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踮脚张望的时光-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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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确实。林晓路穿着一件草绿色的连帽休闲服,还有穿了两年的老牛仔裤,和她旧旧的黑色运动鞋。还背着用了三年的旧书包。
虽然平时林晓路这么随便的穿着觉得很舒服。但一到小酒馆和周围那些花枝招展或者个性十足的摇滚青年们一比,她的寒酸之气春意盎然。
我家就是没钱买好看的衣服。想起了郭潇悦对服装那种自信的态度。林晓路决定这次不去自卑自己的外在了。就大方地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了。
是的,人跟人本来就是分成很多不同的种类。没有必要为自己的本色自卑。
这次见到乐队觉得他们比上次安静沉默了许多,跟上次嬉笑打闹的场景完全不同。
只有另外两个女孩在唧唧喳喳地问着他们关于乐队的各种事情。对很多女孩来说,乐队都是一件气派的事情吧。
林晓路又开始理所当然地沉默着,小心而缓慢地喝她面前那杯昂贵的柠檬水。
听着他们沉闷的谈话,了解到乐队是高中时期成立的,任东是吉他手和队长,他们乐队的歌,词曲都是任东写的。乐队的名字叫耀斑。现在大家已经分散到了不同的地方。原来的主唱已经考上外地的大学了所以由任东代替。
“不知道思遥现在在澳大利亚怎么样了。”鼓手大白念念不忘地说,倾慕之情全流露在脸上。
“嗯,说不定已经被晒得比我更黑了!”任东说。大白笑了。
原来,第一次苏妍把谢思遥带到这群家伙面前的时候,大家都逗她说她太黑,跟任东一般黑。问他们是不是失散多年的非洲兄妹。就因为这个玩笑,任东认了谢思遥当干妹妹。
任东说:“大家渐渐的各奔东西了,现在想聚在一起排练一下都不太容易。”
快八点了依旧没有多少听众,来的人都要聊天喝酒。都不像是冲着乐队的演出来的。大家都有点不满的情绪。
他们之前的演出都是在有一定名气的乐队前作暖场。来的人都是冲着别人的。而小酒馆一向都是个友好的地方,他们都会获得等待着看正式表演的观众鼓励的掌声。所以乐队成员心里有时会有点小小的自鸣得意。
任东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平静地喝着啤酒,说:“早就告诉过你们会是这样的情况啊,不管怎么说,唐姐给我们这个机会在这里折腾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家高兴点吧。没有人就当自己玩好了。”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台前。
林晓路第一次看清了小酒馆的舞台,是一个三平方米左右的被暗红色包围着的小空间,放上一架鼓之后,就没有多少位置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演好这一场吧。”大白说,他也站了起来,大家这才全都聚到台前,磨磨蹭蹭地开始调试起器材。
曾经因为前面挤满人而拥挤不堪的小舞台此刻显得空旷,但聚光灯照耀着他们的一瞬间,第一段曲子奏响的片刻,这些普通的男生忽然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同。
他们的身影在灯光中融合着强烈的节奏忽明忽暗。摆弄着乐器的男孩一瞬间就笼罩在迷人的光环里了。
难怪摇滚是会让女孩们心动的东西,有时候真是跟歌曲的好坏无关了,在现场的节奏中,只要爆发力够,就足以让那些小女生挥洒青春热汗了。
林晓路不怎么听摇滚的,前面的几首快节奏的歌,现场效果很不错,她也跟旁边的人一起努力地为任东叫好鼓掌,但她基本不太明白唱了些什么。
林晓路只记得最后的那一首歌,好像是唱给一只小兔子的,是一首很缓慢的歌,因为是一首新歌,没有时间彩排,所以只有任东单薄的吉他和他有些沙哑的声音流淌在小酒馆暗红色的空气里。
很是伤感。
任东抚完最后一个音节的时候,小酒馆内一片寂静。好一会,同来的女孩才回过神来拼命地鼓掌带动了其他人稀稀拉拉的掌声。
任东深深地对台下鞠了一躬。干脆利落地走下了台。
林晓路被这首歌感动得鼻子酸酸地打了两个喷嚏。
'5'
演出结束之后,其他的人很快就离开了。
任东一个人默默地在聚光灯熄灭的舞台上收着东西。黑暗吞噬着他周围的空间,还有那些跟乐队一起度过的时光。
那场景,看起来很孤独。
“苏妍最近怎么样了啊。”林晓路凑过去问。
任东叹了一口气,“上个星期打过电话给我。她说她没什么不用担心。但我觉得不像过得高兴的样子。”
“为什么?”
“因为她一般只有不开心才会打电话给我。”他拉上了吉他袋子的拉练。
只有不开心才会打电话的朋友之间,一定有着旁人不理解的默契和相互信任吧。林晓路想。
她跟任东不算熟,但苏妍对林晓路讲过很多任东的事情。又对任东讲过很多林晓路的事情,所以他们俩之间的陌生感早就被消除了。
朋友的朋友往往也会是朋友。
“苏妍跟王成在一起并不开心。”林晓路隐约觉得只有任东可以解救苏妍。她可能一辈子都改不了天真妄想的毛病了。
可任东的回答让林晓路很惊讶,“那是她自己决定的,旁人没有资格干预。”
“她很难过啊,你怎么能放着她不管呢。”林晓路说。
这个时候旁边不知道是谁的手机彩铃响起,是那首流行得无处不在的《童话》。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任东听到这段歌词,忍不住皱了眉头。
林晓路想,摇滚青年的特色之一大概就是愤世嫉俗。所以流行歌都会让他们大皱眉头。但任东却说:“听听,写得多好的歌词。”虽然带点嘲讽与反话的意味。但他却好像真的对这个歌词印象深刻。
任东说:“但世界上总有人会拒绝被守护,所以那些想守护人的天使都贼孤独。只能抖搂着翅膀在旁边瞎扑棱。”
他把如此唯美的一个场面描述成这样,林晓路忍不住笑了。
但任东在昏暗灯光下的表情很诚恳。小酒馆的照明设施总是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类在明亮的地方就会因为害怕暴露而自我保护,在黑暗中,互相看不到表情,就能轻松一点说出心里话。
“假如有一天我能保证苏妍在我身边很幸福的话,我一定会去追她回来的。”任东说,“但现在,我连自己的乐队的未来都保证不了,更何况是苏妍。”
林晓路被他的这段话给郁闷到了。露出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表情。
任东看她那个样子忍不住笑了,说:“你可真爱管别人的闲事。你放心吧。苏妍那么大个人,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担心她这样下去,高考会受影响。”林晓路说了眼前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任东说:“放心吧,我会努力的。以后不会让她受苦的。”
他跟苏妍,初中开始就是同学。他们认识已经有七年。对十八九岁的人来说,七年有时候漫长得像一辈子了。
任乐是快意恩仇的人,打群架,跟哥们的关系很好。男生之间的友谊都是汗水加上血水的。(虽然这些血水也只是擦破皮或者面部的淤血而已。但好歹也是血。)就是这样好像很刚烈的人,感情反而被埋在心里更敏感的土壤里。
任东忘记自己是哪一年开始喜欢苏妍的,也忘记了为什么。这对他来说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无须去描写什么某年某月某天怦然心动的那在任何言情小说少女漫画里能读到千百次的瞬间。
他来自一个相对贫寒的家庭。父母都下岗了,开着一家小吃店辛苦地维持营生。
从小就耳濡目染父母起早贪黑做生意,跟各种人打交道,在日常生活的嗑嗑碰碰中巧妙地躲避收保护费的闹事的食客,他的父亲就是在日常生活里,用朴实的行动保护着母亲。从来不多说什么废话。所以任东认为,感情无须表达,男生默默地保护女生就好了。
他也比同龄的人多一份成熟和脚踏实地。玩乐队的支出全靠自己平时打工,有时候也帮小商家做点技术性的音乐赚钱。
他那时还没有感觉到过家庭环境跟友谊有什么关系。
几年前,大家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任东不以为然地将大家领到一家当时跟他家差不多的小吃店里吃东西。
大家表现出怎么会到这样的地方的情绪时,他也没有注意。
直到女孩们嫌桌子脏凳子不干净,苏妍拿着卫生纸擦来擦去。男生则毫不掩饰不满地当着老板说这里怎么这么寒碜,你们的碗干净吗?菜是新鲜的吗?
他才渐渐地感觉到难受。想掀翻桌子走人。
但他忍住了。只是平静地对大家说:“我家也是开小吃店的,跟这一家差不多,谁再抱怨就给我滚。”任东的坦然也是他可以成为老大的品质之一。于是没有人再抱怨,大家表情尴尬地吃完饭。
他并没觉得要为此而羞愧,他明白自己父母的不易,再说人也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
让他难受的是苏妍事后一直跟他道歉,那愧疚的样子。更让他受不了的是,那之后大家再聚会,苏妍总是抢着付钱。
虽然这些年来由于父母苦心经营,经济状况已经逐渐好转,他却渐渐清楚了,他跟苏妍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同的阶段。
人从一出生就分为三六九等了。觉得不公平抱怨命运是软弱的行为,想改变就只能靠自己。他清楚自己没有资格承担苏妍的现在。
他只能比同龄人更理智地将这份感情存放在心里。
虽然自己也在和别的女孩交往。但他知道那些女孩都只是过客。所以只选择和他一样轻浮对待目前感情生活的女孩做伴。与他消磨掉青春一起经历迈向成人的声色体验。
任东从来不对真心喜欢他的女孩下手,因为这样迟早会伤害别人。这就是任东的善良。
虽然苏妍跟王成的事情让他很难受,但他明白这一切最后都会结束。时间会把他们两个带到正确的地方。
因为他心里无比确定对苏妍的那份感情。
确定得都不需要急于去证实。确定得不需要苏妍对他回报同样的感情。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感情厚重到一定的程度时,这份感情就会变得坚实又宽容。
他跟苏妍之间的感情有时候更像兄妹。
他时刻地、无条件地关心她。这种关心甚至包括尊重她自己选择的不幸福。
他站在她的背后,看着她倔强地承受着悲伤为她揪心,但他依然尊重她的选择。
爱一个人要承担很多东西,包括因为尊重对方的自由而忍受的痛苦。
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路过“公园旁边”的时候,那里大门紧闭。
胡旭跟张小蔓,任东和苏妍,在他们的心中同一个故事,同一段感情,在两个当事人的眼睛里却如此不同。
既然人和人之间存在这么大的差异,又为什么还要恋爱?
或者,只为了曾经的一瞬间的心心相印,就舍不得丢弃感情生活里的那些糟粕,就留在两个地方相互折磨相互思念,等待着彼此遗忘,或者,或者等到有一天爱不动了,老到可以宽容一切了,再牵着手走到一起?
人为什么要相爱呢?相爱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呢?
'6'
很久很久之后,林晓路拿到了任东送她的CD小样,里面有那首关于小兔子的慢歌。
歌词是这样的:
小兔小兔你实在太年轻。
世界里对你来说很新奇,
彩虹太平常风雨才有趣。
小兔小兔我也实在年轻,
肩膀扛不起你要的未来,
未来长路会延续到哪里?
我也曾为你的悲伤揪心。
可我无能为力,无能为力。
小兔,小兔,小兔。
能不能告诉我你依然相信,
眼泪洗过的世界还是一样美丽。
小兔,小兔,小兔。
有一天我会告诉你,
眼泪洗过的世界还是一样美丽。
也许歌词有点俗气,但任东就是这样的朴实。
然后,又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林晓路才知道,苏妍剃光头的那一年,任东叫她秃子。后来叫她小秃子。
那时候两个人在QQ上聊天的时候,任东叫她:“小兔子在吗?”
那是输入法里的第一个词。没心没肺的错误。那段时间苏妍就把QQ头像改成了小兔子。
不久后苏妍就长出了头发,并且QQ升级为太阳,她就换成自己喜欢的图像了。他也再不这么叫她了。
第十一章 “我们练习微笑,终于变成不敢哭的人。”Act。11 WE
From陈珊妮《我们》
时光飞逝,你们的爱丢失在哪里?
我藏起过一片记忆,它记录着你们自己都已遗忘的开始。
没有意义,一切已被否定,来不及。
'1'
“画得我都快想吐了,真是的,难道为了高考就必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吗?”下课铃一响,老师前脚刚走,王马志就把水粉笔往水桶里一丢,愤怒地说。
大家也都七嘴八舌地开始了抱怨。这段时间正是高三的专业强化时间,三个星期都要每天上午一张下午一张地不断画水粉,素描。每三小时一张。完全为了应对考试。
一个多星期下来,大家已经画得呜呼哀哉面无人色了。
“静物画得不像或者位置不对根本不重要!你想想,四川几万个艺术考生,阅卷老师根本不可能知道从你坐的位置看到了什么。只要你的色彩感觉好,大关系好,就容易得高分。”老师成天也都说这些没有营养的东西。不想吐才怪。
班上的同学瞬间就鸟兽散了,脸色发绿地去吃午饭,午饭回来,等待他们的还有一下午没营养的机械训练石膏像。
郭潇悦却表情愉快地坐在位置上对上午的静物画进行最后的调整。她确实也画得跟摆放的静物很不一样,像是在做构成设计玩一般,改变颜色改变位置和空间。
正午的阳光洒进教室,因为长年画素描而留下的铅粉让画室地板异常光滑,闪着水面一样的铅色光芒。
郭潇悦居然在尝试表现这种地板的光芒。
“哇,考试这样画会扣分的。”林晓路说。
她毫不介意地耸肩笑笑,“哎,为了好玩嘛。”
“成天为了艺术高考而画那些没营养的东西也能觉得好玩?真不知道为什么考试就非要考这些,让学校为了升学率完全不在乎学生学什么东西。”林晓路有点愤愤不平。
一年前,学校就因为高考不考图案设计,而取消了这门林晓路最喜欢的课程。高三的学生无论多温和,到了这个份上,总会被搞得有点愤怒青年的味道。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啊!”郭潇悦说,“人的一生分成很多阶段。在每个阶段都有一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比如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艺术考试。再厌恶,也还是得画三个星期这样的东西。不如想想怎么能让自己有兴趣一点。”
“你真是对什么事情都充满兴趣呢。”林晓路一边搅动着浑浊的洗笔水,一边意志消沉地说。
“学校里教的东西,根本不是真正的艺术。”郭潇悦说,“哎,德加,年老的时候瞎了不知道自己画的东西,于是他就做雕塑,最后做出那个世界闻名的芭蕾舞小女孩。”
听着郭潇悦引经据典,林晓路的鼻子都要露出了,“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我的意思就是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遇到有些时段不能完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何有效率的利用自己的人生,就是在每个阶段做合适的事情。现在我们只能当自己瞎了,在无趣的事情里摸索自己喜欢的那一点东西。”
“也对,反正艺术高考也只能折磨我们三星期了。”林晓路耸耸肩膀。
“艺术类的学生,很难在学校里学到能让人有艺术家的概念的东西。学校培养的都是工匠型人才。所以,假如你喜欢。就得自己锻炼自己。”郭潇悦严肃起来还真是一本正经的。
“比如你画这个地板也是锻炼?”
“是啊,还有,学英语的时候记一些自己喜欢的句子,学历史的时候考察一下自己感兴趣的历史人物。看古文的时候嘛,自己在家里豪放地大声朗读,其实也很爽的。虽然都对高考没什么帮助。”郭潇悦洗了洗笔,伸了个懒腰。
“豪放地朗读古文!你真变态!”林晓路用了佩服的语气,这些鬼办法让她觉得高三其实还有很多乐趣是她没有发掘出来的。
“变态,就是改变自己的态度!”郭潇悦气运丹田地答道。
'2'
冒菜三块钱一份,米饭五毛一碗。添饭免费。
郭潇悦拉着林晓路到冒菜店坐下,口水哗啦地看着下锅的冒菜。土豆花菜血旺金针菇……在热气腾腾的辣味空气里闻起来好诱人。
“我们一起叫一份冒菜,然后两碗饭吧!”郭潇悦对林晓路说了一句,又转头毫不在乎店老板嫌弃的目光说道:“听到吧!就这样!”
“咕噜——”代替林晓路回答的是她肚子发出的饥饿的叫唤。
等着冒菜的当儿,郭潇悦摸出口袋里的《漫画快递》,嘿嘿地笑着说:“我怕自己又买漫画看,就叫我妈不要多给我钱,但看到这本书实在忍不住还是买了!所以饭钱不够了!”
郭潇悦治自己还真是有一套。
“这期上面有上次那个漫画家的故事作品呢!”郭潇悦一定是没钱买但又心痒痒,所以就到书摊翻看了。一边喜欢漫画一边又怕自己分神的矛盾劲还真有趣。
“啊,王成吗?”林晓路问。
“对,王成!”郭潇悦爱不释手地翻着那个只有二十页的故事。
“用笔实在太帅了!他是我的偶像。”郭潇悦赞不绝口。
“你见过很早以前老在门口过追谢思遥的那个家伙吗?”林晓路问。
“啊?谁啊?”郭潇悦皱着眉头想不起来,经过种种的提示,她终于记起了他那夸张醒目的打扮。
“那个傻子啊。哈哈,还真的有点像这个故事主角打扮的感觉呢!”郭潇悦乐了。
你的偶像曾经站在我们学校的门口穿得扎眼无比地掠起一摊鸥鸬。现在你坐在这里看着他的画崇拜无比却说他本人是傻子。她就此决定不揭露王成的真相以免打击到郭潇悦的那颗脆弱的少女之心了。
“为什么呀,不是挺帅的嘛?”林晓路故意逗她。
“画成那样挺帅,穿成那样太二!生活跟漫画可是两回事!漫画毕竟还是一种夸张的艺术嘛!”郭潇悦看到冒菜上来了,小心地合上书塞回塑料口袋里。
林晓路夹起一块土豆筷子还停留在空中的时候,郭潇悦已经端起冒菜碗就往饭里倒辣椒汤,然后稀里呼噜地往嘴里扒饭,又夹起金针菇往嘴里塞。吸着气说:“好烫!”但吃饭的速度丝毫不减。片刻之后已经在大叫“添饭!”赢来了店老板一张铁青的脸。
便宜的冒菜也叫她吃得这么香!林晓路也加快速度地吃了两碗饭,趁冒菜的碗里最后只剩下了三两个干海椒。林晓路真有点担心郭潇悦会把它们嚼吧了然后喷火。
郭潇悦气运丹田地喊:“结账!”然后大大咧咧地打了一个饱嗝。两人各拿出两块五毛放在桌子上。在店老板鄙夷的目光中嘻嘻哈哈地离开了。
回到教学楼,郭潇悦认真地洗手,然后在林晓路的背上蹭干手——那是她们俩衣服上惟一没什么颜料的地方了。
“至于吗,就是个二十页的短篇啊!”林晓路假装愤怒地喊道。中国画短篇画连载的作者早就有了。郭潇悦却在这里为了个超短篇在她背上擦手。
“至于的!这可是中国漫画划时代的作品啊!”郭潇悦又爱不释手地翻起来了,“他这样的风格,是以前从来没有出现在中国的。在他之前的漫画家画的东西多少都带着日本漫画的影子。但这个家伙居然用油画的感觉来画漫画!又有超强的镜头感,漫画故事看起来好像一个MTV。我敢说,这个家伙现在绝对是中国最棒的画家!”
林晓路很想拿鼻孔看着她,说:“我觉得现在有不少画插图的人水平可以超过他的啊!”
“中国!世界上最大的盗版软件使用国!只要想玩的就能免费拿到最棒的数码绘画软件!有了这样的环境当然能培养出大量优秀的插图家了!”郭潇悦情绪激动起来了,“可是,你知道吗,最重要的是他故事的内容!居然是讲的那么本土的事情。把北京地痞小伙的二乎劲表达得入木三分。很少会有漫画家画这么写实的题材的!他做的是艺术品!”
林晓路无话可说。只是不能适应印象里行迹恶劣打扮惊悚的一个家伙忽然变成郭潇悦心中的中国漫画开拓者的伟大形象。
“假如想成为漫画家,一定要画故事,无论画得多好,故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中国太多人沉迷于画插图表现自己了。这对中国漫画事业的崛起一点帮助都没有。”郭潇悦嘟着嘴巴不满地将后面的几张其他人画的插图翻来翻去——林晓路觉得那些单独的插画很好看。
“画得开心画得高兴也就好了嘛。”林晓路说。
“说得也没错!”
教室里陆续回来人了,郭潇悦把书塞回书包生怕同学看到了好奇要拿去瞅瞅。
真是当个宝了!
'3'
“住爸爸家真的没关系吗?”妈妈说,“哎,我那几天必须得去上海啊,总部开会。要是其他的出差我就改时间了。”
专业考试要回户口所在地,那里离成都两小时车程。
林晓路慢慢地收拾着东西,说:“没关系。”【霸气 书库 ﹕。qisuu。】
回乐山住在爸爸家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自从离开乐山林晓路就没有再回去过。跟爸爸的联系,无非只是在开学时间打电话要一半的学费,还有春节时候礼貌的问候一下而已。一到成都,林晓路就再也不想回乐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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