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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千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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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农历七月七日了。”她抿着嘴甜甜地笑。
“真的!那明天晚上我带你去吃饭。”
“不用了,待在家里欣赏我的手艺吧!”为心爱的男人做饭,是每个女人的心愿,他也高兴的点了点头。
“你相信轮回吗?其实在中国的传说中,牛郎织女只是七世夫妻中的—世,他们的爱历经坎坷,在最后一世中才写下完美的结局。”
“轮回?我不知道,你相信吗?”他反问她,她肯定地点了点头。
“如果有来生,你会一眼认出我吗?”她认真的问。
望着她搜寻的眼神,他也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坚定地点了点头。“会的,我一定会的。”
“即使是一百年以后、一千年以后?”她满怀希望地看着他。
“不”他摇了摇头,她气得用双拳捶他,他捉住她的手腕。“不,”他再说一次,她用力地瞪着他。“一千年还不够,Mylovefouwillneverdie(对你的真爱永不消逝)”
也不能不动容,那是“爱的故事”中,女主角在垂死前对男主角的承诺。但,他的下一句话却打破了美好的气氛。“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她简直气死,了。
“已经十一点了,怎么还不回来?”秦婉喃喃自语着,他明明答应好情人节晚上要一起吃饭的,早上的一通电话却把他征召出去,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她望着一桌早已冷却的精致菜肴,无奈地叹了口气,忽然听到大门被打开的声音,精神为之一振。
一脸疲惫的宇轩走了进来,在看见秦婉和那一桌菜时,惭愧地摇了摇头。“对不起,我没想到会拖到这么晚!”
她本想对他发脾气,但看到他一身疲累的样子,又狠不下心来,只好强颜欢笑地问:“肚子饿了吗?我去帮你把菜热一热”
“谢谢,你真好。”他感激地说着。她把菜拿到厨房里,
她在厨房忙着的时候,忽然客厅里的电话响了,她的背一僵,有不好的预感。果不其然,一会儿后,宇轩走进厨房,搂住她的腰。
“对不起,小婉,我还有事没忙完,你先去休息,不要等我好不好?”语毕轻轻在她雪白的颈项印下一吻,她闻到他身上有一股熟悉的香水味,曼新的影像不由自主地浮上她的心头。
她用力地推开他。“不要碰我。”转过身来面对他。
“哼!”她冷笑了一声。“你今天和曼新见过面了吧?”
他知道瞒不过她,只好点头。
“你一整天都和她在一起,对不对?你现在也是要去见她,对不对?”女人的第六感觉真是该死的准。
“对!没错!她说她忘了带家里的钥匙,又不敢这么晚了吵醒她的父母。我总不能放她一个人在外面游荡吧!那样太危险了!”
秦婉的心片刻间碎了,对他的信任也在瞬间冰消瓦解,她真不敢相信这样的事会发生在她身上。一个是她爱的男人,一个是她最好的朋友,原来被背判的感觉是如此地痛彻心扉。
看着秦婉脸上心碎的神情,他又岂会不心痛?其实他也有他的苦衷。他和达克早就怀疑曼新的身份了。
首先,她怎会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当然不可能是秦婉告诉她的,又为什么那么巧合,他才和她见过一面,她就被挟持了呢?而挟持她的人,为什么那么容易地放走她呢?她又为什么要误导他们,歹徒是国际人口贩子呢?和她接触后,才发现她并非如她所表现出来的那么没有大脑。美丽的外表之下,其实是只狡猾的狐狸,今晚他就快逮着狐狸的尾巴了,他当然不能白白放过这个机会,
“今晚回来,我会好好向你解释的。”他诚恳地说着。
她哀伤地摇了摇头。解释?解释什么?情人节,他选择和曼新一起过就是最好的解释了。她忽然闪过宇轩庞大的身躯,打开大门,冲进黑夜里。
“秦婉!”他愣了一下,紧跟着冲出去。
她走得想当急、相当快,过了一会儿,他才追上她,他在她身后,捉住她的手,喊了一声:“小婉!”
她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用力甩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小婉,你理智点好不好?这么晚了,在街上游荡实在是太危险了!”他试着和她说理,她恍若未闻地继续走。
“Woman!StOP!”他超越她,像一道铜墙铁壁似的挡住她的去路。既然无法前进,她转身换个方向走,严重近视的她其实根本无法辨识道路,尤其是在黑漆漆的夜里。
他一路追着她,她早就失去了方向感,杂乱无章的乱走,只要他挡了路,她就换个方向走。他终于失去耐心,大声咆哮道:“你是和我玩游戏吗?我告诉你,这一点也不好玩!”他用力捉住她的双肩,“你是在逼我作选择吗?曼新一个人在外面也是危险的,我不能丢下她不管!”
“哼!”她冷笑。“是吗?那你走啊!走啊!去找她啊!”她用力挣脱他,继续往黑夜的尽头走去。
“我能丢下你去吗?你没戴眼镜又没带钱,能去哪里?”不行,他得打个电话给达克,叫他盯住曼新,他可不能让机会白白溜掉。“我戴了眼镜,也带了钱,你不要管我!”她又往前颠仆了一下,显示她在撒谎。
他看见路旁边有个公用电话,像是见救星似的。
“小婉,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打个电话给达克,好不好?”他赶紧去拨电话,吵醒了睡梦中的达克,他匆匆忙忙地交代好事情,挂掉电话后,却发现秦婉不见了!
体内涌上了一股凶狠的暴力欲,他狠狠地捶打公用电话,嘴里不干净地骂着:“去他的!该死!”
秦婉麻木的走着,脸上一片苍白,哀莫大于心死。
天上微微飘着细雨,是七夕雨,是织女的泪,是秦婉忘了流的泪。
“秦婉!”远处传来呼唤她名字的声音,让她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他为什么要那么残忍呢?为什么要这样紧迫不舍,不让她独自面对自己的伤痛?她忽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忍不住蹲了下来,抚着胸口,剧烈地干咳起来,这一刻还不忘端庄的抚捂着嘴。
他隐隐约约听到了她的干咳声,心里一阵惊慌,加快了脚步。
她盯着发抖的双手,不明白为何贫血的老毛病会引发如此剧烈的反应,近日来一次比一厉害。
他盯着她苍白的脸,发抖的身躯。下一刻,她已被拥在怀里。
若她曾怀疑他对她的爱,此刻所有的猜疑已都烟消云散。
他眼里的爱是藏不住的,虽然惶恐密布。
她想开口安尉他,告诉他别担心。
她才一开口,强烈的晕眩感倏然吞没她的神智……
“秦婉——”
凄厉的叫声划破了夜的寂静——
1994年的夏天就这么结束了……
第七章
西元3097年
“秦婉——”
那男性绝望的叫声唤醒了沉睡中的秦婉,她慌张地看着四处,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见。蓦然间,她发现那声音来处她记忆深处。多年前,在她昏迷那一刻,宇轩凄厉地唤着她的名,至今那声音里蕴藏的沉恸,仍像她第一次听到时那般击碎她的心。
她摸了摸冰冷地双颊。才发现泪水在不知不觉中滚落。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有一种漂流已久的感觉,好像失去方向的扁舟,也像迷路的云,风一吹,只能茫然地飞起。倦了、累了,她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安顿疲惫的心,她摸索床的另一边,冰冷的枕头告诉她,宇轩已离开好久好久。黑暗加上陌生的环境,让她更加觉得不安、更无所适从。她慌慌张张地下了床,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找到宇轩。
她打开一间一间的房间,专注地搜寻着。最后打开了一间是书房的房间。宇轩坐在书桌前,显然很专心地看着书。她开心地笑了,无声无息地向着他走去。
好像心有灵犀似地,在她走近他时,刚好旋转过椅子,正面向着她。他显然被她吓了一大跳,脸上挂着藏不住的惊愕神情。但她根本无心留意他的神情,自动地跳上他的大腿,扑了他满怀。她的手臂紧紧缠住他的脖子,好像快溺死的人,害他差点喘不过气来。
“我是一只鸟。”她总算放松手,饶了他的脖子一命,笔直地注视着他。
又来了!他心里想着,勒不成他的脖子,这次她打算用她眼里那又深又黑的海来淹死他。她的眼睛像黑灰,不,不,像子夜里最明亮的星,他满意地更正着。天呀!她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让作文一向不及格的他成了最浪漫的情人。
她看着他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有气。他的反应跟她想的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他为什么只会呆呆地看着她?难道他体会不出她话中的哲理吗?
“喂!我刚刚说『我是一只鸟』耶!”她再次提醒他。
他还是一副陶醉的看着她。“对呀!你是说了。”
“你不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吗?”天呀!她干脆自问自答算了。
“为什么?”他的反应算有点上道了。
“我是一只鸟,你则是一只鹅。”她忍不住讽刺他。
他挑高了一边的眉毛,摇摇头表示不解。
“我是一只鸟。你是呆头笨鹅,笨鸟才会试着和呆头鹅说话!”她翻了翻白眼。
而这次他也知道苗头不对劲了,赶紧补充地问:“好,好。你说你是鸟,为什么呢?”她的小脑袋里大概装了不少浪漫的想法,而笃信科学的他,“浪漫”一向不是他在行的。
“我是一只鸟,一只失足的鸟。”她认真地说着。
那抑扬顿挫的语调让他直觉想到,她可以去念莎士比亚的剧本子,但她那双认真的眼睛把他临到口的话又给硬生生地逼了回去。他还是保留这个想法比较好,他可惹不起她。
“失去双足的鸟,只能不断飞翔,因为栖无足可着落。”她停顿一会儿。这时雷恩不禁心想:她的诗篇朗诵完了吗?那他是该起立致敬,还是拍手叫好?就在举棋不定之际,秦婉瘫软了身子倚偎在他怀里,他的身体自动地抱住她。肢体语言简单多了,他也拿手多了,他轻柔地按住她的头,让她倚顺他的肩头。
“可是我现在不用飞了,因为我已找到了停泊的港湾,”觉察出她话中的柔情,他的双臂不知不觉地收紧,想让温馨的一刻就这么永远地停留住。
她在他的港湾里停留一辈子,让他用以一生守候,保护着她。一道温暖的液体沿着他的颈项滚落在他的衣服上。他呵护地拍着她,把她当成个婴儿似地哄着,哭累了的秦婉就安心地倒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他放缓、放轻了动作,小心翼翼地抱起她,注视她脸上未干的泪痕,心里一阵不忍,不禁咒骂起他的祖先,竟然独自放她一人漂流了几个世纪。但继而一想,若不是如此他也不能遇着她了,他赶紧推翻前面的诅咒,谢起了柯宇轩来。
他看了看书桌上摆着几本20世纪史。那是达芬临时留给他的“家庭作业”,为了不让秦婉看出破绽,他这个“历史白痴”只好乖乖研究起来。没想到他才看几个字,就头昏脑胀起来,想转个身伸伸懒腰时,秦婉竟闯了进来,可把她吓了一大跳。
他低头看了看怀里的秦婉,她熟睡的脸上毫无戒备,他偷偷地在她额上印下一个晚安吻,将秦婉抱回了床上,却怎么也解不开她缠在他脖子上的双臂,只好“委屈”自己和她一起躺下来。他仔细端详她脸上柔和的线条,觉得怎么看也看不腻,奈何,一整夜的奔波让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残酷地让睡仙将他的神智捉走了。
早上他醒来时,看见秦婉已和他自动分开,滚到床的边缘去了。他真担心她会不小心滚下去,但又不忍心吵醒她。今天,他想为她做个全身检查,看看她的身体状况如何,再为她治疗。
他走进浴室一看,傻了眼,天呀!这些奇怪的设备是打哪儿来的?他看的历史书上面怎么没介绍呢?不过,他也不确定书里有没有记载,毕竟他才看了几页而已,也许他该回去查查看,这些东西是怎么使用的。
达芬曾经向他拍胸脯保证这本“20世纪生活百科”一定管用的。
“喂!你这个呆鹅愣在这里做什么?”秦婉不知什么时候从他身后冒了出来。
问得好!他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他清了清喉咙,支支吾吾地问道:“嗯……,你……你要……『那个』吗?”
“『那个』是『那个』啊?”看着他一脸尴尬的神情,她忍不住暖昧地调侃他。
该死,倘若他知道还要问她吗?他可还摸不清20世纪人的生活习惯呢!
“就是你每天早上都要做的『那个』啊!”说完后,他一手支额,一手插腰,一副快要休克的样子。
“你讲的『那个』就是我想的『那个』吗?她小心翼翼的问。
“对!就是『那个』!”宾果!他终于把话套出来了!
这样一来,他就不用去查那该死的生活百科,直接叫秦婉示范给他看就可以了。
“好吧!那请你先出去吧!”她客气地说着。
出去?这还得了,这样不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吗?
“没关系,我站在这里就可以了,不用担心我。”
秦婉的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双手叉着抱着。“本姑娘洗澡时,不习惯有观众。”
喔!原来“那个就是洗澡。我说过了,我不介意,你尽管洗,没关系的。”他诚恳地说着。
没想到她脸气得红彤彤的。“柯宇轩,你这个暴露狂,你洗澡也许喜欢脱光衣服让人看,但本姑娘不像你!”
她用力把他推了出去,当着他的面将门甩上。
他莫名其妙地站在门边,心想:我怎么知道你们20世纪的人洗澡是要脱光衣服的?像他们31世纪的人就高级多了,只要按一个光源健,就能从头至脚,从里到外,包括衣服一并清洁洗干净。他听到浴室内传来了水声,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真的用水“洗”,难怪要脱衣服!
哇!他真是爱死了20世纪的“洗澡』方式!秦婉湿漉漉地从浴室出来,真是性感极了,而且全身闻起来香喷喷的,真是秀色可餐。她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盯着他的眼睛。”喂,你的眼睛很奇怪喔!“她略带指责地说着。
“怎奇怪?会吗?”他不自觉地更往她身边凑过去。
“怎么是没有?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她故意用肩膀将他凑近的身体挤开些。“喂你去帮我拿吹风机,我要吹干头发。”她指指梳妆台的方向。
他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吹风机”?“吹风机”又是什么鬼东西?但佳人的命令他可不敢违抗,乖乖地站起来,一个头两个大地死盯着台上林林总总的小玩意瞧着,心里暗咒达芬这个变态,怎么女人的玩意他都这么清楚呢?还准备得这么齐全。看来,他真得找个时间恶补一下。
“找个东西也找这么久,真是笨死了!”她嘟着嘴出现在他身边。雷恩看着她从台上挑了一个类似镭射枪似的东西,举了起来。他吓了一跳,自动地举起双手来作投降状,她也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他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手上的东西原来就是“吹风机”,尴尬地放下手来,僵硬地笑了笑。
“头发变得这么长,我都不会整理了。”她坐在梳妆台前,仔仔细细梳开柔细长发,雷恩在一旁着迷地看着,他以前怎么从没发现女人梳头发也这么好看呢?
“啊!我后面吹不到,你帮我吹一下,好吗?”
他从她手中接过吹风机,有模有样地吹起来。乌黑柔细的发丝好像有生命似的,在他指间穿梭着,光滑的发质温柔地按摩着他的指腹。他用食指卷起一束发丝,贴近鼻翼,贪心地吸取她的发香,每当他吹到她的耳后和腰间的发时,她就会缩一下脖子,抖一下小肩膀,叫着:“哎哟!好痒喔!”他则开心地格格笑。
“宇轩,我的病真的会好吗?”镜子里的她,看起来那么的担忧。
他把她的身子转了过来,然后跪在她面前,让她的眼睛和他平视。“会的,一定会的,不要担心,让我照顾你,好不好?”他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捏捏她的脸。
她不依地皱了一下眉。“为什么?你找到适合的人愿意作骨髓移植了吗?你不是说这种机率是少之又少吗?如果手术失败怎么办?我会死吗?”
他一听到她说“死”这个字,就激动起来。“不会的,你不会死,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相信我!”
秦婉听了他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烦恼一扫而空,他自己难道没发现他用的是命令句吗?有了他的命令,她还敢死吗?
下午时,他将掺有安眠药的牛奶骗秦婉喝下去,待她沉沉入睡后,把她放进“赛神仙”里检查。他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检验结果,白血球的数目果然高得吓死人。
忽然,达芬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站在他旁边,吹了一声口哨。“吓死人,数目这么多,她还能活着真是奇迹。”
雷恩故意作出不悦的神情。“老小子,你哪里冒出来的?我告你私闯民宅喔!”
达芬敲了一下他的头。“少喧宾夺主了,进自己的屋子还叫私闯民宅吗?来看看我们秦小姐的病历吧!除了白血球过多外,她还有深度近视外加散光,我真怀疑一到晚上,她还能看见东西吗?另外,还有一颗小小的蛀牙,这些都还好,很容易处理。”
雷恩飞快的按了几个键,输入指令,让“赛神仙”执行。
“这样就好了吗?她等了一千年,结果病一天就可以治疗好了?”达芬不可置信地问着。
雷恩无奈地耸了耸肩。“其实,每个时代都有难治的病,癌症在20世纪就是绝症,有什么办法呢?而且『赛神仙』也不是什么病都能治的,只是一千年前的绝症还难不倒它。”
“怎么样?我仿制的这些古董有没有露出破绽?这个古人有没有适应不良啊?”达芬满怀希望地问。
“适应不良的人是我!她倒挺乐的,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我可是如临大敌呢!”雷恩痛苦地抱怨着。
“我不是留丁几本书让你参考吗?达芬提醒他。
“先生,你说的『几本』书,叠起来恰好有人一半高度!”他咬呀切齿地说着。
“好吧!你看了几本呢?”
“几页。”
“几页?”
“几页。”雷恩点了点头,重复道。
霎时,室内充塞满达芬的爆笑声,持续了好久好久。他好不容易忍住了笑,用手指拭去眼角挤出的泪。
“她有没有用吹风机啊?那可是我费尽心思才仿制出来的,你猜我是用什么做成外壳的?你绝对猜不出来!”
雷思想都没想地就回答他:“镭射枪。”
达芬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他想了一会儿,然后又忍不住低笑起来。“难不成……你……举手投降了……”室内又充满了刺耳的笑声。
雷恩苍卒地想着,有个跟你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就是这么倒楣,连你想隐藏的秘密,他都可以轻易地猜出来。
达芬终于止住了笑,看着一脸苦闷不乐的雷恩,在键盘上又输入了指令,他不解的问:“喂!你又在干什么?”
雷恩头也不抬地回答:“帮她装上翻译机啊!”
雷恩所谓的“翻译机”其实就像一个小耳环。打一个耳洞,将“翻译机”挂在耳垂上,可直接影响脑部的语言中枢。这是一个星际时代,各星球交际贸易往来频繁,翻译机的发明确实是一种创时代的创举,雷恩和达芬两人右耳上都挂着这种机器,最近的女性为了爱美,还不时美化翻译机的外形,把它当作装饰品。
雷恩和达芬的翻译机都是银色的,小小地那一种,至于秦婉,雷恩则帮她挑选了一个银星星形状的机种,她应该会喜欢的,雷恩心想。
“说的也是,过了一千年了语言也会随着环境变迁,若不是我们装上了翻译机,还真搞不懂她在说些什么呢。”达芬一边说着,一边佩服雷恩的细心,这些细节他竟然都注意到了。
秦婉的病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麻烦。令他们棘手的是,他们对正在蕴藏的阴谋无半点头绪,只能被动地随者救人的攻势出招。敌人在暗,他们在明,即使想防备也无从防起。
雷恩搔了搔头。“你想,我们现在要怎么办?要继续瞒着秦婉吗?我们不能瞒她一辈子吧?她很精的,我怕她随时都会猜出来。”
达芬耸了耸肩。“那就看我们的演技如何了,现在,我们连敌人是谁都弄不清楚,不能将秦婉也一起拖下水,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记住,在秦婉面前,你的身分就是柯宇轩,你可要把他的角色扮演好,可别露出什么破绽来!”
连日来的紧张气氛,让雷恩的怒气一触即发,“该死!我为什么要让自己那么累,去扮演一个已经作古的人呢?我就是我,让柯宇轩下地狱去吧!”
“雷恩冷静点,诅咒自己的祖先可一点好处也没有。何况,是我们让秦婉复活的,也是我们让她再次暴露于危险之中,我们不能置她于不顾,对不对?我们不顾她感受就擅自让她复活,从那时候起,她就是我们的责任了!一千年的时空变迁,这并不是一下子就能让人轻易适应的,给她时间吧!时候到了,她自然就会知道的。”达芬按着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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