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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娶我试试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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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不娶我试试看
  作者:红杏
  男主角:杜邦
  女主角:马书庭
  内容简介:
  哥儿们是干什么用的?当然是有事没事就拿来用一用啦!
  而她为了和别人争一口气,证明自己也是粉有行情的,
  决定速速找个人来嫁,
  第一个想到的“准新郎”人选,就是他这个好麻吉啰!
  于是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剌剌的向他“求婚”,
  他竟很不给面子的直接对她说“不”,
  还说她在他眼里根本就是个小男生,娶她就像娶男人……
  哇咧~~他能不能别这么伤人啊?
  她承认自己举止不够优雅、说话不够温柔,
  但她也有颗脆弱的小女人心耶!
  愚蠢的是他这颗大猪脑,没看见她对他一路走来、始终如一吗?
  就冲著这一点,不管他答不答应、愿不愿意,她就是嫁定他了,
  他若敢不娶她,试试看!
  正文
  楔子
  一间小咖啡厅的角落,一名男子态度淡然的边啜饮已凉掉的咖啡,边以目光不时向门外梭巡着,明显是在等人。
  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他的不耐烦。
  又过了好一阵子,终于看到远处奔来一抹小小的身影,她以着横冲直撞的方式闯进咖啡厅,直奔男子端坐的位置。
  “sorry、sorry,路上塞车……”边解释,小人儿边胡乱拢拢凌乱的短发,边顺手以袖子拭汗,一副不怎么注重外表的随便样,“waiter,快点给我水。好渴说!”完全没注意到坐在她对面的男子脸上的嫌弃样。
  “是有什么急事啊?干嘛要我紧急赶过来?我正在忙……”她兀自说着话,大剌剌的瘫在座椅上,以手当扇子搧风,完全没留意自己有些粗鲁的动作很惹对方嫌弃。
  男子没说话,只是拿起置于地上的公文包,从里面取出一张喜帖。
  “咦?”小女人看到红色喜帖,顿时显得又惊又喜,粉脸满布红晕,“你……你该不是要跟我求婚吧?”
  不好啦!她没心理准备说。
  而且,她跟他应该还没发展到要结婚的程度,他会不会太猴急了一点啊?
  但,被人求婚的感觉其实还满好的,嗯~~如果他的诚意够,那她就点头说yes吧!
  反正她也快二十五了,已经达到适婚年龄了啊!
  再说,如果她先嫁,绝对能让她的麻吉哥儿们──杜邦──羡慕到死。杜邦那臭小子交了两年多的女朋友,据说到现在还没回到本垒。
  而她,哦耶~~就要踏上红地毯的另一端了耶!
  她回去非立刻去跟杜邦炫耀不可!
  男子依然不发一语,将喜帖自大红信封中取出,摊开放在她的手中,“小马,我希望到时你人能来。”
  他现在是在说什么?她怎么有听没有懂?
  他难道不是在向她求婚吗?她自己的婚礼,她这个当事人当然会到场,他是在说什么鬼话啊?
  莫非……他是因为太高兴能娶到她,以致思绪有点混乱了?嗯~~没关系,这她倒是可以体谅。
  马书庭俏脸盈满笑容的看向喜帖,好想知道自己的婚期究竟订在哪一天,届时她非要大肆宣传一番,让自己的面子做足说。
  此时的她,压根没考虑到什么爱不爱、适合不适合等的小问题。
  却在乍看到新娘的名字不是自己后,霎时变脸,“喂,张嘉凯,你这是什么意思?”
  男子没回答,还给她摆出一副“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的挑衅样。
  好,她马书庭向来勇于接受挑战,哪可能随便认输?“是吗?你下个月底就要结婚是吗?很好,本姑娘现在就告诉你,我下个月初就会结婚,到时,麻烦你先来参加我的婚礼。”
  哼!以为她被人甩,就只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吗?
  开什么玩笑!她马书庭可是爱面族,绝对不会让人看她的笑话,她非要让他后悔没能娶到她这个好女孩不可。
  而这个不象话的张嘉凯居然还敢跟她呛声,“好啊!只要你找得到肯牺牲的最佳男主角,任何时候你说要出嫁,我一定到场参观。”
  说得她好像这辈子是跟婚姻绝缘了似的。
  马书庭当场气得七窍生烟,他这样的说法根本就是把她给瞧得扁扁的,她哪忍得下这口气?她非比他先结婚不可!“我就结给你看!”
  只是,气话是很容易说啦!真正要落实的话,嗯~~她要去哪生出一个ㄤ出来呢?!好像有点伤脑筋……
  第一章
  其实,哪会伤脑筋啊?
  就说山不转,路也可以转啊!
  马书庭才不过小小操心了一下下,马上就知道她该怎么解决迫在眉睫的严重问题了。
  嘻嘻!就找她的麻吉哥儿们帮帮忙咩!
  她的那个麻吉杜邦,虽然一直以来都是她认定的哥儿们,他却老是不以为然。但,哥儿们就是哥儿们,她相信他会是她的救世主的。
  于是她在一离开小咖啡厅后,立刻以夺命连环call四处狂找那个倒霉鬼──
  “喂,你哥呢?不知道?你这个弟弟是怎么当的啊!”
  “喂,我找你弟啦!什么?你们已经好几个礼拜没联络?喂喂,那可是你最心爱的弟弟耶!”
  “喂,你家老大呢?出差?去哪?不知!你们也太混了,什么大小事都要阿邦亲自出马,你们是想累死我家阿邦啊!”
  “……”
  好不容易终于让她寻获苦主,“喂,你人在哪啊?怎么这么小声?我托了好多人找你,找得我差点累毙……”
  “是你啊?”一记冷冷的男性嗓音透过遥远的电话线路传来,直接截断她的话语,很酷的说:“我现在没空,晚点再call你。”
  看着被挂断的手机,马书庭一时有点怔忡,嘴里忍不住叨念起来,“什么嘛!这么冷淡,死阿邦,下回你就别找我帮你追女朋友……”
  却霎时顿住,“对喔!我家阿邦可是个有女朋友的人耶!那他怎么可能会答应做我的ㄤ、参加我的婚礼呢?”
  原来,她所打的如意算盘,就是让那个从小等于是跟她同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麻吉哥儿们杜邦同意娶她。
  反正他俩够熟、交情够深厚,就算“被迫”结婚,应该也能相处融洽。
  而且,她对他向来够义气,只要是杜邦开口要她帮忙,至今她从未说出个NO字,她深信他应该会肯“报恩”才对。
  再加上他们两家人从很早很早以前就住在同一小区,一直以来都是好邻居、好厝边;双方父母的感情也是好到就像一家人似的,没事就进出彼此的家;若是能结为亲家,岂不是等于亲上加亲?根本就是有百益而无一害。
  此外,由于马家只有她一个独生女,为了怕她觉得孤单,当时的杜爸爸及杜妈妈曾大方允诺,杜家的兄弟姐妹等于就是她的兄弟姐妹,他们随时任她差遣。
  虽然,与她感情最麻吉的,就只有杜邦一人而已──这当然是她很主观的认定啦!
  可她也不是个自私的人喔!
  等她一出完气、逞完强,让那个胆敢甩掉她的臭男人,看到她马书庭确实是个有人要的好女人后,只要杜邦找到心仪的另一半,她绝对会立刻还给他自由,两人将离婚协议签一签,各自东西飞。
  反正只不过是做做表面夫妻,有名无实,阿邦应该会勉强答应。
  虽然她这样任性的行径确实不可取,但她从小就是爱面族──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被人瞧扁──为了向张嘉凯争回这口气,她才不管世俗的眼光。
  而对杜邦,她相信以自己过去曾为他所做的义气行为,他应该会二话不说的回报她,不可能有异议的。
  可她一时却忘了杜邦有个交往两年多的女友的棘手问题,“麻烦了!难不成得先破坏阿邦的姻缘?”
  不!她虽然任性,却做不出这么没天良的事。
  “怎么办?”马书庭没想到因为一时的逞强,竟让自己陷入这么为难的情境,“难道只好认了?”
  可,她好不甘心耶!
  “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不找阿邦帮忙,叫我去哪找个ㄤ来用啊?”马书庭急得直跺脚,怒发冲冠的朝天狂喊,“可恨哪~~”
  杜邦回到家时已是半夜时分,在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无论身体或心里都已累垮了,但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却是拿起话筒拨电话。
  这是因为,他向来是个言出必行的男人,只要是出自他口中的承诺,他一定会身体力行。
  这是他的优点……却也很有可能成为他生命中的缺点──但这时的杜邦哪会知道?
  虽然现在的时间不对,他的身心也已非常疲倦,但他心知肚明,那个住在他家对面的某人一定还在等他的电话。
  而他这样的在意此事,当然也是因为──谁教小马是他最在意的好哥儿们。
  即使他和马书庭踏入社会就业后,各自都从家里搬出来自己住,却还是阴错阳差的成为邻居,对这种切不断的“孽缘”,杜邦早已认命。
  “喂,”她果然在等电话,电话铃声才响第一声就被接起,“小马,我回来了。你找我有什么事?”
  在杜邦的心中,小马就是小马,她是属于中性的,是自小就死缠着说要做他一辈子哥儿们的小包袱,就只是如此而已。
  “阿邦,我们是不是朋友?”马书庭一跟杜邦通上话,立刻拿出最能要挟他的方式来逼迫他承诺。
  而每回只要她这么问,他从来都会上当受骗……呃~~是认命的被她奴役。
  所以,马书庭虽心知肚明杜邦已有女友,但她还是想依赖他──说不定他能替她想出另一名自愿的“受害者”也说不定。
  虽然……她好像只想接受杜邦这个受害者。
  又来了,自从小时候被她“钦点”自己是她的麻吉、哥儿们后,每回她如此问他,他就会倒大楣;但问题是,杜邦压根不能否认!
  “我真的很累,如果没什么大事,我们能不能明天再讨论这个话题?”他打起太极拳,不想随便回答。
  因为他知道,如果真要回答,他的答案一定会是肯定的;只要她逼他现在就帮她的忙,他是说不出拒绝的话语的。
  “阿邦──”听得出他并不想随着她的话语起舞,马书庭当下决定直接与他面对面沟通,“我有事……我能现在过去跟你谈谈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能不能不要?”
  生平第一次,杜邦直截了断的拒绝她的要求。
  马书庭简直不敢置信,她的阿邦、她的麻吉、她的好哥儿们居然会在她最最需要帮忙时,无情无义的Say  No?!
  “为什么?!”语气不禁鸭霸起来。
  也不想想她马书庭有多讲义气,每回他和女朋友发生状况,她都会在第一时间当起他的狗头军师,想尽办法帮他挽回女友的心。
  现在她只不过是想跟他诉诉苦,要求他帮她一个小忙……呃~~不算小的大忙,他竟然一口回绝!
  会不会太过分了他!
  “小马──”杜邦的嗓音听起来很受伤、很无精打采,“今晚别跟我争好吗?我……她今晚说要跟我分手……我现在没心情说话!”
  杜邦将话说得零零落落、没头没脑;可马书庭却将话听得一清二楚、条理分明。
  “了,你节哀顺变。”立刻挂断电话,半点不吵人。
  却在一挂上话筒后,立刻手舞足蹈的学起原住民同胞跳着胜利之舞,还边用双手拍击着嘴巴,“啦啦啦啦……哦耶、哦耶~~分得好、分得妙、分得呱呱叫!阿邦居然会在今晚跟他女朋友分手,这……简直是天助我也。”
  她的兴奋之情,就算拿冰水来浇也不可能浇熄。
  “太棒了、太棒了……”马书庭直到坠入梦乡前,还是不断的咕哝着,“明天一大早就去找阿邦,跟他商量我的终身大事。”
  至于杜邦为何会跟他的女朋友切,她一点都没放在心上。
  而另一边的杜邦,则是有点不解的望着已被挂断的话筒好久、好久,“奇怪?今晚的小马怎么怪怪的?”
  往常的她,多少都会安慰他两句,然后毛遂自荐的说要去帮他打探他女友的心意,再哇啦哇啦的说一堆没营养的冷笑话来转换他的心情,怎么刚才她却要他“节哀顺变”?!
  开什么玩笑,他当然要大力去挽回女朋友的心,哪肯就此作罢?
  他可是追了女友两年多,是有用感情在谈情说爱的好吗?
  这小马是怎么了?亏她还四处宣传说她是他的麻吉,连他现在的心情都弄不懂,算什么好哥儿们!
  直到睡着前,杜邦还是对马书庭觉得有点小不满。
  而这份小不满,在第二天一大早,竟被扩大了!
  因为心情太爽,因为觉得事情太过顺利,让马书庭压根无法压抑住那份快乐,是以天才蒙蒙亮,她就不识相的找上门,想跟杜邦商讨参与她的结婚大事。
  “叮当、叮当、叮当──”
  眼见门铃都快被她按坏,却还是等不到杜邦来开门,她只好不客气的将他藏在门口前脚踏垫下的备用钥匙取出,自己打开门登堂入室。
  “哟荷~~起床啰!太阳晒屁股啰~~”
  一进门,她放大嗓门哇哇叫,一心想将仍在赖床的杜邦给叫起床。
  此时,她压根忘了杜邦可是个有着严重起床气的男人。
  这并不表示说她跟他不够熟,而是她从来都比他人少根筋,神经比别人大条一点点,以致一有重要事,她就会忽略小节。
  当然更是因为,就算杜邦有起床气,她也不怕他──他俩认识太久、太熟了。
  “喂喂,快点起来,我有重要的事要你帮我啦~~”完全不避嫌的,马书庭一把推开他的卧房房门,直闯而入的冲向他的床边,一把扯掉他的棉被,以为这样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唤醒。
  她之所以这么急,当然是情有可原──她可是得在一个月上下的时间内,让自己的婚礼隆重举行耶!
  可当她拉开被单,乍见到浑身赤裸的杜邦,立刻惊声尖叫、鬼吼鬼叫,“啊~~你……你变态啊?干嘛不穿衣服──”
  杜邦昨晚很累,加上心情不好,喝了一点小酒,再加上他向来习惯裸睡,更因为这个家从来都只有他一个人出没,连他交往两年多的女友都没在半夜或清晨来造访过,所以,他当然以自己的习惯行事,他这样有招谁惹谁吗?
  天明明还没亮,他也仍然很困倦,却被那一阵又一阵,彷佛发生命案的噪音吵得无法安眠,让他真的很气!
  而且虽然现在是夏天,但他有开冷气,他向来爱将温度调得很低再盖棉被安睡,难道这样不行吗?
  有必要找人来他家抗议吗?
  叫成这样,吵得他的耳膜都快破了,让他气得咬牙切齿,“是哪个混蛋敢上门找碴!”眼睛还没张开,他没看到是哪个既讨厌又大胆的贼人上门,直接破口大骂,“信不信我会立刻报警!”
  意识还没全然清醒的杜邦以为,万一是哪个不长眼的毛贼,在听闻屋主的斥骂后,该是会赶紧脚底抹油溜吧?
  可没想到的是,那“贼人”竟敢回骂他!
  “你居然骂我混蛋?!你自己睡觉不穿衣服,妨碍观瞻,危害社会善良风俗,居然还敢说要报警?”
  咦?贼人竟然是女的!
  而且说话的声音好耳熟……
  霎时,杜邦一个弹坐起身,反手抢过被单遮盖住自己的下半身,怒目一瞪,口气非常恶劣,“是你?小马!你没事半夜跑到我房里干嘛?”
  马书庭火大的辩解,“现在是早上好吗?”
  “外面的天色明明还是黑漆漆一片!”她别睁眼说瞎话。
  “哪有黑?明明是灰灰的,”马书庭冲到窗边,指着薄纱窗帘外的天际,“根本就快天亮了,你居然还赖着不起床。”
  是不知道她有要事求他帮忙吗?
  杜邦很气,照正常情况,此时的他根本不会跟人讲道理;但来人是小马,他知道她向来番得很,所以他隐忍下来,试着解释,“我昨晚才刚从台南出差回来,很累;然后忙东忙西的,到凌晨快四点才入睡。”所以,他压根没睡多久。
  “而今天是周休,我不必去公司,就算赖床……”隐忍的火气终于爆发,且一飞冲天,怒意横生的厉声叫道:“也不关你的事吧!”
  马书庭立刻以双手蒙住耳朵,“又来了,起床气这么大,将来你结婚,绝对会把你老婆气到死说!”
  “关你屁事!”杜邦没想到她竟然这么不识相,看他都气成这样,还是赖着不走,“你现在就给我滚回家去。”
  然后将棉被盖住头,继续睡他的大头觉。
  可若他以为马书庭会这么轻易放弃,转身乖乖回家,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好啦、好啦~~”她息事宁人的说:“我回避一下让你穿衣服。”
  气炸的杜邦闻言,这才思及自己傲人的健魄刚才好像被她全看光光,当下更是气得差点脑充血,“滚!”
  马书庭才不在意他的用字遣辞,她边往客厅走,边撂话说:“快点啦~~我可是有重大事件要请你帮忙呢!”
  然后,再补上几句威胁意味十足的话语,“先说好,你要是继续赖床,我就每隔三分钟进来吵你一次。”
  一副她才不怕他不甩她的坚定样,“你要是不怕的话,就请继续补眠。”
  她有的是对付他的绝招,她早吃定他。
  杜邦躲在棉被里暗自生着闷气。听听她现在说的是什么鬼话?这是一个准备请人帮忙的人应该有的态度吗?
  可他知道她是那种不达目的,绝不会轻言放弃的人,他只能对她低头。
  好吧!虽然觉得自己很委屈,但为了能快快打发掉她这个大麻烦,他还是勉强听她的话,起床穿衣梳洗。
  直到洗头、洗脸、洗澡、刷牙,兼梳理好自己一头浓密的发,在穿衣镜前故意左顾右盼长达半个小时后,杜邦才决定离开房间出去“见客”。
  当然这期间,马书庭果然每隔三分钟就抓狂一次──
  “喂,你是便秘喔?躲在厕所那么久!”
  “阿邦,你是太累洗不动吗?信不信我敢帮你?”
  “梳妆打扮要这么久,你是女人喔……”
  当杜邦踏出房门,看到的是马书庭的背影──她正仰头看着他家墙上的挂钟,每隔三分钟就用力的数落他一顿。
  “口渴了吧你?”他凉凉的问。
  她被他吓了一跳,赶紧回过身,嘲讽的问:“化好妆了吗?”
  可马书庭不能否认,杜邦这身高一八六,体重约七十几的标准衣架子,在穿上休闲服饰时,真是帅得可以;而他未吹干的湿发全往后拢,一、两绺发丝垂落在两颊,更增添些许性感魅力。
  他的面容有点像希腊的雕像,五官深邃,尤其是那双略长的凤眼,时而像是会放电般的透显出谜般的光芒,若是不小心瞄他一眼,绝对会立刻芳心大动;而那挺直的鹰鼻,彷佛傲视群伦般的耸立,显得男人味十足;至于那弧形优美的薄唇,总是微微上扬,似乎在讥诮俗世的一切。
  但他脸上的神情却是温柔的,像是在严肃中带有一丝温情,而她从小就是被杜邦这种阳刚中不失温柔的特殊气质所吸引。
  “请人帮忙,却摆出这种高姿态,你果然与众不同呢!”
  听到杜邦用嘲讽的口吻说话,马书庭这才忆起:是喔!她今天可是来“求”他帮大忙的,她怎么忘了?
  赶紧以傻笑转移注意力,“嘿嘿!我……我只是想帮你冲淡你的起床气。”
  “是吗?”他很明显的不领情。
  “是呀、是呀!”她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用力的迎合他,“你看,刚才你还满肚子火,可被我啰哩叭唆念一念,你的起床气就烟消云散了。”
  “那还真是谢谢你呢!”她还真敢说。
  “不客气。”她立刻大方接受他的夸奖。
  “那个……”然后赶紧想将话题转移,“我今天来是想请你──”
  杜邦却伸手做出制止她说话的手势,“等等,我得先告诉你一件事。”
  她哪想听他家的事,她现在只想赶快解决自己的难题好吗?所以她压根没理他,很勇敢的将自己的痴心妄想说出口──
  “我想请你答应跟我结婚……”
  杜邦本想把困扰自己的问题一次说清楚、讲明白,虽然昨晚他的女友坚持要跟他分手,但他却听出女友所介意的心结,为了挽回女友的心,他决定做个重色轻友的人!
  所以,他没理会马书庭可能有什么反应,直接将他的想望说出口──
  “我想……以后我们还是少见面──”
  霎时,两人都目瞪口呆,死瞪住对方,一动也不动。
  直到许久,久到几乎像过了一世纪后,他俩才又异口同声的问──
  “你刚才说什么?跟我结婚?!”他哪肯啊!
  “你刚才说什么?跟我少见面?!”她哪肯啊!
  于是,两人再次石化,像急冻人似的僵立不语,久久才再次抢着发言──
  “为什么?!”为什么要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为什么?!”他还是不是人啊?居然想甩开哥儿们?
  “停!”为了把事情弄清楚,杜邦做出制止马书庭发言的手势,而这回她照做了。“女士优先,你先把话讲清楚。”
  “不──”先说先输,她可是得先弄懂杜邦的真正心意,再来判断自己能嫁给他的机率有多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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