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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书商-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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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君摇头:“我也不好受。”

似乎他现在真的很空闲,他居然给宝刀讲起故事来:“从前有个男人,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找个地方发财。他们找了个很适合发财的地方。那个地方也很适合死人。为了不死,他们一起努力奋斗。孩子里的哥哥。武学还算有点天份,最后当上了彩鞭护卫。当父亲的男人呢,也算有点运气,挖矿挖到了一大块宝石。

“可惜这块宝刀,他并不是到荒山里挖到的。荒山里挖矿比较自由。但要挖到好矿石也比较难。那位父亲选择了挂靠现成的矿点来挖矿,这样一来,挖到任何东西,按照规定,他要向矿主交提成。

“父亲在这里走错了一步。他不想提成,而想带着宝石逃跑。小姑娘,你刚拿了赏银。你也知道,告发叛逆有赏。我们这里赏罚是很聪明的。于是两个孩子中的弟弟,选择了告发自己的父亲。那弟弟本来发展得也还可以,借这次大功,彻底爬到了管理层。

“可惜,很多人有野心、也有决断。事后却又会害怕,那弟弟怕哥哥发现此事后,会报复他,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干掉自己的哥哥。他不敢自己下手。就勾结哥哥的竞争者,给哥哥一件很严峻的任务。哥哥无法完成,面临死亡的结局,也算运气好,竟然逃了出去,几年后,又想办法回来了。

“弟弟设计杀哥哥时,没有让哥哥知道是自己下的手。哥哥回来之后,也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还假惺惺倾其所有,要赎弟弟出去——弟弟现在是管理层,不用赎身。但如果,这位弟弟没有告发过自己的父亲,那么,现在还在矿工层,有工作合同拘束着,干活确实会比较辛苦,也确实很有可能会劳累而死,想走的话,只有赎身。

“那么,这样一来,弟弟以为,哥哥什么都不知道。他下过一次杀手,第二次居然下不了手了。很多人都犯这种毛病,做事不彻底。这位弟弟,居然还真的去见哥哥。哥哥可没有那么心软,也没给弟弟废话的机会,直接就下了手。”

无常君把这个故事说完,沉默了一会儿,向宝刀欠身:“是你帮这位哥哥进城。你现在知道了?帮人做好事,不一定有好结果。”

宝刀咬了咬嘴唇:“我知道了。”

“后悔吗?”

“没办法后悔啊。我当时又不知道!”

“那么以后再遇到求助,你会多考虑一下了吧?”

“嗯。”

无常君长长的看了她一眼:“可是你还是会选择帮助他们?”

“应该会吧?毕竟也没有办法事先知道结果嘛!帮助他们,至少他们觉得这种帮助比较好啊!”宝刀回答完,反问他,“你很空?你经常肯花时间帮人讲故事?”

“不。”无常君长叹,“我在等——”

“等什么?”

无常君闭了闭眼睛。

他的宴会。他的那些富裕极了的客人。他的那些令人满意的侍女。他的那些不足向外人道的节目……

其实,对他、对他们来说,也是很正常的节目了。正常得就像,小姐在窗前逗鹦鹉吟一首诗,厨房里厨师割开一只鸡的颈子,春晚了樱花就谢了,两只蝴蝶在一片叶子下把尾巴粘连在一起。

太正常不过的景像,但是对外人来说,太难。对其他世界的人解释,什么是小姐,什么是窗,什么是鹦鹉,什么是诗,这过程中往往还冒犯了其他世界人的道德观,既疲倦、又无趣。

无常君就不再解释了。

然而前几天,在那节目里,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的小插曲。

即使无常君,都觉得很意外。

有两位客人,竟然觉得他这样的宴会节目都不够刺激——又或者以为他的宴会就该是藏污纳秽的地方?

那两位客人哪!真是有胆子、有创意。他们竟然绑架了另一个城邑主人的女儿。

那个城邑比较小,而主人野心勃勃。他不让人家称呼自己为“君”,而只肯接受“爵士”的头衔。

有些人可能赞叹爵士的谦虚。而无常君明白爵士的意思:爵士嫌自己的地盘太小了,与自己的能力不相称。爵士用头衔来勉励自己。天天听、时时听、刻刻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吞并其他地盘,至少要像无常君这么大的地盘,才配称为“君”呢!

那两位客人还真以为爵士是个好欺负的,把他的女儿绑架到无常君的宴会上,以为有无常君的庇护,爵士就不敢放个屁呢!

无常君及时阻止了他们。

那时候,他们已经快要得其所哉了。爵士的美丽女儿被他们下了药,呻吟着、湿润着,也很希望他们快点进来。

无常君劝退了他们。在那种场合,可以理解,无常君使用的劝说手段,无法太温和,也不能仅限于“说”而已。

富有的客人们深觉受冒犯。他们咆哮着向无常君威胁:以后不要想赚他们的钱了!

无常君只能深表歉意。

美丽女儿满脸是泪、大腿比脸还要湿。她已经失去了理智,只求有人能够帮她熄灭她体内被烈药所点燃的火焰。

无常君觉得这样不行。

如果放任她这样下去。哪怕没有男人,她用自己的手,也要破坏了她自己的女贞。

无常君可不希望爵士咆哮着:“我的女儿在你这里失去了贞节!”

于是无常君想了一个办法。

正是宝刀他们商队进了市场的时候,无常君给手下发了一个命令,要找一个东西。

无常君的宴会上,应有尽有,只有那件东西是很稀有的。

那东西叫作“贞节裤”。

铁打的,穿上去之后,还可以上锁。上了锁之后,就不必担心什么了。

无常君的手下也果然能干,竟然真的找到了这玩艺儿。

他们凯旋而归之前,无常君不得不用绳索、以及自己的手和腿,亲自控制住美丽的小姐。

再美丽贤淑的小姐,在那种烈药下,也崩溃得如同刚失了仔儿的母兽。这么重要的人,无常君不放心交给别人。

等那铁裤子找回来之后,无常君如释重负的,亲手给爵士小姐穿上了。

夜未央。

无常君疲倦地托着腮,手肘支在雕花铁栏杆上,看着大厅里客人们狂欢。他耳边听到各种声音“叽哩咕噜”、“咕哧咕哧”、“啪噗啪噗”。

如果闭上眼睛,仅听这种声音,会以为置身于海底,听着很多软体动物蠕动和进食。

这里一切都可以进食,只有房间里那位小姐,受着药性所苦,翻滚嘶呻,手指抓伤了自己娇嫩的喉咙,不得所食。

无常君觉得这很讽刺。

☆、第三十章 饕云壁画

终于药效过去了,爵士小姐像条死鱼般躺在地上。无常君替她缷下了铁裤子,吩咐人:“洗干净、穿好衣服,给她父亲送回去。”

然后无常君就开始等待。

爵士那边,暂时很安静。安静得就像无风无浪的海面。

可是无常君知道,没有什么海面,会始终免疫于风浪。

无常君耐心地等。

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会给自己找一些事情做。譬如说,亲手用稻秸扎个小家具,然后慢慢地刷上颜色漆。又譬如说,搓几个面团,等着池塘里的鱼儿浮上来,送到鱼儿的嘴边。他甚至会跟落在身边的小鸟和气地说话儿。

本质上,无常君并不是一个很凶残的人,凶杀与暴力并不带给他快乐,只是他通向快乐的手段。

当还没必要采取暴力时,他会做一些很平静、很和气的事情。

甚至包括跟一个憨厚的小姑娘聊聊天。

“到了画城,你不想多赚点钱?”他问宝刀。

“阿东也问过我这样的问题!”

“哦?”

“有钱当然好了。可是也不是想钱就能赚到钱的啊。也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啊。”宝刀道。

“譬如?”无常君当然知道哪些东西是用钱也买不到的。他只想听听这小姑娘心目中的无价之宝是什么。

“我爹,你能帮我找到他吗?”宝刀认真地问,“我本来以为只要我出名、很出名很出名,我爹也许会找我的。现在我才知道,他可能遇到了很大的麻烦。可是我错过了那么多时间,没有好好的找他。他本来在白龙寨,我们有整整九十二个人呢!现在所有人都不知道去哪儿了。你知道怎么回事儿吗?他叫白顶天。”

无常君仰头想了想。

他这一生获得的所有信息,都好像用笔刻在脑海里,一页页的拉过去,他一行行的回忆:

“哦。白顶天!”

无常君想起来了。

安南的山贼。

这伙山贼干得挺漂亮,所以无常君的脑海里,给他们留了位置。但这伙山贼毕竟跟无常君关系不大,所以无常君对他们所知不多。他们神秘失踪。无常君倒也是知情的,第一反应也是:有什么特别的高手、也许是他们的对头出现了,把他们逼走了。

“抱歉,我帮不上你什么忙。”无常君对宝刀道,“你知不知道你爹他们失踪以后,有人已经去那片山头找过了。他们怀疑山里有什么宝藏。”

“什么?怎么会!”宝刀吃惊道。

“谁知道呢?不过,人心总是贪婪的。任何神秘事件背后,都有可能是某种宝藏推动。大家要抢宝藏,又要保密、又要劫掠,就可能出现各种神秘诡异的事情。所以。任何奇怪的事情出现,先朝着宝藏去想,也没什么错。”

“吓!”

“结论是没有。没有宝藏。所以大家也就渐渐的冷淡了。你是白顶天的女儿?我倒想问问你,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哪!”

宝刀把她见到的事情说了出来。

“唔?”无常君摸了摸下巴,“听起来是你爹劫错了人。惹上了不该惹的,所以就死了。那人也许够狠,把所有人都杀了,不是没可能啊……然而死不见尸,这就够怪的了……”

“所以他们应该没有死,对吗?”宝刀热切地问。

“不对。”无常君诚实地回答,“要把那么多活人毫无形迹的转移。比杀了他们然后毁尸灭迹更难。我想……嗯?!”

他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音,目光有趣地闪烁了几下。

宝刀急问:“怎么?”

无常君道:“我倒想起以前见过的一幅画面,跟你这事儿也许没关系,毕竟太过匪夷所思,然而也没有更贴切的了……”

“什么?”

“一团白色的云。下面有很多人,我想想——”无常君检点脑海里画面。“对了,正是百人。他们死了,但没有全部都死。我当时还以为画面表现的是这些人正在陆续死去,所以有些人倒地、有些人还站着。可是倒下的人数,是九十七名。倒与你说的数字有些接近。难道那团云只要吃这么多,再多了也不要?总之它吃了人,长出眼睛来。”

“是妖怪吗?!”宝刀瑟瑟发抖。

“我不知道,后头的画面我没看。”无常君耸肩,“它也不在这里。”

“在哪里?带我去看!”

“我以为你害怕。”无常君瞄着她。她还在发抖。

“好吧。可是我还是要去。”宝刀道。

这时候门外的“神像”,又走进来一尊。他给无常君带来了信。

那信不形诸于文字、也没有声音,但无常君一下子就明白了:爵士宣战。

爵士号称,无常君送回去的他的女儿,已经被毁坏了贞节。

爵士甚至请中间人验了身:那美丽的姑娘,漫漫雪砂中的一泓清泉,确实已经受到了玷污。

于是爵士有了理由,撕下和平的牌子,向无常君宣战了。

无常君手指压在嘴唇上,沉思。

他已经不看宝刀了。

他曾经掌心里捧着一只受伤的小鸟,和气地与鸟儿说话。但出征的号角响起之后,他垂下手掌,任小鸟掉落在地上,大踏步朝战场走去,任小鸟儿被他的脚步踏死。

他并不热爱暴力,但他是个目标明确、行事坚定的男人。他往前走时,顾不上保护什么弱者。

宝刀陪他度过了等待的时间。现在,宝刀也已经是一只不重要的小鸟。

宝刀比鸟儿还没眼力见儿。她追问无常君:“什么时候你可以带我去看那幅画?那朵白云是什么?”

“如果你能为我立下功劳……如果我能打胜此战,我带你去。”无常君许诺。

他在进行某场重大的赌注时,有这样的习惯:向某种微小的事物许诺。

譬如对一棵小草说:如果我活着回来,我给你浇水。对一尊残破的神像说:如果我赢到这笔钱,我给你再塑金身。

本质都一样。把输赢结果,分给别的事物一起承担,冥冥中就有了某种寄托、甚至是祐护。

无常君是这样相信的:一株小草,跟一个神像,起到的福佑作用都一样。与冥冥间某种神秘力量的契约,都能就此确立。

他跟宝刀定了约。

武士把宝刀带进了石料作坊。

作坊里的人,拿出一张卖身契来给宝刀签。

“呃……这是什么?”宝刀得先问个明白。

“你给我们做工,到死为止。或者直到你立的功劳足够赎身为止。你承诺会尽最大努力给作坊做出价值来。我们承诺,会尽最大努力保证你良好的劳动能力,给你基本报酬,当你赚到超越基本线的价值时,我们额外给你抽成。赎身价、功劳等级、劳动能力等级、基本报酬确定方式、额外制成的确定,都见清单。”回答道。

那张清单很长,也很详细。

“那我不是卖身成奴隶了?”宝刀觉得这清单不靠谱。其实帮佣也有自由雇工的选项的。宝刀瞄到了。她想更详细了解一下自由雇工的章程——

“无常君答应你了。你已经是他麾下光荣的奴隶了。”武士说。

提到“无常君”三个字时,大家都很尊敬的行个礼,就像其他城池的忠臣提到城君时一样。

“喂,我不觉得奴隶很光荣!我没有答应他做奴隶啊!这里有误会,我去跟他谈——”

“大胆!”刀子闪了闪。

“我是买过彩缨的……不是受保护吗?”宝刀落泪了。

商队头儿听说这件事之后,也要哭了:买彩缨是受保护,但也别直接去得罪市主啊!这还有救吗?没救了!“丫头,你能把自己整到这步田地,也够能耐的啊!”他诚心诚意向宝刀致哀,然后带着商队,走了。

大战爆发,他们只好改变行程,提前离开这不祥之地。

安城,简竹耸了耸鼻子:得!这臭丫头,终于惹祸上身了嘛!

乘着狐息,去了解一番内情之后,简竹与商队头儿的反应是一样的:能把自己整到这步田地,也算某种天份。

救她?呵,不不!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简竹觉得这种白痴般的处境,不值得他出手相救。

不过打心眼儿里,他许了一个与无常君性质类似的承诺:小丫头,如果你能在这样的情况下都顺利脱身,而且还真的见到了画着我的那幅壁画,我要好好栽培你。哪怕你要杀我报仇,我都忍让你。但如果你死在这里……就当我浪费了我大好狐息罢!

安南的钦差大臣,启程向安城君洪逸复命了:麻料投机案已经告破!

罪魁祸首是张大佬。

——对,是张大佬,而不是一开始千夫所指的大乔。

简竹从一开始,就比较喜欢大乔,而讨厌张大佬。

大乔识时务,说话动听。说话动听的不一定是好人……可是人类都够坏的,一定要共处的话,为什么不选个动听一点的?

简竹这样决定。

至于张大佬,简竹不喜欢他身上的气味。

大乔投靠简竹,两人联手,把罪赃都栽到张大佬身上。张大佬在被抓之前,逃亡了。

张大佬没想到自己能逃走,更没预料到,竟是那个人帮他逃亡。

☆、第三十一章 大佬逃亡

那时候张大佬已经快急疯了。

自从钦差大人过来,他就幸灾乐祸。到底谁在麻料风波后头,推波助澜,坑了他一大笔钱?他等着看!

听说嫌疑犯可能是大乔,他还唏嘘:看不出来嘛!大乔那家伙,果然是扮猪吃老虎。坑了大家那么多钱!太坏了。

后来钦差就找他谈话了,问他有何感想。他表示:坚决支持钦差办案!希望大人快点把坏人抓起来,追回赃款,退给大家。

钦差大人笑了笑:“张老板果然老成。”

张大佬耸肩谄笑:“全凭大人抬举。”

似乎是拍了上钦差马屁,但事后想想,张大佬总觉得不对劲。

多亏了桑果酒铺的屈老板,消息灵通,人也很忠心,忙忙地跑来向张大佬报信:是大乔反戈一击,栽赃了张老板您啦!

钦差大人是准备抓人前,审讯来的……看来他真的觉得张大佬很靠不住,很可疑,撕破脸之前先摸摸底,然后就等着翻脸下手了!

张大佬恍然大悟:“奶奶个蛋!难怪问我怎么从张邑到桑邑了!”

张大佬本来是张邑人。张这个姓,就是张邑最大的姓氏。他在张邑本来也干得很不错,都已经跻身为几巨头之一了,可这个时候,他急功近利,布了个局,打算通吃几家,结果被心细如发的傅琪发现,人脉深广的大乔作主反布局,狠辣的瘸子秦下手反击。

那一战,张大佬丢盔弃甲、溃不成军,逃跑到了桑邑。而瘸子秦也正是在那战中,正式从水里登岸,晋升到巨头的行列。

而张大佬在桑邑慢慢的休养,重新坐大,这次吸取教训,稳扎稳打。终于成了桑邑头号老大。

但是对张邑这些老敌手们,张大佬仍然忌惮得很。

而钦差问这事儿,大概觉得他以前就设过局,有前科。

好个大乔。圈了钱,还要拿他顶缸!

张大佬泪水如秋叶,无边无涯萧萧下。

“老板,你先别愁。”屈老板劝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先跑吧!”

“跑到哪里去呢?”张大佬泪眼婆娑,“我还跑得了吗?”

“跑得了的。”屈老板安慰他。

“哦?”张大佬红着眼眶望向屈老板。

那一刻,屈老板觉得,叱诧一时的张大佬,变成了一只楚楚可怜的小兔子。让人可以搂进怀里保护。

可是屈老板也知道,这保护的责任,不是那么好承担的!

一般的逃犯逃亡,这个身子逃出去就行了。可是人做到“大佬”这个级别,普通的逃亡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

大佬要逃。得带妻、得带妾、得带子女、说不定还带几条忠犬。除此之外,金银玉帛,历年搜刮所积,那也是带得多多益善哪!

这种逃亡,比一般人家出门踏青、远路走亲戚,阵仗都更大一点。

怎么才能逃得走。

“我去联络个黑道的大帮会,总归帮老板先跑了再说!”屈老板拍胸脯保证。

“全靠你了!”张大佬大喜。“等我有一天能回来,一定大力提拔你!有我一寸,就有你九分!”

“借老板吉言了。”屈老板含蓄的回答。

于是张大佬逃亡之事,就紧锣密鼓的布置起来。

而钦差抓人的事儿,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钦差抓人不是那么简单的,尤其是抓这么大的老板。一邑之巨鳄哪!钦差得先把证据落到实处,免得被人倒打一耙“任意枉法,欺压乡绅”。证据确凿了,还要妥善布置,不但把人抓进来。还得稳住当地的局势,如果人进了大牢,一邑的商路也都垮了,那末钦差这差使,做得还算不上漂亮。

这钦差也真称得上是老公事,稳扎稳打,那网撒得相当妥密,一般人还真溜不出去。

幸亏简竹是阿星的人。阿星是洪综的……咬紧牙关,就算是他的人吧!而洪综是钦差的顶头主子,这份量比泰山还重。

几重关系那么一绕,钦差大人明明稳极密极的网儿,就有了空隙。简竹从那空隙里,把张大佬,连同他的家人、大笔钱财,都运了出去。

所谓大笔钱财,当然不是张大佬的全部产业。仓猝之间,只能把他的现金现银、挑容易集中和运输的,运了些出来。

张大佬已经很感恩,满口价称许:“黑帮真仗义!比白道的人还靠得住!不知贵帮高名大姓?老大是哪位豪杰?日后张某翻身,定当拜谢。”

人家回答他:“恐怕你知道了,要开口骂的。咱们其实有仇。”

张大佬大惊:“张某实在不记得什么时候结过仇怨!请容张某当面谢罪。”

于是幕后那位终于现身了。

帽帷低垂,人淡如风。

张大佬“嗷呀”一声,身子都抖起来,手指指着简竹,忽而狂笑:“你们跟我开玩笑哪!你不是他,绝不是!”

简竹叹了口气,伸手给他看。

粉红的手,只此一位,别无分店。

张大佬面色如死:“你好……你好狠。”

“张老板也够聪明的。”简竹称赞。

简竹哪有天大的好心,就肯帮张大佬逃跑?实在是简竹栽赃给张大佬,并不那么容易。即使他是一只狐狸,在钦差的顶头上司那儿也有人脉,仍然无法给张大佬的罪证坐到实打实。尤其是张大佬落网之后,钦差追赃。这本来就是假的,张大佬如何吐得出来?到那时,钦差难免发现破绽,简竹岂不弄巧成拙。

于是简竹推了张大佬一把,让他逃跑。

简竹还很客气的让他带着人和钱跑。

等钦差发现之后,当然不会以为张大佬只带了那么点钱,一定以为他把赃银全带跑了!这样一来,追不成实赃,也就可以解释了。张大佬这一跑,把他自己的罪名给坐实了。

“我倒帮你坐实了我自己的罪。”张大佬笑着笑着,哭起来,“你一进桑邑,我就知道你不简单。我没想到你这么狠!”

“是啊,有一点小慧眼,还不如完全没眼力劲儿哪!”简竹同意道,“你如果完全看不出我的本事,任我做去,我也未必把你置之死地。你如果索性更聪明一点,看出我比你高明多少,不是你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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