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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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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惯例,她和徐启琛要下台去敬酒。金色的拖尾礼服美伦美奂,闪得人睁不开眼睛,却不适合穿着它穿梭于酒宴之中。阮筝由两个女伴扶着去了后台,准备换下这一身累赘。
一进入后台整个世界立马清静了下来,将外面的喧嚣完全阻隔。阮筝走过长长的走廊,在离自己的化妆室不到二十米的距离时,猛然停住了脚步。
她停在了一间休息室门口,房门微掩着,透过大约十公分的门缝,阮筝一眼看到了里面的几个人。
他们正在打台球,并未留意到门口有人正驻足观看。一个穿着白衬衣,两边袖子卷了一半的年轻男子正准备出杆。他的视线落在绿色的台面上,手里拿着壳粉有意无意地擦着球杆皮头。
突然,他像是打定了主意,弯下腰来架好球杆,几乎没有思考,一出手就将一只红球打入袋内。随即他换了个角度,依旧是优雅的弯腰,架杆、支手、瞄准,精准而快速地出手。这一次是个黑球,准确无误掉落到袋中。
屋子里另外两人同时笑了起来,似乎并不在意对方得分。玩乐的气氛轻松惬意,看不出一丝竞争的意味儿。
阮筝不由皱眉。外头正在举行他独子的订婚典礼,他这个准公公却在这里跟朋友一起打台球。是真的天性散漫豪放,还是完全没把其他人放在眼里?
两个女伴见她长时间停留,不由有些着急。其中一个小声提醒了一句,阮筝回过神来,快速走过,直接进了自己那一间。
因为走得太快,她没听到刚才那些休息室里的对话。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你还准备在这里打满杆?”
“反正都快成一家人了,早见晚见还不都一样。”话音刚落,一个红球再次入袋。
阮筝换好衣服出去,连敬了一百多桌的酒,饶是她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也累得眼冒金星叫苦不迭。听说结婚的时候徐家至少要摆两百桌酒宴,还会在两岸三地办好几次仪式。她突然觉得嫁进徐家也许并不是一个最高明的主意。
应付完满场的宾客之后,阮筝又由人陪着换了一身中式的礼服。暗紫色的宋锦面料,上面用金线绣九十九只凤凰,庄重中透着典雅与贵气,似乎也象征着她这只小麻烦终于飞上枝头成了凤凰的意味。
她和徐启琛一道,由专人领着去后面的休息室给徐启琛的父亲敬茶。他老人家刚才一直没露过面,据说是为了照顾阮筝无父无母,特意不来凑热闹。
但礼数终究是礼数,即将进门的新媳妇向准公公敬一杯茶,还是很应该的。
阮筝踏进休息室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男人。他还没把袖子撸下来,手里依旧拿着球杆,将桌面上最后一只黄球打落袋内,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表情。
他漂亮的侧脸在顶灯的照射下显得光彩动人,微微的薄汗贴在他的额角,闪着晶莹的光彩,愈发衬得他肤白眼亮,美得让人几乎移不开眼睛。
难怪别人盛传他是个妖精,一个不分年龄与性别的妖精。阮筝觉得他跟十七年前一点儿也没变,依旧是一朵盛放的牡丹,甚至可以说更为妖艳了。
能与他再次相见,阮筝心中颇为感慨,激动之下就有些心急。旁边一个穿戴得体的中年妇女端着托盘过来,里面是一对五彩点金的龙凤盖碗。阮筝顺手拿起属于她的那只凤碗,朝还在撸衬衣袖的男人走了过去。
“爸,请喝茶。”
阮筝声音不大,但屋子里人人听得清楚。她的话音刚落,徐天颂一直淡定从容的脸上,终于少见地露出了一丝崩坏的迹象。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订婚礼是我仿照曾经参加的一场婚礼写的。当时婚礼上一共有两千宾客,老天爷啊,我走进去的时候,真觉得自己到了农贸市场了。这辈子都没参加过这么多人的婚礼,太恐怖了。
☆、目的
阮筝洗完澡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徐启琛正坐在床上打电动。
她不由皱了皱眉,替那条床单感到可惜。她一面擦头发一面走过去,抬脚轻轻踢了对方一下,努了努嘴:“到你了,赶紧去洗澡。”
徐启琛正玩得起劲,嘴上应着身体却没动。阮筝一把夺过游戏机,瞪了他一眼:“赶紧去洗。”
徐启琛不悦地撇撇嘴,看阮筝一副要砸游戏机的样子,赶紧滚去了浴室。临关门前他忍不住探出头来问:“姐,晚上咱俩怎么睡?”
阮筝:“这个问题一会儿再谈。”
趁着徐启琛洗澡的功夫,阮筝把床单给换了。她跟这个男人从头到尾没半毛钱关系,被他坐脏的床单她也不想拿来睡觉。那个游戏机被她放在了茶几上,想到徐启琛刚才的举动,她既好气又好笑。
有时候觉得他真像个孩子,就跟自己的弟弟似的。一想到这里,阮筝原本平静的脸色就沉了下来。她这一辈子有两个痛处不能戳,一个是父母双双坠楼身亡,一个是弟弟莫名葬身火海。她不由抬头望着房门,想像着隔了一条走廊的另一边,那个男人此刻正在做什么。
这一切都拜他所赐,阮筝真想谢谢他。刚才敬茶的时候,她注意到了他脸色略微的变化。是想起了什么,还是纯粹被一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女人叫“爸爸”很是怪异?
这不能怪她,谁让他年纪轻轻就有了徐启琛这个儿子。就算不是她,换作别的女人也得这么称呼他一句。
徐启琛还惦记着那通关到一半的游戏,随便冲了冲便出来了。刚打开浴室的门,一个枕头就迎面扔了过来。他眼明手快赶紧接住,刚想抗议两句,阮筝一指旁边的一扇侧门:“今晚你去书房睡。”
这是徐启琛的卧室,大得就像一个篮球场,靠北的墙头摆着一张超尺寸的双人床,隔着两扇开放式的玻璃还有沙发吧台什么的。隔壁相连有个小一些的书房,为了方便他平时学习后休息,特意摆了一张单人床。
徐启琛瞪大了眼睛:“这是我的房间,应该你去睡书房才对吧。”
阮筝也不跟他多废话,径直朝门口走去:“那我现在就去告诉你爸,你其实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你找我回来纯粹是为了应付他,请他老人家另外给我安排个房间吧。”
“别别别,我睡我睡还不行嘛。”徐启琛立马气势减弱,灰头土脸抱着枕头去了隔壁书房。
阮筝说得没错,他确实是找了个假女朋友来糊弄老爸。没办法,谁让他在美国待得好好的,不知是哪个无耻之徒跑去他爸那里嚼舌根,把他交男朋友的事情捅了出去。
徐启琛是个典型的富二代,继承了父亲的优秀基因长得相当养眼,脾气也不错,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没什么能力,只会花钱不会挣钱。他的父亲徐天颂是他的直接经济来源,一旦他切断了那条供应线,徐启琛就只能沦落为街上要饭的了。
所以他很怕自己的父亲,除了怕他不给钱外,另外一个原因大概就是父亲身上过于强大的气场了。一个十几岁时就组建了自己的黑帮团伙杀人无数什么罪恶勾当都干过的黑社会老大,他一定拥有震慑人心的气质。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人心颤,有时候一个眼神投射过来,都能令人胆寒到肝颤。
这是从小娇身惯养的徐启琛不具备的,也是他最为害怕的。所以在某天接到父亲的问询电话时,他逼不得已扯了这个弥天大谎。
这个谎是阮筝教会他的。他们两人是大学同学,算起来阮筝是他的学姐。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们就有了共同的朋友圈子,时常在一起吃饭出游,偶尔也去酒吧找乐子。阮筝一早就知道他那个同性朋友,并未因此而瞧不起他。有一次徐启琛喝得多了点,将心头的顾虑说了出来,害怕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的父亲知道自己是个gay后会担心徐家绝后,采取一切手段棒打鸳鸯。
阮筝当时倚在沙发里,半开玩笑道:“那你就找个儿媳妇给他嘛,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人工受精要个孩子完全不是问题。”
所以徐启琛在向父亲撒完谎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阮筝,哭丧着脸求她:“姐,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徐启琛是个想法很单纯的人,他将阮筝推到了父亲面前,本只想来个缓兵之计。可他父亲与他是截然相反的人,精明得就像一只狐狸。
他先是一通电话将这两人召了回去,随后就提出要让他们先订婚。在那之前阮筝一直住在酒店里,据说徐天颂曾特意来相看过她,当时她正在酒店的餐厅里吃饭。但两人并未打照面,一直到今天的订婚典礼结束后,阮筝才如愿以偿,见到了十七年前令她惊为天人的男人,也是那个让她恨了整整十七年的男人。
阮筝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某处的雕花,眼前一直闪过徐天颂的脸孔。十七年前的惊鸿一瞥,与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慢慢地重叠在了一起。她惊奇地发现,岁月竟没在徐天颂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
他依旧看起来年轻而俊逸,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那股子妖艳气质愈加浓烈,举手投足间优雅气息扑面而来。尽管被阮筝叫做“爸爸”似乎令他有些不习惯,但他转头接茶碗的时候还是那派气定神闲。
他挑眉扫了阮筝一眼,笑得有些含蓄,在阮筝直勾勾的注视下喝了一口茶。阮筝心想如果这茶是自己倒的话,说不定已经在里面下了毒。如果他记起来自己是谁的话,还有胆量喝她递的茶吗?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又朝房门口的方向望了望。出了这扇门往右,走到底就是徐天颂的房间。不知他此刻在做什么,是否还在为那声“爸爸”而耿耿于怀。
阮筝完全没猜对,徐天颂此刻并不在自己房里,而是在二楼的书房里,陪着他的是心腹何慕则,当年阮筝的母亲称呼为“阿慕”的那个男人。
十七年过去了,何慕则还是那副白面书生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淀与深度。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站在徐天颂身边,眼睛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十七年前的报纸。
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阮筝父母的堕楼案,图文并茂,照片里不仅有那栋旧楼的全貌,尸体移走后留下的血迹,甚至连尸体横卧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将两人的脸打上了马赛克,报道里也将两人的名字简化了。
这件事情在当年的香港很是轰动,因为牵涉了当时还是黑帮的青膺帮,警方显得格外重视。但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来调查,最终也只能证明这是一个意外。尽管当时负责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睁睁地送徐天颂出警局大门。
一晃十七年过去了,徐天颂还留着这张报纸。这在他的人生里也颇为少见。他其实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虽然现在金盆洗手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年轻的时候他杀起人来可从不手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归根结底,他杀的也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像阮剑锋夫妻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从来没动过杀心。哪怕他们做了再大的错事,他也绝不要人性命。
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个例外。
何慕则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兄弟,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看了那张报纸几眼,冷静地开口道:“阿天,为什么让他们订婚。阿琛在美国的那个男人,你已经看过照片了吧。”
“嗯,小伙子挺精神,笑起来感觉不错。”
“你想利用阮筝让他们分手?”
“分手,分什么手?才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爱得死去活来的,打都打不散。由他们去吧,哪天玩厌了自然就散了。你看着,明天阿琛一定会提出回美国继续学业。”
何慕则微微一皱眉:“那阮筝怎么办,你准备把她留在家里?你觉得阮筝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
“她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徐天颂将报纸往桌上一摊,“她来我们徐家为的就是我。当年她虽然小,我的长相她忘不了,估计连你她都一直记着。”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么具体行动?”
徐天颂没有正面回答:“我养了她这么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国深造。现在她学成归来,也该让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这么多,也得显示一下才是。别我这么多钱砸下去,最后却只是个徒有虚表的空壳子。”
何慕则想起今天见到阮筝时的情景,下了个结论:“她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长开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剑锋的女儿,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脑子才是。否则再漂亮,也是个空心杆儿,一折就断。”
徐天颂说着,轻轻一用力,手里的一根铅笔应声而断,裂成了两半。
作者有话要说: 那啥,下一章就把电灯泡徐启琛送走,把空间完全留给咱们的男女主谈情说爱。
PS:最近JJ出问题啦,回复的评论内容怎么都不显示啊。
☆、吻别
阮筝起了个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杀父仇人就睡在几丈开外,她哪里还睡得好。坐在梳妆镜前略施薄粉,阮筝打开柜子开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丝质的薄绸睡衣,头发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长,只到膝盖部分,她那两条修长白皙的小腿也就这么露在了外面。
徐启琛睡眼惺忪地从书房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么一副画面。阮筝大方地回头冲他打了声招呼,徐启琛依旧睁不开眼睛,胡乱回了一句就钻进了卫生间刷牙。
这就是找个gay当未婚夫的好处。阮筝这么想,作为被动的一方,徐启琛在她眼里基本上就是个闺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没什么分别,就算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皱着眉头跟她说一句:“姐,穿点衣服吧,当心着凉。”
如果徐启琛不是徐天颂的儿子,阮筝其实很愿意把他当作知心好友。毕竟他拥有闺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体力,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选。
两人快速地洗漱完毕,换上各自精心挑选的正装,下楼去见徐天颂。作为青膺帮的创始人,徐天颂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是情况不允许,经常半夜就得拿枪冲出去拼杀。后来条件好了,他年纪也大了,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时,或是游泳两小时,几乎没什么事情能打乱他的计划。
这天因为知道徐启琛小“夫妻”要来见他,于是他特意留在家里,只是在泳池里来回打了好几个转儿,游是正兴起时这两人才姗姗来迟。
于是他就这么湿漉漉地趴在泳池边儿上,一点上来的打算都没有。阮筝到底年轻,看着这样的情景,眼睛有点不知往哪里放,只能假装看室内泳池的装潢,尽量不将视线落到水中那个男人身上。
徐启琛不是天生的演员,面对父亲时有些唯唯喏喏,又因为心虚,一开口竟有些结巴:“爸、爸爸……”
徐天颂抬眼看他,目光看似平静实则透着凌厉。
徐启琛更紧张了,张了几次嘴都没把话说出来。阮筝有些替他着急,轻轻握了握他的手,暗中给他打气。像是受到了鼓励,徐启琛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了:“爸,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在美国的学业还没有结束,这次是请假回来的,我想明天回去继续上课。”
徐天颂:“那阮筝呢?”
阮筝的视线正落在远处的一片休息区域,听到自己的名字后赶紧敛神静气:“我已经毕业了,不打算再回美国了,我想留在国内发展。”
“那你们岂不是要两地分居?新婚夫妇最忌年少离别。”
徐启琛哑口无言,他准备的问题里没有这一条,应该说他压根就没想过父亲会问他些什么。阮筝见他这样,只能代为回答:“不会的,我跟阿琛感情很好,只是暂时分开几个月罢了。等到了假期他还会回来,我们又可以再见面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们每天还可以视频聊天。”
她本想说可以微信,后来想想算了。徐天颂这种老古董大概是不懂这种年轻时髦的玩意儿的。
徐天颂低头沉思片刻:“其实你美国那个学不上也罢,不如回来……”
“爸爸,我要上的,我不想半途而废。”
徐启琛过于急躁的回答似乎引起了徐天颂的怀疑,他微眯着眼睛望着儿子。室内泳池光线不是太亮,没开灯,全靠整片落地玻璃墙透出外头的阳光。徐天颂整个人处在背光中,侧脸的线条与阴影融为一体,更显得一双眼睛透着夺人的光彩。
他慢悠悠地开口:“我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学了。”
徐启琛是典型的富二代,从小不学无术最厌烦读书。送他去美国也是权宜之计,以他的破成绩,国内无论哪个名牌大学都不会收他,勉强塞进去也会惹人笑话。
父亲的话让徐启琛有些脸红,但为了远在美国心爱的男人,他还是鼓起勇气解释道:“我想拿到这个学业,不想让您再失望了。而且我也答应小筝了,我会好好学的,这是我给她的礼物。”
“呵呵,你这一学位送两份礼,倒是算得很精。”徐天颂一面说着,一面双手撑在泳池边缘一用力,甩着一身水就上了岸。他身上的皮肤比脸上更白,近乎于透明的颜色。透明的水珠一串串从身上滚落下来,被玻璃外射进来的阳光一照,闪着细微的光芒。
他就这么大喇喇地从两人身边走过,完全不在意阮筝是他准儿媳妇的身份。阮筝没料到他会突然从水里出来,视线没来得及调开,无意中看到了他胸前结实的肌肉和清晰的人鱼线。
本来看他的脸以为他就是个白面书生,一直到瞥见他半裸的身体,阮筝才意识到这人曾是个黑道老大的事实。
精悍、强壮,浑身充满了力量,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事实上徐天颂压根儿也没读过几天书,从小父母双亡的小混混,哪里有钱去读书。要不是他长得足够漂亮,心肠也足够狠硬,现在大概早就死得连骨头都好去打鼓了。
徐启琛握着阮筝的手开始渗汗了。阮筝扫他一眼,觉得他还没有自己镇定。她琢磨着要怎么开口跟徐天颂解释,语句还没组织好,就见对方已经披了身浴袍直接向外面走去。他最后说的那些话清晰地在室内泳池里回荡。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再当课,打断你的腿!”
有那么一瞬间,阮筝心里坚定的决定居然有些许的动摇。她开始怀疑自己来徐家的决定是否正确,徐天颂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她当然知道,可是这么的不好对付还是出乎了她的意料。她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一场硬仗,更可怕的是她已经深陷其中,无路可退。
徐启琛完全不知道她的内心活动,欢心喜地地打电话让人给他订明天最早一班飞美国的飞机,挂了电话后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朝阮筝笑笑:“不好意思阮姐,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没关系。记得我们的约定就好。”
徐启琛又有些苦恼,他本来想今天一次性全说了的,没想到父亲连开口的机会都没给他。他刚才的态度已经将自己完全镇住了,短时间内徐启琛没这个勇气再去碰钉子了。
他有些抱歉地道:“对不起阮姐,明天上飞机前我一定说。”
阮筝微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一言为定。”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阮筝再也没见过徐天颂。他是大忙人,青膺现在是上市公司,他是集团的董事长,每天有签不完的文件开不完的会,等着见他的人从城市的这一头排到了那一头。
这两年青膺迅速向外扩张,已经不满足于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小打小闹了。这次在S市开分公司就是青膺立足内地市场的一个重量级举措。一系列后续行动正要展开,买地、投资、建楼、出售,要做的事情很多,要打通的关卡也很多。
在这个时候替自己的独子举行一场订婚典礼,或许是拓展人脉进行社交最好的办法。徐天颂从不做亏本买卖,阮筝再次体会到了这一点。
徐天颂不在家,阮筝也没乱跑,本想窝在房间里看会儿书,却被打包行李的徐启琛吵得不行,索性拿了书出去,在院子里挑了个安静的地方待了一下午。
第二天一大早,阮筝被迫早起,送徐启琛去机场。听说以前从不送机的徐天颂这次一反常态,竟也装模作样地陪着一起前往机场。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前行,车里三个人谁也没说话。
徐启琛搭过无数次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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