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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风流-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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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慕白算是明白,李世民为何如此苦心孤诣的,要在兰州成立中都督府,设立大唐经略河套与将来制霸西域的军事据点了。兰州州城距长安有一千四百里路程。一路上来,多是戈壁大漠。人缺水,马少料。在冷兵器时代,军队的补给是制约军队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否则,当年霍去病深入大漠取粮于敌袭转万里,就不会成为一个战争史上的神话。
    此行,秦慕白带来一万步骑,马匹普及率甚至超过百分之百。但是,行军速度平均不到一日百里。究其原因,就是后续补给队伍的行进速度过慢。但是,大军又不能扔下后面的一万多民夫与八千余车粮草,饿着肚子前行。饿肚子还是小事,实在没办法还可杀马取肉。但大军一日无水,必定生乱。
    步入大漠三五天之后,秦慕白不再感觉这长烟落日的大漠有何浪漫可言。相反,这就是一场艰苦的行军跋涉。白天干燥多风沙尘猛烈,夜晚清冷滴水可以成冰。更难熬的是入夜之后,面对无垠无际一片漆黑的天地时,心中泛起的对故乡与家人的思念。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
    一曲道尽这些将士们的心中滋味。到了边塞又将面临无情的战争,可怜无定河边骨,犹似春闺梦里人。这一万多将士,身上又担负着多少人的牵肠挂肚?他们都只能和秦慕白一样,将这些深埋藏在心中,挺起脊梁拿起刀枪,去血火的战场谱写属于他们的篇章。
    长年不休的边塞之风,也不知见证了多少热血男儿的生死悲欢。在这里,他们唯一能享受的,就是此间独有的——铁血浪漫!
    十七天的行军,秦慕白瘦了一圈,黑了一层。华丽的袍铠已被肆虐的黄沙与干冷的西风,洗礼成了半旧的成色。
    可是,人却更精神了。战马,长枪,夕阳下古老高大的城楼,一起被拉长的人影。翻滚的旗幡猎猎作响,秦叔宝骑着战马,亲自出迎。
    父迎子,古之罕见。
    三军将士全体下马,秦慕白大步而前单膝一拜,大声道:“末将秦慕白,拜见大将军!”
    万人齐诺——“拜见大将军”!
    一片齐整的衣甲声响,震动翻云。
    “起!”
    秦叔宝一手抓住儿子的手腕,重拍他的肩甲。
    秦慕白便起了身,对着父亲展颜一笑:“父帅,我来了!”
    “好!”
    秦叔宝凝眸看了秦慕白几眼,又放眼看了看他身后的一万虎狼之师,放声大笑:“从此,兰州即是家门!众将士,随老夫进城!”
    “诺——”
    没有客套,没有寒暄。秦叔宝一手抓住秦慕白的手腕,放声哈哈大笑,大跨步流云向前。
    战袍与灰须一并飞扬,他这个注定属于战场的男人,终于有了一个与之并肩作战的儿子。此时心中之畅快,从他苍老又奔放的笑声中,一览无余。
    三军将士整顿队型,依次入城。
    边塞不同于内地州县,兵马皆是屯于城中。此前,已有薛万彻与薛万彻兄弟率万兵马到来。秦叔宝将其一支兵马,调往面对大非川的咽喉要地——鄯城驻扎;另一路,则是去了兵家重地凉州屯驻。三处军镇各成犄角,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铁三角,将大唐河套疆域镇戍得固若金汤!
    进城之后,万余兵马以折冲府为单位分别屯扎于城中各处军屯。兰州之地,战事频仍。本地的百姓司空见惯,但凭头顶有流矢如雨,依旧嬉乐如常。但有王师开抵而来,就如同过节一般的喜庆。
    此时,城中百姓自发的组织起数支慰军队伍,迎接新来的将士。担茶送水搬运物资,送鸡送鸭犒劳将士。热乎乎的茶饭与澡汤,对于行军半月有余苦行僧一般的将士们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边塞之地,军民鱼水,名符其实。
    秦慕白进城之后便被父亲“逮”上了西面的城楼。父子二人既无嘘寒问暖也无闲言絮语。秦叔宝一手握剑一手指向前方一片黄沙的无垠之地,喝道:“三郎,看!”
    “孩儿只看到一片苍茫。”秦慕白答道。
    秦叔宝放声哈哈的大笑:“错了!”
    “那父帅看到了什么?”秦慕白不由得有些好奇的问。
    “大好河山!”秦叔宝凝眸看着远方,灰须被吹得高高扬起,脸上的神色,当得起“深情”二字。
    过了半晌,他又用他特有的苍劲又雄浑的声音说道:“也便是我等武夫,驰骋之地!”
    秦慕白突然打了个颤。
    父亲的话语,似有魔力。
    竟如此轻易的,让他热血沸腾!
    “毕竟,我的血管里流趟着和父亲一样的鲜血!我们,同属于这一片关河,这一块战场!”
    秦叔宝一向吝于言辞,更不是才华满腹的诗人。但他的一字一句,都有如血管里奔涌的战神之血,充满激情与豪迈!
    万里戈壁丝绸之路上,兰州如同一颗明珠,孤独又骄傲的矗立。兰州的军队,兰州的民风,也一如秦叔宝的情怀与个性。简单,苍劲,雄浑,霸气!
    来到这里不到一个时辰,秦慕白居然就爱上了这里。虽然这里没有长安的富庶与繁华,没有襄阳的精致与典雅。但他感觉,这处地方总给他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还能激发他内心深处隐埋的热血与激情。
    仿佛,自己生来就属于这里!
    傍晚,秦叔宝在城中的中军军屯里设宴,为新来的将士接风。
    熊熊的篝火,大铁盂煮羊肉;粗糙的土瓷碗,琥珀色的老酒三勒浆。众人举至肩齐酒水激荡,一声喝下“干”!
    便只听到一片咕噜咕噜的声音,所有人碗底朝天,然后放声哈哈的大笑!
    银刀切肉,撕扯咬嚼无须斯文;席地而坐,欣赏本地百姓跳起的胡旋跳枝舞,五彩的发瓣和纯朴的歌声一起飞扬,伴之以冲天的号角与隆隆的军鼓。
    这就是边塞!
    用宇文洪泰的话说——“这地方,太他娘的过瘾了!肉,就是要大块的吃;酒,就是要大碗的喝!上了阵,光帮子砍人,一刀下去人马俱碎,淋一身的血,回来继续大块肉、大碗酒!”
    秦慕白头次觉得自己的文采居然不如宇文洪泰。他的这些话,简直就是对眼前风采的最佳写照,没有比这更贴切的了。
    酒至半酣,许多将士都起了身来,和百姓们一起起舞。汉舞也好胡舞也罢,交织在一起,别是一道风景。
    这比宫庭之上那些妖冶舞妓,跳起的漫妙舞蹈更具魅力。
    肉尽酒干,宴席便似要罢了。
    这时,不知是谁吹起了笛子。悠扬的笛声在归于宁静的夜空里轻盈的传来,了了远远,似天境仙音。
    曲调无名,却别有一番悲怆与苍凉之意。勾起了许多将士的思乡情怀,又加上酒水的刺激作用,竟有许多宁洒血不言泣的热血男儿,暗自抹泪。
    “我们的浪漫,他们不懂!”秦慕白微笑。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和这样的人朝夕相处,痛快,且浪漫!
    “父帅,有琵琶么?”秦慕白问。
    “有!”秦叔宝一笑,“兰州,蔫能没有琵琶?”
    片刻后,一曲《霸王卸甲》,铿锵悠扬。
    已然沉醉的兰州军民,闻琵琶惊弦,寂动九天!
    秦慕白觉得,这是他两世为人有生以来,弹得最出彩、最投入、也最动情的一次!
    眼前,似有千军万马踏梦而来。夜风阵阵呼啸而过,黄沙滚滚兵戈碰撞,鲜血与激情一起飞洒。尘嚣落定,铁血男儿的浪漫情怀,转托夜风寄往千里之外的故乡,与亲人共享思念。
    “好风、好曲、好琵琶!”一曲罢了,有人大声称赞。
    秦慕白已是快要醉去,哈哈大笑放声道:“好兰州、好男儿、大好河山!”
    秦叔宝抚着灰须,点头呵呵的轻笑,摆了摆手:“臭小子,仍就是这般酒量,丢我的人——来呀,将他抬走!大家继续!好酒好肉都搬来,今日但凡没醉的,半月不得沾酒肉——此乃军令!”
    “诺——”
第290章 初来乍到
    当晚,父子二人抵足而眠。wWw、秦慕白虽是喝得大醉了,脑中却是清醒。半夜里,他清楚的感觉到父亲起来了几次,给他掖被褥,然后又静静的躺下。
    兰州很冷,而且是干冷。屋外北风呼啸,秦慕白心中却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暖意。
    和父亲睡觉,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孩提时代的记忆了。秦叔宝这样的男人,不管在谁看来,都是伟岸、光辉与铮铮铁骨血性男儿的代名词。
    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也隐藏着浩如波涛的情感,只是他从不溢于言表也不轻意表露。
    伟岸如山,深情似海。高山无言耸峙入云,水无常形润物无声。
    这就是秦叔宝。
    半夜里,秦慕白突然失眠了。闭上眼睛,脑海里翻去覆去的浮现出许多人的面孔。前世今生的父母亲人,他一向最视珍贵。
    人老了,血气难免不旺。秦叔宝的脚有些冰凉。秦慕白便装作睡迷糊了翻身,用自己的脚紧紧挨着他,帮他取暖。父亲仿佛是睡着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秦慕白侧目看着近在咫尺的他的脸庞,头一次感觉,原来父亲真的很帅很帅。再如何苍老,也掩不去他无人可及的男人魅力。
    黎明时分,秦慕白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一会儿,突然听得外面吹角连营,于是条件反射似的一骨碌直起腰来。却发现,身边早已是空了,父亲何时起了床他都不知道。床头摆着一碗还在冒些热汽的温开水。
    “父亲真细心,知道宿醉之人起来,最想要的就是一碗温水。”秦慕白微然一笑,拿起温开水喝了个干净,麻利的起了床穿衣披挂,就往外走。
    刚到门口,撞到一个冒失鬼大咧咧的冲进来,将门口的光线都要挡没了。
    不是别人,正是宇文洪泰。他见了秦慕白就嚷道:“秦三哥,你还在睡呢?有好戏看了,快来!”
    “什么事情?”秦慕白一边整理盔甲一边问。
    “大将军和薛仁贵比武呢!”宇文洪泰眉飞色舞的嚷道,“可不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好戏?”
    “——快去!”秦慕白一听,大步奔走。
    若大的兰州城中,有十二府军屯。中军,也是是左威卫翊府,就屯于庞大的都督府内。此时,一派鼓角铮响,已是快要开始统一的早训。但是,无数将士都围在了校场中央,大声叫好吼声如雷!
    核心之中,有两匹骏马铁蹄疾扬,马上两人沉声厉喝,凌空发出激烈的兵器撞击声!
    秦慕白的心斗然就砰砰的跳了起来——薛仁贵大战秦叔宝!
    名符其实的巅峰对决——这大概是后世武人,都想亲眼看到的一幕!
    有宇文洪泰打头,二人轻松的就挤进了人群。
    方圆百步的一处校场空地中,薛仁贵手绰方天画戟斜指地面,凝神看着前方鼎鼎大名的战神秦叔宝,眉宇神色之间,斗气昂扬却又凝气屏神不敢大意。反观秦叔宝,神情潇洒驻马而立,手中那挺成名神兵虎头錾金枪,已被他插在了马首一旁,抚髯大笑。
    “不错!后生可畏!”秦叔宝爽朗的大笑,“老夫已有十数年没像今日这般痛快淋漓的博杀一场了!薛仁贵,你赢了!”
    “末将不敢!”薛仁贵慌忙翻身下马,插定了方天画戟单膝而拜。
    众军哗然——薛仁贵胜了?秦叔宝会输?这不可能吧!
    秦慕白震惊之余,也有些失望——太可惜了!居然错过了这么精彩的比武对决!
    秦叔宝哈哈大笑的道:“胜便是胜,负便是负,有什么敢不敢的?起来吧!”
    “是!”薛仁贵也不多言,站起了身来。将方天画戟拔起提在手中,凝视秦叔宝,郑重的拱手而拜。
    秦叔宝勒马上前来,面带微笑的点头:“大唐能有你这样的后起英杰,真是不错!仁贵,老夫的眼光不会有错。就算是你生在三十年前,老夫也未必就一定是你的对手。”
    “大将军太过谬赞,末将实不敢当!末将无礼多有冒犯虎威,望请恕罪!”薛仁贵急忙退了一步,拱手而拜惶恐不安。
    “哈哈!!”秦叔宝放声大笑,“你是我部曲,部下如此英勇善战,老夫高兴还来不及,又岂会怪罪于你?老夫就希望,兰州能多有几个薛仁贵才好,最好是个个都能将老夫击败,那我就会最开心!”
    “大将军胸怀如海虎威不减当年,末将——心悦诚服!”薛仁贵再度拜倒。
    围观的将士们一起喝诺:“大将军虎威!”
    “都免礼吧!”秦叔宝哈哈的大笑,畅快之极,“时辰到了,集结训练!”
    “是!”
    众人这才散了去,薛仁贵又翻身上马,去训练他率领的中军精锐越骑了。
    秦叔宝下了马来,将虎头錾金枪扔给随身小校然后走到秦慕白身边,微笑点头道:“慕白,这个薛仁贵,那是真不错!”
    秦慕白也微笑:“我还从未听父亲,如此称赞过任何人。”
    “那是。”秦叔宝抚了抚飘洒的灰须,表情变得严肃了一些,说道,“三郎,你号称多才多艺文武皆能,实则文不成武不就。你若专注于一行,其成就或许不输于任何人,但你就是不够专心。你既已得蒙李靖传授了兵法,就当专心致志的修炼才是,别再三心二意了。”
    “是。孩儿铭记父帅教诲!”秦慕白郑重的抱拳应诺。
    秦叔宝点了点头,环视了若大的军屯一眼,说道:“兰州目下,不乏猛将,不缺劲卒。少的反倒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统帅。为父老了,冲锋陷阵斩将夺旗必不如前,运筹帷幄谋定方略历来也不是强项。你应该知道,陛下派你这个卫公门生来,是做什么的吧?”
    “知道!”秦慕白抱拳。
    秦叔宝凝神看着他的儿子,点头微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转身走去。
    “别让为父失望!”
    “是!!!”
    这时,宇文洪泰牵了火云过来,对秦慕白道:“秦三哥,你是咱们左威卫翊府的头头儿,今日头天上任,给兄弟们说点什么吧?”
    秦慕白接过了马缰拍了拍火云的脖子,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众家兄弟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就都知道是来干什么的,我说什么都是废话!”
    宇文洪泰点了点头:“那倒也是!咱们可不就是来砍脑袋、博性命的?”
    这时薛仁贵也策马小跑过来,翻身下了马,他重吐一口气,认真道:“大将军风采,无人可及!薛某,深深折服!”
    “喫!姓薛的,你刚才不是赢了么,还说什么风凉话?”宇文洪泰没心没肺的傻笑道,“敢情,以后你就是咱兰州的第一猛将了?俺要是不服你,咋办?”
    薛仁贵呵呵一笑:“随时恭候宇文兄前来赐教!”
    “省省吧,洪泰。你那三脚猫的功夫,顶多也就能跟我比划两下,还要跟仁贵过招吗?”秦慕白笑道,“不过,上了阵,你却肯定比我们好用。因为,我们都不如你生猛,也没你那么不怕死。”
    “那是、那是!”宇文洪泰嘿嘿的笑,“俺就是砍人砍得欢,啥也不怕!”
    “哈哈!”三人一起大笑。
    此时,军屯里已经开始操练了。翊府相当于一个上等折冲府的编制,是秦叔宝这个大将军的亲勋近卫,共有一千二百多人。其中半数都是大唐军队中最为精锐的越骑,摧城拔寨冲锋陷阵的头等利器,是居于金字塔顶端的高端兵种,全部归率薛仁贵统领。其余人马也都是武骑。一千二百多人清一色的骑兵全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战斗力非比寻常。
    薛仁贵说道:“秦将军,末将终于见识到,大唐军队的真正实力了!”
    “嗯,很不错吧?”秦慕白道,“大唐用以戍边的野战部队,当然不是王府卫队与地方军府的普通府兵能比的,那大约就是虎狼与家犬的区别。”
    “诚然如此。”薛仁贵认同的说道,“野战精锐部队,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就是一群择人而噬的野狼!是狼群!还是一群非常有纪律、彼此配合十分默契的狼群!这样的狼群,战斗力固然是可怕的!”
    “这个比方打得好。要是上了战场,狼群的战斗力究竟如何,还得看狼王的表现。”秦慕白看着薛仁贵与宇文洪泰,微笑点头道,“如果说左威卫是一群狼,翊府中军无疑就是狼王,数万大军都尊奉主帅所在的中军号令;而在翊府之中,你们二人便是狼王,是两柄尖刀,是狼王的利獠!”
    “哈哈,想不到俺还这么重要!”宇文洪泰顿时就大笑起来,“听你这么一说,俺都等不及了!就想早些上战场!俺肯定冲在最前面,砍最多的脑袋!”
    薛仁贵却是认真的抱了一下拳:“薛某一介草莽,得蒙秦将军的一路提携于器重,终于得尝所愿到了关边,只等上阵搏杀,一逞毕生之志!薛某,敢不以死报效?”
    “薛兄,我相信你。你一直就是最有实力的!”秦慕白点头微笑,“现在,我们三人一同练兵去吧!正好我在离开长安之前,找卫公仔细讨教了一个他常用的骑兵战法,最利于野战对付吐蕃这类游牧骑兵。近日,我们就好好操练一下!”
    “甚好!”
    练了半日的兵,秦慕白已是一身灰土,累得也有些够呛了。初来乍到,又兼连日行军体力未尝恢复,他还真是有些一时吃不消。午饭时回到都督府,颇觉双腿沉重,浑身发酸。
    回到房中方才坐下,准备吃些饭菜然后小憩一下,父亲派人来唤,让他去都督府正厅。于是前去应诺。
    兰州州城,即是兰州都督府的治所所在。城内都督府与刺史府相领接畔,典军治民号令两出,军政亦是分开。秦慕白这个都督府别驾,是全都督府治下所有州县的文官之首。
    昨日得闻秦别驾到任之后,今天,兰州刺史肖亮,便邀集兰州刺史府及其他州县的一些官员,一同前来拜见,此时都已到了都督府正厅。
    秦慕白跨步走进来时,众官僚不禁纷纷瞪大了眼睛,满副惊愕与好奇神色。那神色仿佛是在说——不会吧?皇帝居然派了这么年轻一个后生,来统筹经略若大的一个兰州都督府的吏治民生?这可是关乎朝廷百年大计的重要官职啊!
    想归想,众官僚还是很客气的见了礼。
    秦叔宝一一替他引荐,其中最重要的一名副手,便是兰州刺史肖亮。此人四十出头,在兰州已经经营多年,算是一名恪尽职守的封疆大吏,将兰州治理得还算可以。
    此时他看着秦慕白,左右心里就是别扭,寻思道: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上马统军下马治民,这可能么?就算是他是皇帝的女婿、秦叔宝之子、李靖的门生……那也不代表,他一定能行吧?皇帝这次,是否用人太过轻率了?
    秦慕白何尝没有看出这些人心中的怀疑,他也不以为意,客客气气的和他们客套寒暄了一阵,又与之共用了午膳,然后将他们打发走了。
    众人走后,秦叔宝便道:“三郎,这些人可都是混迹官场的老手了,官职虽然比你低,可是经验却都比你丰富。他们,可是打从心眼里对你表示怀疑啊!”
    “孩儿看出来了。”秦慕白不以为意的微微一笑,说道,“父帅,你放心吧!时间和事实,会证明一切的!”
第291章 弱冠执政官
    当朝宰相、也是后人一致称赞的贞观名相房玄龄,李世民的左膀右臂与第一智囊有句话经常挂在嘴边:“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打仗,拼的就是钱粮!”
    李世民说他是大唐王朝的当家小媳妇,揶揄之余,其实也是对他的认可与夸奖。WWw。
    秦慕白读的多是兵书,习的戎武之道,但对房玄龄这句至理名言也是深为赞同。尤其是行军半月开抵兰州之后,他深深觉得,在兰州这边的边塞之地,钱粮是为首要任务。
    他也非常清楚,皇帝那天在卫公府中,对他说的每句话都不是废话。之所以将兰州复杂的周边形势以及将来的国家大计,说给他这个未及上阵的后生来听,便也是深有用意的。
    一来,秦慕白的身份特殊。首先,他是秦叔宝的儿子,而且秦叔宝一向对他这个儿子比较器重,对他的意见不会过分反对。这就了却了李世民的后顾之忧——朝中不乏能臣干吏,比秦慕白能干和熟练不少倍的,大有人在。但若是派这些人去与秦叔宝搭档,以秦叔宝孤傲卓绝的性格,说不定根本不把人家当一回事。派去的人没了他这个都督做后盾,必然处处掣肘;二来,秦慕白已与高阳公主定婚,算是皇亲国戚,背后有了皇帝这块金字招牌与大靠山。就算他没有资历无以服众,地方官吏也必须看在皇帝的面子上,予以配合,这便非常有利于他到了地方大刀阔斧的来干事;其三,秦慕白年轻,有闯劲,有冲劲,而且敢于标新立异。这也正是李世民最看重他的地方。
    李世民登基已有十余年,当年西击薛举拿下兰,还可以往前多追朔一些年月。这么多年来,兰州不说积弱,但总是一副老样子。力守有余,开拓不足。归根到底,就是这地方的自给不足,全赖后方补给。再如何善战的将军如何英勇的士兵,离开了后续钱粮的支持,也是难以成事。于是,李世民想要实现他的帝王霸业,想要以兰州作为跳板以备将来雄霸河陇经略西域,就必须打破这一格局。
    在这样的时候,启用一个没有经验但是敢于创新的新人,李世民无疑是在打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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