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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骨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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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识相点儿,让我给你点儿建议——
  电话铃没有再次响起。我把剩下的可乐倒进干燥的喉咙,决定上床睡觉。至少今晚我没有在露台上一个人潸然泪下,德沃尔帮我熬过了这个夜晚。奇怪,我竟然有点儿感谢他。
  我走进北卧室脱衣躺下,想着那个小女孩凯拉,还有她那可以当她姐姐的母亲。德沃尔视玛蒂为眼中钉,这很显然,假如在德沃尔眼里我几乎一文不名,那他又是怎么看玛蒂的呢?要是他跟她过不去,她又拿什么来和他抗争呢?想到这些让人难受,我想着想着睡着了。
  三小时后,我起身去解决临睡前很不明智地喝下的那罐可乐,睁着一只惺忪的睡眼站在小便池前。我又一次听到了那哭泣声,黑暗中一个迷路或吓坏了的孩子……兴许只是装作迷路或吓坏了的孩子的哭声。
  “别。”我知道,光着身子站在便池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求你别这样,很吓人的。”
  这哭声像以前那样渐渐变轻,像是顺着一条遂道走远了。我回到床上,侧身躺下,闭上眼睛。
  “这是一个梦。”我说道,“只不过另一个曼德里的梦。”
  我知道这不是,但我也知道自己会重新入睡,此刻后者才是重要的。在我的意识渐渐变得模糊时,我用完全是自己的声音想道:她是活的,莎拉是活的。
  我还知道一点:她属于我。是我重新找到了她,不管怎样,我回家了。
  第9章(上)
  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在一个塑料瓶里灌上点葡萄汁,走上主街,朝南开始一次远距离的漫步。天空清朗,温度已经很高。街上很安静——那种只有在一个充实的星期六之后才能体会到的安静,一半是孤独一半是倦意。两三个渔夫把船停在远处的湖面上,湖上静得没有一下机动船的马达声,也没有一声孩子的欢笑和嬉闹。我经过街边土坡上的五六幢小别墅,虽然在一年的这个季节,那里面很可能都住了人,但惟一看得见的生命迹象是挂在帕森戴尔家露台栏杆上的几件游泳衣,以及贝切尔德家码头上那只半瘪气的亮绿色海马游泳圈。
  可是,帕森戴尔的灰色小别墅仍然属于帕森戴尔家吗?贝切尔德家——它面向湖和山的窗户像立体影院的荧幕——那滑稽的环形避暑营地仍然属于贝切尔德家吗?当然看不出。四年里可能有很多变化。
  我这么走着什么也不用心去想——这是我写作期间惯用的小伎俩。运动身体,休息头脑,让地下室的小家伙们自己工作。我走过那些乔和我曾在里面喝过酒、吃过烧烤,偶尔打过几场牌的营地,边走边像海绵一样吸收周围的空气中的宁静,喝着葡萄汁,用胳膊抹去前额上的汗,然后等待着思绪自己发生。
  首先产生的是一个古怪的念头:夜晚那孩子的哭泣声好像比麦克斯·德沃尔的电话来得更加真实。我当真在回T镇的头个完整的晚上就接到了一个有钱的坏脾气电脑大亨打来的电话?那老家伙当真在电话里把我叫做“骗子”?(从我告诉他的话来看,我的确是,可这并不重要)这知道确有其事,可相比之下我更容易相信那个“黑迹湖幽灵”——也许其它营地的人称之为“神秘的哭泣男孩”——的存在。
  快喝完那瓶葡萄汁的时候,第二个念头跳了出来——我该给玛蒂·德沃尔打电话,告诉她发生的一切,这是一种自然的冲动,但不是个好主意。我已经过了相信“可怜的小女人和凶恶的老继父”这类简单的故事的年龄……只不过这回故事里换了个恶公公。今年夏天我有自己的打算,不想掺和到电脑大亨和住房车的穷女孩之间日渐丑陋的纷争里去。德沃尔得罪了我——而且很严重——但也许他并不是冲我来的,不过就事论事而已。嘿,有些人就是喜欢无端得罪人。我犯得着和他对着干吗?不,没必要。我救了“小红帽”,不疑难问题间碰到了她母亲小小的,但很结实的乳房,还知道“凯拉”在希腊语里表示“淑女一样”的意思。这些已经足够,再多就撑了,看在上帝的份上。
  我停下脚步,还有大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沃灵顿,那是一座当地人常称为“乡村俱乐部”的木头建筑,名副其实——它带一个六洞的高尔夫球场,一座马厩和一个跑马场,一个饭店,一个酒吧,一座可供三四十人住宿的会所,会所周围星星落落散布着八九座小屋。它甚至还带一个双轨保龄球场,尽管那些小柱得靠你和对手轮渡去竖。沃灵顿建造的时间是一次大战早期,比莎拉—拉弗斯晚些,但并不太晚。
  一条长长的码头通向一座小一点的建筑,人称“日落酒吧”,沃灵顿夏季的游客们常在一天结束时到那儿喝酒,另一些则在一天开始时在那儿要上一杯“血玛丽”。我朝那个方向望去,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人。水上酒吧左边的门廊上站着个女人,正看着我。
  看到她我差点儿跳起来。当时我的心情刚好不是最佳,也许这有点关系……不过我认为无论我的心情有多好,她都会把我吓一跳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一动不动,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瘦得出奇,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那张脸。你有没有见过爱德华·孟克的《呐喊》?那好,想象一下那张尖叫的脸休息时的样子,闭着嘴眼睛警惕地盯着画外,那你就知道这个站在码头顶上,有着长长手指头的手搭在扶手上的女人是怎样一副尊容了。不过我必须告诉你,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爱德华·孟克的画,而是丹弗斯太太。
  她看上去大约七十岁,穿着件黑色的连体游泳衣,外面套着条黑短裤。这种搭配显得出人意料地正式,仿佛那永不过时的黑色鸡尾酒小晚装的变种。她的皮肤奶油一样惨白,不过扁塌塌的肚子以上的部位以及皮包骨头的肩膀两侧除外,那两处浮满了大块的棕色老人斑。她脸上长着骷髅般突出的颧骨和光秃秃鼓起的眉骨,整张脸像一把尖锐的楔子。眉骨下面的眼睛深陷在眼窝的阴影里,几乎看不到。稀疏的白发从耳边笔直挂下来,垂到前倾的下巴两侧。
  上帝,她太瘦了,我心想。她什么也不是,就是一袋子——
  想到这里,我浑身打了个冷战,一个强烈的冷战,好像有人被人电击了似的。我不想让她注意到这点——于是我抬起手来挥了挥,挤出一个微笑。早上好,站在水上酒吧那边的女士。早上好,你这老掉牙的骨头袋子,你差点吓得我尿裤子,不过这些日子没关系,我原谅你了,你过得还好吗?我怎么觉得我笑得比哭还难看。
  她没有朝我招手。
  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傻瓜——镇上没有头号傻瓜,我们轮渡来揍——打招呼的手以一个尴尬的半敬礼姿势收场,好像一只手掌按在我的两片肩胛骨之间。
  她刚才站着的码头现在空无一人。我眯了眯眼,第一个反应是她肯定走进酒吧的阴影里去了,但她不在那儿,而是像个鬼魂那样消失了。
  她走进酒吧里去了,宝贝,乔的声音说。你知道的,对吗?我的意思是……你是知道的,对吗?
  “对。”我自言自语,那个夏天里我经常自言自语。“是的,也许她真的进去了。也许她走路鬼鬼祟祟的。”是啊,就像丹弗斯太太。
  我再次停下回头张望,可道路沿着湖边稍稍捌了一点儿,从这儿已经望不见沃灵顿和日落酒吧了。真的,我心想,这样更好。
  回去一路上我在脑海里一一列举莎拉—拉弗斯前后发生的怪事:反复出现的梦境、向日葵、电台标签、夜里的哭泣声。我觉得自己与玛蒂和凯拉的巧遇,外加电脑先生尾随而来的电话也勉强算得上是怪事之一……只是比起夜里听到的孩子的哭声是不同意义上的怪事。
  那么,乔安娜死时我们在德里而不在黑迹湖这一点呢?也算得上是件怪事吗?我不知道,我甚至不记得为什么要把它算在里面。一九九三年秋天和冬天我正忙于把《红衣人》改编成电视剧脚本。一九九四年二月我开始写作《一落千丈》,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扑在这本书上。况且,提出前往T镇,前往莎拉……
  “一向都乔开的口。”我对着空气说,当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时立刻明白这话有多么正确。我们俩都很喜欢这所湖畔的房子,然而每次都是乔提出“嗨爱尔兰人,让我们去T镇住几天吧。”这话她随时都可能说出口,似乎我已经把莎拉—拉弗斯给忘了,即使在夏天临近的时候。我真有那么专注于写作?好像不是……难道还有其它原因?
  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很不对头,可我不知道是什么。毫无来由。
  这让我想到了莎拉·泰德威尔和她某首歌的歌词。她的歌从来没有留下过录音,但我有盲眼蓝调艺人雷蒙·杰弗逊翻唱她这首歌的唱片。其中一段唱道:
  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支谷仓舞,甜心
  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支圆圈舞
  让我吻你甜蜜的嘴唇,甜心
  我找到你,你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这道歌,常想象它不是出自那位老民摇歌手醇厚的歌喉,而是从一个女人嘴里唱出来时会是怎样。从莎拉·泰德威尔的嘴里。我打赌她唱起来更甜美。朋友,我打赌她能唱出轻巧的节奏感。
  我又到了自家门前的湖畔,环顾四周,没人(不过我已经听到今早第一艘滑水汽船排水的声音),于是我脱得只剩内裤,朝浮板游去。我没有爬上浮板,而是躺在旁边的水面上,一手抓着扶梯,慵懒地用脚踏水。这已经很舒服了,可是这一天余下的时间该怎么打发呢?
  我决定用来清理二楼我的办公室,完事后兴许去乔的工作室转转,如果那时自己还没丧失勇气的话。
  我往回游,轻松地踏着水,脑袋浮在水面上,湖水沿着身体流淌而过,像凉凉的丝绸,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水獭。快到岸边的时候我抬起滴着水的脸,看见主街上站着个女人正看着我。她瘦得正像我在沃灵顿见过的那位……不过这一位是绿色的,绿色的指着道路的北方,像古代传说中的森林女神。
  我猛喘一口气,呛进不少湖水,然后咳了出来。我在齐胸深的湖水里站起来,擦了擦灌满水的眼睛,紧接着笑了(虽然带着一丝怀疑)。那女人所以是绿色的,是因为它原来是一棵白桦树,看到树叶在斑驳的白树干周围的形成的那张窥视着的“脸”仍旧让我毛骨悚然。由于没有一丝风,那张脸纹丝不动(像那穿黑短裤黑泳衣的女人的脸一样纹丝不动),可是在微风轻拂的日子里,它会显出微笑或皱眉……甚至是大笑的样子。它后面矗立着一棵病恹恹的松树。一根光秃秃的枝干指着北方,我就是错把它当成了一只指向北面的皮包骨头的手。
  这已经不是我头一遭把自己吓得灵魂出窍了,我总是看到一些东西,仅此而已。当你写了足够多的故事,在你看来,地板上的每块阴影都像是脚印,灰尘中的每根线条都传达着神秘的信息。当然,这显然对于我分辨这些离奇事件中哪些是真的发生在莎拉—拉弗斯,哪此只不过发生在我离奇的想像中没有任何帮助。
  我匆匆扫视周围,发现湖的这一带仍然只有我一个人(虽然这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除了那艘船以外,湖上又响起另两艘船嗡嗡的马达声),于是嗑嗑绊绊地脱下了浸水的内裤,绞干放在我的短裤和T恤衫上面,然后捧在胸前光着身子走上了枕木台阶。我假装自己是男仆本特,正给彼得·温西爵士端去早点和报纸。回到房子里的时候,我已经乐得像个傻瓜了。
  二楼虽然开着窗,可依旧闷热,一踏上最顶上的楼梯我就明白了原因。乔和我曾经共享这个楼面,她的办公室在左边(一个小房间,真正的小房间,由于另外拥有房子北面的工作室,这个小房间对她足够了),我的在右边。走道的尽头是带网格的空调出气孔,那台巨大的空调是我们买下房子后一年添置的。望着它我意识到自己有点想念它特有的噪声。空调上贴着个留言条,上面写着:诺南先生:空调已坏。打开只能出热气,发生碎玻璃一样的声音。迪恩说卡斯特尔—洛克的韦斯顿电器店会送维修零件过来。我只有看到了才说得准。B·梅赛夫。
  我看着最后一句话笑了——这正是梅赛夫太太的风格——然后试着打开开关。乔总是说,当一台机器察觉到附近有个长着***的人类时,它往往会表现得更好些,可惜这回不是。我听了五秒钟空调的转动声,然后关上开关。正像镇上人喜欢说的那样,“真他妈糟透了”,在它修好之前,我在楼上连镇字游戏都玩不了了。
  我到自己的办公室里转了转,看能找到什么,也同样好奇地想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感觉。答案是,几乎没有。这里放着我的书桌,我就是在它上面完成的《红衣人》,向自己证明第一本书的成功并非侥幸;那里挂着一幅理查德·尼克松的照片,他高举双臂,摆出胜利的“V”字姿势,底下是标题:你敢从这个人手里购买一辆二手车吗?那里放着乔为我做的织毯,一两个冬天之后她迷上了阿富汗披肩,从此放弃了编织。
  办公定对我并不陌生,但每一样东西(尤其是光秃秃的书桌)都在告诉我,这里是过去的迈克·诺南的工作地。人的生命,我曾经读到,通常包含两股力量:职业和婚姻。在我的生命中,婚姻已经结束,而职业正处于一个似乎是永久性的断层。在这种情况下,我终于毫不奇怪地发现,自己曾在其中耗费无数日夜,兴高采烈地编织过各种假想生活的工作场所,如今看来是毫无意义的。这就好像你正看着某个已经被解雇了的……或突然死掉了的文员的办公室。
  我正要离开,突然转出一个念头。角落里的文件柜塞满了纸张——银行对账单(大部分是八到十年前的)、各种信件(大多没有回复)、一些零碎的创作草稿——但我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我转移到壁橱,里面的温度少说也得有一百一十度,翻出一个梅赛夫太太标上了“工具”标签的纸板箱,找到了——一台三洋牌随访录间机,那是黛布拉·温斯托克在我们完成了给普特南出版社的第一本书之后送给我的。经过设置,这台录音机能在你开始说话时自动打开;在你停止说话的时候自动进入“暂停”状态。
  我从来没问过黛布拉,当她第一眼看到这台机器时,想到的是不是“噢,我敢打赌任何一个自重的流行小说家都会想要这个宝贝的”。还是其它更为明确的目的……比如某种暗示?把你潜意识的小传真变成文字吧,趁它们还新鲜,诺南?我那时不知道,现在仍然不知道。但我有了它,一台真正高性能的录音机,而我车上刚好有不下十盘磁带,都是我自己录了开车听的音乐带。今晚我就要在里面塞进一盘磁带,把音量调到最大,把机器调到“录音”状态。然后,假如那个我迄今听到过两次的声音再响起来,我就能把它录下来。我可以把它放给比尔·迪恩听,问问他的想法。
  如果今晚我再听见那孩子的哭声,而机器却没有自动打开呢?
  第9章(下)
  “那么,我会知道一些别的事。”我对空荡荡洒满阳光的办公室说,汗流浃背地站在办公室门前,腋下夹着录音机,眼睛看着空书桌,“或者至少有个怀疑的理由。”
  和对门乔的小办公室相比,我的办公室显得拥挤但更有家的感觉,她的地方一向东西不多,此刻更是徒剩空空的四壁。地毯不见了,她那些照片也不见了,甚至连书桌都不见了,仿佛一个“自己动手”计划在即将大功告成之前突然被放弃了。乔的痕迹被彻底清除出这个个房间,有那么一会儿我对布兰达·梅赛夫产生了一股无名之火。我记起每当我自作主张做了什么母亲不同意的事,她老人家总是说:“你是不是有点儿做过了头?”对乔小小的空间如今的境遇我就有这种感觉:把它清理得只剩下墙壁,梅赛夫太太真有点做过了头。
  也许并不是梅赛夫太太把它们清理掉的,那不明飞行物的声音说,也许是乔自己做的。有没有想过,傻瓜?
  “开玩笑,”我说,“她为什么那么做?我才不认为她会预感到自己的死。再说她还买了……”
  但我不想说出口,不想大声说,这好像是一个坏主意。
  我正要转身离开,突然一股凉风令人惊讶地穿过闷热的暑气,擦过我的脸颊,不是我的身体,仅仅是脸。这是一种相当奇异的感觉,好像两只手轻轻抚摸过我的双颊和前颊。与此同时我耳边听到一声叹息……但这么说也不确切,它像是擦耳即过的喃喃低语,好像有人急匆匆地说了些什么。
  我一转身,指望看到房间的窗帘被风吹动的样子……但它们一动不动地垂着。
  “乔?”我说,听到她的名字让我浑身发抖,差点把录音机掉在地上,“乔,是你吗?”
  没有动静。既没有幽灵的手抚摸我的皮肤,也没见到窗帘动一下……如果真有风的话,它们一定会动的。只有一个满脸淌汗腋下夹了个录音机的高个子男人站在空房间的门口……但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开始真正意识到莎拉—拉弗斯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
  那又怎么样?我问自己。就算事情是这样,又怎么样?鬼还能伤害到谁?
  那是我当时的想法。
  当我午饭后来到乔的工作室(她带空调的工作室)时,我对布兰达·梅赛夫的感觉好多了——说到底,她并没有做过头。乔的小办公室里我记忆犹新的东西——镶了镜框的她的第一块阿富汗披肩,她的绿色织毯,还有也装在镜框里的缅因野花招贴画——都被挪到了这儿,连同几乎每一样我此刻记得起来的东西。梅赛夫太太的做法像是在说——虽然我没法减轻你的痛苦让你忘记悲伤,也没法不让你触景生情,但我至少能把让你伤心的东西移到同一个地方,这么一来你就不会突如其来、毫无心理准备地撞上它们而难过了。我只能做到这些。
  这里没有一面墙是空的;墙上挂满了我妻子心灵和创造力的结晶。这里有编织作品(一些是认真的,另一些则是随性之作)、蜡染、手工布娃娃、一幅用黄、黑、橘色丝绸贴成的抽象拼贴画,以及她拍摄的花卉照片;在她的书架顶端甚至还放养一座尚待完工的作品,那是莎拉—拉弗斯本人的头像,用牙签和棒棒糖杆子做成的。
  工作室的一角放着她的编织机和一个小木柜,木柜门把手上挂着一块标签:“乔的编织!请勿触摸!”另一个角落里放着她尝试过一阵子的班桌琴,她最后还是放弃了,说琴弦害得她手指头疼。第三个角落里搁着一根爱斯基摩的船桨和一双磨损了的溜冰鞋,鞋带顶端挂着紫色的小绒球。
  房间正中的旧拉盖书桌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我们一起在这儿度过的那许多夏天、秋天还有冬天的周末里,这张桌子上总是散布着线轴、线团、针垫、草图,或许在有一本关于西班牙内战或美国名犬的书。有时候乔安娜让人操心,至少对我来说,因为无论她做什么都不会遵循真正的系统或秩序;有时候她也可以变得强有力,甚至是专断的。她绝对是个丢三落四的人,这一点永远体现在她的桌面上。
  但不是现在。我可以想象梅赛夫太太把那些东西从桌面清走了,统统藏到那边的塑料罩下面,但这难以置信。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必要。
  塑料罩下面有样东西,我伸手去摸,就在离它一两英寸的时候手发抖了,一个旧日的梦中情景:
  把那个给我,那是我用来挡灰的。
  从我脑海中掠过,就像那阵拂过脸庞的轻风。这情景紧接着消失了,我揭去那层塑料罩。底下是我曾经用过,但很多年没有再想起过的绿色IMB打字机。我向前倾了倾身,才看到——但在看到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上面的打字球是我曾经最喜欢的书信字体。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的旧打字机怎么会在这儿?
  乔安娜折腾绘画(虽然画得不怎么样)、摄影(真的拍得很好,有时候还能卖出个价钱)、刺绣、编织、织布、染布,她还能在吉他上弹出八到十个简单和弦。她会写作,当然;大多数文学专业的人都会,因为这是他们选择文学专业的原因。她是否显示出过人的文学创造力呢?没有。大学期间她曾尝试写诗,但很快就放弃了这门艺术,认为自己不适合。你来替我们俩写,迈达,一次她这么对我说。写作全部交给你;我只要在其它方面样样都稍许涉猎一下就行了。考虑到她的诗作相对她的丝绸、照片和刺绣的水准,我认为那也许是个明智的决定。
  可我的旧IMB打字机到这儿来了,为什么?
  “写信。”我心说,“她在地窖或别的什么地方找到了这台打字机,拿来写信用。”
  不过这不是乔的作风。她把大部分的信件都拿给我看,常常强迫我在信尾亲自添上一些附言,还总是用那句老话来激发我的负罪感:鞋匠的孩子没鞋穿(她总不忘加上一句:“幸亏有亚历山大·格雷汉·贝尔,否则作家的朋友得不到作家的消息”)。结婚以来我从没见妻子用打字机写过一封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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