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美玉天成-第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宋潜常来往的那几个。
忽然小玉脑中灵光一现,惊叫道:“是爱生?”
宋潜赞许的看小玉一眼,小玉从宋潜的眼中看到了肯定。真的是顾爱生?
想起那晚顾爱生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将被混混围攻的钱云珠救了出来,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们彼此留了心吧?
至于人家是如何暗通款曲,这些事情他们外人可就不得而知了!
“之问说爱生邀我去参加他的婚礼,我看这儿俗务缠身,走时肯定走不成了。还是备份厚礼,让之问给我送回去吧。说起来,这礼还不止要备一份呢!”
“嗯?”
小玉觉得自己离开临安几个月,朋友圈里海真是破涛汹涌八卦起伏啊,错过了,唉!
“曾懋准备要迎娶滋阳伯杨公的千金杨蓓蓓,那也是你的密友吧?”
宋潜笑道。
曾懋和杨蓓蓓成了?
小玉心理阴暗的想,难道曾懋不但偷偷潜入人家香闺送情书,还干了点偷香窃玉的风流事么?咳咳,想起他素日不苟言笑的模样,更加有可能了。人家不是说表面上越严肃的男人,燃烧起来越疯狂嘛!
一晚上听了三桩情事,虽然有两对朋友要成亲了,小玉很为他们高兴,但想起戚昇和秦春雁之间的事情,还是忍不住唏嘘。
有情人,也不是都能终成眷属啊!
戚昇在海州住了两天,给小玉孤儿院里的孩子义务诊症,治好了不少孩子的病。这些孩子身上或多或少落有些病根,都是长年的流浪生活中积下的毛病,需要长期调养。有了戚昇的药方,小玉就能按方子给他们抓药治病了。
“宋家的——你果然是个闲不住的人,呵呵。”
戚昇看小玉忙上忙下,感慨她精力过人。
小玉笑着说:“是呀,要我一天到晚在家里吃了睡睡了吃,我可不习惯。人还是有工作最好!”
戚昇有些出神的看着她渗出几颗汗珠的光洁的额头,她红绫般的嘴儿上永远挂着暖人心的微笑——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戚昇轻轻的一句话,让小玉猛然僵直了身子。
他们就那样静静的对视了片刻,小玉低下头去继续整理药单:“嗯——算是知道吧。”
女人总是敏感的。这几年戚昇在她身边转来转去,她又何尝不知他对她青眼有加呢。只是人家不说,她最好装傻。
戚昇和秦春雁婚事的一大原因。她希望,戚昇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戚昇舒了一口气,他终于说出来了。
长久的暗恋,在他告白的这一刻,正式成为了过去。
至于和秦春雁——那是另一回事了。
秦春雁给他的感觉,和小玉不一样。在他心里的小玉,是个永远都有新鲜点子的俏皮女子,好她在一起做事总是那么有趣。
而秦春雁,却是慢慢渗入他心里的——她的温婉、体贴、大方,让他不羁的心逐渐尘埃落地,愿意与她厮守终生。
谁知道,他们戚家竟和秦家有这么一段陈年过节?原来,祖父不让他在人前显露武功,也是因为和秦家的这些旧仇——
“你明天就回去了吗?”
小玉和戚昇一起走出乐园,她看见戚昇脸上仿佛又透出了旧日的光彩。
戚昇昂首往前走去,小玉看着他的背影,心情竟是出奇的复杂——
数月后,宋金和谈暂时达成协议,宋金从此迎来难得的短暂和平。但是,两国都在积蓄力量,为下一次战争做充分的准备。
两年后,宋潜改为江淮东路转运使,驻地改为楚州。自此,宋潜真正的成为雄踞一方的封疆大吏。妻随夫贵,小玉被封为二品诰命夫人。他们离开海州的时候,居然有万人相送,其中有许多是被小玉救助过的孩子。虽然小玉不在海州住了,但是两年间乐园已经慢慢建立起了良好的制度,小玉相信她的继任者会很好的将乐园积蓄办下去。
皇后周嘉儿为赵杳生下第二个儿子,她和赵杳所生的长子被立为太子。本来,如果小玉没有穿越,太子应该是赵杳原配郭氏所出才对。到了这一步,小玉在后世所知道的宋光宗不会再出现了,可是南宋能否战胜金人,又能否改变将来被蒙古人吞灭的命运?
赵杳、时季峰、宋潜——他们能够力挽狂澜,让南宋这艘巨轮继续航行下去吗?
小玉不知道。
她的朋友们,又能够和所爱的人恩恩爱爱白头偕老吗?
小玉也不知道。
在这苍茫的天地间,她不过是个幸运的穿越女子,莫名的来到一个过去的时空,爱上一个深爱她的男人。她所能肯定的,只有天成对她的爱,永远不变。
人生匆匆不满百,百年弹指一挥间。
历史的潮流是她所不能控制的。在某一个春色明媚的午后,小玉看着明儿在晴空下奔跑,远处的宋潜正朝他们母子慢慢走来——
小玉站起身来迎接宋潜,脸上,是那永恒不变的甜美笑容。
全文完。
第十七章前的错误
作者:昭华学士昨天刚看到17章,但是发现很多错误的地方,总结下大致有以下几点:1,宋代的秀才是不用经过考试的,只要参加过最低一级的科举考试——解试,并且没有通过(注意是没有通过)就可以称为秀才2,秀才是不能参加省试的,只有通过解试获得举人资格才能参加3,宋代钱塘江的一般称呼是“浙江”4,钱塘江潮水的传说与曹娥无关,曹娥和伍子胥是关公战秦琼,不是一个朝代的。临安人把家乡的传说说错实在是不应该5,古时钱塘江潮水较大,端午潮水很厉害,根本就不能赛舟,对于临安(杭州)来说,赛舟最好的地点是西湖娆娆把蹴鞠写成足球实在是太搞笑了蹴鞠双方队员各占半场,不得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也就更不会出现抢球的事件,球门位于中线,形似牌坊,但是牌坊上有个圆洞,比球略大点,洞离地面大约2米,以球进洞为得分,双方轮流射门,以进球次数多为胜。
另外蹴鞠还有一种玩法,就是颠球,颠出花样越多越好。
九九妹妹的短评一篇
作者:九十九重楼(《飞翔之翼》作者,美女哦)
我对本文的第一印象是:娆娆姐太幽默,太有才了。
对于杨瑜的相亲经历,在娆娆姐匠心妙笔下,写得恰到好处而丝毫不显夸张。
再次印证了这么一句话:一种米养百样人。
看到杨瑜喝醉落水那幕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在想,最近几年,莫名其妙制造出的自杀假象然后再莫名消失的到底有几人?笑喷。
其实,有时候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当一个人千方百计想把自己嫁出去的时候,因为都不是自己的缘,怎样就是做无用功。杨瑜一句话:让我回到封建社会。结果还真回去了,而且竟然才回到古代就要把自己嫁出去,虽然,佳偶是别人搪塞给她的。
不过,杨瑜醒来后,“圆滚滚”进来后那幕转折显然不是很自然,有点硬伤,娆娆姐可回顾一下,^_^,这当然是我个人意见哦。
再回来。看到拜堂成亲,印象深刻莫过于宋人成亲手续的繁琐,与那句“玉女朱唇饮数分,盏边微见有杯痕。仙郎故意留残酒,为惜馨香不忍吞……”
此时,眼看新郎新年要独处,我的心中居然涌现一种兴奋的情绪。
不知道,娆娆姐这下要怎样给他们一个第一印象?
先闻其声不见其人,不,见黑色靴子。清亮的声音和一碗面条博得了我们女主的初步好感。直到揭开盖头,宋潜尴尬微窘,却暗自欣喜,略为忧愁,让我心中突然就涌现了一句感叹:好一个正太啊!
宋潜到底是不是正太我不知道,但是杨瑜倒知道:她的新郎并没得麻风!这算不算柳暗花明又一村?
揭开的谜底是:【她对宋潜居然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天啊,原来不是我一个人长过那么多痘痘,一山还有一山高,这男孩子的痘痘真够夸张的!】
囧!!!!
娆娆姐过度得很自然,两人的感情也进行地也很自然,情节稳定,平凡中带着幽默,其实慢热点也没啥不好,比较温馨哟。是我喜欢的文风。我很喜欢,相信,这本书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的。
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写太多咯。O(∩_∩)O哈哈~继续欣赏娆娆姐的文去。
很有趣的文
作者:小next
小月在五一的时候从起点下了几个文回宿舍看,偶尔间看到PK榜上的美玉(因为就在朋友书的上面);简介也很有趣;就随手下到了U盘里。回去看后觉得是一本非常有趣的种田文。
我觉得本文的亮点就在于各种各样的美容秘方。开篇的部分虽然很有爱;但有些地方感觉并不是那么真实;不过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小问题。穿越后的小玉则是个惹人喜欢的女主;可能是看的不多;关于顾和时感觉不大,戚昇我是很喜欢的;但我能感觉的出我在文里所读到的戚昇并不完全是作者所想要表现出的那个豪放潇洒的医士。宋潜塑造的很成功的,我也很喜欢,希望作者大大不要大虐哈。
简介很有爱!文笔也很出彩,虽然在一些细节方面希望能更用心地雕琢下,整体来讲是一篇很不错的种田文哈!
(来网吧更新章节的月忍不住又把新发的章节下到了U盘里)。票票奉上,望加油!以上是一点小意见,如果哪里说的不对,望多多包涵。
这风化也太开放了点吧
《》
作者:圆舒
和名妓成为好朋友……还想把大家闺秀拖下水,成为名妓朋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换到现代,要是你妈妈知道你天天和几个名妓混在一起,不知道该气成怎么样了。
做生意可以,没有必要老往家领吧。你自己和名妓来往,有必要把人家好好的闺女拖下水吗??难道存着坏心,想要别人嫁不出去???
还有做丈夫的也奇怪,居然也同意妻子这么做???
我觉得这有个度,怎么样可以做生意,而又不败坏自己和别的好人家的闺女的名声。作者应该可以考虑一下,这放到什么年代都没有公开和名妓交往到如此密切的吧。
我觉得嘛,护肤品开个店也没什么。但是你要人家好闺女和富贵人家的夫人们同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混在一起就不好了。还搞什么聚会沙龙的更加不妥。
这个就叫自甘下贱,连这些个人家都要被人看不起的。
不愿放弃青楼女子的生意,也该和其她人区分开来。青楼女子常去聚会的地方,其她女子去了能让人认为是正经女子么?口水都能淹死人啊。
就像你搞个女子聚会的地方你也得分,上层社会女人和青楼女子不可能混迹在一起。哪怕你心里想混在一起也不可能真混在一起。
去巴黎红磨坊看脱衣舞是雅。去农村看10元的脱衣舞就是贱,就是俗。
而且你的丈夫或未来丈夫是这些名妓现在的、潜在的恩客……
正常点的女子都不可能和这些人在一起的。
宋朝还是明面上禁止官员**的,也不许私下占有官娼、私娼。当然你背面可以做,那么有这样的法律在,可见青楼女子地位之低下。
真要明面上和这些人交好,还是穿到一个以做名妓为傲的社会吧
《在宋朝背景下;作者写得太过夸张》
作者:彤阿
宋朝以对女子礼教的保守出名。已有夫家的女子还能拉着大家闺秀与名妓一起喝酒自家相公还能那么放心让娘子单独与男子外出?与男子合作生意?如果在唐朝还能稍微接受点。小白文也太过小白。
小评宋潜——那一眼的难忘
作者:忽而半夏
宋潜,温和如玉的少年,他有过美好的童年,自幼聪颖,父母待之如掌上明珠。他也曾自傲吧,娆大在文中一再指出他心目中的妻子类型,才女。
不料老天把这一切都给改变了,他无奈乞讨回家,染上恶疾。而这一段时间却是让他明白了很多事情,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他第一眼见到小玉应是欢喜的吧,在她的眼里,没有不屑,没有厌恶。只是单纯的看着他。心想,她是他的妻吧,一丝感动,一丝温暖。
她软软的叫他天成,语气坚定的说帮他治病,他不知为何他的妻懂得这么多,却喜欢看她明亮的眼眸,里面满满的关切。他想,她便是他的妻了,一丝欣喜,一丝庆幸。
她说她不是梅家小姐,她不是他的妻。她说她会治好他的病,让他娶自己喜爱的女子。他听后抑郁难耐,不是因为梅家的代嫁,而是她说她要离开。他关上房门,久久沉思。便想,她就是他的妻,一丝倔强,一丝坚忍。
他曾想过自己的妻子该是知书达礼,大家闺秀一般,而她,独立坚韧,开朗乐观。他没想过自己会对这样的女子动心,他想,便是那初见的一眼吧,成为他一生解不开的结。
第一次冒出来写这么长的评,话说我还蛮欣赏宋潜的,不迂腐,不守旧。性子坚忍,带点小腹黑。娆大,来个奖励吧。
小评时季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作者:忽而半夏
该怎么形容这个男子,英朗挺拔、狂放孤傲?亦或是,卓尔不群、冷若冰霜。
天成温润却少一分硬朗,戚昇洒脱却失一分稳重,爱生豪迈却欠一分成熟。而他却仿佛造物主的宠儿,良好的家世、俊逸的外表、成熟可靠的性格。但这些却让他多了一分责任。
是怎么遇见的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无视礼教却不然人感觉轻佻,语气强硬却不让人反感。仿佛她本身就该如此。她皱着眉头替他清理着伤口,鼻尖是她身上清雅的香味,胳膊是她手指温软的触感。他静静的看着她,她轻轻的往他的伤处吹了口气,暖暖的,让人沉迷,而心,却在此刻颤动了。他知道,他爱上了她。
他奉命去查办公事,误闯了她的家,见到了守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傲气如他也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的优秀。她的可爱,她的娇羞,却只为她身边的那个男人绽放。他得知她的困难,想也不想的就承诺帮她。他告诉她,他不轻易承诺。他不眠不休,他访亲拜友,只为了那个承诺,只为了那个人,是她。
而他,倾其所有,只为了她的笑容,只为了,那一低头的温柔。
其实时季峰是个蛮可爱的孩子,冰山男一般爱上了都比较闷骚,很有爱。但是他要成为男主却道路坎坷啊,将军之子要娶一个下堂的丫鬟,阻力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果然还是温婉的女主更得我心
作者:璃舞水晶用了一下午,一口气读完了,不错不错,喜欢女主的性格既刚强自主又不失圆滑体贴,不亏是语文老师写的文,以后每天都要来报到。
其实在看本文之前,看了两篇都快呕死了,有个女主也是穿的,一穿过去就教育别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犯死人”,好吧,这个立身原则我也是认同的,但问题是,别人多看你两眼,你也要犯死人是不是有点太小题大做了,放在2010年的现在,人家看你两眼,你就冲过去骂啊、想办法找人搞她,也属于神经一族了吧。还有一篇也是差不多的调调,女主出门就见美男,就纳闷怎么全天下的长的能看的全让她遇见了,而且对她都念念不忘。倒也不是不待见女主多见两个美的,咱也是女的不是,多看两养眼的也不错,但是就女主那器张的性格,应该是谁见谁要踩才对吧,真想吐啊。
本来都快要死了,幸亏点开了娆娆的书,这才缓过劲儿来。谢谢娆娆啦因为太有郁闷了,所以多水了两句,娆娆别见怪啊。
时季峰,理想的老公?
作者:一生何求郎在小玉身边的男子中,时季峰可能是最不显山不露水的角色,需要时总是及时出现,多次挽救小玉于危难之中,而且从不表露自己的情怀,只是默默地在远方深情注视心爱的女子!这种男子似乎在莎士比亚笔下常见,富有欧洲中世纪的骑士风度,却很难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找到类似的人物,即便在当代中国,这样的男子也是凤毛麟角!
或许正式因为稀少所以时兄才那么让人难以忘怀吧,尽管实在是过于理想化了些!在作者心目中,他就是理想老公的化身吗?与宋潜相比,谁更吸引女子呢?值得思考啊南宋本是乱世,时季峰应该比宋潜的生存能力更强一些。相信在这个大背景下,作者有广阔的空间演绎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不要过于沉迷于香水胭脂为好……
男主和男配
作者:小小冰清
从娆娆文中内容和文的标签显然可以看出来;不管我们喜欢谁。小玉都是宋潜的。其实;如果是我;也会希望这样写。我是喜欢从一而终的感情的;更喜欢看那种婚后培养的感情。两人小心翼翼的摸索;都想着即使不爱也要对对方好。日子久了;各自的情感和个性相互吸引着自己。很好;真的。这是一种细水长流的爱情;虽然没有着一见钟情;没有激情四射的怦然心动;但;这真的是一种平淡真实的小幸福。
可是;关于男主和男配的问题。我觉得;娆娆对宋潜的人物刻画并不够。让我觉得;在一定程度上;戚昇盖过了他的风头。宋潜过于呵护小玉;而有点失去了性格。他总是以一种小玉身后男人的姿态出现在小玉身后;说着什么;我会保护你的话。这时;不能不让我更喜欢戚昇;至少;他更懂得他自己的心;更大胆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更加显示出他保护自己心**的风范。
当然;这只是我发点小小牢骚;文是很好的。就是我个人喜好不同罢了。
还对娆娆提个小小的建议: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感觉娆娆做的不够。看起来有点;怎么说呢。反正;我虽然不会写文;但看了许多文。会有种直觉上的感觉。以前看有的文;文中的人物给我感觉是活生生的人出现在我面前;很有立体感。不知道为什么看娆娆的;会有点平面的感觉。总觉得哪里不够;却又说不清楚。呵呵。废话就这么多;这也是不算建议的建议吧!
祝娆娆的书越写越好!看书的人越来越多!
一生一世永不相负的爱恋
'评论'乱世寻夫
作者:一生何求郎
金人终于南下,丈夫突然在剿寇中失踪,小玉乱世寻夫正式上演,不知道要如何演绎?
或许天成就此辞世?未免过于残忍,但是却给了时峰等人发展的机会,未必不是好事。或许能有天助,顺利找到天成,夫妻乱世相聚也是一大美事!
无论如何,选择南宋为故事的背景,很难回避金人,也很难回避汉民族的灾难。心怅惘之……
'评论'失忆不如穿越
作者:一生何求郎
天成与盗匪搏斗而失忆,却居然被兵荒马乱的情况下被很快找到救出,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甚至感觉有点冷幽默,不能不佩服沈女士孜孜不倦追求美满的理想主义精神!
追求理想固然无可非议,但是从现实出发也未尝不可。天成失忆不如让他自己生活个十来年,但是一直忘却不了小玉,最后有一天清醒过来恢复记忆,自己重新找到小玉。这个虽然有些抄袭著名的《鸳梦重温》了;但是却更加现实。更夸张的构思还可以让天成穿越到21世纪,去体会小玉的现代生活,两条主线并行发展,最后再穿越时空重聚,更显得美玉确实天成!哈哈……
调侃的味道似乎重了些,但是没有一点贬低或者指责作者的意思,权当对故事构思的一种探索吧!毕竟理想主义的生活是人人向往的。所以,我们要继续支持沈女士,继续支持美玉天成,并希望现实也越来越美好越来越理想!
'评论'一生一世永不相负的爱恋
作者:一生何求郎
天成失忆,小玉书信唤记忆;天成回京,小玉以卓文君数字诗明志,天成回以“誓不负卿”。这一生一世永不相负的爱恋,令许许多多羡慕、感动的泪不禁地流……
天成和小玉随着新皇帝的登基将苦尽甘来,即便今后波折难免,相信经历了生离死别的他们心总会是在一起的,正所谓“美玉天成”!古往今来,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一生一世永不相负的爱恋?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由相知到相爱到相弃到重聚,或许如天成所说,主要是考虑到财产分割问题(这个待考证,或许卓文君的父亲法律意识极强,婚前已经为他们做了财产公证???),但到了这一步,恐怕已没有多少爱情残存,算不得一生一世的爱恋了。
时下的社会,流行一夜情,崇尚“闪婚”,讲究的是瞬间的璀璨而不是长久的一往情深,这或许是一种进步也或许是一种堕落,虽然没有了责任,但是同时也失去了宁静的心境。当一个人,无论男女,总是身处纷繁变动的环境之中,总是面临许多的诱惑和选择之时,想认真地爱恋谈何容易!
所以,我很钦佩小玉,吸引了如此多的帅哥关注,却毫不动心依然能对宋潜不弃不离!这在现在恐怕没有几个美眉能够做到了。就为了这一点,我们也应该坚决支持沈女士,为了她对坚贞爱情的美好诠释……
'评论'夏日赏荷的遐想
作者:一生何求郎
近日全球酷暑,平均温度超过40度,苦不堪言!
好在有《美玉天成》可读。小玉“静养勿躁”的养生之道,“六静”的度夏之策听起来确实有道理,可惜没有照做的条件:面对艰难时世和浮华尘世难以保持头脑清醒,今日农行上市导致股市大跌市值缩水更是影响心情;饮食清淡也不受自己控制,在公司吃工作餐几乎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无非人工催肥的鸡鸭鱼肉而已;体虚清补也很难实现,因为小玉似乎没有告知具体的补法;居室清凉依靠空调基本能够做到,但是与周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