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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三年发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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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晴张开眼,发现他早就醒来,刷地红透的脸像滚过水的大螃蟹。她呐呐地从他身上爬开,这个时候,她万分感激,他不是多话的男人。
  蓝天冲好澡、进厨房,打断她乱七八糟的回想,她把浓浓的咖啡和西式早餐端到他面前,坐在对桌,她两手支著下巴,朝著他微笑。
  他低头吃早餐,手里拿著一本原文书,他的英文程度很不错。
  “你喜欢中式早餐还是西式?”她的厨艺很不赖,因为她有个贤妻良母型的母亲。
  身为妻子,除了传宗接代还有别的事要做,既然前者她做不好,后面那些总得多尽点心力。
  “都喜欢。”蓝天从英文书里抬起头。
  “那,我们多吃一点蔬菜水果,你反不反对?”
  “不反对。”
  “偶尔,我懒得下厨,我们可不可以外食?”
  “可以。”
  你看,多么好商量的男人,她这还不算中大乐透?
  “偶尔,我有点烦,你的车子可不可借我开,让我出去兜兜风?”
  他想了半天,才回答,“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去。”
  “怕我驾车逃逸?”她笑眯眼的再说:“不会的啦,我还要赚你二十万块的月薪。”
  他凝视她,须臾,缓缓说道:“我父母亲是出车祸死亡的。”
  她倒抽口气,直觉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
  他在担心她的安全啊,多么有责任感的男人呵,她才嫁给他两天,他已经把她纳入保护范围。
  相当好的感觉,当那么久的女强人,突然有个男人把你当成弱女子照护著,谁都要感动万分。
  “对不起,我不开车了,以后我要去哪里都让你送我去,你不在家,我就乖乖待在家里。”她像在宣誓似的,说得万分认真。
  向晴承认,自己是个很容易被感动的女人。
  于是,在她嫁给他的第五十个小时,她认为自己嫁对人,她相信就算自己到外面绕三百圈,谈两百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不会找到比蓝天更好的男人了。
  武断?是吧,她是武断了,可是,她好喜欢自己的武断。
  蓝天定定看著她精彩的脸庞,他不知道一个女人的五官可以做出这么多丰富表情。
  在征妻子的时候,他想过,万一自己不习惯一个女人在家里走来走去怎么办?他可不可以限定妻子只能在二楼活动?
  但向晴加入他的生活,他没有半分不习惯,反而觉得,好像从一开始,她就和他一起住在这个屋里。
  “手术排定了,向宇下个星期一要进开刀房,你可以陪我去吗?”
  “好。”蓝天的回答很简单,但他听她说话时,态度专注。
  “会不会耽误你工作?”她指指书房。
  “不会。”
  “我们一大早出发好吗?下午三点的手术。”
  “好。”
  “也许隔天赶不回来,我们在台北住一晚,好不好?”
  “好。”
  “我帮你订饭店,你觉得呢?”
  “好。”
  又“好”,从头到尾他的回答都是好,他是好好先生吗?或者他根本不懂得拒绝别人?
  “你可以有自己的意见,不必每句话都说好。”她抬眼望他,等著他说出其他答案。
  “那些……只是很小的事。”这么小的事情,干么有意见?
  “就算是很小的事,如果我让你不舒服,你也可以拒绝。”
  对一个陌生人,他的态度太好;对待一个花钱买来的妻子,他又太过纵容;她不晓得他把自己定位在哪里,但和他在一起,她很轻松愉快。
  蓝天奇怪地回望她。“很小的事,为什么会让我不舒服?”
  她展露笑靥,轻轻地在心底亲匿地喊他一声木头。
  对蓝天面言,只是很小的事,但对向晴而言,是大事。
  母亲的个性软弱,父亲去世后,她成了家里的支柱,不管大大小小的事,母亲都不敢作主,她怕东怕西,总要有人在身边才不会六神无主。
  这几年,为了赚钱,向晴不得不离开家里,母亲才渐渐学会独立,再加上搬回老家,外公外婆身体还算硬朗,彼此互相照应,向晴身上的担子才算轻松了些。
  站在手术房外,看著母亲对自己的欲言又止,她明白母亲希望从她嘴里套出一份肯定,可是连她自己都不敢肯定的事情,她怎么伪造得出信心?
  幸好蓝天在,不管手术有几成的成功率,话从他嘴巴里面说出来,就是百分百确定。
  他说:“向宇没问题的。”
  很短的句子,母亲的心安了,连向晴的心也莫名其妙安定下来,她依靠著他,不知道他从容笃定的性子是怎么训练出来的。
  她对母亲说,蓝天是她的男朋友,母亲热热烈烈地接受了。他陪著她在开刀房外面待八个钟头,手术过后,他又和她轮流在医院里面照顾向宇十天,让她母亲回老家充份休息。
  这种事,没有几个男人做得到,而他做了,为一个花钱买来的新娘做了。
  所以,这不是小事,是很大、很大的事,她怎么能不感恩?
  她在绝路的时候碰上蓝天,他义不容辞把她从绝境里拉出来,他给她很多温暖、很多支持,如果嫁给这种男人是错误选择……那么她又要武断了——假设嫁给蓝天是错的,那婚姻本身一定是种错误的制度。
  出院那一天,蓝天开车送向宇回家,他们待在老家吃过饭后,就一路开车回垦丁。
  进家门时,天已经黑了,她下厨煮了两碗简单的面,他吃得津津有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然后他们轮流洗澡、他们并肩坐在屋前的台阶上,她把头靠到他身上,闻著她的发香,深吸气,他恋上她的洗发精味道。
  她的亲匿并没有让蓝天觉得奇怪。
  在医院,她疲惫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靠到他身上,她说他的身体像大号立床,靠一靠,疲倦就会跑光光。
  他当然没说不好,这只是小事,何况美女在怀,谁会拒绝?
  于是一天天,他习惯她柔软的身体,习惯她身体传来的淡淡香气。
  “我想,篮框的高度应该再低一点,不要让孩子怎么投都投不进去,过度的挫折会让孩子对篮球失去信心,你说好不好?”她轻声对他说。
  好吧,女生打篮球就打篮球,她不跟他唱反调子,如果打篮球的孩子都像他这么温柔,那么肌肉发达一点也无妨。
  蓝天看她一眼,然后转头看看自己架设的篮框,点头。“好。”
  这么好商量?这在他来说,也是小事吗?
  “不过,我倒是觉得,小孩在学会打球之前,应该先让他们玩一些简单的游戏,比如,做两只小木马,你说怎样?”向晴知道他的木工很厉害,连房子都能盖了,做两只小木马算什么。
  蓝天又看她,今天她很不对劲,但他还是说:“好。”
  明天,他就到镇上买材料回来做。
  “如果那里放个弹簧床呢?多数小孩喜欢跳上跳下,把他们的精力都消耗掉,家长才会轻松一点。”
  弹簧床?她连这个都想好了,她不对劲,很严重的不对劲。可是,他还是回答好。
  “既然都讨论好了,那……”她的脸爆红,停顿了老半天之后说:“我们去做生孩子的事吧。”
  意思是她准备好了?蓝天猛地转头看她,她被看得脸红心跳。
  “不要吗?我只是怕你亏太多,花了大钱半点都没收获……”她的嘴巴还在唠叨不止时,他的吻已经抢先封上来。
  向晴被他吻得晕头转向,忘记生五个孩子很可怕,忘记她现在是在“上班”期间,不是玩乐时间,忘记他们之间还算得上……陌生……
  第3章
  不管在哪里,蓝天都听得到她发出的声音。
  他对声音有敏锐的接受度,所以,她的自言自语、她做错事的糗状,他一清二楚。
  他喜欢她在家里制造出来的声音,不管是啪答啪答的拖鞋声、水龙头的流水声、抽水马桶或她洗衣服的声音,通通喜欢。
  她的声音让这幢房子变成家庭,而不只是装潢昂贵的原木房子。
  三个月可以让许多人从陌生到熟稔,而三个月让他熟悉她的声音、气味、动作和多话,也让她摸透他的每一分喜好。
  向晴知道,他很喜欢运动,每天晨晚都要出门跑足一个钟头,他做仰卧起坐和伏地挺身,一次可以做五百下。
  他吃东西不挑,但如果对味,食量大到惊人,他老是喝瓶装矿泉水,而且只喝某种昂贵的品牌,听说是来自瑞士的冰川,她觉得太浪费,于是偷偷在他的瓶子里加了煮沸过的开水,可是他一喝就喝得出来。
  他没骂她,只是皱皱眉头,就把开水拿去浇花。
  真可惜,她打算让他骂的说,她很想看看情绪失控的木头长得什么模样。
  向晴知道他的嘴巴像木头,不说好听话;他的肌肉像木头,用力戳几下会害自己的手指头受伤;他整个人全身上下都像木头,看起来没什么大路用,却会安安静静地释放芬多精,造福你的身体健康。
  这是她的老公——木头先生。
  截至目前为止,她非常非常满意这个男人,尤其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面……尽管无从比较,但她有自信,再不会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了。
  蓝天停下在键盘上飞跃的手指头,侧耳倾听客厅里缝纫机针上针下的答答声,不笑的嘴角微微上扬。
  向晴对于窗帘家饰有特殊癖好,她给家里的每一扇窗户穿上新衣服,唯一的一张大床,至少添了六套新装,卫生纸盒、酒瓶、花瓶、桌脚椅脚……就连衣架,所有能穿衣服的家具全都穿上衣服。
  她笑著解释自己的狂热,“我要是没去当空姐,说不定就开了手工艺品行。”
  他笑笑,把她新做好的抱枕放在大腿上,没阻止她的缝纫狂热,就算卧房里的那片落地窗,被她加了恶心的蕾丝边,看起来很碍眼,但她的笑脸,让他看不见蕾丝边。
  上星期,她抱一堆书回来,走到他身边问:“我没有做过衣服,如果我做衣服的话,你会不会穿?”
  “好。”
  那是小事,而且他从来就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然后她真的给他车了一件衣服,初试啼声,成品还真的不错,那是睡衣,他和她都有一件,同样的款式、同样的布料,向晴说她喜欢和他穿著一样的睡衣,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于是,他把二楼阳台的躺椅搬到一楼去。
  缝纫机的答答声不见了,他离开椅子走到门边,斜靠著木墙,双手横胸,看著他的女人原地拚命往上跳,想伸手去勾摘还没成熟的青木瓜。
  她很懒,直接从屋里搬椅子、踮脚就可以拔下来了,干么在那边跳来跳去,也许从她的角度看来只差一点点,但从蓝天的角度望去,还差了很大一点。
  她失败一次,叫一声;失败第二次,对著木瓜大骂;失败第三次,那棵木瓜树就变成忘恩负义、没心没肝,也不想想她每天给它浇水施肥,是教它用来长脑袋、不是光长个儿的坏东西了。
  他忍不住大笑,笑她的傻气,在没人看见的地方。
  须臾,敛起笑脸,他轻摇头,缓缓走过客厅、前院,走过他做好还没油漆上色的木马,直到向晴的背后,大手往她腰间轻轻一托、一带,突然多出来的三十公分,让她顺利拔下树上的青木瓜。
  “真好用的人体升降机,有你在,我这辈子都不要买铝梯。”
  他放下她后,她顺势往后靠,靠在他厚厚实实的胸膛上。
  真好,有人肯给她靠著、赖著,天塌下来都不必担心,他前辈子肯定坏事做尽,欠天欠地欠下她一大堆人情。
  蓝天把她的身子扳过来,大手左一横、右一撇,擦掉她的额间汗水。
  她很容易感冒,虽然喝喝伏冒热饮就会好,但感冒总不是好事,能避就避掉吧。
  “天气好热,我想给你做一道凉拌木瓜丝,我等它长大等很多天了,刚刚我看到一只小鸟停在上面,动作不快点的话,木瓜会被它们抢先吃掉。”
  “嗯。”
  只有嗯?她在邀功ㄟ,他至少要说“谢谢你”,或用摸小狗那种手法摸摸她的头,用赞赏眼神盯她两眼。
  结果咧,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嗯”。
  没意思……不过,想从他嘴巴里面挤出几句恋人絮语,这辈子恐怕不可能了,大概只能把他重新塞回妈妈肚子、重新生一遍,看看有没有基因突变的可能性。
  “你工作做完了?”她问。
  还没有,不过现在不想做,只想待在她身边;阿丰错了,乡下生活不会无聊,只要她在,日子自是多姿多彩。
  蓝天拉过她的手,走到龙眼树下,他挑了两竿肥硕龙眼,坐到她身边的躺椅,手剥,剥出一颗晶莹透明的果实,她打开嘴巴含进去,然后,他也替自己剥一颗。
  “壳和种秄不要丢哦。”
  “好。”
  他应著,进屋,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两个向晴用广告纸折的盒子,一个装壳、一个装种籽。
  “上次我送给里长伯的那个盆栽,里长伯很喜欢,邮差伯伯知道了,也想跟我要一盆。”
  蓝天看她,点头。
  向晴很厉害,她把龙眼壳捶得粉碎,和上泥土,放进小花盆里,再把筛洗过、泡出芽眼的龙眼秄一颗颗摆上去,摆出两个同心圆,最后在空隙处铺上五彩缤纷的小碎石,她每天喷水,不到十天,一盆抽芽、长叶、绿油油的盆栽就送进里长伯家里。
  她和他不一样,是个广结善缘的女生,他在这里住三个月,除了几个好奇的欧巴桑会对他打招呼以外,多数的男人、年轻人习惯在看见他时,绕路远走。
  向晴说,那是他的脸孔太严肃、身高太压迫人,还说他不讲话的时候,习惯性把手插在口袋,很像随时准备掏枪的黑社会。
  在人际关系这方面,她比他厉害得多,同样是三个月,附近邻居都知道这个奇怪的外地大个头娶了个如花娇妻,知道他老婆烧的橙汁排骨好吃到不行,而且三不五时有人送礼物到家里,一篮鸡蛋、一只杀好除毛的土鸡、炒米粉、菜秄、花籽……让他的院子里多辟了块小小的有机菜园。
  家里的电话响不停,每通都是找蓝太太,邻居、朋友、以前的同事,她每天接电话的时间多到让人眼红。
  蓝天敏锐的耳朵,特别喜欢偷听她对著电话那头说话,撒娇的、开心的、薄怒的声音,他用窃听,认识他的女人。
  他不在乎她鸠占鹊巢,不对,更正确的说法是,他很乐意自己的窝巢,让这只美丽的鸠鸟占据。
  “你明天非出去不可吗?”向晴找到话题。
  早上,一通电话惹得蓝天不开心,他板著脸孔、耳朵贴住话筒,老半天不说话,害她站在旁边战战兢兢,也跟著提心吊胆。
  最后,他丢下一句话,“我明天过去。”然后,挂掉电话。
  她问他发生什么事,他说没事,就转身进书房。
  她没跟著进去,因为屋里屋外,每个角落都标上游向晴,独独他的书房是她的禁地。
  她很清楚那里是他的隐私区,不经邀请,不得进去。
  所以他关上门,她在门外,充份理解,这通电话是他不想让她认识的部份。
  “对。”
  他不出去,将有一群讨厌鬼杀进门,他不想破坏自己宁静的生活环境。
  “要去多久?”她打开嘴,含进一颗他剥好的龙眼。
  “最慢三天之内就回来。”
  “三天……有点久,你要去哪里?”
  她吐籽,他想也不想就用手接住,说他是大男人嘛,在这方面,他又不吝啬表现体贴;说他不是大男人,男人该做的事,他从不让她越雷池一步。
  “北部。”
  “你会打电话给我吗?”如果那通电话是他的“闲人勿进”,那么这三天,她也进不去吧?
  两个人的生活很容易让自己依赖上对方,三天看不见他……
  这个形容词很俗气,可她真的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个萧瑟的秋天啊,没有他的体温,日子难捱。
  “我的手机随时开著。”
  “如果我三分钟打一通电话给你呢?”
  “无所谓。”有人会发疯,但别人的精神状态不在他的考量当中。
  “我给你带一盒凉拌木瓜丝,记住哦,不管怎样,吃饭的时候都要拿出来加一点。”
  “为什么?”
  “因为别人就会知道,你已经有一个很贤慧的妻子了,而且你的妻子用你用得很满意,别人别想觊觎。”
  这是嫉妒,光明正大的嫉妒。
  好得很,她爱上婚姻这种制度,让她可以理直气壮在他身上贴下“所有人——游向晴”的标志。
  “好。”向晴的嫉妒让他很骄傲,明天他就用“老婆的嫉妒”让一群单身男女嫉妒。
  “等你回来,我保证一定学会烤苹果派。”她信誓旦旦。
  “好。”之前,他说想吃苹果派,只提一次,她便记上了心,他喜欢她为自己发挥高度注意力。
  “你为什么想吃苹果派?”她随口问问。
  他僵了脸,没应。
  她忙著把龙眼壳剥碎,没注意到他的表情骤变。
  “是不是初恋女友烤给你吃过,酸酸甜甜的派里加入很多的爱情,让你意犹未尽……”
  她在编剧,编到一半突然觉得很有可能性,对啊,要不是对初恋女友意难忘,怎么会用征人来月聘老婆?
  那么,假设前女友回心转意,愿意和他重修旧好,她的任期是不是要提早结束,他说的“不离婚条例”会不会变成“优惠退抚”?
  她猛地抬头,注视他的脸。
  “我猜对了呴。”瘪嘴,她的脸庞失去快意。“我就知道,我爸说,他初恋女友煮的鱼肚汤是全世界最好吃的,自从她离开之后,谁煮的鱼肚汤都变得很难下咽,那么我烤的苹果派怎么跟人家比,不烤了、不烤了,反正怎么弄怎么难吃,干么跳出来献丑……”
  在她自苦自怜老半天之后,他突然说:“不是。”
  “嗄?”她张大嘴,一时间没弄懂他的意思。
  “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初恋女友?那是前女友还是前妻……”她越问越小声,萝卜粉脸变成苦瓜臭脸。
  “苹果派是我母亲的拿手菜。”蓝天还是说了。
  埋在记忆深处,刻意不去翻阅的陈年往事,因为她的苦瓜脸,他翻。
  “婆婆?她很会做菜吗?”
  “对,她很喜欢做菜。”
  她也喜欢缝衣服,跟向晴一样,不过她没有夸张到帮桌子、椅子、冰箱缝外套,不会三不五时就车拼布袋子分赠给左右邻居,更不会做睡衣,要老公和自己穿情人装,也许是那个时代的物资不像现在这么丰富吧。
  母亲种菜不是为了强调自然有机,而是为了替老公省薪水,她也和向晴一样,很想养动物,只不过向晴想养的是毛又多又长、超难伺候的古代牧羊犬,而妈妈养的是肥滋滋的母猪,和会生蛋、可吃肉的鸡鸭鹅。
  “快,告诉我婆婆和公公的事,我爱听。”
  他盯住她,老半天,敛眉。
  她把椅子拉到他对面,捧起脸,专心看他。
  “很不习惯讲长辈的故事吗?那我先来示范。我的妈妈比爸爸大一岁,那个时候爸爸喜欢的女生不是妈妈,而是妈妈的表妹。
  “爸爸说,表妹笑起来的时候,他的心像春风拂过,连作梦都会梦见她的笑容,可惜到最后,表妹被台北来的大帅哥娶走,爸爸气得三天三夜睡不著觉,恨自己没有鼓足勇气,对表妹表示爱意。”
  她向看蓝天,他锁紧的眉目松弛了。
  瞧,说老故事并不难吧。她接著道:“后来爸爸说没鱼,虾子也有蛋白质啊,于是娶了梦中情人的表姐,表姐不美丽,但是很温柔;表姐做的鱼肚汤没有表妹好喝,但是炒饭很对胃口;表姐的腿太短、撑不起长洋装,但是圆圆的脸,可爱得像洋娃娃……
  “一点点妥协、一些些欣赏,在漫长岁月间,他逐渐爱上表姐,直到去世的那天,爸爸都很高兴,他娶的是表姐不是表妹。”
  “你爸爸不在了?”
  他早该猜到的,不然怎会整个家的重担都落在女儿的肩膀上。
  “嗯,爸爸死了以后,我就变成游家的大家长,话,我说了算;事情,我决定了算;我是我们家最大的,但我答应向宇,等到他健健康康长到二十五岁,就轮到他当家长。向宇笨呆了,当家长很辛苦的,对不对?”
  向晴勾住丈夫的手臂,把脸贴在强健的肌肉上面。呵呵,她的老公是千年难得一见的超级猛男。
  他轻触她的发丝。不会,当她的家长不累、不辛苦,还有很多的成就感和找不出理由的骄傲。
  有她起头,蓝天发觉讲故事,并没有想像中困难。
  “父亲常对我说:‘儿子,等你十岁,老爸保证帮你凑到五个兄弟姐妹,让你们组篮球队,打遍天下无敌手。’
  “我父亲是社区高中的篮球教练、白种人,我母亲是台湾人。母亲做的中国菜很好吃,但爸爸常希望她能烤苹果派,他说那才是美国人的正宗食物。
  “母亲第一次的成品很难吃,爸爸担心她有挫折感,以后再也不肯做,就用一部遥控车贿赂我帮忙,我们两个一人一口,把八吋的派吃光。后来,她越做越顺手,苹果派就变成她的拿手好菜。”
  “你爸真好,如果我第一次的成品超难吃,你会不会捏著鼻子把派吃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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