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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贵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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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厅在城堡的一楼,空间非常大,光就放了一张能坐百多人的长桌,从这头基本望不到那头,中间还摆着无数个大花瓶,从我来到这里算起的几个月,就没看到坐满过,当然基本也不可能坐满,桌子被盘子摆满这种壮观的景象倒是见过。
现在桌子两头各坐了一个人,隔得老远的在用餐,刀具摩擦瓷盘的声音很小,但在这种空旷安静的房间里却是显得异常的响亮。
我抽了个中间的板凳坐下,转头望向奥特公爵,“父亲。”
奥特公爵抬头,放下手里的餐具往我这边看来,寡淡的表情,“回来了。”
“是的。”
“我听你母亲说,你喜欢爱德华殿下?”说完转头望向桌子的那一边,可惜视线被花瓶挡住,又转了回来。
“是的。”
现在,连刀具摩擦餐盘的声音都没有了,我甚至都能听见我的心在蹦蹦蹦的跳,极规律。
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气氛压仰得有些受不了,我不自在的开口,“父亲不同意么?”不同意你就说啊,你这样耗着我心里慌得很。
“不是不同意。”他顿了一下,“爱德华殿下的意见是什么?”
他没意见,人家情人这么多,哪管得上我,可惜这话不敢说出口,“父亲,我喜欢爱德华殿下,但他……”
很明显的停顿,意思就是人家看不看得上我,那就不是在我所控制的范围内了,你要是想来个政治联姻我也没意见,这么好看的老公也难找。
“爱德华殿下的情人非常的多。”
“这个母亲跟我说过,我不在乎。”
奥特公爵眯起眼,气场增强温度下降,我垂下眼,一副死鱼赖皮样。
又是好一阵沉默,奥特公爵才开口,“这事我会和陛下商量一下,对了,你的礼仪课上得怎么样?”
“我到现在脑子还是乱哄哄的,什么都记不起来,礼仪老师让我再休息一阵,她给了我她的笔记,我自己可以学。”还多亏了那本笔记,要不然我铁定玩完。
“还记不起来?明天让布伦达医生来看看吧。”非常公式化的语气,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没一点关心的口吻在里面。
“是的。”
“过几天王宫里有年轻人的宴会,请帖我让珍妮送到你房去了。”
我实在不知道再说什么好,气氛压仰到爆,讲的话干巴巴不说还特公式化。
餐具碰撞的声音再次响起,我就干坐在那里望望吊灯,望望壁纸,最后连我眼前的花瓣都给数完了,那两个神仙才走,我随着他们的屁股后面一溜烟的回了房间,到最后才想起来,刚刚咋就傻成那样,我也没吃晚饭啊,大可以跟他们一样坐下来吃饭的。
看样子,演戏演多了也会缺氧大脑短路的,我哀声叹气。
珍妮递过来一个用丝带扎着的硬壳信封,边角印有镂空的蔷薇花,内容很简单,为了提前庆祝圣诞节的到来,年轻的贵族小伙们开了一场舞会,在场的优质男人甚多,女人们千万不要错过。
不用想都知道这帖子是个男人写的,为的就是吸引更多的女人去让他们当萝卜挑选,作为以后结婚对象的参考。
一把甩开信封,珍妮忙跑过去捡起来放好,我瘫在沙发上继续拆戴伦的礼盒,盒子不大,我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挺轻的。
里面放的是一对水滴状的红宝石耳环,边上裹了一圈金丝,在宝石的下脚边有数朵细细的小花一直蔓延到耳坠的斜中间,五颗极细的蓝宝石贴在上面,好看得不得了。
恰好我有一身黑色红边的晚礼服,舞会那天穿那就是绝配了,收好耳环,我抱着被子在床上滚,有好几天没看见那个甜的不像样的王子了,还真有点想他。
《王后的喜剧芭蕾》这出法国大型芭蕾舞剧传到这边来的时候,正好是舞会的前一天,奥特公爵不知道抽了哪根筋,诡异的想通了,打算把我和爱德华凑成一对。
那天餐桌上的谈话,他的态度谈不上否决,也没让人看出有答应的意思,不咸不淡的就跟在完成一次上级对下属的对话一样,让人猜不出意思,玩高深莫测。
然后没过几天就传来了和爱德华约会的消息,地点,帝都大剧院。
我叹了口气,翻开今日的报纸,头条就是这出芭蕾剧的简介。
再翻过一页看了看,傻了,德丁•;特劳特曼成功实施首例(有记录)剖腹产手术。
我记得,以前有一个疯狂爱好欧洲历史的朋友,曾经拉着我说了一整天莎士比亚时期的历史,当时我恨不得把她直接废了,现在我恨不得直接把自己给秒了。
她说过,莎士比亚死后两年,欧洲开始爆发三十年战争,当时她还颇震惊的说,爆发战争的前几年有个神人还成功实施了首例剖腹产,说完就开始摇我的肩膀,大吼,剖腹产耶,这么早耶,好神奇哦,当时我一把甩开她,头也没回的就跑了。
我翻过那一页,揉了揉眼睛,再翻回来,“德丁•;特劳特曼成功实施首例(有记录)剖腹产手术,”这几个字还是好好的标在报纸的左上角,白底黑字,清清楚楚,不是做梦,即使历史有改变,但某些发展却依然顺着历史的脚步在前进。
再过几年或者再过十几年,这里将会爆发为期三十年的战争,三十年啊,可以打跑鬼子4次,可以让一个无齿小女孩长成一名风流妇女,可以让我直接跑进棺材挂在墙上了。
我抖了抖报子,好一阵沉默,这仗要是打到这里来可怎么办呐,我的衣服我的珠宝,我华丽丽的生活啊。
果然,人堕落得一发不可收拾了,想当初我也是个热爱工作讲究积极上进的大好青年一个。
(此文算是架空,某些特定的历史事件也许会延迟或者提早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
第七章
钟声响起,我下意识的瞄了一眼墙上的木质古老挂钟,七点整。
拉了拉淡色的丝袜,踮起脚踩进高跟鞋里,我站起来走向全身镜面前,看向镜中的自己,被盘起来的金色卷发上戴着一个小小的蓝色玫瑰礼帽,低胸的礼服在下摆开口处同样绣有蓝色玫瑰,黑色的镂空蕾丝手套只及手腕。
我用手摸了摸太不真实的脸,勾起嘴角,顿了顿,又放下来,总觉得这一切都太不真实,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我从一个平凡的小职工变成了贵族,吃的穿的用的都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奢华。
右手食指勾了勾耳朵上的吊坠,像这样的耳环,估计我一辈子都买不起吧,现在,我什么都有了,珠宝,华服,美食,房子,还有男人,一切的一切,也开始让我沉沦。
我是拜金主义者么?
我是!
这一刻,我开始舍不下现在的生活,这么多年的打拼,只为求一个温饱,有谁知道,其实我真正的父母,在我进入高中那一年就失去了踪影。
那时候就想,什么事情,能比被他们所甩弃更可怕。
他们说,那些战争中的人很可怜。
他们说,那些人需要帮助。
他们说,他们必须去。
然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我天天幻想着,也许有那么一天,我回到家以后,就能看见满桌满桌的菜和坐满人的桌子,我幻想着幸福的画面和温暖的手。
可惜,被幻境堆砌出来的城墙只能阻隔自己的心,它永远都不可能留住幸福的脚印。
那些年来,我什么都做过,扫垃圾,送外卖,刷锅洗盘子,帮人作弊抄作业,按以前朋友说的就是,只要给钱,犯法的事情我都干。
本来因该发给我的慰问金被亲戚以照顾的名义领去了,就留下那么点点来给我交水电费,交完后连买箱泡面的钱都不够,瘦得连胸都凹进去了。
当时我还傻傻的去要来着,那家人的男主人歉意的眼神中带着轻藐,说安乐啊,你父母走的时候并没有留多少钱,就靠我一个人的工资在养活你,我们穷得吃不上肉都要供你读书,现在,你看,小弟也要上学了,这个……
旁边,那家女主人和她那个肥得成个西瓜的儿子,吃着烤鸭和大闸蟹,笑得满眼的嚣张。
到最后连个屁都没得到一个,一天只吃一餐,看到吃的眼睛就放光,整个跟一电筒似的。
熬到那年大学毕业了以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人把那家人的儿子用麻袋套着打了一顿,左腿直接打瘸,到后来好像是动了哪根神经最后导致瘫痪了还是怎么着,我也没去关注了。
现在想,人啊,总会长大,心里那片最疼痛的缺失,却永远都会留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里,灼蚀,腐烂,到最后,你一碰,它就会天翻地覆的疼。
我永远的想不明白,那些跟他们没有任何交集的人,难道比他们的女儿更加重要?
十五六岁的年纪,还不知道什么叫造化弄人,然后被他们甩弃。
十六七岁的年纪,在我眼里,天还是蓝的,太阳还是暖的,下一刻,我就跪在地上张着嘴巴哭得歇斯底里惊天动地。
二十多岁,我欢天喜地的奔入职场,最后直接黑心肝了。
有个混太妹的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安乐啊,其实你心里想什么我都知道,可是我不会说,我怕你疼啊。
我说我还有什么疼的,早他妈麻木成棒槌了。
她就看着我,狠狠的灌了一口酒说,这么多年了,你表面说恨你妈你爸,其实你心里最想的,还是他们两个,你想他们疼你,你想像你们班那只孔雀一样高傲的穿着新衣服,仰头还能纯洁的笑。
我没说话,看着她就笑,啤酒流过喉咙,混了血一般,苦涩到我想吐。
她也跟着笑,还发疯一样把酒瓶往街边一摔,砰地一声,不知道怎么的,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满脸。
她看着我说,安乐啊,你装也要有个装的样子,我说你没事老爱看那些笑得一脸得瑟的小女孩干嘛,别人还以为你同性恋了。
那时候,她喜欢把幸福叫做乱得瑟。
她说,安乐啊,那个男孩不适合你的,他太傻太纯太娇气了,再说,人家喜欢的是那只孔雀啊。
那时候,我恋上了有暖暖笑容的男孩子。
我们就蹲在银行的大门口,一人扯着两瓶喜力在灌,说从前,说未来,我说等我有钱了以后,我要穿着最贵的衣服,带着从戴安娜那顶帽子上扣来的钻石,跟个千金小姐一样来参加同学会。
她看着我就眯着眼睛笑,说你个爆发富,你个老粗财,你丫以为换个马甲就变成七仙女了?
变成七仙女?这个难度系数太大了,说完后,我狠狠的甩了一把鼻涕,对着她开始唠叨,我小时候啊,老想着我爸其实是个王子,遇到我妈以后甩弃了王位和我妈私奔,然后就有了我这个平民公主,等哪一天,我祖父会带着最漂亮的衣服来接我们回城堡,那时候,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公主,后来长大点了才知道,我祖父好早以前就已经住进园陵了,也许现在已经变成无齿娃哈哈了。
后来再长大了一点,开始思春了,想象着会有一个王子般明亮干净的男孩会守着我,直到满脸皱纹,会觉得那个学习乃至家庭模样都好到不行的学长,其实心里是喜欢我的,只是他太害羞,没有当面说出来而已。
再然后……,对了,再然后是什么来着,让我想想……
她一手拍到我的脑袋上,手中的酒被她带出几滴,全飞我脸上贴着,一滴一滴,晶莹剔透,她说,甭想这些,咱们想想快乐点的。
我用袖子在脸上胡乱抹,跟着喝了一大口啤酒后,冲着她就撒泼一样的嚎,我要说,就是要说,我要把他们那些不负责任的帝国主义思想全部说出来,你说,当时我是多么纯洁又有爱的小丫头一个啊,他们怎么就忍得下心把我甩一群大灰狼里面,更别说当时我连饭都不会煮,他们看着那群战争中的难民可怜,那他们有没有想过,我孤零零的一个人,跟他妈被甩在臭水沟里面的垃圾一样也很可怜啊。我恨啊,我恨不得挖出他们的尸骨问问,我到底是不是从他们肚皮里面蹦跶出来的,要是不是,为什么当初不干脆让我直接回归大地,改造了以后再生出来,随便哪个家庭也好啊,捡垃圾的我也认了,都比被他们甩了的好,你说,我前世是不是黄世仁啊?或者超衰的被马踢过直接撞到他们,把他们撞残了,然后今世就来赎罪的?或者……
她说,安乐啊,你再去想也想不出个玉皇大帝来,咱们应该庆幸,就是比那些娇生惯养的小姐公子们强悍很多,我们应该值得表扬,当他们窝在他妈怀里吃奶的时候,咱们已经会飞了,哈哈哈哈。
我也跟着哈哈哈哈哈。
那天夜里整个夜空就只有我们两巫婆似的笑声,笑着笑着,就变成了呜咽。
我的手扶上脸,捏了捏,现在,我不是安乐了,我是有房子有衣服有珠宝首饰的贵族小姐,可是,心里那个一直不敢去触碰的地方,还是会像缺氧一样,窒息得让人痛不欲生,我想不明白,真的,为什么被甩弃的是我,为什么只留下我一个人。
被烛光点亮的美丽房间,绕了金属花纹的镜子面前,亮光从头顶打下来,映在镜子里,晃花了眼睛,晃碎了一场梦。
我又拿出腮红抹了抹,勾起嘴角,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只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折扇一打,提起裙子,风情万种的坐上了马车。
也许,以前从来就没有一个叫安乐的人。
第八章
帝都剧院门口,高脚的路灯金晃晃一片,一到这里,仿佛整个世界都鲜活了起来,一排排各种式样的马车,对面墙上大幅的海报贴了满墙,走廊、建在外面的巨石楼梯上,人来人往,提着黑拐杖带着礼帽的男士,穿着艳丽,或娇笑或傲慢的年轻女孩。
我提起裙子下了马车,仰望这个终会变成废墟的伟岸建筑,尖顶的阁楼,巨大的雕花窗户,正中间的玫瑰花窗玻璃被里面的光辉映得五光十色,这里的东西,没有哪一处不透露出它们应有的优雅。
我勾起裙子,还没从感叹中反应过来,忽然就有人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
我惊愕的扭过头,恰好看见爱德华伸出他带着白色手套的手,被手套遮着的手指虽然看不出骨节的分明,却也更显出了他那双异常修长的手指有多么的瘦。
我记得,要是我以前的手,估计连拿都不敢拿出来让人看,上面的皮肤不仅老化色泽暗淡得厉害,还粗糙得像是磨砂皮。
哪像他们那样,连根手指头都漂亮得不像样。
爱德华见我盯着他的手看了许久都没反应,不自在的咳了咳,轻柔的问,“不舒服吗?”
我一下子就把手搭在他的手上,对着他妩媚的笑了笑。
接着,在众多女人热烈的注视下,抬着下巴,走进大厅。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关于欧洲服饰的消息,上面说,由于女人穿着脖颈大开特开的服装,所以任何一个人都能直接看到她们闪烁光辉的肌肤直至裸露的半个乳房,当时觉得特别强悍,半个,那是什么概念啊,也许某个漫不经心的动作你就能直接上半身裸奔了……,我用手拉了拉领口的蕾丝,无限感慨。
这个世纪,欧洲服饰强调宏伟华丽的特点,注重服装造型,色彩绚丽夸张,极尽奢华之能事。服装元素中有大量的蕾丝、缎带、丝缘、花边、丝绸、天鹅绒等,偏中性的男性服装也是当时的特色。
女人大多会带着镀金或镶花边的宽檐帽,并饰以鸵鸟毛或者大片的白羽毛,其实这个也没什么,还挺好看,最受不了的是那些高到让你无法想象的假发,颜色以淡金或者银色为主,其中会夹杂着各种宝石、缎带,蕾丝边,还会涂发油,扑香粉,有时,头发高得连通过房门或坐马车旅行都感觉很困难。
遇上坏天气时,头上还要戴上一顶巨大而可以收缩的帽子,这是一种线织的帽子,收起来就像篷车顶,故被称为“篷车帽”,每每看到那些疯狂的女人我就想死,不说带着这么一顶假发脖子受不了,就说你随便乱晃一下都会造成小脑失灵的状态,至于么。
而男士的服饰,我瞄了眼旁边的男人,还好,至少没看见他穿过那种齐膝短裤配刺绣长袜,再加上一双尖头平跟鞋,那也是一种审美方面的灾难,当然,这是对于我来说。
我从头到脚的把他打量了一遍,本来略显凌乱的卷发被整整齐齐的梳在脑后,衣服是白衬衫加马甲和黑色礼服,单肩的披风长长的拖到了地,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在裤脚边慢慢的移动着,手上的文明杖也跟随着节奏时不时的轻点一下地。
多么俊美的年轻人啊。
我的目光又回到他的脸上,从侧面看,他的睫毛简直长到不像是人有的,微微一眨就好看的不行。
我就光看看都心跳加速。
爱德华似是发现了我的目光,转头看我,再顺着我的目光看向自己,眨了眨眼睛,莫名的又看向我,“怎么了?”
“你……”
“恩?”
“长得非常的甜美。”
爱德华一愣,随后立马笑了起来,“我亲爱的小姐,说一位男士非常甜美可不是一种赞美。”
我偏了偏头,勾起嘴角,“那应该说什么?性感?诱人?勇猛,还是……”
爱德华几乎立刻就眯起了眼睛,我还是朝他暧昧的笑,这种表情做过太多次,已经形成习了惯,这样的笑容我在镜子里练习过很多遍,特别勾人,至少在我看来。
大厅后是一个非常大的舞池,正对面有一扇雕刻有天使圣母像的巨门,门的两边蜿蜒着两排长长的楼梯,直通二楼的圆形走廊,现在,大门正开着,一眼就能看见被红色幕布盖住的舞台。
舞剧还没开始,大多数人都在前厅里说笑调情,因为来的人都是王室贵族,剧院的人不敢抬慢,在靠边的位置都放了甜点和红酒供人品尝。
爱德华取了一杯递给我,自己又拿了杯红葡萄酒,瘦长的手指套在白手套里,衬着高脚杯里玫瑰色液体,红白分明,优雅得不得了。
我浅抿一口酒,眼睛无意识的在他身上打转,本来就超萌这种绅士,更别说这人还是其中的极品。
身后有人随着音乐开始起舞,圆礼帽,缎带蕾丝边,文明杖,宽大伞裙,动听的圆舞曲,精致的欧洲服饰,梦幻中的场景,不停旋转的人们和飞扬起来的裙摆,又是一场奢侈华丽的宴会。
在这个地方,最不缺少的就是宴会,不管是哪个阶级的人,或多或少都会举行这种对于他们来说,是唯一消遣的活动。
贵族就更不用说了,我曾经还有过连续一个星期都在参加宴会的经历,晚上三四点钟睡,下午两三点钟起,香水从水果的喷到魅惑的,以前听说过西方人身上都带有体味,但穿越过来以后,估计是换了一具身体的原因,体味没有闻到,香水倒是有各种不同的,大体也可以从香味分辨来人,我记得爱德华身上的味道比较干净,要勾引女孩子的时候才会喷那种魅人的古龙水。
“索菲亚小姐?”一个惊讶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过身去看,立马就牵起裙子用手掩胸,行屈膝礼,这个人是爱德华的异母哥哥埃德加,也算是个私生子,但是他的母亲是最得国王宠爱的一个情妇,在任何事上他都得到了和爱德华同等的待遇,甚至被默许了争夺王位的权利。
他的头发继承了他的母亲,棕色的直发,长到披肩,被一根黑色的缎带扎在脑后,他的服装是我最郁闷的那种齐膝短裤配白色长袜,上衣一排的金属扣子闪闪发光,继承了王室良好的基因,他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
他没有拿文明杖,倒是在腰间配了把长剑,这种打扮一直让我联想到莎士比亚老爱戴在脖子上的那种白色波浪圆领,一大圈把脖子绕着,像纸质扇子的折纹,却圆滑很多,也就是后世小丑们的必备物品。
他虽然没有戴那种东西,却在视觉上给了我这种感觉,还是爱德华好,哪一方面都是我所欣赏的。
他牵起我的手吻了一下,然后对着爱德华点了点头,算不上礼貌,但也没有失礼的地方,爱德华温柔的回礼。
第九章
真正能竞争王位的有三个人,前两个我已经说了,而第三个是埃德加的哥哥艾利撒,他和埃德加虽是亲兄弟,但因为埃德加在皇宫长大,而他却被母亲扔在了自己族中,十五岁才被允许住进皇宫,所以他们两并不亲近,甚至还有点仇视对方。
这个王室里面的关系非常混乱,就如同奥特公爵一样,我们的国王陛下其实也有情妇,或者可以说他的情妇多到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私生子女更是以成堆的计算,光我认识的就有十几个,更别提那些发生过一夜情而被生下来或者是已经被甩弃了的,真正被认可的,只有爱德华这个王后唯一的儿子。
其实王后也不是个省事的,她自己的私生活也糜烂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她的情人多到绝不输于她的丈夫,从比她儿子还小的小伙子到公爵的都有。
她是XX的公主,和国王的婚姻是含有巨大的政治性,我还听说过,她嫁过来的时候已经怀有了她以前某个情人的孩子,虽然已经被打掉,但对于我这个生在大中华接受者古代女人只能笑不露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来说,算是一件非常强悍的事了,像她那种,还没出嫁就已经搞出无数的花边新闻,更别说还是带着别人的种来上的花轿,要是放我国古代,那个猪笼里面不知道得放多少男人进去,而且这件事可以说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的秘密,我估计,国王的花心就是被王后刺激成那样的。
王后只有爱德华这一个孩子,至于有没有私生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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