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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六:苏珊娜之歌-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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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原因说不上来,不过怀孕这个桥段已经用得太滥了!

噢,好吧,或许也没什么要紧的。这段日子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已经让我有点儿烦,估计要过段日子我才能再捡起这个故事,尽管我知道书迷们肯定会被剌德火车上吊人胃口的结局气得大吼大叫。记住我的话。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这样写了,对我来说这样的结局正好。从许多方面来说,《荒原》感觉上就像本人“造梦生涯”的顶点。

甚至也许比《末日逼近》更精彩。

※※※※

①《梅花点阵》(The Quineunx),英国作家查尔斯·派勒什(Charles Palliser)一九八九年所著维多利亚式的悬疑小说。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还记得我说过会有人抱怨《荒原》的结局吗?看看下面的!

堪萨斯州劳伦斯镇的约翰·T·斯皮尔的来信:

亲爱的金先生:

或者我是不是该长话短说,直接叫你“混蛋”?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花了大价钱买的唐纳德·格兰特版的枪侠系列第三部《荒原》竟然这副样子!书名倒真是贴切,果然是“堆满垃圾的荒原”。

我是说,故事本身还是不错的,别误会,甚至可以说很棒,可你怎么能这样随便“续上”一个那样的结局?根本就不是结局嘛!就好像你自己写累了,然后说“好吧,管它呢,反正我不需要绞尽脑汁想出个好结尾,那帮愿意付钱买书的笨蛋肯定会照单全收。”

本来我想把书退回来的,不过后来还是决定收藏,因为至少那些插图还挺漂亮(尤其是奥伊的那幅)。但是故事情节绝对是骗人的。

金先生,你会写“骗子”两个字吗?操你妈,你这个骗子!

诚挚的批评者

约翰·T·斯皮尔

堪萨斯州劳伦斯镇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下面一封让我心情更糟糕。

佛蒙特州斯通镇科芮塔·维尔夫人的来信

亲爱的斯蒂芬·金:

不知道您会不会收到这封信,不过抱希望总归没错。我读过您大部分作品,都非常喜欢。我来自你的“姐妹州”佛蒙特,是个七十六岁的年轻“祖母”,特别喜欢的是您写的《黑暗塔》系列,呃,我是说直到现在都很喜欢。上个月我去医院,一帮脑科专家会诊后说我脑袋里的肿瘤终究还是恶性的(刚开始他们告诉我“别担心,科芮塔,肿瘤是良性的”)。我知道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跟随你的灵感”就行,不过他们说恐怕今年的独立日我都熬不过去,估计下一部“黑暗塔奇谈”问世我等不到了,所以我想您能不能提前告诉我最后结果会怎样,至少告诉我罗兰和他的卡-泰特能不能最终到达黑暗塔?他们在那儿又找到了什么?我发誓绝对不会告诉第二个人。希望您能满足一个老妇人的临终遗愿。

诚挚的

科芮塔·维尔

佛蒙特州斯通镇

一九九二年三月六日

我一想到自己安给《荒原》的草率结尾心里就特别堵得慌,觉得自己真是个混蛋。我得给科芮塔·维尔夫人回封信,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我告诉她我也不知道罗兰的故事该怎么收尾,她会相信吗?我怀疑,可“这就是事实”,杰克期末论文的最后一句就是这么写的来着。那座该死的黑暗塔里到底有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甚至不比……呃,不比奥伊知道得多!我甚至不知道它矗立在那一大片盛开的玫瑰花田当中,直到那段文字从我的指尖流泻出来、显示在新买的苹果机电脑屏幕上!科芮塔会信吗?要是我说,“科芮塔,听我说:一阵风吹来,灵感自然流泻。接着,风停树静,我能做的一切只有等待,和你一样,”她又会如何作答?

他们每个人,上到最睿智的批评家、下到最蠢笨的读者,都认为掌握一切的是我。全是胡扯。

我压根儿不是。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格兰特版的《荒原》全卖光了,简装本也卖得很火。我应该很高兴,的确也是,可是抱怨结局的读者来信还是雪片似的飞过来。大体能分三类:恼羞成怒的读者,迫切想知道这个系列下一部什么时候能出来的读者,还有迫切想知道这个系列下一部什么时候能出来的恼羞成怒的读者。

可是我思路全卡住了,风愣是没吹过来,起码现在还没。

不过同时另一部小说的灵感又冒了出来,女主人公在当铺里买了一幅油画,结果自己跌进了油画的世界。嘿,也许她去了中世界,会碰上罗兰!

一九九四年七月九日

我戒酒以后泰比就不大和我闹别扭了,可是,老天爷,今天早上我们俩大吵一架。在洛弗尔的家里,当然。我正准备出门散步,她让我看看今天的莱维斯屯《太阳报》登的一则新闻,斯通翰姆的居民查尔斯·“齐普”·麦考斯兰正在七号公路上散步时被一辆汽车当场撞死,肇事司机逃逸。我平常就在这条公路上散步,当然,所以泰比劝我就待在龟背大道,而我则试图说服她我同其他任何人一样也享有七号公路的权利(上帝啊,老实说我每天也不过只走半里路)。我们吵得越来越厉害。最后她求我至少别再上斯莱布城山丘,那儿视野太短,要是有人不小心开上人行道避都没法儿避。我答应她会好好考虑一下(要是我们继续争下去那我肯定得中午才能出门了),但是见鬼,我可不愿意那样儿怕东怕西地活着。而且那个斯通翰姆的倒霉鬼让我散步被车撞着的几率变得大概只有一百万分之一。我这么对泰比说,结果她说:“以前你还说过成为一个成功作家的几率比这还大一些呢。”

她这么一说我倒是哑口无言了。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班哥尔)

泰比和我刚从班哥尔礼堂参加完我们小儿子的毕业典礼回来(当然还有他的四百个同学)。他终于拿到了毕业文凭,现在算是正式高中毕业。班哥尔高中和班哥尔初中都成为了历史,秋天他就要上大学,而我和泰比将要开始想办法应付如今越来越流行的空巢综合征。每个人都说,一切一眨眼就过去了,你会连连称是……然后,一切果然就过去了。

他妈的,我心里堵得慌。

有点儿不知所以。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什么,阿尔菲,①哈哈?)这么挣扎着从摇篮爬到坟墓到底是为什么?啊?“人生道路的尽头”又是什么?耶稣啊,太残酷了。

我们今天下午要开车去洛弗尔龟背大道上的家——过一两天欧文也会过来的。泰比知道我希望在湖边写写东西,老天,她的直觉灵得可怕。当我们从毕业典礼回来的路上,她问我,风有没有吹起来。

实际上,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吹了起来,还是一阵狂风,我简直等不及想开始《黑暗塔》系列的下一部。是该看看猜谜竞赛的结果如何了(埃蒂用“愚蠢的问题”——换句话说,谜语——让长着机器脑子的布莱因目瞪口呆,这个想法几个月以前就出现在我脑海里)。不过我有感觉,这并非故事的主线。这部里面我想写写苏珊,罗兰的初恋,而且我想把他俩这段“牛仔浪漫史”放在虚构的中世界的眉脊泗(实际上就是墨西哥)。

跨上骏马会有时,再踏狂野征途路。

其他孩子都不错,虽然这段时间纳奥米患了过敏症,大概是贝类食物过敏……

※※※※

①原文是“What's it all about,Alfie?”,一九六六年美国电影《阿尔菲正传》(Alfie)中的经典台词。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九日(洛弗尔,龟背大道)

上一次中世界的探险我就像乘着喷气式火箭车过了一个月,整个过程晕晕乎乎,就像吸了毒品腾云驾雾。我本来以为这回要难一点儿,难很多,可结果是我再一次穿上了异常合脚的旧鞋子,就像那双三四年前在纽约买的巴利西部牛仔短筒靴,舒服得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已经写完了两百多页,罗兰和他的伙伴们正在调查大流感遗留下来的废墟,并且找到了兰德尔·弗莱格和阿巴加尔留下的蛛丝马迹。

我想,也许最终弗莱格就是沃特,罗兰的死对头。他的真名其实就是沃特·奥·迪姆,刚开始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小伙子。实际上这也完全说得通。如今我已经清楚地发现以往写的每一部小说都或多或少和这部有关系。而且你知道吗,我一点儿不觉得别扭,提笔创造这部小说总让我觉得回老家了。

可是为什么同时还觉得危险?为什么我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预感,要是有一天我被发现心脏病突发倒在书桌上(或者驾着哈雷车翻下七号公路),那时肯定正在写这部一点儿不普通的西部传奇?大概因为我知道有太多人正等着我结束这一切,而我也愿意结束这一切!上帝,非常愿意!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绝对不会让它成为我的作品集中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或者《艾德温·德鲁德之谜》①。可是我一直觉得那股阻止我创作的力量正在找我,只要我一动笔就更容易被发现。

够了,最近我变得有点儿神神叨叨。得出去散散步。

※※※※

①《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乔叟代表作,但是未完成乔叟便去世。《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查尔斯·狄更斯的最后一部侦探小说,也是未能完成便去世了。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再过五个礼拜估计就可以完工了。这本书比以前更有挑战性,不过整个故事仍然向我涌来,情节曲折,内容丰富。昨天晚上看了黑泽明的《七武士》,我突然有个想法,第六部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写,题目就叫《末世界的狼人》什么的。估计我得到路边租碟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那部《七侠荡寇志》,就是黑泽明电影的那部美国版。

说起路边,下午为了避让一辆面包车我差点儿跳进路沟里——司机左摇右晃,分明喝得烂醉——就在七号公路最后一段路,当时我正准备拐进树阴更多的龟背大道。我不打算告诉泰比,否则她一定会暴跳如雷。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已经经历过所谓的“行人梦魇”,不过幸好不是在公路临斯莱布城山丘的那段。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九日

比我预计的时间长一些,不过今晚我总算写完《巫师与玻璃球》了……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泰比和我刚刚送走了乔和他的妻子;他们回纽约去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们一本刚出版的《巫师与玻璃球》,今天刚出来的。有什么比一本刚出炉的新书更妙的礼物?那样子、那味道,尤其是封面上还印了你自己的名字!写作绝对是全世界最棒的工作,可以在想象的世界里挥鞭驰骋,还有人付给你大笔大笔的钞票。再加一句,我觉得那儿惟一真实的就是罗兰和他的卡-泰特。

我觉得我的老书迷们一定会喜欢这本的,不仅仅因为单轨火车布莱因的故事最终告一段落。不知道佛蒙特州那个患脑瘤的老奶奶还在不在?估计已经不在了,可要是她还在人世,我真希望能给她寄一本……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

泰比、欧文、乔和我今晚去牛津镇看了场电影,《世界末日》。比我想象的精彩,估计部分是因为我和家里人一起看的。科幻主题加上世界末日的噱头,让我想起了黑暗塔和血王。倒也不怎么意外,对吧?

早上我写了点儿那部关于越南的小说,原来只是随便写写,现在已经换成在苹果电脑上打字了,估计我是当真了。尤其满意萨利·强重新出场的方式。问题是:罗兰·德鄯和他的朋友最终会不会与鲍比·加菲的伙计泰德·布劳提根重逢?那些追逐泰德老兄的低等人又到底是谁?故事越来越像一道倾斜的水槽,最终所有东西都会流到中世界和末世界里。

《黑暗塔》将会是部扛鼎之作,我丝毫不怀疑。等我写完,我打算好好休息一阵。甚至金盆洗手。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

下午我又去散步了。晚上我带弗莱德·侯瑟参加了一场在弗雷伯格召开的会议。回来的路上他提出希望我资助他,我答应了;估计他终于清醒过来想认真做点儿什么了。对他是件好事儿。后来他聊到那些所谓的“时空闯客”,他说这段日子附近七座小镇这样的人频频出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频繁,当地人都在议论这件事儿。

“那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问他。他没有回答,只给了我一个非常古怪的表情。我追问下去,最后他才说:

“你在场大家就不愿意说了,斯蒂夫,因为报道说过去八个月二十多个这样的人出现在龟背大道附近,而你却说连一个都没见过。”

我觉得这种想法荒唐无比,所以我没作声。直到会议结束后——我也透露了一些新书的风声——我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大家不愿意在我面前谈论“时空闯客”是因为他们认为我应该负责。他们真是疯了。我知道自己一直是“美国的恐怖巫师”,也已经习惯了这种称呼,可现在这个实在是过分了……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日(波士顿)

欧文和我今晚待在君悦酒店里,明天就启程去佛罗里达了。(泰比和我一直商量着想在那儿买块地,不过还没告诉孩子们。我是说,他们只有二十七、二十五和二十一岁——等他们再长大些就会明白了,哈哈。)早些时候我们和乔一道去看了一部叫做《浮世男女》①的电影,罗伯特·拉贝导的。真是怪诞。不过说到怪,今天离开缅因的时候我也经历了一件邪门的事儿,就像纽约夜晚的噩梦什么的。记不得具体是怎么回事儿,但是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床头小本子上写了两行字。一行是婴儿莫俊德,就像查斯·亚当姆斯的卡通形象。这个我还是能明白的,肯定指的是《黑暗塔》小说里苏珊娜的孩子。可是我想不通的是另一行字:6/19/99,噢,迪斯寇迪亚。

迪斯寇迪亚听上去挺像《黑暗塔》系列里面的名词,不过绝对不是我的创作。至于6/19/99,应该是日期,对不对?什么意思?今年的六月十九日?那时候泰比和我应该已经回到了龟背大道的家里,可就我所知,这不是任何人的生日。

也许是我生平第一次遇上时空闯客的日子!

※※※※

①《浮世男女》(Hurley Burley),一九九八年出品的美国影片。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

又回到湖边了,感觉真棒!

我决定先放十天假,然后再开始干活儿。我很想知道《亚特兰蒂斯之心》①到底会怎么样,大家想不想知道鲍比·加菲的朋友泰德·布劳提根会出现在《黑暗塔》史诗里吗?老实说,我自己心里也没数。不管怎么样,这段日子读者对《黑暗塔》系列的热情有所减退——销售量实在让人失望,和我其他的书相比(除了《玫瑰疯狂者》②以外,那真是我的滑铁卢,至少从销售业绩上来说)。不过我可不在乎,等整个系列完成肯定会卖得很火的。

泰比又跟我吵了一架,还是对我的散步路线有意见。她求我不要再在公路上散步了,然后她又问了一句“风吹起来了吗?”,意思是我有没有打算开始动笔写下一部《黑暗塔》。我说没有。来吧来吧考玛辣,故事尚未打开。但它马上就会开始了,而且里面会有一种叫做考玛辣的舞蹈,这点我特别清楚:罗兰在跳舞。为什么?为谁?这我就说不上来了。

不管怎么说,我问泰比为什么问起黑暗塔,她回答:“你和枪侠在一起的时候比较安全。”

大概她在开玩笑,不过听起来有点儿奇怪,不大像她的风格。

※※※※

①《亚特兰蒂斯之心》(Heart in Atlantis),斯蒂芬·金一九九九年出版的小说集,包含了五个由越南战争串联起来的小故事。

②《玫瑰疯狂者》(Rose Madder),斯蒂芬·金于一九九五年出版的小说。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晚上和兰德·侯斯顿、马克·卡里诺聊天来着,他们都很兴奋,从《世纪邪风暴》聊到《血色玫瑰》(还有《王国医院》),但没有一本能引起我的兴趣了。

我昨晚做了噩梦,醒过来大哭了一场。我在想,黑暗塔即将坍塌,噢,迪斯寇迪亚,世界愈发黑暗。

???

从《波特兰先锋报》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剪下的新闻头条:

缅因州西部的“时空闯客”现象至今无法解答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日

今天感觉就像宇宙里所有的星球都排成一线的日子。全家人都来到了龟背大道。乔一家人中午就到了,他们的小儿子真是可爱!可爱极了!有时候我会对着镜子自言自语,“你已经做爷爷了,”镜子里的斯蒂夫只是大笑。这种想法太荒唐了,镜子里的斯蒂夫还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大学二年级学生,天天去上课、参加反越游行,晚上和弗利普·汤普森、乔治·麦克洛伊德在匹萨店里喝啤酒。而我的小孙子,漂亮的伊森现在在干什么?噢,他正把气球拴在自己的脚趾头上,咯咯笑得开心。女儿纳奥米和老三欧文昨天晚上到的。我们一起吃了父亲节晚餐,大家对我说了一箩筐好话,搞得我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上帝,我真是太幸运了,家庭和睦,有更多故事可以写,还活在世上。估计这个礼拜会发生的最糟糕的事儿就是我的儿子、儿媳妇把他们妈妈的床压塌——两个小傻瓜正在床上打架呢。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考虑可以再捡起罗兰的故事。等我一写完手头这部关于写作的书(实际上,《论写作》这个题目也不赖——简单明了,直切主题。)可是此时此刻,阳光明媚,天气晴朗。我得出去散散步了。

也许待会儿会再写点儿。

摘自波特兰周日《电讯报》,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日:

 斯蒂芬·金死于洛弗尔的家附近

 深受欢迎的缅因作家下午散步时死于非命

目击者称肇事司机在七号公路上撞上金时“正在开小差”

 作者:雷·卢瑟尔

洛弗尔,缅因:(独家报道)缅因州最受欢迎的小说家昨天下午在他夏日度假屋附近发生车祸,不治身亡。肇事司机是弗雷伯格的布赖恩·史密斯,据处理事故的内部人员称,史密斯承认事发当时他“开了小差”,一条洛威拿犬从车后爬出来,用鼻子顶驾驶座后面的车载冰箱。

事故发生在当地人所称的斯莱布城山丘附近。“我甚至没有看见他,”事发后史密斯声称。

金生前创作了多部流行小说,包括《小丑回魂》、《撒冷之地》、《闪灵》以及《末日逼近》等。事故发生后他当即被送进布里奇屯的北康柏兰纪念医院,于周六晚六点零二分宣告死亡,享年五十二岁。

医院方面说死因是严重的脑损伤。金的家人本来齐聚一地庆祝父亲节,今晚不接受任何采访……

来吧来吧考玛辣

战斗已经开始!

人类的敌人与玫瑰

与太阳共同升起。

苏珊娜之歌(黑暗塔系列·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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