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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王-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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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蒙的伤还没好?”韩布道。他现在已征不到新兵,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城上。
    郎翔坐在他身边,笑道:“自从郑福中箭养伤之后,罗蒙也受伤了。一伤就是几个月。我看,那伤是他自己搞的。”
    “哦!”韩布奇道,“你凭什么这样说?”
    郎翔笑道:“那箭伤在屁股上,箭是我替他拔出来的,是我军的箭头。我想林跃再穷,也不至于要到城前捡我们的箭头用吧?”
    韩布哭笑不得。
    刺尾城还剩下几万人,几乎都是后面征募的平民,最可怕的是无失可征。他的卫队都到后方去抓壮丁了,可是在这刺尾凤竹一带,人比最少见的大虫还少,跑不了的早参军了,跑得了的绝不会傻到回头。
    幸好在这时候,林跃很有默契地减缓了进攻频率。韩布原以为是天神相助,后来才知道这个神是云镜南。固邦城被夷为平地,让兰顿兵员运送和军需补给速度大打折扣。
    可惜,就是按这种速度,他们也撑不了多久了。
    “我们在这儿朝不保夕,”韩布恨得咬牙切齿道,“他们却在有屋檐的房子下面饱吃饱喝。”可恨的兰顿人用火箭烧光了刺尾城的房子,现在城里完整的木头就只剩下旗杆和伤兵的营地。
    连堂堂前线统帅的梦想也不过是在房子里吃顿饱饭,郎翔只能苦笑,道:“韩大人也别怪他们了。郑福和罗蒙总算还留在刺尾城,这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
    “我不是说那两个难兄难弟,”韩布道,“我是说援军。”
    到目前为止,除了韩布,王朝没有第二支援军。要不是每周都有信使到刺尾,韩布真要怀疑自己所在的是不是最后一个城。
    “他*** !”郎翔骂了一句。
    “他*** !”韩布也骂道。两个人相视一笑。这两个人在近四五年时间里没有说过十句话,可在刺尾城却成了朋友。
    “如果援军不来怎么办?”郎翔道。
    韩布摇了摇头。
    就在郎翔猜测他的摇头是指“不知道”还是“不会”时,韩布坚定地道:“就算所有王朝城主都黑了良心,陛下……陛下他一定会来的。”
    郎翔从他眼中读出了信心和信任,可是来不及感动了。
    兰顿军又发动了冲锋。
    *** 随着战争时间无限期拉长,善与恶,美与丑,在地狱式的战场上失去了界定的意义,甚至连生存与死亡都没有多大区别。
    更别说双方统帅谈论的话题。
    “援军会来吗?”蒲力在问林跃同样的话。
    林跃看了蒲力一眼,是那种诧异的目光,带着点鄙夷。如果换一个人,一定会觉得很不自在。
    但蒲力就是蒲力,他丝毫不介意对方用目光讥讽自己,仍然问道:“林跃公爵有什么理由认为王上还会追加援军?”
    林跃完全是出于一个贵族的素养,才缓慢而简略地回答了蒲力的话:“你见过赌徒吗?”
    蒲力也不是傻瓜,他细细一想,便明白了林跃没有说出来的所有话。
    兰顿王室,已经征募了过百万士兵。如果这时候中止西征,后果不堪设想。
    首当其冲的将会是兰顿王。西征决策错误,将会引起朝野的一片嘘声,那嘘声只会表达一个意思“王上太蠢了”。接踵而来的将是实质性的王权危胁,政变或是叛乱。维护王权的唯有军队,而军队在这次西征中损失惨重,唯一能补救的便是征兵再征兵,早日结束战争。
    即使是国内不发生政变叛乱,还有来自王朝的威胁。王朝抗兰战争的胜利,将会使国内团结一心。比较两国战争后的状态,谁会发展得更快更好不言而喻。可以预见斩草不除根的后果,一定是王朝变本加厉的报复。
    蒲力也很懊悔自己怎么没看到这点,以至于要被林跃取笑,他转换话题道:“林大人把宪兵队都赶回去,这样做好象不是很明智。”
    林跃不屑地道:“只要能打赢这场战,我相信王上不会计较这些的。”
    “是吗?”蒲力不阴不阳地道。
    林跃看了蒲力一眼,后者假作没看见。
    蒲力这时候找回了一点心理平衡,暗道:“别看你战局看得比我准,揣测王上的心可不一定比我强。”
    他不再说话,身边的林跃此时在他眼中看来,只不过是个苟延残喘的垂死之人罢了。
    “我一定要忍住……我才不会去说‘你迟早死定了’,那样他就会问我‘为什么’……到时候我说什么好呢?难道要告诉他,功高盖主,从来就没有好下场。古代是,现在是,以后还是……抗命不遵,以致固邦失陷。久攻不下,现在又驱逐宪兵。林跃啊林跃,你这是取死之道……”
    蒲力在心里带着蔑视的同情,正和林跃刚才用鄙夷的目光看他一样。
    其实,林跃早就想过这一层。他早就明白了,在建不朽之功和明哲保身之间,他只能选择一样。现在如果遵从兰顿王的旨意,乖乖地回到王朝,西征军的战局将急转而下。所以他不能走,同时也明白了古往今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功成身死的例子。
    *** “蝶儿,蝶儿!”辛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蝶儿面前。
    “又去操练啦?辛苦了,要喝一碗吗?”蝶儿端起刚煮好的奶茶。自从云镜南夷平固邦城后,她的心情好象好了很多,待人接物也不再是冷冰冰的了。
    “不,不喝了!”辛巴抚着胸口,让自己的气顺一些,这才道,“大事不好啦!阿南大人受伤了!”
    “咣当”一声,奶茶打在了地上。
    “快带我去,怎么回事?兰顿人打来了吗?”蝶儿抢先出了门。
    “蝶儿,骑上马。很远的,在拉罕山峰。”辛巴跟了上来,在蝶儿面前比划道。
    蝶儿立时站定脚步,奇道:“你们不是去校场操练的吗,怎么会去拉罕山峰?那儿可不近。”
    “先上马吧,边走边说。”辛巴将马牵过来,伸出手环成圈形,将蝶儿送上马,然后自己也翻身上马,开始口沫横飞地介绍情况:“今天我们正在校场呢,然后就跑来一个老头,说他是兰顿帝国笼雾雪山的隐者。这次万里迢迢来到草原上,就是为了找阿南大人一决高下。如果谁胜了,就可以享有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头……”
    “然后呢?莫大哥答应和他比武了?”蝶儿皱眉道。
    “我们哪会那么轻易就让阿南大人冒险?”辛巴道,“而且,阿南大人也不会这么容易就答应啊。每年有多少人想找他比武啊!”辛巴这句讲得倒不是假话,云镜南刺杀李城子后,在武术界声名鹊起,来找他比武的人不计其数,但他都拒绝了。
    其中有些人很烦,在阿南要塞呆上一个月也不肯走,白吃白喝。辛巴每次问云镜南:“我看这些人都是庸手,不如让他们一起上,大人一并打发了就是。”云镜南每次都瞪他一眼,回答道:“做人要低调。”
    蝶儿听得不耐烦了:“辛巴,快说啊,莫大哥到底怎么样了?”
    “路还远着呢,听我慢慢说。”辛巴在马上手舞足蹈地比划,“桑奴先上去了,没想到一招未递就败下阵来。那刀还没有出鞘呢,整个刀鞘就被那个兰顿高手挑飞在半空,人家的树枝已经指着桑奴的咽喉了……”
    蝶儿见辛巴不紧不慢,料想云镜南也出不了什么大事,也就懒得催他,问道:“怎么会是树枝?”
    “高手嘛,没听过越是高手,越不在意兵器的吗?人家说了,要不是为了和阿南大人比武,连这根树枝都懒得用呢?”辛巴简直就是没把桑奴落败的事放在心上,“这时候大人就站出来了……他能不站出来吗?自己的手下挨了欺负,再不站出来也太不象老大了。”
    “总算说到正题了。”蝶儿看辛巴说话,看得眼睛都痛了——在马上看唇语难度要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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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征兵1
    只听辛巴道:“两人还没有动手,就这样面对面站着。但是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两人身上的杀气,当真是日月无光,鬼神变色。我们这些近卫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当然,我的功夫要好一些,所以基本呆在原地没挪动。”
    “这样过了半晌,有一个近卫受不了两个高手杀气所逼,通地一声倒在地上。这时候,阿南大人说话了。他说什么来着?对了,他说,高手对决,非凡人所能抵御,这样吧,朋友,我们到拉罕山峰去吧!那兰顿高手赞道,果然不愧是云镜南,离我不到七尺,相持这么久,居然心血不乱,仍能说话,好,你说到哪里比就到哪里比。”
    “虽然他们二人的杀气厉害,我们哪放心得下阿南大人孤身涉险,所以都拼着老命冒死跟随。可是他们二人轻功太好,我们追不上,最后只能在顶峰下面的一个山腰上看二人对决。那拉罕山峰终年积雪不化,也不知道堆了多少年的雪,被这两个人的剑气激得满天乱飞……可惜了,拉罕山这清凉胜景,今年是看不到了……别催我,我继续说。其实我们也看不清什么啦,满天都是雪块雪水。大概两三个时辰后,我总算看到了天空,大家一齐往峰顶望去,那兰顿高手已不见了踪影,只有阿南大人踉踉跄跄地扶着剑站起来,似乎是受了伤。我们拼了命地往上赶啊,终于看到阿南大人,见他身上一点伤也没有,就问道,大人,你赢了?大人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不出话来,后来用剑鞘在湿泥地上写了几个字——我受了内伤,不能动了,你帮我叫蝶儿来,不要惊动别人。我这才知道出了大事,慌里慌张地赶回来找你……后来在路上我想通了大人点头又摇头的意思,那是说,他虽然胜了兰顿高手,但那高手用的是树枝,他用的是剑,虽胜而不武……”
    辛巴说了半天,总算说清了大致情况,蝶儿此时显得比较冷静,眼望前方道:“快,内伤可不好治,我还懂得一点医术。”
    阿南要塞附近一马平川,除了终年白皑皑的拉罕雪山,地平线上没有任何突起。蝶儿、辛巴二人不用辨认方向,便可以沿直线向雪山驰近。
    早早便看见雪山峰顶,可是直驰了近两个时辰,夜幕降临,二人方才来到山脚之下。
    “到这里马就上不去了。”辛巴道。
    “那就爬上去。”蝶儿一咬牙,向峰顶直攀。
    蝶儿直爬得香汗淋漓,才到了峰顶。
    此时峰上已聚集了上千人,都是近卫军士和闻声赶来的神族、厥奴族部民。
    “莫大哥!”蝶儿拨开人群,只见云镜南躺在桑奴怀中,旁边围的都是人,水裳也在一边,不过双手叉腰,看不出脸上是阴是晴。
    “莫……”蝶儿只叫了半句,便泣不成声,上前将云镜南搂在怀中,“你醒醒啊!”
    云镜南的手指动了动,喉头咕噜一声,睁开眼来,勉强露出笑脸,道:“你来了!我……我好冷!”
    蝶儿急道:“你伤在哪儿?我看看!”
    云镜南苦笑道:“没用的,是剑气,横斩而过,是兰顿笼雾派的迎风一刀斩。剑气贯穿了我的心肺肝脏,这次,我……我以后再也不能照顾你了!”
    蝶儿哭道:“不会的,不会的!”
    “在临死之前,我还有一个愿望,”云镜南咳了两声,“蝶儿,你这么好。我死了之后,还会有更好的男子来追求你,我在九泉之下也会为你们祝福。现在,我只想问你,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生命,你会答应和我在一起吗?”
    “我们这不是就在一起了吗?”蝶儿珠泪涟涟,凄声道。
    云镜南拼命地挣起上半身,颤声道:“我是说,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你会答应我的求婚吗?”
    “你若是去了,蝶儿终身不嫁!”
    “有你这句话,不管是不是骗我,我也可以欣慰地去了。”云镜南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突然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神力,居然扶着蝶儿的肩膀站了起来,“我生在西北面,我们王朝人死的时候,都要对着自己出生的地方。蝶儿,你扶我起来。”
    “是回光返照。”辛巴在一边悄悄对桑奴道。
    “你不吱声没人当你是哑巴。”桑奴一掌将他的脸顶开。
    云镜南在蝶儿的搀扶下,向峰崖边走去。
    “蝶儿,还记得飞羽城吗?我们也是这样走向崖边,我想那时你就想好了,非我不嫁。”云镜南这时的神气根本看不出是个垂死之人。
    “那时的风景好多了,还有云海。现在前面一片都是黑黑的。”蝶儿伤感地道。
    云镜南笑道:“只要我愿意,大地会变亮的。”
    “什么?”蝶儿错愕地道。
    只见云镜南从身边人群里要过一枝火把,高高向前抛去,火星飞散,天空为之一亮。
    随着那火把坠下深谷,大地突然亮了起来。
    那不是黎明曙光的那种明亮,而是红色的火光。
    刚才云镜南掷下的火把,散余的火星还象莹火虫一样在空中飞舞,山下便出现了更亮的火光。仿佛千万枝火把在一刻之间一齐点亮,拉罕山峰下的草场上,出现了一片异彩流光。
    那火光排成四个大字“我爱蝶儿”。
    同时,山下山上一齐欢呼,带着草原人的爽朗和对美好生活的赞颂。
    “蝶儿,嫁给我吧!”云镜南持握蝶儿双手,向她单膝下跪道。
    天地间静了下来,纯朴的草原部民都在看着这对情侣,在他们心里,都有着诚挚而美好的祝愿。
    水裳觉得牙好酸,只觉得天地间最可怜的就是自己:“我为什么就没经历过这种浪漫,到现在连朵格桑花都没收到过!如果有人这样对我,即使是脸上不长毛,我也会……”
    辛巴则向往地道:“好浪漫啊!”
    桑奴有点看不懂:“大晚上的,叫这么多人来点火把,是要围猎吗?”
    大地上的火光在蝶儿眼中跳跃,她眼中闪过一丝莹光,一瞬即逝。
    “莫大哥。”蝶儿终于在千万双期待的目光中开口了,“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
    然后她便翩翩下了峰顶。
    云镜南本以为自己这招必杀无疑,没想到一点都没起到效果,他看着蝶儿下峰的背影,绝望地叫道:“蝶儿,你要怎样才能答应啊?”
    当然,蝶儿看不见他的唇语。
    辛巴、桑奴等人上前安慰道:“大人,我们都很理解你,别伤心了。你不是经常鼓励我们,不要轻言放弃吗?一沙大师说过,涅槃重生,不是身死而是心死,心死之后,凡人才可以成佛成圣……”
    “什么乱七八糟的!”云镜南把辛巴推开,伏在桑奴怀中大哭道,“你们还可以隔三差五钻钻帐篷和姑娘幽会,我呢,都老大不小了,身边连个可以碰的女人都没有,这日子,没法过了!”
    水裳走过来,毫无同情心地踢踢云镜南,道:“半夜了,大伙儿都倦了,早点下山吧,明天还要去布鲁克城找古思呢。”
    *** “做个平庸的君主有什么不好?”兰顿王这一年多来,体会到了王者的痛苦。
    波旁城的奢糜生活恍如隔世,露脐美女的舞姿、金碧辉煌的宫殿、精致绝伦的甜点似乎是上辈子的事。现在围绕在他身边的,只有臭汗熏天的士兵、风起沙扬的边疆和难以下咽的粗食。他这一年多,确实累得象条狗。
    他并不是不能把舞娘、厨师带到库克来,但作为一个有着宏图大志,放眼四海的有为之君,怎么能不和军民同心?同不同心不知道,可这样子还是要摆的。在林跃击破固邦之时,他把蒲力派了上去,原以为这样就能让局势按照预想一步步发展。
    想不到林跃脱出了掌控,连战局都一路出乎意料。先是让古思从指缝里跑了,然后是郎翔和韩布这两个疯子,一点都不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再然后他的前任宫廷教师云镜南横插一杆,占了固邦城又一把火烧了。全然无逻辑可言,却又正好撞中兰顿王的软肋。
    从固邦消失之后,兰顿王就成了军需转运总管及征兵大队长。
    这换了谁也不愿干,有雄心壮志的人最过不去的坎就是“我为什么要干这些小事”。而且,蓝河公国自从民间自发应征了二千人后,就再也不响应征兵了,兰顿王的脊梁骨总是凉飕飕的。
    刺尾城象一只吸血蚂蟥一样,拼命地吮叹着帝国的精血。成千上万的壮年,被送向前线。本来一年可以上交三担粮食的壮丁,就这样无声不息在消失在刺尾的泥潭中。还有那些吟着先贤诗句走上战场的贵族和骑士,也将鲜血洒在了疆场的尘土中。
    如今,蒲力向库克索要兵员的密信又摆在兰顿王手中。
    这真是让他为难的时刻。
    库克原聚集了四十万后备军,加上林跃的八十万人。兰顿王一度以为,* 这一百二十万大军,足以攻克王城。
    然而,古思费去了他二十万人。接着,刺尾城胶着战局,让他向前线补征了三四十万士兵。最值得史学家们竖一竖大拇指的是,他将剩下的二十万库克驻军又拨了一半给刺尾前线。
    剩下这十万人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动的。万一古思奇袭库克,万一蓝河起义,万一云镜南想见一见自己夕日的学生……十万只是保身之数。
    他身边没有谋士。
    自从那次犁师兵败回到波旁,引起帝国政局大变,他也借那次机会登上了亲政的宝座。从那时起,他在一夜之间便学会了如何单独面对各种问题。
    “撤军!”
    一旦撤军,他将摆脱在库克的这种艰苦生活。更有信心的是,他在有生之年不会再向王朝挑起战争。剩下的事,便是回到波旁,选一个漂亮贤能的王后,生一堆小王子。然后从小王子中培养起一个继承人,用以抵抗反扑的王朝宿敌。
    一想到这儿,他就觉得很轻松。经过这次大战,攻防双方都需要几十年来恢复元气。而那已不是兰顿王的事了。
    “继续进攻!”
    万一输了,下场会很惨。不用说国内的压力,反扑的敌人会很快将整个帝国踏在脚下,厥奴人的牧群会赶上神圣的王殿,古思和铁西宁的骑兵会在波旁的咖啡馆里饮马。
    可是,如果胜了呢?
    兰顿王的血液沸腾了!他的雕象将塑立在波旁中心广场祖先的身边。不,将塑立在帝国每座城市的中心广场上。万世将以他的名字为荣耀——伟大的征服者,兰顿大帝国的中兴之主,兰顿巴里哈大国王!
    “秘书官!”
    “在,陛下!”宫廷秘书拿着鹅毛笔和纸躬身而入。
    “拟一道旨。”
    “准备好了,陛下。”
    “兰顿国王巴哈里诏告天下。帝国军西征以来,将士用命,前线浴血。不到一年,已夺得王朝半壁江山。兰顿英雄先祖在九泉之下,亦感万分欣慰!值此伟功盛业将成之际,吾国上下,更应团结用心,追随朕之宝剑所指,创不朽帝国时代。特发征兵令如下,各公国征五万壮士,公爵以下诸臣,以所辖骑士领数,每领认募骑士一名,步兵五名。自接旨之日起,半月之内备齐兵员,一月内输送至库克城……钦此!”
    秘书官的鹅毛笔抖了一下,在白纸上溅出一个墨点。他抬头偷眼看了看兰顿王,庆幸这位帝国领袖没有注意,于是继续写下去。
    秘书官心里愁苦之极:“第一次征兵,我的两个骑士领就出了一名骑士、十名壮丁,现在再出一名骑士倒还有,再出十名壮丁去哪找?唉,今年的收成难说了……”
    踌躇满志的兰顿王,根本注意不到身边这个卑微的秘书官的小算盘,他准备孤注一掷,倾全国生力,再征百万之师,向王朝挥出致命的一拳。
    既然是重拳,起势也必然惊人。兰顿王年轻的脸上,眉头紧锁,他已下定决心,准备顶住一切压力,将这一拳之力攒足。
    库克城上空的战云,反射着落日余晖的金黄光芒,将兰顿王远望西方的侧脸,映出一圈金光。历史定格在这个画面的时候,战鼓开始在兰顿全境敲响。
    *** 十天之内,八百里快骑已将征兵诏书传至兰顿帝国的每一个角落。
    黄琉璃城,兰顿帝国东南部的城市。这里离边境很远,数百年来,除了现今兰顿王的爷爷那辈发生过一次与厥奴人的目击事件,就从未闻到过战场的硝烟。而且那次目击,目击者与厥奴人相隔约一里地。
    黄琉璃城在首次西征军招募中并未派予任务,但终于被兰顿王的二次征兵诏书卷入战争之中。
    “当家的,征兵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比上次到卢伦堡开会还远啊?”阿胡男爵的太太担心道,上次男爵到卢伦堡开会,去了七八天,可把她给寂寞坏了。
    阿胡男爵摇了摇头,他这个老婆,除了天天粘着他,什么也不懂。可是,他就喜欢这样的女人,当下阿胡疼爱地抚一抚太太的头发,道:“甜心,那地方可远了,恐怕要走上一两个月。而且,那是战场,能不能回来还不知道呢!”
    “为什么回不来?”男爵夫人道。
    “打战是会死人的。”阿胡男爵愁眉苦脸地道。
    “他们都没有妻子的吗?为什么要扔下可爱的妻子去送死呢?”男爵夫人今年才二十岁,她出身于一个骑士家庭。
    阿胡男爵不知怎么向天真的妻子解释这个问题,只得强压愁苦道:“这是陛下的诏书,每个贵族都必须出人,按骑士领的数量要出一个骑士。我们只有一个骑士领,所以我必须要上战场。”
    男爵夫人不说话了。
    过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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