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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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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说。”金迷怕“红刃”要找他麻烦。
  少炜却已经很诚实地开口。“金少炜。”
  这个蠢蛋!他不晓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吗?毫无节制的诚恳只会缩短自己的寿命。这一次若逃得过,她一定要尽快解决“红刃”,免得夜长梦多。
  “你还要打吗?”少炜无畏无惧地看着“红刃”。
  “红刃”反而却步了。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讲究的就是气势;一旦气势输了人,这场仗也不用打了,必败无疑。
  “红刃”摸着前胸痛彻心扉的瘀伤,怀疑少炜是否一拳打断了他的肋骨。
  “你放心,我出拳有分寸,不会给人致命打击的。”曾经得过自由搏击冠军,少炜是有一拳击碎十块砖的纪录,因此他的态度不卑不亢。“红刃”却觉得他是在讽刺。
  金迷则更是气得想一拳扁晕他。这家伙,该死的诚实也不会看场合,他是怕“红刃”不懂得乘胜追击,特地提醒“红刃”别放弃吗?
  看来要依靠他,她大概得有今夜睡马路的心理准备。但……天气这么冷,没有被窝很可怜耶!
  靠人不如靠己,她决定自力救济。悄悄按响怀里的CALL机,刺耳的铃声吓了两个对峙中的男人一跳。
  “终于有响应了,等得我差点急死。”她勉强自己站直房子,取出CALL机,边看边笑。“是‘小鬼’和‘冰死神’啊!还算不错,有他们两个来也够了。”
  “你找帮手!”“红刃”恨声怒道。
  “你疯啦?‘神风万能社’向来是团体行动,你哪时见过我们单打独斗?我会独自出门才有鬼咧!”她虚张声势。
  “红刃”本来是很相信自己的跟踪术,但前一秒才败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再面对金迷的挑衅,不知不觉间他胆寒了。
  “今天暂且饶过你,下一次,我绝对会逮到你——‘替身’上官金迷。”
  如果再栽一次,她上官金迷的名字就任人倒着写啦!还想捉她?别做梦了。不过“红刃”一离开,她挺直的身子立刻歪歪斜斜地倒下了。
  “小姐——”少炜及时扶住她。“你还好吧?撑着点儿你的同伴就快到了。”
  “白痴!”金迷瞪他一眼,硬撑住疲累至极肉体的精神在“红刃”走后,也跟着涣散。少炜温暖的胸怀,持续发散着某种安定人心的特质,终于她吁口气,缓缓闭上双眼,毫无防备地交出了自己。
  不是缺乏警戒心,而是感到少炜有力的双臂正紧紧守护着自己。之于他,太多的顾忌是不必要的;直觉告诉她,只要有他在,她就会很安全,她信任他。“小姐!”少炜惊喊,一股慌张瞬间窜上,占领了他的心。直到发现她只是睡着,他像洗过一趟三温暖,全身冒冷汗。
  这个他连身分都还不清楚的女孩,竟能如此左右他的情绪?真是奇怪啊!
  多特别的女孩!以一种堪称荒谬的姿态闯进了他的生活,而他的记忆竟自动存取了她的味道,为什么?
  茫然地想着,可他真的一点儿也不了解她;比如现在,他不知道该带一个睡昏了的女孩上哪儿去?只有带她回家了,希望她醒后别误会他。
  乙醚的麻醉性虽然强,但对于常年在黑白两道间游走的金迷而言,她的身体已经习惯了各种偷袭,因此她只睡了四个小时,半夜雨点,她就醒了。
  反而是少炜,大概是生活规律的关系,这时刻他好梦正酣。
  “去,还以为你多君子呢!想不到才见第三次,就把我带上你的床。”她没好气地搓搓他厚实的胸膛,一股电流沿着指尖直射她心底,霎时她全身发麻。
  “怎么回事?”她紧张地缩回手,愕异不已。“这家伙有超能力吗?”忍不住好奇,她又搓了一次,这回,她连筋骨都酥了。
  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就跟她手抚钞票时的快感一模一样。
  疯了!这家伙又不是她的小宝贝们,她怎会对他有这种感觉?而且,好想再碰一次耶——
  狂猛的快感一波强过一波,当她将脑袋倚近他的胸怀,她的脸蛋乍然发烫。
  完了,她是不是生病了?金迷慌慌张张起身,正想彻底远离他的气息吐纳范围,却发现他的右手正紧紧箍住她纤细的柳腰。
  他的体热在她的腰部扩散着,很快就影响她的全身;她的呼吸再度加快,心跳频律已完全失常。
  头好晕,是乙醚的后遗症吗?金迷用力地扳着制住腰部的大掌,然而他的力气却大到她难以撼动分毫。
  “走开啦!”在极度惊慌下,她抬脚踹了他一下。
  “唔!”少炜缩回右手,迷迷糊糊地打着呵欠睁开眼。“怎么回事?”
  禁制一松,金迷迫不及待地跳下他的床。
  “你醒啦?”他关心问道。
  “废话!”她眼眶微红、双手插腰。“再不醒,只怕要被你欺负去了。”
  “你误会了。”少炜急忙解释。“你晕倒了,是我抱你回来的,你一直捉着我的衣服不放,我扳不开你的手,才会抱着你睡,但我绝对没做出什么不轨举动。”
  她会做这种事吗?金迷臊红了花颜。是很有可能,因为他们两人连衣衫都没换,但……孤男寡女同榻而眠就是很讨厌嘛!
  “小姐?”瞧她呆愣的模样,少伟以为她麻药未退,忧心地揽住她的肩。“你还好吧?”
  一股颤麻自他掌中窜进她体内,金迷如遭电击,急忙推开他。“别碰我!”
  少炜愕然退了开去,眼底难掩受伤的神色。
  “我……”这样对待救命恩人是有点儿过分,但……她就是无法坦然接受他的碰触嘛!“我还是先回去了。”
  “我送你。”
  “不必了!”金迷跳离他一大步,却在眼角间瞥见他血迹干凝的手。老天,他的伤口连清洁都没有耶!“你的手……要不要看医生?”
  “我……”少炜看一下受伤的右手。“我想应该没那个必要,不是很严重,擦点儿药水就好了。”
  “那……我帮你上药吧!”“咦?”还以为她很讨厌他,恨不能永远别再见他呢!这会儿却突然关心起他的伤口,奇怪?
  “那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该负点责任。”她负气地说。
  “那……好吧!”说不过她,少炜只得取来急救箱,由金迷帮他上药。
  伤口很浅、却很长,看得出来是刀锋触肤的一刹那,被他机灵地移了开去。对于他的深藏不露,金迷不觉另眼相看。
  “你的功夫不错嘛!”
  “还好”他蹙了下眉,双氧水在伤口上造成的刺激非比寻常。
  “很痛吗?忍一下,就快好了。”包扎伤口的时候,不小心又碰着他的肌肤,金迷骇得砸碎了一瓶药水。
  “没事吧?”少炜一脸关怀地轻拍她倏然转白的俏脸。
  金迷更是吓得忘掉呼吸。“我……我还是先回去好了,再见。”再不走,她的心脏会挂在这里。
  “小……”望着金迷仓皇离去的背影,少炜一阵怅然若失。她为什么这么讨厌他?他真的有如此可憎吗?唉!难解的情绪、莫名的感觉,他都被搅迷糊了。
  第三章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也够改变一个人的个性了。
  半趴在办公桌上,手数钞票,金迷清丽的俏脸带着一丝幽怨。
  “干么?不小心收到假钞啊?”宫昱提着一袋吃食走进来,她才怀孕三个礼拜,口味却变得非常奇怪,居然迷上盐酥鸡。
  “我又不是你。”闻到食物的香气,金迷强撑起乏力的躯体爬了过来。“又是盐酥鸡!你吃不腻啊?”
  “你都还没对你的钞票厌腻,我怎会吃腻盐酥鸡?”宫昱插起一块鸡屁股送进嘴里,九层塔和蒜头的香味充斥鼻端。真是好吃!
  “没有这些钞票,你能天天、三餐有盐酥鸡吃?”金迷也不客气地吃了块炸花枝。“你老公说要帮我整一整姓钟的那一家子,现在怎么样了?”
  上个月,金迷在路上被“红刃”伏击,虽被少炜所救安然无恙,但却惹火了万能社内诸人。
  后经风江调查,金迷前不久接过一趟“扮演尸体”的任务,一个姓钟的老人家委托她演一场戏以测试他三个子女;不料却促使一场争夺家产的好戏提前上演,钟老头被他的儿女们气得昏厥住院,一醒来便嚷着要改遗嘱,不再无条件将所有财产留给子女们。
  平白失去一大笔金钱的钟家三兄妹,遂将一肚子怒火发泄在金迷身上,以为是她挑拨离间,钟父才会狠下心收回经济大权;因此联合收买了“红刃”,欲除掉金迷而后快。
  金迷本来是想解决掉“红刃”就算了,但是其它伙伴们却认为这样的教训太少了,不足以警惕那些有意挑衅万能社的人。
  所以他们每个人都运用自己的能力给了钟家人和“红刃”一点小小苦头吃。而其中负责经济制裁的,就是宫昱的老公荣世澐和风江的老婆聂恦融。
  “包管他们以后只要听到‘神风万能社’这衔名,就会闪到天涯海角去。”宫昱对自己老公的能力可是很有自信的。
  “哦!”金迷漫应了声,埋头在盐酥鸡的纸袋里翻找东西吃。
  “你最近是不是生理期不顺?每天要死不活的……唔——”说到一半,宫昱突然脸色发青,抱着肚子弯下腰去,不住干呕。
  “我看你害喜害得挺厉害的!”金迷抽了张卫生纸给她。“怀孕是不是很辛苦?”宫昱擦干嘴角的涎沫,若有所思的视线定在金迷那张迷惘的脸上。金迷最近这种魂不守舍的模样倒挺熟悉的,好象……
  “还好,只要想着这孩子是我和世澐的爱情结晶,就会觉得辛苦一下也是值得的。”
  “是这样吗?”金迷美丽的眼眸睁得大大的。“我还以为你没那么喜欢荣世澐咧!”
  “不喜欢他怎会嫁给他?”
  “可是你结婚后还是一样到处乱跑。拿老大来说好了,她平常虽然很厉害,却还是会对楚飘风温柔,而你……我老看到你跟荣世澐大呼小叫的,有时候你整他的手段更是毫不留情,你真的喜欢他?”
  “每对夫妻都有他们的相处之道,恋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怎能用一个规则套住天下的有情人。”
  “是吗?”金迷显得非常矛盾。
  这样一双烟雾迷蒙的眼,根本就是属于恋爱中人所独有!宫昱忍不住好笑,看来万能社里最后一号单身贵族也陷入情网里了,就不晓得对象是谁?该不会是文非凡那个傻蛋吧?
  “当然,夫妻不是只要有‘爱’就可以的;两个不同的人要相处一辈子,还需要学会协调和妥协。老大会对楚飘风特别温柔是因为她平常太忙,有时候难免疏忽了楚飘风,她觉得愧疚,因此只要一有相处机会,就一定好好把握住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至于我和世澐就不一样了,我太爱我的工作和武术了,不管我再怎么喜欢世澐,我都想为自己的心留下一隅自由的空地,尽情徜徉在我的喜好中;世澐能够了解,也可以接受,可是难免会吃醋,在我心中,有其它东西与他排在同等地位上,所以我们偶尔会吵吵闹闹。不过我老实告诉你,世澐也不是个静得下来的人,他是一块冲浪板,只有在高低起伏的海浪中才能展现自我;因此,哪一天我们不再吵了,可能就表示我们之间的关系完蛋了。”
  “还有这样子的!”金迷似懂非懂地呢喃自语着。那像她的情况又该怎么算?
  她现在是摸着钞票就想少炜,想起少伟就情不自禁要拥抱钞票入眠。那个诈了她一千块的男人,她为何会如此思念他?“这种事情光靠想象是无法了解的,要不你说,咱们社里哪对夫妻交往是符合传统的?社长和薛宇完全颠覆了夫妻间的角色;风江的女儿都十岁了,才和老婆举行婚礼……在别人眼中,我们都是一群不正常的家伙。但有什么关系,我们过得很开心啊!又不妨碍别人的生活,谁有资格批判我们?”宫昱加把劲鼓励金迷。“你要觉得迷惘,亲身去体验一次不就知道了。”
  亲身体验吗?金迷混沌的眸光乍然发亮,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找金少炜搞清楚,她念念不忘的相思究竟是所为何来?
  宫昱对金迷的反应感到兴奋。别看金迷平常一副精明厉害的样子,在爱情的国度里,她才是真正毫无抵抗能力的生手。
  向来排斥爱情的金迷对于挑明了要追她的男人从来就没有好脸色,否则文非凡也不会三天两头被摔得在家休养。
  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够不知不觉间在金迷的心里埋下情种,让她情根深种而不自知?对于这个男人,宫昱的兴趣异常浓厚!
  金迷一直是即知即行的人,昨日才与宫昱商谈,今天她就来到罗斯福路寻找少炜的身影。
  记得他曾说十一月过后要在这里为独居老人募款。说来诡异,她倒不曾遗忘他说过的任何一句话。
  那个男人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怎么说呢?他……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她的好奇一日得不到满足,她便一日忘不了他!
  罗斯福路路口,少炜领着一列女童军对着来往行人一一点头募款。除了他之外,金迷没见到第二个男人。挺荒诞的,难道他们基金会有限制义工性别?
  不过那与她无关,她要找他,不管他周遭的女人再多都不能阻止她勇往直前!
  “嗨!”金迷潇洒地举手与少炜打招呼。
  “是你?”一见金迷,少伟明显地露出欣喜的表情。“上官金迷。”
  “什么?”她说话有时没前没后的,常搅得他一头雾水。但很奇怪,对于这个不知姓名的女子,他一直将她记在心里。
  “我的名字。”她笑了笑,见到他之后,那磨人心扉的思念似乎淡了。
  “原来是上官小姐。”
  “叫我金迷就可以了。你还在募款吗?”
  “没错,所以请你别打扰我们的工作。”插话的是许琼茹,她小心戒备的目光一直不离金迷清丽的俏脸。这女孩有股媚惑人心的奇异风情,激起她心里的不安。
  “小琼!”少伟微低的嗓音里含着轻责。“上官小姐是我们的朋友。”
  “金大哥!”许琼茹跺脚。“像她这样高高在上的女人岂是我们高攀得起?你别太傻好不好?”
  “不分阶级,只要是帮助过我们基金会的人,就是我们的朋友。”少炜说这话时,已经板起了脸孔。
  许琼茹不禁瑟缩了下;少炜很少生气,但每回一生气那迸发于外的压迫感都非常可怕。
  “喂,你这种说法很奇怪耶!”金迷却丝毫未受他的怒火影响,讪笑地横肘撞了他一下。“是不是没能力帮助基金会的人就变成敌人了?”
  “啊!”少炜怔愣半晌,却未因被当众驳斥而恼羞成怒,反而很大方地道歉。
  “对不起,我说错话了,其实同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不应该分彼此,大家都该做好朋友,和睦相处才对。”
  “这理想又未免太高了。”金迷没他那么乐观的想法。
  “只要大家都能抛弃成见,这一点应该不难做到。”在少炜光明璀璨的心理似乎没有一丝黑暗。“关于这一点,从来就没有答案,再谈下去,难免流于诡辩,那个人要捐钱了,你还是快做事吧!”金迷推了他一下,顺利转换话题。
  一个中年上班族自皮夹里抽出一张千元大钞,放进少炜手里的募款箱。
  逆光下,金迷看着那张千元大钞,美丽的双瞳危险地眯了起来。她走上前去,正想阻止少炜开发票给捐款人。
  许琼茹却快一步挤开她,占据少炜身旁助手的位置,笑容甜美地对着捐款人点头答谢。
  “不必这么客气啦!”上班族笑着摇摇手,突然脸色一变。“啊!我忘了我身上只剩下最后一千兀,全捐了我就没钱坐车回家,先生,我可不可以只捐五百元?
  你再还我五百。“他对着少炜要求道。
  这次的募款是没有金额限制的,少炜当然不能拒绝上班族的要求,当下打开募款箱,正想找出一张五百元还给他。
  “等一下。”金迷一手抢过募款箱,翻找着上班族刚捐的千元大钞。
  “你干什么?抢劫啊!”许琼茹脸色大变怒喊。
  “小琼,不要乱说话。”少炜注意到金迷阴晦的脸色,怀疑事有蹊跷。
  金迷找到了那张千元大钞,直接递还给那位上班族。“我们不要你的钱,拿回去。”
  上班族一张脸乍青乍白。“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们基金会看不起我吗?”他故意叫得很大声,引起路人的围观。
  “喂……”许琼茹正想骂人,却被少炜一记警告的眼神瞪定在当场。金大哥从没对她凶过,今天的意外全是上官金迷害的!她委屈地胀红了脸。
  上班族的虚张声势和金迷的冷凝沈静恰成一个对比,细观眼前的状况,少炜心里有了一个猜测。“那张钞票给我看看。”他举手正想抽过金迷手中的千元大钞。
  “先不要碰。”金迷却闪了开去,阴冷笑道。“我看你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本来是想给你一次自新的机会,但你既然有意将事情闹大,我也不会含糊。走吧,一起到警察局去,你可以好好跟警官解释清楚,这张伪钞是打哪儿来的?”
  惊天动地的答案震住了围观诸人,少炜沉下面容,很遗憾地印证了心底的猜测。今天若没有金迷,他们大概就成为人家洗钱的工具了。
  “你……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张钞票是伪钞?”上班族脸色发青。
  “是不是伪钞,警官大人自会检查,我没必要对你多说废话。”金迷毫不放松地逼近他。
  “你少血口喷人了!”上班族破口大骂。“那张钞票根本不是我的,你们想骗我的钱,才蓄意陷害我。”
  “你这么说,我就更想揪你上警局了。”金迷黠笑道。“咱们去验指纹吧!这个募款箱是密封的,除了捐款人外,也只有我方才找这张钞票时碰了下,这张钞票上除了我的指纹外,应该也会有你的,所以……”她还没说完,那个上班族转身想逃。
  金迷旋身飞起一腿,将他踹跌在大马路上。“我最恨轻待钞票的人了,今天你犯在我手上,算你倒霉,捉你去给薛大队长剥皮去。”
  “不要,小姐,你饶了我吧!我也是不小心捡到这张钞票,一时贪心才会财迷心窍,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这一次吧!”眼见情势不利,上班族立刻对金迷又跪又求。
  “你撒谎不打草稿,伪钞是垃圾吗?满街都是,可以任由你捡?”金迷踢他一脚,将他双手反剪在后。“你说老实话,或许我还会放了你,可你慌张的反应却点明了事情绝不简单。你乖一点儿跟我上警局,否则,就算要打晕你、扛你去,我也是不会手软的。”
  “我跟你们一起去。”少炜自告奋勇接过押解犯人的工作。
  “那我们怎么办?金大哥。”许琼茹可不想放着少炜和金迷独处。“他看起来很可怜的样子,也许真是无意的,不如就放了他这一次吧?”
  “妇人之仁!”金迷别开头,低骂了声。
  “你说什么?”尽管骂声低,许琼茹还是听见了,更是气得一肚子火。“像你这种铁石心肠、毫无仁心的家伙,有什么资格说我?”
  “小琼!”少炜紧蹙眉头。“方才他在我面前掏钱包捐钱时,我注意到了,他皮夹里还有整叠千元大钞,恐怕也全是伪钞。这是很严重的刑事案件,是应该交给警方处理的。”
  “那你刚才怎么不说?”金迷斜睨了他一眼,看他被人呼来喝去的,还以为他蠢到没药医了。
  “第一、我没发现这是伪钞。第二、我们无权决定捐款该捐多少钱。所以他的要求我是有义务遵循的。”少炜认真地说着。
  金迷猜他脑袋里一定放着一只天秤,随时在衡量自己的作为合不合宜、正不正确;真是个正直的人,可却也太过忠厚了。
  “既然真相已然大白,我们走吧。”
  少炜点点头,押着上班族,与她并肩离去。
  走了两步,金迷突然回头,迎上许琼茹深恶痛绝的双眸,传达出非常浓厚的醋酸味。不晓得她与金少炜是什么关系?但愿不是情侣!
  金迷没兴趣做那横刀夺爱的第三者,不过她也不想轻易死心,找个机会好好问问少炜吧!
  离开警局时已经过午两点了,金迷饿得前胸贴后背,都快没力气走路了。那个小气薛宇,亏她还送了薛宇一条大线索,居然连碗鲁肉饭都舍不得请,够抠门!
  “这回真多亏你了,否则,基金会被伪钞集团利用来洗钱,可能会被吊销执照,吃上官司呢!”少炜真是没想到,那个上班族背后竟隐藏了这么庞大的犯罪组织,他不敢想象基金会要不小心收了那张伪钞,会引发多么惨烈的风波。“没什么啦,运气好而已。”她溜目四顾,想快点找个好地方吃饭。
  “不过你真厉害,那张钞票你只看了一眼就分辨得出真伪。”
  “那当然!真钞是多么美丽的艺术品,岂是伪钞那种假货所能混充?”所有的钞票都是她的宝贝,她待它们就像伺候祖宗一样,怎可能错认?
  “钞票是艺术品?!”这种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到,真有趣。
  “当然,世上没有比它们更漂亮、精致又兼具实用性的东西了。”
  “听起来,你好象很喜欢钞票。”
  “爱死了!”她突然跳起来欢呼。“走快点、快快点,对面有家卖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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