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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如云-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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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他居然也想着去夺冠?
不过,那可以有一万贯的奖金啊!
想到这个,沈傲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起来,真能拿到这笔奖金,别说是一个酒肆,就是那酒肆隔壁的店铺也可一并买来,修葺一下,可以做一个超级大茶坊。
而且邃雅山房中,也不是没有女人,茶肆的前身就是妓院,还有不少青楼女在茶肆里工作呢!
只是不知道这花魁大赛的规则怎么样的?
吴三儿仿佛看出了沈傲的心思,徐徐说道:“花魁大赛的规则很简单,参赛的勾栏青楼各派出一个美人儿,在台上吹拉弹唱即可;而看客们每人手上都有一个绣球儿,若是觉得哪个姑娘色艺双绝,便可将绣球抛到贴上了姑娘们名字的箩筐里,谁得的绣球最多,谁便是本年的花魁。”
沈傲目光一闪,道:“这么简单?那岂不是我们买通一些人进场,到时候为我们投绣球就成了?”
周恒对历年的花魁大赛是了解的,抢在吴三儿前面道:“表哥,你倒是想得简单,要想进花魁大赛的会场,每人需出十贯的引路钱才行;届时入场的看客人山人海,表哥就是花费一万贯为他们出引路钱,只怕绣球也没有人家的多。”
好黑啊,十贯钱,寻常人的月钱也不过三四贯而已!
不过想了想,沈傲还是释然了,汴京的达官贵人多的是,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当然能吸引到这些人目光,说穿了,这大赛本就不是为了工薪阶层准备的。
沈傲沉吟着想了想,感觉这花魁大赛和后世的选秀差不多;猛地用扇骨去拍了拍脑袋,忍不住道:“这就是选秀啊!早说嘛!娘的!春哥都能夺魁,本公子为什么不能找个人去抱着奖金回来。”
这样一想,主意就定下了,沈傲用着笃定的口吻道:“三儿,我们现在就去邃雅山房,先挑出一个花魁的后备人选来,挑出来之后,你立即去缴纳参赛费。”
听到沈傲如此说,吴三儿的眼睛瞬即亮了起来,惊喜道:“沈大哥,你决定参赛了?”
一直以来,吴三儿对沈傲有着一种盲目的信任,见沈傲同意,顿时欢欣鼓舞,大呼一声,情不自禁地道:“只要沈大哥出马,这花魁大赛的奖金,我们邃雅山房是志在必得了。”
周恒也对花魁大赛的事也显得兴致勃勃,道:“我从来都是在台下选花魁的,今次想不到要送个花魁去参选,哈哈,有意思,有意思,本少爷喜欢。表哥,你有多少把握。”
沈傲下决心要做的事,当然是用最大的信心去做,哈哈大笑道:“表哥出马,一定能赢。”
说是如此说,其实他心里还是有些发虚的,不说别的勾栏青楼,单那个莳花馆的实力,沈傲是见识过的,师师和蓁蓁哪一个站出来,其影响力都足以让整个汴京城轰动,更何况蓁蓁和自己的关系不清不楚,想到两个人突然之间成了对手,心头还真有那么一点点不太舒服。
沈傲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道:“从现在开始,表哥正式宣布,汴京花魁筹备三人组正式成立,我们的口号是,推出最好的女人,让名妓们帮我们数钱去吧。”
周恒兴奋得脸都红了:“本公子的钱,自己数就可以了,让名妓们为本公子吹箫唱曲儿还差不多。”
吴三儿倒是显得很矜持,不过见这两个少爷人来疯,却也陪着笑,口里道:“我们这就去选人,其他的事,都听沈大哥的吩咐。”
第一百三十章:炒作
三人兴致勃勃地回到了邃雅山房,已经到了傍晚,茶客们大多都已走了。
周恒在山房里大叫:“所有的小姐们都到厅里来,选花魁了。”
沈傲汗颜地白了周恒一眼,叫吴三儿去掌了灯,让厅里亮堂一些,又吩咐小厮们各自去叫人,但凡是这里的侍女,都要叫上。
不多时,劳累了一天的侍女们便纷纷从二楼下来,这一次见她们,比之从前要端庄得多,举止之间,竟隐隐有着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
看来沈傲的口水没有白费,吴三儿也确实用了心,从ji女到小姐,这其中的变化可想而知。
想必这与工作的性质也有关系,从前她们声色犬马,靠着卖笑为生,自然而然的多了几分妖娆妩媚,如今却只是端茶倒水,所遇到的茶客,虽然也有自命风流的,但大多却还都是读书人,读书人很矜持的,往往有色心没贼胆,这气质一沾染,让她们也多了几分书卷气。
沈傲心里得意地想着“善哉,善哉,能挽救这么多失足少女,本公子也算是积了善德了,等哪年翘了辫子多半是要去见上帝的,对了,或许会是去见如来佛祖也说不定”
其实这些侍女,若不是被逼迫,谁愿意任人践踏,如今在这茶肆里做活,工作不累,月钱也不少,忙时虽然脚不沾地,却也有足够多的闲暇,这样的生活,她们也慢慢地习惯了。
“沈公子好……”这一次侍女们不再对沈傲调笑了,十一个人一溜儿站成一排,一齐朝沈傲福了福,那甜美的腻音齐声叫出来,很是悦耳。
沈傲心里笑着想,在大宋朝像我这样温和矜持的好男人太少了,这么多美人儿在自己身边,哥们仍然能坐怀不乱,柳下惠见了我,只怕也要汗颜。
沈傲故意板起脸,作出一副老板的姿态,颌首点了点头,道:“今日叫你们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宣布,这件事关乎着我们邃雅山房的存亡。”
领导讲话一定要高调,不高调没人听啊。
侍女们一听到存亡两个字,花容瞬时失色了,她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恬静的生活,断不能再回到从前去的。若是邃雅山房亡了,她们只有自谋出路,想到这个,许多人眼眸中都闪出了泪花。
周恒怜香惜玉地在旁道:“姐姐们先别哭,表哥是跟你们开玩笑的。表哥,虽然你比我年长,但是本少爷看不下去了,你吓唬她们做什么?这样的美人儿,你就狠得下心?美人儿们别生气,本少爷疼你们。”
无耻沈傲和吴三儿一齐望向他,露出鄙视的眼神。
沈傲不理周恒,继续道:“现在,邃雅山房缺乏资金周转,为了邃雅山房的生存,所以……我们准备参加花魁大赛。”
花魁大赛,对于这些侍女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事,众人一听,便有几个主动请缨道:“若是公子觉得为难,不嫌弃我们,我们愿意参加花魁大赛。”
沈傲心头一喜,这就好办了,只要她们肯,其余的事,沈傲来解决,他在侍女们面前来回逡巡,最终目光落在一个娇小的侍女身上,走到那侍女的跟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娇小的侍女算是中上之姿,在人堆中并不是很起眼,唯独胜在身段极好,远远看去,有一种让人忍不住想要呵护的冲动。
小侍女抬眸看着沈傲,脸上升出一丝红霞,道:“奴家叫腊梅。”
沈傲不由地皱起眉头,道:“腊梅这个名儿不好,要取一个好听的艺名,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万千男人的梦中情人,令汴京大少名ji黯然失色的小美人,取什么好呢?”沈傲沉吟了很久,突然眉眼儿一亮,道:“有了,就叫颦儿,颦笑的颦,令人一想到这名儿,便能想象到那梦中的美人儿莞尔一笑,万种风情,哈哈……就这样决定了。”
沈傲一下子信心百倍,眼前这个小颦儿,比起春哥、曾哥自然是更胜一筹的,春哥都能成神,颦儿为什么不能?
他一下子牵住颦儿的手,眉开眼笑地道:“随我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说着,又嘱咐目瞪口呆的周恒:“你,去买些布料来,我们要准备裁剪些衣衫,在花魁大赛中用。”说罢,又看向吴三儿,道:“吴三儿,你在这里等着,待会我还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沈傲的一番话交代下来,很有大将的风范,交代完事情,便拉着颦儿的手,一路上了二楼;留下那背影让周恒看的目瞪口呆
表哥太不仗义了,拉着美人儿上了楼,却叫他去买布料,这算是个什么回事?
周恒心里不平衡,却只能有苦难言,懊恼地摇摇头,伸手向吴三儿道:“三儿,支点钱来,我去买布料。”
众侍女一听,噢,原来这周少爷竟是囊中空空,一个个窃笑起来。
等沈傲拉着颦儿下来时,已过了一个时辰,颦儿羞红着脸,徐步下楼,谁也不知沈傲对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只是她走路的身姿,似是多了几分怪异。
沈傲板着脸,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在颦儿耳边又嘱咐了几句,拍着她的香肩儿,低声道:“你记住了,往后就这样走步,至于其他的,你不必理会,从今日起,你就不要出来做活了,就在房里呆着,除了邃雅山房的人,谁也不要见。”
颦儿嫣红着脸蛋道:“知道了,公子,颦儿一定听公子的话。”
沈傲很满意地点点头,邃雅山房的侍女素质还是不错的,很听话,沈傲教起来也轻松,有了这个,他的信心更足了,教侍女们各自回去先歇息,将吴三儿拉到一边,道:“三儿,花魁大会距离现在还有几天?”
吴三儿道:“快了,还有四天。”
看来时间有点紧凑啊,沈傲掐着指头算了算,花魁大会恰好是在旬休日,这倒是正好方便了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旬休日是监生们的假期,也是官员们的假期,花魁大会既然举办,自然是离不开达官贵人们捧场的,若是将会期放在其他的时候,筹办者肯定是吃亏多了,这种事,自然是越热闹热好,当官的都在当值,你这花魁大会举办的下去吗?
沈傲道:“好极了,那我干脆就再告假两天吧,反正唐大人开了口,说是什么时候病好了再去进学,现在不是病还没完全好吗?”
沈傲患的是穷病,人一穷,什么病都来了,所以得把这病治好了,再去上学。
沈傲微笑着看着吴三儿,眼眸中闪出诡异之色,低声道:“从明日开始,生意上的事暂时交给吴六儿来做,他不是一直在后院里帮工,负责茶房和厨房吗?明日叫他到前堂来;我们现在主要做的,就是炒作。”
“炒作?”吴三儿不理解。
沈傲笑着道:“意思就是把颦儿的大名散布出去,要让她家喻户晓,汴京城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都要对她生出印象;而且要让人产生颦儿是绝世美女的印象。”
吴三儿知道沈大哥的点子多,虽然听得似懂非懂,却连连点头:“沈大哥怎么说,我怎么做就是。”
沈傲笑道:“容易得很,最新一期的邃雅诗册什么时候出?”
吴三儿道:“就是这几日,不过要等雕刻成册发卖的时候,只怕还要再等十天左右。”
沈傲收敛起笑容,板着脸摇头道:“来不及了,我现在加上几首诗上去,你尽快让他们连夜印个几十本出来,明日就发卖。”
“明日就卖?只卖几十本?”吴三儿不解地望着沈傲,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几十册有个什么用?只小半柱香的功夫,就卖完了。
沈傲别有深意地道:“这几十册只是个噱头,就说是珍藏VIP版,把这几个月的精选诗集都加进去,我想个办法,今天多写几首进去,明日一清早就卖,不要耽误了。”
吴三儿点了点头,不再多问了,便是道:“我为沈大哥研磨吧”
笔墨纸砚送了过来,宣纸一摊,沈傲蘸墨,提笔开始写了起来。
吴三儿一边碾磨,一边屏息在边上看着,上面的字他倒是认得,这一看,顿时便了解沈傲的心思了。
沈傲的第一首诗叫《邂逅颦儿有感》下面的诗句是: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喘气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扶柳。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
吴三儿这些时日印制诗册,对诗词的格律倒是有那么点儿了解,忍不住道:“公子,这词儿倒是写得极好,只是既不像是诗,又是似词牌,是不是有些不妥?”
沈傲哈哈一笑,道:“就是要惹起争议才好,有了争议,才叫炒作。大家在争这诗时,就不由得将颦儿的音容相貌记住了,这就叫潜移默化。”
吴三儿听罢,似懂非懂的样子,但是他对沈傲是有信心的,想着便随着沈傲一块笑了起来。
随后,沈傲又作了几首诗,全是凭着前世的记忆摘抄的明清时期作品,写的仍然是颦儿,什么一笑解千愁,什么美人姗姗来诸如此类。
写完诗,搁下笔,沈傲伸了伸懒腰,道:“这只是炒作的第一步,只是要叫大家对颦儿有个初步的印象,等印象有了,我们再下猛药。”
“猛药”吴三儿眼皮儿跳了跳,沈大哥的手段他是知道的,他说是猛药,那一定是极猛的了,只是不知沈大哥的葫芦里到底卖了什么药。
不过,这个时候,吴三儿倒想起一件事来,便道:“沈大哥,我们只卖几十本诗册,如何能引起许多人争议,是不是赶着多印几本?”
沈傲摇了摇头,道:“不必了,再多印,又能有多少。别忘了,我们的VIP珍藏版诗册一出来,那些小贩必然会大肆抄录,不用两个时辰,就会有数千上万本这样的盗版诗册出来,这些人虽然可恶,不过这一次却算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盗版确实很给力,正版一出,无数手抄本、盗印本就会出来,不出一日,文人墨客们便都悉数能收到诗册,管它是正版还是盗版,最终这些人会看到沈傲的诗词。
眼下一时情急,沈傲也顾不了许多了,炒作的第一步必须迅速的完成,至少在文人之中,要产生一点儿印象,等他们由诗词产生了印象,才是沈傲真正大炒特炒的时刻。
第一百三十一章:大杀器
一大清早,薄雾还未散去,万物尚未苏醒,邃雅山房已经打开门。
两盏红灯笼一挂,门丁们抱拳站着,接着那大门之上,一张红纸告示贴出,顿时引得一两个卖炊饼的小贩过来看。
“高级会员VIP珍藏绝版诗册?”
这名字倒是够响亮的,居然还是限量的三十册,让人顿然萌发出一种抢购的冲动。
小贩的消息最是灵通,半时辰不到,书商便将三十册诗册抢购一空。
再过一个时辰,各种的手抄本便流传开来,这种消息传得本来就快,再冠之以VIP、绝版、珍藏这样的字眼,自然让附庸风雅之人来了兴致,可惜正版已经抢购不到,唯有四处搜寻手抄或盗印版,纸质虽然差了些,可是热情却还是有的。
到了中午,由于街头巷尾的议论,手抄本的价格竟也高达一贯之多,买涨不买跌原本就是人的心态,更何况茶肆、酒楼里已经议论纷纷;皆是热议这本绝版的诗册,若是再不入手,出门还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吗?
这还只是第一波,最大的争议,还是在沈傲的那首邂逅颦儿有感的诗上,这首诗很奇怪,既没有诗的格律,又不参照词牌,可是乍一看,这不知是诗还是词的东西写得真不错。
于是在街头巷尾,文人们分为两派,一派捉住这诗的阵脚,大肆贬低,将这诗说成狗屁不通;而另一派却是坚决力挺,从歌赋讲到唐诗,从唐诗讲到今日的各种词牌,争辩不休。
要争辩,沈傲的诗词是一定得要记住的,否则又争个什么?所以只半日的功夫,几乎所有人都记住了沈傲的那首诗,自然而然,会有人发出疑问,这个颦儿是谁?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喘气微微。”
世上真有这样惹人怜爱、娇媚百态的美人儿么?
这倒是奇了
沈公子又是在哪里邂逅了这位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的女子?
大家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大宋朝,性取向还是很正常的,纯爷们、铁血真汉子什么的在这里绝没有市场,大众情人仍然是那种我见尤怜的小美人儿,因此,这首诗里所描述的颦儿,让不少人怦然心动。
沈公子好艳福啊只是不知他的言辞是否有些夸张?
起了这个念头,争议的焦点又转到了颦儿身上,这个叫颦儿的美人儿,是否确有其人,沈公子据说与蓁蓁有染,都没见他为蓁蓁作一首诗词,为何见了这颦儿,反而将颦儿化作了天仙,落在笔下。
这种八卦,非但是文人之间泛起争论,就是那些寻常的贩夫走卒,也津津乐道极了;诗词他们不懂,但是美女却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讨论的,只一天的时间,这个颦儿,便藏入许多人的记忆之中,反倒将近来花魁大赛参赛的各家名ji一时忘了。
所谓潮流,其实就是如此,有心人推波助澜,街头巷尾议论纷纷,你若是不识趣,在大家口沫星子满天飞的谈论颦儿时,大呼一声烟雨楼的春娘也很美艳,只怕非得被人青眼相看,然后被人淬一口吐沫,很是高雅地骂一句:‘俗不可耐’。
炭盆里火光跃跃,将铜盆儿炙的通红,天气已经转冷了不少,就是穿着冬衣,靠着炭盆儿也多了几分彻骨的寒意。
汴京的寒冬有一种干燥的寒气,沈傲有点不太习惯。
他盘膝坐在火盆旁,随手捡起几本书百无聊赖地看着,而这期间,每隔一段时间,就有邃雅山房的小厮出去打探消息再回来向沈傲汇报,现在沈傲已经可以确认,他的炒作第一步总算是成功了。
沈傲将手中的书重重放下,坐在一边昏昏欲睡的周恒惺忪地抬眼,看到沈傲胜券在握的样子,望了望窗外的天色,道:“表哥,到了什么时辰?”
沈傲道:“快到正午了。”
周恒伸了个懒腰,抱怨道:“大半夜的叫我去买布料,害得我跑了七八家店,不知拍了多少门,累死了,诗册卖出去了吗?表哥的计划如何?”
沈傲呵呵笑着抿嘴不语;第一步已经成功,第二个大杀器该放出来了,不过,这大杀器太凶残,不知效果如何?
恰巧吴三儿端着几样小菜进来,笑着道:“正午了,吃点饭菜吧。沈大哥,你吩咐的事我已经都预备好了,什么时候可以动手?”
吴三儿的表情显得有些怪异,心里想着这个沈大哥,做事从不按常规出牌的
沈傲无心享用美食,拨弄着火盆儿里的木炭,随意地道:“跟京兆府的张捕头打好招呼了吗?”
吴三儿点头笑道:“打好了,遵沈大哥的吩咐,叫人以沈大哥的名义传了话。”
“这就好。”沈傲眉宇一簇,大义凛然地道:“这出戏唱好了,我保准颦儿红遍大江南北,下午是茶客最多的时候,就这个时间段开始吧。”
吴三儿颇有些心虚地道:“我们这样做,会不会……会不会太过了些?”
沈傲义正言辞地道:“太过?我的三儿,我们是生意人,做生意,讲的就是利润,有好处,就是刀山火海也要下,千万不能有妇人之仁。”
吴三儿连忙道:“我的意思是说,这种事也会有人相信吗?”
沈傲清朗地笑了起来,放下拨弄炭盆的杵子,起身道:“炒作,讲的就是真真假假,就是要夸张,狗咬人的事,谁有兴趣讨论?可若换成是人咬狗呢?越是离奇,就越能勾起大家的兴致。至于真假,就不是我们关心的事了,越是难分真假的事,争议就越多,争议越多,我们的炒作就越成功了。三儿,你学着点,往后很有用处的。”
吴三儿终究还是信任沈傲的,点点头道:“沈大哥在这儿用点饭,我去嘱咐几句,叫大家不要露了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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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城寡妇坊不知是何时开始叫起的,若要追溯,只怕要说到百年之前,那个时候,这天下的还姓着柴,据说因为天下大乱,当时的汴州城四处征募军士,男子们都从了军,北征之后,寡妇坊竟没有一个男人回来,如此一来,凭空多出了无数寡妇,因而这条街的名字也一直沿用下来。
这里属于内左一厢二十坊之一,内左一厢是汴京最繁华的所在,就在这儿不远,便有一座土地庙,寻常遇到节庆,是再热闹不过的。
越是繁华的所在,泼皮和油子聚集的就越多,这些人游手好闲,总是伺机在这里寻一些外乡人哄骗;文人墨客也不少,临街的酒蟠、茶旗、还有那艳红色的灯笼高高悬起,只要腰间能有几十个钱,总是能寻到作乐的地方。
只不过今日,这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却是让出了一条道儿来,行人甘愿站到一边去,惊奇的看着那徐徐过来的一支队伍。
噢,原来是有人过世了,你看,那三四个女儿家穿着孝服,披着麻衣,哭哭啼啼地扶着棺材几乎要昏死过去,路上遇到这种事,当真是晦气得很。
不过等众人看得仔细了,都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
咦,竟是三口棺材?
除了抬棺的脚夫之外,剩余的竟全是女眷,这倒是奇了,莫非是一夜之间,家里的男人都……
竟连个送葬的男人都没了。
寡妇坊里不知多少年没有出过这样的怪事了,只见为首的、哭得死去活来的老妪,已是下气不接下气,后头两个披麻戴孝的女儿家,倒是生得很别致,莫非这两个是老妪的儿媳?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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