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失路人-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开始很怀念和楼晓衣在一起的日子。

尽管她已远去,或者,她正依偎在某个人的怀里。

但是,想她归想她,这是我的事。

就像我们这所大学,非要说是自己是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老人的亲切关怀下建的,尽管他老人家从没来过。我们甚至连他的影子都没见过。可是,我们院长那个老头总把这常挂嘴边,Qī。shū。ωǎng。以此洋洋自得。好似他是钱老的子嗣或孙子什么的。

这常使我感慨科学的堕落和教育的伪善。

楼晓衣那时候就对我的观点深表同意。

她说:“你可以搞教育研究了,干吗还学什么建筑。”

我说:“你以为这是找女朋友啊。就算现在恋爱自由,像我这样的穷人不还是没有。”

这时候,楼晓衣总是不经意的笑着说:“你不是还有我么?要女朋友做什么。”

楼晓衣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总是装作没有听见。

其实心里是很开心的。

我和楼晓衣的相识确实叫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更何况像她那样的大美女,学习又好,家里又特别有钱,谁追到她都会觉得是一种福气。

大约在这更早的一两年前,其实,我是个很张扬,很喜欢音乐的人。可能我真的有音乐天赋吧,我的吉他谈得很好,歌也唱得很好。所以一到酒吧去应聘就被录用了。

我和楼晓衣是在午夜空荡的街头认识的,那一年,我没有买日历,所以忘记了日期。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在酒吧唱完最后一首歌,收拾好东西,接过老板付过来的钱,背着我的吉他走出来的时候,街上连一个人都没有了。天气很燥热,还可以听到蝉鸣。我习惯性的到街口老大爷的小店里买了罐冰茶,转身走过街口的时候,映着昏黄的灯光,我看见一个女孩子靠在路边一棵很老很粗壮的白杨上,头发很凌乱,耳朵里塞着的应该是耳麦,她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和一条细长的牛仔,使她整个人看上去高挑而修长。她把一双手插在裤兜里,整个人摇来晃去,眼神漫无目的,看她的样子像是在等人。我从她身边走过去,她扭头望了一下,然后继续听自己的音乐。

当我走到下一盏路灯的时候,她突然叫住了我:“你是在那边黑城酒吧唱歌的么?”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下意识的停下,觉得她是在叫我,我回头愣了一下,她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站在了我的面前,我们两相隔只有一个呼吸的距离,我才看清楚她的脸,很纤瘦,很轻柔,有一种如水的单纯和如雪的洁白。

他仔细的端详了我一下,就像看一个和她分别很久而重新归来的密友,让我感到很亲切。

“我以前见过你,去听过你的歌。恩,你现在要回去么?”

我没有做声,她就笑了:“看你也是一个穷小子,走吧!到我家里去。”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拒绝,就像一个在外边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被姐姐拉着回家了。

之后,她告诉我,认识我是她早就事先预谋好了的。

并且我很快发现,她跟我同校同班。

她的家很大,也很华丽,离黑城酒吧很近。家里除了家具外,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那天晚上,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位公主,她养了一只黑色的小猫,小猫在公主的照顾下活得很快乐,很开心,可是它却永远长不大。有一天,公主远嫁了,嫁给了她心爱的王子,但却忘了带上它。

小猫很伤心,它每天等啊,等啊,一直等到深夜,希望公主能回来带上它,可是因为路途太遥远,公主一去多年不复返。有一天,它终于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不想再来依靠公主了,它希望自己也能像公主一样等到它的王子来迎娶她。

有一天,王子和公主终于回来了,可是他们已经有了另一只猫,一只英俊的公猫。就在它要走近它的王子,走近那只公猫的时候,皇宫的宫墙外突然翻进来了一只野猫,那只公猫一看见她就和她一起跑了。

小猫伤心欲绝,继续独守着它的黑夜,等待着她的真爱。可是皇宫里的人们早就像公主一样把它遗忘。

很久以后,她告诉我:她就是那只在黑夜中独守寂寞,一个人等爱的黑色的小猫。

那时候的日子,也许是太无忧无虑了吧。所以回过头来看时,我都感觉自己像是第一次看《蜡笔小新》一样轻松有趣。好像我们也曾那样淘气过。也许,我和她一样,是另一只长不大的黑色的小猫。

而所有的快乐和悲伤,所有的美好和伤痛,现在回想起来,却只有眨眼的一瞬间。

我望着窗外蓝天上涌动的白云,突然泪流满面。

《失路人》--人在武汉'3'

'3'

每次看到刚出生不久的小孩时,我都在想一个问题,怎么当初像个毛毛虫一样大的我们,眨眼之间就长大了呢?

这个问题一直让我深为困惑不解,为了想这个问题,我都快想得脑残了。简直是要了我的命。

为此,我常痛骂爱因斯坦那个老混蛋,还有达尔文那个饭桶。他们为什么就不能把时间和生命体解释的更清楚,更明白,让瞎子也能读懂《相对论》和《物种起源》呢?真是混账的科学家。

混账透顶了。

每当我说这些的时候,楼晓衣就笑得人仰马翻。那姿态简直就像要疯掉了。

我说:“你也笑的太不像个女人了。”

我没想到这一打击的话在她根本不起作用,她反而笑着说:“谁说我是女人了,是女人会跟你在一起么?”

“那你是说我很差劲了。”

“本来就很差劲吗。”

这句回答简直叫我忍无可忍,我说:“你走吧!跟着我干什么?老子就是人渣。你丫懂么?人渣,你知道什么是人渣么。快滚吧!”

我本以为这句狠话能让她像个女生一样乖乖的来哄哄我,说点矫情的话,讨好讨好我,并认个错。

谁知道她反而气了,她当着众人的面哇的一声就哭了,并冲着我大喊大叫:“小狗子,你这个没良心的,你还真把自己的肺当狗肺了。”

我一下子就懵了,心想这么多人看着我,这丑可出大了,我他妈什么时候就变成小狗子了呢?

并且楼晓衣那家伙站在那一动不动,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我连忙走过去,很凶的对围观的人说:“看什么看,快回家吃干饭去吧。”于是我推推耸耸的才把楼晓衣带着离开了。

谁知道没走多远,她一下子就又笑了,叫我哭笑不得,气得简直快要吐血了。我说:“你这个小混蛋。”

她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我差点没有当场晕倒。

那年夏天,楼晓衣的爸妈在国外,没有回来,我就理所当然的答应了她,住在她家。每晚,她都会跟我到黑城酒吧去听我唱歌,然后,我们俩像两个疯子一样在午夜空荡的街头跑着喊着回家。她总是喜欢趴在床上,像个小妖精一样不停地翻着数着她新买的CD,然后看着CD的封面包装,不停地尖叫,而我总是靠着窗台面向她,一面弹吉他,一面唱歌。

然后,她总是争着抢着先进浴室淋浴,然后称我不注意的时候,从浴室盛着满满的一盆水泼在我的身上,我也不甘示弱,跑进浴室对面的厨房拿起盆和她一起对泼。直到整个屋子被水浸满了,直溢了出去。

她说:“你想把我家弄成一个游泳池啊?”

我说:“我还以为你想弄个鱼塘呢?”

她说:“养谁啊?养你啊?”

我说:“养你啊!”

然后我们俩像两个孩子一样,你说养我我说养你的一直说个不停。直到最后倦了,才各自回房去睡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总是坐在我的床头,看着我睁开眼睛说,哎呀,好可爱哟!这么秀气的假小子,快说,你是不是真男的。然后,我总是装作要揭开褥子说,你来看看啊!他就用手捂着眼睛,张开手指缝说,呀!大色狼,你这混蛋,无耻,流氓。之后,我们一哈哈大笑。

我觉得那个时候,楼晓衣的样子特别像个女生。

而楼下大妈来问昨晚渗到他们家的水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楼晓衣总是水龙头坏了这一个理由说了无数次。然后那大妈很是气愤地说,你们家的水龙头每天都坏么?她总是一脸天真,很是委屈的说,啊呀!婶婶,是啊!这年头,造假的太多,不过你放心,每晚三十个钟头就可以搞定,保证不放水了。

那大妈于是只好一脸无可奈何的叹着气走了。

大妈走后,我们总是要花上大半个下午的时间去把地拖干。然后两人一起躺在地板上,映着照进屋里渐渐斜去的夕阳,她把头扭过来轻轻吻了我一下,就又笑嘻嘻的把头扭回去,继续睡觉,也不说话。

楼晓衣的那个吻温热而绵长,它一直把我的那个夏天燃烧殆尽。而之后,那些夏天再来的时候,已经冰冷,没有当初那个夏天灼热的温度了。

我坐在窗前,手抚着这段手稿,看着夜色慢慢降下来,看着巷子里路人纷繁散乱的剪影,看着这座城市又一次亮起了霓虹,我突然发现,那些夜色的来临并没有那么可怕,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以面对了。

《失路人》--人在武汉'4'

'4'

学校对门的那条街我很少去过,那里也没有别的什么,只是大大小小网吧最多,多的每走三五步就是一个,而且网吧生意巨火,我们学校的同学出入网吧就像上下班似的,日落而息,日出而作。这是我觉得最奇怪的。

然而楼晓衣却觉得是正常的。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有书你会看么?一家书店都没有,当然上网吧了。说到底,是学校没文化,懂了吧?傻瓜。

于是,对于她的意见,我深表同意。于是,我没了言语。

其实,我这人也没有什么兴趣爱好,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特无聊的。楼晓衣的兴趣就广泛多了,比如:她喜欢买衣服,看到什么女孩穿新款名贵的衣服,她就要把人家比过,我总是打击她说,衣服穿得再漂亮,你也是一个男的。比如:她喜欢做头发,她的发型每周都有新变化的,药水,做工都要求是最好的,做一次就是几百快,我说,你头发做的再好,你就没发现走在你身边的我是个乞丐么?然而,她从不烫头是真的。比如:她喜欢看汽车杂志,她总是一面盯着名车的照片,一面挥舞着她的鸡爪子把我抓过来分享说,这个,这个,这个···将来全是我的,我就说,那又怎么样?就算你有一百辆劳斯莱斯,你会送一辆蓝魔精灵给我么?自私的家伙。

这些都不要紧,最要人命的是,她做什么都要把我拖着。买衣服的时候,试穿她要我代替了,或者一定要跟着,她说幸好是冬天,我说,要是夏天就好了。而买完衣服,提着大包小包的也总是我,于是我一路不停地抱怨着,她说,我都请你吃饭了,我说,一顿饭,我就成你的奴隶了?于是,我似乎隐隐约约的听见她小声说,那,你要做我的什么?

她做头发的时候就更让我不乐意了,因为,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还必须要我陪着,而在这期间,给她买水果的人是我,买锅巴饭的人是我,不时给她参考发型的人还是我。最让我郁闷的是,有一次我悄悄的溜了,而之后我从那家理发店门前路过,被店主叫住,为她上次做头付账的人还是我。幸好,那个月的饭全部是她请了,于是我就跟着她吃香的喝辣的,每天也跟她跟得更紧了。因为哪天不跟紧点,指不定就没饭吃了。那段日子,她就经常笑我是个跟班的。我总是不屑的跟她说,倒了我八辈子霉了,谁叫我上辈子欠你的。

她看汽车杂志的时候通常是在上课,每每看到精品名车的时候,她就挥舞着她那只魔爪,把我的头硬是抓搂了过去,然后忘我的大声讲着她要哪辆名车,弄得整个教室里的人都回头来看着,那感觉,感情我和她就是一个不良少年和一个不良少女在做什么龌龊不堪的事似的。

接着,我占她的光,在学校一下声名大作。

好像我们的行为还引起了学校高层领导的讨论什么的。

而楼晓衣也和我走的更近了,似乎我们整天像个连体婴儿一样粘着是打娘胎里出来就天生了的,就已经被设定好了,怎么着都是应该的。

可是,当所有的人都认定我们是小两口的时候,我们之间到底算什么呢?我不敢说,也没有勇气说。

后来,楼晓衣就完全成了我的跟班了,其实我们俩也没怎么着。

她经常跟我悄悄溜到男生寝室和我一起打游戏,我说,你就不怕别人说三道四么?她很肯定的回答说,我不在乎的。

然而事情还是跟着发生了,终于有一天,她被管理员阿姨发现了,那可恶的凶女人硬是抓着她不放,她就和那肮脏的女人一起厮打起来了,那女人破口大骂她不要脸,骂她贱,其实,我们都知道,这女人才最贱。可是旁边围观的人就那样无情的嘲笑着。楼晓衣她没有还口。她只是哭着,拼命从那女人的手里挣脱了。而我坐在六楼,赶下来,已经是事后了。

那次,楼晓衣受到了学校广播通报批评,我也被辅导员叫去问话了。

这件事后,楼晓衣有好一段日子没有来上课,她也没有跟我联系。我知道她在怪我。毕竟,在她受到屈辱的时候,我确实没能及时赶下来。

是我欠她的。

《失路人》--人在武汉'5'

'5'

武汉的冬天来的特别奇怪,特别突然。

不仅天气变得快,而且温度降得更快。

我觉得冬天,人在武汉,需要的不是太阳,而是火炉或被窝什么的。尽管这样挺俗气的,但是,很实在。

那年冬天,当第一场雪侵袭了这座城市的时候,消失了的楼晓衣就又重新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她做了一件很奇怪的事,说出来,你也许会觉得不可思议,她以我们两人的名义买了一块墓地。

那天,我们一起站在公交车上,车一直开到了郊外。

天地间是一片昏灰埋暗的素白,雪花正摇摇晃晃的从天空中被抛了下来。望着不停倒退到身后,正同时一点点被雪掩埋的泊油路,我感到很茫然,也很幸福。我不知道这条路何时才能到终点。

就像现在的日子,又何时才是一个尽头呢?

当时的那种幸福感似乎很遥远,而现在,我确信自己曾经把它紧紧握在手间。只是后来,我松开了手,它轻轻飞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奇软绵绵的雪,洋洋洒洒的数日,没有终结。风一吹起来的时候,那些柔嫩的雪花就开始漫天摇曳,枯草紧贴着大地,慢慢匍匐到了更远的地方去,小片的积雪在草上半遮半掩的,害羞似的刚积满,又一点点慢慢融化了去。没有远山,空旷的世界里除了雪花落地的沙沙声,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这时候,楼晓衣就把我带到了那片墓地。

书郊区的野外,冷极了。她让我闭上眼睛,等我睁开时,我看见她正微笑的站在一块墓碑前,四下是一片空寂的神秘气息,那些离离的坟墓上早已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雪,隐去了墓碑上的姓名,而在她身边的那块墓碑上的积雪已被她用手清理干净了,碑是新的,上面刻着天长地久,还有我和他的名字。冷风吹过,吹掉了她的帽子,也拂动了她颈上围着的长绒围巾,她的长发一散而开,迅速粘满了雪花,与雪一起随风轻舞,舞动的发尖上,是我被冰封了千年以前的思念。

我所有的感动,所有的伤感,在那一刻彻底突现。

我跑到她身边,心痛的抱住了她,她把头埋进了我的颈里,然后我们的眼睛彻底的沦陷,再也忍不住的眼泪,如大雨滂沱。

她说,我爱你。

我说,我也爱你。

多年以后,当这幕情景再次在我眼前浮现时,我热泪盈眶,满心激动,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清楚的记得,那年,那天,那块墓碑上刻着的是1994年。

以后的时间,纵然再漫长,纵然有再多的欢乐亦或悲伤,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意味。

那天,我问楼晓衣为什么要弄这样的一块墓碑,还要把我们的名字可在一起。她却说,好兄弟,讲义气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我又问她,那你为什么要说爱我啊?她就装着一副很是不解的样子说,有么?

这不禁又令我大失所望。

楼晓衣就是那样口是心非的一个人,可惜我明白的太晚了一点。

楼晓衣家特别有钱,钱多的就像厕所里的手纸。她的父亲是房地产投资集团的,而且只有他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所以她有大把的钱花不完,这一点,我很羡慕。但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贪图她什么。

平安夜的那天晚上,她送给了我一块劳力士的名表,而我却送给了她一把两块钱的铁勺,寓意着她是个勺。然而她却喜欢的要命,这让我很沮丧。

楼晓衣她老是说我没有绅士风度,太过孩子气,所以送我一块表,希望我能天天戴上,看起来会很稳重。我想告诉她,我送她一把勺是想嘲笑她的,但是我没说。

那天晚上我们俩选择在凌晨时分逃了出去,像两个孤魂野鬼一样,在这座城市里游荡。也许是那晚玩的太疯狂,太随性随意了。我在很久以后才记起来,那晚,我是把楼晓衣挽着的。

那晚我都干了些什么呢?其实,想一想,也没什么,我只是挽着她的胳膊到处乱跑,一边尖叫,一边看烟火,一边吃好吃的,然后两个人一起找厕所。

那天,我们黎明的时候才乘公交车赶回学校的,车上,我们两依偎在一起,就睡着了。我做了一梦。

我梦见自己自己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蓝色的牛仔裤,光着脚走在一望不到边的碧草间,草很软,挠的我脚心痒痒的,我觉得很快乐。可是,当我回过头时,我看见身后的小草正随着月光慢慢的苍白,一点点的变老,直到死去,然后时空流转,霞光突现,转眼间就到了秋天。

我看见家乡的柿子熟了,在那片金黄的山坡上露出了她们含笑晕红的脸。当夕阳缓缓坠下山头,一丝丝把自己藏在山后,小心翼翼的睡去时,父亲正扛着锄头,叼着旱烟袋,母亲提着大挎篮,他们一步一步的从山上走下来,走到市树旁摘下满满一篮。母亲挑了一个最大的给父亲,父亲一口咬下去,甜丝丝的,他又把柿子递给了母亲,脸上露出了舒意的微笑,伴着归巢的倦鸟,母亲也笑了,笑容灿烂如正慵懒睡去的夕阳。

那个梦里,楼晓衣没有出现,是唯一的遗憾。

《失路人》--人在武汉'6'

'6'

这些白日里的梦斑驳而冗长,梦里的人却不知要走向何方。

1995年,楼晓衣出国了。

出国前,她告诉我,她会回来的,要我等着。

我在黑暗中独自穿行,逃离了热闹的人群,在分秒流逝的时间流里等待,等待着她回来。我开始深深地感到了寂寞···

我把自己沉浸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没日没夜的为了游戏而消耗着自己。我沉默着,整日整夜的不出门,脾气古怪的跟每一个人敌对着。

我坐在这个随季节的变化而处在阴冷和火热这两种极端空气的寝室里,看着窗外的树一点点由光秃秃的枝桠变得满身翠绿,听着鸟儿的欢鸣和电脑里的枪炮声,心中突然不怎么想念楼晓衣了。只是在某个清冷的微晨,当大片大片的雾气灌进空荡荡的寝室里,我起身摸了摸窗户玻璃上冰冷的露滴,就看到了窗外的枯叶一片片孤零零的落地。我才发觉都没有人告诉我已经是秋天了,我突然觉得好难过。

楼晓衣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冬深了,跟她一起来找我的还有一个男的,我很荣幸的听她介绍说,那男的已经是她男朋友了。

其实,那男的长的特别猥琐。比楼晓衣矮多了,一头黄色的卷毛,还肥头大耳的,一双手十个手指,满是金戒指。特土,特俗气。

那天吃饭的时候,我都差点吐了,尽管楼晓衣依然像往常一样给我拼命地夹菜,把好吃的都推给我,可我什么都没吃下,就起身走了,我真想破口大骂她,楼晓衣,你他丫的不就是看见人家有钱么,有本事你叫他天天给你煮金元宝,给你煮金戒指吃。我算是看穿你了,你这白眼狼,睁眼瞎,你这么多年就当我是武大郎来着。

我在心里恨恨的骂着,可骂完了我才想起来问自己,我是她的什么?

我什么都不是。

我不能给她想要的。

我开始接受于现实,我是一个穷光蛋,没钱,也没本事。

那之后,楼晓衣来找过我,每一次我都躲开了。

有一次,实在没法躲了。于是,我当着很多人的面恶狠狠的嘶声对她说:“你犯贱啊?!还来找我做什么。你滚啊!我不想再见你。”

那天,她当众就哭了。

而我强装着不屑的离开。

其实,那天一回寝室,我就哭了。

《失路人》--人在武汉'7'

'7'

时间,重复了。事件,渐渐空白。

1997年的春天,我过的相当无聊,整个人都快霉烂在了学校图书馆。我一直在写东西,然后看书,看完之后再写,写了之后就把它们全都撕成了零星的碎片。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就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把它们全部抛向天空,然后像雪花一样一片片的落下来,落在了我身上,也落在了地上。

我觉得很愉快。

有时候,我在图书馆翻那一册册很旧的老书,我穿行在一列列书架中间,透过书的空隙去看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