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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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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点大胆的猜想行不行,干侦探这行,想像力是很重要的。”
我已经没有力气反驳了,我只能遮着自己的眼睛,不去看那黑糊糊的图片。太恐怖了!大英博物馆里摆了几十年的木乃伊日前被发觉发黄亚麻布里面是空心塞着包装填充物,里面的干尸不翼而飞。那给人气急败坏翻得乱七八糟的布条,因为年代久远,看上去硬邦邦的,保持人型,活脱脱像给人掏挖去内脏的空心人。
苏眉强力来掰我挡住眼的手。
我惨叫:“打死我算了,我没有办法忍受千年干尸还魂记。”
苏眉啐我:“没胆匪类,我又没有说老太太的丈夫是那个木乃伊。”
她把报纸塞到我鼻子底下,“你看看清楚,还有什么?”
我终于又看了一眼。
还是那个触目惊心的标题:千年在展木乃伊八十年前神秘失窃。这次在图片底下又瞄到一行字:与木乃伊同时失窃的还有放于同一展柜的古董瓶子。这个瓶子侧面看起来形如金字塔,在古埃及的壁画中被称为‘时光之匙’。
大图片下面还附着小图片,正是那在相片上看过,隔过玻璃层摸过的瓶子。
“时光之匙?”我怪叫,这是说它真的能使时光倒流?
“而且也许是形如金字塔使它具有保鲜作用。不是说金字塔内部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使苹果牛奶保鲜,清水磁化么?”
我干瞪着眼,金字塔!现在说起来,那冷硬的线条和形状还真的有点像。但是我们并没有往那个方向想,因为金字塔有一显著的特征是尖顶的,而这个瓶子的顶部却是削平的,也就是开了口,侧面实际上就是梯形而不是三角形了。而现在报纸这么一说,我们只能说那个瓶子的形状就像削去了顶的金字塔!
苏眉显然灵感迸发,在一边滔滔不绝:“我想,那个木乃伊跟瓶子同时失踪一定跟老太太的丈夫有关系。你看,时间多么巧合,木乃伊那边刚失窃了,这边老太太的丈夫就冒出来了。大家不都说他的来历是个谜么,即使他不是那具还魂的木乃伊,你知道哦,埃及的木乃伊掏空内脏这样炮制,就是为了他们有朝一日复活的,而且老太太的丈夫身材就跟古埃及人一样的矮小……”
我受不了,惨叫:“苏眉,你应该去写小说,科幻小说。你的记者精神哪里去了,记者应该实事求是,没有眼见为实的东西一律应该说不。”
苏眉瞪我一眼,继续:“就算他不是木乃伊,至少他也跟博物馆失窃有关系,也许他就是那个小偷,他知道瓶子是好东西,所以把它偷走了,然后用它放食物。那个瓶子那么神奇,使他驻颜有术,长生不老。可是人总是要死的,他有预感自己要离开人世,所以跟老婆定下约定。又或许,木乃伊的觉醒是有周期的……”
我索性扮晕厥状。苏眉这么一说,这瓶子简直就跟神话传说中的法宝接近了,如果在金字塔里随随便便拿出来一个陪葬品都有此功效,那么全世界的医生都要失业了。
苏眉看我不服气,开始她的拿手好戏,连珠炮式的发问,当年她就是凭这绝技轰得被采访者晕头转向,手到擒来。
“可是你能解释她的丈夫为何失约吗?”
“那可能是他想给她一个活下去并记住他的理由。”
“那么老太太说他的模样几十年不变又作何解释?”
我撒赖:“那是老太太老糊涂了,看不清楚。”
“老天,她丈夫离开她的时候她不过四十来岁,何来老糊涂。”
我辩不过苏眉,只一口咬定:“那是她的记忆出了问题。”
“那他留下来的宝瓶呢,我们亲眼目睹它能保鲜。”
我打断:“错,只是康柏一面之辞。而且,那个也不叫保鲜,不过是一枝花恰好插在里面罢了。我们中国介绍插花的典籍也有介绍说好的器具可以使花木缓慢开放,那枝玫瑰的形态没有改变不过是我们肉眼没有发现而已。”
苏眉赌气:“你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我的想法了?你的脑筋还真是死。你想想看,一枝玫瑰插在里面盛的水里都可以保持状态,如果人喝了里面的水会怎么样?”
她的表情,使我相信如果那瓶子盛满水放她面前,就算验证了有毒她也会毫不犹豫一口喝到肚子里。
我看看她,放软了口气:“也许,有很多事情我们都解释不了,只有挑自己接受的方式来相信,也许你是对的,但真相如何,我们无法证实。”
苏眉看看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我以为她已经准备离开,她却又幽幽开口:“我以为,他就是那个觉醒并逃跑的木乃伊,几千年了,成了人精,不甘寂寞,要在人间寻找爱情。他回归的灵魂不能久存,要回到自己所属的坟墓也就是金字塔里面补充能量,但所需时间太长,只好约定五十年之期,但归途出了意外,他怕被人发现他就是逃跑的木乃伊,或者还有其他别的原因,总之,他无法赴约……我们中国不也有倩女离魂的志异吗,或者,狐仙修炼千年才得以成人形。也许他们都是寂寞的灵魂,都是为了爱情,在某个地方吸收了神秘的能量保持人形……”
我震动,抬头想说什么,苏眉已经走开了。
是的,我承认我的脑筋过于现实了。像苏眉这样,凡事找个美丽的理由,那就会有更多的理由去热爱这个世界。
我走到窗前,窗外皓月当空。据说狐狸要成精,必须找个人的头盖骨顶在头顶拜月,拜得几千遍,头骨还没有掉下来,狐狸就可变成人型。那么,远在埃及金字塔里封存的木乃伊们,可也是因为类似原因需得不断吸收日月精华?
只可惜,那掌握了时光秘密的宝物却所托非人。真正要托付的人因为虚幻而摒弃希望,因为皮相而放弃真心。
而有缘人阿舞却因而得知自己的真心所在,这是天意,还是轮回?
这到底是“时光之匙”还是“人心之匙”?
秋,我到了曼城,回到银河图书馆收拾东西。
没有惊动任何人,我直奔主题,即收拾办公室。
一进门立刻惊住。
一瓶百合盛放在我书桌上,一如我当初离开的模样。
我静静坐下来细看,和回忆中的百合一模一样,时光好像凝住,但我已经历从夏到秋,真的有时间停止这回事吗?但我为何不能红颜不老?!
我惊讶地拿起玻璃花瓶,里面的水是新鲜的,刚刚换过,稍一晃动,升起一串小气泡,难道说,这个在街头花十五块买回来的玻璃花瓶也是一个宝瓶?
同事珍妮跟进来:“顾,好久不见。你是去结婚了吗?哗,你不知道,你走了之后,波士天天到办公室找你,找不着就坐着,好像在等你,假如是,我真没有见过这么痴情的男人,不过我说,你是不是借了波士许多钱……?”
她连珠炮式的发问,我居然一句都不会答。
幸好突然她噤声,静静出去,还顺手掩门。
我也不回头,只说:“是你帮我插花的吗?”
“是,我终于知道你只喜欢中国百合,我也知道你会遵守诺言,会回来看看我的。”
是不是,说穿了就一点不神秘,怎么可能有永开不败的花朵,就像永不褪色的爱情。
我淡淡说:“我是来拿东西,顺便给大家告别,上次走得太仓促了。”
郭银河说:“顾,我后来知道你没有骗我,你更为喜欢冒险的职业吗?其实图书馆的平静生活毕竟适合女孩子。”
我回身,微笑:“但不适合我。”
真是直接的拒绝。
我对予我好感的人反不留余地,对方是好人,何必委以虚蛇,误人青春。
银河怔怔地,还是接上去:“我找到关于你的报道,说你是一位传奇女子,浪迹天下,一生有许多奇遇……”
哗,这么夸张,我的鸡皮疙瘩都掉满地了。
本来写我的只有苏眉,而她的文章都得给我先过目,怎么这一篇我没有印象?真要命,难道她不知道私家侦探过度曝光只有死路一条?
我只好苦笑:“夸张了,哪里有这么快的一生。”
“可是分明是访问,上面还有你的照片,尽管我认为不太像你。”
什么?还有相片?回去我得剥苏眉的皮。
“顾……”
“我要走了。”我打断。
银河望住我,眼神复杂,忽然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金卡,双手递予我:“这是敝馆的贵宾卡,如果你有需要,请带着它来,这里的所有资源为你而设。”
我接来细看,似乎是纯金的,薄薄一片也感觉得到那质感,上面篆刻着简单的中国汉字“伦敦银河图书馆,编号001”,背面是英语和法语的译文。
“001”是第一号呢。
我有点感动。
含蓄有含蓄的好处,他的殷勤让人无法拒绝。
我谢了他的好意,他送我离开。
出房间的时候,我回首再望了一眼那花。
银河说:“这瓶花,将永远为你而设。”
永远,呵,有人跟我说永远呢。
我不语只笑。
到达机场时,是难得的曼城的晴朗天气,我笑着跟他说再见。
我不知道永远是多远的概念,但是如果要我做选择题的话,我不会选择相信传说中停止时光的宝瓶,我宁愿相信是因为人的感情而让鲜花长盛不衰。
第二部 暴走惊途
第一章 手制的晚礼服
〖分明身上伤痕累累,有烟头烫伤的痕迹,有淤青,有疤痕,分明没有把他当人看,他却笑出一脸无邪:“大多数人都很好,很慷慨,今晚的事情是意外。”〗
※※※
人永远无法在事情开始的时候预知它的结局,所以紫霞仙子流着泪说“我猜中了这个开头,却猜不到这个结局”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心生相惜的共鸣。
当你因为无知而留下遗憾,感觉悲伤,应该逆向思考一下,假设你已经预知有缺陷的结局仍然无法控制命运的轨道,是不是更为痛苦,更为不幸?
其实大部分的时候,我宁愿去做一个无知的人,在黑暗中一步步走近深渊总比眼睁睁被深渊吞噬强。可惜,命运喜欢跟人开玩笑,我选择无知,却常常有不祥的预感。
发现这件晚礼服纯属意外。
傍晚我心血来潮,打算把储藏室的衣服整理一下,才发觉自己是啰唆主义者,完全跟简约主义对立的那一种,储藏室里的衣服超出我的记忆范围之外,累累坠坠。
毛料的长风衣沾了尘,弹去也有灰迹,只有拿去干洗。丝绒的料子镶的是水钻,隔太久了,色彩灰扑扑,风尘味十足,不知换点新的装饰会不会好一点?
我的脑筋一边在高速转动,一边手脚不停,把要加工的衣服都拎出来,一下子抱了满怀。手里还能拿一件小小的薄薄的,我顺手揪住一件小黑裙子,滑滑的质地,应该也要拿去干洗吧。
客厅的门铃突然急响,我用脚把门带上,抱着一大捧衣服就往客厅奔,经过沙发,随手把衣服都扔到上面。门铃响得很激烈,勾魂夺魄似的急促,按门铃的人似乎有什么紧急的事情,我一枝箭似地扑去开门。
门一开,门外站着几个穿制服的人,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穿的是美国的警服。
我很吃了一惊。
排在前面一个三十来岁的大汉已经在问:“请问你是否就是顾倾城顾小姐?”
我点点头。门外初秋的凉气一阵阵袭进来。
大汉并不是主角,他让过身子,说:“这位是来美国的米克警官,他想请你协助调查,你会英文?”
我又点点头。心念电转,思索自己可有什么把柄被警察们抓住,意大利?伦敦?巴黎?
作为一个私家侦探,永远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徘徊,在真相和虚伪之间挣扎,每段路都艰辛走来,哪里还能回头去寻何时出了纰漏,一时只觉脑筋一片空白。
那外国人掏出证件,很客气地说:“我是米克警官。”
我接过证件细细看,这是本地警官不能给的待遇,没错,是真正的国际警官。
我把证件还给米克。
米克警官欠欠身:“请问我们可以进来吗?想询问你几个问题。”
我只有把他们让到屋里,沙发上一团糟,我随手把衣服拨到一边。有轻薄的布料缠住了我的手,我不耐烦,把它一扯,扔到一边去,眼尾看见是那件随手带出的小黑裙,被我扔到地上,皱成一团,看上去有点像某人委屈的面孔。
这四个人看上去是正正经经坐在了沙发上,但眼睛却四处溜。
我有点生气,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两个女子合住的公寓,虽然因为忙,无暇收拾而显得凌乱,但也不外是衣服、书籍、唱片、零食。
米克警官问:“你一个人住?”
我说:“还有一个同住的女孩子。”
“哦?她是谁?”
我冷冷说:“她是我的朋友。也是工作上的拍档。”
这些人不太礼貌,我心里有气,说话也就不客气了。
米克愣了一下,笑了笑。他高大,坐在沙发上还比本地的警官高半头,眼睛是碧蓝色的,笑着的时候,牙齿闪闪发亮。
“能问一下你的职业?”他笑。
我掏出证件给他看:“我是倾城侦探社的主人。”
他很惊讶,压抑着不表露出来,接过证件仔细看了一遍,交给旁边的助手。
站起身,掏出一张相片来:“你认识这个人吗?”
我瞥了一眼相片,大吃一惊:“莉莉?”
“是,他是莉莉·让。你认识他?”
“我认识。”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他有你的联系地址。”
“他是我很久之前在纽约的朋友,我教过他法文,之后,我们有三年多没有了联系。”
“你知道他的身份?”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知道,他是我的朋友,仅此而已。”
“你可知道他的职业?”
我不作声。
“他操的是皮肉生意!”
我冷冷说:“在纽约这个职业虽然并非合法,但每个人都有权利让自己活下去。”
米克警官打量我一下:“对不起,我的意思是,你一个年轻美貌的中国女孩子,前途光明,怎么会教一个暗娼法文。”
“我再重复一遍,每个人都有权利让自己活下去,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
米克看着我,温和地说:“那个是社会问题,我只想知道你们认识的经过,你们还认识其他的人吗?”
“那时我是一个学生,快要毕业了,很穷,徘徊在纽约下雪的街头,碰见一个女孩子,因为夜晚很冷,她决定不再在街上站下去,然后邀我到酒吧喝一杯。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慢着,我注意到你用了女性的‘她’。”
“是的,那时候,他穿着女装在街头兜客,高高瘦瘦,我以为是身形偏高瘦的女孩子。”
“你后来就教他法文?你们后来可有认识什么人?”
“他是干哪行的,你们已经很清楚,认识的人每晚都不相同,我怎么会知道。”我的语气讽刺,忽然生了疑:“莉莉怎么了?他犯了什么事吗?”
“他被枪杀在一所豪华公寓里,两周前凌晨。”
我“霍”地站起来:“什么?”
“他死在自己的豪华公寓里,保险箱里锁着遗嘱,把财产留给你,全部。”
我以手捧头,喃喃道:“怎么会?”
“他是给枪杀的,头部一颗子弹,左胸一颗。他好像早就预计有今天,在一年前就写好了遗嘱,没有更改过。”米克看着我:“你能告诉我们多一点关于他的消息吗?”
我只觉得冷。
站起身来,走到酒柜前斟了一杯白兰地,也不管礼不礼貌,仰头就灌了下去。
慢慢镇定下来,我说:“我认识他那年,他只得十五岁,还未成年,没有钱,只得出来卖身。他的意向很大,想挣很多很多的钱回南部的老家买下一块地给父母耕种,自己买下一个铺面当一位手工艺人。在纽约街头讨饭吃的人很多,他扮作女装,满足那些变态的嫖客,说这样才能挣到更多的钱……”
我的手忍不住颤抖,再灌一杯,白兰地暖洋洋的热意却驱不去心底的寒,那是彻骨的心寒,就像无情的纽约街头的积雪,你不挣扎,随时可以置你于死地。
“你们知道,变态的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所以,他遇到的危险也比其他的人要大得多。我离开他回来中国的时候,他只有一笔并不大的存款,至于在之后三年多的时间里,他有什么遭遇,遇见了什么人,我全都不知道。”
米克警官同情地看着我,说:“在没有调查清楚他的死因前,顾小姐你暂时还不能接收他的财产,数目是……”
我挥手打断他:“有新的消息请通知我,我十分难过。”
米克叹了一口气:“但是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线索,调查的过程可能要很久很久。”
我点点头:“无论多久我都会等待结果的,你知道,莉莉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我不相信,好人总是受到欺负的。”
※※※
警官们都走了,我跌坐在沙发上,久久地,喝着白兰地。
地上那件小裙子还是那么委屈,我喝的有点过了,摇摇晃晃站起来,蹲下,摩挲了一会儿,把小裙子捡起来,在身上比了比。恍惚中,似乎那瘦瘦的男孩子正半蹲在我身旁,拿这小裙子在我身上量度着,笑出一口白白的牙齿。
“很合适呢,我缝一下就可以了,在外面搭一件外套就可以参加晚宴了,真漂亮!”
是的,那件小黑裙是那个男孩子一针一线缝出来送给我的。
初遇那天晚上喝过了酒,聊过了天,第二晚关不住脚步,还是逛到同样的地段去找他。那时还以为他是她。长得太秀丽了,戴着假发,身段忻长,就似追求骨感的女孩儿,一双大眼睛像猫眼一样媚和丽。
远远的他在跟一个高大的壮汉讲价钱,自己不好走过去,有点想走,又有点不甘,夜是这么冷,一个人的宿舍是如此寂寞。
眼睁睁看着他随壮汉走进钟点旅馆,明明已经死心掉头,却失落了一直捏在裤袋要回请他一杯的纸币,只得回头去找。
雪夜里,蓦地听见旅馆里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他的声音。
冲进旅馆,逼怕得正准备打电话报警的老板打开门,才见壮汉揪着他的头发一下下往墙上撞,“怦怦”作响,墙上溅着血花。
打跑了壮汉,他只微弱委顿在墙角,衣服破烂,假发脱落,额角伤了一大块,双目无神,嘴里只喃喃说:“请带我离开这里。”这才惊觉他是男儿身,才发觉他根本就是一个还没有长成的小男生。
“那个壮汉吃了药丸,模模糊糊的没有听清楚我跟他说话。知道我是男的,突然就发狂地打我……”
“你遇到的都是这样的人吗?”
分明身上伤痕累累,有烟头烫伤的痕迹,有淤青,有疤痕,分明没有把他当人看,他却笑出一脸无邪:“没有,大多数人都很好,很慷慨,今晚的事情是意外。”
“医生说你的头有轻微的脑振荡,需要留院观察。”
“那就不用了吧,我强壮得像头牛。”他不安地看看我,“你知道,我快要可以回家去了,可以当我最喜欢的裁缝。”
那样冷的夜,隔了这么多年再想起来,还是觉得无可超越的寒冷。少年的脚步有点失去平衡,因为大半的力量都依靠在别人身上而不安,只有说起一直以来的梦想,他苍白而秀丽的脸才会现出神采,不寻常的神采。
那个冬夜,我们跋涉在寒冷的纽约街头。
第二天早上,少年离开了住的地方。
本来以为再也不会碰见他了,就要离开的前天晚上,他却来了。额角的伤早好了,却留下了一个淡红色的疤,怕是要留半辈子的吧,笑笑告诉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叫莉莉·让。”
“莉莉·让?”
“是,我原来叫让,后来要一个女性化的名字,就把原来的名字改作姓。当我有了自己的店子,我会用回自己原来的名字,我要整个南部的人都知道我的衣服,那个牌子就是我的名字。”
“你明天就要走了,最近不会回来?”眼神一下子黯淡了,却又说:“我给你做一件衣服吧,晚礼服,给你带回你的国家去。”
“对不起,我没有机器,只能用手缝。”
“这里可以收紧一点吗?呵呵,你去参加晚宴可不能吃太多哦。”
“……”
※※※
苏眉回来的时候,我的神志已经不太清醒了,那时苏眉的头发刚留长,我嘿嘿地笑:“是莉莉吗?你来了?”
苏眉骂我,但我听不清楚,我只喃喃说:“我不相信你会离开的,我一定要去调查,要去找你。”
谁在嘀咕,我听不清楚。
我大声说:“这是我自己要去的,这是我自己要做的生意,谁也别管我。”
我相信,那是我残存的理智所促使我做的唯一清醒的决定。
第二章 事先张扬的杀人事件
〖“警察们在他寓所外的空地发现有弃置的人骨,怀疑是有人被谋杀并肢解丢弃。同时警方在他寓所发现一把电锯,经鉴证科查证,这把电锯上面有受害人的血液。”〗
※※※
醒来的时候一个头似乎要裂成三个,重,而且痛。
更令我头痛的是坐在我房间窗前摇椅的人,她一看见我醒来就凑过来:“你醒啦?听着,不许去纽约。”那是苏眉。
我捧着头,担心着它会自己掉下来,下午的阳光怎么照得人眼睛发涩。
我说:“我想去纽约看看,帮帮我的朋友,真是他的话,我不希望他含冤九泉。”
苏眉哼哼笑:“他是洋鬼子,怎么会去九泉,至多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我不快:“我们相识虽然只有几天,但我相信他的为人。”
“如果是好人,凭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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