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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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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都不可能兑现的空头支票。
朝凤拉着辰星嘱咐道“记住,有时候眼睛看见的不一定都是真实的。手暖的人,也不一定就真的心暖。很抱歉,你母亲的事情,我无法帮你。若是莫离真的有心,没有人能够绑的住他。若是真的无心,就算是下了再大的功夫,也是没有用的。”
听着朝凤的话,辰星眼睛中的光彩一点点的黯淡下来,就连脸上的笑容也被风吹一点不剩了。她呆呆的站在那里,愣愣的看着朝凤,似乎还是没有消化过来,为什么刚刚那个拉着自己,为自己暖手的大姐姐,会一下子变成自己要寻找的新王后。
“你放心吧,你的秘密,我会保护。说好的约定,我绝对不会违背。但是我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还恕朝凤无能为力。”朝凤叹息一声。想要伸手摸摸辰星的头,可是却又在空中顿住了手。不知道为什么,朝凤觉得现在的自己很残忍,自己现在,正在剥夺这个孩子唯一的希望,也打破了她全部的幻想。
可是那又怎么办呢?成长之路本来就是痛苦的,也本来就是个被不停剥夺所有天真幻想的地方。等到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的曾经被毁灭的一干二净了,那你就差不多达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了。
辰星的眼眶一点点的红了起来,她飞快的退后了两步;拉开了和朝凤的距离。辰星眼中的泪水不停的打着旋。似只要再眨巴一下,眼泪就会马上掉下来。可即使是这样,辰星仍然很坚强的瞪大了眼睛。不让自己的脆弱暴露出来。
“姐。。。。。。娘娘。”辰星本来是想要叫姐姐的,可是却在刚刚开口到一般时,突然卡住,换成了娘娘。此时她的声音听起来干巴巴的,再没有了之前的撒娇。也没有了信任。
这样也好,朝凤想。自己也算是给这个孩子上了一课吧,现在受伤,总比以后受伤来的好。不过这个孩子,以后再也不会轻易的相信别人了吧。小小的世界里,没有天空。没有风雨,所以也没有彩虹。这也不知道是喜,还是忧。
在叫完朝凤后。也不知道辰星怎么想的,也许是这件事真的对她打击太大了吧。在叫了朝凤一声吼,她居然什么都没有说,就这么突然就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这。。。。。。”之前那个伺候朝凤的小丫鬟愣了。虽然刚刚的话她基本没有听见,可是从朝凤和辰星亲昵的动作上来看。两个人相处的还是很愉快的啊。这这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呢?而且看样子,这翻脸的原因,还是这位新王后。
小丫鬟看着辰星的背影思考了一眨巴眼的时间,就在心里迅速的判断了队形。辰星公主虽然是陛下的第一个孩子,可是陛下对她并不怎么上心。可是这个新王后呢?
偷偷的瞟了一眼朝凤,小丫鬟在心里暗自对比到。且不说家世,身份了。就是长相,年纪,这新王后也不知道要比那一脸惨白,一副寡妇脸的戚夫人强了多少辈。再加上现在陛下对新王后夜夜恩宠,说不定什么时候新王后就会生出个小皇子来呢。
若是巴结好新王后,那自己以后岂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想到这里,小丫鬟就在心中愉快的决定了,千错万错都是辰星的错。而新王后,哦,她只是个不知道内情的无辜女子罢了,就算是要杀掉辰星公主,那也一定是有理由的。
“辰星公主不懂事,没有接受过好的教养,还请娘娘不要见怪。”小丫鬟谄媚的笑了笑,然后弯下身子恭敬的候在朝凤身边“要不然娘娘先进去吧,这天实在怪冷的,娘娘先去喝杯热茶,就是要责怪她,您也不必亲自动手啊。”
说着,那小丫鬟就挽起了袖子,摆出一副‘不论娘娘您要做什么事情,奴婢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狗腿样子。就差没有真的趴在地上,汪汪汪的叫上几声,表示衷心了。
可惜啊,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对于那小丫鬟的衷心表白,朝凤不但没有一丝感动,甚至还在脸上表现出了一丝的厌烦。
“好了,不要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公主殿下这么小,你就怎么放心她一个人到处跑?若是一个下人连最基本的护主之心都没有的话,那还留着干什么?趁早打死好了,还能省一顿饭。”
见小丫鬟被自己骂了,却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朝凤终于受不了,直接吩咐道“你还傻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跟着?若是公主少了一根头发,那你就仔细你的皮。”
“是。”小丫鬟哆哆嗦嗦的应了一声,刚想顺着辰星离开的方向追过去,却突然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又往回跑了。
那身影可不就是辰星,只见辰星气喘吁吁的跑到朝凤面前,大口的喘了好一会的气,才开口到“我。。。。。。我刚刚不是讨厌你。。。。。。我,只是觉得自己太没有用了,居然都帮不上母亲的忙。还有,星星是不会说谎的,只有坏人才会不停的强调自己是一个好人。若是大大方方承认自己不是好人的,就一定不会是什么坏人。”
又大喘了几口气,辰星才像缓过劲来似得。她对着朝凤展颜一笑“太好了,娘娘是好人,一定不会伤害母亲,也不会伤害辰星的。而且,辰星非常的喜欢娘娘。”
说着,辰星飞快的朝凤的脸上亲了一口,甚至都没有给朝凤反应的时间,就又飞快的跑掉了。
也许是朝凤刚刚的责骂起作用了,又或者是那小丫鬟终于学会什么叫察言观色。这一次还没有等朝凤吩咐,她就飞快的跟了上去,甚至还刻意小心的和辰星空出一段距离,好跟的不是特别的明显。
朝凤一个人站在夏宫的门外,看着早已空荡荡的门口,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上面似乎还残留这辰星带来的温度。很温暖,也很纯粹。自己之前听说过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这么纯真的女孩待在一起,似乎连自己都变得干净了。
可惜啊,朝凤垂下眼眸,掩盖住眼睛中的所有感情。只可惜这个皇宫,这个社会都容不下太干净,太纯粹的东西,所以自己不得不变成这个样子。而那孩子呢?她不久之后,也会变成自己这个样子吧。
所谓悲剧,就是把本来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天不是特别的冷,可是朝凤却分明感觉到心凉。这孩子的未来会是什么样的呢?这样天真的笑脸,自己似乎也曾经有过呢,可是现在呢?现在自己的脸上虽然一直带着笑,可是却在也没有雀跃的感觉了。
朝凤抬起头,琉璃色的天空蔚蓝的近乎是透明的,雪白的云彩在蓝天的衬托下,显得美丽异常。星星吗?可惜现在是白天,自己看不见啊。朝凤轻轻地摇摇头,不过即是在夜晚繁星满天的时候,自己可能也不会听见星星的话吧,即使听见了,大概也会被自己无视吧。
看着空荡荡的怀抱朝凤摇摇头,自己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甚至就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了。青春终究是幸福的,因为它有未来。可是自己的未来呢?自己还有未来吗。
朝凤又响起了辰星的话,自己是个变数吗?的确啊,就连自己都不能掌控自己呢。可是谁又知道,其实最不希望事情发生任何改变的,就是自己这个变数。若是可以,只盼岁月静好。
晚秋过后,很多花都要明年才开放了。‘待到山花烂漫时,它在从中笑‘。西风过后,便是冰雪,那孤傲的梅花和幽兰将在那个季节开放,赏花的心情是否和今天一样?
明天,当黎明推开黑夜,是不是又将面对满地落花?那些躺了一地惨淡的花色,像极了那些的苍白的笑容,暴露出压抑过的黑夜的哭泣。
愿时光静好,与君语;盼细水流年,与君同;望繁华落尽,与君老。可是一切不过是美好的盼望罢了。
一路走来,疲惫满身。如今,箫声断,箫身折,箫心已然东逝水,箫魂已飘云天外,桑田已沦陷成沧海。今生谁可依,今生谁可解相思?
第六十八章:家书
细雨丝丝,清洗了苍穹。滴滴晶莹,从柳叶银桂上飘下。滴落在地上的一池雨水中,溅起了滚滚的红尘,如同胭脂泪,有雨滴对桂花的牵绊,有香气对雨滴的流连。
此刻,雨不再是天的泪,而是桂花的泪,为此刻的离别,昨日伊人的采撷,和明日的凋谢。一阵轻风徐来,吹断了如线的丝雨,隔断了袅袅的香气,惊落了一树的雨滴,雨花纷扬,飘零雨中,仿佛是经了沧桑巨变,过了瞬息万年。凝眸望去,也早已是故景不在,物是人非了。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
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西域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
这是朝凤在匈奴看见的第一场雨,没有想象中来的那般的热烈,也没有大夏美誉季节的那种婀娜,有的是一种说不出的沧桑感。
狼奴静静的守在门外,半倚靠这门边的柱子,微微地低着头,看着天边的雨水。而门内等待朝凤吩咐的卓雅,却不时地用眼角的余光,偷看这狼奴。可是却又在狼奴回望过来的时候,飞快的把视线断开。
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宫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着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熏蒸的雨天。
只有墙角的那几支跟着朝凤来到匈奴的桂花,看起来还有几分的精神。但可惜,也许是水土不服。这桂花出来变成绚烂的开放过。最好的时刻,也不过是在枝头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
也许是心中的感念太多了,也许是时间太充裕,充裕的不知道该如何利用。朝凤难得的有了一会闲情逸致,提起笔,就沾着雨水,在地上写道:
‘春来赫赫去匆匆。刺眼繁华转眼空。 杏子单衫初脱暖,梨花深院自多风。烧灯坐尽千金夜,对酒空思一点红。 倘是东君问鱼雁。心情说在雨声中。’
“娘娘的词写的倒是好词,不过意境却太过哀伤了。”清露小心翼翼的捧来一个烫金的暖手炉,递到朝凤手上,一边轻轻地笑道“奴婢愚见,这秋天也并不全然是坏的,要不然怎么刘禹锡有诗道‘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句子呢。”
卓玛,卓雅虽是有几分大夏血统的,可是却一直在匈奴生活着,现在能说上汉话已经实属不易了,哪里能够听得懂什么诗词歌赋呢?而狼奴呢?虽然朝凤一直在教导他,可是明显的,他却也并不能完全的接受朝凤给予他的这些知识。
若是说亲近,那么自己最放心的便是小翠了,可是小翠对自己却是过于的小心伺候,凭白的,两人之间居然多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而且近来小翠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也没有闲心来和自己说这些。
就连朝凤都想不到,现在唯一可以明白自己心意,和自己笑谈上两句的,居然就只剩下这个自己随手拉来的丫鬟了。
“一层秋雨一层凉,您别说,这匈奴的雨水虽少见,可若是下了,看起来倒是有几分难得的亲切。”清露大大咧咧的走到窗边看着雨水感叹道,还顺手扔给狼奴一个金桔“现在的大夏,也应该下雨了吧。”
朝凤轻轻地点点头;难得的嘴角居然露出了一抹笑容“是啊,听哥哥说,大夏已经连下了好几天的雨了。宫里的木芙蓉也都开了,听说最是别致的还要算清凉殿,那雨打芭蕉的景致,你也该看看去的。”
这里说的哥哥,自然是指远在大夏待战。在朝凤嫁到匈奴来的日子里,她收到了不少的信件,就连思雅,显策这样平时没有来往的,都给朝凤寄过一两次的信。对于这些‘家书’朝凤的表现是很随意的,甚至连收拾都懒得收拾,有时候就这么丢在书桌上。
可是清露知道,在收到这些信的时候,朝凤的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虽然她鲜少对这些信有过回复,可是她却总是不停的翻阅这些信件,甚至有时候,一封信会反反复复的读上好几次,却还是面含微笑的。
这些信也都是有规律的,显策,思雅寄来的上面往往是晦涩难懂诗词歌赋。长平,长乐寄来的,大多是问好和安慰,偶尔也会诉说一下自己进来的状况。殿下收到这些信的时候,到也都仔细的回复了。
唯有这位与殿下最亲近的哥哥,寄来的总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南苑的花开了,北边的叶落了。而殿下呢,看到这些,却只是展颜一笑,鲜少有认真回复的时候。即使是回了,也只是跟着调笑。
“这糕点的味道极好,是哪里来的?”朝凤尝了尝手中的糕点,好奇的了看清露“这般熟悉的味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了,倒是引的人开始追忆过往。”
听了朝凤的话,清露止不住的笑了笑“这问道当然熟悉,可不就是您以前最喜欢的?待战殿下怕您吃不到这糕点,又怕送来的糕点不新鲜,便花千金,找人那厨子,寻了方子来。那方子写的极其的详细,就连奴婢这样笨手笨脚的丫头,也做的出来。”
看着手中热乎乎的糕点,朝凤的脸上的笑容也明艳了几分,就连天边的乌云也被这笑容驱散了许多。
这糕点的味道极其的熟悉,若不是真的擅长庖厨之事,那必然是那方子的问题了。朝凤扫了扫清露,脑海中突然自动放映出了上一次清露做饭的画面。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惹的各个宫里都以为是哪里起火了。
“把方子拿来我看看。”朝凤一口吞掉手中的糕点,然后歪国头看看清露“就是哥哥寄给你的方子,你可不要告诉我,你在蒸糕点的时候把方子一并蒸了吧?”
话虽说的轻巧,可是清露却把朝凤眼中的威胁看的分明。若是自己真的弄丢了这方子,恐怕殿下会把自己一并蒸了吃掉的吧。清露咽了口唾沫,轻轻地抖了抖,还好啊,还好自己没有乱丢啊。
清露一边庆幸着自己当时的明智,一边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张写的密密麻麻的的纸,交到朝凤的手中。
纸张上的笔迹很清秀,一笔一划的,看上去认真异常,是待战的字没错。曾经待战为了讨皇帝的高兴,苦练了许久,只可惜在对显策所说的夸奖,在面对待战时却变成了不屑的责骂‘若是你有功夫研究这些,还不如干好你该干的。’
显策的字真的很好吗?不一定、待战的字真就怎么不堪吗?也未必。只怕是写字的人不同,这看字的人心境也不一样吧。
字条上的字虽密,却极清晰。甚至在有的地方,还加上了朱砂笔的批注,显得条理清晰,让人一眼就能够看懂。字条虽摸起来,没有什么温度,可是上面的每一个字,却都看得朝凤心里发暖。信上这么写道:
一:将胡桃肉、栗子仁煮熟去皮,压烂成泥为糕粉;二。糯米粉加沸水调和均匀;三。 将糕粉、糯米细粉与白糖拌匀;四。 撒入桂花米,放入碗内,上笼蒸一个时辰至熟透,取出。
切记,食物相克。核桃不能与野鸡肉一起食用,肺炎、支气管扩张等患者不易食之。核桃不宜与酒同食。据宋。马志《开宝本草》记载:“饮酒食核桃令人咯血”。可能是因为核桃性热,多食生痰动火,而白酒也属甘辛大热,二者同食,易致血热的缘故。特别是有咯血宿疾的人,更应禁忌。如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患者,饮白酒即可引起咯血,不与核桃共食,亦可致病。
凤儿身体状况向来不佳,又素有梦魇之症,本就该好好休息的。可是她素来要强,是断不肯有一丝服软的。还望你替我代为照顾。。。。。。
待战在信中的口吻极其的亲和,甚至还不顾尊卑,居然对清露用上了尊陈。这样一张看似不守规矩,没有皇子尊严的信,却击中了朝凤心中最温暖,最柔软的地方。
将心比心,将情拟情,这样的情,自己如何能不感叹?这样的真心,自己如何不感动?待战哥哥,你叫朝凤如何还你?还你一个天下,够不够?
第六十九章:树叶背后
树叶是什么样子的呢?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树叶不过是生长在树枝头,或绿或黄的一小片罢了。可它真的是这样吗?或者说,它真的只是这样吗?还是你从不曾仔细的看过它呢?
生活中也有许多树叶一般的人,他们或是集市上的小贩,或是天桥下的算命先生,或是那个连都城都不曾去过的,就知道吃和睡的九品芝麻官。你从不曾仔细注意过他们,也从不舍得浪费你的时间,去看他们一眼。
因为在你的眼中,不论如何,他们都是那个样子的,就算是要变,也终究是是跳不出那个框子的。可是他们真的是你看见的那样吗?每片树叶尚且不同,更何况是人呢?可是就是这种不注意,却给了一些人机会。
“老板,两斤白切肉,一壶酒。”低低的男声响起,听上去很是沉稳,让人不可抑制的,去相信他。
有多少怀春少女路过男子身边时,都忍不住放慢脚步,偷偷的往这边瞥上一眼,心头渴望着来一次故事中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戏码。可是却又在看见那说话的人的脸后,低声道一声可惜,然后匆匆的走过。
“哈哈哈哈,老子就说了吧,那小妞就是看看,是不会上去搭话的。”桌子边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狂放的笑笑,然后用手肘捅了捅一边坐着的同伴,推开手掌,拇指和食指摩擦了一番。
“呸,真他娘的不吉利。”络腮胡身边,坐的是一个极其瘦削。甚至两颊都有一些微凹的汉子。这个汉子和络腮胡汉子相比,反差极大。一个结结实实的像堵墙,可是另外一个呢,却瘦瘦小小的活像是玩杂耍手艺人手里的那只猴子。
且不说这俩人形体上的差异吧,就是这面色上来看两个人却也相差的极大。一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的,说话。做事都极其的直爽。可是另外一个,却是尖嘴猴腮,两只滴溜溜的老鼠眼不住的乱窜着,看起来贼头贼脑的。叫人看了,就想一巴掌甩过去。
猴似得汉子对着地面淬了口唾沫,然后又些不甘心从怀里掏出两吊钱。放到络腮胡的手中。钱虽给出去了,可是他的眼神却还是恋恋不舍的追着钱走。恨不得立马就能把钱要回来。
“诶。。。。。。。不给你。”络腮胡提溜着钱串,在猴脸男的面前晃悠了一圈后,手腕一抖,就把钱又收回到手心中了。见猴脸男脸上上愤懑不堪的表情,络腮胡更是得意,简直就要哼起小曲来了“其实这钱也不多。不过话别的钱,尤其是你小气猴儿的钱,你说我心里怎么就这么痛快呢?”
原来这猴脸男本名叫侯三。因为长相像猴子,又耍的一套好猴拳,便被人戏称做猴子。这侯三为人极其的小气,向来只拿别人的东西,是断断不肯吃一点亏的。尤其是在钱财方面,更是算的比那打了一辈子算盘的老账房还要清楚,还要细腻。所以才被人暗讽为‘小气猴’。
小气猴本来不过是个好玩的外号,可是因为实在逼真,便被人牢牢的记住了,甚至有很多人直接忘记侯三的本名叫什么。所以侯三特别讨厌这个外号,也就连带着讨厌上了这个给自己起外号的坏家伙——络腮胡。
侯三输了钱心里本来就不太痛快,现在看见络腮胡这样的炫耀,就更加的气不打一处来。当即狠狠地一拍桌子,口中就不干不净的叫嚷开了。
“诶,你他娘的说谁呢?老子告诉你,这点子眯眯钱,老子还真不在乎。就当时老子发了善心,请你去窑子了。指不定,你还能在窑子里找到你那逃了的媳妇儿呢。这个就给你留着打赏她吧,省的人家到时候还嫌你穷。、就算你翻了人家的牌子,到了床上,人家也是不肯伺候你的。”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络腮胡以前的家境并不如何,在加上他花钱没有一个节制,又爱显仗义。就算家里穷的都揭不开锅了,还是处处接济别人。他学过几年武功,是一个极好的把式,若是肯踏踏实实的开个武馆到也不错,可是他就是不肯。
有人好赌,有人好酒,这络腮胡也有自己的爱好。他好什么啊?要说这人还真是一朵奇葩,一不赌,二不花,就是一点,死要面子。凡事不看你给多少钱,而是看你的诚意。若是这诚意做到了,给足他面子了,就是分文不取,他也是乐意的,若是没有做到,哪怕你拿千金来,也是绝对不搭理的。
在络腮胡的心里,面子比什么都重要。可是他既不是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谋士。也不是什么万人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武将。他不过是一个稍好些的把式罢了,谁愿意三顾茅庐,受这个气呢?
渐渐地,就没有什么人请他做活了。可是他呢,却还是不在乎,依然该吃吃,该喝喝。有拿捏住他心理的,便故意摆出一副可怜样子,来骗取钱财。他倒好,别人要,他还就真的给。有时候送出去的,比赚回来的还要多几倍不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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