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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侠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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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侠行》
作者:鱼翅香

序章

公无一九八七年,星城,南大。
一对年轻的情侣与同学告别之后,最后看了一学校,便往火车站而去。
男的叫余子瑾,是西南一个小山村里出来的。女的叫宋诗瑶,来自京城。毕业后,两人冲破重重阻力,终于分配到了西南滇省的某个地级市。
上了开往昆市的火车,子瑾朝车窗外送行的同学挥手再见。那同学是他的室友,也是好哥们,叫罗世忠。
当初是罗世忠想追宋诗瑶,但他胆儿小,太在乎诗瑶了,所以很拘谨。每次都找子瑾一起去。而子瑾有自知之明,反而落落大方。
最后,诗瑶却和子瑾好上了,而世忠只能为好哥们默默的祝福。那年代的人很真诚、很纯朴!
就连诗瑶这种家族的女子嫁给子瑾,家里也只是赶出家门了事。不像现代这样,各种威逼利诱,再不识相,就可能让你在这世上消失。
到了工作单位不久,两人便领了证,过年的时候,在老家办了酒。八八年春天,诗瑶便怀上了孩子。两人商定后,若是男孩便取名叫余圣明,女孩便取名余雨菲。
七月,诗瑶的肚子越来越大,便请了产假,回家修养。快到家了,子瑾却魂断蓝河。
他们那小山村三面环山的山谷里,而谷口便有一条河拦住了,这条河便是蓝河。有一条渡船从了村里人出进的唯一通道。
现在河上面有一座水泥桥,是后来世忠在此当镇长时主持修建的。当时没有桥,正逢乡亲们赶集回村,河上又下雨后涨了水。
结果翻船了。子瑾把从没见过水的诗瑶救上岸后,又加入了救人的行列里,最后体力不支,沉入水底,留下了一个遗腹子。
诗瑶并没有去打掉孩子,也没有带着身孕回京,而是在山村里住了下来。十月,产下一男婴,名字早取好了,叫余圣明。
不过,村里人都叫他毛毛、毛伢子。毛毛很懂事,生下来就睁着明亮的眼睛到处看,不哭不闹。别的孩子生下来都如睡虫,哪有明亮的眼睛。
满月后,诗瑶也没有再去上班了。单位到是来了人,送了一万块钱,说是单位员工捐款一千多,买断工作补了二千多,单位人道援助三千多。
另外四千是政府奖励的,子瑾获市优秀党员、省十佳青年、被追认为烈士,团省委,省妇联,市委联合发文,号召大家向余子瑾同志学习。
当年子瑾和诗瑶的工资,每月只有四十五元。这一万块钱对诗瑶的生活有了极大的帮助,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圣明周岁时,诗瑶的母亲来了一趟,与诗瑶谈了一晚上,最后留下一笔钱走了。留下了宋强在山村里。
宋强是宋家收养的孤儿,改姓宋。从小便被送到深山老林里去修练,十年后,学得一身本领,才下山。
诗瑶的母把他带过来,是因为她知道诗瑶肯定不会听她的劝回京,便留下宋强保护和照顾她。
余子瑾的爷爷死得早,在他父亲七岁时便死了,而他父亲也死得早,在他三岁时便死了。现在他也死得早,还没看到孩子便死了。
所以现在余家全是寡妇,没有男丁。让宋强在这里,可避免她们被人欺负,也能为她们做些体力活。
村里有人撮合宋强和诗瑶,在得知是他们是堂兄妹后,这才作罢。村口有栋废弃了的仓库,宋强给村里出了一点钱,然后把那仓库改成了一个小买部。
村里有个姓刘的泥瓦匠,在城里做房子时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留下二十六岁的少妇和一个四岁多的女儿。
女孩儿叫刘燕,小名叫妞妞,比余圣明明大三岁。宋强便担负起照顾她们娘俩的责任,后来便成了妞妞的后爸。
刘瓦匠死后,得了两千多块钱的赔偿。妞妞她妈也全投到了小店里,每年分红。仓库很大,除了小店外,还改建有厨房,浴室,三间房。
本来宋强是住在店里的,负责从山外进货,从村民手里收些山货出去卖。而诗瑶带着孩子守店,所以要三间房。
后来做了妞妞的后爸后,才从店里搬了出去。
罗世忠偶尔听到子瑾死了,诗瑶还在山里过着,动用家里的关系,便想尽办法来到这地方当了镇长。
有了罗世忠在这地方,诗瑶更安全了,日子也越过越好。
一晃眼十八年过去了。
二零零六年,暑假。
圣明参加了高考,查分之后的第三天。
圣明昏迷了三天,胡言乱语。众人都说他疯了……
刘燕上前考入了华夏公安大学,两个没回家了,今年有假,正好回家……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第001章 色女回山

在蓝河上,有一座水泥桥。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出现在桥上,正向村子走来。
此女身高一米七二到一米七五的样子,上身穿件鹅黄有领t恤,胸部丰挺,下穿一条米色牛仔裤,脚踏水晶坡跟凉鞋。左手提着一个红色拉杆皮箱,右手撑着一把银色遮阳伞,右肩挎着一个小巧的浅棕色女士包。
一头披肩长发随风飘扬,挺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大的茶色眼镜,轻抿着的红唇两侧是微微上扬的嘴角。脚步轻盈而稳健,皮箱提在手上显得毫不费力,令人感觉一阵英气扑面而来。
她正是刘燕,也就是我们的野丫头,假小子妞妞。
三年前,刘燕以五百四十分的高分,考入了在燕京的华夏公安大学刑侦系。前两年的假期都有任务,没能回家,今年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月的假,便急急往家赶。
看着眼前绿油油的稻田,嗅着家乡清新的泥土气息,刘燕的心飞了起来,硬憋着没喊出来:我回来了!
毛毛应该高中毕业了,不知他考得怎么样,他那么聪明,应该不会太差,一本应该跑不了。唉,好久没捏他蛋蛋了,怪想的。
想起毛毛,刘燕便独自傻笑着,思绪回到了童年时候。
在小毛初一,妞妞高一后的那个暑假,妞妞在和往常一样玩着小毛蛋蛋时,被小毛的变化吓着了。她变化时,毛毛还小,毛毛变化时,她已经长大了。
于是,两人再见面时,便再也不那样了。首先还有点脸红,打声招呼后,便低头匆匆而过,后来很快便恢复了正常。虽然还是无话不谈,但却没有了身体接触。
这样像哥们像闺密的过了两年,在妞妞收到公大的录取通知书后,把毛毛约到了山上的老地方。疯累了,两人像以前一样躺在草地上看天。妞妞想到从此一去数千里,不知何时才能见面,心中一激动,便抱起毛毛的脑袋,对着他的嘴巴一顿狂啃。
毛毛已经十五岁了,很快便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虽然吻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但到底是怎样子的,他也搞不清楚。但搞不清楚不要紧,这并不妨碍毛毛的生理反应,脸红了,小小毛慢慢的要抬头了。
如同听到了发令枪声的运动员,如同开了闸门的水流,如春天的竹笋,毛毛的勇气嗖嗖地往上涨,双手便本能的往那多次出现在梦中的小白兔抓去。
妞妞见毛毛不得其门,便自己解开了罩罩,并连t恤一起掀到腋下,把小白兔放了出来。完了后,那手儿空也不是个事,便向那多年不见的老地方伸去……
当毛毛准备扒下妞妞的裤子时,被妞妞坚决的叫停了。不久,两人便慢慢地冷静了下来,各自整理好衣裳,两人又并头躺在了草地上。
“妞妞姐,我会对你负责的!”毛毛坚定说。
“你想怎么对我负责啊?”妞妞眨着那双调皮而聪慧的大眼睛,声音空幽而清脆。
“这……”毛毛是记得母亲说过动了女孩子就要对她负责,但他从没有想过怎么样去负责,“我也不知道,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
“要不,你就嫁给我,给我做媳妇儿?”毛毛终于想到了一个负责的方法。
“那我不是亏死了?被你摸了,还要给你睡!”
“那怎么办?你说吧。”
“要不这样吧,三年后,如果你能考上一本,我就让你扒裤子;如果你能考上重点,我就跟你睡。嗯,至于嫁给你的事,那要你大学毕业以后再说!”妞妞想了想,说道。主要还是想督促毛毛用功学习。
“好吧,这是你说的,可不许反悔。”毛毛说,“你放心,我会像强伯伯对你妈妈那样对你好的。”
“哼,你有我爸那么好的武功?还有,我爸什么都会做,种田、煮饭,杀猪卖肉,打猎抓鱼,你会吗?还有,我爸对我妈是特心疼,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呢?”
……
刘燕笑了。看看离村口小店越来越近,她的脚步也更加的轻快起来。
想想当年也真是天真,竟然把扒裤子和睡觉分为两个层次。毛毛已经不是小屁孩了,会像小时那样,只让他看就真的只看吗!肯定会要摸甚至会……
到时候自己会拒绝吗?情动之下,恐怕会比他更疯狂吧。
想想这几年在都市里的生活,每看到美女就有点小兴奋。虽然学校管理很严格,而且男多女少,自己在校内校外还是交了很多闺密。说是闺密,其实可以说是情人,一起洗澡一起衣果睡,搂在一起,摸摸揉揉……
她都差点以为自己是拉拉了。见女心喜,疼爱怜惜,保护欲超强;而对男孩子就大大咧咧的,十分豪爽,完全就是当哥们当兄弟。
之所以知道自己不是拉拉,就是因为心里时刻惦记着毛毛,惦记着毛毛的小毛毛和蛋蛋,以及扒裤子和睡觉的事。
也不知道他高考考得怎么样,这次该不会真的交待在这里吧?自己貌似还没有作好准备呢!嗯,到时再看吧,难道还怕了这小子不成?不过,自己也确实有点想他的蛋蛋了。莫非姐真的很色?或者说有点变态?
可惜的是,一直没尝过那种传说中的脸红心跳、患得患失等诸般恋爱的感觉。不过,姐可没准备嫁给他,最多让他睡睡而已。以后的老公可是要有来电的感觉,要比我大,要成熟稳重,像爸爸一样。
……
踏上坪台,隐约听了村民们在说“疯了”“三天”什么的,刘燕也没在意,径直向小店走去。强哥正低头坐在门内收银台边抽烟,听到动静,抬头看了一眼,见是妞妞回来了,眼中的笑意一闪而逝。
“妞妞回来了!你妈和瑶姨都在小毛的房里,你快去看看吧!”说完,强哥又低头抽烟。
强哥叫宋强,本是一名孤儿,不知父母是谁,也不知自己姓什名谁。被宋家收养后,便取名宋强,和诗瑶及她的堂兄弟姐妹一直玩耍上学。十岁时,被送到某秘地修练十年,回来后一直跟在诗瑶的母亲身边,担任司机和保镖。
进山时,修为是明劲巅峰,十多年来,现在已经到了暗劲中期。妞妞和毛毛的功夫是他教的,说是练的古武。妞妞上大学前是明劲后期,刚才宋强抬头那一眼,发现妞妞已经到了明劲巅峰了,说明这丫头三年里没偷懒。
只可惜毛毛虽然天赋很好,但对武功没兴趣,三年前才刚入明劲。这三年里努力了一点,但因以前浪费太多时间了,现在才明劲中期而已。不过,只要继续努力下去,修为赶上妞妞,甚至超越自己这个师父都是有可能的。
出了这事后,宋强本来要给主母打电话的,诗瑶说等等再看,省得让母亲担心。可这都三天了啊!
“爸……”
妞妞叫了一声,见强哥又闷头抽烟,便咽下了后面的话,往毛毛的房间而去。虽然三年没回来了,但这里一点的都变,妞妞对这里就像自己的闺房一样熟悉。
推开门,只见一张一米二的木床上,铺着席子,上面躺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床边坐着两个女人,正是瑶姨和妞妞的妈。诗瑶正抓着少年的手,轻轻呼喊着毛毛,眼眶红肿,泪痕依稀。妞妞妈满脸担忧,无声的陪着。
“妈,瑶姨,毛毛怎么啦?”

第002章 百世轮回

诗瑶转头向门边看了一眼,扯出了一丝笑意,点了点头,便又转头看向了儿子。妞妞妈却是起身,与往床边走来的妞妞抱在一起,“回了!”
说完,便和妞妞一起走向了床边,简单地说起了经过。
那天,从查询电话中得知自己的分数后,毛毛告诉母亲,一本是肯定的,燕大华清没希望,重点的可能性却是不小。诗瑶高兴之余,便说要和儿子一起去坟前告诉他爷爷奶奶和从没见过面的爸爸。
在下山时,刚离开子瑾坟只走了两三步,毛毛便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怎么也喊不醒。诗瑶便大声呼救。宋强一直都是有暗中保护的,离诗瑶最远不会超过一公里,很快便赶了过来。
宋强以为他是练功走火入魔,检查后发现内息很平稳,没有狂乱和逆行,不是走火入魔,只好送医院。医生做了很多检查,没发现什么问题,想了很多办法也没让他醒来,只好回家来躺着,等他自己醒。
开始一天多,他还说梦话,一时是“之乎者也”,“仙乡何处”之类,一时是“奴家好想你”“臣妾见过大王”的女人腔,有时又是大喊大叫的“杀啊!杀、杀!”“冲啊!”,最荒唐的是“诗瑶,我爱你!”“诗瑶,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等等,大家便确认他确实是疯了。
就这样说了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现在已经三天了,还没有醒来。
“妈,我饿了。”妞妞说。
“你爸早就做好了吃的,但你姨吃不下。来我们一起去吃点。”
诗瑶被妞妞搀着出了房间,来到厨房,宋强早把饭菜摆在桌了。诗瑶没食欲,在妞妞的劝说下,勉强扒了几口饭。大家吃完,妞妞妈便劝诗瑶去休息一下。
“你三天三夜没合眼了,现在妞妞回了,就让妞妞陪一下,你先睡一阵子吧。也不知他还要多久才醒来,别等她醒来你又倒下了。”
“瑶瑶不用担心,毛毛肯定会醒来的,他的脉象很正常,就像睡着了一样。”
“瑶姨放心好了,我回来了,他肯定马上就会醒来的,到时我叫你。”
诗瑶看着三人,点了点头,便回自己卧室去睡了。妞妞一个人来到了毛毛的房间里,轻轻的关上门,走到床边坐下。
“快点醒来吧,我只有一个月的假呢!你不是想跟睡我么,你不醒来,我可就睡你了!”妞妞轻声的说着,一边本能的、习惯性的把那纤纤玉手伸向了毛毛的毛毛……
且说子瑾将那人捞到之后,用尽了全身力气,将他顶向水面。而自己却无力的向下沉去,随着河水漂流。恍惚间,他感觉自己成了一条在水中自由游弋的鱼儿,水是那样的清,那样的静,完全不同于刚才那浑浊的河水。
转眼间,又成了一条蛇,在小溪、湿地草丛中蜿蜒而行;又成了一只兔子,胆小而谨慎的偷偷出来吃草;又成了山中的虎王,天上的雄鹰;终于变成人了,却是一个傻子,浑浑沌沌的活着。
忽然间,他感觉到有一种吸力,让他向前飞去。这才发现自己是从河边的一棵人多高的小树中飞出来的,而飞去的地方,却是一个七岁多的男孩,那男孩正和一个十岁的女孩在河边玩水。感觉自己进入了那男孩的脑袋,接着便沉睡了。
再醒来时,迷糊的感觉前面有着墓碑,墓碑前面有着供品、香烛,正是那种香让他醒来的。恍惚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了句,毛毛,我们回吧,眼前的景象便变成了一个山坳。
嗯,这个山坳很熟悉啊!
正要回忆时,突然觉得大量的记忆从脑海中翻了出来,外界的一切便不知道了。
记忆中,鱼蛇兔虎鹰和傻子之后,自己就成了一个女人,长大后成了大王的妃子。大王妃多而身弱,而偏偏自己欲望极大,后来便成了侍卫的情人。
后来侍卫死了,很年轻便战死了。自己实在捱不过,便用从侍卫那里学到的功夫偷偷跑出了宫,昏出晨归。于是民间便有了书生夜遇狐精之传说。
下一世,还是个女人,依然欲求旺盛,却是个丑女,无人问津,嫁个农夫,却与隔壁男人偷情,一偷就是五十年。
再下世,还是个女人,却红颜薄命,落入青楼,虽夜夜洞房,却没了那欲望,对那事特恶心反胃,却含泪而笑,委屈求全,后来,终于转世成了男人,奴隶之后,遍尝渔、樵、农、武夫,为官为吏,为兵为将,做过地主员外,做过掌柜富翁,做过山贼也做过镖师,做过大盗也做过捕快……有成有败,有追有逃,有隐有显。百世人生,不一而足。
值得一提的事,在夏商之前,是练气士的时代,练气士也称修真、修仙,前世也曾修过,达金丹修为,后因无法突破,寿尽而终。当年有一空间戒指,内有许多天材地宝,却是不知流落何处。
金丹期前的练气士曾参与过夏商之战和商周之战,每战都消耗巨大,死伤惨重,是修真界的灾难。著名的神话故事《封神演义》,说的便是商周之战,只是后世记述不清,有些夸大或神化。
战争和天地灵气变化导致练气士逐渐没落。至周朝后期,几乎找不到练气士了,仅有的几人也躲入深山,等待着寿元耗尽。
而此时,却是出现了道教始祖,因仙道缥缈,功法难觅,便形成了以感悟天地而求长生的修心法门。形成教派后,竟把上古时入世参战的练气士封为了神和仙。
再次转世后,也曾修过道,并得到过那空间戒指,可惜终身不知其妙,死后再次失落。在明朝,曾转世为古武世家子弟,又见过那戒指,同样不知其妙而失之交臂。
为何以前每次转世都无前世记忆,而这次却有了呢?
余圣明感觉头痛欲裂!
慢慢的,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清晰的感受到了饥饿和无力及粘糊糊的一身汗臭。他想了想,可能以前每次转世,出生时因在母体之内,意识不全,而死时或许能记起了前世今生,只是无法传入下世,也或许年老体衰,无法承受。
而这次子瑾死时,正当壮年,血气旺盛,得以传承。也可能还有那小树以及自己身体多年蕴养的缘故。
庄周梦蝶——我是谁?

第003章 真我自在

不管怎样,现在的肉身是诗瑶的儿子,那就以这个身份活着吧。反正记忆多,百世人生,也不能说自己就是子瑾。
从子瑾到圣明,应该不叫转世,因为不是子瑾的灵魂记忆进入诗瑶的肚子里,而是进入的圣明的脑中。这应算是夺舍,哦不,叫融合更恰当些,因为圣明的灵魂记忆还在,而且占主导地位。
乱了,脑子彻底地乱了。不管了,先解决饿的问题。
“好饿啊,我要吃肉!”余圣明一边喊,一边睁开了眼。
“瑶姨!妈,快来快来,毛毛醒来了!”圣明一眼眼,便看到有一双大眼睛惊喜,兴奋地盯着自己,嘴里却大喊着。
“毛毛,认识我不?我是妞妞姐啊!”圣明感觉蛋痛,有一双小手正在用力。
“毛毛!毛毛!”门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圣明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间,语气急切而惊喜。
圣明呶了呶嘴,打着眼色。妞妞一见,脸刷的红了,小手如触电般收回。几乎同时,房门便被推开了。
诗瑶躺到床上,心中放不下,可捱不住阵阵倦意袭来。正迷糊着,忽然听到妞妞的喊声,一时觉得精神百倍浑身是劲,一翻身爬起来,拖鞋也来不及穿,便跑出房间,向毛毛的房间跑去。
“毛毛,你感觉怎么样?哪里难受?”诗瑶见毛毛睁眼望着她,急忙问道。呀,那眼神怎么那么复杂,似乎还有一丝深情、疼爱、愧疚的味道在里面?
看着那哭肿的眼睛,疲倦的神态,和光着的小脚,父子俩的情感同时涌上心头。很快地,子瑾的疼爱神色一闪而逝。
“妈,让您担心了!我没事了。”嗯,我就是余圣明!余圣明看到母亲,很快便确定了自己的身份。梦蝶也好,梦什么也罢,管它百世轮回、一梦万年,现世肉身才是真我!
“来,让妈好好看看你!你个小崽子,你吓死我了知道不?”诗瑶拿起了儿子的手,疼爱的看着。咦,那种眼神不见了,可能是自己的幻觉吧。不对,怎么看上去有种沧桑的味道?看来是自己太累了,心神失守。
宋强也进来了,抓起圣明的另一只手,三指搭在腕脉上,过了一会,便对诗瑶说,“小姐放心,小少爷一切正常。”
“妈,我饿!”
“好好,妈去帮你弄吃的!”
“我要吃……”圣明话没说完,发现诗瑶早跑远了,便住了嘴。
唉,每一世只有可怜的三五个镜头,具体的经历都记不起来,一想就头痛。其它的都不管,那练气士时的功法要能记住,我就可以重新修练了。
还有,有关空间戒指的下落,这个记忆也很重要的啊,要是能找到那戒指,那可就发了。里面不光有修练用的飞剑灵药,还有俗世用的呢,如夜明珠什么的。
“你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疯了,然后突然就好了?”
“我也不知道啊,在山上摔了一跤,再醒来就看到你了。”
转世之事绝不能说,太玄了,说了也没人信,她们会以为我疯病还没好呢,白让她们担心。尤其还牵扯到父子同体,这让诗瑶情何以堪!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睡了多久?”
“我刚回来,吃完饭就看到你醒了。听我妈说,你疯了一天多,安静了三天多,总共有四天多五天吧。”
“我感觉刚睡着就醒了,又感觉好像过了几千上万年。”
诗瑶正端着饭菜来到门口,听到圣明的话,心中恍然。难怪看上去有沧桑的感觉,原来是一梦万年啊!只是不知对他以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千万别搞得少年老成的,太累了。
“毛毛,来。这是中午吃的剩饭,你饿三天了,先吃点,晚上再给你做好吃。”诗瑶推门进来,手里一个托盘,一大碗饭,还有三个菜,辣椒炒肉、煎鸡蛋和空心菜。
圣明连忙起床,感觉有点虚弱,晃了一下。刘燕伸手扶住。
“妈,你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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