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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别塔之犬-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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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驾车进入了乡间。现在是傍晚时分,太阳即将下山。按照地图,我们转进一条长长的碎石路,最后来到一片由杂草和野花构成的草丛前。一条小径通向这片草丛,两旁都挂有玫瑰做成的花冠装饰。
一个女人站在小径的入口处,手中捧着一个缀有丝带的大篮子。当我们走近时,她先对我们笑了笑,然后举起篮子伸向我们。
“请选面具。”她说。
我瞄了露西一眼,发现她正微笑着看我。“你先选。”她说。
我小心翼翼俯身看篮子里。原本我以为会看见小时候在万圣节戴的那种面具,以为是那种只有薄薄一片、仅用一条松紧带固定在头上的怪兽或超人塑胶面具。但是,这个篮子里的面具却不是如此,十几张纸糊的脸正仰头以挖空的眼珠看着我,精致的程度都是我未曾见过的。我第一眼看见的是青蛙,接着是斑马、以鲜黄花瓣围成的向日葵脸、粘满金色羽毛的鬼魅面具。篮中四分之三以上的面具都有夸张的曲线眉毛和看似凶残的鹰钩鼻,有些则是扑克牌上可见的小丑弄臣形象。我还看见满头蛇发的妖女美杜莎和头戴葡萄藤蔓花冠的酒神巴卡斯。面对选择,我不禁感到头晕目眩。
“快选啊,”露西说,“你今天想扮演哪个角色?”
我把手伸进篮子,拿出第一个碰触到的面具。这张面具做成书本的样子,一种样式古典、书页摊开的厚书,面具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就设计在书页内用金粉装饰的内文上。
“很适合你。”露西说。当她俯身在篮里翻拣挑选时,我仔细看了一下我这张书本面具。在摊开的书页间,有一行手写的长句:“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我把面具调整了一下,戴在脸上。
“太好了,”我听见露西说,“我就希望这张面具还没被人挑走。”
我转头看向她。她那张美丽的脸庞已罩上了一个狗的面具———一张忠实诚恳、十分眼熟的狗脸。
“这是罗丽!”我说。
“没错,”她说,“那么,现在你应该知道我靠什么谋生了吧?”
“这些面具都是你做的?”我问。
“嗯。”她说,拉住我的手。“我们进去参加婚礼吧。”
我们沿着小径走进去,来到一处丛林中的空地。空地上摆放了许多椅子,围出一条中央通道,而每把椅子上都坐着一个戴面具的人。我看到头发上夹有海星的海女在和戴着公牛面具的男人交谈,又看见头顶上有光环的天使正拿着手机聊天。我和露西也找了位子坐下,我们旁边是一名面具极为绚烂的蝴蝶夫人,另一边则坐着头上顶着一座巨大冰山的男人,而缩小版的泰坦尼克号就在冰山上断成了两截。
在我们前方,有一支弦乐四重奏已开始演奏,他们身穿普通的乐队服装,只在脸上贴了许多枚银色的星星。我们随着众人起身,转头看“太阳”和“月亮”穿过人群向我们走来。
新娘一出场便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她穿着淡黄色丝质礼服,裙摆是一层一层叠起的珍珠光泽薄纱,脸上耀眼的太阳面具形成一圈向四方辐射的金色光芒。新郎穿着正式的晚礼服,脸上的面具是尖尖长长的银色新月形状。这对佳人漂亮极了。
露西悄悄凑近我。“真令人怀疑,他们待会儿要怎么接吻呢?”她低声说。我把手伸了过去,握住露西的手,和她一起看着这对新人在黄昏暮霭下的剪影,观赏这场太阳与月亮神圣非凡的联姻。
6、开口
啊,我已经透露过了,不是吗?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持续了一个星期,并未随那场在日落时分举行的面具婚礼结束而终止。不仅如此,我能说的事情还很多很多,从这场婚礼开始到露西自树上坠下的那天,这之中有太多事情值得追忆诉说,让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但是,我越是思念露西,越想要理出头绪,就越耽误了我的研究工作。事实上,虽然我已向学校请了长假,让自己拥有研究需要的时间和空间,我却仍无法确定该往哪个方向进行。我的书桌上已堆满关于犬科动物生理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大量关于黑猩猩和婴儿学习语言过程的论文,以及一些针对民间传说和文学作品中“会说话的狗”为课题研究的专门著作。我收集到的资料已装满好几个档案夹,里面按字母排列,从塞伯勒斯排到史努比,全是一些举世闻名的狗。昨天我还回到学校的图书馆,在缩微胶片房待了几个小时,收集有关温德尔·贺里斯一案和那只被迫害而出庭作证的狗明星的报道。这只把贺里斯送进监牢的狗原来的名字是“小J”,理由是J为字母表中的第十位,而它刚好是贺里斯从宠物店买来、在动物收容所认养或从街上抓回来的第十条狗。在它获救后,《纽约邮报》举办了一次命名活动,替它重新命名,而读者提议的名字从最泛滥的“吉利”到搞错性别又拗口的“海丽特·帕普曼”,五花八门,简直无奇不有。最后他们选中的名字是“英雄”,但是《纽约邮报》虽然以显眼的标题“英雄!英雄!”配上那张著名的相片(一群笑嘻嘻的警察护卫这只狗离开法庭),却无法让人把这个尊贵正义的名字和这只狗联想在一起。不过,我还是对这个事件深深着迷,理由很简单:这是一只我愿意和它对话的狗。
所以,你知道我开始着手进行的事情了:我的书桌虽散满已读过的资料,显示着好几个我想要追踪探寻的方向。但是,当我坐在这里筛选论文,而罗丽仍像往常一样不可理解地躺在我脚边时,我才明白自己根本还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
我觉得,想教狗学会说话,第一步应该是教它“开口”,也就是说,教会它听命令张嘴吠叫。于是,我拿了一块小点心,叫罗丽过来。
“坐下!”我说。它立即照做了。
“叫!”
它看着我。
“叫!”我又说一次。
它不确定该做什么,便趴了下去。
“起来,起来。”我说。
它又站起来了。
“妹妹乖。现在坐下。”我们又回到起点了。它专注地看着我,鼻子因我握在手中、近在咫尺的小点心而不停抽搐。它偷偷瞄了这个零食一眼———我不是已经执行了几个命令吗?
“叫!”我以坚定的语气说。然后,我亲身示范对它叫了几声。“呜———汪!”我看着它的眼睛,“汪、汪!快叫啊。呜———汪!”
罗丽把头歪到了一边。对我个人来说,这是史无前例的行为,过去我从未趴在地上像这样对着它吠叫。它好奇地等在那里,似乎在看我接下来想做什么。
“叫啊,妹妹!”我说,把脸凑近它,我们两个的鼻子都快贴在一块了。“呜噜……”我继续装出狗叫声,两眼凝视着它。“汪!汪!”我的声音已接近嘶吼了。终于,这招成功了,罗丽张嘴发出了一声。这声音不太像吠叫,也不太像呜咽,却很明白地表现出它不高兴的情绪。(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点心?)无论如何,我们算是有点进展了。
“乖妹妹!”我热情地说,把点心剥开赏给它一半。它立刻叼过去,摆了个舒服的姿势享用起来。等它一吃完零食,我又催促它回来坐好,把手中剩下那半个点心举高给它看。“叫!”我说,“呜———汪!”这次,它很快就叫了,接连发出两声干干脆脆的吠叫。“乖狗狗,”我夸赞它,“叫得好!”我把手中那半个点心移向它面前,它却不加理会。它盯着我的眼睛,额头上挤出一道道皱纹,继续大声朝我狂吠。
“可以了,妹妹乖,安静。”我慢慢起身,在地毯上恢复坐姿。“够了,别叫了!”
罗丽站了起来,展现出它高大魁梧的身材。现在它必须微微低头才能对着我的脸吠叫了,但仍不肯中断叫声。
“乖妹妹。”我柔声说。它让我有点紧张了。我很快站起来,因为书上说,遇到这种情况,我必须马上展现自己身为领导者的地位。“安静!”我以强硬的口吻再说了一次。它停了一下,抬头以探寻的目光看着我,但马上又继续叫起来。虽然叫得不像刚才那么凶了,我却仍无法制止它。我把手伸出去,小心拍拍它的头。“不想吃点心了吗?乖狗狗可以吃点心。”好不容易,它叼过那半个点心退到房间的角落,到那里把点心扔在地板上,然后用鼻子拱起地毯,做出要把点心埋起来的动作。
“乖妹妹。”我在房间这头称赞它,然后坐回沙发,专心看着它做了一会儿埋食物的动作,才拿起了笔记本。“教导罗丽辨识‘叫’的指令,”我写下,“结果:不确定。”我往椅背一靠,闭上了眼睛。在房间那端,罗丽又叼起点心换到另一个角落,继续重复刚才的动作。
7、粉红色日子
我之所以成为语言学家,有一部分理由是因为我这辈子一直没办法把语言说好。简单来讲就是,我生来就有点大舌头:联结舌头和口腔下部的组织长得太短又太厚,对语言活动造成了限制。这是一种很普通的情况。我常想象,当年产房的医生只要简单地替我剪开薄膜,我长大后就能像正常的小孩一样说话,不会有任何语言上的障碍。但是,这个想象一直跟着我,像是一种隐喻,只要在我碰到处理语言的麻烦问题时就会跑出来———我天生拥有一根不适合说话的舌头,也不愿以任何人工的方式矫正。它就这么根深蒂固地待在那里,破坏我生命中每个重要的时刻。
不过,关于我和露西第一次约会的事,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当我们和众人一起排队准备向新郎新娘道贺时(他们已在交换信物后拿下面具彼此亲吻,现在脸上的表情真可说是容光焕发),我和其他宾客攀谈,兴高采烈地向他们介绍,让今天这场奇迹成真的人就是露西。
我们走向接待处向新人致贺,感觉好像我们也是一对夫妻。此时,露西是面具制造者的消息已在人群中散播开来,一群人带着既崇拜又兴奋的情绪围住我们,好像今天结婚的不是布兰妮和费德林,而是我和露西。我一手搭在露西的肩上,吹嘘她的工作,骄傲地扮演起她的伙伴和宣传者的角色,让她像个谦虚的艺术家般害羞地接受众人的颂扬。她红着脸,微笑着回答关于技术和灵感的问题,并顺应众人的要求,把名片发给那些艺术品收藏家、童话爱好者,以及想在万圣节精心设计一场派对的人。
等围住我们的人渐渐散去后,露西悄悄捏了我手臂一把。“真是谢谢你啊,”她说,“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好说,”我回答,“但坦白告诉你,平常我说话不是这么溜的,这一定是面具的效果。”
“这我就不知道了,”她说,“我只知道你方形蛋做得蛮溜的,那些蛋可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了。”
“我敢打赌在人类语言的历史中,这些话一定从来没被说过。”
“还有另一句呢:‘你何不替我把这个狗面具拿开才好吻我?’”
“哦,这句话我倒肯定有人用过了,”我说,“事实上,我相信这句话曾出现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阳台相会那一幕的初稿中。”
但她已主动贴过来吻我了。
“我们走吧。”当我们的嘴唇分开时,我说。
“溜。”她说。我们牵着手走过草地穿出人群,经过握着香槟杯的恶龙和公主,经过翩然起舞的魔鬼和兔女郎,回到汽车、蔓草和漫长尘土路的真实世界。
“接下来去哪儿?”一坐进车上,我便问露西,“是不是该去做第一次约会应做的事了?吃晚餐、看电影、到咖啡馆尴尴尬尬地谈心?”
她仰头靠在椅背头枕上,仿佛在检查车顶天花板。“呃……”她说,“让我想一下……你有没有去过迪斯尼乐园?”
“迪斯尼乐园?”我重复了一遍。之前我忘了说,我们此时是待在弗吉尼亚州的某个郊区。不过我还是装作认真思考她的问题。“没有,我没去过。”
我当然没去过迪斯尼乐园。我还小的时候,佛罗里达州的那个迪斯尼乐园还没出现(记得那是在我十五六岁时才开业的),而且无论如何,我父母都不可能有钱到带我们去度那种昂贵的假期。成年后,我从来没想过去迪斯尼乐园一游,而每次和莫拉去度假也都是去一些城市———伦敦、罗马、雅典,因为我们都对遗迹有兴趣。莫拉喜欢把假期白天的行程排至最满,喜欢享用最精致的餐点,使得我们晚上总是又累又饱地回到旅馆。我们蜜月的时候是去加勒比海度假胜地,每天一成不变的空旷沙滩和阳光差点让她发了疯。当我们躺在沙滩上的时候,我只带了一本书,她却背了一个装满小说、杂志和填字游戏的草袋,而不到二十分钟,她就站起来在沙滩乱逛,偶尔泡泡海水,然后就缩回冷气房,躲在阴暗的酒吧里喝凤梨可乐,完全无视于沙滩上就有身穿花衬衫四处穿行叫卖饮料的男人。我问也不必问,就知道坐在巨大的旋转咖啡杯旁和扮成老鼠模样的成年人握手,绝对不会对她产生半点吸引力。所以,是的,我从来没去过迪斯尼乐园。
露西转向我,脸上出现兴奋的表情。“真的吗?”她说,“那么,我们应该去那里才对。现在,就在今晚。”
“今晚当然可以,”我应和她说,“但我们应该先去吃点东西。”
“我们是可以去吃饭,”她说,“不过只能吃一点儿开胃菜。”
“为什么?”
“因为如果我们把整套晚餐吃完,那么约会也就结束了。”
“为什么这么说?”
“哎,你想看看,我们已经参加一场婚礼了。如果我们再去吃一顿正式的晚餐,那还剩什么事能做?毕竟这只是第一次约会而已。”
“好吧,”我说,“但就算今天约会结束,为什么我们不能再找一天一起去迪斯尼乐园呢?”
她转了转眼珠。“因为那太疯狂了。我们甚至不了解彼此,就要一起出发去旅行?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但是,如果我们都认为迪斯尼乐园是第一次约会极佳的地点———我相信它一定是,那么以后的日子里就有一个美好的故事可讲了。”
“你是认真的,没错吧?”我问。
“那当然。”她又露出极其兴奋的样子,“你瞧,现在是春假期间,你不用去学校教书。你一个人原本打算怎么度过这一星期?”
“呃……我有一些报告要批改,也想找时间给冰箱除除霜。”
“这就对了,你确实需要一趟迪斯尼乐园之旅。”
我不敢相信我居然会认真考虑。“那你的狗怎么办?”我问。
“我可以打电话请邻居帮忙照顾。”
“那衣服怎么办?”
她上上下下打量我,称赞我的卡其裤和扣领式衬衫。
“穿这样到那边没问题,”她说,“等我们抵达后你可以买一件米老鼠T恤。啊,不,不要米老鼠,买屹耳驴好了,你让我联想到它。我会帮你找一件屹耳T恤来穿。”
“屹耳?”我问,同时搜寻脑海中对儿童文学的记忆。“你指的是那只忧郁的驴子?我让你联想到它?”
“是呀,不过是好的方面的联想。”
在开往高速公路的路上,我们找了一间意大利餐厅停下。我一直觉得她随时会取消旅行计划,但当我们一走进餐厅,她便说要去打个电话。等她回到座位,就对我说她已经把一切事情都打点好了,她的邻居已答应替她在这几天中照顾罗丽。我拿起菜单浏览,只觉得饥肠辘辘,而菜单上的主菜又个个看似可口。“真的只能吃开胃菜?”我问。
她点点头。“这样很难让人吃饱,是不是?”她露出些许失望的表情。突然,这让我燃起要配合她到底的念头,决定和她一起完成这疯狂的计划。
“没人规定我们只能各点一样开胃菜。”我说,同时看着菜单上的项目。“这里的东西多到够当一顿晚餐了,我们可以合吃烤面包和白干酪沙拉,还有……你看,上面说我们还可以点半个比萨。重点是我们要合吃,主菜不能合吃,但大家都是一起吃开胃菜的。”
她微笑看着我。“现在你可完全掌握点菜窍门了,”她说,“不过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吃一点淡菜。这样会不会太多了?”
我连忙摇头。“很好,”我说,“这样很好。”
一小时后,我们酒足饭饱回到车上,继续往南方开。
“你每次约会都是去迪斯尼乐园吗?”我问。我们已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原本兴高采烈的谈话已渐渐和缓下来。尽管天性谨慎的我仍不免觉得这场冒险之旅有所不妥,此时却感到一股异样的平静。
“不是的,”她说,“但我的确都会带不同人去他们需要去的地方。”
“那你为什么觉得我必须去迪斯尼乐园?”
“哦,只是一种感觉。大概是你的眼睛像屹耳驴的一样忧伤,加上你说还有等着要批改的报告。我不清楚你的前妻是什么样的人,我也不会问,这并不是约会时的好话题,但我敢打赌她永远也不会跟你去迪斯尼乐园。”
“这点你说对了。”我沉默了一会儿,“那你呢?我们为什么不去你需要去的地方?”
“哦,因为那些地方我大部分都去过了。还有,我若没真正去到那个地方,就不会知道我是需要去那里的。”
“哇,”我说,“道理听起来蛮深奥的。”
“别说这个了,”她说,“我们来玩文字游戏吧。”
我们玩了一些游戏,断断续续持续了一整晚。到清晨四点的时候,我们已开到南卡罗莱纳州境内。我们已连开了七小时的车,这时我已累得想睡了。
“我没办法再开下去了,”我说,“你还有体力继续开吗,还是要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
“我还可以开一段路,”她说,“我是夜猫子,而且刚才也打了一会儿盹。不过我们先去买杯咖啡好了。”
我们在下一个出口离开高速公路,找到一家带有二十四小时营业便利超市的加油站。露西下车去买咖啡,我则爬到副驾驶座,尽可能把椅背放平。我舒舒服服地倒在软绵绵的坐椅上,沉思了一会儿———这确实是我想要去的地方。露西还没回到车上,我就睡着了。
我醒来时,发现一个小女孩正隔着车窗偷看我。我一时搞不清楚状况,随后才发现现在已是白天了,而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处休息站的停车场。露西并不在驾驶座上,我转过头,看到她整个人在后座椅垫上缩成了一团。
我再看向那个站在车窗旁的女孩。“妈咪,有人睡在车里面。”我听见她说。
我没坐起来,只把手举起来挥了挥。
“这个人对我挥手了!”女孩说,声音既惊恐又兴奋。
“离开那里,亲爱的,”女孩的母亲说,“别大惊小怪,人家只是在那里休息一下。”
“那我要不要也跟他挥一下手呢?”女孩问。
“不!别随便跟陌生人挥手,这样做是很不好的。”
我听见后座传来露西挪动身体的声音。“别跟陌生人挥手,”她的声音还充满睡意,“我最喜欢看这些做父母的怎么替孩子建立价值观。”
“是啊,”我说,“看来她会带着一点‘陌生人挥手情结’长大了。”我看着小女孩和她母亲一起走过停车场,朝水泥建筑的八角形厕所走去。小女孩没转身,却偷偷把手伸到背后,悄悄地、很秘密地小小挥动了一下,然后才蹦蹦跳跳朝厕所走去。
我笑了出来。“我接到她的回应了,”我说,“看来她很清楚该怎么做嘛。”
我看向时钟,现在时刻是上午九点。“我们在这里停多久了?”我问。
露西坐起来,伸展了一下双臂。“从七点到现在,”她回答,“我需要休息一下。”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大概快到沙凡那市了吧,我猜。走吧,我们活动一下,去吃个早餐。”
我们先去休息站的盥洗室梳洗。我泼了点冷水在脸上,然后对着镜子检视自己的模样。我没刮胡子,脸上的皮肤也留着汽车坐垫的花纹,但除此之外,我还在自己的脸上看见某个已久未出现的东西———我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很轻松,十分快乐,也可说是相当平静。我看见自己的嘴角竟挂着一个小小的、充满自然的微笑,感觉整个人生气蓬勃,感觉未来的日子正在我面前展开,充满了种种可能性,而且迫不及待想和露西一起共度未来。我整理好衣服,离开厕所走到阳光底下,加入那群站在女厕所外的男人堆中,他们正在等待自己的老婆或女友从盥洗室出来。
我们在路旁的一间咖啡厅吃早餐,但露西提出了一些意见。当我们找了位子坐下后,她马上说:“我想,我们有必要先订一下基本原则,是关于吃东西方面的。”
我花了点时间才明白她的想法。“所以,”我说,“你的意思是,我们还是不能吃主菜,这样约会才不会突然在第九十五号州际公路上的某处结束?”
“没错,”她说,“我可不想见到我们的约会结束在一间早餐连锁店里。”
我低头看菜单。“呃,”我说,“上面虽然没有开胃菜,但辅菜倒有不少。”
“太好了,”她说,“但这样好像又有点矛盾,对不对?如果没有主菜,怎么能说它们是辅菜呢?既然没有主,哪来的从?”
“这是典型的文字游戏,”我说,“我可以回答你,不过我需要先喝点咖啡。”
我们吃了一顿古怪的早餐。几片葡萄柚和香肠、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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