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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君者传奇:风之名-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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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有点紧,我想也是,没什么比鞋子夹脚更不舒服的了。」他帮我把它们脱下,又穿上另一双,动作利落。「这双呢?」这双是深紫色的,由绒布或毛毡制成。
「这双……」
「不是你想找的?其实也对,这双很快就穿破了。不过颜色还不错,适合穿来追女孩子。」他又帮我穿上另一双,「这双呢?」
这双是简单的棕色皮靴,就好像他先帮我量脚后才做的一样,我把脚踩在地上,感觉鞋子很服贴,我早忘了穿好鞋是什么感觉。「多少钱?」我担心地问。
他没回答,而是站了起来,开始张望鞋架上的鞋子。「从脚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很多事。」他沉思,「有些人笑着来这儿,穿着干净擦亮的鞋子,袜子也扑了粉。但是脱了鞋后,脚的味道却很吓人,那就是会藏匿事情的人,他们有见不得人的秘密,想把那些秘密藏起来,就好像把脚藏起来一样。」
他转身看我,「不过那是永远行不通的,让脚不再发臭的方法,是让它们稍微通风,秘密可能也是一样吧。不过,那我就不清楚了,我只懂鞋。」
他开始看工作台上堆积的东西,「有些宫廷里的人来这里,一边扇着扇子,一边抱怨最近的倒霉事,但他们的脚白里透红,细皮嫩肉,你可以推知他们从来没有徒步走到哪里,从来没受过伤。」
最后他终于找到他要找的东西,拿起一双类似我穿的那双鞋。「找到了!这双是贾各在你这个年纪时穿的。」他坐上板凳,解开我脚上那双鞋的鞋带。
他继续说:「你那么小的年纪,就有老厚的脚底,又是疤痕,又是硬茧的。像这样的脚可以成天光脚在石子上跑,也不需要穿鞋。像你这样的孩子,有这样的脚只有一个原因。」
他把这番话当成问题一般,抬头起来看着我,我点头。
他微笑,把一只手放在我肩上,「这双穿起来如何?」
我站起来试试,这双鞋因为有人穿软过,感觉比新鞋更舒服。
「这双鞋,」他摇晃手里拿的鞋,「是新的,还没走过一里路,像这样的鞋我是收一银币或一银二。」他指着我的脚说:「而那双是穿过的,我不卖二手鞋。」
他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哼歌,漫不经心地整理工作台,我一下就听出他在哼〈离镇吧,匠贩〉。
我知道他想帮我,一周前,我应该会迫不及待把握这个机会,但不知怎的,我现在觉得不该这样。我静静地收起我的东西,在他的凳子上留下两铜币才走。
为什么?因为自尊是个奇怪的东西,因为人应该以德报德,但最主要还是因为我觉得那是我该做的事,那就是足够的理由了。
◇◇◇◇
「四天。下雨的话,六天。」
若恩是我询问北上伊姆雷相关讯息的第三个车夫,伊姆雷是最靠近大学院的城市。若恩是个壮硕的席德人,留着满脸的黑胡子,他转身用席德语咒骂一位把布匹装上车的人。他用母语说话时,听起来像是岩石轰隆隆崩落一般。
他回头过来看我,把声音压小了一些,「两铜币,不收零钱,如果车上有位子,你就可以搭,夜晚你也可以睡在车下,晚上和我们一起用餐,中午只吃面包。万一车子卡在路上,你要帮忙推。」
他又停下来喝斥那个人。现场有三台装满商品的货车,第四台看起来极其熟悉,就像我幼年搭的移动屋。若恩的妻子蕾塔坐在那辆车的前面,她看着男人装货上车时的表情严肃,不过和站在一旁的女孩聊天时,她则是面带微笑。
我想,那女孩应该也是乘客,年纪跟我差不多,或许大一岁吧,但那个年纪的孩子,大一岁感觉大很多。塔尔人有句俗话形容我那年纪的孩子:男孩长高,但女孩长大。
她穿着适合旅行的上衣与长裤,看起来年轻而不失庄重。她的举止稳重,如果再大一岁,我可能会把她当成女人而非女孩看待。事实上,她和蕾塔说话时,看起来时而优雅端庄,时而天真活泼。她有一头深色的长发,还有……
总之,她很美,我已经很久没见过美丽的事物了。
若恩随着我目光望去,继续说:「晚上每个人都要帮忙搭帐棚,大家轮流守夜。你守夜时万一睡着,我们就会留下你离去。不管我妻子煮什么,你都得跟着我们吃,抱怨的话,我们也会离你而去。你走得太慢,我们也会丢下你。你惹那女孩子……」他手摸过浓密的黑胡子,「就糟了。」
为了让他改变话题,我说:「马车何时装货完毕?」
「两小时。」他断然地说,仿佛不准工人反驳。
一位站在马车顶上的工人挺直了身子,用手遮阳,拉大嗓门,声音盖过广场上马声、车声与人声,「孩子,别被他吓跑了,他骂归骂,其实人还不错。」若恩用手指严厉地指他,那男人又回头继续工作。
其实他不说,我也相信,和妻子一起上路的男人通常都可以信赖。此外,他的价格颇为公道,今天就可以上路了。我马上从钱包里拿出两铜币,递给若恩。
他转向我说:「两小时后出发。」他伸出粗大的手指强调,「你晚来,我们就先走了。」
我认真地点头说:「Rieusa,tu kialus A'isha tua.」(谢谢你让我跟你家人同行。)
若恩顿时扬起浓眉,又马上恢复原来的样子,迅速点个头,像是稍稍鞠躬致意一样。我环顾广场,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还真是出人意表。」我转身看到刚刚从车上对我喊的那位工人。他伸手说:「我是戴瑞克。」
我和他握手,不知如何是好,我已经太久没和人闲聊,感到陌生又迟疑,「我是克沃思。」
戴瑞克把手放到身后伸懒腰,脸部跟着扭成怪模怪样,他比我高一个头,二十岁左右,身材高大,一头金发。「你刚把若恩吓了一跳,你去哪学的席德语?」
「一位秘术士教了我一些。」我解释。我看着若恩走过去跟他妻子说话,那位深发女孩看向我这边,对我微笑。我连忙移开目光,不知道要怎么应对。
他耸耸肩,「你去拿你的东西来吧,若恩喜欢嚷嚷,但脾气不坏。不过,货一装好,他可是不等人的。」
我点头,即使我根本没有「东西」可拿,不过我的确需要去买点东西。大家都说,只要有钱,在塔宾什么东西都买得到。大致上来说,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
我走下楼梯到查比斯的地下室,穿鞋子到他那里感觉有点怪,我每次来,都习惯光脚踩在湿石板上。
我行经短廊时,一位衣衫褴褛的男孩捧着一小颗晚熟的苹果,从里面的房间走了出来。他看到我时,突然停下脚步,接着皱眉,眯着眼,眼神充满怀疑。他低下头,粗鲁地和我擦身而过。
我想都没想,就把他的手从我的钱包上拍开,我转头看他,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他冲了出去,留下我站在那里,满头疑惑,心烦气躁。我们在这里从来不偷彼此的东西,在街上大家各顾各的,但是查比斯的地下室有如我们的圣殿,就像教堂一样,我们没人想破坏这里的圣洁。
我又走了几步,进到房间里,看到一切都很正常,松了一口气。查比斯不在那里,可能是去收集救济的物资,以便照顾这些孩子。房间里有六张婴儿床,每一张都有人,还有更多小婴孩躺在地板上。几个脏兮兮的小孩站在放着一大堆篮子的桌边,抓着晚熟的苹果。他们转头过来盯着我瞧,表情冷酷,充满恶意。
我才突然明白,他们都认不出我了。我现在干干净净的,穿得也体面,看起来就像一般男孩误闯进这里一样。
就在这时,查比斯回来了,一只手臂下夹着几条面包,另一只手臂抱着一个啼哭的婴儿。「阿里,」他叫着一位站在篮子边的男孩,「来帮忙,我们来了新访客,她需要换尿布。」
那男孩连忙过去,从查比斯的手中接下小孩。查比斯把面包放在桌上的篮子边,所有小孩都聚精会神地看着他。我的心一沉,查比斯连看都没看我。要是他认不出我怎么办?要是他叫我走怎么办?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受得了,于是我开始慢慢往门边移步。
查比斯一次指着一个小孩说,「我想想,大卫,你把饮水桶倒空,刷洗一下,那水有点咸了。他刷好后,纳森可以从水泵打水,把它补满。」
「我可以打两次水吗?」纳森问,「我弟弟也需要一些食物。」
「你弟弟可以自己来拿面包。」查比斯温和地说,接着他更靠近看着那男孩,察觉到什么似的,「他受伤了吗?」
纳森点头,低头看着地板。
查比斯一手放在男孩的肩膀上,「带他过来,我们来照顾他。」
「他的脚受伤了。」纳森脱口说,好像快哭出来似的,「太热了,他没办法走。」
查比斯点头,示意下一个小孩,「小杰,你帮纳森扶他弟弟过来。」他们迅速冲了出去,「泰姆,既然纳森不在,就换你来打水吧。」
「克沃思,你去买肥皂。」他拿出半分钱,「到洗濯区的玛纳商行买,如果你告诉她是谁要的,她会给你比较大块的肥皂。」
我突然觉得喉咙哽塞,他认得我,我无法解释我内心有多么安慰,查比斯是最像我家人的人,想到他可能不认得我,那感觉实在太可怕了。
「查比斯,我没时间跑腿。」我犹豫地说,「我要走了,我要去内陆,去伊姆雷。」
「真的啊?」他问,他停了半晌,又更仔细地看了我一眼,「嗯,我想是的。」
当然,查比斯从来不看衣着,他只看到衣着里的孩子,「我来这里,是想让你知道我的东西放在哪里。蜡烛厂屋顶上有个三片屋顶会合的地方,那边还放着一些东西,有一张毯子,一只瓶子,我现在已经不需要了,如果有人需要栖身之处,那地方还不错,很干爽,没人会到那上面去……」我声音渐小。
「谢谢你,我会叫一个男孩过去。」查比斯说,「过来。」他走向前,生硬地拥抱我,他的胡子搔着我的脸颊,「看着你们离开这里,我总是很开心。」他轻声对我说,「我知道你一个人也可以过得不错,不过有需要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旁边婴儿床里的小女婴开始扭动哀嚎,查比斯和我分开,转身对她说:「怎么了,怎么了。」连忙过去照顾她,赤脚拍着地板,「怎么了,怎么了,乖,乖。」
第三十三章 星海
我肩上背着行囊回到畜贩场,里面装着换洗衣物,一条面包,一些肉干,一皮囊的水,针线,打火用具,笔与墨。总之,就是聪明人上路可能会需要的一切。
不过,买的物资中最令我自豪的是一件深蓝色的斗篷,那是我从旧衣商的推车上买来的,才三铜币。这斗篷满干净的,穿起来又温暖,如果我猜的没错,应该只有一人穿过。
上路时,一件好的斗篷比其他家当加起来更有价值。万一你没地方睡,还可以拿它当床和毯子,帮你挡雨遮阳。如果你很精明,底下还可以藏各种有趣的暗器;如果不够聪明,也可以藏一些较小的杂物。
但除了那些优点外,我推荐斗篷还有两个原因。第一,很少有东西像旧斗篷的衣摆在微风中轻轻飘着那么醒目。第二,最好的斗篷有无数个小口袋,那些口袋对我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就像我刚说的,这件斗篷很不错,它有几个那样的口袋。我在口袋里放了线绳与蜡块,一些干苹果片,一个火绒箱,一个装着一颗弹珠的小皮包,一小包盐,钩针与肠线。
我尽量花掉小心攒存的联邦币,留下席德币,以便上路时花用。联邦币在塔宾很好用,但席德币才是世界通用的货币。
我回到车队时,他们正好在做最后的准备。若恩像只不安的动物在马车边徘徊,一再检查一切。蕾塔严格地盯着工人,看到不满意的地方就迅速指正。在我们启程朝大学院前进以前,我也乐得被晾在一旁。
◇◇◇◇
随着车队逐渐驶离,我仿佛慢慢卸下了内心沉重的负担,沉迷于鞋底接触地面的感觉,空气的味道,以及静静吹拂春天麦田的微风。我发现自己除了快乐以外,毫无缘由地笑开了嘴。我们卢族本来就不会在一个地方待那么久,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差点就大笑出来。
旅途中我都独自一人,不习惯和人打交道,若恩和雇工也愿意放我独来独往。戴瑞克偶尔跟我开开玩笑,但他通常觉得我的想法过于保守。
另外就只剩一位乘客,戴娜。我们一直到第一天快赶完路时才说话,我和其中一位雇工同车,漫不经心地剥着柳枝的树皮,我一边动着手指,一边端详着她的侧脸,欣赏她下巴的线条,以及颈部到肩膀的曲线。我在想,她为什么独自一人旅行,她要去哪里。我沉思时,她转头往我这边看,发现我凝视着她。
「你在想什么?」她问,一边拨弄着一缕头发。
「我在想你在这儿做什么?」我半坦白地说。
她看着我的眼笑着说:「骗人。」
我用一种演戏的老技巧让自己不脸红,尽量装出不在乎的样子耸耸肩,低头看我剥的柳枝。几分钟后,我听到她又继续和蕾塔聊天,心中竟萌生一股失落感。
搭好帐棚,煮晚饭时,我在马车附近闲晃,观察若恩用来绑牢货物的绳结,我听到后方传来脚步声,转身看到戴娜走过来。我的胃一揪,稍稍吸口气镇静下来。
她在离我十二尺的地方停了下来,「你想出来了吗?」她问。
「啊?什么?」
「我为什么在这里。」她淡淡地微笑,「其实我这辈子也一直在想同一个问题,我想如果你有答案……」她扮鬼脸,露出期待的表情。
我摇头,不确定这是什么情况,听不出话中的幽默。「我只能猜出你是要到某个地方。」
她一本正经地点头,「跟我猜的一样。」她停下来环顾四周的地平线,风吹起了她的秀发,她把头发拨回原来的样子。「你刚好知道我要去哪里吗?」
我发觉自己脸上渐渐露出笑意,那感觉有点怪,微笑对我来说已经有些生疏,「你不知道吗?」
「我不太确定,目前我想到艾尼棱。」她垫起脚尖,又把脚底板放平,「但我也曾误判。」
我们的交谈陷入沉默,戴娜低头看她的手,玩弄手上的戒指,把它转来转去,我瞥见上面有个银色与淡蓝色的石头,她突然把手放到身体两侧,看着我:「你要去哪里?」
「大学院。」
她扬起一边的眉毛,看起来大了十岁,「那么确定。」她微笑,突然又恢复了年轻的样子,「知道自己要往哪去是什么感觉?」
我想不出该怎么回答,还好蕾塔刚好叫我们吃晚饭,我也就不用回答了。戴娜和我一起走向营火。
◇◇◇◇
隔天一开始是简短、扭捏的追求。我虽然很想接近她,又不想给人猴急的感觉,我先在戴娜周围晃了一下,才找了某个理由接近她。
戴娜倒是落落大方,我们整天下来就像老朋友一样谈天说笑,我指出云朵的不同类别,以及它们预告着什么样的气候。她指出各种云的形状,有玫瑰、竖琴和瀑布。
我们就这样过了一天,晚上大家抽签排守夜的顺序时,戴娜和我抽到前面两班。我们没有讨论,就一起守夜了四个小时。我们在火堆旁轻声对话,以免吵醒其他人,目光几乎都集中在彼此的身上。
第三天也差不多,我们愉快地共度时光,不是一直聊天,通常是观赏风景,聊些一时想到的话题。那晚我们停在路边的旅店,蕾塔在那里采买马粮与一些补给品。
蕾塔早早就和她丈夫去休息了,她告诉我们,她已经请旅店老板帮我们准备晚餐与床铺。晚餐吃得不错,培根与马铃薯汤,现烤面包配奶油。床铺是在马棚里,但比我在塔宾住的好多了。
休息区满是烟味、汗味、溢出啤酒的味道,幸好戴娜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散步。外头是无风的春夜,暖和而宁静,我们在旅店后方的树林间一边漫步一边聊天。不久,我们走到一大片空地,中间有个池塘。
池边有两块道石,银色的表面和黑色的夜空与黑色的池水形成对比。一块道石直立着,直指苍穹,另一块平放着,伸进水里,如短石桥墩。
完全没有风吹皱池水,所以我们爬上那块平躺的石头时,可以看到池里映着繁星,天上与水面的星斗一模一样。就好像我们坐在星海里一样。
我们聊了好几个小时,直到深夜。我们都没提起自己的过往,我感觉到有些事情她并不想谈。从她避免问我问题的样子来看,我想她也是这么想。我们聊到我们爱做的幻想以及不可能的事情。我指着天空,告诉她星星与星座的名称,她告诉我从未听过的星斗故事。
我的目光总是会回到戴娜身上,她坐在我旁边,双手抱膝,皮肤比月亮还明亮,眼睛比天还广、比水还深、比夜还黑。
我慢慢才发现,我不发一语地盯着她不知有多久,看她看得忘我,但她的表情看起来并不觉得困扰或好笑,仿佛她在端详我的脸部线条,在等待似的。
我想牵她的手,用指尖轻拂她的脸颊。我想告诉她,她是我这三年来第一次见到的美丽事物,她对着手背打哈欠的样子就足以令我屏息,我有时候会因为她甜美的声音而听得出神。我想说,如果她可以跟我在一起,我就不会再碰到什么不幸了。
就在我屏息的瞬间,我差点就问她了,我觉得那问题在我胸口中沸腾,我还记得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却又犹豫了……我能说什么?跟我走吗?待在我身边?跟我去大学院?不,一股确定感突然像冰冷的拳头一般,抓紧了我的胸口。我能向她要求什么?又能给她什么?什么也没有。我说什么听起来都很愚蠢,就像孩子的幻想一样。
我阖上嘴,望向水面,离我几寸的戴娜也这么做,我可以感受到她散发的体热,她身上有股风沙与蜜糖的味道,以及夏天大雨要来前空气中的味道。
我们都不发一语,我闭上眼,她就在身边的感觉,是我那时遇过最甜蜜、最鲜明的体验。
第三十四章 还不知道
隔天早上,我只睡两小时就睡眼惺忪地醒了。我匆匆坐上马车,整个早上都在打瞌睡。直到快中午,我才发现我们又从昨晚的旅店多载了一位乘客。
他名叫乔森,目的地是艾尼棱。他举止从容,笑容诚恳,看起来真诚,但我不喜欢他。
理由很简单,他整天都坐在戴娜旁边,肆无忌惮地哄她,开玩笑说要戴娜当他的小老婆。戴娜似乎完全没受前一晚熬夜的影响,看起来还是一样明亮清新。
我整天装得毫不在乎,却暗自生着闷气,充满妒意。我太爱面子,不愿加入他们的谈话,只好独自晾在一旁,整天闷闷不乐。我想忽略他的声音,偶尔会想起昨晚戴娜身后的水面反射月光时,她看起来的样子。
◇◇◇◇
当晚我原本打算等大家入睡后,邀戴娜一起去散步。但我还没去找她,乔森就从一辆马车上拿来一只大黑箱,箱子边缘有黄铜扣环。我一看到那箱子,心头一沉。
乔森察觉到大家的期待(尽管不包括我),他慢慢打开扣环,故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拿出他的鲁特琴。那是剧团的鲁特琴,琴颈长而高雅,琴身浑圆,熟悉得令人心痛。乔森确定大家都注意他以后,便扬起头拨动琴弦,停下来听那声音。接着,他自顾自点个头,便开始弹奏。
他有不错的男高音,手指也算灵活。他弹了一曲民谣,一首轻快的饮酒歌,还有一首旋律哀戚的慢歌,搭配我听不懂的语言,但我猜那是伊尔语。最后,他演奏〈匠贩之歌〉,大家都一起跟着唱,除了我以外。
我坐着动也不动,手指发疼,我想演奏而不是聆听。「想」这字眼还不够强烈,我渴望,渴望极了。我甚至想偷他的鲁特琴,趁黑夜离去。
他以夸张的手势结束演奏,若恩拍了几下手,以吸引大家的注意,「睡觉时间到了,要是你起晚了……」
戴瑞克语带戏谑地插嘴:「……我们就会被丢下。若恩老大,我们知道,太阳出来我们就准备好动身了。」
乔森大笑,用脚翻开鲁特琴箱,但是他还没把琴放进去以前,我对他喊:「我可以看一下吗?」我试着压抑声音中的迫切感,试着让它听起来像是一时的好奇。
我恨我自己问那个问题,因为询问乐手能否拿一下他的乐器,就好像问男人能不能吻一下他妻子一样,不是乐手的人不会了解那种感觉。乐器就像伴侣、爱人一样,陌生人常询问能不能触摸或拿一下,我明知这样问很惹人厌,却还是忍不住问了,「只要一下,可以吗?」
我看到他身体变得有些僵硬,不太愿意的样子,不过维持表面和善和弹奏乐曲一样,都是乐手的职责。「当然可以。」他打趣地说,虽然我看得出来那是装的,其他人可能信以为真。他走向我,把琴拿给我,「小心……」
乔森往后站几步,装出一派轻松的样子,但我看到他站的时候,两只手臂微微弯曲,好像准备好必要时就冲上前,从我手中抽走鲁特琴的样子。
我把琴翻转过来,持平而论,这把琴没什么特别,我父亲会觉得它只比柴火好一些些,我抚摸那木头,把它搂在胸前。
我没抬头,轻轻地说:「很美。」声音因情绪复杂而沙哑。
它很美,是我三年来见过最美的东西,比在城里的垃圾坑里住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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