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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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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会。他径自走向门口,不疾不徐的翻下大衣衣领,取下帽子放入大衣口袋……
  “各位,你们懂了吧?他非得这么做,因为若要秀出室内的身影,他必须是穿着睡袍,所以反影不该戴帽,衣领也不可翻起。我实在很好奇,他的举动既然如此有条不紊,为何没有把面具摘下来——”
  “对了,面具呢?米尔斯说他未曾——”
  “米尔斯没看到他摘下面具。我们继续追随米尔斯的证词,待会儿我在告诉你原因。”杜莫太太高声嚷叫,畏缩地后退靠在墙边,然后迅速开门。此刻,葛里莫教授现身于门口——
  “现身了!他的魔术就是这样变出来的。咱们这位思考井然有序的证人,令人难堪的全说对了。而杜莫呢?在这里她出现了第一个破绽。一个惊慌失措的女人,虽然面对可怕的陌生人物,但在她前面房间里的男人,是可以挺身保护她的,她不可能下的后退缩在墙边;她应该冲向房门寻求庇护才对。总之,再来看看米尔斯的证词。他说葛里莫没戴上眼镜(戴着面具,当然无法再戴眼镜)。但是我认为此时此刻,房间内的人把眼镜戴上,才是正常的反应。
  葛里莫——依据米尔斯的说法——在这段时间里完全静止不动;他的表现像是个局外人,自始至终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接下来的证据,可以让凶嫌百口莫辩。米尔斯说道:“我当时的印象是,杜莫太太虽然靠在墙边直发抖,但在陌生人进房后,她却把门关上。我
  还记得,她的手就放在球形门把上。“这太反常了!当时她还矢口否认,但米尔斯说的没错。”菲尔博士以手势示意。“我们就此打住,再多说也是无益。在这里,我碰到了棘手的难题:假如葛里莫是独处于室内,而且是直截了当走入书房,那么他身上的衣物哪儿去了?黑色的长大衣,棕色的遮檐帽,甚至那副假面具,都跑哪里去了?它们全不在书房里。然后我想起来了,厄奈斯汀的职业是为芭蕾歌舞剧缝制服装;我又记起欧洛奇讲过的故事;于是我就豁然开朗了——”“啊?”
  “葛里莫把它们全烧了,”菲尔博士说道,“他没花多少时间就烧掉它们,因为它们全是纸制的,就像欧洛奇描述的魔术中,消失的骑马人身穿的那件制服一样。在壁炉里烧毁真正的衣物,是既费时又麻烦,他可不能冒这个险;他必须速战速决。他们必须可以撕碎或烧毁。而烧了这么大量、宽松的白信纸——全白的信纸——是因为要将底下的有色焦片掩盖起来。什么致命的文件!哦,天哪,想得出这种推论,我真该自刎谢罪!”他挥舞着拳头,“他如何一滴血迹、一点血污都不甩落地走到存放有密件的办公桌的抽屉那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得起火烧纸……他必须除去制造‘枪声’的碎裂物。”
  “枪声?”
  “别忘了,大家都认为这个房间里曾经发生枪击。当然了,证人听到的声音,其实是鞭炮发出的巨大噪声。你们知道,德睿曼为盖伊·佛克斯之夜储藏了一些玩意,教授自是从这里偷取而来。德瑞曼找到行踪不明的霹雳炮;我猜想,此刻他突然恍然大悟,也难怪他一直喃喃念着‘烟火’。这下可好,爆炸后的鞭炮碎片会全部飞散。这些碎片全是厚实坚硬的纸板,特别难以燃烧,但它们必须烧毁于壁炉里,或者混在那些纸堆中。后来,我果真找到了一部分。事实上,我们应该早就识破根本没子弹发射的诡计。现在的弹药筒,就像是那把科尔特左轮手枪,装填的是不冒烟的火药。你可以闻得到,但看不到。然而在案发当晚,即使窗户已经打开,书房里却仍有轻烟飘渺(鞭炮所遗留的)。”“啊,好吧,我们来复述要点!葛里莫穿的黑大衣,由皱纹纸构成。它颜色黑得像是睡袍,剪裁得也像睡袍,尤其是衣领翻下时,立即变成抹光发亮的正面翻领,看来更像睡袍。此外,遮檐帽业是纸制的,其上还连附着一张假面具——因此,只要摘帽的动作干净利落,便可顺手将帽子和面具一并折叠,再塞入口袋即可(可顺便一提,葛里莫要外出杀佛雷
  时,真正的睡袍已在书房内准备就绪)。而这件黑色的‘制服’,当然更早的时候,曾被轻率的挂入楼下的衣柜中,“
  “不巧,那件黑大衣被曼根撞见了。机警的杜莫得知此事,待曼根前脚一走,她后脚便跟上来,火速将大衣移出衣柜,并送往安全的地方置放。所以拉,她压根儿没看到黄色花呢外套吊在哪儿。那时候,黄色大衣正在楼上伴随葛里莫,准备着稍晚要喝主人一起远征呢。不过,因为昨天下午黄色大衣被人发现吊在衣柜里,杜莫当然得辩称它一直都在那儿。这即是变色龙大衣的由来。”
  “周六晚上,葛里莫杀了佛雷,自己也挨了一枪,然后赶回家,此后的发展,你们应该都了然于胸。魔术一开场,他和助手就碰上了大麻烦。你们知道,葛里莫迟归了。本来他预计在九点三十分以前归来,结果呢,他直到九点四十五分才回来。他耽搁的越久,分分秒秒就越迫近他告诉曼根客人来访的时间。这会儿曼根必是引颈以待访客的到来。危机已是一触即发,我可以想象得到,即使是沉着的葛里莫,这时也濒临发狂的边缘。他穿过地下室,和等候他的内应会合,然后往上疾走。那件里层沾上血渍的花呢大衣,被置入走廊衣柜里,有待事后再来料理——但永远没这机会了,因为他死了。杜莫缓慢的开门,伸出手去按门铃,并随即前来‘应门’,葛里莫则利用此空当着装。”
  “然而,他们终究是拖了太久。曼根还是出声招呼。葛里莫一慌张,脑子便周转不当。为了避免漏出马脚,他反而弄巧成拙,犯下大错。到那时为止,过程都还算顺利,他可不想被这穷小子的爱管闲事高的功亏一篑。所以他答道他是佩提斯,并且将起居室门上锁。(你们是否注意到,只有佩提斯的嗓音,和葛里莫一样低沉?)是的,这是个一时冲动所犯下的错误,但他就像是个橄榄球员,一心只想侧身切进射门区,并闪躲当下飞扑过来的手臂。”
  “魔术已经表演完毕;他孤身一人袋在书房里。上衣可能沾了血,不过反正杜莫会处理它,制服大衣里有原是衬衫,于是他解开衬衫,并且包扎伤口,他只要再锁上房门,穿上真正的睡袍,销毁纸制的制服,以及把镜子往上推入烟囱……”
  “但是,我再说一遍,这也是终局了。鲜血再次大量涌出。寻常人在受伤的情形下,根本无法承受它所经历的沉重压力。佛雷的子弹没杀死他。但当他企图——事实上,他以超乎凡人的审理办到了——抬高镜子塞入隐匿处时,他的肺脏犹如一个破损的橡胶套,被他自己活生生撕裂了。就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一生也即将落幕。随后他开始吐血,从他口中溢出的鲜血,宛若动脉被切断似的渲泄不止;他跌跌撞撞的推倒沙发,翻覆椅子,并且用尽最后的力气,蹒跚但顺利的点燃鞭炮。在历经恩怨情仇,隐姓埋名,以及阴谋计划后,他眼前的世界不再运转了,而是缓慢的变为黑沉沉的一片天。他试着大叫,却是办不到,因为喉头正涌出鲜血。就是在那一时刻,查尔斯·葛里莫突然领悟,在他艰苦的一生中,对于这最具震撼效果,而且是最后压轴的好戏的镜子魔术,他从未相信自己能有机会完美演出……”
  “阿?”
  “他知道自己回天乏术,”菲尔博士说道,“不过,奇怪的是,他倒是挺高兴的。”
  飘雪落在街灯上,使得灯光又开始转暗。书房里寒气逼人,让菲尔博士的声音听来分外怪异。突然间,他们看到房门打开,一名女人挡在门口,脸上的扮相十分可怖。一张可怕的脸,一身黑色的装扮,但环绕在她肩上的,仍是那条追忆爱人的红黄色围巾。
  “你们看,他招供了,”菲尔博士的语气,依旧是低沉单调,“他试着告诉我们真相:是他杀了佛雷,然后佛雷杀了他。我们却误解了,直到我从时钟获得灵感,弄清楚卡格里史卓街的案发经过,我才了解他的意思。老弟,你们懂了吗?想想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我兄弟干的。我没想到他会开枪。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房间的——’”
  “你的意思是,葛里莫所说的房间,其实是指佛雷在卡格里史卓街的住所?那间他把佛雷留在那儿自生自灭的房间?”哈德利问道。
  “是的。后来,当葛里莫在街灯下开门时,他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冲击惊吓。你们回忆一下,”
  “这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我告诉你我兄弟是谁,免得你认为我在胡言乱语……”他会这么说是必然的,因为他以为没人认得佛雷。由此观之,检视他那番语焉不详,让人摸不着头绪的话语——当时他也听到医师宣告无望的陈述——其实他的用意,是想要对我们解释整个谜团。“
  “首先,他试着告诉我们侯华斯兄弟和盐矿山。接着他说道佛雷的死,以及佛雷对他做了什么。‘绝非自杀’,是指他在街上看见佛雷,因此伪装佛雷自尽的如意算盘就失败了。‘他没有使用绳索’,佛雷的确没用到,而那条绳索后来被葛里莫扔了。‘屋顶’,葛里莫指的不是自己家屋顶,而是他离开佛雷房间时所穿越的屋顶。‘雪’,雪停了却破坏他的计划。‘光线太亮’,哈德利,这句话是个关键!当他望向街道时,却发觉来自街灯的光线太亮;于是佛雷认出他,并且开枪射击。‘有枪’,甭说了,佛雷手上当然有枪。‘狐狸’,意味着面具,那顶他戴上的盖伊·佛克斯假面具。最后是‘不要责备可怜的——’,不是德瑞曼,他指的不是德瑞曼,我猜,这是他为某件事感到羞愧的最后歉意:他以前可没干过诈骗的勾当。‘不要责备可怜的佩提斯;我无意把他牵连进来。’”良久,众人皆默默无语。
  “没错,”哈德利无精打采的同意,“没错,现在还剩下一个问题。油画上的刀痕是怎么回事?刀子跑去哪里了?”
  “关于油画上的刀痕,我想,那只是让魔术看来更加逼真的一项装饰罢了;油画是葛里莫划花的——这是我的猜测。至于刀子,老实说,我也不晓得。说不定葛里莫用完它,就放进烟囱和镜子放在一起。因此我们以为空幻之人备有刀,枪两种凶器。但它现在不再壁炉里的凸台上,我才昨天德瑞曼找到它是,便拿走了——”
  “这一点,”一个声音响起,“你就错了。”
  厄奈斯汀·杜莫留步在门口,双臂交叉横放在胸前的围巾上,脸上却是充满笑容。
  “你的推论我都听到了,”她接着说道,“也许你可以让我受绞刑,也许不行。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么多年来。我只知道,若失去了查尔斯,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刀子是我拿的,各位,我另有他用。”
  她仍然面带微笑,眼眸则绽放骄傲的神采。兰波注意到她藏起双手。他看见她突然踉跄摇摇欲坠,正想伸手扶她,却迟了一步,只有眼睁睁看她迎面倒地。菲尔博士笨拙的离席起身,目光呆滞的望着她,表情和地上的女人一样惨败无血色。
  “我又犯下罪了,哈德利,”他说道,“我再一次说对了真相。”
  附录1 山羊的影子
  一般介绍都会提到约翰·迪克森·卡尔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出版于1930年《夜行》(It Walks by Night),但实际上《山羊的影子》(The Shadow of the Goat)这部短篇才是卡尔真正的第一篇密室推理作品。这篇故事于1926年刊载在卡尔大学时期所参与编攥的《哈佛人》杂志上,和《夜行》一样都是法国警察局贝克林警官出场的案子。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不过却包含多个不可能犯罪,构思精巧,布局严谨,能看得出日后成为“密室之王”的影子。(ellry)
  一
  屋子里静悄悄的,烟草燃烧散发出的烟雾在灯周围盘旋。两个人正坐在那里沉思,不过这并非他们唯一的相似之处。他们都为别人的事而紧锁眉头、闷闷不乐。约翰·兰德沃恩爵士曾经效力于伦敦那处暧昧的地方,也就是人们所知的白厅(英国政府所在地——译注),也许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能对苏格兰场发号施令的人物。亨利·贝克林先生是法国警察当局八十六位官员之一,但是绝非其中无关轻重的人物。
  大雾笼罩着的伦敦,高塔、脚步声,加上暗淡的轮廓,看起来变的越发古老。雾气令这间丰台宅邸房间的窗户模糊不清,宅邸位于舰队街一处偏僻之所,有时能看见带着恐怖假发的出庭律师边走边如击剑般挥动着手杖。屋子里的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白色衬衫的领口已经解开了,抽着同样的雪茄——贝克林有着黑胡须,兰德沃恩的胡须则像烟灰般灰白。这产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一个三十多岁侦探的样子,一会儿变成了他六十岁时的样子。
  他们的眼神都很忧郁。
  “如果你告诉我你的故事,”约翰爵士说,“你最好和比利·盖瑞克说说,因为这是他的屋子,他很快就要来了。但是不用担心,他昨晚也在那里。”
  贝克林点点头,无聊的抽着烟。
  “我知道,我的朋友。当然,我没有正式的打电话给你——我不想让官方涉入这件事。好啦!昨晚靠近诺丁汉骏的沃克索普,朱尔斯·范格如先生被谋杀了。这就是我为何想见你的原因。”
  “那么,”英国人说,“我想不得不告诉你一个你也许不感兴趣的故事,除非你相信巫术。因为,你知道,那个唯一能杀死范格如的人必须在昨晚十点穿过一扇上锁的百叶窗。”
  “这消息是真的罗。哦,该死的!”贝克林焦躁不安。“这消息真荒谬,不过也很真实。我看见西里尔·默顿从唯一的门进入房间,门上了锁,而我盯着门。屋子只有唯一一扇窗户,还有窗栅而且百叶窗也锁上了。没有壁炉,也没有任何秘密通道;墙也是石头做的。的确如此。那是一个石盒。但是我告诉你默顿进去了——而且消失了。布兰登勋爵和盖瑞克,他们和我在人消失前后都搜查了那里,他们会证实我的话。接着一桩更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默顿被确信杀了范格如,他几乎还犯下了另一桩谋杀,那时我看见他在我眼前蒸发。我亲爱的先生,那是魔法,”他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至少,我认为我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
  贝克林先生站起来。雾蔓延近来,和香烟散发出的烟雾混合在一起;法国人颤抖着。他看上去蜷缩起来,非常疲惫。雪茄在他嘴边滑稽的突出来,他开始环顾这间屋子。
  “我的朋友,我被打败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言辞激烈。“我被打败了!我想这件案子里有着不可能的谜团。但是除非我们能证明他有分身术,还进入一间上锁的屋子,那个可怜的福科就为被控谋杀。当然这些事件是有联系的!请告诉整个故事吧。”
  约翰爵士坐回他的椅子。他紧锁眉头想着事情。
  “很好。这是只是关于西里尔·默顿的开场白。给默顿一个假发,一把剑,他就能变成十七世纪的流氓——但是你必须给他一个假发。他个子高,而且有着瘦削白皙的漂亮脸蛋,从他的脸上你可以如照镜子般的看见每一种表情,他的头发被剃掉了。在他成为演员之前,曾在德国学习,他丑陋的本性曾使得他和骑兵队员决斗过,因此在头上留下了疤痕。这个疤痕相当丑陋,即便是头发遮掩也无济于事。因此,他将头发剃掉。但是他的脸很漂亮,有着短短的黑胡须,不至于呈现可笑的样子。
  “他是我们最好的演员。如果你在任何一部老派浪漫剧里看过他的表演,你就会知道此人有着古代的风度。他能将自己适应任何角色,这就是他的天才之处。他爱好巫术以及死亡艺术,为此他的图书室里尽是一些早已被人遗忘的书——埃及赫尔墨斯,Lillius,Geber,James Stuart,Cotton Mather的作品。
  “这就是他买下那块地的原因。贝尔宅邸(Bell House,bell有钟的意思——译注)是一片广阔的庄园,曾经是舍伍德森林的一部分,距离范格如住的地方大约30英里。贝尔宅邸!你可以透过树梢看见钟楼,沉浸在月光中种着白桦的丘陵,风吹拂着树木。这在诺曼底人举着剑横扫英格兰的时候就建造了,大厅里总是发出叮当声好似鬼魂般的声音。那是一个肮脏、混乱的时代——教堂和恶魔让人们灵魂出窍,穿着盔甲的武士,脸上涂着血,莫名的恐惧——这是个充满这可怕气氛的屋子。因此,贝尔宅邸的护城河有20英尺深。
  “我要告诉你关于西里尔·默顿办的宴会。那里有间宴会厅,有着彩色玻璃窗,里面点着蜡烛;我记得白色的衬衣,雪茄的烟味,人们笑起来时闪光的牙齿。令人感到模模糊糊的感觉。例如,我记得比利·盖瑞克和马德琳餐后在楼梯上的场景——也许因为马德琳是我的女儿;黑暗中的楼梯上,还有蜡烛。他们都是黄头发,像老萨克逊人一样的漂亮。他的姿势有点可笑,不过那就该是可笑:他亲吻了她的手。
  “他们相爱了,我对盖瑞克特别感兴趣就因为如此。那个晚上我担心他。比利是朱利斯·范格如的外甥。那个老头更像是他的父亲,还把他立为既承认,范格如的敌人就是比利的敌人。这就是默顿为何不和这小子交往的原因,他讨厌范格如甚至达到了愚蠢的地步。他被迫邀请他,因为比利是我的客人,我是近邻无法视而不见。由于同样的原因比利不得不接受。整个晚上我都感到坐立不安。
  “在吸烟室里的愚蠢辩论成为事件的高潮。人们围坐在热烘烘的壁炉旁边,全是男人的脑袋。比利刚从马德琳那里回来,心情愉快,不免狂妄自大起来。他抽这雪茄,嘲笑默顿,后者正用他喜欢的中实际魔术和布兰登勋爵和朱利安·阿伯先生争辩。他站在那里,背对着壁炉架,黑色的胡须,剃掉头发的脑袋,带着微笑进行争辩。
  “‘我告诉你,’默顿说,‘盖索特·德·布瑞勒斯的书,1697年由巴黎麦若特出版的’Contes du Diable‘,副标题为’Avec L‘Histoire de L’Homme Qui Savait S‘Evanouir’。其中提到一个人进入一间上锁的屋子然后彻底的消失。德·布瑞勒斯将他归结为巫术,其实这是可能的。而且这是一种完全可行的巫术。‘
  “朱利安·阿伯先生表示不同意。阿伯是那种怪异的英国绅士;不会反对帮助那些财政上陷入困境的人——而且充满兴趣。一个优雅的放债者。这人看上去不错,但是却心如盘石。他优雅的反对道:‘我亲爱的伙计——’
  “‘胡说!’比利·盖瑞克打断道。‘胡说,默顿!’
  “这是一次典型的聚会,一群乏味的地主们,他们总是对吃很感兴趣。单调,华丽,像老皮特(威廉·皮特1708…1778英国政治家领袖和演讲家,在七年战争[1756…1763年]时曾指挥其国内战事——译注)一样喜欢雄辩。布兰登勋爵就是其中的一员。
  “‘先生,’布兰登勋爵说道,‘这实在可笑。’他蹒跚着走向火炉,摇摇手。
  “‘不过,它发生了,’那个演员答道。‘还会再发生。’
  “比利有点喝醉了。他暴躁的提出反对:
  “‘哦,默顿,你平常孤零零的一个人以至于没人与你作对。你的自以为是令我厌烦!如果你可以站在这儿并且说些严肃的东西——’
  “‘这可以实现,’默顿轻声说道。‘我可以做到。’
  “他喜欢看见这群乡绅脸露惊恐之色,笑着抽他的雪茄。
  “‘默顿,你的意思是说你可以走进一间上锁的房间——一间真正上锁的房间——然后消失?’
  “‘有活动门!’比利立刻插话道。
  “‘没有活动门。我指我们去城堡里的一间石屋,你们锁上门窗,我能消失。就这样。’
  “‘胡说!’比利重复道。
  “‘想一下,’默顿说,‘以我之见,或者以一个主人之见,你的话太粗鲁了。’
  “‘如果你问我的看法,’比利说,‘你的看法真是他妈的该死。’
  “默顿发怒了,脸如同火焰一般。
  “‘我们不再对你目前的行为喋喋不休;呆会再说。盖瑞克,你想和我赌一千英镑说我无法按照我所说的去做吗?’
  “‘哦,我说!’朱利安·阿伯叫道。‘别傻了。’他转向比利提出警告。‘你不要这样——默顿,我不允许——’
  “‘你想干什么?’比利问道,他也生气了。‘少管闲事,先生!默顿,我很高兴看见你将自己变成一个傻瓜。我接受你的打赌。’
  “‘如果默顿先生允许我参加,我也接受打赌。’布兰登勋爵说道。
  “默顿笑了。
  “‘还有别人参加么,先生们?’他随意的说着。”
  约翰爵士停下来。贝克林已经坐下来了,正注视着他。英国人在他继续之前又点燃了一支雪茄。
  “好啦,事情变的奇妙了,但确实如此。只有朱利安·阿伯先生没有继续看这场赌博。他说他不得不搭乘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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