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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界漂流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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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吃呀,别的吃食太贵呀;贵还在其次,不好吃呀。
不能不吃呀,有毒气,不吃迷叶便会死的呀……我还是决定不再吃。
他又一把鼻涕,一把泪了;我知道这是他的最后手段;我不能心软;因吃迷叶而把我变成个与妖人一样的人是蓝蓝的计划,我不能完全受他的摆弄;我已经是太老实了。我要恢复人的生活,要吃要喝要洗澡,我不甘心变成个半死的人。设若不吃迷叶而能一样的活着,合理的活着,哪怕是十天半个月呢,我便只活十天半个月也好,半死的活着,就是能活一万八千年我也不甘心干。我这么告诉蓝蓝了,他自然不能明白,他一定以为我的脑子是块石头。不论他怎想吧,我算打定了主意。
交涉了三天,没结果。只好拿手枪了。但是我还没忘了公平,把手枪放在地上告诉蓝蓝,“你打死我,我打死你,全是一样的,设若你一定叫我吃迷叶!你决定吧!”蓝蓝跑出两丈多远去。他不能打死我,枪在他手中还不如一根草棍在外国人手里;他要的是“我”,不是手枪。
折中的办法:我每天早晨吃一片迷叶,“一片,只是那么一小块宝贝,为是去毒气,”蓝蓝——请我把手枪带起去,又和我面对面的坐下——伸着一个短手指说。他供给我一顿晚饭。饮水是个困难问题。
我建议:每天我去到河里洗个澡,同时带回一罐水来。他不认可。为什么天天跑那么远去洗澡,不聪明的事,况且还拿着罐子?为什么不舒舒服服的吃迷叶?
“有福不会享”,我知道他一定要说这个,可是他并没说出口来。况且——这才是他的真意——他还得陪着我。我不用他陪着;他怕我偷跑了,这是他所最关切的。其实我真打算逃跑,他陪着我也不是没用吗?我就这么问他,他的嘴居然闭上了十来分钟,我以为我是把他吓死过去了。
“你不用陪着我,我决定不跑,我起誓!”我说。他轻轻摇了摇头:“小孩子才起誓玩呢!”
我急了,这是脸对脸的污辱我。我揪住了他头上的细毛,这是第一次我要用武力;他并没想到,不然他早会跑出老远的去了。他实在没想到,因为他说的是实话。他牺牲了些细毛,也许带着一小块头皮。
他捂着脑袋逃了出去,哀怨的向我说明:在妖人历史上,起誓是通行的,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起完誓不算的太多,于是除了闹着玩的时候,大家也就不再起誓;信用虽然不能算是坏事,可是从实利上看是不方便的,这种改革是显然的进步,蓝蓝一边摸着头皮一边并非不高兴的讲。因为根本是不应当遵守的,所以小孩子玩耍时起誓最有趣味,这是事实。
“你有信用与否,不关我的事,我的誓到底还是誓!”我很强硬的说:“我决不偷跑,我什么时候要离开你,我自然直接告诉你。”
“还是不许我陪着?”蓝蓝犹疑不定的问。
“随便!”问题解决了。
晚饭并不难吃,妖人本来很会烹调的,只是绿蝇太多,我去掐了些草叶编成几个盖儿,嘱咐送饭的妖人来把饭食盖上,妖人似乎很不以为然,而且觉得有点可笑。有蓝蓝的命令他不敢和我说话,只微微的对我摇头。我知道不清洁是妖人历史上的光荣;没法子使他明白。
惭愧,还得用势力,每逢一看见饭食上没盖盖,我便告诉蓝蓝去交派。一个大错误:有一天居然没给送饭来;第二天送来的时候,东西全没有盖,而是盖着一层绿蝇。原来因为告诉蓝蓝去嘱咐送饭的仆人,使蓝蓝与仆人全看不起我了。伸手就打,是上等妖人的尊荣;也是下等妖人认为正当的态度。我怎样办?我不愿意打人。“人”在我心中是个最高贵的观念。但是设若不打,不但仅是没有人送饭,而且将要失去我在妖界上的安全。没法子,只好牺牲了妖人一块(很小的一块,凭良心说)头皮。行了,草盖不再闲着了。这几乎使我落下泪来,什么样的历史进程能使人忘了人的尊贵呢?
早晨到河上去洗澡是到妖界来的第一件美事。我总是在太阳出来以前便由迷林走到沙滩,相隔不过有一里多地。恰好足以出点汗,使四肢都活软过来。在沙上,水只刚漫过脚面,我一边踩水,一边等着日出。日出以前的景色是极静美的:灰空中还没有雾气,一些大星还能看得见,四处没有一点声音,除了沙上的流水有些微响。太阳出来,我才往河中去;走过沙滩,水越来越深,走出半里多地便没了胸,我就在那里痛快的游泳一回。以觉得腹中饿了为限,游泳的时间大概总在半点钟左右。饿了,便走到沙滩上去晒乾了身体。
破裤子,手枪,火柴盒,全在一块大石上放着。我赤身在这大灰宇宙中。似乎完全无忧无虑,世界上最自然最自由的人。太阳渐渐热起来。河上起了雾,觉得有点闭闷;不错,蓝蓝没说谎,此地确有些毒瘴;这是该回去吃那片迷叶的时候了。
这点享受也不能长久的保持,又是蓝蓝的坏。大概在开始洗澡的第七天上吧,我刚一到沙滩上便看见远处有些黑影往来。我并未十分注意,依旧等着欣赏那日出的美景。东方渐渐发了灰红色。一会儿,一些散开的厚云全变成深紫的大花。忽然亮起来,星们不见了。云块全联成横片,紫色变成深橙,抹着一层薄薄的浅灰与水绿,带着亮的银灰边儿。横云裂开,橙色上加了些大黑斑,金的光脚极强的射起,金线在黑斑后面还透得过来。然后,一团血红从裂云中跳出,不很圆,似乎晃了几晃,固定了;不知什么时候裂云块变成了小碎片。联成一些金黄的鳞;河上亮了,起了金光。霞越变越薄越碎,渐渐的消灭,只剩下几缕浅桃红的薄纱;太阳升高了,全天空中变成银灰色,有的地方微微透出点蓝色来。只顾呆呆的看着,偶一转脸,喝!离河岸有十来丈远吧,妖人站成了一大队!
我莫名其妙。也许有什么事,我想,不去管,我去洗我的。我往河水深处走,那一大队也往那边挪动。及至我跳在河里,我听见一片极惨的呼声。我沉浮了几次,在河岸浅处站起来看看,又是一声喊,那队妖人全往后退了几步。我明白了,这是参观洗澡呢。
看洗澡,设若没看见过,也不算什么,我想。妖人决不是为看我的身体而来,赤体在他们看不是稀奇的事;他们也不穿衣服。一定是为看我怎样游泳。我是继续的泅水为他们开开眼界呢?还是停止呢?这倒不好决定。在这个当儿,我看见了蓝蓝,他离河岸最近,差不多离着那群人有一两丈远。这是表示他不怕我,我心中说。他又往前跳了几步,向我挥手,意思是叫我往河里跳。
从我这三四个月的经验中,我可以想到,设若我要服从他的手势而往河里跳,他的脸面一定会增许多的光。但是我不能受这个,我生平最恨假外人的势力而欺侮自家人的。我向沙滩走去。蓝蓝又往前走了,离河岸差不多有四五丈,我从石上拿起手枪,向他比了一比。
第八章 杀人风波
我把蓝蓝拿住;看他这个笑,向来没看见过他笑得这么厉害。我越生气,他越笑,似乎妖人的笑是专为避免挨打预备着的。我问他叫人参观我洗澡是什么意思,他不说,只是一劲的媚笑。我知道他心中有鬼,但是不愿看他的贱样子,只告诉他:以后再有这种举动,留神你的头皮!
第二天我依旧到河上去。还没到沙滩,我已看见黑忽忽的一群妖人,比昨天的还多。我决定不动声色的洗我的澡,以便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回去再和蓝蓝算帐。太阳出来了,我站在水浅处,一边假装打水,一边看着他们。蓝蓝在那儿呢,带着个妖人,双手大概捧着一大堆迷叶,堆得顶住下巴。蓝蓝在前,拿迷叶的妖人在后,蓝蓝一伸手,那妖人一伸手,顺着那队妖人走;妖人手中的迷叶渐渐的减少了。我明白了,蓝蓝借着机会卖些迷叶,而且必定卖得很贵。
我本是个有点幽默的人,但是一时的怒气往往使人的行为失于偏急。妖人的怎样怕我——只因为我是个外国人——我是知道的;这一定全是蓝蓝的坏主意,我也知道。为惩罚蓝蓝一个人而使那群无辜的妖人联带的受点损失,不是我的本意。可是,在那时,怒气使我忘了一切体谅。我必须使蓝蓝知道我的厉害,不然,我永远不用再想安静的享受这早晨的运动。自然,设若妖人们也在早晨来游泳,我便无话可讲,这条河不是我独有的;不过,一个人泅水,几百人等着看,而且有借此作买卖的,我不能忍受。
我不想先捉住蓝蓝,他不告诉我实话;我必须捉住一个参观人,去问个分明。我先慢慢的往河岸那边退,背朝着他们,以免他们起疑。到了河岸,我想,我跑个百码,出其不备的捉住个妖人。
到了河岸,刚一转过脸来,听见一声极惨的呼喊,比杀猪的声儿还难听。我的百码开始,眼前就如同忽然地震一般,那群妖人要各自逃命,又要往一处挤,跑的,倒的,忘了跑的,倒下又往起爬的,同时并举;一展眼,全没了,好象被风吹散的一些落叶,这里一小团,那里一小团,东边一个,西边两个,一边跑,一边喊,好象都失了魂。及至我的百码跑完,地上只躺着几个了,我捉了一个,一看,眼已闭上,没气了!我的后悔比闯了祸的恐怖大的多。我不应当这么利用自己的优越而杀了人。但是我并没呆住,好似不自觉的又捉住另一个,腿坏了,可是没死。在事后想起来,我真不佩服我自己,分明看见人家腿坏了,而还去捉住他审问;分明看见有一个已吓死,而还去捉个半死的,设若“不自觉”是可原谅的,人性本善便无可成立了。
使半死的妖人说话,向个外国人说话,是天下最难的事;我知道,一定叫他出声是等于杀人的,他必会不久的也被吓死。可怜的妖人!我放了他。再看,那几个倒着的,身上当然都受了伤,都在地上爬呢,爬得很快。我没去追他们。有两个是完全不动了。
危险我是不怕的:不过,这确是惹了祸。知道妖人的法律是什么样的怪东西?吓死人和杀死人纵然在法律上有分别,从良心上看还不是一样?我想不出主意来。找蓝蓝去,解铃还是系铃人,他必定有办法。但是,设若我去求他,蓝蓝决不会说实话;等他来找我吧。假如我乘此机会去找那只时光机,看看我的亡友的尸骨,蓝蓝的迷林或者会有危险,他必定会找我去;那时我再审问他,他不说实话,我就不回来!要挟?对这不讲信用,不以扯谎为可耻的人,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呢?
把手枪带好,我便垂头丧气的沿着河岸走。太阳很热了,我知道我缺乏东西,妈的迷叶!没它我不能抵抗太阳光与这河上的毒雾。
妖国里不会出圣人,我只好咒骂妖人来解除我自己的不光荣吧。我居然想去由那两个死妖人手里搜取迷叶了!回到迷林,谁能拦住我去折下一大枝子呢?懒得跑那几步路!果然,他们手中还拿着迷叶,有一片是已咬去一半的。我全掳了过来。吃了一片,沿着河岸走下去。
走了许久,我看见了那深灰色的小山。我知道这离时光机爆炸的地方不远了,可是我不知道那里离河岸有几里,和在河的哪一边上。真热,我又吃了两片迷叶还觉不出凉快来。没有树,找不到个有阴凉的地方休息一会儿。但是我决定前进,非找到那时光机不可。
正在这个当儿,后面喊了一声,我听得出来,蓝蓝的声儿。我不理他,还往前走。跑路的本事他比我强,被他追上了。我想抓住他的头皮把他的实话摇晃出来,但是我一看他那个样子,不好意思动手了。他的猪嘴肿着,头上破了一块,身上许多抓伤,遍体象是水洗过的,细毛全粘在皮肤上,不十分不象个成精的水老鼠。我吓死了人,他挨了打,我想想妖人不敢欺侮外人,可是对他们自己是勇于争斗的。他们的谁是谁非与我无关,不过对吓死的受伤的和挨打的蓝蓝,我一视同仁的起了同情心。蓝蓝张了几次嘴才说出一句话来:快回去,迷林被抢了!
我笑了,同情心被这一句话给驱逐得净尽。他要是因挨打而请我给他报仇,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事,可是从一个中国人的心理看,我一定立刻随他回去。迷林被抢了,谁愿当这资本家走狗呢!抢了便抢了,与我有什么关系。“快回去,迷林被抢了!”蓝蓝的眼珠差一点凸出来。迷林似乎是一切,他的命分文不值。
“先告诉我早晨的事,我便随你回去。”我说。
蓝蓝几乎气死过去,脖子伸了几伸,咽下一大团气去:“迷林被抢了!”他要有那个胆子,他一定会登时把我掐死!我也打定了主意:他不说实话,我便不动。
结果还是各自得到一半的胜利:慢慢跟他回去,在路上他诉说一切。
蓝蓝说了实话:那些参观的人是他由城里请来的,都是上等社会的人。上等社会的人当然不能起得那么早,可是看洗澡是太稀罕的事,况且蓝蓝允许供给他们最肥美的迷叶。每人给他十块“国魂”——妖国的一种钱名——作为参观费,迷叶每人两片——上等肥美多浆的迷叶——不另算钱。
好小子,我心里说,你拿我当作私产去陈列呀!但是蓝蓝还没等我发作,便很委婉的说明:“你看,国魂是国魂,把别人家的国魂弄在自己的手里,高尚的行为!我虽然没有和你商议过,奇*。*书^网”他走得很快,但是并不妨碍他委曲婉转的陈说,“可是我这点高尚的行为,你一定不会反对的。你照常的洗澡,我借此得些国魂,他们得以开眼,面面有益的事,有益的事!”
“那吓死的人谁负责任?”我微怒道。
“你吓死的,没事!我要是打死人,”蓝蓝喘着说,“我只须损失一些迷叶,迷叶是一切,法律不过是几行刻在石头上的字;有迷叶,打死人也不算一回事。你打死人,没人管,妖国的法律管不着外国人,连‘一’个迷叶也不用费;我自恨不是个外国人。你要是在乡下打死人,放在那儿不用管,给那白尾巴鹰一些点心;要是在城里打死人,只须到法厅报告一声,法官还要很客气的给你道谢。”蓝蓝似乎非常的羡慕我,眼中好象含着点泪。我的眼中也要落泪,可怜的妖人,生命何在?公理何在?
“那两个死去的也是有势力的人。他们的家属不和你捣乱吗?”
“当然捣乱,抢迷叶的便是他们;快走!他们久已派下人看着你的行迹,只要你离开迷林远了,他们便要抢;他们死了人,抢我的迷叶作为报复,快走!”
“人和迷叶的价值恰相等,啊?”
“死了便是死了,活着的总得吃迷叶!快走!”
我忽然想起来,也许因为我受了妖人的传染,也许因为他这两句话打动了我的心,我一定得和他要些国魂。假如有朝一日我离开蓝蓝——我们俩不是好朋友——我拿什么吃饭呢?他请人参观我洗澡得钱,我有分润一些的权利。设若不是在这种环境之下,自然我不会想到这个,但是环境既是如此,我不能不作个准备——死了便是死了,活着的总得吃迷叶!有理!
离迷林不远了,我站住了。“蓝蓝,你这两天的工夫一共收了多少钱?”
蓝蓝愣了,一转圆眼珠:“五十块国魂,还有两块假的;快走!”
我向后转,开步走。他追上来:“一百,一百!”
我还是往前走。他一直添到一千。我知道这两天参观的人一共不下几百,决不能只收入一千,但是谁有那么大的工夫作这种把戏。(奇*书*网。整*理*提*供)
“好吧,蓝蓝,分给我五百。不然,咱们再见!”
蓝蓝准知道:多和我争执一分钟,他便多丢一些迷叶;他随着一对眼泪答应了个“好!”
“以后再有不告诉我而拿我生财的事,我放火烧你的迷林。”我拿出火柴盒拍了拍!
他也答应了。
到了迷林,一个人也没有,大概我来到了之前,他们早有侦探报告,全跑了。迷林外边上的那二三十棵树,已差不多全光了。蓝蓝凄凉的哀嚎了一声,倒在树下。
第九章 装作神棍
迷林很好看了:叶已长得比手掌还大一些,厚,深绿,叶缘上镶着一圈金红的边;那最肥美的叶起了些花斑,象一林各色的大花。日光由银灰的空中透过,使这些花叶的颜色更深厚静美一些,没有照眼的光泽,而是使人越看越爱看,越看心中越觉得舒适,好象是看一张旧的图画,颜色还很鲜明,可是纸上那层浮光已被年代给减除了去。
迷林的外边一天到晚站着许多许多参观的人。不,不是参观的,因为他们全闭着眼;鼻子支出多远,闻着那点浓美的叶味;嘴张着,流涎最短的也有二尺来长。稍微有点风的时候,大家全不转身,只用脖子追那股小风,以便吸取风中所含着的香味,好象些雨后的蜗牛轻慢的作着项部运动。偶尔落下一片熟透的大叶,大家虽然闭着眼,可是似乎能用鼻子闻到响声——一片叶子落地的那点响声——立刻全睁开眼,嘴唇一齐吧唧起来;但是蓝蓝在他们决定过来拾起那片宝贝之前,总是一团魅影似的赶到将它捡起来;四围一声怨鬼似的叹息!
蓝蓝调了五百名兵来保护迷林,可是兵们全驻扎在二里以外,因为他们要是离近了迷林,他们便先下手抢劫。但是不能不调来他们,妖国的风俗以收获迷叶为最重大的事,必须调兵保护;兵们不替任何人保护任何东西是人人知道的,可是不调他们来作不负保护责任的保护是公然污辱将士,蓝蓝是个漂亮人物,自然不愿被人指摘,所以调兵是当然的事,可是安置在二里以外以免兵馋自乱。风稍微大一点,而且是往兵营那面刮,蓝蓝立刻便令后退半里或一里,以免兵们随风而至,抢劫一空。兵们为何服从他的命令,还是因为有我在那里;没有我,兵早就哗变了。
“外国人咳嗽一声,吓倒妖国五百兵”是个谚语。
五百名兵之外,真正保护迷林的是蓝蓝的二十名家将。这二十位都是深明大义,忠诚可靠的人;但是有时候一高兴,也许把蓝蓝捆起来,而把迷林抢了。到底还是因为我在那里,他们因此不敢高兴,所以能保持着忠诚可靠。
蓝蓝真要忙死了:看着家将,不许偷食一片迷叶;看着风向,好下令退兵;看着林外参观的,以免丢失一个半个的落叶。他现在已经一气吃到三十片迷叶了。据说,一气吃过四十片迷叶,便可以三天不睡,可是第四天便要呜呼哀哉。迷叶这种东西是吃少了有精神而不愿干事;吃多了能干事而不久便死。蓝蓝无法,多吃迷叶,明知必死,但是不能因为怕死而少吃;虽然他极怕死,可怜的蓝蓝!
我的晚饭减少了。晚上少吃,夜间可以警醒,蓝蓝以对其他妖人的方法来对待我了。迷林只仗着我一人保护,所以我得夜间警醒着,所以我得少吃晚饭,功高者受下赏,这又是妖人的逻辑。我把一份饭和家伙全摔了,第二天我的饭食又照常丰满了,我现在算知道怎样对待妖人了,虽然我心中觉得很不安。
刮了一天的小风,这是我印象中的第一次。我初到此地的时候,一点风没有;迷叶变红的时候,不过偶然有阵小风;继续的刮一天,这是头一回。迷叶带着各种颜色轻轻的摆动,十分好看。蓝蓝和家将们,在迷林的中心一夜间赶造成一个大木架,至少有四五丈高。这原来是为我预备的。这小风是妖国有名的迷风,迷风一到,天气便要变了。妖国的节气只有两个,上半年是静季,没风。下半年是动季,有风也有雨。
早晨我在梦中听见一片响声,正在我的小屋外边。爬出来一看,蓝蓝在前。二十名家将在后,排成一队。蓝蓝的耳上插着一根鹰尾翎,手中拿着一根长木棍。二十名家将手中都拿着一些东西,似乎是乐器。见我出来,他将木棍往地上一戳,二十名家将一齐把乐器举起。木棍在空中一摇,乐器响了。
有的吹,有的打,二十件乐器放出不同的声音,吹的是谁也没有和谁调和的趋向,尖的与粗的一样难听,而且一样的拉长,直到家将的眼珠几乎瞪出来,才换一口气;换气后再吹,身子前后俯仰了几次,可是不肯换气,直到快憋死为止,有两名居然憋得倒在地上,可是还吹。妖国的音乐是讲究声音长而大的。打的都是像梆子的木器,一个劲的打,没有拍节,没有停顿。吹的声音越尖,打的声音越紧,好像是随着吹打而丧了命是最痛快而光荣的事。
吹打了三通,蓝蓝的木棍一扬,音乐停止。二十名家将全蹲在地上喘气。
蓝蓝将耳上的翎毛拔下,很恭敬的向我走来说:“时间已到,请你上台,替神明监视着收迷叶。”
我似乎被那阵音乐给催眠过去,或者更正确的说是被震晕了,心中本要笑,可是不由的随着蓝蓝走去。他把翎毛插在我的耳上,在前领路,我随着他,二十名音乐家又在我的后面。到了迷林中心的高架子,蓝蓝爬上去,向天祷告了一会儿,下面的音乐又作起来。他爬下来,请我上去。我仿佛忘了我是成人,像个贪玩的小孩被一件玩物给迷住,小猴似的爬了上去。
蓝蓝看我上到了最高处,将木棍一挥,二十名音乐家全四下散开,在林边隔着相当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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