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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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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形状古怪的土著人正围着他们跳着一种很诡异的舞蹈,嘴里不时发出“嗬嗬”声,眼里也流露出野兽见到美味的那种贪婪、欣喜的光。

邓先觉轻声对众人道:“完了,我们落在了食人部落的手里!”

“啊,食人部落!”孔明吓得又昏死过去,同时没忘了拉出一筒屎在裤裆里。

陈怀安也脸色惨白,喃喃道:“想不到我这个总司令会死在食人部落的手里,真是没天理……”

明月公主则只是流眼泪,很后悔由于自己的冲动连累了兄弟们。

这时,一个头上插着羽毛,挂着一串骷髅头、骑着一只巨大的蜥蜴的家伙在众娄罗的簇拥下来到了被绑的五人面前。

蜥蜴的红舌头几乎舔着了五人的脸。

陈怀安等人都害怕得偏过了脸去,明月更是害怕得浑身颤抖。

骠着蜥蜴的家伙先是用鼻子嗅了嗅孔明,大概是闻到了一股屎臭味,顿时皱了一下眉头,嘴里哇啦哇啦不知叫着什么。然后便给过来了几个娄罗,扒掉孔明的裤子,用水冲洗他的身上,似乎要将那股屎味洗掉——洗干净了好宰割。

那骑着蜥蜴的家伙目光扫到邓先觉身上时也是皱了皱眉头,大概是嫌邓先觉太瘦了。

他的目光扫过曹德孟和陈怀安时,都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这两个“食物”不肥不瘦,刚好合适。

骑蜥蜴的家伙最后将目光投到了明月公主身上。

他上上下下、前前后后、仔仔细细打量了明月公主一遍又一遍,那瞳孔一次比一次放得大。大概他还从来没有捕食到过这么美味淳香、引人垂涎的“食物”!

他可能正在想着是把她蒸着吃、煮着吃、剁碎了吃、还是大块吃,或者是宰了放血吃,还是连血带皮肉生吃?

明月公主终于也昏死了过去——在被人当成可口的“美味”观赏的情形下,不昏过去还真的是怪事。

骑蜥蜴的家伙一阵手舞足蹈,突然叽叽哇哇地说了几句什么,立刻过来了一群娄罗,拥到明月公主跟前,一个家伙用手托起她的下巴,一个家伙举着一个陶盆蹲在她的跟前,另一个家伙则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就要往公主白晰粉嫩的脖颈上划去——大概要是宰了放血呢……

“住手!”曹德孟忽然用尽全力一声怒吼。

“当!”那刀手吃了一吓,手中的尖刀顿时脱手,掉下来砸翻了接血用的陶盆,其他的人也都是吃了一惊,一齐看着曹德孟。

曹德孟眼睛赤红,歇斯底里地冲众人大声咆哮着:“不许伤害她!不许碰她!你们有本事来吃我,来杀我呀!”

那些娄罗立刻将他团团围住,那骑蜥蜴的家伙也将冷酷的目光投射到了他身上,露出很惊奇的表情,同时哇啦哇啦比划着什么,大概是告诉曹德孟稍安勿躁,吃了明月公主下一个就吃他。

“你哇啦哇啦个屁,你这个懦夫,你有种就来吃我,来宰我,来呀,你来试试!”曹德孟不理那骑蜥蜴的家伙的茬,依旧咆哮个不止,以至有些土著人被他吵得都捂住了耳朵。

那骑蜥蜴者瞪着他看了半天,哇啦哇啦比划了一阵,又指了指自己的蜥蜴——这是一头巨蜥,体长约三米,看起来就象一头小恐龙,那血红的舌头、张开的巨嘴、寒森森的牙齿令人毛骨悚然。

那骑蜥蜴者跳下了蜥蜴,令人牵到曹德孟面前……

那些土著人都跳起舞来,发出一种“嘘嘘嗬嗬”的声音,那巨蜥则迈着巨大的爪子,慢慢凑到了曹德孟面前,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它长长的舌头在曹德孟脸上舔来舔去,比划着下口的部位——它嘴里的那股腥膻之气熏得曹德孟差点呕出来。

陈怀安、邓先觉等人却明白了一件事!

那骑蜥蜴者竟是要它的蜥蜴吃掉曹德孟!

陈怀安、邓先觉等人大骇,都闭上了眼睛,不忍目视。

这时,那蜥蜴的嘴已经凑到了曹德孟的锁骨上,那两排牙齿就要往他的咽喉上扎去……

“德孟哥!”明月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

她一边挣扎,一边叫骂道:“你们这些畜生,来呀,来杀了我!”

“公主,你多保重,德孟先走一步了。”曹德孟费力地冲公主叫道。

“嘶——”蜥蜴发出了巨大的咆哮声,狂怒不已,似乎正扑在猎物身上狂撕乱咬。

“哇啦哇啦!”

“吱哩叽咕!”

那些食人族的叫声也此起彼伏,似在为那蜥蜴助威。

陈怀安和邓先觉根本不敢睁开眼睛,害怕一睁开眼睛就看会到惨不忍睹的场面……

“滋滋滋!”陈、邓忽然发觉手上的绳子松开了,终于下意识地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一幕让两人惊得眼珠子都差点凸出了眼眶:只见那头可怕的大蜥蜴此刻已经翻倒在地上,身上还燃着火苗,空气中一股皮肉的焦臭味道。

那些食人族也横躺竖卧了一地……

原来,曹德孟被抓住的时候就曾将一片一寸来长的小刀片藏在袖中,由于他藏得机密,并未被食人族搜出……他还在自己的左腋下藏了一支袖珍吹火筒——只有一指来长,但内装特别强劲的磷火弹,用嘴轻轻一吹,即可发出足以烧死一头老虎的火焰。

刚才他已经运用内力将刀片从袖中震落到腕中,然后悄悄割断了缚住手的绳索。在刚才的混乱中,他以极快的速度挣脱了绳子,取出吹火筒,先烧翻了大蜥蜴,然后抢过一柄大刀,一阵左横右扫,将这些食人族包括他们的酋长——也就是骑蜥蜴的那一位统统击毙了。

陈怀安、邓先觉佩服得五体投地,想不到曹德孟这家伙竟鬼得成了精——这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曹德孟将公主和孔明也解救了下来,然后说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我们必须赶紧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躲起来,我怀疑,这岛上一定还有别的食人者!”

陈、邓都点头道:“德孟兄言之有理!”

杨贤杰果然动员了所有的海、空军力量搜救明月等五人,然而派出去的救援小组都报告说没有发现目标。

云娇急得快要发了疯,连远在昆仑山修行的云妍都御剑赶了回来,帮助搜寻,然而同样是一无所获。

杨贤杰的面前摆着一张巨大的东荒东部海域地图——也就是明月他们飞机失事的海域的地图,在地图上来回画着圈。

孔亮、方士道等人都认为,飞机既然是在恶浪滩一带海域失事,那么公主他们坠海的地点一定也不会偏离这里太远。至于为什么没能发现他们,孔亮猜想,他们可能已经连同飞机都被雷电击中,烧成了灰烬,所以既找不到尸体,也找不到飞机残骸。

方士道则认为,如果他们能够及时跳伞离开飞机,应该有逃生的可能。问题是,现在离飞机失事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外小时,他们很可能已经被鲨鱼吃掉,或者冻饿而死了,要不就是他们根本来不及离开机舱,随着飞机一起沉入了大海,葬身于万顷碧波之中!

“你们说来说去,都是说他们死了,这有什么意义?”云娇悲痛道。

杨贤杰也气不打一处来,差点要骂他们“你们这两个乌鸦嘴,给我滚出去!”不过他没有骂出口。孔、方本来就经受了文革的刺激,再一骂他们,那还得了?

孔、方两人都是旧知识分子出身,对“洋流”之类的自然因素就没有考虑进去,因此自然也就无法判定明月他们现在是在什么位置。

杨贤杰夫妻就更加什么也不懂,舞刀弄枪也许是他们的长处,但要研究自然科学,他们就只能靠边站了。

“父皇!”征东风风火火闯了进来。

“什么事?”杨贤杰夫妇一齐问道。

“失事的飞机残骸已经找到了,是在这一片海域。”征东用手指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点。

杨贤杰等人一看,原来是恶浪滩东边两百里的地方,这里已经是大陆架的边缘,再往东便是一望无际的太平洋,附近没有任何小岛,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可以用作参照物的地方来确定失事地点的坐标。

“飞机残骸是怎么找到的?”

“是被海军用声纳来回扫描那片海域,在水下两百米的地方发现的,海军派潜水员去探查了,飞机上没有发现人。”

“这就是说他们不在飞机上?他们有生还的可能?”杨贤杰摸着下巴上的胡子道。

第十三卷 走向共和

第二百零四章 食人部落…2

“这就是说他们不在飞机上?他们有生还的可能?”杨贤杰摸着下巴上的胡子道。

“也许他们已经被鲨鱼吃掉了!”孔亮又大放厥词。

征东道:“我怀疑他们可能已经被海浪推离失事海域,按照风向和洋流的流向判断,他们应该是被推移向了东方或者北偏东方向!”

“东方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天哪……”云娇只觉得心惊肉跳。

“也许他们会漂流到某个没有标上地图的无名小岛也说不定。”征东道。

杨贤杰道:“征东,我命令你不惜一切代价向失事海域以东方向寻找,一定要找到你妹妹!”

“发现了一个村庄!”

手举火把在前面开路的曹德孟大声向陈怀安等人通报道。

陈怀安等人借着火把的光往前一看,果然看到了一个村庄——说是村庄,其实是一些用树枝和茅草搭起来的窝棚,非常的原始和简陋。

窝棚边丢着很多骨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看来这就是食人族的村落了。”邓先觉道。

孔明和明月公主心中都是一惊。

曹德孟道:“陈兄,咱俩进村去逛一逛,看看有没有食物和水;邓贤弟、孔贤弟保护公主呆在这里,千万不要走开!”

邓、孔点点头,和明月公主呆在了原地,目送着曹、陈向村子里走去。

村子里空无一人——大概这个食人族村落里的人都已经丧在曹德孟刀下了。

陈怀安看了曹德孟一眼道:“你把人家都灭族了!”

曹德孟寒着脸道:“不把他们都消灭掉,难道让他们把咱们吃掉?”

“你真是个残忍的家伙。”

“我残忍?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老兄,在这种非常之地,是来不得老太婆的仁慈的,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象‘农夫和蛇’的故事里的农夫一样。”

陈怀安知道自己说不过曹德孟,只得悻悻道:“好好好,我是农夫,我是东廓先生……”他随手推开一扇草庐的门,“啪嗒”,一个东西从门框上掉了下来,正砸在他的脑袋上,砸得他眼冒金星,头上也隆起了一个大包。

他一边揉着砸疼的脑门,一边盯着那砸中他脑门的东西——原来是颗骷髅头!

屋中的情形更令他目瞪口呆:只见满地都是骷髅头和残缺不全的人体骨架,从其残损的痕迹来看,应该都是被噬咬撕啃过的。

看来这些人骨头都食人族吃了人之后留下的!

“真残忍!”陈怀安心中原有的一点点老太婆似的仁慈心终于全部消失,赞同了曹德孟的观点:对这些食人族,就该斩尽杀绝!

找遍了所有的窝棚,除了满地被吃过的人骨头,两人自然是一无所获,找不到任何适合他们吃的食物和水。

有几所房子里,他们也曾幸运地发现了一些没吃完的肉——不过都是些人的大腿和臂膀,还有内脏,腥气弥漫,令人作呕。

事实上,两人已经呕了若干次,呕出来的东西只剩下黄胆汁了。

曹德孟自言自语道:“难道这些家伙真的只吃人,就不吃点别的动物?这岛上哪有那么多的人可以吃?”

陈怀安道:“食人族嘛,肯定就是互相吃——各个部落、村落之间互相打仗,吃抓到的俘虏。”

“那他们总会吃点别的什么来换换口味吧,比方野猪、野牛什么的。嗯,说不定咱们能够找到他们吃剩下的野猪肉和野牛呢。”曹德孟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了信心。

他还果真在一座窝棚里发现了挂在墙上的一大片肉,火把照射下,那一大片肉在黑暗中虽然看不太真切,但可以确定,那不是人肉,而是别的动物的肉,说不定就是野猪肉!看起来还有好几十斤,足够他们五个人吃的了。

曹、陈大喜,忙踏着地上的人骨头奔过去,将挂在墙上的那片肉放了下来。

曹德孟兴奋不已:“这是一头野猪的后腰肉,肥得很呢。”

陈怀安却停止了动作,脸上的表情也是怪怪的,半晌方讷讷道:“你仔细看看这是什么肉?”

曹德孟也楞住了。

因为他已经将那片肉翻了过来……

那分明是一个女人的上半身躯干,两个硕大的**清晰可辨!

曹德孟终于崩溃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抱住头,绝望地大叫一声:“我靠——”

陈怀安默默地退了出去……

曹德孟诅咒叫骂了一阵,也只得无可奈何地退了出去。

两个人站在村头,茫然四顾,只觉得手脚一片冰凉……

忽然,陈怀安瞅见了北边还有一座窝棚,忙道:“那里还有一座窝棚,过去碰碰运气。”说着率先走了过去——但他很快又皱着眉头退了出来。

曹德孟纳闷道:“今天真的这么背?真的一无所获?”他不甘心地也走了进去。

没想到里面是个拉满了大便的茅坑,他走得太急,差一点就冲到了茅坑里!

两个人转悠了半夜,最后总算在一处山崖边发现了一眼泉水,不可是生命之源,没有肉吃都不要紧,千万不要没有水喝!

两人大喜,先趴下去喝了个够,喝完后才想起要给公主她们要舀点水去喝。然而遍顾四周,却没有可盛水的器皿。

曹德孟搔搔头皮,正在发愁,眼光忽然落到了一个骷髅头上。那空空的骷髅头不正好可以用来盛水么?

然而明月三人见到这个盛满水的骷髅头,差点没吓晕过去,哪里还敢喝水?

曹、陈两人好劝、歹劝,邓、孔才勉强喝了一点水,明月却仍是打死也不喝……

最后他们只得带着公主穿过食人部落,来到那眼山泉边,让公主喝了水。

他们接着在附近发现了一个山洞,山洞很干燥,很宽敞,也很隐蔽,同时山洞在半山腰,离地面有十多米,外人很难发觉,也很难上下。他们编了一条软梯以供上下,平时将软梯拉进山洞里,取水和寻找食物时,他们才将软梯往下来。

这附近实在没有什么小动物可供猎食,他们只能靠挖草根、剥树皮充饥……

十几天过去了,救援队仍然不知道在哪里,他们也不敢走出山洞去,怕被其他的食人族猎食。

没有食物,他们的身体都已经非常虚弱,明月公主更是全身浮肿,身体状况差到了极点。

曹德孟道:“这样不行,我们一定要吃肉!不吃肉怎么维持我们的生命啊!我老曹挂了倒没什么,可你们一位是我们大逆国的公主,一位是大逆国的总参谋长,一位是第三集团军总司令,还有一位是未来的高参,都是党国要员,你们可死不得啊!”

邓、孔都质疑道:“我们也想吃肉,可到哪去找肉吃啊?”

曹德孟神秘地笑了笑:“我有办法搞到肉。”

当天晚上,他还真的搞来了两片鲜红粉嫩的肉。

邓、孔一齐问道:“这是什么肉?看起来不象猪肉哇!”

曹德孟道:“这当然不是猪肉——是牛肉!”

“牛肉?”邓、孔都将信将疑。

曹德孟一边熟练地切着肉,一功答道:“是啊,牛肉,今天晚上咱们要好好开开荤!”

陈怀安张了张口,想要说什么,曹德孟用眼神制止了他:“总司令,你过来援援手——大家的体力现在都这么差,急需吃肉补充体力,你不会希望大家都死在这里吧?万一公主有事,你我如何向皇上、向太子他们交待?”

陈怀安犹豫了半天,呐呐道:“好吧,你们吃肉,我还是吃草根树皮。”

曹德孟的手艺还真的有一手,他不知在哪儿找来一个陶盆,用陶盆炖肉,炖得十分鲜美可口,香气扑鼻,令人垂涎欲滴,邓先觉、孔明、明月都吃得很痛快,吃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将肚皮撑得圆滚滚。

曹德孟也盛了一碗递给陈怀安道:“你真的不吃?吃一点吧,味道真的不错。”

陈怀安摇摇头道:“不吃。”

等邓先觉他们都睡着后,陈怀安将曹德孟摇醒,拉到后洞悄悄问道:“我知道你给他们吃的是什么肉,你放心,我不会说破。我且问你一件事,你的肉是从哪里弄来的?你可不要去干伤天害理的事!”

曹德孟道:“你放心,这肉绝对来得光明正大——我今天一下山,就碰见了两伙食人族在火并,后来他们将战场转移到了东边,并且带走了大部分尸体,我溜到战场上时,一具尸体也见不到。我正有些气绥,就发现了倒在水沟里的一具女尸……”

“你真的没杀人?”

“我曹德孟要是干那事,天理不容!”

一晃就过去了几个月,仍然看不到被救援出去的希望……

第十三卷 走向共和

第二百零五章 情路依依

这一日,邓先觉对众人道:“看样子这个小岛离大逆实在太远,我们永远要困在这里了。”

孔明道:“咱们要生存下去,也必须组织一个村落,而且要繁衍后代,延续我们的香火。”

邓先觉道:“你的想法是不错,可是我们找谁去繁衍后代?找那些食人部落的女子吗?”

孔明道:“那可找不得,食人族的女子也是要吃人的。”

“你们不用去找食人族的女子。”一直没有吭声的明月公主忽然抬起头,用明亮的眸子看着众人道。

众人都不解道:“公主的意思是?”

“我已经决定……”明月公主脸颊飞起两团红晕,欲言又止。

邓先觉等人皆不解道:“公主,你作出了什么决定?”

“我……我……”明月的粉脸羞得更红,最后她还是鼓起了勇气道,“我打算嫁给你们四位,好……繁衍我们的……后代……”

“公主切切不可!”曹德孟率先反对道,“公主,你千万不可拿这事开玩笑!”

“是呀,公主,此举万万不可!”邓先觉等人也反对道。

明月道:“我想过了,咱们困在这荒岛上,也许就要过一辈子了,人生短暂,几十载光阴转瞬即逝,我们如不抓紧,如何能让我们的生命火种世代延续下去?在这荒岛上,你们就是我最亲近的人,除了嫁给你们四个,我还有何选择?”

陈怀安等人尚在犹豫,孔明却早已喜不自禁:“公主此举实乃深明大义,只是,你如果嫁给我们四个?我们岂不落了个‘共产共妻’之嫌?”

邓先觉也点头道:“是啊,四人共事一妻,确实有点不合纲常。”

陈怀安道:“那,咱们就抓阄决定!老曹你同不同意?”

曹德孟道:“既然没有别的办法,抓阄就抓阄吧!”

明月折了四根树棍,一根长的,四根短的,展示给四人看了,严肃道:“谁抽到长的,我就嫁给谁。”

四人都表示同意。

明月便将树棍捻在手中,露出一小截,露出部分都是一样长的,所以仅从露出在外面的部分是无法确定树棍长短的,这就全凭运气了。

四人都铆足了劲,暗暗祈祷上苍庇佑能抽到那根长的……

明月已将树棍伸到了四人面前,莺声道:“你们谁先来?”

四人虽然盼望着这一刻已经很久了,但此时却也不得不假装谦让一番。又经过一番猜拳行令,决出了抓阄的顺序:孔明第一,邓先觉第二,陈怀安第三,曹德孟第四。

孔明虽然名叫“孔明”,其实和三国里的孔明差得太远,差别在什么地方?不会神机妙算,算不出哪一根是长的(其实他就算抽到了长的,明月也会用手指紧紧夹住,不让他抽中——如果说四人是癞蛤蟆的话,他就是最大的一个),因此尽管他在心里默念了一千遍“菩萨保佑”,结果还是很不幸地抽到了一根短的。

邓先觉的运气也和孔明差不多,他虽名叫“先觉”,其实也并不先知先觉,无法预先知道哪一根是长的,因此他也只能很不幸地成了被淘汰者。

只剩下两根了!

陈、曹心中都突突狂跳起来。

现在的机会是半对半,二选一的机会啊!谁抽到那根长的,谁就可以娶到明月了!而先抽的人又比后抽的人多占有一半机会!

陈怀安很踌躇满志地伸出了他的手指——但他的手指在触到那两根木棍时,却停下来了,而且颤抖得厉害……

他的心里更慌,他忽然有了一种很不踏实的感觉,他感觉自己抽不中……

论相貌、论人才、论气质,他都要胜出曹德孟很多,他和明月真的很相配,天生的郎才女貌;而曹德孟,不过是有些小聪明,人也黑不溜秋,哪里配得上公主?是了,公主如果喜欢他,又怎么会在智力抢答赛上曹德孟胜出之后,反而离家出走呢?

就算自己爱公主,公主也爱自己,可现在是要老天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啊!老天可不管你和公主配不配,它如果不让你抽到长棍,你也一样是毫无办法……

这也就和赌博一样,全看自己的手气如何了……

月老啊,你一定要保佑我,一定要让我抽中那根长棍,一定要让英俊潇洒、貌比潘安的我娶到明月公主,千万不能让她落到了曹德孟那癞蛤蟆嘴里,你如果让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那你也太不长眼了!

其实明月也正定定地看着他,内心正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陈怀安确实不错,无论各方面条件都要强地曹德孟很多,自己也曾想过今后的如意郎君应该就是陈怀安这样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美少年,而不可能是曹德孟那样貌不惊人的憨小子。不过,通过那次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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