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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前妻-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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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了?魏永旭,你不要做傻事啊……”陶蕊好不容易从喉咙挤出声音来,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发抖得不像样。他的声音里充满了诀别的味道,她好怕他因为破产受打击去寻死。

“我不会做傻事。”魏永旭却是笑了。“我会好好地活着,不然怎么为我犯过的错赎罪?我已经懦弱了那么多年,我已经不想再懦弱下去了。”

陶蕊吊起来的心脏才稍稍地放松。可是对于魏永旭要做什么,她仍然迷茫。

“事情只是暂时的,只要你打起精神来就能过去的。我相信你的实力。”这话虽然听起来很客套,但是却是陶蕊发自内心的鼓励。也许爱情早已经不在了,可是再一起那么多年,她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所以她相信他的实力。

“谢谢你,蕊蕊。如果有下辈子,我希望我可以比章宇更快找到你。”魏永旭轻声说道。

“……”他突然的温柔,突然的绝望让陶蕊不知如何是好。

“蕊蕊,我爱你。”魏永旭轻声呢喃,那一句“我爱你”温柔缱绻,仿佛可以渗进心髓,在血液里奔腾流淌。

陶蕊觉的自己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魏永旭听着她的呼吸,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也许这是这辈子最后一次听她的呼吸,听她的声音了,他好想把她的呼吸,把她的声音刻进骨头里,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再见。”魏永旭轻轻地说。

我爱你,再见。我爱的你,再见!

陶蕊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魏永旭那边竟然挂掉了电话!

陶蕊如同被抽掉了魂魄一般颓然跌坐在沙发上。

这算什么?又说不去寻死,为什么他说出的每一个字,发的每一个音,每一声叹息都像是在诉说永别?

陶蕊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早就爬满了恐惧的泪水。她害怕生离死别,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她对死亡更加恐惧,她的脑海中茫茫然地回响起某个夜里魏永旭在她耳边的梦语——

是不是要我死了,我才能深刻地住进你的心里?

不是的,死了可以做什么?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魏永旭,你真的甘心这样吗?

陶蕊抹掉了眼泪,再次打电话过去,可是魏永旭已经关机了。她慌了,赶紧拨通了顾锦深的电话,让他帮忙寻找魏永旭,她害怕魏永旭寻死。

一边拨通别人的电话,一边往魏永旭的家里赶去,可是搬家的工作人员却告诉陶蕊他已经离开了。

※

魏永旭就这样从T市,从陶蕊的眼前消失了。陶蕊怎么也想不到,上一次街头的巧遇,她漫不经心地吃饭竟然是最后一次见魏永旭,那一声“再见”竟然是她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最后一个见到魏永旭的是魏永旭的朋友,他说魏永旭背着旅行包把变卖家产得到的钱统统赔给了他,他问魏永旭要去哪里,他只是微微笑答,去旅行。

他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魏永旭说,再说吧。

这是一场没有计划的旅行,就像陶蕊无数次做过的那样。也许是充满危险的旅途,也许他会死在途中,也许他会在途中遇到美丽的风景,也许他会就此安顿在某个世外桃源……有很多的也许,可是陶蕊这辈子都没办法知道他的生命截止于何种“也许”。

陶蕊为魏永旭的事情惊魂了好一阵子,但是她终究还是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结局。

她早就放弃了魏永旭,念念不忘的一直是他。如今他终于想通了,终于放开她去寻找自己的生活了,这有什么不好的?

这个人曾经是她生命里最美的星辰的,但是这些年月以来,他已经慢慢地黯淡了,最终坠落在她的星空,再也找不到了。这是星星自己的选择,她没有必要感觉惋惜。

残酷的秋天过去了,便是阴寒的冬天。这年冬天传来了一个人的噩耗。杜凤翠服农药自杀,抢救无效在挣扎了一天一夜之后被宣告死亡了。

她自杀是有预兆的,当时魏永旭被宣布破产,虽然家里还有魏永辉照顾,家境并没有一落千丈,但是杜凤翠接受不了那个事实,逐渐逐渐地就神经癫狂了,经常在田地里发疯癫,甚至还跟畜生打架。医生们都宣告她已经成了精神病患者,可是谁也没想到她竟然会在农闲的时候一个人跑到山里喝农药。

为尽人事,陶蕊还是送去了吊唁金,后来魏永辉来看过她一次,跟她说了近况。魏永旭依旧没有消息,但是他爸失去了老伴,慢慢地老年痴呆了。

“那你一个人照顾老人家岂不是很辛苦?”魏永旭突然消失,家庭的重任都落到了魏永辉的身上。

“还好啦,其实我最近也二婚了,你嫂子,额,我妻子很勤快,而且一点都不嫌弃我的家境,我觉得有她在我可以挺过去的。”说这话的时候魏永辉的脸上有幸福的红晕。

“这样很好,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过,至少可以一起分担辛苦。”陶蕊笑笑。“大哥,我还是叫你大哥吧,我还是魏家的媳妇的时候你也待我如亲生姐妹,我很感激你。”

魏永辉憨憨而笑:“有你这个妹妹是我的荣幸。蕊蕊,你怎么样了?我听说你早就有对象了,怎么还不结婚?要是因为我们家阿旭,那真的没有必要,他太任性了,竟然把事情抛得一干二净,不值得你这样等待。”

魏永旭的心情,她或许懂。因为她也曾经抛开一切,企图私奔天涯。追求自由大概是人的本性,只有在真正地自由之后才能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我跟他挺好,就是家里有点小摩擦,不过没关系,我也觉得有他在,我可以挺过去。”陶蕊借用魏永辉的话回答他。

她跟章宇已经悄悄领证了,说是悄悄,其实也只是瞒着章妈一个人,章爸已经跟他们一家人一起吃过饭了,他的立场比较不坚定,他觉得儿子喜欢他就接受,坚定的始终只有章妈一个,但是章爸已经跟章宇一起在潜移默化中给章妈做思想工作了,时不时地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这样的日子过得也算轻快。

尘埃慢慢地落定了,但是始终有些尘埃不安分地在空中翻滚,但是不是正好吗?如果尘埃全都落定了,那不是一段故事接近尾声的讯号吗?老旧的房子里堆满了落定的尘埃,那样一点都不浪漫,有的只有沧桑。

陶蕊觉得自己会跟章宇一起慢慢地从喧嚣浮华中走向尘埃落定,走向苍老年华,她这么坚信着。

※魏永旭独白

那时蕊蕊回来家里收拾东西,把她还要的都打包快递送走了,不要的都做好了垃圾分类丢在了家门口的垃圾分类箱。

家里一瞬间变得空空荡荡,我呆在曾经熟悉的地方,用力呼吸着尘埃,我神经质地觉得这样可以把她遗留的气息留在脑海里。

收垃圾的阿姨只是很偶然地在家门口收拾可回收垃圾,大概是同情,她跟我搭话,问我这个还要不要,那个还要不要。

她留下了一堆废杂志,我每一份都认真地检查过了,发现她从一些杂志上面剪走了一些照片,那时候我觉得我机械的心跳突然之间跳了起来。

我去了图书馆,翻阅了那些杂志的每一页,才发现蕊蕊剪走的都是一些唯美的风景图片。

我从大学的时候就知道蕊蕊喜欢旅行,她一直幻想曲一些纯净的地方,过桃花源一样的生活。后来蕊蕊真的去了旅行,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跟茵茵,有时候是跟别人,去了各种各样的地方。

我想,被剪走的那些照片一定是蕊蕊想要去的地方。

我收集了每一份杂志里被剪走的照片,就像虔诚的圣徒在回溯时光一样。我不知道蕊蕊究竟去过那些照片里面的哪些地方,可是那时候的我在想,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把那些地方全都去一边,因为那是蕊蕊想去的地方,那是蕊蕊或许已经去过的地方。

我究竟是有多白痴,竟然会做那些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单恋少年才做的事情。可是我觉得这样的事情是有意义的,那样我就能与她的心情更加贴近,我就能更加理解她了。

那失去的七年光阴,我想我要用一辈子才能弥补。

当破产的时候我面对着发白的墙壁,脑海里回旋的便是这样的一件事,脑海里回旋的,便是那一张张唯美的风景照片。

就连最后盛着回忆的房子都不得不卖掉了,这不是预示着我已经放手了吗?

我其实早就知道的,我应该大度一点,男人一点,果断一点,不要再束缚着蕊蕊的幸福的,是心里的幻想在作祟,可是现在连幻想都碎裂了,我若还有什么可以坚持的,那边是对蕊蕊的爱情,对蕊蕊的亏欠吧。

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开始独自一个人进行我贴近蕊蕊的旅途。

当时我还觉得蕊蕊跟章宇私奔是一件很要不得的事情,把一切都抛下,自己的心里肯定会难过。可是踏上了旅途我才知道,抛开一切是一件痛快的事情,身和心都是自由的。

我去了南方,去了天涯海角,去了丽江古城,去了滇黔山旮,去了凤凰,去了西安,去了漠河……由南而北,就像流浪一样,走遍蕊蕊想去或者去过的每一个地方。

我遇见过不同的人,我体验过各种不同的事情,我看见了从前勾心斗角里面永远看不到的事情。身体必然是疲劳而困乏的,可是内心却是充实的,自由的,甚至是幸福的。

我想我在旅行中爱上了旅行,就像热爱蕊蕊一样。

时间在漫长的徒步旅行中过得缓慢,又过的飞快,我几乎没有了时间观念。

那一年的夏天,我踏上了去往西藏的路途。蕊蕊也曾经来过这里。我想象着她在旅途中的每一个表情,我想象她看到我看到的风景是不是曾经惊讶,是不是曾经惊喜,是不是曾经泪流满面,每每想到她生动的表情,我便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旅途中,我遇到了几位藏人,偶然聊天的时候,他什么说起了那边初夏他们遇到的那个女子,一身泥泞,但是眼神坚毅。他们偶然间看到了我挂坠里蕊蕊和茵茵的照片——蕊蕊,你还记得吗,就是你和茵茵在我们离婚那一天拍的婚纱照。他们说你便是他们遇到的那个女子。

蕊蕊,我觉得这场旅行是对我的救赎。在十几亿的广袤土地,我竟然能遇到你遇见的那几个人,这是不是我们的一种缘分?

蕊蕊,我去过你去过的布达拉宫,我轨过你曾经匍匐的朝圣天阶,我曾经如你一般虔诚地跪拜天穹,我只是想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更加地接近你。

后来,我去了一个叫做墨脱的地方,一个曾经被无数人写进故事里的地方,一个你的收集里想要踏足的野地。

我在盛夏红艳的映山红指引下攀山越岭,踏过泥泞,深入山野。我见过雾霭弥漫的云海,我听过最动听的山泉,我呼吸过高原新鲜得仿佛能灼穿咽喉的空气,我接触过最淳朴的乡民,我一直攀爬,一直前进,不断地回溯……

在入秋的时候,我终于前进得再也不能前进了,我甚至不知道这里还是不是叫做墨脱,是不是还是那个圣地所在。

这里陡峭四壁,这里山泉盘蔓,这里云海苍茫,这里民风淳朴。

看到这如同与世隔绝的地方时,我觉得这就是幻想乡,这里就是桃花源。我忍不住想象,你看到这个地方该有多么的惊喜。可是这里太远了,这里太偏僻了,你一身牵绊,怎么能脱身至此?

所以我决定代替你在这里生活,用尽全力地生活,不留一丝遗憾。

我在这里教孩子们认字读书,看着这些可爱的孩子们,我总是忍不住地想念我们的孩子,想象她有没有随着时间越长越向你,想象她会不会不时地想起我这个不称职的父亲,想象她有没有与你跟章宇幸福地欢笑……

孩子们总是问我为什么要到他们这里来,我回答说,我是为了找回我失去的最美。

孩子们总是问我要是他们有一天离开了这里去到了大城市,我有什么想要让他们做的。

我回答说,能不能替我找一个叫做陶蕊的阿姨,代替我好好地看一看她。

------题外话------

谢谢亲们的支持

210。失控的夜晚

210。宠妻不归路失控的夜晚

皎洁的月光透过飞舞的窗帘洒进卧室,照亮了地毯上坐着的女人。

女人身上只穿了一条睡裙,裙子还已经被撕裂了好几道口子,差不多可以用衣不蔽体来形容。她蹲在地上,头埋进双膝间,一动也不动,咋一看还以为她已经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站起来,摇摇晃晃地朝king—size的大床走去。

床上的男人寸缕不着,但是身上被丢了一条薄毯盖住了重要部位,他睡得天昏地暗,对身边的事情浑然不觉。

月光下,女人面无表情地单膝跪在床沿上,抓紧了拳头猛地抓起男人的头发,抬手,狠狠地一拳便落在男人的脸颊上。

男人就像具尸体一样一动也不动,就连哼都没哼一声。

女人却咬着牙不争气地掉下了眼泪。

她倏然松开自己的拳头把男人推回床上,自己则是颓然地坐在床沿边上抹眼泪。

“殷以杰,你他妈的混蛋!王八蛋!乌龟蛋!色狼!混球!”陶思思一边骂一边抓起手能抓到的东西往男人的脸上丢去。男人的脸被打得啪啪响,还有几只橡皮玩偶丢出去有弹了回来在他脸上印下各种图痕。

要是平时,陶思思看到这样的场面一定会忍不住笑出来,说不定还会拿油性笔在他脸上涂鸦,但是现在她没有这样的心情。

哭也哭过了,发泄也发泄过了,陶思思才终于慢慢地缓下自己的心情。她好困,她好累,全身都像散了架又酸又痛,特别是下面的某一处,可是她现在睡不着,也没有心情睡觉。

她用力擦了擦眼睛,然后进了浴室打了一盆水放在床边,拿毛巾沾水再拧干,然后用拧干的毛巾给他擦身体。

他的身材真的很好,肌肉肌理分明,弹性十足,性感死了,平常他要是这样出现在她面前,肯定被她眼神吃豆腐了,但是现在她,还是那句话:没有心情。

擦完了上面,陶思思思索了一下还是闭着眼睛掀开了毛毯,伸手给他擦下面的东东。那里沾着证据,不要被他发现了才好。

但是闭着眼睛命中率不高,她随意地摆弄着却听到了男人闷声哼鸣。陶思思浑身一僵。她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但是手却碰到了那里,她手一颤惊呼出声。

就是那个立着的东东把她弄疼了!他妈的,刚才不是缩下去了,为什么现在又站起来了?陶思思瞠目结舌。

不管了,她三两下给他擦完,又快速找裤子给他套上,做完了这一切,她心慌得跟做贼没两样。但是眼下还不能休息,还有最重要的一项证据没有销毁!

陶思思深呼吸猛然把男人翻了过去,男人滚了一拳直接摔倒了床下。听到脑袋磕在地板上的声音,陶思思绷紧的心上终于有了幸灾乐祸的快感。

“摔死你!摔死你个猪头,你个王八蛋!”陶思思说完这话猛地抽掉床单。

洁白的床单在月色下飞扬,依稀可见上面印着一抹如花绽放的殷红。

陶思思把床单丢进了洗衣机,发泄一样加了十几勺洗衣粉。

做完了这一切,她才重新找了一张一模一样的床单铺回床上。

此时此刻,床下的男人还在呼呼大睡。

陶思思走过去,不解气地抬脚在他小腿上踢了一脚。

※

第二天早上。

杀猪般的惨叫从主人房传了出来。

“萝卜丝,你给我滚出来!”裸着上半身的殷以杰一脚踹在陶思思的房门上,不料这门没想从以前一样一踹就开,他拧了几下房门也没开——妈的,这丫头竟然把房门给反锁了!果然是做了亏心事!

“一大早的吵死人了!”房门一开,一只抱枕就砸到了殷以杰的脑门上。

“你倒是给我说说,你昨天晚上对我做什么了!”殷以杰气急败坏地扯开枕头,对房门的方向怒目而视,却忍不住“噗”地笑了出来。

陶思思的眼睛肿得跟核桃一样,黑眼圈深得跟上过烟熏妆一样。

“萝卜丝,你昨晚干嘛去了?噗哈哈,你这样子真搞笑!”殷以杰没心没肺地大笑出声。

“偷鸡摸狗去了。”陶思思面无表情地说。

“干嘛啊,一大早火气那么大,姨妈来了?”殷以杰大喇喇地跟她勾肩搭背。

陶思思觉得他的皮肤粘着她的皮肤的接触面滚滚地灼烧起来,烧得她好难受。

她猛地怕掉他的手,冷声道:“就是来姨妈了怎么着!”

“不是吧?听说来姨妈不能喝酒啊,你昨天还替我喝了几杯,对不起了!”殷以杰嬉皮笑脸地跟她道歉。突然他像想起什么来了一样板起了脸,正色:“不对!这不是重点!”说着他猛地拉起她往他房间里拽。

“你干嘛,放开我!”陶思思对他的房间有了恐惧,她觉得那里像一张兽口,好像随时都能把她吞没一样。“我不过去!混蛋,给我松开!”陶思思挣扎。

“不行,你必须给我看!”殷以杰的语气格外强硬。“你在我的房间做了什么,你必须给我反省!”

陶思思心下一惊,难道他还记得?难道他记起来了?难道他发现了?到底是哪一种可能性?可是不管是哪个可能性,都不是她想要他知道的!

“不准逃避,给我看!”殷以杰强硬地拽着她的衣领把她丢进了房间。

陶思思定睛一看,眨眨眼,再眨眨眼,终于……无语了——

一片一片的泡沫从浴室溢出来,几乎都把整间卧房的地面都铺满了。

“说,为什么在我房间的洗衣机洗衣服?”殷以杰一只手拎着她就像拎小鸡一样把她拎到眼前,跟他对视。

“在你房间弄脏的东西难道要拿回我房间洗吗?”陶思思不满地嘟起了嘴。

“行,我暂且接受这个说法。第二个问题,你妈的放了几勺洗衣粉!”泡沫都要把他的房间淹没了,她当他家的洗衣粉不用钱吗?

“刚开的那袋我全倒下去了。”陶思思面不改色地说。

殷以杰痛苦地扶额。“我一直觉得我的性格是最差的,今天我总算可以从最差的宝座上退位了!”他当初真不应该为了给顾锦深和冷心制造机会就把这个碍事的电灯泡接回来同居,现在自食其果了!

陶思思冷哼一声。比起他做的,她这点事情算什么?

“最后一个问题,你昨天为什么把他推到床底下睡觉?”殷以杰已经从心理上败下阵来了,连“审讯”都有气无力。

“你自己滚下去的关我什么事?”陶思思的脸撇地更开了,她才不会告诉他,她不但把他推下床,还在他身上补了几脚泄愤。

“说谎!我睡相再不好也不至于自己滚下床!”

“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滚下床就滚下床,你居然连这点都不敢承认!”

“我虽然醉得不省人事,但是我保持睡在床上的理智还是有的!”殷以杰把陶思思拎得更前了,鼻尖几乎碰上了陶思思的鼻尖。

“有屁!要是还有理智,那你知道我踹了你几脚吗?”陶思思咆哮。

“哈?”殷以杰的怒斥声戛然而止。“几脚?”

“三脚!踹的就是你,混蛋!”陶思思踢着脚,趁殷以杰防不及防,一脚踢他的手上。

殷以杰吃痛立即松开她,陶思思趁机跳到了地上,还抬脚又给了他的小腿一击,随后立即跳到几米开外对他做了一个鬼脸,便飞快地往自己的房间跑。

“小混球,你给我滚回来!”连遭两击,手脚一起受创,殷以杰抱着脚气得直跳。“妈的,给我说清楚,我哪里惹你了,为什么踢我那么多脚?我知道了,是昨天下午那个布丁对不对!妈的,不就是吃错了吗?我买还给你还不行吗?喂喂!你给我滚回来!”

“那是外面买不到的好不好!是花店的顾客送的谢礼,你还还不起!”陶思思关在房间里狠声发话。她故意说着与自己的真实心情无关的事情,好像只要大声地说出这些话题,自己的心里就真的只想着这个话题一样。

“干嘛哭啊,我对不起,还不行吗?都过去半天了,你就不再给我记仇了。”殷以杰听到她的声音哽咽,觉得不可思议。

女人这种生物他真的搞不懂,明明前一刻还凶神恶煞地踢他小腿跟他做鬼脸,怎么转眼之间就给哭了?

“不原谅你!打死也不原谅你!殷以杰是混蛋!”听他的道歉,陶思思竟然哭得更凶了。

她不想哭的,可是眼泪不受她的控制。昨晚她一直想哭出来发泄,可是眼泪一直都掉不下来,这会儿只是他一句话,她就哭得不像话了……她果然是无药可救了。

喜欢他喜欢到无药可救了!

昨天她跟他去酒会,他被人算计了,被灌了好多好多的酒,他被灌晕过去了,他的对手竟然告诉她,他喝的酒里还加了药,而他喊进来好几个高大汉子竟然冲上来扒殷以杰的衣服。她瞠目结舌好一会儿才明白,原来那个坏蛋找男人来强、强、强bao殷以杰。他是黑道的头头,要是就这么样被男人给强了,他作为男人的尊严何在?

陶思思拼了命把他从那群饿狼一样的男人手里拖了出来,好不容易逃出了狼窝回到家里,殷以杰中的药竟然发作了。

她记得那个坏蛋说殷以杰中的药只有xing交才能解,她已经做好了献出自己的准备。

她喜欢殷以杰,虽然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从前男友身上移情别恋到他身上的,可是她知道这一次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虽然只是暗恋,他甚至只当她是有空的时候逗一逗的宠物,可是只要能跟他说上话,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她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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