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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谜情-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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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有云:烈女怕缠郎。不知烈夫是不是也是同样的道理?值得一试!
  “我睡不着。”她已经被他的体味迷醉了。“我们来聊天好不好?”雷黛薇兴致勃勃地提出建议,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不怕,国父革命了十一次才成功,她这不过是第一次,还有十次机会。
  “没关系,你不说我先说,我先自我介绍好了。”她决定。“我叫雷黛薇,今年二十三岁,去年大学刚毕业,主修企业管理,本来今年就要到我爸爸的公司上班,但爹地建议我先到处玩一玩、看一看再说。”
  幸好雷老总算还有点脑筋,没让亲情迷昏了头。他敢打赌,雷老若是敢让她到“雷氏科技”上班,没两年雷氏就得宣告倒闭,父女俩携手一起喝西北风去。
  时追地在心里暗暗回应她的话,嘴巴却懒得动。他没忘记白痴是有传染性的,最好别搭腔。
  雷黛薇倒也不介意,继续唱她的独脚戏。十次扣掉一次还有九次,这可以慢慢玩。
  “说说你的事好不好?”在他温暖的体温滋润之下,她的胆子似乎也跟着变大。“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到我的婚宴去?还有还有,为什么你这么厉害,又会开直升机,又懂得那么多野外求生的常识?你直升机上漆的那个符号又是什么意思,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雷黛薇连珠炮似的提出一连串问题,就是没有提到最重要的一点——晶片。
  基本上他不会回答她任何一个问题,但她最后那一句话引起他的注意;她见过时族的标志,这点就值得推敲。
  “你说你在哪里见过时族的标志,雷老那儿?”时追地边问边觉得不可能,以雷老行事之小心,应该不至于走漏风声才对。
  “时族?”雷黛薇一头雾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想起来在哪里见过直升机上的图腾,是在罗杰的办公室里。”不会错,当时她还很好奇地问那是什么,却被她的未婚夫草草打发过去,当时她不在意,反正只是问问而已。
  原来是罗杰·伦斯……有意思。
  时追地沉下脸来思考其中的关联性,暂时还无法理清之间的关系。按理说,罗杰·伦斯不可能知道时族,除非有人提供他消息的来源,而且那个人必须跟时族很熟,或者很了解时族的事才有可能。
  事有蹊跷。
  淡淡地瞄了雷黛薇一眼,看着她满是问号的眼眸,时追地了解到一件事——这事与她无关。无论雷汉钟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雷黛薇都只是他的牺牲品。她唯一的过失是跟错了老爸,植入了一块棘手的晶片,又不幸跳错直升机而已。
  也罢,看在她这么诚恳的分上,就陪她聊两句吧!
  “为什么逃婚?”时追地反过来问她,将原先的话题岔开。
  雷黛薇被这突如其来的话题慌乱了手脚,话也说得结结巴巴了。“因为……呃……”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支吾应付过去。
  其实她也不必解释,因为她早已是有名的“落跑新娘”。整个盖亚纳的人都知道,“雷氏科技”的千金有个奇怪的特性,那便是容易坠入情网,换言之就是个花痴。只是这个花痴有个更奇怪的习惯——婚前脱逃。而且逃婚的方式千百种,活生生就是电影的翻版,连电影情节都没她逃婚的方式来得刺激,据说她曾经为了逃婚,不惜跳上一辆丧车,搞得丧家以为有人想抢劫棺材,因而大喊救命。
  所以,当雷老找上他帮他女儿逃婚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惊讶。比起他的女儿来,雷汉钟更令人想不通,这么多年来他女儿每次逃婚,他都是帮凶,俨然是一对最奇怪的父女。
  但是,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之所以答应雷老的请求,完全是因为晶片,因为族长的命令。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传说中的花痴扯上边,进一步困在这蛮荒的雨林里罢了。
  “你支支吾吾了半天,到底想出答案没有?”缓缓合上眼皮,时追地不耐地问,摆明了她再不答话,交谈自动中止。
  雷黛薇只得硬下头皮,脸颊配红地吐实。“我也不知道。”她有说跟没说一样。“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逃婚,只是觉得他们都不是真心爱我,所以我就逃了。”
  “他们?你是说,那些不幸被你甩掉的男人?”时追地注意到她用的是复数,可见被她甩过的男人还真不少。
  “嗯。”雷黛薇不好意思的应声,开始觉得对不起那些男人。
  “那么罗杰·伦斯呢?”他是这次逃婚记的男主角。“你也觉得他不是真心爱你?”以往那些男人大多是为了钱娶她,但这次的男主角不同,罗杰·伦斯本身就是相当有钱的人,她实在没有理由再逃才是。
  “可是……可是我觉得罗杰的心思好深沉,虽然他不像以往那些男人一般缺钱,但我总觉得他是为了某种目的才接近我,只是我说不上来而已……”雷黛薇惴惴不安地说明,觉得自己的运气好背,老是碰不上好男人。
  原来她也不是没知觉到看不清事实,难怪雷老会拚了老命帮她逃婚。时追地恍然大悟。
  “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不是真心爱你?”稍稍撑开眼皮,时追地又用那双迷人的眼睛看她,一样教她心跳加快。
  “没有。”她从不烦恼那些,反正很快又会有人排队追求她。
  他想也是,她若是曾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也不会是今天这个模样。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这很好理解。“因为一个男人无法真正爱一个白痴,懂吗?”时追地突然大发慈悲心告诉她真正的原因,就怕她还是听不懂。
  雷黛薇果然听不懂,他为什么一直说她是白痴,她念过大学,也通过毕业考试,为何他要这样羞辱她?
  “我不是白痴。”愤恨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打转。自从来到这片该死的雨林后她哭过很多次,可是从来没有一次像这回般难过。答案很简单,她在乎他,在乎他的眼光,在乎他对她的看法。她不想在他眼中只是个小丑,她要更多。
  时追地不是没有看到她的泪水,但永远逃避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
  “哭也没用,因为事实就是这样。”他不容许错误就这么被泪水吞掉。“你不妨问问自己,你有多久没有真正用过大脑?有多久时间未曾亲自动手做过一件事?只要想通了,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不是特别严厉的语气,却一个字一个字敲打在她的心坎上,将她自以为是的自信彻底打碎。
  她有多久没真正用过大脑了?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所处的环境不需要她用脑,只要肯花钱,无论是学校的教授或是周遭的同学,哪一个不是争着和她套交情、做朋友、帮她写报告?几年下来,她都快忘了自己原来是有大脑的,遑论是亲自动手,她根本连早餐都不会做。
  他说的对,她是白痴。少了金钱的力量,她只是一个没有生活能力的平凡人,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雷家大小姐。
  不知不觉中,她又掉下泪来。只是这次流的是羞愧的泪水,而非抗辩的泪珠。难怪他看不起她,连她都看不起自己,她会变成今天这样到底该怪谁?
  朦胧的身影在她的自问自答中乍现,那是她母亲柔美的影子。仿佛要攫住她母亲身影似的,雷黛薇碰碰自己的耳垂,确定耳环还安然无恙地挂在她的耳朵时,才悠悠开口捕捉昔日记忆。
  “其实我不是生来就是这么没大脑,而且我也做过许多事。”雷黛薇回忆道,承认自己的低能。“我记得当我年纪还很小的时候,时常帮忙家里烫衣服,或帮客人送衣服,每天都很忙。”
  就和每一个早年发迹于美国的中国人一样,雷汉钟也是以劳力工作起家,只是他的运气较好,找对了方向投资,才有今日的局面。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时追地瞄了她一眼,很难想象她小时候的样子。
  “十几年前,差不多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雷黛薇感伤地微笑,回忆拉得好远好远。
  “之后爹地就改行投资高科技,然后变得好忙。”当然这段期间,她父亲不只投资高科技产业,也尝试做过别的,而且屡屡获利,俨然是胜利女神眷顾的对象。
  “你母亲就是在这段期间过世的?”显然他知道的也不比她少,这又令她啧啧称奇。
  “对,你怎么知道?”她对他更好奇了,他不但什么都会,而且还探知过去,实在是太厉害了。
  时追地懒得理会她崇拜的眼神,对一个不用大脑的人不必解释太多。
  “你母亲是怎么死的?”他颇感兴趣地问。
  “生病。”雷黛薇稍带哽咽地回答。“我母亲死于癌症,临终之前一直喊着爹地的名字,可惜那时爹地人在日本,来不及赶回来见她最后一面。”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爹地毫无保留的溺爱她,将他来不及献给爱妻的一切,转嫁到他女儿身上。自从她母亲过世以后,他不要她动手做任何事,砸钱帮她解决所有问题。报告没交?没问题,教授那边他会关照。找不到朋友帮她开舞会?没关系,他会动员所有员工的儿子女儿充场面,务必让她觉得有面子才行。
  她的父亲是如此溺爱她,以至于她认为只要有钱就能解决一切。她该做的不过是张嘴吃饭,恣意享受人生,跳每一场她爱跳的舞,甩掉每一个她想甩掉的男人,原本她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直到她遇见眼前这个男人。
  他真的很不一样,全身上下充满了神秘的气息。他的眼神是谜,他讲话的方式也是,尤其他那副冷淡的样子,更是和她习惯接触的男人截然不同。
  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能够凡事处之泰然,一副泰山崩于前不改其色的模样?
  “我讲完我的故事,现在该你了。”雷黛薇决心探知。“你也应该说一些有关你的事,那才公平。”
  公平个鬼,又不是他要求她扯这一大堆,是她自己捉住他说个没完。
  时追地白了她一眼,一副又是不打算回答的模样,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才丢给她短短的三个字。
  “我姓时。”说完这三个字,他又要闭上眼,不去理会她闪亮的眼神。
  好不容易才逮到机会的雷黛薇,岂肯轻易放过这难得的机会,于是赶紧发问。“石头的石?”
  没反应,再试试。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拾?”
  还是不吭声。
  “食人族的食?”哇,好特别的姓。
  “时间的时。”时追地总算肯开金口更正她的错误,雷黛薇觉得好开心。
  “哇,原来是时间的时。”她重复念了几次,越念越顺口。虽然和食人族无关,还是很特殊。
  “我喜欢你的姓。”她笑得天真,仰头凝望他闭着眼的俊脸。“你的姓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确保时间会顺利进行一样,带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时追地的眼睛因她这句无心的话而猛然张开,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怀中笑得花枝乱颤的小女人,为她莫名的敏锐眯起了眼睛。
  时族的最终任务就是要确保“时间”顺利进行,其余零零碎碎的任务,只不过是用来填充漫长岁月的小插曲而已。自盘古开天地,并选择时族做为时间的守护者以来,他们表面是对帝王国家尽忠,实则坚守这个神圣的任务。只不过这个神圣的任务每每受到严厉的考验,这个世界上有太想窥探时族秘密的人,尤其又以时族的死对头“溯族”最为难缠。
  “怎么啦,我说错了什么话了吗?”收起过于天真的笑容,雷黛薇紧张兮兮地仰望着时追地,被他谨慎的眼神弄迷糊了。
  时追地摇摇头,若有所思的打量着她。他不相信她会知道时族的事,八成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成分居多,犯不着太紧张。
  雷黛薇紧绷的心,因他渐渐柔和的眼神而放松,她好怕他又不理她。
  “除了你的姓之外,我还想知道别的。”她倒是越来越贫心。
  “比如说?”不要命的小妮子,以为他哼应她两句胆子就大起来。
  “比如说你的名字,你的家庭,你在哪里工作,一般人不是都这样问的吗?”这点她可没有搞错,毕竟这是社交的基本礼仪。
  “我为家里工作。”顺应她所谓的基本礼仪,时追地随意搭了一句,没想到却惹来一大堆问句。
  “真的?!”雷黛薇的眼睛又亮起来,好高兴他们有共同点。“我也想到爹地的公司上班。你们家是做什么的?你在公司又是什么职位?”
  “无可奉告。”时追地明快地拒绝,这不在社交范围之内。“反正我就是为家里工作。”只是工作内容五花八门、上山下海罢了。
  “听起来不怎么有趣,但是我想你一定很热爱你的工作。”即使他一律以冷漠回绝她的问题,但她相信他一定有他的苦衷。
  “或许吧!”如果玩命也算有趣的话。“有的时候是责任问题,和对工作的热忱无关。”他八成被这场大雨烦出毛病来,才会和她扯这么多。
  “那我比你幸福。”她满同情他的。“至少我想去爹地的公司上班是因为兴趣,不是因为责任。”
  说着说着,雷黛薇突然建议:“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也能把工作和兴趣结合在一起,或许就不会这么忧郁了。”虽然他忧郁的样子很迷人,但人生还是开心点好。
  时追地很想告诉雷黛薇,她就是他忧郁的原因,任何人一碰上她,都无法将工作与兴趣结合。但想想还是算了,时族的特殊背景,不是光嘴上谈兵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不过,她倒是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模式,让他重新看待他的工作,乃至于他的出身。
  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真正的想法,在族人的眼里,他是完美的典范。身手矫捷,沉默聪明,从不轻易流露出情绪。他拥有仅次于违天的力量,却不像违天一样喜爱使用时族嫡传特有的神力,反而喜欢以凡人之躯,挑战所有艰难事物。
  他不爱解释,不爱开口,不爱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那使他自觉得像个……怪物。
  真可笑,他竟选在这种时刻窥探自己的内心。他是怎么啦?被大雨烦透了吧?
  “你在想什么?你的眼神好奇怪。”接近恍惚。
  雷黛薇直爽的声音划破时追地的思绪,将他拉回现实。
  不,他不是被大雨烦透了,而是被她的话打醒了。在这一刻,他羡慕她有思想上的自由。她可以什么都不想,开心的过她的日子,而他却必须思考每一件事,分分秒秒为时族的福祉打算。
  他说她是白痴,他却比她更像白痴,至少她活得每一分钟都是为自己。而他呢?他活着是为了什么?
  但是他还是得继续坚持下去,因为他是时族的人。
  “不聊了,睡觉。”再度闭上眼,时追地强迫自己忘掉有多不自由,默默屈服于自身的血液。
  不明就里的雷黛薇,却不知道打哪来的勇气,突地冲进他的怀里,抱住他的胸膛没头没脑地表白。
  “我可以喜欢你吗?”她问。“我知道我还达不到你的标准,但我可以努力改进,尽量跟上你的脚步,只要你不拒绝。”
  雷黛薇几乎是屏住呼吸地请求他,她知道她大胆,明白她不自量力。她虽然长相艳丽,但比起眼前这个男人来,她仍然像月亮旁的星星,一点都不起眼。然而心动的感觉已然产生,她就算再配不上他,也要奋力一搏。
  时追地倒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他生来冷漠,加上她见一个爱一个的花痴个性,更是激不起他任何接受的欲望。
  只是不晓得怎么搞的,他竟无法直接拒绝她,无法打击她好不容易才聚集的勇气。
  “如果你能做出一顿像样的晚餐,我就考虑。”他拐弯抹角地拒绝,相信她一定做不到。
  只是,他小看了一个恋爱中女人的决心。隔天下午,雷黛薇便用自己的毅力证明了这一点。
  第五章
  “不要跑,给我站住!”
  大雨过后的第二天,太阳又露出了笑脸,宁静的雨林被一道尖拔嚣张的命令声闹得鸡犬不宁,只要是有点听觉的动物,莫不纷纷走避。
  可怜的溪鱼也想跑,但是它们没得逃,因为声音的主人正拿着一根尖锐的竹管,盲目地四处乱刺,逼得它们只好死命地游、拚命地游,以免被业余的渔夫逮到,成为餐桌上的佳肴。
  “可恶!”雷黛薇恨恨地瞪着溪里面的鱼,对于它们的滑溜一点办法也没有。这条溪里的鱼就像长了翅膀的小恶魔,一条游得比一条快,让她怎么刺也刺不着。
  不行,再继续这样下去,她的单恋永远也无法晋升为两人世界,她必须更努力才行。
  提起精神,燃起斗志,雷黛薇决定和溪中的鱼儿们奋战到底,她的恋爱能不能成功,就靠它们了。
  “嘿!”猛一刺,雷黛薇差点擦中一条溪鱼,无奈还是让它给逃了过去。
  哇咧!雷黛薇在心里咒骂,表面上还得维持风度,因为她的心上人就站在岸上看着她,所以绝对粗鲁不得。
  隔岸观虎斗的时追地,其实有点佩服她的毅力。又要忙着捉鱼,又要忙着装淑女一定很不容易,真是难为她了。不过,更为难的恐怕是那些溪鱼,它们不仅得忙着逃命,还得提防她憎恨的眼神,比她更忙。
  微微扬起嘴角,时追地不由得轻笑起来。看来她是真的很努力想留给他一个好印象,而他不知那是好是坏,万一她真的成功煮出一顿能吃的晚餐来,他是否得说YES?
  然而照这个情形看来,他是不是必须说YES并不重要,她得先捉到鱼才行。
  已经看她闹了一下午笑话的时追地,索性抱胸静待她更劲爆的演出。为了捕捉溪鱼,她什么方法都试遍了,最后才决定涉入溪中胡搞一通。只是这个决定并不聪明,河水经过一夜暴涨,已骤增至膝盖以上,稍有不慎,极容易掉入湍急的溪水中,十分危险。
  果然,他的担心立刻成真,溪中的人儿滑倒了,手里却还紧紧捉住竹刺,高兴地大叫。
  “我刺中了!”雷黛薇扬扬手中的战利品。“我刺中鱼——”她的话倏地淹没在溪石中。不慎踩到溪石的雷黛薇虽刺中了鱼,却也不幸跌了一跤,跟随湍急的溪水一起漂走。
  暴涨的溪水很快卷走雷黛薇纤细的身影,才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便看不到她的芳踪。
  几乎在她跌倒的同一时间,时追地迅速地跟着往溪里跳,将她从濒临灭顶的边缘救了回来。
  “咳咳!”一游回到岸边,雷黛薇便咳得像具弹簧木偶,边咳边流泪边笑。
  “我刺中鱼了。”她笑兮兮地拿起宁可灭顶也不愿放手的鱼叉,上头正叼着一条倒霉的溪鱼,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时追地满身是水的看着她得意的笑脸,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你很努力。”为了压抑这股奇异的骚动,时追地故意冷淡回应她的热切,不去看她眼中的失望。
  雷黛薇的确很失望,先别提她忙了一下午采野果,单单就为了她这么努力捕鱼,他也该表示一下。
  她耸耸肩,试图表现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为了掩饰她的窘态,她习惯性的摸摸耳垂,却发现耳环不见了。
  她妈咪的耳环!
  “我的耳环,我的耳环不见了!”她慌乱地惊叫,眼底写满无所适从。
  “那是我妈妈的遗物,比我的性命还重要,我却把它弄丢了,怎么办?”雷黛薇像游魂般紧捉住时追地的手臂,慌乱得无以复加,一点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怎么办……”她喃喃自语,眼神涣散。
  时追地见过太多被他大哥推入九重天的人,他们的情形就和此刻的她一模一样,完全没有知觉。
  “该死。”被她的失神吓到,时追地只好帮着找她的钻石耳环,找了大半天,终于让他在脚底下的石缝里发现。
  “找到了,耳环在这儿。”他将两粒晶莹的宝石塞回她的手里,却塞不回她的知觉。
  她仍迷失在失去母亲的痛楚里,一时之间无法回复过来。
  “怎么办,耳环丢了……”她仍喃喃自语,丝毫不察手心传来的温度。
  不行,他得想个办法唤回她的灵魂!
  于是时追地当机立断,大手包住她的掌心,琥珀似的褐瞳直视她的眼眸,对着她的灵魂深处喊了一声:“黛薇!”终于将她灵魂唤回来,不再悠游于九重天。
  “时……时……”她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呼唤。可是她听见了,听见他唤她黛薇,她从没发现自己的名字如此美妙过。
  即使灵魂已回来,她仍不断地发抖,不敢相信母亲的遗物还安然无恙躺在她的手心之中。
  “不要怕,没事了。”出乎她意料之外的,他竟将她拥入他的怀抱之中,给予她一向吝啬的温暖。
  他的身体好温暖、好坚实、好有安全感,她真想就这样赖一辈子算了。可是她没忘记尊敬是要靠自己努力得来的,爱情也是。
  “我没事了,你可以放开我了,谢谢你帮我找到耳环。”她主动推开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握紧她母亲的耳环。
  她差点失去她最重要的东西,幸好眼前的男人帮她找回来。
  时追地顺势放开她,眼神却一路追随她,从她湿透的身躯到她缅腆的眼神,一样都没放过。
  “不客气。”他眯起眼睛,揣测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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