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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当国-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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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宜信口雌黄……。须知刑事案件应侯司法机关判决……。岂容散布浮言,坐贻实祸?【见民国二年(一九一三)五月四日‘政府公报’】
他这话也有他的道理,读史不能以人废言也。而宋逝未几,凶手遂在牢中中毒而死。未几洪述祖亦畏罪潜逃,赵亦淬毙,胡为乎而然呢?您说这是民初军阀时代的政府下流吗?蒋、毛二公时代,例子还少吗?举不尽了吧。纵在美国,甘乃迪总统是谁杀的呢?杀甘乃迪的刺客又是谁杀的呢?后来杀刺客的刺客之死,又是谁干的呢?
政治暗杀古今中外都是罄竹难书的,不查个水落石出,就硬把‘疑犯’(suspect)当‘主犯’(convict)是很落伍的现象。其实黄兴所说的‘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杀宋教仁’,这三大暗杀案,若从纯法律的观点来分析(如果读者贤达和在下都是三案的陪审员(jurors)),我们就很难确定袁世凯是真正的刑事犯。证据不足也。再者,朋友,我们的国共两党,一向都主张‘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走一个’(这话据说连陈诚都说过),则疑犯罪犯又何从分别呢?试看‘六四’运动时,在北京大街之上,以肉体阻挡坦克车的小神经、大豪杰王维林,今在何处?江主席说他躲起来了;找不到了。难服攸攸之口也。我们怕他是在‘错杀一百’中,被公安部门一怒之下‘错杀’了也。王维林不是王丹,更不是宋教仁。他只是胆大包天的一个小神经而已。一个伟大的共和国,连一个神经兮兮的街坊小青年,都不能放过,那还是什么个国家呢?我们倒希望江主席就此对老百姓有个交代才好。朋友,今日中国在世纪未,专制向法制转型,已近最后阶段,尚且如此,则生存在世纪初的专制时代,政客官僚的行为如何,就不难想像了。我们写史者、读史者,除掉叹息之外,夫复何言?
民初的黑金政治
不过话说回头,转型原是一转百转的,连搞特务也跑不脱这项规律。胡适先生治红学就曾说过,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便是康熙皇帝派到江南来的特务。他底手段就是通过吟诗论文以结交南方的文人和艺人。另外还广散金钱以救济寒士,以示朝廷的恩德,争取民心。袁世凯做了总统之后,他也派遣了特务来做南方的工作。
应夔丞显然就是袁所派遣的第一个特务。他的任务第一便是打探国民党在南方的活动:同时也利用金钱收买文人,创办报刊为袁氏宣传。应在北京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时任内务部秘书,由国务总理赵秉钧直接指挥。应夔丞原是策动武昌起义的共进会的一个干部,他和武汉军政府中的‘三武’(孙武、蒋翊武、张振武)显然都是一伙的。迨张振武与黎元洪争权,被黎骗往北京,并乞袁世凯代为杀之。袁其时正在拉拢黎氏,乃不问案情,便将张振武枪杀。张振武一死,黎元洪便完全投向袁世凯,而与原先捧他上台作‘开国元勋’的革命党,尤其是共进会为敌了。他把共进会说成黑帮、说成匪类,要加以彻底解散和消灭。共进会的成员当然也把黎菩萨、伪君子,恨得牙痒痒的要加以反击。应夔丞原是张振武的党羽,因反黎也被黎所‘通缉’,从武汉逃回上海。在同盟会扩大为国民党之后,应也就在党部内进进出出,和陈其美、宋教仁、黄兴、于右任等高干,都很熟识。所以在宋死后,国民党在上海为宋办丧事时,应竟然也是个热心帮忙的‘同志’,当然他地位太低,与总长级同志是高攀不上的。等到应的东窗事发,陈其美等都大为惊异。杀宋的凶手竟是国民党自己的同志。
当然,自从一九○五年同盟会成立之时起,革命党阵营之内就一直在闹窝里反(且看今日在海外的民运人士),一天也没有太平过。武昌起义之后,黄兴在汉阳吃了败仗,孙武就领衔通电骂黄。等到孙中山做了临时总统,黄兴奉命遴选阁员时,汉方共进会成员也无一人人阁,那还是在‘共忧患’的时期。如今国民党选战大胜,天下在望,‘共安乐’就更难了。因此在袁孙相斗、外弛内张的情况之下,袁党想在革命党内搞个反间组织,他们就‘卯’上了应夔丞了。应与洪述祖有旧,似乎是远亲晚辈,又是原革命党心脏中人物,而与孙、黄等有隙。应更是深入帮会的黑道中人;与上海的青帮、广东的洪帮,和长江上游的哥老会,似乎都有若干往还。在上海滩头也颇为‘吃得开’。一经洪氏利诱,应就倒入袁党,为袁在国民党中‘卧底’了。
民国史上第一个特务机关
如果‘特务’是民国政府里一种特殊‘建制’的话,应夔丞实在是这行的老祖宗。暗探和秘密警察这类东西,在中国历史里,远在春秋战国时即有记载。近至明末的东厂,和雍正皇帝的血滴子,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是把这些古老的东方封建残余现代化,转型成二十世纪俄国的KGB、德国的盖世太保,和美国的FBI和CIA,那却是从袁世凯这个简陋的特务班子开始的。从应桂馨到戴笠,到康生,精益求精,愈来愈可怕;他们的转型,也是有其阶段性的。所以我们要注意‘现代化’(modernization)这个东西的属性是中立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不是凡现代化的东西都是好的。
根据从应夔丞家中所搜获的,颇有系统的材料加以分析和组合,我们所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的形成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在应夔丞有意投靠北京袁党,来做国民党的反间工作,袁党亦有意利用他时,洪述祖乃被派南下作应的直接领导。洪在政府中的地位虽只是内务部的一个秘书,但他却是袁世凯六姨太的近亲。袁共纳有妻妾十五人之多,正式以合法妾侍住在袁家的共有九人;这时从于夫人到五姨太都已年老色衰,不足伴寝,五姨太因长于家务,这时专管袁的日常生活;而六姨太则尚在轮流恃寝之末,还算未完全失宠,枕畔床头,仍可以替她弟兄拉点裙带关系。所以洪述祖夸口说他可以晋见‘极峰’,或许也有几分真实性,他确是有所谓‘通天’底特权的。而洪在那个传统社会里是一种下流的宵小,则是可以肯定不移的了;替主子干杀人绑票、贪赃纳贿、拉皮条、找女人,是一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狗腿子的工作。像袁世凯那种传统士大夫阶级出身的人,‘大太太’的弟兄伙,一般都有相当自尊之心,都不可能替他做这种下流勾当;可是对‘姨太太’的弟兄伙,那往往(注意往往二字)就是他们的专业了。这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所特有的一种社会行为(social behavior);它不是外国人,或转型后期的,世纪末华裔中青年知识分子,所能轻易了解的了。不过关于洪述祖与袁之第六妾的关系,笔者一直存疑;袁之第六妾姓叶,与袁生有二子三女,并不姓洪。但袁与洪的关系似甚亲密,非比寻常;洪为叶之近亲,为叶作些金钱外务,则极有可能也,当续寻之。
人类的意识是受他底同时代的社会观念支配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如果千年不变,那这叫社会里的社会成员(social being)的集体意识和观念,也就千年不变;因此在这种社会里,凡事愈‘老牌’愈好。政治上最老的,也是好的模式,就是夏、商、周‘三代’了。人类的社会道德,也是愈老愈好,所以才有所谓‘人心不古’这一类的成语。相反的,一个社会如果‘十年一变’,像我们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则年龄相差十年的人,就要发生‘代沟’(generation gaps)了。因此今日老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读到上述那个社会现象,可能都会会心的莞尔一笑。中青年,或早岁有外国心理背景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就不大容易理解了。
袁党那时要利用应夔丞的第一步安排,便是撤销黎元洪对应的通缉,借口便是应自愿帮助政府,解散那与黑道帮会有密切勾结的共进会;应自封为该会的‘会长’。第二步则是利用江苏都督程德全,替他安排一个‘江苏驻沪巡查长’的位置,以为应作秘密活动的掩护(coverjob)。巡查长的公开职务便是‘侦察匪情,报告政府,听候处置’;换言之,巡查长只是一个侦探长,本身没有指挥警察捕匪的权力,他这项冠冕堂皇的公开职务,是程德全安排的:程是个依违于袁、孙之间的老官僚,他显然知道,‘侦察匪情’这项职务中,‘匪’究竟指的是谁?他夹在袁、孙之间做官,只有两面磕头,才能自保。
根据应的文件,我们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是由北京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应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并由洪经手,国务院每月秘密拨款二千元作经常费。他们不但在新闻界收买一个叫做‘民强’的刊物(杂志?),专门替袁党宣传,以与国民党报刊相对抗,他们并且遍访或捏造孙、黄、宋等个人的‘劣迹’(如男女关系或骗诈贪污等等)编写成书,在日本印刷十万套,运回国内流传,以作人身攻击,中伤孙、黄、宋等人的人格;诬蔑他们的声誉……,至于他们怎样忽然从这些低级的宣传工作、情报工作,走上了暗杀之途,那显然是受宋教仁在民国二年初春,所作的一系列反政府的激烈讲演的影响了。
宋教仁那一系列对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看到了,他们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以得到多至三十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寻找刺客了;最后就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
【笔者附注:根据洪、应之间的密电,洪许应的经济报酬,出自‘公债票’。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作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所以‘爱国的’购债人,利莫大焉。洪述祖为应夔丞安排所购三百余万元公债票的‘折扣’便是六六%,其利可知,所以洪盼能得若干‘分润’。见上引洪、应密电】
以上是笔者个人根据数十年来对‘宋案’探索的兴趣,和阅读数十万字一手档案,和二手报导,以及对当年遗老不断的访问,所写下的‘半张纸’的宋案案情。自信虽不中,亦不远也。当然历史上有名的政治疑案,都是写不完的。甚至最大的案子也言人人殊,无定案之可言。笔者旅美半世纪,就看到甘乃迪总统,和马丁路德。金牧师的被刺案,以及足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和最近的柯林顿总统的绯闻案,至今,可能永远,也不能定案。不但案不能定也;史家执笔亦各是其是,读史者也各非其所非也。执简以书之,以备一家之言云。【有关宋案的出版品,如台北的党史会出版的‘革命文献’第二册即所载甚详。关于最近出版品,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页六四 ─一四五‘刺杀宋教仁案’】
国民党对宋案议论不定
上节已言之,宋案发生时,中山正在日本访问。三月二十一日孙公得报,乃中止访问,立刻回国,于三月二十五日返抵上海。当晚便在黄兴寓所开国民党高级干部会议,以商讨对策。在众人极度悲愤的情绪之下,中山便力主起兵讨袁。但是与会高干,除戴天仇(季陶)一人随声附和之外,其余多力主用法律方法解决。黄兴尤其主张慎重。因此党中乃逐渐形成孙、黄两派,反袁之目的相同,而手段互异。中山主动武,并说‘若有两师兵力,当亲率问罪’云云。但是国民党那时连两师军队也没有。纵有,亦绝非袁之对手。袁此时兵多将广,哪是两师军队就可打得倒的呢?国民党此时虽号称拥有皖、赣、粤三省地盘,然中山用武的号召一出,三省都督柏文蔚、李烈钧、胡汉民立有回电,皆以绝无实力可以宣布独立,反抗中央。中山还有个想法,是亲自去东京向日本乞援,联日倒袁。这着更是屎棋。日本那时对华正虎视眈眈,欲乘虚而入没个借口,来了个吴三桂岂不正好?国民党那时要联日倒袁,就自弃于全国人民了。
黄兴主张法律解决,虽也未必能立竿见影,但那毕竟是解决暗杀凶案的正当途径。国民党那时究竟还是国会之内的绝对多数。袁氏投鼠忌器,背个全国皆知的杀人主使犯的恶名,至少他还不敢对全国第一大政党动武,加以毁灭。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正如后来的林彪,他如能学会周恩来的本领,和他三五年稀泥,等到伟大领袖蒙主恩召之时,你不就可以安安稳稳的‘接班’了吗?何必小不忍而乱大谋哉?
不幸的是中山也是个造反成性、认为造反有理之人。他和杨衢云于一八九五年,密谋在广州起义时,就曾主张‘四处放火’虚张声势。后来在镇南关起义时(一九○七),中山亦曾亲上前线,亲手开炮。其后孙大总统被陈炯明叛兵赶上永丰军舰(即后来的中山舰)时,他要向广州市区发炮反击叛军,炮手不愿误伤舢区平民,婉拒发炮,孙公大怒,乃亲自拉线开炮,还击叛军。孙公那时在炮火中作战之勇猛,后来竟吓得在一旁发抖的蒋夫人陈洁如女士小便失禁。所以中山先生的个性,并不是我们平时国父长,国父短那副谦谦君子的形象呢。本质上他老人家也是一条‘砍掉头,碗大疤’的梁山好汉呢。他也是个列宁式的英雄。为着革命倒袁,啥鸟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因此在这‘二次革命’时期,国民党和战两派并没有一致的政策,黄兴等主张法律解决,曾由江苏都督程德全向国会要求组织‘特别法庭’,公审宋案,却为司法总长许世英所驳回,许认为不向地方法院起诉,而另组法庭,是干涉司法独立。可叹的是,在宋氏生前大力推动之下,为组织‘政党内阁’,这时北京的国务员,自赵秉钧总理而下,当然包括许氏,都是国民党的党员。党员对宋案都各有不同的意见,当然也就授入以柄,让袁总统也有更多的借口了。
至于中山的动武一派,那就更是小儿科了。他们没有大兵可调、地盘可据,却在武汉市内搞一些不必要的地下活动,被黎元洪破获,说他们是‘谋刺黎副总统’,报入中央,而大开杀戒,党人宁调元、熊越山等被捕,后来都被枪毙了。总之,国民党内议论未定,袁世凯的兵已渡河。在南北战争的空气正弥漫全国之时,袁氏也早就调兵遣将,着着进逼,准备动武了。
善后大借款,不能善其后
胡适说:“麻将里头有鬼。‘事实上打政治麻将,则鬼更多矣。在这场袁、孙两派的政治麻将里,孙党就手气奇差,简直没一张好牌;而袁党则手气大佳,好牌不断涌现。当老袁决定对国民党动武时,忽然来个’杠上开花‘,他向六国银行团交涉了两年的善后大借款,这时忽然马到成功,由六国中的五国(美国退出)联合借给中国政府两千五百万金镑,合两万万银元。久旱逢甘霖,袁政府迫不及待的便于四月二十七日,未经国会表决,就正式签字接受了。这消息一出,袁党军心大振,而国民党则全党大哗,认为是非法借款,发动内战,党人领袖与参众两院议员,亦函电纷飞,抵死不能承认借款,因而也就增加了讨袁的口实。其实当年各省都督,仅有四省反对借款;向通电赞成者则有十七省也。
如今,八十年后,恩怨已断,历史家秉公以论之,借款案与刺宋案一样,也是个法律问题,在一个法治国家之内,两造律师在法律之前也是争辩不尽的。民国新成,革命刚了,军政善后,处处需钱。孙之让袁,军力之外,最大的原因便是经济。而解决经济困难唯一办法便是商借外债。孙公首行之,试以路矿税收抵押,所得甚微,而受谤弥深。迨孙公解职,把这烂摊子转让袁公,眼看纵是南京留守一个衙门,裁兵之需即为二百五十万元之钜。孙公解职让袁,岂不真是无官一身轻。后来在孙、袁蜜月期中,中山为袁的经济困难,借箸代筹,也认为举债之外,别无二途。但是那时列强环伺,都以借债为蚕食中国主权之不二法门。各帝国主义之间的明争暗斗,何等复杂,我政府应付之道,稍一不慎,便丧权辱国。笔者昔年曾为此乞教于曾任国务总理和财政总长的顾维钧先生,以及曾任中国银行总裁和江浙财团首要的张公权先生等,试图探其奥秘,谁知所钻愈深,愈不见底。盖外债一项,不特牵涉北京政府时期中国朝野公私的各种建制,深不可测,其在债权国家,各帝国主义之间朝野公私的纠结亦不在债务国之下。稍一深入探索,则三五百页之钜着,未必能见其项背也。有暇当列专章略探之,在本篇中,我们只可说,袁党这个大赌客‘手气好’,在他正需钱打内战时,交涉经年的善后大借款刚在此关口签字。原来本为善后而借款,如今借了款反不能善后,也是国运多舛吧,夫复何言。【为了解善后大借款的大致经过,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卷二,页一四六─二六○,‘善后大借款’】
第二次革命。第一次内战
总之,袁、孙两党的对峙至此已剑拔弩张,正如早年的美国内战(一八六○ ─一八六四),蓄势已成,就看谁开第一枪了。林肯是个聪明人,他等着(甚或是以调兵遣将行动引诱着)南方来开第一枪。一枪既发,他就以国家元首之尊,为维护国家统一,下令讨伐了。林肯这个狡猾的手腕,后来又被罗斯福学到了。珍珠港事变之前,罗氏深知美日之战不可避免。但他格于国内孤立派之反对而不敢公开叫嚣,只有制造战争形势,希望日本小鬼来开第一枪。谁知他手腕玩的太灵活了,连中国给他最机密而可靠底日本发动战争的情报,他也故意的延宕了。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吃了珍珠港那个大亏。但是,朋友,美国是吃了大亏了,日本开第一枪的代价就更大了。非关本题,暂时打住吧。
我国民初的二次革命的形势也是如此的。他们那时转型还在初级阶段,打内战还不知啥叫保密。中山的叫嚣联日讨袁的种种‘策略’,应夔丞阶段的特务虽然很原始,这点情报袁党还是有的。至于袁的调兵遣将(他把李纯精锐的第六师于五月初自保定南调武汉,另调精锐从海道向上海增援),就更是公开的了。而国民党此时,黄兴的主和派的声音,已早被中山主战派的叫嚣所淹没,战争形势已成,这时国民党还在宣传袁氏的大借款‘不合法’,则中山的联日倒袁,搞分裂活动又何尝‘合法’?大家都无法无天,那就由枪杆来决定一切了。所以在民国史上,‘第二次革命’事实上是‘第一次内战’。坏事怕开头,打了第一次内战‘,以后就打他们个一千次了。第一次是个’偶然‘一千次就是个’必然‘了。小民何辜,罹此百年浩劫,也是命运使然吧。
国民党扫地出门
当然这第一次内战,强弱势殊,袁世凯这民国史上第一位强人,此时是采取主动的。六月九日,袁以‘大总统令’,把江西部督李烈钧免职,由驻节武昌的副总统黎元洪暂代。继之粤督胡汉民(十四日)、皖督柏文蔚(三十日),亦相继被免。同时黎元洪在武汉亦大捕地下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是时粤、皖两省党人,皆有窝里反,胡、柏二人虽心有不服,还是遵令去职。李烈钧因在江西掌握较稳,被撤职心有不甘,乃潜沪与中山密商之后,又潜返江西湖口,约集心腹同志,及武汉避难党人,密谋起义抗袁;举棋未定,李纯已受命为九江镇守使,率军步步进逼。李烈钧不甘示弱,乃于七月十二日,在湖口要塞布檄鸣炮,公开起义讨袁,打响了‘第二次革命’的第一枪。
【笔者附注,这第二次革命和民国开国后的第一次内战,便带有严重的区域主义(Regionalism)的色彩。我国古代地方政府,本有一种‘回避’的制度。如汉制便规定,本郡人不能为郡守,非本郡人,不得为郡吏。这就是现代政治学上的所谓‘制衡制’,是很科学的。此制断断续续地实行,两千余年末尝废。清制仍遵守本省人不能任本省督抚的传统制度。所以再有清两百余年的地方政府,三藩以后,再未发生藩镇割据的现象。民国成立之后,首先就把这一优良政治传统破坏了。民初各省都督几乎全是本省人。这就开启了本省军阀盘据本省的恶例了。国民党这民初三督,也都是本省人;跟他们闹窝里反的也都是本省人。例如广东,那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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