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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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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亲切。虽然现在她的魔力恢复到了跟当初一样的水平,可是依然能够轻松的使用这种凌云传下来的奇怪魔法。
不用魔咒,不用泼洒魔法香料,只用木剑比划比划,这种高效,快速而且干净卫生的施法方式一下就被小胖子所喜欢上了。
“哥哥,你穿上这身行头……实在是……”薇仙好不容易忍住了笑,一排雪白的牙齿将汤匙咬得格格做响,如果小胖子持续这个样子下去,她估计是要因为呼吸困难而当场死亡。“这,这身是谁告诉你这么打扮的,哎哟不行了,笑得我肚子好疼。”
“怎么,我这身很难看吗?我倒不觉得。领主大人传授给我的魔法,就是要配合这木头剑才能顺利的使用。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小胖子一脸正经的喝着厨师精心烹饪的玉米浓汤,半晌才说道:“真的很好笑吗?我觉得无涯阁下不会捉弄我吧?他是一名强大的魔法师。”
“他是挺强大的。”凌云自己也忍不住,憋的满脸通红:“下次你看到他,就用木剑狠狠的抽他的脸。你知道你这身行头在我们的世界被叫做什么吗?”
“伟大的魔法师?”小胖子抬起脑袋来猜测道:“一定是一个非常具有震撼力的称号。能够使用领主大人那本书上记载的魔法的,都是伟大的魔法师。”
“的确,叫做神棍。”凌云乐呵呵的排着小胖子的肩膀:“你会成功的,那本书上记载着我们大陆上最具有威力的魔法,以阁下的聪明才智,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将上面的魔法完全掌握。那时候你就是名副其实的融会贯通两界魔法的超级魔法师了。”
这话要放在几天前,小胖子能跳起来用鞋底抽他的脸——可是时过境迁,凌云确实是拿给他了一本有着速成效果的秘籍。在这样的前提下,这句话听起来倒不是讽刺,更多的像是一种祝福。两界之内最伟大的魔法师,这个头衔让人心痒痒的。
只有在席面上吃素的参仙老怪叹了口气——要是让他知道这是道家入门的功夫的话,恐怕小胖子得气得立刻掀桌子。
不过他心里也有一点疑惑。无涯在恶作剧之后曾经跟几个打手说过这见事情。用参仙老怪这个正宗道家出身的家伙的眼光来看,这本秘籍自然属于初级学徒的入门级手册。其作用大概就跟“旅游需知”“交通安全手册”的作用差不多。每一个修行道术的人基本上都会修炼这些东西——让他疑惑的是,东西虽然简单,但是能放在领主大人口袋里的,起码也是算得上珍品的吧?
威力越大的道术修行起来就越是困难,而这个小胖子好像知道什么速成的方法一样,仅仅一天晚上,就已经能够成功的掌握上面一些简单的道术了。
“不然你们为什么以为我会让他挽个发髻,弄把木剑……”无涯有点得意。“要说到玄门正宗,我还是很有经验的。当年我跟那牛鼻子大战了三十多天,他手里就是一把桃木……我说,我怎么看你这不像桃木剑呢?”
“瑟雷恩没有桃木,我用油橄榄木做的。也结实。”小胖子颇为得意。
克拉夫说这话的时候,凌云已经吃完了饭,正在把玩着手里的银色汤匙,他对无涯竖了竖大拇指。后者一脸的油拓肉。
在克拉夫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一百维京武士。他回去的时候方式非常直接,就在瑟雷恩广场上画出了一个传送阵,标定了坐标之后,带着被选中的维京武士门离开了,在传送完之后,传送阵依然留在了瑟雷恩广场上,下次他们来的时候就不用再布置了。
用克拉夫的话来说,以后得多亲近亲近,他说话的时候挥舞着木剑,头发上那一个小发髻一颤一颤的,特别的好玩。听说龙牙山跟维纶娜比较近,不少维京武士争先恐后,差点把传送阵给挤爆了。这又是一场不小的骚动。他们听说那边遇到漂亮的牧师妹妹的几率同等于掏人钱包的时候被现场逮住,每个人都想泡上一个回来作为自己的贴身牧师。
要知道现在瑟雷恩领土上一个牧师也没有,而以前的雪儿小姐听说现在在维纶娜混的不错,太森早就想过去打秋风,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好不容易逮到了一个机会,他怎么可能放过,高喊着全维纶娜的美女牧师都是我的的口号,跟着克拉夫和一群瘪三消失在了瑟雷恩广场上。
瑟雷恩的小插曲总算是结束,除了留下了一群已经跟瑟雷恩民兵打成了一片的魔法师之外,什么也没有留下,就好像做了一场梦。
无涯成天带着他的魔法师小队东北西跑,由于他们有会飞翔的优势,九十名魔法师被安排到了浮城上去,只有十名魔法师留在了瑟雷恩好吃好喝。
对于浮城的事情,凌云早就扔到了脑袋后面——并不是说他不看好这个超级武器,毕竟这东西拉到哪里都是一件超重量级兵器。只不过在菲莉克斯的要求下,浮城的统治权交到了凌霄的手里,让他早一些熟悉这些东西,以免打起仗来心慌。
现在两父子只要一拌嘴,不是跟以前一样两个人单练,而是直接升级到大规模的作战演习。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两边实力相当,打得是火花飞溅。
魔法师们也渐渐的适应了瑟雷恩的生活,这也给瑟雷恩清一色的肉搏军队带来了一丝曙光,在以后的战斗中,没有魔法师的保护,怕是再穿一层秘银铠甲也不够。阴阳头克洛斯成天跟着无涯跑,也在那里偷到了不少手艺。他越是学越是觉得无涯高深。
怎么现在高手看上去都像是流氓呢?唯独这个问题他没有弄明白。
自打克拉夫走后留下了一百个高阶魔法师之后,大荒原的日子也逐渐平静了起来。时不时的从罕克拉玛传来捷讯。对于这个凌云根本不担心,有战斗狂人蛟龙带领着她的美女拉拉队在那边掠阵,只要不是雷阵子出现,一点危 fsktxt。cōm险都没有。
夏季过去,秋天来临。现在凌云最喜欢的活动大概就是每天搬个凳子坐在了望台上,伸着脖子希望有人来侵略他的土地。不过好像是知道强大的瑟雷恩又加入了一批高阶魔法师的缘故,原本那些游兵散勇都学了个乖,不再将爪子挪到拉普拉塔河北岸边。
在过了在等待了三个月,别说敌人,连鸟毛都没有发现一根的日子之后,凌云终于崩溃了。
“日子怎么这么无聊呢!”他开始撒丫子在大荒原土地上奔跑。“敌人呢!敌人呢!”
民兵们可悲的发现;自己的领主大人大概是被没有敌人的日子给无聊得精神错乱了。
一直到他说;全面战争怎么还不开始的时候;大家才知道;他真的疯了。
9…6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三 哈姆雷特的高调
“你脑子给驴踢了?”菲莉克斯不可思议的看着这着全副武装的凌云,好像在看一个刚刚从神经病院里走出来的神经病一个样。“还觉得我们的事情不够多吗?”
就在克拉夫离开瑟雷恩的第三天,也就是瑟雷恩有历史记载的第八十三年,据知情人称,领主大人在三天三夜找不到事情干,也没有遇到一个敢于将爪子挪到瑟雷恩行政区域中的流兵或者是强盗的时候,他终于发神经了,找了一群同样无聊的在太阳地下抓虱子的民兵,全副武装的叫嚣着要去攻打暴风城。
凌云以为他的愿望能够实现,几个老婆还是通情达理的,可是谁知道到第一个当家的这里,这个念头就被硬生生的按下去了。
菲莉克斯可不想陪着凌云一起疯。虽然老流氓列举了无数的例子证明瑟雷恩的确有能力和实力去攻占城市了。暴风城是凌云第一个降落的地点,而且也是达拉斯帝国北部最后一个边陲重镇。自当达拉斯帝国消失之后,这里为红月所侵占,他们盘踞在这座坚固异常的城堡里拦截过往的商队,特别是沿着拉普拉塔河前进的商队。意图的确是在明显不过了,红月两次进攻不下,看来帕鲁斯的忍耐还没有到极限,不然就是找到了更有趣的目标,现在仅仅对瑟雷恩是封锁而已。
这个机会再好也不过了。不管帕鲁斯被什么东西给拖住了,只要现在过去对准了他的鼻子狠狠一拳,即便是不把他打得鼻梁骨骨折,也得让他落两颗牙。
而且暴风城拦截商队所抢劫的物资,大多数都没有运出去。如果攻下了暴风城的话,那么大批的免费物资就可以让老流氓发一次战争财,并且夺取一座防御坚固的城市。这样就不用只是固守在大荒原上,等着敌人上门来揍自己了。
可菲莉克斯就是不同意。
“你为什么不同意?难道你不知道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吗?我们的民兵现在闲得都快淡出个鸟来了,再不找点事情给他们干干,怕是第二天就要造反了。不管那个可恶的帕鲁斯现在在想什么,总之他是分不开身,不然也不会仅仅对我们进行给养封锁了。”凌云把桌子拍的山响。
“我不同意,你觉得最近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千头万绪都来不及理,你还要出去挑事?我的天啊,我的领主大人,你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菲莉克斯揉着太阳穴无力的呻吟了一声。
“最近发生了什么事?闲逛了三天,我鸟毛也没有找到一根。我们现在的实力足够去攻打暴风城了。你忘记了克拉夫留给我们一百名高级魔法师吗?加上我们的民兵和弓箭手,你觉得我们没有实力去一拼吗?天啊,我绝对不要总是窝在这个地方等着别人来打我!”凌云有点崩溃了。
以前做神仙的时候,他就是典型的惹祸精,三天不揍人,或者三天不被人揍就全身不舒服,这也是为什么他以前走了这里走那里,好像一个陀螺一样永远不停止的原因。而这段时间,瑟雷恩领土上进行了两次完美的防守反击战,所谓的打出了名气打出了招牌,以前各种残兵流寇也不再敢上门骚扰了,现在的日子可以说就跟一杯清水一样,一点味道也没有。
当然,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干,那就是等着人来揍——说到这个老流氓就一肚子的火气,难道人家不打不来,我们就永远换的蹲在这里等着人家?
“不用说了,这件事情我不同意。”菲莉克斯正把脑袋埋在数据的海洋中奋笔疾书,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如果有人打过来了,你们可以反击,但是我绝对不允许你出去闹事。现在正是多事之秋,大概除了维纶娜还暂时平静之外,大陆上哪个国家没有被红月骚扰过?”
“你是领主还是我是领主。我说打就打。”凌云开始耍无赖了,不过他立刻意识到这又是一个错误。
“你是侯爵还是我是侯爵?身为贵族要有贵族的觉悟。”菲莉克斯飘过来一个大白眼,将凌云砸得七荤八素之后,这家伙摇摇晃晃的出门了,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跟女人商量什么战争大事。
他有点想不同菲莉克斯脑子里想的是什么,难道说窝在这里等着到时候红月帝国的士兵们养的膘肥体壮了,一举提兵百万来灭了我们?再不然就是举国皆兵,弄个三五千万来放在大荒原上。那时候可好了,别说打了,就连找个地方落脚都不行。
维京武士是强悍,可他们装备的是秘银皇冠战甲——这种东西对魔法的防御力高的惊人,相同的,物理防御力却低得可怜。面对人海战术,只要你人不多,那么家伙再大也没用。如果让他们换上精钢的板甲,那么自然防御力得到质的飞跃——可是一旦遇到小火球,那么会被烫得跳起来。
想来想去——凌云自己也觉得有点问题了。为啥我混了这么多年,关键时刻就只有维京武士一支主力部队可以用?这个问题很值得深究…….
凌霄正叫嚣着带着一大群魔法师从他脑袋顶上飞过——这小瘪三最近跟克洛斯打得火热,他的魔法天赋让每一个魔法师都惊讶无比,基本上只要是练习过两三次的魔法都可以达到默发的地步,而且绝不中断,搞得这些魔法师到最后都不敢教了。
开玩笑,如果这两父子又打起来,如果我们将禁咒一级的魔法传授给他——如果这个小瘪三对禁咒依然能够默法的话,那么我们全部都会干净利落的光荣在这里。
“领主大人,你在这里烦什么呢?”凌云在郁闷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哈姆雷特正乐呵呵的看着他。
“你这货是不是欠揍?”凌云白眼一翻,将哈姆雷特从上到下打量了个遍。“最近你吃的好住的好,胖了啊,连小肚子都出来了,你看看,啧啧,满脸都是他娘的肥油。我说你没事的时候多锻炼锻炼,别总在我面前晃悠,小心我把你弄去做人质要赎金,我烦着呢!”
哈姆雷特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这把凌云笑得莫名其妙——这家伙笑啥?
哈姆雷特自打因为侵犯主权领土被逮捕之后,一直被扔在瑟雷恩。由于他的身份特殊,除了不准离开瑟雷恩主山体范围之外,另外一切倒是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他甚至可以在这里洗上一个热水澡——或者是看上了那个小妞,只要人家愿意,立刻可以成其好事,可以说这完全是上宾的待遇。
也不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什么,在这里居住了一阵之后,竟然要求加入领主大人麾下,理所当然的,这个要求被拒绝了,而他依然在无聊的厮混着。
毕竟,哈姆雷特曾经是一名元帅,无论再蹩脚——是不是蹩脚暂且不谈,遇到了凌云他们这一帮打手,怕是在牛B的元帅也会立刻被打为废材。连作为星云连锁闪电传播基座的家伙现在都还活生生的活蹦乱跳,哪个元帅还能够治得了他?
“阁下,您是在为……暴风城的事情烦恼吧?”哈姆雷特没有理会凌云的威胁,乐呵呵的笑着坐在了他的旁边:“我有办法。”
“你有个屁办法。”凌云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掏了掏鼻孔,顺风弹了出去。“连我的都不听,难道会听你的么?”
哈姆雷特又乐了,他没有想到如此一个强悍无比的领主竟然是一个典型的被老婆欺压的住,这让他联想起自己来了。怕老婆其实不是啥坏事,女人的心够细,很多男人粗线条忽略的问题,她们总是能及时的发现,所以才有怕老婆会发达这样的说法。
哈姆雷特好歹是个元帅,跟老流氓这种头脑比较简单,四肢异常发达的家伙有本质上的不同。凌云到现在都是以一个小兵的眼光在看局势,而菲莉克斯跟着尼古拉斯混了这么多年,好歹学会了纵观大局。不过她也是个半调子,并不是专业出身,所以才选择了最为保守的防守。
攻城这种事情,菲莉克斯没做过,莉薇雅没做过,凌云就根本不说了。尼古拉斯或许做过,但是在边境线上那一带的城市,完全称不上是城市,那两三米高的土墙,用力一脚踹过去都能垮掉。尼古拉斯没有进行过正规的攻城战,菲莉克斯自然没有经验。而暴风城的城墙之坚,城防之强悍,根本就不是一个半调子的家伙能够攻得下来的——况且,只要三天攻不下,那么暴风城后的援军就会赶到,那时候他娘的就更好玩了。
“我知道几个夫人再担心什么。”哈姆雷特一脸的神秘。“我或者可以劝服她们。”
“你凭什么?”凌云丝毫不信。[·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阁下,您忘记我过来的时候,曾经驻守在哪里吗?”哈姆雷特颇为自豪。“别的城不敢说,对于暴风城的了解程度……”
9…7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四 坚固的堡垒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这一次凌云是绝对死了心要攻打暴风城的,谁也拦不住。他一大早就可以清理自己的家当,有多少士兵,有多少武器,能够出动多少武装力量,必须在这里留下多少——菲莉克斯觉得自己管不了他了,干脆甩了袖子当甩手掌柜,过得倒是轻松。
“我这样并不是支持你去攻打暴风城。你要明白这点。”她特别说明了这个情况:“只不过按照我们目前的消耗速度,再不进商队的话,还没有等到我们今年的粮食下来,恐怕我们就得饿死。”
“事情就是这样。所以我才有这个提议。”凌云咧了咧嘴说道:“这简直就是一场必胜的战争——你想想,我们有超级内应兼参谋长在这里,他熟悉暴风城跟自己家的后院一样,哪个地方有个洞,哪个地方有条通道,我想都掏不开他的眼睛。到时候我们跟本就不用从正面攻打,你知道吗?我老早就选好了一个足够宽敞的洞了,到时候我们直接钻进去。”
“有你想的这样的好事?那都不用打了,直接玩钻地道好了。”菲莉克斯捂着额头一声哀叹:“你难道不知道,每一任的守城官都会将这些秘密通道改变一下位置吗?”
“是这样吗?”正忙着给战士们清点武器的凌云一愣:“你怎么从来都没跟我说过这个事情?”
“你从来就没有问过我,你不是叫着赶快去打吗?”菲莉克斯无奈的摇了摇头。“你的参谋长呢?叫他过来问一问就知道了。战争可不是像你想像的那么简单。特别是攻城,这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干得下来的事情。不过我知道劝你也没用。所以我干脆不劝。”
凌云背过身去,将柄两米长的大剑挑起来挥舞了几下,甩开了袖子冲着橄榄大道下面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哈姆雷特就跑过来了。哈姆雷特今天特别精神,在体验了瑟雷恩民兵的威力之后,他很庆幸自己能够混在这一群军人之中。他穿着瑟雷恩士官的标准制服,一溜小跑来到了凌云面前,现在甚至连称呼都改了。
“老板,叫我什么事?我正在下面忙着清点物资呢!”哈姆雷特捧着个大账本,犹如账房先生。
“听说每一任的长官卸任之后,那些什么秘密通道啊地道什么的是会改变位置的?”凌云斜着眼睛看着账房先生说道:“这怎么从来就没有听你说起过?”
“啊?这个难道还要说么?”哈姆雷特一脸错愕:“这个是常识中的常识,难道阁下……您不知道吗?没有哪一个新任的长官会留用以前的地道秘道,那完全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在我上任的时候,就曾经填了暴风城中两百多条能够通到外面的地道。”
“那你还怂恿我去?”凌云怒了:“你这货是不是欠揍?”
哈姆雷特一阵苦笑——哪有这样的领主的?攻城难道靠地道么?再说了,就是有现成的地道,那也是仅仅供几个人进出的,如果要将一整个攻城部队全部塞进去,恐怕非得一两天的时间不可。一两天的时间,都能做许多许多的事情了……
之所以他对这个事情这么热心,是因为哈姆雷特的士兵并没有全部下了地狱,现在他们作为俘虏被缴了械之后,全部被流放在星翰草原做原主民,帮助凌霄开发星翰大草原。现在凌霄大人的领土已经颇具规模——军队之中好歹有些铁匠建筑师,星翰草原肥沃的红土正适合用来烧制砖块,凌霄决定不像他老子那样随便找个土坡安家,而是要修建一座城堡。
修建承包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凌霄占了劳动力免费的便宜,但是粮食还是要供应的。本来瑟雷恩的粮食储备丰富之极,即便在这里守上三五年也丝毫不成问题。但是要免费发放给几万士兵口粮的话,这个开销就有点可怕了——要知道,常驻瑟雷恩食堂有登记的,不过寥寥数千而已。
如果接下来的日子,暴风城新上任的郡守依然固执的要封锁商队的道路的话,老流氓的日子恐怕就不太好过了。那么他会继续封锁商队道路吗?那简直是一定的,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
敌对国的商队是可以任意打劫的,而开往瑟雷恩方向的商队都是准备沿着琅码雪山的方向去到另外一个国度贸易,而且随车带备有大量的粮食给养——他们已经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在大荒原上可以插上代表着瑟雷恩的麒麟旗帜,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而相对的,他们则需要按时的将粮食给养、蔬菜和其他必须品拉到这里来。
以往很多很多年,大家都是这么相安无事的过来了,一直到了哈姆雷特开始拦截商队,后来人才开始这么干。
“领主大人,难道你心里就没有对攻城有个大概的概念么?”哈姆雷特除了苦笑不知道说啥:“我们现在首先需要的不是讨论地道在哪里,没有一支部队能靠地道拿下一座城。您要知道,暴风城内有十三万人口,而我们所有的兵力揉在一起——就将您领土上的所有子民算上,有没有三万还是个问题。”
“我一向追求的是贵精不贵多,要那么多废材来干什么?”凌云这话刺痛了哈姆雷特的心,账房先生立刻萎靡了下来——他娘的打人还不打脸呢。
莉薇雅跟薇仙也早就出来了,俩小妞昨天晚上去凌霄的浮城逛了一圈,然后打算搬家。
“我觉得哈姆雷特说得对,虽然他自己的士兵不怎么样。”莉薇雅正大包小包的朝外抗,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停下了脚步:“我们的士兵平时都是打打野战,千把人的小范围战斗我对他们丝毫不担心,但是你要去攻城,靠着一股勇劲恐怕是不行的。”
凌云白眼一翻,没有理她——眼睛冲着那两个大小包袱一阵猛看,这俩小妞是打算要分居么?
“首先,我们没有攻城市器械,这是最致命的硬伤。你不打算让我们的士兵顶着城墙上的墙弩跟滚油去敲打城门吧?据我所知,暴风城周边由于以前经常发生战争,这座城市的坚固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内陆城市。不夸张的说,即便是跟爱尔仙克也有得一拼——你知道那城门是什么做成的么?三层混合金属中间夹着木板,无论是缓冲还是抗撞击,几乎已经完美。”
凌云抬头想了一下——好像她说的是实情,离开暴风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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