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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体内有座神农鼎-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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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多少男人,想要冲上去,撕破它,咬烂它?想要对里面的宝贝,一探究竟?

    但,一个女人,不仅仅是靠一双腿来吸引男人的,她们的全身上下都是完美的艺术品。很多女人不会知道,脚,也是征服男人的一大利器。

    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骚客对那对三寸小金莲,有着莫名的憧憬和推崇?

    “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

    “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乐馨的小脚,比起那些诗句中,更要让人欲罢不能。

    那娇小可爱的小脚,被一层薄薄的丝袜给裹住,平白添上几分朦胧的神秘色彩。因为害羞,前面的珍珠豆蔻,微微蜷缩,好像娇羞的新娘子,是那般惹人怜爱。透过薄薄的袜尖,秦朗可以看到,那粉红色的小脚趾上,涂着诱人的指甲油——鲜红色的。

    秦朗鬼使神差的低头去亲吻乐馨的小脚,隔着丝袜,那种丝滑,用语言,是无法形容出来的。

    乐馨宛若触电一般,微微用力,想要将脚抽回来,却无法摆脱秦朗的魔爪。她焦急而害羞的心情,使得她呼吸逐渐急促起来,胸前那对山峦,随着她的呼吸,而忽上忽下,起伏不停,被秦朗看在眼里,酥化了他的刚阳之心。

    秦朗想要将乐馨的凉鞋解开,却因为从来没有解过女人的凉鞋,而笨手笨脚,白白忙活半天,累的满头大汗。

    乐馨噗嗤一声,捂嘴轻笑,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弄得秦朗大窘。她白了秦朗一眼,眼神中,千般旋旑,万般迷离,端的是风情万种,迷死男人不偿命啊。

    在秦朗看的呆呆的跟猪头一样的表情的时候,乐馨坐起来,伸出葱白小嫩手,用一根芊芊玉指戳了戳秦朗的脑门。

    “看你那个傻样子。”

    随后,她轻轻去脱自己的银灰色高跟凉鞋。

    如果说,女人穿着高跟鞋,展现出来的是一种高雅的优美,像一只高傲的白天鹅。那么,她们脱了高跟鞋,便是展现出一种乖巧的柔顺美,像一只可爱的小绵羊。

    白天鹅太美,却是用来欣赏的,小绵羊再可爱,却是用来揉虐和品尝的。

    秦朗再一次把乐馨推到在床上,双手捧着乐馨的一只小脚,如获珍宝一般,细细观赏。

    乐馨的另一只小脚,放在秦朗的胸膛上,两人这般暧昧的姿势,比起新婚夫妻,还要让人流鼻血。

    秦朗轻轻低下头,微微吸了一口气。

    那三寸金莲上传来一股儿淡淡的香味,还有一点轻微的汗味,以及从灰色高跟凉鞋上沾染的皮革味。这味道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秦朗以为自己是生活在梦境之中。

    乐馨老师是女神级的人物,秦朗从未对她产生过任何想法,可是今天,当他在浴室看到乐馨老师的那些贴身小衣服,秦朗的心理,瞬间就变了。

    他想要获得女神的青睐,想要将女神占为己有。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不费吹灰之力,乐馨老师竟然主动投怀送抱。

    这份感情让秦朗心中感动万分。

    乐馨不知道他有了神农鼎,此刻,在乐馨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在农村种地的小农民而已。但是乐馨不仅没有看不起他,反而还愿意为他做这些事情。

    乐馨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秦朗知道她不会随意为一个男人做这些事情,所以,当乐馨为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感动。

    秦朗的目光落在乐馨的裙子里,连裤袜的裆部,颜色略深,但依旧无法遮挡住那鲜红色的小可爱。

    红色,火一样的颜色,对每一个雄性生物,都有着致命的挑衅。

    秦朗的眼神里,好像燃烧着一团熊熊烈火。

    感受到秦朗那火热的目光,几乎要把自己的丝袜灼烧,乐馨害羞的用手捂住自己的裙间。

    她这副欲拒还迎的样子,彻底点燃了秦朗心中的火焰。

    我不要忍了,秦朗疯了一样,不计后果的冲上去,但是,双手在碰到那里的时候,却莫名其妙的一僵,这硬呼呼的是什么啊?

    难道是,苏菲儿?

 第17章 回家

    “什么时候来的?”

    乐馨满脸羞红,捂着小脸羞答答的回道:

    “就是。。。就是中午的时候。”

    “唉~!”

    秦朗不禁叹息一声,原来,自己就晚了那么几个小时啊!看来这就是命,老天爷还不想让我这么早破身,所以特地派来大姨妈,拯救乐馨这个即将失足的大美妞。

    不过秦朗也不担心,夏天到了,秋天还会远吗?乐馨芳心已破,迟早有一天,自己吃定她了。

    乐馨怔怔的看着一脸幽怨的秦朗,还有他裤子上支起的小帐篷,咬了咬娇艳红唇,道:

    “对不起。”

    秦朗一愣,随即微笑道:

    “这怎么能怪你呢?倒是我,什么都不知道,还对你这样,我才是要说对不起的那个人。”

    他的宽容与礼貌,博得乐馨更多的好感,她轻轻起身,蹲在秦朗面前,拉开了他牛仔裤上的拉链。

    “老师。。。你。。。唔~!”

    秦朗从来没有想到,一向纯洁温柔的乐馨老师会这样做,他也从来没想到,自己这个种地的,能得到女神一样的乐馨老师的温柔奉献。

    但是现在的他,也无法去想这些东西,因为身体上的反应,根本不允许他多想。

    许久之后,在秦朗一阵沉闷的低吼之后,乐馨捂着小嘴冲向洗手间。

    秦朗十分惬意的躺在大床上,仰望和天花板,倾听着洗手间里的漱口声,心里面一阵得意。

    本来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要打光棍了,可自从有了神农鼎之后,路子简直就是一帆风顺。他一定要把握住机会,抓住这个几辈子都抓不到的稻草,然后借着它,一飞冲天。刘金莲,乐馨,他都要,他要像小说里那样,雄霸天下,群美环绕。

    乐馨漱口完毕,从洗手间里走出来,看着秦朗笑眯眯的看着天花板,不禁好奇道: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老师刚才的样子啊。”

    “呸!小坏蛋,我可是你的老师。”

    “嘻嘻。。。,那刚才是谁为我做了那么舒服的事情?”

    乐馨只得败下阵来,没办法,秦朗那脸上的贱笑,任何一个女人都得败下阵来。

    窗外的大雨,渐渐下的小了,乐馨看着窗外,心中想到秦朗马上就要走了,心中不免有些别离的伤心。

    “晚上,留在这里吃饭吧。”

    她怀着一种炽热的,请求的目光,看的秦朗心中一阵不好意思。

    “那。。。好吧。”

    怎么说,人家老师也放下身段,为他做了那么好的事情,他要是还不识抬举,那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乐馨那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泛起一阵涟漪,精光闪闪,显然是非常高兴。

    “我去买饭。”

    秦朗来了,她肯定不会像往常一样,随便做一点面条,肯定要买一些菜,好让秦朗吃的舒服。

    她的房间里有张小木桌,高高的,很像是写字桌的那种。等到她从下面买菜回来的时候,秦朗已经把桌凳都布置好了。

    两人洗洗手,像一对小夫妻似的,坐在对面,相互给对方夹菜,喂着对方吃饭。那股子温情,在两人的中间迅速攀升,没多时,秦朗的心头,又涌起一阵无名的火热。

    乐馨看着秦朗那直勾勾的眼神,心里面没由来的一阵心慌,这个小坏蛋,又不知足了。

    就当她不知道秦朗要做什么的时候,忽然间,自己的脚踝被人一把抓住,不用说,乐馨也知道那是秦朗的手抓得。

    乐馨大羞,那可是女孩子家最令人害羞的东西了,你怎么能随便的放在手里把玩?

    然而,秦朗不仅仅是抓在手里捏一捏那么简单,他还低头嗅一嗅那里传来的味道。

    “嗯,很香,跟老师的美,真是绝配。”

    乐馨大羞,有你这么夸人的吗?人家好歹也是女孩子,这样夸,真是要羞死人了。

    “乐馨老师,我亲一亲它好不好?”

    “什么?”

    乐馨老师瞪大了双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秦朗这个家伙,居然要亲她的脚!

    那小脚今天穿的是凉鞋,丝袜上都该有一层灰尘了,怎么能亲呢?

    “不行,不行,太脏了。”

    “太脏?我不嫌老师脏。”

    “不行不行,我不要让你这样,你快吃饭。”

    “唉,好伤心啊,老师不让我亲,那就算了,不过老师要用另一种方法补偿我。”

    “补偿你?怎么补偿?”

    乐馨歪着小脑袋,一头雾水。

    这时候,她听到一阵拉链拉开的声音,紧接着,她就感觉自己的小脚,搁着丝袜,踩在一根火热的铁棍上。

    一个小时后,乐馨红着脸跑进洗手间,再出来的时候,腿上的丝袜已经脱掉了,两条白玉柱子,在空气中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看到秦朗那狼一样的目光,乐馨脸色通红。

    “你好好吃饭,不要再来了。”

    “不要再来什么呀?”

    秦朗坏笑着问道,惹得乐馨又是一阵大红脸。

    这个混蛋,简直就是她命里的克星,就是为了欺负她而存在的。

    吃完饭,秦朗克制了自己想要留下来过夜的想法,在乐馨依依不舍的眼神中,还是狠下心来选择回家。

    他不是不想陪乐馨,他非常的想。

    但男人当以事业为重,不努力,迟早有一天是不能拥有自己想拥有的。就算乐馨对他再有感情,这份感情,在她的父母面前,亦是不值一提。

    只有拥有别人惹不起的权势、财富,他才能坐拥江山和美人,才能让乐馨的父母闭嘴,不用因为自己是个小农民,而给自己下绊子。

    秦朗那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散发着一种狼一样的光彩,权势、财富,他一刻也等不及了。

    就这样,满怀着一腔热血,秦朗再度踏上公交车,迎着夕阳,一路颠簸,再一次回到乡里。

    此刻已经是下午四五点,虽然夏天白天很长,可不知道为什么,西边的天空,镀上了一层血红色。云朵莫名其妙的鲜红一片,仿佛一片血海,似乎在预示着什么,看的人触目惊心。

    秦朗从镇上又买了瓶饮料,二三十里的山路,他也不想挨渴。他又在女装店里给刘金莲买了一个金鱼型的发卡,好不容易去城里一趟,都忘了给金莲买点东西,秦朗实在是自责不已,这次只能先用个发卡弥补了。

    安排好这些,他开始在夕阳的注视下,朝那昏暗的大山里走去。

    而这个时候,他却没有注意到,两道颇为魁梧的身影,也远远跟着他,走进了狭长的山路。

 第18章 半路截杀

    乡里通往黄花村的小路是石子加泥土路,两边都是连绵不断的山坡,小路坑坑洼洼,深一脚浅一脚很不好走。

    秦朗走了约莫一个小时,此时已经离乡里很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连太阳也几乎要告别人间,四周一片昏暗。

    而这个时候,秦朗也终于感觉不对劲了。

    他的后面,似乎总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一般。可是当他回头看,又看不到什么。

    “这大山里还能撞鬼了?没道理啊,现在都科技时代了,哪还会有鬼?不过,神农鼎这玩意不就是鬼神才能拥有的东西吗?我还是快点走,别磨磨唧唧,万一真有脏东西,我就倒霉了。”

    秦朗加快脚步,这闷热的天气,他的后背,却莫名其妙的有些发冷。

    又走了几分钟,秦朗脑内的神农鼎,突然跳动了两下,这让秦朗一阵大惊。

    神农鼎是神器,它不会无缘无故跳动,难道是在提醒自己,会有危险?

    秦朗前后左右看一看,一闪身,没入一处坑洼里。

    不管有没有危险,他都应该防备一下,小心驶得万年船。再说,如果真有危险,他还可以用大力丹对抗。

    没有五分钟,趴在坑洼里的秦朗,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妈的,那小子怎么不见了?”

    “估计是发现我们了,所以加快脚步跑了。”

    “草!真是晦气,到嘴的鸭子又飞了。不过,狗哥他们在前面等着,想他也飞不了多远。”

    秦朗听在耳中,心里顿时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这群家伙,都是人,而且是冲着自己来的。

    究竟是什么事情,让自己惹上这股子莫名其妙的敌人?秦朗的心头,一阵不解。

    如果说是为了钱,他一穷二白,完全不值得对方大半夜的守在这里啊。

    这个时候,秦朗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丝想法。他咬了咬嘴唇,没有多说话,准备先撤离此地,等回到村里,再做打算。

    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身边的石子太多,这一动,石子哗啦啦的响,赫然引起了两个跟踪家伙的注意力。

    “谁?”

    “去你。妈。的。”

    秦朗丢出一把灰尘,洒在两个小混混的脸上,拔腿就往村里跑。

    “妈的,小兔崽子,你敢阴我们,你死定了。”

    两人使劲揉揉眼睛,再度去追秦朗。

    秦朗为了躲避他们,只能没命的奔跑。山路崎岖,深一脚浅一脚,若不是他平衡好,此刻早就摔几个跟头了。

    可是还没跑出一里地的功夫,秦朗忽然感觉腿上有绳子把自己绊了一下。

    也就是这一下,彻底让他失去平衡,狠狠摔了一跤。

    紧接着,旁边窜出几道人影,迅速把秦朗控制起来。

    后面那两人跟上来,逮着秦朗的脸就是一顿狂扇。

    “哈哈。。。,小兔崽子,你跑啊,你倒是跑啊。待会儿老子先砸断你两条腿,看你怎么跑。”

    “你们是什么人?我跟你们无冤无仇,你们为什么要抓我。”

    “为什么要抓你,嘿嘿。。。你说呢。”

    那几个小混混,人手一部手机,纷纷打开来照明,在这一片黑暗的世界里,显得格外明亮。

    秦朗也因此,而得以看清他们的脸。

    几个人大约都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发型都是非主流,红黄蓝绿,各个身上还有点让人看不懂的纹身,一看就是哪里的混子。

    不过其中一人,倒是三四十岁的模样,长的又高又瘦,脸上还有一道一指多长的刀疤,在人群中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他走上前来,一脸蔑视的看着秦朗。

    “小子,我们的确跟你无冤无仇,不过嘛,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谁让你,惹了不该惹的人?”

    “你们是李大标派来的?”

    秦朗的脸色,阴沉到了极点。如果说,这几天他跟谁有仇的话,那也就只有李大标父子了。

    “嘿嘿。。。,脑子还算聪明,可惜聪明的人,都活不长。因为聪明的人,都喜欢作死。”

    “呸!李大标作恶多端,鱼肉乡里,欺凌弱小,你们还帮着他助纣为虐,良心何在?”

    “哈哈哈。。。良心。”

    一群小混混指着秦朗的鼻子大声嘲笑。

    “小子,这个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你没那个能耐,就别想往上爬。大头兄弟家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你说你还去招惹他干什么?不是自己找死吗?今天来的时候,大头兄都说了,只要拿了你的人头,我们哥几个,一人三百块钱。”

    秦朗心里一阵发凉,一两千块钱,就能买自己的命?虽然他知道这个世界**,可是以往困扰他的只有贫穷,如今面临死亡,秦朗才赫然发现,命,真不值钱。

    “兄弟,到了阎王殿里,也别恨哥几个,这就是你的命。哦对了,大头兄说了,让我们明天再把你的人头送过去,因为今晚,他还要享受一下美人呢。”

    秦朗瞳孔一缩,脑海里瞬间就想到了刘金莲。

    “哥几个,送这位小兄弟上路。”

    那高瘦男子手一摆,眼神里面,止不住的得意。

    旁边一个小子,从地上拎起一块石头,在手里掂量掂量,狞笑着朝秦朗走过来。

    “我去尼玛的!”

    秦朗狠狠一脚踩在拉着他的一个小混混脚面上,那小混混吃疼,立即松开秦朗,使得得以空出一只手臂。秦朗接着对另一个抓着他胳膊的小混混,直接使出一记猴子偷桃,让他瞬间疼的弯了腰。

    秦朗倒退几步,没有任何的犹豫,立即在嘴里塞了一颗大力丹。

    一股澎湃的力量,自胸口涌起,秦朗感觉自己的大脑,一阵热血澎湃。

    “杀——!”

    既然你们要杀我,那也要做好被我杀的准备。

    既然你们觉得生命可以肆意践踏,那你们的生命,也比蝼蚁好不到哪去。

    既然你们可以藐视正义,肆意妄为,那我就比你们更邪,更恶!

    我要让你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弱者,不应该被欺负!当你想要欺负我的时候,我温和的外表下,那藏在阴暗处的獠牙与利爪,必将让你永生难忘。

    “草,打了我的兄弟,还敢这么张狂,兄弟们,给我干死他!”

    那瘦高个的混混一喊,小混混们全部嗷嗷叫的往上冲。杀掉秦朗这条贱命,他们又有钱潇洒了。

    可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此时的秦朗,非彼时的秦朗。他单手轰出一拳,力大无穷,当即打飞一个小混混,当他摔倒在地的时候,已经口吐鲜血,没了气息,他的心脏,被秦朗的力道彻底轰碎。

    另一个小混混,拿着石块就往秦朗的脑门上砸去,秦朗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使劲一拧,立即让他的胳膊像枯树枝一样,碎裂扭曲,无力的搭在肩膀上。可他还没来的及痛喊一声,秦朗一脚踢在他的双腿间,瞬间让他鸡飞蛋打,剧烈的疼痛出发他的脑神经,让他白眼一翻,直接毙命。

    而秦朗接过他手里的石块,暴起一砸,直接把他后面的那个小混混的脑瓜崩砸裂,炸出一摊脑浆子。

    短短几息的功夫,秦朗接连三杀,已经近乎将对面打爆。

    四个冲上来的人中,最后一个吓得肝胆俱裂,撒腿就跑,秦朗手中石块一丢,直接将他的脊椎骨砸碎。他没跑出两步,便绝望的倒在地上。

    还有两个先前被秦朗所伤的家伙,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秦朗表现出来的,简直就不是人啊!那几下子功夫就弄死了三四个人,完全是一边倒的屠杀啊。

    秦朗对他们更是毫不留情,双手提着他们的脖子,轻轻一捏,就好像捏死一只老母鸡一样,轻松捏碎他们的脖子。

    最后剩下的那个瘦高个,吓得双腿发软,直接跪在地上。

    “小哥,不,大侠,我阿狗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您老人家,您可千万别见怪。您。。。您饶了我吧,我给您磕头了。”

    ‘狗哥’磕头磕的‘咣当’响,他此刻心里是恨死李大头了,如果再来一辈子,就是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来惹秦朗这尊杀神啊。

    秦朗闻到空气中有一阵骚气,厌恶的看着正在不停磕头的‘狗哥’,眼神里露出一阵不屑。

    刚才你还吊炸天,转眼你就阉了,小混混就只是小混混,跟流浪狗一样的恶心玩意。

    没有丝毫的犹豫,秦朗一脚踏碎了他的脖子。然后,冲那死不瞑目的肮脏面孔,吐了一口唾沫。

    他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村子里,不然金莲就危险了。至于这几具尸体,他根本不需要担心。

    山里的饿狼多得是,不用一夜,他们就会被吃的一干二净。

 第19章 怒杀李大头

    黄花村的夜晚,宁静的令人有些恐惧,远处的山头,一阵阵狼嚎四起,让人心头没拧�

    村东头的柳棉花家,灯还亮着,那是小金莲在思念着还未归家的秦朗。

    这时,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刘金莲大喜,娇羞的梳了梳头发,便小跑着去拉开大门。

    可是,当大门打开的一刹那,出现在她面前的,却是李大头那魁梧的身子。

    他脸上的狞笑与眼神里的yin光,让刘金莲心头一跳,立马想要关上大门,可是李大头却猛然砸出一拳头,挡着了大门的前进。

    他奋力一推,立即将大门推开,让刘金莲狠狠摔了一跤。

    刘金莲没有管屁股上的剧痛,惊恐的问道:

    “李大头,你来干什么?”

    李大头的脸通红通红的,整个人的步伐有些漂浮,张口一阵浓郁的酒气,让刘金莲一阵恶心。

    “嘿嘿。。。干什么?小金莲,这么晚了,你说我来干什么?当然是来干你了。嘿嘿嘿。。。。”

    刘金莲的脸色有些煞白,这李大头突然发疯,家里只有她和婆婆,可怎么能抵挡他?

    “李大头,你不要乱来,我告诉你,你这样做是违法的。”

    “违法?。。。。哈哈哈哈。。。。。”

    李大头仿佛听到了什么最可笑的事情一般,仰天大笑一阵之后,脸上的表情更显狰狞。

    “刘金莲,你个臭biao子!我告诉你,我老子是村长!在这黄花村里,老子就是王法!你个小biao砸,真是贱到骨头里了。老子喜欢上你,那是你的福分,多少女人求着老子上呢。你偏偏去跟了秦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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