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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5-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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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就听见程希跟只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说着自己想这支长笛想了多久了,又在猜测明天那只将要属于自己的长笛会是什么牌子,什么样,多少钱……之类的,在郑航听来就是个小家伙孩子气的倾诉,没实质内容。但意外地感觉挺幸福的。
郑航把精力重新放回笔记,趁程希讲电话再看几页。
“艾凡,是谁?”程希放下电话的同时,郑航转过头去,看向她。
程希愣了一下,才从与舅舅的对话中反应过来,笑起来,举了举拳头:“对手!敌人!他今年也要考柯蒂斯,用长笛。刚才听到了?放心,这人虽然讨厌,但人品不坏。不会有任何问题。”
郑航闻言,怔了好一会儿,等回过神来,程希已经回房了。这表明,今晚的交流已经结束。郑航看着桌上后堆核桃壳的残骸,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以至于忽视了与身边朋友的交流,所以才会变得疏远了?以前自己与程希之间的相处并不是这样的。郑航想起了以前,和武振邦还有程希,三人腻在一起玩闹的日子,说的那些傻话,孩子话,却也是真话。或者……是自己长大了吧?郑航眨了眨眼睛,莫名有些心虚,没有下结论。
第二天早餐是豆浆,三鲜蒸饺,和小碟嫩黄瓜,因为在美国,很多美食不方便拿出来吃,比如庄园里备有很多的蟹黄包,这让程希感觉很为嗜爱蟹黄包的郑航遗憾。不过,程希还是尽量不在外面买,只是去过超市看看超市有什么,其实所有食材都出自庄园自产,主要是为了省钱,其次才是为了口感。
郑航埋头吃了一笼十个蒸饺之后,突然抬起头来看着程希:“希希,做这个很麻烦吧?要不,以后还是做点简单的好了,要不就出去买着吃。我担心老做这些,你的时间不够用。”
“不好吃吗?”程希把豆浆喝掉,回了一句。
郑航看了眼晶莹剔透的蒸饺,终还是又拈出一个来吃掉,也许是最后一顿了……想着这种可能,郑航心中莫名有一丝名为“悲壮”的可笑情绪:“好吃是好吃。但……”
程希咧开嘴,笑出八颗牙:“我吃不惯外食。练习什么的,没问题的,你不用担心。你要是想吃西餐,就跟我说哦,我也会做的。晚上吃法式炖牛肉怎么样?”
“诶?好啊……”郑航点完头,才反应过来,有点别扭地加了一句:“我不挑嘴的,我是真的担心你,希希。”
“我知道啊。”程希笑得一派自然:“不用担心我,我的时间有安排,进度也没有问题。不过,郑航,我看你最近特别忙,不是才开学没多久吗?”
闻言,郑航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古怪,顿了一下才道:“其实,我在为一件事做准备。是我一直以来就想做的一个计划。那个,等我做成了,我再告诉你吧!”说着,再次埋下头去,一口一个蒸饺,速度更快了。
中午程希给郑航准备的午餐外带是几块份量不小的鲔鱼三明治和一包麦当劳式的炸鸡块,顺带还有一只水果一壶水。为了模仿超市里鲔鱼罐头的味道,程希费了好一番功夫,调整了好几次配方,结果很令人满意。在程希看来,甚至比超市卖得还要好吃呢。
等郑航急匆匆地开车走了,程希收拾收拾,也背了个包下去。走到楼前就看见那量黑色轿车分毫不差地停在了自己面前。程希还没出声,就看见车窗慢慢降下来,艾凡冷冰冰的,略有不耐烦的脸:“上车。”
程希挑挑眉,钻了进去,坐在艾凡的身边:“我以为我们会在目的地会面。”昨天只说让车来接,没想到是亲自接。既然已经亲自接了,干嘛还摆出这张臭脸,尤其是在程希看了看表,自己并没有迟到的情况下,不由心下也有些不痛快起来。再说了,昨天也是他主动要带自己前去的,今天又这摆出这姿态。
平白无故被人摆脸色,程希自认没有那么柔软的性情,热脸去贴冷屁股,所以,见艾凡冷哼一声不答话,索性也就面无表情地不再说话,和一青春期少年至气,不值当。程希看着窗外费城的景色一幕幕退去,心思早不知飞到哪儿去了。
“吃早餐了吗?”一个别扭僵硬的声音突然打破了这种宁静。
程希一回头,就看见艾凡努力摆出忽视自己的脸,意外地看见他耳根有微微的粉红,不由有些好笑。连示弱示好都表现得这么尴尬的家伙,情商已经低到自己不得不同情他一次的地步了。
程希笑起来,打开包,拿出本来准备中午要是没时间吃饭的时候吃的,小块的鲔鱼三明治:“你一定没吃吧,来尝尝我的手艺,我亲手做的。”
不出程希所料,艾凡虽然一脸嫌弃,却还是接过了三明治,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然后迅速地嚼了起来。程希的眼睛眯着,数秒,一、二、三……
“再来一块。”一付理所应当的口气,艾凡用眼角高傲地看着程希。
程希差点笑出声来,因为饭盒里不好放,程希就切得特别小块,给艾凡的那一块比一块饼干大不了多少。可程希的鲔鱼三明治的味道可比餐厅卖的好吃多了,毕竟那些鲔鱼都是程希庄园里自产的,本来就要鲜美得多,再加上多年来训练出来的手艺,程希非常有信心这家伙会吃上瘾。
不过,这一次,程希没有嘲笑他,乖乖地把整个餐盒都递了过去。真把他惹生气了,谁带自己去买长笛呢?
这一小段车上的时光,是艾凡觉得今天唯一一段让他还算愉快的经历。后面发生的一切,差点把他的面子都丢光了。他很后悔起意带这位会卖水果的敌手去买长笛,因为她对于长笛也象对水果一样,她、她、她竟然讲价!就为了不到两千块的折扣,絮絮叨叨和店主用各种修辞手段打嘴仗足足耗时四十五分钟。而且,这还不算完,终于讲下了价格,她竟然还要求赠品!
艾凡的脸彻底青了。可人是他带来的,他甚至无法现在离开假装不认识。之前他有试图阻止这位敌手,不要再继续如此丢脸的行为了。可是,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阻止的动作太阴晦,还是程希的故意忽略,总之,他的信号,程希没有接收到。事情还是进行到了这一步。程希不但折价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一支崭新的C调长笛,还得到了足够她用一年的赠品:装了一大盒子的保养用品。擦银布,擦银油,按键油,吸水纸,还有防粘粉,摆得整整齐齐,让程希看着就心花怒放。
看着被自己视为敌手的家伙这张小市民的脸,艾凡决定以后除了比赛和上课,绝对绝对不会再与她同行,太打击人了。基于礼貌,艾凡向店主微微欠身,本来想小小地道歉一下,以示自己与某人不是同一类人,却听见店主笑呵呵的声音:“你的朋友真有趣。下次有需要尽管来,我给你们打折。”
艾凡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世界与他想像的不同。
“要不要吹一曲,试一下?”店主转回去,站在程希旁边,看着她兴奋掩不住的脸,说了一句。
“可以吗?”程希已经忍不住了,刚才一直在试音色,没有机会流畅地演奏一曲:“不会打扰到你的客人吗?”
“放心,来这里的客人都是爱音乐的。”店主一派和气。
程希毫不客气地举起长笛,深吸一口气,吹起了那首她最熟悉的《匈牙利田园幻想曲》。
听见烂熟于心的快板响起,艾凡眯起了眼睛,程希这人虽然品质差了点,但挑的这支长笛确实不错,音色饱满,具有穿透力。而且……这家伙竟然又进步了!才多久,一个月多一点吧?!艾凡咬紧了牙,之前比赛,她的技巧虽然成熟,但绝没有现在这种举重若轻的感觉,高中低音都把握得刚刚好,不会张扬也不会干涩,完全没有刻意的感觉!这、这还是一支新长笛,她第一次接触!
一直等到程希吹完最后一个音符,艾凡才慢慢舒过一口气来。恨不得赶紧冲回家去练习,看来,自己这次来柯蒂斯的决定没做错。
“哗哗哗”,一致的掌声与笑脸,让程希空虚了好久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不由自主地笑得更可爱了些,向着围观人群鞠了躬,嘴上一直称多谢夸奖。舞台,果然是让人上瘾的东西啊。程希在心里给自己警惕了一番,并不妨碍她在几位围观观众与店主的怂恿下又兴奋地吹起了另一首。
于是,不过是个买长笛的活动,最后几乎是开了个超小型的演奏会。好容易众人散去之后,程希抿着嘴,一边平复心跳,一边擦长笛,完全没注意艾凡站在不远处,表情奇特地一动没动地站了二十分钟。
“小姑娘吹得很不错,气息足,技巧也还好,就是几句转折有点硬。你多大了?”
程希听见一个老头的声音,转头一看,是个胖乎乎的,长得有点象肯德基老头的老头,穿了身普通的白衬衫黑裤子,外面一件休闲西装的外套,很和气,正低头看着自己。这样的评价,是个行家!做出判断的程希连忙点头:“你好,先生。我十岁了。先生也吹长笛吗?”
“哦,”肯德基老头显然没料到有人会这么问自己,顿了一下才点头:“我也吹长笛。”
“哦,太好了!”程希把长笛放下,转头认真地问了起来:“你觉得是哪几句转折不够好,能告诉我吗?”
“诶?当然,当然。”老头的笑容似乎带点自嘲的味道,见程希给自己搬了凳子过来,索性也就坐了下来。一老一少就坐在别人店里开始谈了起来。
其实,说是谈话,不如说是程希问,老头答。一来二去,程希大吃一惊。这老头理论之强大,算是程希接触长笛以来的仅见。有许多在林立新身上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他随随便便的一个例子,就能深入浅出地说个透彻,让程希有茅塞顿开之感。最后,就连一直想走的艾凡都凑了过来,一脸认真地听了起来。
不过,他倒没有象程希那样不要脸皮地问个不停,卯足了劲儿占这种免费教课的便宜。这种程度的授课费绝不便宜,甚至比程希新买的这支长笛还要高一些。程希对此不了解,艾凡是不想放过这样的机会,以他的经历背景,当然能明白眼前人肯定是大师级人物,怎么能错过?!虽然艾凡有些纳闷,这人为什么自己竟然会不认识,但不妨碍他的判断。程希能懵懂,他就能装懵懂。风度什么的,在长笛面前,还是败退吧。
过了十分钟,老头略一停顿,程希立刻笑嘻嘻地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瓶果汁,递给肯德基老头:“先生,我自己榨的。”
老头愣了一下,接过去喝了一口,笑起来。于是,又讲了十五分钟。
“先生,你太厉害了!听你的讲解,比我在家摸索两年都有用。”程希一点都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两眼瞪圆了眨呀眨,毫不知耻地卖萌。到这个时候她要是再不明白对方的程度,她就太愧对自己的重生了。大大方方地伸出手去:“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先生,我叫希·程,来自中国。准备报考柯蒂斯音乐学院。”
听见柯蒂斯的名字,老头并没有惊讶,这个时间,在费城,有这样功力的少年人,十有**都是为了柯蒂斯的。老头看了眼程希的小手,还是伸出去握住:“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德国人。”
作者有话要说:
深切感谢我的小萌物们,决定明天为你们两更:
su3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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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ara2468
ouhuijun3313
lisa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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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姨妈来,结果牙龈又肿了,痛得要命。就不跟大家多说什么了。还是要感谢大家的支持,这么晚的等候,感谢~~~~~~本来说今天可能要两更的,结果没成。决定就明天了,一定要完成啊~~某范,加油~~~~
时光流水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再次声明一点:
与程希有接触的人名全部架空,全是虚构的。明天有同学留言说,没听说过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我直接尴尬地想往地底下钻,这个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是我编的啦编地啦~~~
另外,鉴于某范也不是学音乐的,对于柯蒂斯音乐学院的面试全是YY,没一处真实,不要当真不要当真啊~不过,面试以演奏会方式进行,倒是我查到的资料……柯蒂斯官网上,这方面的细节资料太少了,只说了个时间,事务,两三个单词就说完了,实在是……我很无奈。突然很后悔让程希选择这个职业,实在是太生疏了啊~~~
还有一点,前几章,有说柯蒂斯每年收学员160名,是我错了。其实是柯蒂斯师生一共就162人。每年收的人……大家可以想像,连最大的钢琴系,有时候也就收2个人,管乐系更别说了,这次开金手指让这两位进去,果然是架空啊~~寻求真实感神马的,浮云浮云之……
三人分手各自离开之后,各有反应,相映成趣。
罗伯特坐在车里,一路上都在自嘲,多少年了,没想到还会被人问“你也吹长笛吗”这样的问题。不过,那孩子确实有些不同之处。
有的人一辈子没见过一个天才,有的人一辈子见到的都是天才。罗伯特就是后一种人。他本身就是个天才,生长在音乐世家,比程希年纪还小的时候就进入了音乐学院。在这个只招收天才的音乐学院里,罗伯特变得不再那么起眼。在天才云集的世界里,想要脱颖而出,靠得的比天才更天才的实力,还有运气。
一点没错。运气甚至是古典音乐圈里成功最大的推手,而不是所谓的努力。当年有多少比罗伯特还要才华横溢的同学,最后因为没有舞台,没有表演的机会,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鼓励,自然而然地就被生活慢慢磨去光华,最终站在甚至与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交集的位置,再不能发出声音。
要不是那一场大病,罗伯特根本体会不到这种残酷。如果不是那场大病,罗伯特依旧会生活在浮华之上,走向另一条路。而生活与生命的无情,让罗伯特改变了许多,他沉淀下来了。从他最近的几次练习的表现,自己就可以感受得到,他从华丽的风格变得更深沉更圆滑,甚至有些朴实了。
心境决定外在。无论什么艺术都是表达自己的工具,只要你做这一行,你就没办法掩饰自己。就算骗也只能骗骗外行人。罗伯特也没办法改变这种改变。他试着回归以前的风格,可是,他发现,自己努力模仿的华丽变得不那么尖锐有侵略性,就象是一种从亮金色到泥金色的转变。很漂亮,罗伯特自己很喜欢。
可是,那个叫希·程的孩子为什么也会闪烁着同样的光芒呢?这是罗伯特最为诧异的,不然,只为一个天才笛手的话,他是不会上前询问的。
才十岁的小女孩是如何拥有这种感情的?她的句法,与某些段落的处理,都让罗伯特感觉惊讶。那些细腻之处,不是靠模仿就能模仿得出来的,拨动了罗伯特的某处心弦。不过,他不着急,那孩子要考柯蒂斯,就总能见面的。
程希没有跟让艾凡车送,这一次,艾凡也没有顾及风度地就答应了下来。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怎么可能?!这个名字,他听过很多次,可是,在他的印象中,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绝不可能长成眼前这个人这个样子。从所有人的描述中,他了解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是一个干瘦,有洁癖,性格高傲的大师。就算冒充也绝对不可能找个完全相反的人来做这件事。刚才那老头,人胖就不说了,而且还接受了来自于陌生人的饮品,性格随和得不象话,随便坐在乐器店里就教人长笛?!这不可能,绝不可能!可他的理论,他的知识,他明明白白就是个大师,这样的人,怎么也没必要冒充别人才是!
艾凡迷茫了,他急需要证明,今天自己遇见的一切不是幻觉。所以,他丢下了程希,急匆匆地回到住处,开始翻箱倒柜,终于从一大堆唱片中找出一张,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唱片的封面,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艾凡更迷茫了。因为他的印象一点没错。封面上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干瘦,表情冷淡,傲气外现,与他人描述的一模一样。那今天的那个人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又是谁呢?艾凡想了想,拿起了电话。
程希没他们想得多。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这个名字对程希来说,完全是个新名字,对于他,她一无所知。程希所知道的一些长笛名家,都是上一代甚至更久远的大师。这也不怪她,因为她的专业老师林立新就是那个时代学起来的。而且国人信息与外界相通不多,象近十几年来已然名满世界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林立新在他成名时正经历十年运动,自然不知道。所以,程希很轻松,一路上还为自己今天学到了很多而感到开怀。
程希并没有直接回公寓,而是拐到了邮局,把包翻出来,拿出了七八封信。马德明,林立新,王度,三位老师自然不能落下。还有向广星和武振邦。给武振邦写的信最长,还寄了好几张和郑航一起在费城拍的照片,打算馋馋他。几乎可以想见他收到照片和信的时候哇哇叫的表情,程希一边写地址,一边弯起唇角,微笑起来。
今天真是个幸运的日子,程希满心欢喜地回到公寓,第一件事就是进入庄园,开始了与新笛磨合的过程。因为练得太过兴奋,差点误了时间,摆摊时只落了个不太好的偏僻位置。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好心情,把鸡蛋鹅蛋摆出来,各磕了一个在碗里,摆在摊前,就笑眯眯地等等客人上门了。想了想,又摆出两堆蕃茄和土豆,这才算收手。
其实,程希并不愿意卖菜,卖菜的利润太薄,不划算。不过,今天是品种太单调,看不过眼,所以程希才摆出两样来充充场面。不料,半个小时后,程希发现,蛋没卖出去多少,蕃茄和土豆却卖得红火,这已经是她偷偷从庄园里第三次往外拿菜了。这世界,还真是不公平呢。
因为人多,程希感觉比卖水果累多了,人多手杂,还吵得要命。眼见时间差不多,赶紧把最后一次的菜品卖完就直接收了摊。也没心情暗自计算卖了多少钱,只想让耳朵清静清静。刚走到公寓门口,突然就看见了艾凡的那辆黑车,不由脚步一停,看了过去。
“奥德耶?什么事?”程希愣了一下,见艾凡走过来,笑起来。
艾凡也有些矛盾,走到程希面前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句:“其实,程,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今天那个人,他、他应该不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
听了这话,程希愣了愣,没明白过来,反问道:“那有什么关系吗?”他叫罗伯特,还是叫乔治,有什么问题吗?
被程希这么一问,艾凡刚才纠结了半天,想找程希这位当事人讨论一下今天怪事的心思一下就尴尬起来,面上冷下来,丢了一句:“我是怕你受骗。”说完,不再理程希,气哼哼地转身坐上车离开了。
看着黑车的离去,程希莫名其妙好一会儿,依旧不知道艾凡为什么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青春期少年果然是喜怒无常。”程希嘀咕一句,没再多想什么,迈步走进公寓。
之后,发生了许多杂事。
比如,周末的时候,解信诚开了辆二手雪佛兰,得意洋洋地在程希面前炫耀了半天,说是他帮教授做课题,劳动所得买下来的。三人在家里吃了大餐,说起了艾凡。程希撅了嘴嘟哝了一句“那家伙阴阳怪气的”,把两个大男人笑得前仰后合。
比如,被郑航强拉着,三人去看了场费城76人队的比赛。也许是现场太热情,结果赢了之后,兴奋不已的两个大男人根本坐不住,直接把未成年的程希丢在了公寓,自顾自去了酒吧,喝了个酩酊大醉回来,惹得房东一阵嫌弃。
比如,十一月,程希递了申请之后,与斯泰莎·玛汀通电话,意外地获得了一次在纽约演出的机会。虽然只是小小的商演,得到的报酬与路费不成正比,但能重新站上舞台,还是给程希带来了极大的快乐。唯一遗憾的是,因为她与他人合作得太少,这样的机会相对之下就少了许多。比如青少年的交响乐团,管弦乐圆,甚至管乐四重奏,都需要配合磨合。自己缺失的部分还太多,还要加油。程希暗暗给自己打气。
比如,解信诚也提过,问程希要不要多报几个音乐学院,他愿意带着她去各地面试。程希想了很久,还是拒绝了。她有点认死理。有那个时间,不如练习。如果柯蒂斯不收她,她可以回国再练一年,再考别的学院。反正她年纪还小。做出这个决定,程希也很郁闷,多少给自己又加了些压力。
比如,圣诞的时候,程希又去那家店买了一支降E调的长笛。可惜没有再次遇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微微有点失望。
比如,在程希面试的前一个星期,郑航突然宣布,他与他的同学查理一起成立了一间公司,做金融投资。这件事,一下成了三人的重大新闻。并与那位查理·马克斯见了面。一经了解,程希和解信诚就对视一眼,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位查理·马克斯与郑航非常相似,背景深厚,是一家上市物流公司董事长的侄子。这同时也是他尴尬的地方,因为马克斯董事长有儿子。而查理的父亲,也就是马克斯董事长的弟弟,只是管着田纳西州的一家分公司,实在是资质平庸,没什么前途。于是,聪明而野心勃勃的两个人凑在了一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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