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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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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再细看第二遍,就感觉有些异样。”
我感觉奇怪:“什么异样?”
“我越看越觉得她美得不像人,竟然就像神怪小说里面写的妖精,只有妖精才这么美丽。她的气质冷冷的,那双眼睛根本不像是人类所能有的眼睛,也根本不会将人放在眼里。”
我脸上变色,如此鲜活的形容,我蓦然想起的,是一个不该遇见的人。
感觉里面,只有她,配如此形容。
女主人的话,句句击到我心坎上,句句都是她的模样。
女主人见我脸色难看:“怎么了,咖啡凉了,我给你换一杯新的来好么?”
“不用了。”我将咖啡一口喝尽,“委托人是谁呢?可以让我知道吗?”
“这……”女主人微微犹豫。
“我知道这关乎职业道德,可是事关重大,还牵涉人命,我希望你可以信任我。”
“不,不是这个意思。”女主人的脸又红了,“而是,我一向不插手我丈夫的事务,所以,档案什么的我实在无从提供……不过,我可以给你他事务所的钥匙,你可以自己去找找看……现在拍档的小张也出事了,这付钥匙是备用的,也是最后一副钥匙了。”
我双手接过那串沉甸甸的钥匙,心头也觉沉重。
更想起我自己的委托来。
一只狗的失踪是因为男主人的意外死亡,也因为男主人情人的介入,那这个情人跟男主人的死亡之间可以秘密联系,而这个情人,更介入另一宗桃色事件中,并导致调查这宗案件的私家侦探一死一失踪。
当然,我不能肯定,这也是她。
可是,女人,总有些时候,因为自己的直觉而不安。这时的我,也不能例外。
“顾小姐,你不尝尝这派吗?”
“嗯,不客气,我告辞了。”
“新鲜的樱桃派噢,我亲手做的。”
樱桃派?真是古怪,我从来没有听过,而且也讨厌樱桃的味道,不过为了不扫女主人的兴,我还是拈起一块走。
走到街角,我咬了一口樱桃派,只咬破了一点皮,已经嗅到里面樱桃的味道,又看见里面红彤彤的馅,我想起了苏眉那天蘸薯片的番茄酱,一阵恶心,顺手想丢到垃圾筒去,不料一只野狗一直跟着我,这时露出渴望的目光盯着我,我便将樱桃派给了它,它很满意的叼着朝我摇尾巴。
我向小黄的侦探社走过去。
小黄的个性不甘寂寞,由他的职业取向就可以看出来,他的侦探社也在繁华路段,灯红酒绿的一条街。隔着百米远,我已经看见他侦探社旁边的霓虹灯闪得我眼花。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是本城最有名的一家夜总会,叫做莱莉夜总会。出名是因为它开业剪彩的时候请到了国内著名的歌影视三栖明星叶莱莉亲身来剪彩,并得以以她的名字来命名,在同业内一炮而红。后来更因为在里面服务的小姐质素之高,全城知名,得以维持极高的知名度。
而我记得那准确的位置是因为曾经有一次打车去接小黄,因为莱莉夜总会的门前入夜便会泊满待客的出租车,那晚尤其夸张,排了足有二三十辆,几可跟飞机场火车站比美,塞足一条街,害我醒悟过来决定步行时,已经害我损失了原价两倍的金钱,便是因为这间侦探社开在全城最旺夜总会旁边的代价。
不过有时想想,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又曰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我因之猜测小黄是个大智若愚的鬼灵精。
一路想着,我又往前走了几十米,然后,我疑心自己眼花。
那霓虹灯也闪得太放肆了吧,跳脱得就像不肯安定的灵魂。
而这时,“呜呜”的笛声令我想到什么事情发生了,我骂声“Shit!”,拔脚就跑。
跑得近了,已经可以看清楚那疯狂舞动的分明是大火,还有不断急促走动的人群黑影纷动,纷迭的脚步声,洒水的声音,警车和火烛车的呜呜声,人们的惊呼声,都在说明那的确是一场非同小可的火灾。
我冲到近前,却不能冲进去,天杀的,起火的正是小黄的侦探社。显是怕殃及旁边的夜总会,火烛车正往夜总会不断喷水降温,旁边侦探社毕毕剥剥的响着,却显然因为非营业时间,被作为了取舍后的牺牲品。
我想冲进封锁线,马上不止一个消防员拦住我,还有警察。
我急:“那是我朋友的产业,我有重要文件遗留在里面。”
“小姐,什么东西也比不上自己的命重要。而且,烧成这样,无论是什么文件,超过这个温度都会化成灰烬。”
我没有办法,只有恨恨地握着拳,该死的凶手,居然赶在我前面毁灭了证据!
我眼睁睁看着火越烧越旺,“蓬”的一声,门框被烧透,烤得微红的防盗铁门就向外拍倒在大街上,火星四溅。又有一阵大风吹来,一个挨得近的消防员身上沾了火苗,马上躺倒在地上打滚。
现场很混乱。
我叹口气,打算走,烧成这样,我已经不能祈求里面还剩下啥,就算重要文件锁在保险柜里,如此高温,薄薄的纸片也会被烤成灰烬。
我正想走,浓烟之中有人影一晃。我的眼睛捕捉到那个人影,很苗条,身手很矫健,自小黄的侦探社楼顶往莱莉夜总会一跃,手捞到了夜总会的侧边的水管,居然就借助那条水管手足并用如蜘蛛般攀爬上去。
我愣了半秒钟,使出浑身解数,从一众消防员和维序警察的眼皮底下溜过去,绕到莱莉夜总会的后面。看看四面无人,我提起一个垃圾筒用力敲破窗户,也亏得这莱莉夜总会讲究品味,这垃圾筒设计成托瓶的小天使,小巧称手。我将窗户玻璃敲开一个洞,钻了进去。
里面的人已经疏散,电源已经切断,我只能沿着楼梯奔上去。
十八层!我心里诅咒着这个数字,暗骂不是十八层地狱就好。
气喘吁吁一脚踹开天台的门时,一只手从水管上探上来,勾住天台护栏,有力而灵巧地一翻,一个人翻了上来。
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来人显然吃了一惊,他背光站着,样子不是很清楚,但身形和那种灵异的气息我感觉无比熟悉。
我喘了口气,镇定一下,自怀里掏出家伙来,再喝:“站住,别动!再动我就发飞镖了。不想你的脑袋变成靶子上的红心,就乖乖回答我的问题。”
那个人就是那天下午我遇到的人么?我竭力要看清她的脸,可是看不清楚。
“你为什么要烧了侦探社,你是为了要毁灭证据么?是你杀死了小黄侦探和他的拍档,因为你的情人?”
对方在夜色中微微喘息着,下面纷乱的红尘一时便染上了危险而紧张的气息。
跟她对恃,她是人吗?还是什么灵异生物?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迫力让我无比压抑,我忽然觉得自己全无胜算,此刻支撑着我的,只有胸中那一股压抑的气。
我提高声音:“快说,你到底是不是人?”
此情此景的诡异,令到我居然问出如此荒谬的问题来,当然当时我不自觉,居然还问得理直气壮。
我的气势一壮,对方一定马上感应到了,她忽然往后退了一步,腿已经碰到了天台的护栏。
我大叫:“不要动,你会摔死的。”
“你以为你是谁,也配问我的事么?”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开口,却如想像中完全一样,冷漠而骄傲。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姿态优美地往后翻去。
这样美的姿态,如果是从二楼翻落地面一定无比轻盈,但是,这是十八层的顶楼!
我大叫一声,抢到栏杆前。却看见那个纤细的身影急促下坠,掉到一半的时候,身体里不知弹出什么东西,似乎是弹性钢丝之类的,止住了她下坠的势头,将她吊在半空晃晃荡荡,她的身体一边打转,一边仰头看我一眼。我隔了十层楼的距离看下去,正是那日抚弄狗的女子,此刻她的神情无比诡异,似笑非笑,又似鄙夷。
我非常愤怒,将手里的“飞镖”狠狠往她的脸扔去,但那串钥匙划出一道抛物线,一会儿就看不见了,只一霎眼,她就垂落到地面,消失在黑暗当中了。
第四章 寻访尼古拉斯男爵
〖师傅说:“我指点你去找一个人吧,这个人或许可以帮你,不过这个人的脾气很古怪,你不能欺骗他,不能激怒他,要说奇怪和快乐的事情让他听,他对你这人产生好感了,才会帮你。”〗
※※※
现在对手已经暴露得很明显,要对抗有异能的人,我并无丝毫把握。
当然,大部分的传奇人物都会拥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又有一说,成功的女人背后都会有支持她的男人。
而我,恰好符合后一个条件,而在这庸庸碌碌的都市生活里头,在大部分正常人的眼中,我的经历和工作似乎可以跟传奇搭上边。
所以,我去找我的坚强后盾求助。
那个拥有超级大榕树的院子,我的师傅称之为榕城。我的恩师和自小看护我的宁婆婆都在那里。
距离上次因为宝瓶的求助,这次我再踏进榕城已时隔一年了,这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出身地,它予我压力,不能出人头地,便无意归来。想来,大部分离乡别井迁徙到陌生的城市,希望可以变成凤凰的麻雀们,怕都是这心态。
正是黄昏。
天空里没有归鸦,可是大榕树上却栖息着不少麻雀,见有人来,还是继续叽叽喳喳,一点没把我放在眼内。
回想起上一回,还是康文载我来的,宁婆婆却对我俩批了命,此刻想起,不免有点惆怅。
门敲了很久,还没有人应声,我开始担心起来。
有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回首,惊喜:“师傅。”
夕阳下那个穿唐装衫裤老人朝我颌首,白发在夕阳下闪闪生光,步入老年的师傅的气度,仍然强胜过绝大部分人。
师傅掏出钥匙来开了门,让我进去:“小城,你一个人来?”
“嗯,是。”我不愿多说,问:“宁婆婆呢?”
“她啊,走了。”
师傅轻描淡写的,我却跳了起来:“走了?去哪里?”
“人老了,就跟动物一样,想回老家,她回乡下去了。”
我呆住。
宁婆婆的家乡远在千里外,她在这城市里住了一辈子,老来隐居在这荒僻一隅,本以为,她会与师傅相伴一世,本以为,她会留在这里度此余生。
可是,事情总是发生在你最无法估计的时刻。
隔了很久,我才能轻轻说出话来:“我还想问她事情呢,可惜。”
师傅笑说:“有缘的自然会得知,不用问。老婆子叶落归根,很多人求也求不到呢。”
其实想想师傅说得对,宁婆婆求仁得仁,应该替她高兴才对,只是我仍然觉得难过。
这充分暴露了人的自私性。
有个电影里孩子问父亲:“妈妈去了哪里?”
“妈妈去了天堂,那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
“那么我们应该替她高兴才对,为什么大家都在哭?”
只因为我们自私,舍不得分离,人类哭泣都是为了自己。
师傅笑问我:“怎么,你是来找老婆子的?”
我打起精神来:“师傅,我遇上了不能理解的人。”
师傅的脸一时凝重下来。
听毕我的陈述,师傅说:“那你认为怎么样?”
我说:“我总觉得那女人不像人类,她太强了,我在她面前,总觉得是面对着另一种强大的生物,而且她周身上下的气质,不像人类。”
“如果我说这世上的物种并不止我们人类现在所知的这么多,你可接受?”
来了,我挺直了背脊:“我接受,我可以相信有外星人。”
“不,不是外星人,他们跟人类一同生存于地球这颗星球上。”
师傅缓缓说:“我们的家园并不是只存在人这一族类,有更多的生物同样存在于地球,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他们有他们社会,虽然同样寄生于一个星球,但一向河水不犯井水。”
“这么说,那个女子……?”
“我听了你的描述,我觉得她很可能是一个猎人。”
“猎人?”
“嗯,猎人跟人类是同盟,他们正式的名称是猎魔人,通常被称为猎人,他们在世界的数量远远不及人口数量大,但主持着其他敌对种族的秩序,可以说,他们维护着非人类界的社会秩序。”
“其他种族?非人类界?是神鬼么?还是狐狸精?”
我晕了头,这简直是大都会聊斋。如果不是我最信任的恩师亲口所说,我一定会觉得面前这人在胡说八道。
“地球上的确存在一种神秘的力量,主宰人类的命运,维护命运的平衡,不过,这股力量并不是我们人类所知道的神佛,或者,上帝。”
师傅不信教,我知道。
“可是,他们到底是什么呢?”
“你不必要知道这么多,有时只相信自己肉眼能看到的东西是好事,有阴阳眼,能透视冥界的人都不会有很好的命运。不过,你以后行走世界,只要注意两类种族就好了,假如你能遇到他们的话。”
“一类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猎人族,另一类就是吸血族。”
“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所了解的吸血族也许跟你在小说、电影里所得知的不一样,至少有一点不一样,就是他们其实并不惧怕日光。而跟人类理解相同的是,他们以吸食鲜血为生,是对有鲜血生物的最大威胁。”
“师傅,你说的跟人类是同盟的猎人已经在与我为敌,现在又弄出一个不怕日光的吸血鬼,人类不是任人鱼肉?”
我不是语无伦次,而是师傅的话实在匪夷所思,令我无法适从。
“也不是这样说,吸血鬼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存在,可是数量已经相当稀少了。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捕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从那时开始,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嗯,小城,你听说过‘避世’教条吗?”
“只听说过一点点,听说是魔鬼们的盟约。”
“不,不是魔鬼,是吸血鬼。那时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不得不进行结盟,产生了Camarilla(密党)盟派。密党创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要求盟派中的后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由来。”
“隐匿于人类社会?”
“不错,吸血鬼的外形已经进化得跟人类几乎一样,在外形上是无法区分出来的,加之他们并不是如人类自以为的那样,惧怕日光,所以,他们散布在地球的每一角落。”
师傅的话真令我不寒而栗。
我只好说:“每天地球上有那么多的失踪人口,是吸血鬼作的恶吗?他们隐匿在隐秘处,然后忍受不住的时候就掠夺人类,吸食他们的鲜血?”
“也许,但据我所知,吸血族隐藏在人类之中已经几百年了,他们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现代社会,要获得人类的新鲜血浆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打了个冷战,有什么比你知道身边隐藏着随时威胁着你的性命的强大生物更可怕的呢?
某种意义上来说,无知是可怕的,因为你不知道危险隐藏在哪里。
而已知也是可怕的,因为你知道可能,但无法知道可能发生的后果。
总结来说,现在这情形最可怕。
你知道一点点,知道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可是大部分你未知,你未知危险何时发生,如何预防。
我的手心感受到一阵阵的凉意,是出着冷汗的缘故。
师傅看看我:“你也不必如此担心,因为还有一个吸血族的天生对头在维持着秩序,他们是猎人族。他们就是专为对付吸血鬼而生的,他们的数量跟吸血鬼约莫,只要有他们存在的一天,吸血鬼就没有出头的一天。”
是,我差点忘了这一点,我是为了猎人而来的,不是为了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连忙说:“但现在那个猎人对我和我的朋友造成威胁,她会不会是一只心理有问题的猎人?我不想跟她作对,可是难保她不会主动来挑衅我,如果这样,我如何自保?”
我的话让师傅沉吟了好一会儿,食指关节在紫檀木桌面“得得”地扣了十几下,每一下都像敲在我心里,印象中,师傅如此情态,一定是遇上了大难题。
沉吟再三,师傅说:“我指点你去找一个人吧,这个人或许可以帮你,不过这个人的脾气很古怪,你不能欺骗他,不能激怒他,要说奇怪和快乐的事情让他听,他对你这人产生好感了,才会帮你。”
这么复杂?我已经开始皱眉头。说实话,讨人欢心绝对比完成委托案要困难得多,因为人心是最复杂的因素。
“我不知道那是怎么一个猎人,可是猎人族一向跟人类的关系很疏离,除了历史上几次重大的事件,影响地球和人类历史进程的大事件里面,他们曾经与人类进行过短暂的合作,一向就没有打什么交道。我认为,这里面,也许存在误会。”
“可是,她一心要毁灭证据,我差点在现场抓住她……”说到这里,我的脸热了一下:“所以这事情一定与她有关。”
“我也不清楚尼古拉斯男爵会给你什么东西,又或许你不能讨他欢心,他将你扫地出门,连带讨厌我也不一定。不过,我希望你在使用他给你的东西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人类与猎人族一向是同盟,并非仇敌,不应该因为一两笔私人恩怨而破坏这种关系。”
我想,她不来害我,和我的朋友,我当然不会去招惹她。不是同类的怪物打交道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
于是我说:“那当然,我用来防身好了。”
“嗯,那你拿这张地图去找尼古拉斯男爵吧,记住,要正好在午夜十二点,不要提早,也不要超过十二点一刻,每日只有这个时刻,他才有见客的心情。”
这是一条老街。
老街在这个城市的对应概念是弯弯曲曲,有无数接口,四通八达,身处其中的人永远无法确认方向的通道。
今晚的月亮很好,应该是农历十四、五的样子,月亮圆圆的,月色照在地面就像覆了一层纱。可是在这条老街里面是看不见月亮的。
很奇怪吧,也许是因为建筑物巧妙遮挡的缘故,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分,人走在街上,抬头是看不见月亮的,而同样的,月亮的光芒也不能映照到地面上。
整条街,从天到地,都是黑乎乎的。
所有的人似乎都睡着了,又似有无数的灵魂隐藏在阴暗处抑制着呼吸。
至少,我就知道有一个人正隐藏在黑暗的建筑物里面,他是只会在十二点会客的主人。
我数到第十八个门口,然后摸到十二号的门牌。
对,是用摸的。
这是一扇很低矮的门,我的身材不算高,门楣只在我头顶上十公分,我伸手将门楣由左到右摸了一遍。
出乎意料,并没有尘土,感觉不脏,正常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经常清洁门楣,由此,我认定这屋子的主人有洁癖。
在门楣靠右的四分之一处,我摸到一个金属的铭牌,上面刻着XII的数字,于是,我知道我找对了。我就在那个X上面按下去。
“记住,不要敲门,要按门铃……对一个古老国度的受封男爵来说,敲门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那个多功能键“X”是让我按了下去,可是我听不到屋里有任何反应。
“记住,要有很好的耐性,门铃只能按一次,急着催主人来开门也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你只适合在门外静静地等。”
师傅不知是否也有过同样的遭遇,反正我对他事先估计情况的全面程度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黑暗中等待,似乎已经有一年。
我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这时门开了,强烈的光线令到我无法反应,张大了的嘴一时也合不拢来。
跟着那个穿着奇怪服饰提着灯的人走进房子时,我忍不住想:对着初次见面的人打呵欠,是不是也算不礼貌的行为?
幸亏他不是男爵,我又想,打量着走在我前面这人拖曳在地的兜帽长袍,那像是中世纪教士的服饰,很旧,灰扑扑的。刚才灯光很强,再加上有兜帽兜住了头,我没有看清楚领路这人的样子,可是,感觉很年轻,他应该是男爵的男仆。
提灯的人并不是把我领入客厅,而是把我领进客厅旁边的一间小房子,里面四壁都是书架,看来是个书房。
领路人将灯搁在桌子上,我忍不住诧异,中世纪的衣服,还有这复古的西欧书房设计,再加上桌上这航海者所使用的防风灯,我是坠入了骑士年代吗?
领路的人并不如我所想的让我坐下,我只好站着,而他更没有立即出门去请他的主人来,而是斯斯然脱下兜帽斗篷,挂在书架旁边的衣帽架上,更顺手梳理一下凌乱的头发。他的头发染成银色,刚过肩,看上去有点凌乱,可是非常漂亮。
我越看越诧异,这像是主人的姿态。可是他转过来的时候,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实在太年轻了。大约只有十来岁的样子,是一个非常俊美的少年,虽然脸色稍微有点苍白,可是据书籍记载,中世纪的贵族就是以脸色苍白为美,并昭示自己的贵族血统。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说,这个俊美的少年应该是一个非常标准的贵族,当然,是中世纪的Style。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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