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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君一生 作者:谦少-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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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晚了……”他喃喃了一句,把手伸进大衣口袋里,像是要掏什么东西一样掏了半天,就在我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要掏出一块手表来的时候,他掏出了一块巧克力,用一个物理学家的速度剥开了他,然后皱着眉头,像要看穿它的原子核一样地看了半天,终于
把它吞了下去。
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要去吃午饭了。”他气定神闲地宣布,然后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这是你要的那本书,U盘明天还我。”
还有什么能阻止一个物理学家四点钟去吃午饭呢?
我识相地拿了U盘,给他让路,他刚从那个能冻死人的实验室出来,连外套都不用穿,直接走出去就是。
他走到活动室那个桌子的位置,忽然又回头来说了一句:“齐景晚上可能会找你,你别理他就行了。”
我被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听得一脸茫然,缩在壁炉边的小白及时插话:“就是,齐景快气疯了,你为什么要去掐林森的脖子呢?”
我?掐林森的脖子?
这真是……
“谁说我掐了林森的脖子?”
“林森和你去吃饭,回来脖子变成那样,齐景不找你找谁?他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小白一脸“你就认命吧”的表情,在旁边幸灾乐祸:“林森已经被齐景抓到办公室去审讯了,下一个就是抓你这个‘犯罪嫌疑人’,哈哈哈哈……”
“闭嘴。”蒙肃冷冷地打断了小白的笑,低头围着围巾,准备出门。
“等一下。”我连忙叫住他:“现在食堂都没什么好东西吃了,反正林森不回来了,你把他带的饭吃了吧,那饭是我做的,你吃吧。”
蒙肃没说话,把围巾解开,显然是答应了。
…
无妄之灾啊……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不得罪齐景那种伪君子。
而且听小白的意思,齐景和林森之间……有一腿?
开什么玩笑。李祝融掐的人,我替他去背黑锅。齐景那么可怕的一个人,要来找我麻烦。我身边的人,小白只知道瞎起哄,王治是个老好人。也就蒙肃还可靠一点,我不赶紧抱紧蒙肃的大腿,以后日子就难过了。
李祝融做事,从来不管别人死活。我虽然没什么骨气,也不会去求他的庇佑。研究所里明争暗斗,我又是空降下来的,这种风波以后还有的是。蒙肃虽然脾气臭了点,却不是什么坏人,能力也有。我不想出头,躲他背后正好。
林森的饭盒很不错,是个国外的厨具品牌,他送到我那里的
那些锅,都是国外的牌子,我还纳闷是谁给他置办的,现在一想,倒挺像是齐景的风格。
午饭我做的红烧鱼块和冬笋炒肉,汤是海带汤,放了虾仁。我宿舍旁边就有个农贸市场,买菜倒是方便。
饭盒盖打开一看,海带还在,汤没了,在蒙肃的逼视下,小白努力地把自己缩进椅子里:“我发誓,我只喝了两口……”
好在蒙肃也不挑,把汤倒在饭里,然后把鱼挑出来,把剩下的菜和饭拌在一起,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我对他这行为很费解。知道他不会理我,直接问小白:“他为什么要拌在一起吃?”
小白耸耸肩:“他一直是这样的。不管是蔬菜还是肉,一律拌着吃。”
我费解地看着蒙肃。这人得和饭有多大的仇恨啊?
…
不论如何,蒙肃似乎是接受我的投诚了。
下午我用小白的电脑看那本书,看到一半睡着了。小白的电脑质量不错,没摔坏也没烤坏,不过朝着火炉的一边被烤得有点烫手。蒙肃下班的时候我正蹲在壁炉旁,研究地上那部电脑还能不能用。
“下班了?”我听到换皮鞋的声音就知道是蒙肃。
“嗯。”出于礼节,他礼尚往来地问:“你还不下班?”
“我在等这部电脑凉下来。”
蒙肃明显地被我正在做的事吸引了。他又脱下皮鞋,走了过来。
“这部电脑怎么了?”小白去实验室之前把活动室里的灯光调得很暗,壁炉的光照在蒙肃身上,在对面的墙上投出一个高大的影子。
“被烤坏了。”我简短地回答。
蒙肃用手指在电脑上碰了一下,又把它翻过来看了一下,然后更简短地回答我:“没坏。”
“一定坏了。”我不甘示弱地在电脑上碰了一下,烫得把手指缩了回来。
蒙肃露出了一个物理学家应有的态度,他直起腰,把围巾系好,简洁地终结了我们的争论:“明天你就知道了。”
“那就明天看吧。”我寸土必争地说完。把壁炉关掉,站起来。我比蒙肃矮半个头,但是气势不能输。
蒙肃似乎笑了一声——我敢保证他笑了一声,他走回活动室门口穿鞋,还破天荒地和我开了个玩笑:“我先走了,阿喀琉斯。
”
“尽管走吧,乌龟。”我针锋相对地回答他:“普朗克会带我追上你的。”
他说的,是芝诺的著名悖论——“阿喀琉斯追龟”,简洁点说,就是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如果乌龟先走了100米,阿喀琉斯用10秒钟追上乌龟,但是在这10秒钟里,乌龟已经走了一段距离。如果阿喀琉斯要追上乌龟新走的那段距离,乌龟却又再走了一段距离……所以阿喀琉斯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
芝诺的这个悖论,是建立在时间和空间可以无限次的细分的基础上,而普朗克的量子论,却证明了,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是可以无限分割的。所以这个悖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蒙肃大概没想到还有人和他一样,无聊到去研究哲学。一愣之下竟然没有回驳我。
我赶紧乘胜追击:“亏你还是学量子论的,还信这些悖论。真是……”
“我不是学量子论的。”蒙肃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打断了我:“我是研究物理学的,偶尔也做点数学题目,你知道的,普朗克其实是个数学家。”
他说“你知道的”这四个字的时候,还耸了耸肩,眼睛里带着笑意,看起来和白天那个冷冰冰的蒙肃判若两人。
他甚至还拿普朗克开起了玩笑。
不得不感慨,佑栖说得很对,有些人“性格冰冷”,其实也要看对什么人的。性格冰冷的人大都骄傲,他不理你,其实是没把你看在眼里。遇到他看得起的人,他们也是可以开玩笑的。
至于剩下的那些少数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概,也是因为,我不是他看得起的那个人吧。
6、第 6 章
林森被齐景放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了。
身为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其实始作俑者是李祝融,我还是感觉到了很大的责任感。
所以,作为A组正义一方派出的使者(小白给我封的),我在林森回来的第一时间慰问了他。
可惜,林森一点需要慰问的样子都没有。他是直奔实验室去的。我问他去干嘛,他说“做磁场重联的二维模拟”。我又问他:“昨天齐景和你说什么了?”
他面无表情:“我们讨论了地球远磁尾。”
和这样一个科学怪人,我简直是无话可说。
…
出师未捷,我捂着心口缩回沙发里面烤火,林森说的那一堆东西我勉强知道是什么。而且,凑巧的是,他的研究方向,和我的,重合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朝一个方向研究,难免会有讨论。而灵感这种帐是算不清的,看齐景护着林森的架势,我要是占了林森的便宜估计没什么好下场。
好在我的兴趣本就不在这一块,我喜欢神秘一点的东西,比如时空之类的。这和华教授有关,他当年的名句就是:你们年轻人都该去看相对论!唉……可惜你们看不懂。
我从未怀疑,这世界上,还有许多惊世骇俗的秘密。我们现在所信奉的某些真理,也许就像当年的“地心说”一样愚昧。现在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也许就像当年的人们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一样荒谬。
我有一个梦想,虽然这样说很矫情,但我还是有一个梦想。
我想探寻时间的真谛,触碰这个世界上被隐藏的那些真理,我想在有生之年,知道宇宙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我想知道万有引力的源头,我想知道时间如何回溯,我们为何只能触碰到三维世界,我想知道每一颗星球的背后,隐藏的究竟是什么。
物理,本就是追究万物之理。
我学物理,是因为我想活得明白。
人活一世,如果连自己生活的世界都不了解,还有什么意思?
…
小白知道我放弃磁场重联之后,对我表示了理解。
“这种枯燥的东西,只有林森才会感兴趣嘛……”小白摆了摆手,很是豪迈地喝了一大口我给蒙肃带的海带汤:“你就应该和我一起来炸
金花,对了,你的欢乐豆用完了没有。”
我对这个多动症少年简直是叹为观止。自从他学会了在网上斗地主之后,这小子就整天泡在各种游戏里,玩得乐不思蜀。有次王治问他在做什么课题,他抬起头来,瞬间就换成了一副哀戚的表情:组长,我最近很迷茫,我找不到研究的方向……
他毕竟是年轻,才十六岁,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他还可以去玩游戏,去找寻人生方向。
我几乎要羡慕他了。
中午和蒙肃一起吃的饭。温暖壁炉,柔软地毯,温热的红茶,还有一个把饭和菜拌在一起吃的物理学家。
蒙肃大概是北方人,个子高,骨架高大,他的轮廓很硬,像石头上雕塑出来的人。而且他观察敏锐,问我:“你看我干什么?”
“你为什么要把饭和菜拌在一起?”
蒙肃简洁地回答了我,他说:“因为这样才好吃。”
我被他这答案逗笑了:“那我下次给你把饭和菜在一起炒一下,你就不用拌了。”
他皱着眉头拒绝:“饭炒过就不好吃了。”
我始终无法理解他的逻辑,只能静静看着他在红烧肉里吃到一个八角茴香,拿在手上仔细地研究了一会,才恋恋不舍地扔掉。
…
晚上一个人回宿舍,在楼下看到一辆漂亮的银色车,李祝融站在车旁边吸烟,地上一地的烟头。
他这人性格很怪,大部分人第一眼看到他会觉得他很骄傲。但是,他最厉害的,其实是狠心。
他对别人狠心,对自己更狠。
他最擅长的事,就是在自己喜欢上什么可以上瘾的东西之后,又毫不犹豫地把它戒掉,比如说下棋,比如说吸烟。
他吸烟大概是十五岁左右的事,那时候他刚上了高中,也叛逆起来。他叛逆起来也很别人不同,那时候他头发比现在长,墨黑色,发尾修得很精致,他有俄国血统,皮肤白,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五了,我本来还不知道他吸烟,是有次周末留宿在李家,半夜睡不着,去阳台上吹风。看见他靠在隔壁房间的阳台上,手也修长,腿也修长,漫不经心地靠在那里,吸一支烟。
我一直不怎么管他这些事——哪怕是后来在一起了也是一样。
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年,他戒了烟。那时候他已经
长成挺拔冷酷的青年,不苟言笑,连看人都是用斜眼看。
他从来不允许自己沉迷于任何人,任何事。如果他戒不了,就毁掉。这就是他做人的原则。
…
“你去哪了?”他用没拿烟的手抓住我手臂,质问道。
“我刚下班。”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他。
下午我在看蒙肃给我找的资料,我看得有点快,整个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他拖着我,把我掼到车门上,摆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态度:“你五点就下班了。”
我实在懒得和他斗——也确实是斗不过,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我自己给自己加的班。现在我很饿了,你先放开我,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
“我带你去吃饭。”他摆出民主的架势:“你要自己做饭也行。”
我拿他没办法了。
我晚饭没吃,耗也耗不过他。万一我的选择他不满意,他就会按他自己的想法来。
对于这样一个人,我只能诚恳地对她说:“你决定吧。”
他满意地眯起了眼睛,径直朝楼上走去:“我要吃炖鸡。”
“换一样行不行?”我试图打动他:“我现在真的很累。”
“换成饺子。西葫芦馅的。”他头也不回地说。
“……那还是炖鸡吧。”
…
李祝融其实是有一段叛逆时期的。
那段时间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大概是和郑野狐抬杠,做了很多现在谁敢提一定会被他掐死的傻事。我记得他那时候还去染了一个黄头发,好在他染了头发也不像痞子,反倒有点像个混血儿。我第一次看见他染了头发的时候简直是被吓傻了。他对我的反应恼羞成怒,半天都没有理我。
最近忽然很喜欢怀旧。那些从来不提的回忆,也一点一点地想起来,记忆里的那个人,鲜活得让人心口抽疼。
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现在这副样子的。
我在厨房做菜,他进来倒水喝,我把水放在冰箱下面,他弯腰去拿。站起来之后狐疑地看着我:“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脖子上的一道白痕。
那是当初我拿餐刀划的。
不多地没有给祖辈丢脸的那一个。
…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很奇怪。
电视里面演,书里面写,人总是非善即恶,小时候看电视,上去就问“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总会得到一个二选一的答案。
但是生活远没那么简单。
好人和坏人,永远不能武断地分得清楚。一个人对你来说是坏人,对他的家人来说却可能是好人。
书里写的,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张口闭口的“我爱你”,那些可以把所有的过往摊开来谈的勇气,那些,只要恨了,就可以狠下心来对待的决绝,我永远都做不到。
我遇见这个叫李祝融的人时,我才十七岁。今年我要三十二岁了,人生近半。
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青年,很多事,我只能在心里暗想,却做不出来,每次在心里暗下决心,不管他做什么,只把他当做空气就好。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空气——空气一样,无所不在。空气一样,比谁都重要。
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总是若无其事地出现,若无其事地提出要求,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而我,我学不来要死要活的那一套,我不会忽然对着他咆哮,我也做不到像个怨妇一样陈述着往事痛哭,我打不过他,赶不走他。我被他从C城带到北京,像被移植的植物一样栽在陌生的土壤上。我唯一熟识的人,是已经老年痴呆的华教授。
这就是事实。
我不可能寻死觅活,那样太难看了,而且收效甚微。我也跑不了,A组的人,哪怕是去食堂打个饭,都能传得让门卫室的人都知道。
我只能呆在这里,做我没心没肺的许煦,接受他时不时心血来潮的造访。用平淡的语气和他说话,他要吃饭,就给他做,我不可能再抓着餐刀对他挥舞。因为他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重伤我。
我从小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人要善良,要坚持,就会得到幸福。
原来不是。
7、第 7 章
吃完晚饭,天已经断黑了。
我不喜欢吃蔬菜,家里也没什么水果,只前些天买的橙子还放在冰箱里,看他坐在沙发上,没有一点要走的样子。我只好把橙子切好了给他端过去。
他从小就是被他爷爷当做接班人培养的,一直跟着在外交际应酬,处理生意上的事。所以他口味是偏西餐的。当年,我见过他和夏知非互相嘲讽,夏知非还说过一番话,大意是说,欧洲菜系,除了几块肉和蔬菜叶子,就没别的做法,只有那些根骨浅、自卑的暴发户,才会急不可耐地吃着西餐,学着礼仪,恨不得一步就跨入上流社会。
李祝融口味清淡,他忙起来的时候,吃点蔬菜水果也是一餐。我是无肉不欢的,总觉得只吃蔬菜和牛吃草一样。我妈是在食堂工作的,菜做得好,但是对我很纵容,我爸只管我读书的事,不管我吃什么。我不喜欢吃的东西,几乎可以列一本辞典出来。
我愿意吃的几种蔬菜,都只吃菜杆部分,还是要用来炒肉的,另外就是吃茄子。其余的,从白菜青菜到冬瓜南瓜,再到甘蓝菜花之类,全部不吃。葱姜蒜一律不吃,藠头不吃,桂皮和胡椒不吃,香菜不吃,不论做什么菜,只要勾芡,一律不吃。水果更挑,芒果之类水分多的,苹果之类的甜的,西瓜也好,榴莲也好,菠萝蜜也好,葡萄也好,只要甜的,都是不碰的。零食也是这样,饮料更是这样。
我一度怀疑自己不喜欢吃甜的,是不是得了糖尿病,向林佑栖咨询,被他以“我很难向一个医学白痴解释这个问题”回绝。
不过我在C城的时候,他常到我家蹭饭,观察过我的饮食习惯之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许煦,你再这样吃下去,要是活得过五十岁可以来找我。
其实不需要他提醒,我自己都知道看,有段时间,医学院订的杂志多了几十份,就分给我们法学院一点,我在上面看到一篇文章,说是一个人手指甲上的月牙消失超过三个月就要去体检,我当时就震惊了,别说三个月,我已经整整一年没见过那东西了。
我这人比较胆小,用林佑栖的话说:“你浑身上下充斥着国人的劣根性!”我有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讳疾忌医。就算明知身体有问题,我也宁死不肯去医院,就怕查出来个什么,能拖就拖。
林佑栖很是看不惯我这点,每次想起来就骂,我走之前,他已经改口,说我这是“农民阶级的局限性”。
他说什么,我都说对对对,是是是,转过身又我行我素。
我不是不想像他一样,每天起床之后围着学校跑一圈。但是我做不到,我没有他那样的自律。
我从来不是励志故事的主角,也从来没有拥有过善良坚强这之类的品质。我没有毅力,而且懒,而且自暴自弃。有时候我会突发奇想,想要像美国的励志喜剧中的主角一样,忽然打了鸡血一样,发愤图强,醍醐灌顶,为自己年轻时候的梦想奋斗,创造人生第二春……
但是我不是主角。我不善良,也不勇敢,我甚至也不搞笑。我不是天才,电影用几个蒙太奇镜头表示过我有多刻苦,多努力之后,我就可以站到国际物理学巅峰,拿诺贝尔奖,李祝融站在台下对我微笑,事业爱情双丰收,然后happy end。
我只是许煦而已。
…
门被敲响的时候,我正在洗碗。
坐在客厅的李祝融理所当然去开了门。
直到意识到房间里有点过分安静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
走到客厅的时候,我才看到了“客人”是谁。
站在门口,和李祝融对峙着的,是我的同事,科学怪人、以及我厨房里那一堆锅的主人——林森。
“林森,有什么事吗?”我站在李祝融身后,竭力地从他横着撑在门上的手臂上露出脸来:“林森,你先进来……”
林森穿着白衬衫,下面是黑色裤子,他脸色苍白,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有点狼狈。
“他不让我进去。”他平静地陈述,他比李祝融矮了一点,看起来气势弱了许多。
他说的事实我当然看到了,我不仅看到了,我还在默不作声地扳李祝融的手臂,想把他从门边拉开。
李祝融任由我扳了半天,忽然握住了我手腕,轻而易举地把我掼到一边,皱着眉,瞟了林森一眼,用一种嫌弃的语气问我:“这白痴为什么又来找你?”
要是别人,皱眉的时候,至少也能让人感觉到一点无奈。
但是他皱眉的时候,除了单纯的嫌恶和高姿态的不悦之外,我看不到别的什么。
“我没吃晚饭。”林森虽然被他挡住了视线,仍然在陈述自己的来意:“我中饭也没吃……”
“没饭吃自己去买!”李祝融很不耐烦地打断他:“你吃饭还要人喂吗?白痴?”
林森看了他一眼。
“我不和你说话,我要吃饭。”这位科学怪人很是淡然地蔑视了他:“我智商有一百四,你没有我高,你才是白痴。”
我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危险。
被他攥住手腕,狠狠地往卧室里拖,我竭力地抵抗着,连忙回过头来,对林森喊:“林森,你先回去,我没事,你快回去……”
李祝融把我拖进卧
室,扔到床上,然后开门走出去。
他要对付林森,嫌我碍事,所以先扔到一边。
他生气的时候,手腕就越加狠绝,对他来说,也许只是教训一下惹怒他的人,但是对别人来说,也许连命运都被改变了。
我攥住了他手腕。
螳臂挡车的力度……但是,在他让我放手之前,我勾住了他脖颈,摸着他脸颊,急切地安抚他:“别生气……他只是开玩笑而已……”
他冷冷地看着我,任由我做无用功,许久,唇角才勾起冷笑来。
“你高估你对我的影响力了,许煦。”
我有没有高估,我心里很清楚。如果你真的对这一切这么不屑,你是一个字都不会说的。
“别再迁怒了,你想发脾气的话,尽管朝我发。”我并不是什么老好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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