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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夹雪时代-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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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都是嘈杂混乱的店铺,商业区和住宅区搅在一块形同杂烩,不禁为之一叹。事实上,我现在脚下踏着的这条路就是长安城赫赫有名的朱雀大街。走在中古的大街上,感觉就是与众不同!

上海的外滩,北京的王府井,都因繁华而令人咋舌。可眼下,大唐的朱雀街,其喧闹亦令人瞠目。且不说那沿街鳞次栉比的茶楼酒肆客栈旅馆,单这里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行人就有的一看:峨冠博带者,粗衣褴褛者,锦衫绣服珠光宝气者,可谓贵贱分明;骑马坐轿者,引浆推车者,前拥后簇盛气凌人者,可谓秩序井然;此外,奇装异袍的南蛮北狄西戎东夷,甚至不乏蓝眼黄毛的老外,可谓东南西北各色人等纷纷云集。这长安城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在我看来,完全可以和一千多年后的上海北京相媲美。

最让人销魂的还是大唐美女。她们有的在沿街的阁楼上,轻歌曼舞抚琴吟诗;有的则轻衣薄衫酥胸袒露手举花帕,于大街上罗袜生尘莲步闲游;也有少数的坐在帘幕半掩的花轿中明眸皓齿顾盼生风。大唐的女子果真率性坦荡,称她们为时尚女郎绝不为过。

正意兴缠绵之际,忽见不远处围着一大圈人在不停地拍手叫好,不禁感到蹊跷。太白兄则在一旁笑道:这一定是公孙姑娘在表演剑器舞,咱们何不去饱饱眼福?

史书上曾记载盛唐时期民间有个公孙大娘擅长剑器舞,莫非这位公孙姑娘就是她?心下疑惑,身子却已挤入了人群。但见人群中央的空地上果真站着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孩。上帝啊,这是谁啊?怎么越瞅越眼熟——这不是季敏佳吗?!只不过现在是一身绣衣罗裙,并且束发为鬟,整了一副古装打扮罢了。她双手握剑,向众人四下一拱手,便又舞动起来。嚯,这剑舞得可真是眼花缭乱,八面来风,如电光火影一般,只能够依稀看到她变化无踪的身影,人群里掌声如雷,喝彩不断。我的情绪亦高涨不跌。这季敏佳什么时候还有这两手,真是匪夷所思!可转念想,这是季敏佳吗?她怎么也来到了大唐,并且还化身变成了公孙姑娘呢?正纳闷之际,剑舞已经结束。季敏佳居然笑意盈盈地朝我这边走了过来,她认出我来了?刚要打招呼,却听见她喊了一句:先生,好久不见您了。我侧首一看,原来,她是和太白兄在打招呼呢。唉,做名人可真好,到哪儿都有漂亮的女粉丝。与此同时,我也恍然了,这公孙姑娘不过是大唐时代一位长相酷似季敏佳的女孩罢了。不过,正因为此,我对她的感觉格外亲切,看她时的眼神总有一种故人重逢的感觉。

公孙姑娘,你母亲最近还好么?太白兄谦和地问了一句。

她这些日子身体有些不大舒服,不过吃了几剂药,现今好些了,她常念叨您呢。公孙姑娘说着,把嘴巴凑到太白兄的耳根边小声道,我们家还有一坛上好的“女儿红”,特地为您准备的。不过,这回您可要为我写首诗,不许像上次那般耍赖!

太白兄听罢哈哈大笑,连连点头叫好。

太白兄,看来这回你又有好口福啦。我在一旁附和道。

这时,公孙姑娘似乎才注意到了我。这位衣装怪异的公子是?她向太白兄问道。

我低头一看,方才意识到自己一直都穿着我那个时代的衣服呢。难怪一路上有不少人拿异样的眼光看我。敢情都是因为这个啊。

嗨,你看,一听到有好酒,我就高兴地什么都忘了。这位小兄弟是我不久前刚结识的“忘年交”,姓滕名冲,他可是来自一千多年后的世界哦。太白兄笑着把我介绍道。

不会吧?一千多年后的人!公孙姑娘的脸上立刻显出很不可思议的表情。但很快就凑过来几乎直逼着我的眼睛问:一千多年后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啊?

一千年后的那个世界,天上有飞机,人坐在上面可以几个时辰便到达千里之外的地方。有宇宙飞船,人还可以飞到月球上去,以后说不定还能飞到更远的金星火星上去。地面上,楼房有几十层高甚至还有一百多层的摩天大厦,比这儿的房子高百倍。那时侯,汽车可以跑到一百二十码,你们这儿最好的马,一眨眼的工夫就会被它抛在后面。那时侯,人们喜欢看电视,上网聊天,坐在家里就可以了解世界各处发生了什么大事,坐在家里,就可以和世界各处的人随时保持联系。一千多年后的世界是个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总之,那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了无尽诱惑的时代。。。。。。哎,一言难尽啊。

公孙姑娘两只眼睛愣愣地直发呆,口中喃喃地念叨着:飞机是什么?电视是什么?。。。。。。她再看我时的眼神明显不对劲了。简直是直勾勾地把我当作天外来客了。是爱慕,是崇拜,可能两者都有罢,总之,很受用。至少,一个长相酷似季敏佳的姑娘能对我投以这样的眼神,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幸。想不到,此时此地,我居然还能以这样的方式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真是造化弄人。

我真想去那个世界看看。公孙姑娘意犹未尽地说道。

或许,你的来生就在我们那个时代哦。

哦?

因为我有个朋友长的很像你。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呢。

真的吗?太神奇了!

我也觉得。

那我们也可以做朋友吗?

当然啦,我不甚荣幸!

在去往公孙姑娘家的路上,我和公孙姑娘聊的甚是投机。一旁的太白兄则好像被冷落了。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有时微笑着拿眼望着我们。搞的我都有些不好意思。显然,未来世界的飞机和汽车已经牢牢吸引了公孙姑娘的心。

到了公孙姑娘家,我才知晓原来她母亲就是史书上记载的那位赫赫有名的公孙大娘。很可惜,由于她身体不适,我无缘一赏她的那套曾令杜子美几十年念念不忘的剑器舞。当公孙姑娘说她的剑器舞跟她母亲比起来还差一大截时,我更是唏嘘不已。

在公孙大娘家休息了一晚,本打算次日和太白兄去大慈恩寺逛逛。莫料第二天皇宫里面就来了几个太监,传旨要太白兄进宫面圣。

也罢,刚好可以带你到宫里耍耍。太白兄笑道。

我自是不甚欢喜。

临别时,公孙姑娘望着我的眼神明显有点不对劲,但我没敢往深处想。因为我突然想起了若飞。“明花有主”的我也只能发出“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叹了。

不过,大唐时代是可以纳妾的哦。想到这,心下不由一阵窃喜。至少在潜意识那一层里,我确实想和公孙姑娘发展发展。

第三十九章第三十九章
转眼就是皇城。跟在太白兄后面,我的心中仍不免惴惴,毕竟是头一回走进皇帝老儿的家,鬼知道在这种地方会碰到什么。人说伴君如伴虎。靠,那可是抬手间就能决定人家生死的主儿,不管怎么说,我得悠着点。但见楼宇森森,飞檐峭壁,回廊百转,亭阁星布。皇宫大殿,更是雕栏玉砌,金碧辉煌。雄伟之势,不禁令人叹为观止。

皇帝是在大明宫御花园召见了我们。因为不是在大殿之上,所以礼仪方面就放松了许多。至少,像我这样的一介草民能够近距离的看到皇上,应该属于“皇恩浩荡”了。

坐在凉亭之中,四围妃嫔环拥的那个一身绣龙皇袍的胖老头,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唐明皇吧,也看不出有什么天子威仪,样子相当普通,倘若去掉他这身龙袍,让他走在大街上,绝对引不来任何人的注意。并且我看他还相当面熟。仔细想想,不禁愕然,继而还差点笑出声来。oh,mygod!这不是神侃王嘛!就是那个教文学史的王教授,也就是后来因为嫖宿丑闻下台的那个家伙。太搞笑了。他居然跑到这儿煞有介事地做起了皇帝?正哭笑不得。只见坐在他一旁的那个浑身上下不知饰戴了多少金玉珠宝的女人,笑盈盈地将一颗剥好的鲜嫩荔枝塞进了他嘴里,美得他小眼睛顿时笑成了一条线。而这时,我的眼睛更直了。倒不是看到了这女人有多美,而是——天啦,老天爷真打算跟我把玩笑开到底吗——这女人不就是赵清雅吗?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那么她此刻扮演的角色肯定就是杨贵妃了。

我想,我他妈应该是在做梦。我确信无疑这是一个滑稽疯狂的梦!

胖老头召太白兄进宫,并非是有什么军机要事需要相商,而是特意找他来吟诗作乐点缀太平的。太白兄颇感无奈,只得应旨作了几首艳词。无非就是歌颂杨贵妃的倾城美貌。结果把这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美人逗的咯咯直笑,胖老头自然是龙颜大悦,当下赏赐了太白兄不少好东西。我心想,敢情在大唐,诗人写几首诗的稿酬还真不菲,都赶上一字千金了。这时候,一直守在一旁的某个白净净不像男人的官员咧着个嘴滔滔不绝地奉承起来,嘴里跟含了几斤黄油似的,滑不溜丢,尽是舔人屁眼的肉麻话。不用猜也看出来了,这个不像男人的男人应该就是那个臭名远扬的高力士了。可惜,贵妃似乎不大在乎这些奉承话,倒是把目光扫到了我身上。那种高贵凌人的目光如芒刺一般勾起了我心头的某种隐痛。她扫了一眼后,便悄悄在胖老头耳边叽咕了几句,这娘们该不是看我不顺眼要皇帝把我拉出去铡了吧?不由得惶惑起来。

胖老头也把目光转向了我。那身着奇装的年轻人是谁?他问道。

我正欲答话,太白兄抢先介绍道:这位小哥来自一千二百年后的世界,对本朝礼仪不甚了解,还望陛下宽恕。

太白话音未落,四下立刻哗然,我感觉到有无数双眼睛射向了自己,仿佛自己一时成了某种珍禽异兽似的,浑身不自在。没办法,太白兄既然话已至此,我就只能硬撑台面了。胖老头听说我是从一千二百年后的世界过来的,一时间兴致倍涨,待我也热情了许多,并当下赐了我一壶美酒。但接下来他却问了一个让我抓耳挠腮的问题。

他问:既然尊客来自一千二百年后的世界,我倒想知道那时侯还是我们李氏王朝的天下吗?我希望你老实地回答我。

这个问题真是太抠门了。若老实回答,那当然得说一千二百年后的中国是无产阶级的天下,是共产党的天下。若再老实一点的回答,我还得告诉他你们李氏王朝即将要走下坡路,并且主要还就是败在你李隆基手里!我甚至还得告诉他,你们这帮人的好日子没几天啦,特别是这位国色天香的杨贵妃,马嵬坡那儿有一棵老梧桐正等着收你的血污之魂呢!这都是史实。可是我能据实以告吗?那么纵使我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想来想去,决定说谎。刚好太白兄也在暗中给我递眼色,我知道他是要我斟酌着回答。

对不住啦老头子哎,心下道了声歉,嘴上便抹了蜜:启禀陛下,一千二百年后的中华世界仍旧是大唐儿孙的天下!陛下,您以及您所开创的开元盛世也被永远地载入了青史,被后人万代景仰!贵妃娘娘的倾城美貌更是被无数后人颂歌礼赞!大唐基业永世承传,可谓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共长!

我承认为了偷生,这一番“龙屁”我拍地相当卖力。以至于连太白兄都在一旁露出了几许鄙夷。没办法,在我们那个年代,人权至上,生命比什么都值钱。何况,我自认为问心无愧,因为我没说谎,只是将话说的更好听罢了。

果然,胖老头听了我的话,早把龙嘴给笑歪了。高力士在一边则直拿眼瞪我,大概在想:,操!这小子的嘴皮子他妈比洒家还油!

杨贵妃也笑的花容乱颤。说实话,我觉得自己真有点对不住她。毕竟我向她隐瞒了那个可怕的宿命。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女人的命运总是不公。设若扬玉环活在一千多年后的世界,命运又该如何呢?至少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赵清雅因为误入歧途而处境凄凉。哎,还是不去想了。

皇上,难得您今天这么高兴,不如让臣妾也来助助兴,给这位一千二百年后的客人跳支舞吧。

胖老头连忙笑道:好,好,那就有劳爱妃啦。

于是,贵妃便应着乐伎悠扬的旋律在亭中翩然起舞,我于是再次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位旷世美人。只见她脸庞淡描娥眉,鬓发浓黑如漆,高髻低垂,身穿青色窄袖上衣,披百花巾,下着描金团花胭脂色大裙。真是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实非浪得虚名。

一时间,亭中人那柔美的身段,眩目的舞姿,仿佛瑶池仙子降临凡尘,真令人心旌荡漾神魂颠倒。我暗问身边的太白兄这是什么舞,他答曰:这就是贵妃娘娘最拿手的《霓裳羽衣舞》,可惜今天她不曾穿上霓裳羽衣来跳,否则更为惊艳。

我不禁啧啧称叹。先是公孙姑娘的剑器舞,现在又是杨贵妃的羽衣霓裳舞,前者劲,后者柔,但各有千秋。个中妙处,只可意会,无法言传。这一趟大唐之旅,真是超值享受!

第四十章第四十章
李隆基把我和太白兄都留在了宫里。他对我们也挺热情,隔三差五地还有不少赏赐。我倒无所谓,只是明显感到太白兄心有郁结。我知道他其实是想利用这次进京面圣的机会好好施展一下自己的政治抱负,奈何李隆基根本不给他机会。而只是把他当作了一个纯粹的御用文人,仅仅为了点缀一下他茶余饭后的无聊消遣。太白当然很窝火。加上皇上身边有那么多无耻佞臣,弄权的杨国忠,谄媚的高力士,几乎将朝廷上下搅得一片乌烟瘴气。太白兄是耿直之人,眼中自然容不得这些沙子,故而每每顶撞得罪这些权臣,特别是那个高力士,太白兄某次曾借醉酒之机当着皇帝的面要他为自己脱靴,为此,这家伙衔恨至深。所以,太白兄屡屡遭这些腌臜之徒的谮毁也就不足为怪了。皇帝一门心思都用在杨美人身上,倒也没怎么在意。平时每逢宴游庆典都会把太白叫上。而这,恰恰更加增添了太白对朝廷的憎恶和对事业功名的心灰意冷。“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最后,他去意已决,到底还是向皇帝递交了辞呈。按理说,我应该跟随他离开这个浊乱的渊薮才对,可是我却因为感情的羁绊而身不由己。

话还得交代清楚点。

有一次在御花园陪皇帝赏花,那天有很多贵客在场,其中有好些个王公贵族家的少爷公子,甚至还不乏土蕃王子。反正场面很隆重。我也并未因为自己无官无品无背景而自惭形秽,反而高谈阔论说了许多一千二百年后的世界。结果把现场一干人等弄得瞠目结舌。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注意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长得和若飞极为相似。我已经彻底习惯这样的巧合了。后来才知道她就是皇帝最喜欢的小女儿昌平公主。于是这个女孩便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里。本以为人家是公主,肯定无缘结交。谁承想未过多久皇帝居然招我做了驸马爷。说是小公主在御花园里相中了我。这让我大喜过望。洞房花烛夜,我和小公主像是早已相识似的尽享鱼水之欢。仿佛一刹那间我又回到了和若飞第一次在旅社度过的那一夜。昌平公主就这样成了我的妻子。我,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家伙居然在大唐拥有了自己的家室。太白兄跟皇帝请辞的那一天,我内心矛盾之极。但最终还是感情占了上风。我决定留下来。不止为长相性情皆酷似若飞的昌平公主,同时为了公主肚中的孩子。我注定要成为感情的奴隶,不管是来世还是今生。

太白请辞,皇帝也没有强留。他离宫前的那天晚上,我在府上后花园特地为他摆了一桌好酒,算是为他饯行。时值中秋,园中冷桂吐芳,天空好月如鉴。那一夜,我第一次看到先生对着长安的月色洒下了两行清泪。那两行眼泪让我蓦然意识到纵使在史册上光芒万丈的盛唐也同样染有诗人的彻骨悲凉和无尽忧伤。诗人的运命似乎是千古一律。盛世失落乱世忧愤。偌大的社会舞台,竟始终难觅属于自己的那方尺锥之地!我追寻着太白的足迹追了一千二百多年,如今追到的却是他那一腔苦涩的眼泪!难道这就是诗人的宿命?千百年都无法逃脱的宿命?

太白酒过数寻,终究忍不住仰天长啸:金樽美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好一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太白兄,相信你会有大展宏图的那一天的。我听罢他的《行路难》,心中不由为之一揪。但嘴上还是如此自欺欺人地安慰着。没办法,我改变不了历史。我只能顺其自然。我不能明言正告眼前这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此后要一路谨慎,不要参加李嶙的幕府,不要去当涂的采石矶。我不能。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循规蹈矩地顺从着既定历史的轨迹。我似乎不敢去改变,或者篡改什么。我没有勇气。我贪图着安逸,我似乎很快地就适应了目前所扮演的这个角色。可惜,我对自己将来的命运却一无所知。毕竟,对于这段历史来说,我属于强行介入的“非法”分子。历史不管给我一个什么样糟糕的结局都不过分。事实上,它也确实没有给我谋划一个好结局。

太白兄离宫后的第二年,我的妻子,也就是昌平公主,因为难产而不幸殒命。对我来说,这无疑是致命的打击。然而,更可恶的是,昌平公主的去世,居然让朝廷上的一些好事之徒找到了诽谤攻击我的借口。他们居然诬告我是灾星下凡,说我根本不是什么一千年后的未来人,而只是一个欺君犯上的邪恶的巫师,并大肆造谣说公主是让我克死的。没想到,那李隆基竟然还真的相信了这一派胡言。直接将我下到刑部,打入死牢,只等秋后以蛊惑圣上克死公主的滔天罪名问斩。我他妈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真的比窦娥还冤!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只怪我一时被情色迷了心窍!

行刑之日,天昏地暗,云色惨然。秋末时节,空气中已凝结了森森寒气。不多时,居然稀稀拉拉地飘起了雨夹雪。想到马上就要沦为刀下冤鬼,心中一阵悲情难抑。这就是朝思梦想的大唐赐予我的礼物吗?咔嚓一刀,魂飞魄散。

可我真的真的不想死。至少一千二百年后的若飞在焦急地等待着我,我答应过她要陪她一生一世的。我不能食言!可事实上,我已经对不起她了。我娶了昌平公主,还和她有了孩子。这本身就是不可饶恕的移情别恋!我该死!

可我真的真的不想死。至少我生平还不曾出过一本诗集,季敏佳已经为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我不能白白错过。可是,即使我出了这本诗集又能怎样?它能改变什么?诗歌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诗人的故乡早已在明月变成“死星”的那一天就彻底地覆灭。我他妈就是出了十本诗集又能怎样?到头来还是自欺欺人罢了!

别想了,还是顺天由命地引颈受戮吧。死在一千二百年后的城市屋檐下和死在大唐时代的法场之上,又有什么区别?

雨夹雪继续地飘扬,有这样的背景作烘托,死亦何憾?

刽子手扛着鬼头刀走过来了。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一切都将结束。一切都将开始。

突然,我的身子开始慢慢地往上飘了。看来我的魂魄已经脱离肉体了。可睁开眼,肉体仍在。我没死。我完好无损。怪不得刚才根本没觉得疼。原来我的脑袋根本就没有搬家。再仔细看,原来我已经坐在了一只白鹤的背上。长安城此刻已被远远地抛在了人间。我长长地舒了口气。

这不是太白兄的坐驾吗?一定是他派鹤来救我的。

我不由心生感激地抚摸着白鹤地羽毛。

你喜欢我吗?突然耳边传来一声女子的声音。白鹤居然开口说话了。果真是只雌性神鹤。

我现在可不能忤她的意,万一得罪了,她一甩翅膀把我掀了怎办?于是我姑且回了一句:当然喜欢。

真的吗?你真的喜欢我吗?那鹤忽然一回首,竟变化出赵清雅的脸来。不,准确地说,应该是杨贵妃的脸。

我着实被这一变惊呆了。嘴中却还是应了一句:真的喜欢。

真的吗?你真的是喜欢我吗?话音未落,那脸瞬间又变成了酷似季敏佳的公孙姑娘的脸。

我心慌意乱,嘴里兀自含糊其词道:喜,喜欢。。。。。。

真的吗?你可要看清楚哦,喜欢的是我吗?这回,那脸又变成了司徒若飞的脸了。或者也可以说是昌平公主的脸。

我简直是目乱神迷了。我,我,我喜欢。。。。。。我嘴里仍旧吞吞吐吐,但已经毫无底气了。

你到底喜欢谁?这时,那鹤勃然怒斥了一声。

我顿时心惊肉跳,不知如何回答了。

难道我喜欢的不是司徒若飞吗?不可能!

我的心中难道还有第二个人?是赵清雅吗?不可能!难道是季敏佳?不,除了司徒若飞,应该不会再有第二个人。

可是,我为什么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我的潜意识里面究竟蛰伏着一头什么样的怪物?!

突然,我开始急剧地下落。白鹤看来对我失望之极。她把我抛弃了。

这应该算是一种惩罚吧。

好冷啊。天空仍旧在飞舞着雨夹雪。我任凭自己的身体穿越空气急速地飞降。此时此刻,我也希望自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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