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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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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离轻轻地点点头“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鉴于彼此间的忠诚,即使因为意外分离后,它们也会不停的寻找对方,直到重聚在一起。”
“呵呵。”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是这样的,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狮鹫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谁都没有见过。可是若是真的有狮鹫,那应该是一个个性独立又顽固的傻瓜吧。”
锦缎上的图腾十分的美丽,雄赳赳气昂昂的狮鹫高高的仰着头,就像是在对天长啸。若是你一直盯着那幅图看,就回感觉那狮鹫的眼睛是盯着你的。明明是这么霸气的图画,可是狮鹫的眼中却透着一种莫名的温柔,看的人心的都变的柔软了。
于氏走上前,轻轻地伸手,触摸上锦缎。如丝般的触感,让于氏愣了愣,似又回到了那一年,那个人的手也是这样的吧?当初自己还笑话过他,说他都手比锦缎还细滑。
似想到了什么,于氏轻轻地笑起来,可是笑着,笑着眼角却湿润了。
第五十五章 似水年华
谁解相思味,谁盼良人归,谁捧胭脂泪,谁描柳月眉,谁将曲中情怨,谁思红袖轮回,谁一腔相思错付,都是断肠人。再美不过往昔,再痛不过追忆。
故事是在是有一些老套,体弱多病的贵族少爷不堪忍受家族的禁锢,离家出走,然后路途中病发,被年轻的牧羊姑娘所救,然后一见钟情。
“你不知道,那时候他晕倒在路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因为贪玩而睡着了的孩子。”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整个人都沉迷到了回忆之中,脸上再无一点点的畏惧之色,而是充满了幸福的。
阳光斜斜的的照耀在于氏的身上,显得整个人都闪闪发光的,美丽的不得了“那时候我就本来是不想管他的,你想啊,一个衣着光鲜,脸色白皙,甚至还佩戴着玉佩,折扇,香囊。。。。。这些奢侈玩意儿的公子,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方呢?若是我救了他,必定会引来麻烦的。”
“可是你还是救了他,不是吗?”朝凤看着于氏,轻轻地笑笑。
于氏轻轻地点点头,表情有一些无奈“色令智昏;若是他长的稍微不济一些,或许我就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吧。”
说着,于氏轻轻地笑了笑,就像在笑话自己的糊涂一般“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来了许多的人。这可和游园会不同,来的那些人都是整装待发的,他们身上都穿着金光闪闪的盔甲,看起来漂亮极了,也严肃极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我真的,他们都是来寻他的。”
还记得。那时的自己害怕极了,几乎连站都站不住。可是即使是这样,自己还是说谎了。于氏看看远方的天空,那时候的天可真蓝啊,蓝的就像是透明的,可比今天这样的天要好看许多。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总是记得那公子的眉头在听见寻人的声音时,紧紧地皱起来了,似乎是特别痛苦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什么也没有多想。只是希望他可以高兴一点。毕竟这么好看的人,自己可是第一次见到呢。
看着于氏脸上的笑,朝凤似也能感受到于氏当时的感觉。很紧张。很害怕,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的窃喜。为什么我会遇见他?为什么我不能遇见他?还好是我遇见了他,还好让我遇见了他。
朝凤看着于氏,也跟着轻轻地笑了笑,问道“后来呢?后来你把他带回家了吗?”
“呵呵。怎么可能?我哪里有这个胆子?”出乎意料的,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那时候,我还时候一个没有嫁人的姑娘,连和男人说话都会被人笑话的。我的脸庞又薄,哪里敢把他带回去啊?我就先把他安顿到,半山腰的那栋避雨的老屋里了。”
想到少年醒来的第一句话。于氏就忍不住想笑。那时,自己刚刚安顿好这个少年,正从家里偷了些干粮。想要分给他。没想到自己到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
恍惚间,于氏似乎又看见一个华衣少年,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手里还拽着一支烤好了的羊腿。吃的满脸的油花。白费了一副文质彬彬好皮相。还记得那少年一看见自己,就像看见了救星。挥舞着羊腿大喊“喂,那边的姑娘,你来帮我烤肉,我请你吃。”
后来自己才知道,那只被吃掉的可怜羊,居然是自己家的。乡下生活不容易,要买一只羊,可能要用到一年的积蓄。现在,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居然就这样被吃掉了!自己简直就要气疯了。
记得那是自己很生气,不停的闹着,要少年把羊赔给自己“你赔,你赔我的羊。”
“你的羊?你要怎么证明听是你的?有本事你就叫它一声,看它会不会答应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你的羊活在这土地上,它就和我夏洛克家有关系,再说了,我吃掉它可是它的荣幸。”少年把手里的骨头一丢,指了指地上的肉“喏,这个就是你的羊,你要,就拿走。不要就丢在这里。”
自己生活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地方,可是好歹也算是民风淳朴,什么时候遇见过这么强词夺理的家伙。自己当时气极了,连身子都不住的颤抖着,当真是恨不得把这个家伙扒皮吃肉了。
可是他呢?自己越气,他反而笑的越灿烂,甚至后来都丢下手里的羊腿,专心致志的看自己发火的样子。自己虽然是女孩,可是在家里也是比较受宠的,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
自己吵又吵不过他,打嘛,看他那病怏怏的样子,要是打出一个好歹来,自己岂不是白救他了?就这样,打也不是,不打呢,自己心里的气又难平复。当真是可恨的紧。自己一急,当场就哭了出来。
见自己哭了,那少年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反应。他收起脸上的笑容,坐到自己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你怎么这么不经逗?这么容易就哭了?好了,你不要哭了,我把我的玉佩给你,你在去买一只新的羊,好不好?”
“不好,爱洛只有一个,你赔我的爱洛。”那时的自己很执拗,也很固执,甚至想都不想,看都不看,就把那玉佩扔了回去。
“爱洛?是这只羊的名字吗?你居然还给羊取名字?”少年愣了愣,然后似想笑,却又在看见自己的泪水后,努力把脸上的笑容憋了回去“咳咳,我的意思是说爱洛这个名字很好听,你也很可爱。”
嗡的一声,自己的脑海中就像是飞进了几万只蜜蜂,混乱的,几乎难以思考。他。。。。。。他刚刚说自己可爱?于氏觉得自己脸整个烧了起来,甚至是比生病,发高烧时,还要炙热。
“我叫蔼然。夏洛克。那你呢?”少年看着自己轻轻地问道,笑容灿若夏花。
“我。。。。。我是老牧羊人的女儿。”当时自己看他看的晕晕乎乎的,哪里还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啊。甚至连自己该要回答什么都不知道。
果然,听见自己的话,蔼然笑了很久“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不是问你是谁的女儿。”
朝凤皱皱眉,轻轻地笑笑“他可真是无礼,难道不知道女儿家的闺名是不可以乱问的吗?那你是怎么告诉他的呢?”
“名字吗?那是很少有人叫我的名字呢。就和现在的于氏一样,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外号,老牧羊人的女儿,牧羊女,穷丫头。甚至就连自己都快要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来了”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似有一些无奈“好在他看出了我的尴尬,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转而和我聊了其他的东西。”
蔼然的声音很好听,虽他说的很多事情。自己完全不能理解,甚至连听都听不懂,可是自己还是愿意听他说话。不知道怎么了,在蔼然的面前,时间总是过的特别的快,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天色就暗下来了。可是奇怪的是,明明在外面坐了这么久,说了这么多,自己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他的身体很不好,虽然他一直说自己没事,可是我却能轻易就看穿他笑脸背后的疲倦。”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可即使是这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抢着干活。他是个少爷,哪里是干这个的呢?做起事来,笨手笨脚的,有时候甚至都不如我。”
虽然嘴里说着埋怨的话,可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却是灿烂的无比的,几乎不用多猜测,你就就能想到当初的情景。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也许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太美了,又也许是这样的天气真的很适合听故事。罕见的,朝凤的心里居然生出了一抹期待,期待听到故事后来的发展。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啊。”于氏轻轻地笑了笑,似有一些无奈的摇摇头“富家公子八抬大轿迎娶农家女的事情,虽然很美好,可是只会发生在故事里。在说了,若是我真的与他在一起了,又哪里来的昭媛?”
说着,于氏顿了顿,隔了好一会才重新开口。只是这一次,她的脸上再没有了刚刚那一种满的都快要溢出来的幸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深沉的东西。
“蔼然的家人找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夏洛克家族。临走前,蔼然给我这支簪子,他说这是赔我羊的。当时我也没有多想,就收下了。后来听说他回去不久,身体状况就突然变差了,没过几日,他就走了,永永远远的走了。”
于氏说这话的时候,身子轻轻地抖了抖,就像是不堪回忆一般“再后来,我就嫁给现在的丈夫。我也才第一次知道了,夏洛克的家族到底有多么的强大,也才知道了我们的差距到底有多大。这簪子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可是毕竟是他给我的,所以,我便一直留下了。”
于氏的话,虽听起来合情合理,可是朝凤却还是觉得有几个地方不对。看来这个故事要自己想象的要有意思啊。
第五十六章 怅然若失
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如果没有如果,时间是否会为谁留?曾经看过的夕阳,听过的潮落,都被时间掩埋,幻成泡沫。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雨水把眼泪悄悄覆盖,回忆在心里开始残落,剩下的就只有一层层的面具。不是不想以真面目示人,而是连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自己该是什么样子的。
朝凤紧紧地盯着于氏的脸,若是真的深爱过,觉不该是这样的。再说了,从于氏刚刚的回忆中,就连微不足道的的小事,她也记得如此的详细,不难看出她有多珍视与蔼然的过往。 可是这样珍贵的感情,有哪里会像她说的这般淡然呢?
即使是真的因为无可奈何才错过了蔼然,那么现在的于氏的表情也不会如此的平静。在提到蔼然的死的时候,她眼睛里的伤痛的毋庸置疑的。虽然她并没有说什么缠绵悱恻的情话,可是自己却看的出来,她爱他。
若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么她就会变的比谁都强悍,也会变的比谁的都懦弱。 会变的比谁的真实,也会变得比谁都虚假。可是她呢?朝凤看看于氏,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爱上一个人,也许只要用一瞬间,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一辈子,甚至还不够。
总是情不自禁的忧伤,于是慢慢学会了掩藏。因为不想被人再刺伤,所以渐渐学会了伪装。她的心里很痛吧,故事虽然不怎么,可是背后的悲欢离合,却是实实在在的。就连那份心情,也都是干净的。不掺一丝杂质。
“不知道陛下和娘娘还有什么要问的吗?”于氏低下头,掩盖掉自己眼睛中所以的一切“我因为担心昭媛出事,便急急忙忙的跑出来了,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和手下的人知会一声。若是陛下和娘娘没有什么要吩咐的了,还恳请让老身先告退。”
“呵呵,夫人放心吧,朝凤已经让身边的丫鬟吩咐到府里去了,说是请您来陪我聊聊天。”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然后走到于氏的面前,不着痕迹的挡住她的去路“我听闻夫人之前生活的城镇叫黎城。那可是个好地方。那里有一个大户人家:里诺家族,我听闻夫人似和那家的主人相熟。不知道夫人可愿意引荐一二?”
“里诺家族虽大,但是那里大的过宫里呢?”于氏轻轻地皱皱眉。然后又笑着看向朝凤“也不知道娘娘是从哪里听到的消息,之可惜老身要让您失望了。老身虽是知道里诺家族,可是却算不上熟识,顶多便是点头之交,怕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虽然朝凤碰了个软钉子。可是脸上却没有半点失望的神色,反而轻轻地笑了笑“是吗,看来传言真的不可信啊。既然夫人不认识,那便算了吧。只是朝凤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夫人留下这发簪,好让朝凤卖个巧。还给夏洛克家族,得到一丝帮助。”
“什么!”几乎就在朝凤话音刚落的时候,于氏就不可控制的尖叫了起来。于氏愣了好一会。才像又找回了自己的理智,改为恳求一般的轻轻地说道“这簪子能不能不交给夏洛克家族?”
看着于氏的动作,朝凤的嘴角难以察觉的勾了勾。果然和自己猜测的一样,于氏的故事没有说完,她掩饰了最重要的一部分。
不难看出。于氏是很在意这簪子的,要不然也不会把它当做是护身符。交给昭媛。不过她刚刚的第一反应,不是要从自己的身上要回发簪,而是哀求自己,不要把发簪交给夏洛克家族。若这发簪真的是蔼然送的,送回去又有何不可?就算是舍不得,也没必要如此。
“这。。。。。。”朝凤轻轻地咬咬嘴唇,装作为难的样子“可是除了夏洛克家族,又有谁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呢?又有谁可以深入到其他的各个方面呢?”
于氏皱皱眉,轻轻地咬住嘴唇,似做出了什么重大的决定“如果娘娘有什么需要吩咐的,老身很愿意帮忙。”
“那朝凤就谢过夫人了。”朝凤笑着,轻轻地委身,行了个礼“现在天色不早了,夫人就在先朝凤这里用膳吧。等一会,朝凤再派下人送您回去。您看可好?”
“不了,不了。”于氏偷偷的瞄了瞄朝凤,然后飞快的摇摇头“既然娘娘都吩咐过府里的下人了,怕他们也早在宫外等着了。那么老身就不打扰殿下了。只是这发簪。。。。。。”
朝凤轻轻地吐了吐舌头,从莫离的手上取过发簪,爱惜的把发簪收到怀中“这发簪朝凤实在喜欢,不过既然是别人赠与夫人的信物,那还是还给夫人吧。毕竟以后若是夫人要找夏洛克家族帮忙,也好有一个凭证啊。”
于氏本来都要伸手接过发簪了,可是却在听见朝凤说道夏洛克三个字的时候,又突然像是被烫到了一般,飞快的把手缩了回去。
夏洛克家族吗?于氏的眼神暗了暗,也许很多人都想和这个家族沾亲带故,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所有,只为换取夏洛克家族的一个眼神。可惜,这些人里面绝对不会有自己,若是可以,自己不想再和夏洛克家族有一点点关系。最好听都不要自己再听见这三个字。
于氏轻轻地握了握拳,过了好一会,才又强打出一抹笑容“呵呵,这簪子不过是个死物,留在我的身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再说了,我现在人老珠黄了,也不适合在戴这些花儿啊,簪子什么的了。既然娘娘您能喜欢,那也是这簪子的造化了,还请娘娘勿要推辞,一定收下它。”
说着,于氏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握住朝凤的手,推辞着,不肯朝凤再把发簪往自己面前送。也许是心里拒绝的意为太重,于氏用了很大的力气,几乎握的朝凤的手发疼。
“呵呵,既然夫人都这么说了,那朝凤也就不再推辞了。”朝凤笑笑,费了半天的劲,才抽回自己的手。收回时,如玉的手上已经有不少的红痕了,看着都觉得疼。
于氏看着朝凤手上的痕迹愣了愣,张张嘴似乎是想说抱歉,可是话到了嘴边上,却变成了匆匆忙忙的告别之词“若是没事,老身就不叨唠了。”
“罢了,罢了。既然夫人急着回去,那朝凤也就不强留了。清露,去把本宫之前准备好的东西拿来。”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也没有生气,依然是笑着吩咐这手边的下人。
清露先是愣了愣,然后点点头,然后小心翼翼的捧来一个锦盒递到朝凤面前。那锦盒看起来很小巧,被秀美的锦缎层层包裹着。虽没有人打开,可是隐隐约约间,就能闻见一阵奇异的香味。
“我听说夫人的父亲病了,一直不见好转。朝凤虽是不懂医理,可是却知道,既然生病了,就必定是要是要用些药的。朝凤私自因为,这外边的东西再好,终究也是不如宫里来的精细。这是百花玉露丸,是用千百余种花药,兑上雨水制成的。对身体极好,还请夫人不要推辞。”说着,朝凤就把手上的锦盒递给了于氏。
“这。。。。。。”于氏看看怀中的锦盒,淡淡的香气顺着锦盒流泻出来。那味道,闻的人神清气爽。几乎不需要思考,就知道这一定是难得的好药。父亲病了这么久了,大夫也见了不少,只是一直不见好转。这药,也就当是个希望吧。
想着,于氏便点点头,然后像朝凤道谢到“谢过娘娘。”
“无事,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真的能帮上忙,到时候在谢也不迟。”朝凤轻轻地笑笑,看起来颇有几分可爱“卓玛,卓雅,你们去送一送夫人吧。看夫人焦急的样子,怕是我再不放她回去,她就急哭了。”
朝凤的一句玩笑话,很好的破开了之前的尴尬,也让室内的气氛祥和了不少。看着于氏的背影,莫离轻轻地搂住朝凤,似有一些惊奇“于氏的故事还没有说完,你就这么放她走了?”
“回忆如墓,淡薄如素,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朝凤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然后轻轻地推开莫离“故事虽然没有讲完,可是要办的事情,却已经办完了。再说了,这好东西总要慢慢的吃,指不定下一次,还会继续听这故事呢。”
莫离勾勾嘴角,走到朝凤面前,弯下身子,迫使她看着自己“你确定她会把事情办好?”
“里诺家族虽只是个乡绅,可是他的家族产业,却是遍布各地,也涉及各大产业。若是他们真的能够为朝廷效饶,有何惧怕安诺家族会拒绝你呢?”朝凤轻轻地笑了笑“还请莫离耐心等一等,不出三日,安诺家族必定会来。”
莫离轻轻地点点头,嘴边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迎娶你,我果然没有做错。对了,你想不想出去走一走?过一会,我带你去见你从未见过的风景可好?”
第五十七章 也许这就是心动
听了莫离的话,朝凤的心里瞬间惊疑起来,。从未见过的风景?那是什么?或者说他又想干什么?
莫离看见朝凤的眼中的怀疑,无奈的摇摇头,开口道“你别这样看着我,怎么?难道我还不足以让你相信一次吗?”
“莫离会相信别人吗?”朝凤并没有正面回答莫离的问题,而是又笑着,把问题抛了回去。
“如果那个人是你的话,我也许会相信。”看着朝凤的眼睛,莫离轻轻地回答道。他的语气很认真,眼神也是前所未有的温柔。被这样的眼睛盯着,怕是很少会有人不动心。
莫离的眸色是浅浅的,以往朝凤总是觉得他的眼睛太过锐利,就像是饮惯了血,食惯了肉的野兽。没想到这样刀子一般锐利的眼睛,居然也能柔的像水一般。
据说反差特备大的东西,会给人特别大的冲击。就像一个坏透了的坏蛋,若是他突然表现出一点点的脆弱,或是做了什么微不足道的的小善事,就会给人一种,他也不是那么坏,也许是有什么苦衷的错觉。
相反的,若是有一个人人称道的好人,偶然间曝光了过去做了什么错事,或者是期间犯过什么过失。那怕他犯下的过错在微不足道,那怕他的功绩再大,也必然会千夫所指。伪君子,沽名钓誉,一切难听的话都会向他袭来。之前所有的付出也都会变成是幻影,甚至有的还会变成是负担。
现在朝凤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此刻莫离实在是太怪异了,就像突然间,就在你的面前,一只怒吼咆哮的狮子。突然间变成了一只条文喵咪,还咿咿呀呀的蹭着你要抱抱。这种感觉,实在诡异,也难怪朝凤一时间都回不过神了。
朝凤看着莫离,在心里暗自猜测到。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现在自己看见的莫离,是真真正正的莫离吗?还是他故意戴给自己看的面具呢?或者他从来没有正常过?
在自己最初见到莫离的时候,莫离给自己的感觉就是一个天生的王者,他的身上带着先天的的力量。有很多事情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就像是草原上,同样是动物。有的是狩猎者。而有的,却只能沦为狩猎者的目标。而莫离,毫无争议的。他是一个肉食动物。
自己原来以为莫离南征北战是为了一统天下,可是越是熟悉,却越是觉得不止如此。他战争的目的非常的模糊,倒不像是真的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而战的。莫离给自己的感觉是他在享受,他享受征伐的快感。享受成功的喜悦,甚至是享受失败的伤痛。
如果非要说起来,莫离可能活的比谁都单纯。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自己高兴。有的时候,莫离就像是一个孩子。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兴趣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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