有资格。
我跛着脚一步一步地走到被碾成两半的“戒指”的旁边,缓缓地拾起,断裂处过于尖利而硌痛了我的手心,我用力地握紧,滚烫血液顺着我掌心上的纹络流下。
再也……没有了。
就连这唯一的温存,上天也要收回了。
我哑然失笑,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觉得自己可笑至极。
碾碎的,是我最后的执着。
我凝视身旁的王瑞恩,心里是一片狂风暴雨后仍未放晴的死寂。
“王大哥,我没事。我只是丢了一枚拉环,和我往后所有的幸福。”
也许我就是这样一个不配拥有幸福的人。
世界上那么多人。
我却偏偏爱上了你。
世界上那么多人。
我却偏偏给了你让我遍体鳞伤的机会。
偏偏是那样放荡不羁,那样桀骜狂妄,视我为粪土的你。
这一次,我不再落泪。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传说中的王瑞恩。——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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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月,再多一个月,好么?”
小巷中是一片深邃无尽头的黑暗,外面的灯光照不进来,外面的人视线看不进去,唯有站在里面的人,方能看清外界的真实。
你在明亮中看到的是一片黑暗,我在黑暗中看到的是一片光明。
你看不见我,我却一直在看着你。
薄荷和烟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分不清究竟是难闻还是特异的气味,像男女之间产生的奇妙的化学反应。女子抓着男子的手掌,眼里是苦苦的哀求,仿佛要滴下泪来,惹人怜惜。
男子舒出一口长气,整个人都靠在了墙壁上,像是放弃了什么,他眺望漆黑的天际,眼底是满满的疲惫与无奈。
现实与计划总是背道而驰。
良久,女子见男子没有说话,她抿着唇欣喜地笑了,将手指扣上他的,静静地把头靠在他颈脖和肩膀间的那一处凹陷,安稳地闭上了眼睛,像熟睡在王子怀抱里的睡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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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拦了部的士便回到了片场,庆幸开车的司机不是个女的,否则我会很担心我的人身安全,当然,片场和餐厅的路程那么近,我要是走路回去也并非不可以,我只是害怕会让马路或者人行道堵塞。
刚到片场门口,看到王瑞恩小心翼翼地扶着脸色惨白的方若绮走向片场的门口,方若绮撑着苦涩的笑容,略带歉意地对王瑞恩说些什么,王瑞恩微微弯下腰把自己的耳朵靠近方若绮的唇边,听完只是朗朗一笑,伸手去揉了揉方若绮发顶的头发,一脸的宠溺。
他们没有看见我。
我就站在离他们两米不到的地方。
这么耀眼的我就这样被无视了啊。
……王瑞恩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走到方若绮和王瑞恩的面前,细细地打量现在的方若绮,她的头发凌乱地散落在肩上,膝盖上一块青一块紫,身上的裙子也破了好几处,我心里一紧,问:“出什么事了?”
方若绮抬起头看我,她的眼里有不易察觉的雾气,她拍了拍王瑞恩扶住她肩膀的手,示意他放开,微笑对我说:“刚才遇到贼了,还好有王大哥在。”
我的兴致一下子就上来了,不要问我为什么突然那么兴奋,我就是突然兴奋了(……),“那个贼呢?”
王瑞恩冲着我挑了挑他的眉毛,显然是对我这个问题十分不满。在这种时候,身为好友兼方若绮监护人的我,应该在方若绮说完遇到贼之后问“哎呀,你有没有受伤啊”“你没事吧”之类的话。但是,相信我,如果你有一个朋友是像王瑞恩这样的,我们就应该问:“那个贼有没有事”?
我见方若绮一脸沉默,心思并没有放在这件事上面,也许是被吓到的关系。我继续问王瑞恩,“你该不会把别人打死了吧?”
“黎华……”王瑞恩朝我挤了挤眼睛,企图用心电感应警告我不要再说下去,这样会破坏了他在方若绮面前和蔼可亲的大哥哥形象,生怕他血腥暴力的本性会毁了他和方若绮执手天涯的幸福幻想,但是由于我太过激动和兴奋,完全没理会王瑞恩的反应,只是继续扛起了敢死队的大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地和王瑞恩纠缠下去……我伸出食指抵住下巴,饶有兴致地对方若绮说道:“你知道么,如果你跟这家伙出去的话完全不用担心会被抢劫之类的,就算出现个劫匪,这个世界上也只是会少了一个恶人多了个国民英雄而已……怎么说呢,别看他是拍爱情文艺片成名的,他以前在接拍打戏的时候根本不需要武术指导,连替身也不用,直接就领兵上阵,威慑四方,那叫一个凶残霸气……”我完全无视掉王瑞恩越变越黑的脸,目标直指方若绮。
说实在的,其实我挺想去探望一下那个有本事对王瑞恩身旁女人下手的贼,我一定会深表同情,感觉看到了同类——只有那个贼能体会到我那么多年来在王瑞恩的暴力欺压下的感受啊!这不是开玩笑的啊!不要看他平时一脸纯良的样子,其实他私底下很邪恶的啊!这世界上没几个人能明白我的啊混蛋!
我扫了扫方若绮身上的伤口,然后又调侃加吃惊地问王瑞恩:“她怎么受伤了?瑞恩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啧啧,人家女孩子你怎么好意思哟……”我觉得我今天特别勇敢,我已经把我的菊花的生死置之度外,为了一逞嘴舌之快,我相信一会回到家一定会被王瑞恩把我推进垃圾堆里让我这个有洁癖的人痛不欲生。相信我,他这么凶残肯定做得出。
不过管他的,难得有一次反攻王瑞恩的机会。
王瑞恩握着拳,努力克制着怒火,如果不是看在旁边还有个方若绮,他哪会那么斯文啊,早就把我煎皮拆骨了,他现在只是模仿皮卡丘用十万伏特的眼神秒杀我而已。
他重重地咳嗽一声,“黎华,你今晚是不是吃兴奋剂了?”
“没有,我只是说事实。”我淡定回答,然后继续对方若绮说道:“其实你王大哥是真人不露相啊,你知道么,他12岁的时候就已经是跆拳道黑带四段道馆主将兼空手道社社长,有一次刚上场不到三十秒就一脚把对手KO掉了,对方连牙都掉了一排,那个场面血腥得呀,有好几个小女生都晕了过去,当然,是被他迷晕的……之后的几场几乎没人敢上,他一路轮空直到夺冠,裁判长都哆嗦着把金牌给他……他简直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让对手闻风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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