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妾身这厢有礼-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君歌无奈,“老人家,我是逼不得已的,明儿再不走,怕是走不掉了。我也不想拖累你们。这两锭银子无论如何都要收下,算是我孝敬你的,别再推迟了。”

老妇人将银子拿在手里,重新装回君歌的布袋子里,“姑娘,你赶路要盘缠,别跟我老妇人计较这些小恩小德。老妇人也是过来人,这逃亡的日子不好过。老妇我也不留你,你一定有你的苦衷,是不是遇上什么难处了?那伙人逼你了?”

一说到逼不得已,老妇人便联想到君歌被逼婚的事。

君歌脑袋一转弯,若是晓春又倒回来找她,一定会询问这家客栈她的消息。若是能让这俩老人家和店小二为她保密,岂不是能混过去,不那么容易被晓春找到。她点点头,“老人家,不瞒你说,那伙人要把我送到江南的大户人家做妾。我自幼就有青梅竹马的心上人,怎愿意嫁给他人做妾。哪怕是跟着心上人过得苦一点,那也是幸福的。这豪门深似海,哪有做妾身的好日子过。再才,我若是嫁过去了,我那可怜的心上人怎么办?”

君歌说得,跟真的似的,梨花带雨的。她不是诚心要骗老妇人,而是逼不得已,“老人家,若是那伙人回来询问我的下落,你造成千万帮忙保密。若是落到他们手中……”她掩声而泣,泣不成声。

老妇人赶紧应下,“姑娘,你放心,我们一定替你保密。”

“那这银子,一定得收下。”

“不,姑娘咱们这么有缘,你就当是老妇的干闺女了,遇上干闺女有难,怎能还拿你的逃命钱财。你收着,别再为难我老妇了,不早了,你先休息着吧。明儿你要走了,我得去给你准备些干粮。”

……

夜半,三更天。

祝子鸣还在忙碌着。

死神六个组队里,其行事极为百密而无一疏,每每执行任务,都会向祝子鸣每隔三个时辰报告一次进度情况,那训练有家的鸽子队伍,都上有百只。执行任务的时候,连鸽子都是分工合作的。

祝子鸣身上有鸽子识别的香味,他待在海棠园君歌的书房里,不合一眼地等着。他要知道,究竟是否找到了君歌。

这人一旦心里犯着愁,哪还能有睡意?

第十四章(6)

初夏,夜过半时,空气中到处都串着清凉。

祝子鸣开着窗,那风一往里面吹来,凉凉的,越吹越让人清醒着。

君歌,如果你能感应到我的心,请给点提示,让我不要这样提心吊胆的。告诉我,你活着,你好好的,你就快要回到我身边了。

君歌,只要你好好的。

再也不要把你一个人送走了。你回来,我答应你,无论遇到什么,我们都一起承担。

只要你好好的。

祝子鸣在心里念了千万遍,只希望君歌她好好的,相安无事。

可是,越是这么希望,他的心越是慌乱。

君歌的书桌依旧是那简单的摆设,没有文房四宝中的墨砚与毛笔。

真是奇了,这写字竟然不用毛笔的。祝子鸣端详着君歌自制的竹筒笔,笔尖是鸡毛的那根硬翅所作,仔细一瞧,那尖头有针孔大的小孔,想必墨水正是从那漏出来的,才完全写字功能的。

君歌真是聪明!

祝子鸣在心里夸奖着,仔细一瞧这竹筒笔,竟然有一道裂痕。细细一看,还有墨水漏出来。他一回想,一定是他用这只笔写休书的时候,被君歌一气之下,那么一摔,给摔坏的。

多好的一支笔啊!

祝子鸣看了看它的整体结构,决定自己找材料另作一支,待君歌再回来以后,当做送给她的礼物。

他看了看君歌的书《霸王花》,细细的,一字一目地看下去,越来越佩服书中的女主,一朵被天堂贬下人间的血色玫瑰,不食人间烟火,以男色为生,霸气十足,豪放,野性,狠毒。可细细看下去,这样的女子骨子里却是无比的痴情,她用外表的狠毒来掩饰心中的伤痕,她其实是一奇天下之大奇的痴情女子。只是,遇不上那个懂得欣赏她的美,而不把她从枝干上摘下来的男子,遇不上一个懂她,知她,疼她的男子。

祝子鸣把君歌的书小心掩上,只可惜书还没有结局。他多想看到书中的血玫瑰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君歌,倘若你正是那天堂里贬下人间的血玫瑰,我一定做你的护花使者,不管你有多狠毒,不管你有多少过去。

落花隔着窗户,观望着里头的祝子鸣,叹了叹气,皱眉紧紧皱着。落花和流水都是聪明人,与人相处,都处处谨慎。看着她们家少爷对君歌如此着迷,心里是急得生生的疼着。

不是落花流水的猜测,是千真万确地有证据在手。可,她怎忍心把证据交出收,让祝子鸣心痛。

君歌已成了祝子鸣的梦,若是这个梦给他碎了,他心中还会有爱吗?

落花心中一想,宁愿看见少爷为爱如此痴狂,也不愿看着他如从今一样心中无爱,整个人每天春风满面,实则内心痛苦,完全一具行尸走肉。

罢了,看到君歌对少爷还算真心的份上,这个面具暂时不给她揭了。

祝子鸣咳了咳,“什么时候学会鬼鬼祟祟了,别躲在外面,有什么事进来说。”

落花从正门走了近来,站在祝子鸣的书桌前,不吭声。

祝子鸣看了看书桌上的沙漏,“快四更天了,信鸽快到了吧。”

落花轻轻的应了声,“就快了。”

“不知道找到君歌没有。”祝子鸣抬起头,看着落花,轻声说:“怎么,心里有事,愁眉不展的?我们英勇的落花,也会遇上解决不了的事情?”

落花低沉着声音,“是人都会有烦心事,我也是人。”而且是女人。

祝子鸣弯着嘴角,轻笑,“说说,什么事。我这做主子的说不定能帮你解决。”

落花嘟了嘟嘴,心想,你都自身难保了,还帮我解决。你能好好的不受伤,我就万事大吉了,却另说,“我来看你睡了没,想想这个时候你肯定睡不着,所以过来找你说说话。”

祝子鸣不置可否,继续听着。

“流水带着死神六组的人去处理粮食的事了。”

祝子鸣说:“他们人手够吗,你怎么不去。”

“我留下来,保护少爷的安全。”

祝子鸣欢笑,“我大命,有你和流水,永远死不了,粮食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

落花心里一乐,“少爷,还好你当初向世人隐瞒了真实的产量,否则风清扬一定得意了。已经转移了,三分之一的粮食运往边城,以备作战时急需。另外的,留在城中隐蔽的地方,以供百姓急需。可是,如果真打起仗来,我们也撑不了多久。”

祝子鸣收起笑容,无奈道:“能撑多久是多久。我们不是还能阻止战争吗。一切按计划进行。”

落花勉强一笑。

祝子鸣仰起头,直盯着落花,“我怎么觉得你今天不太对劲,好像一夜间,突然就从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晋升到一个历经沧桑的大婶了。”

落花把自个儿的打扮打量了打量,质疑说:“我有吗?”

祝子鸣从书桌前起了身,顺手抓起桌面上的折扇在手中悠然自得地拍打,围着落花转了一圈,“没有吗?”

“有吗?”

“怎么没有,看看你这身板,看看你这笑容,好像整个人老了几十岁。”

“老了几十岁?”

……

落花不可思议地回望着祝子鸣,脸上表露出的神情有些气愤。少爷怎可以说自己突然老了几十岁,那不是一个老姑娘了吗?

祝子鸣爆笑,“行了,逗你的。只是觉得你今天的表情和口气有些沧桑,感觉你的心老了而已。其实,我们家落花和流水都是一等一的大美女。”

落花眉开眼笑,良久都没有说话,只顾着笑。

祝子鸣轻轻屏开折扇,“出去院子里转转吧。”

他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和落花敞开心扉地交谈。

院子里,花香四溢,凉风轻送,只可惜吸血的蚊虫在这样的夜半正是活跃时期,飞得不亦乐乎。见有俩血液充足的大活人靠近,自是不放过。

祝子鸣情不自禁的往自己上一巴掌,“有蚊子?”

落花屏住呼吸,耳听四方。

……

“是有蚊子,可是怎么不咬我?”

“这是什么年生,连蚊子也懂得怜香惜玉。看来,我祝子鸣真是没良心,把你们俩姐妹拴在身边这么多年,也没能给你们找个好婆家。”

祝子鸣突然伤感起来,在这朦朦胧胧的夜色里,侧头观望着落花,那姿容,真可谓是上等的美色。贴心,忠实,善良,勇敢的落花和流水,其实是祝子鸣心头的一块痛。这么些年了,他早已把这俩丫头当成了自己的妹妹。

可眼见着岁月一年又一年地碾过了俩姐妹的青春年华,他却依旧让她们在漂泊,在江湖的危险中行走。

祝子鸣的声音轻柔着,“落花,等这一次任务完成,我就还你和流水自由。到时候,你们找个喜欢的人家,嫁了。趁我祝子鸣还有能力的时候,我一定把你们的嫁妆办得风风光光的。”

落花哽咽,“少爷……”这么些年,少爷从未明白过她们俩姐妹的心意。落花知道,这不可能。可是,就是这样愿意心甘情愿地守在少爷身旁,默默地看着他,看他幸福,看他深深地爱上君歌。

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她希望他能幸福的那个人,真正地幸福起来,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我们不嫁,如果等不到真正想嫁的人,那就用一辈子去守候。”

“哇,我们家落花眼光这么高,用一辈子都找不到想嫁的人?你没找,怎么知道找不到?”

落花抿嘴一笑,“少爷,不说这个了。”

“那落花想说什么?”

落花隔着夜色,认真地说,“君歌。”

祝子鸣卸下伪装的笑容,满脸伤悲与无奈,原来他那么有势力,也不能在人海中找出一个失散的人,“几时了,信鸽该来了。”

落花肯定说:“不出半刻钟,信鸽就来了。少爷,落花知道,这一回你是动了真情。落花不说君歌的不好,落花只是想少爷的心能永远这么充实,不要再装不进任何一个女人,空空洞洞的。”

祝子鸣顺着亭子的凳子坐下来,欣慰一笑,“”君歌走了进来,就再也不会空空洞洞了

哪怕是她的人走了。他的心,也满满的。哪怕,到最后,剩下恨,也满满的。

祝子鸣不笨,他都知道,一切,一切。

落花心说,你能疯狂地爱上一个人,总比拥有着巨大的财富而形单影只,心灵空洞好。少爷,落花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鸽子飞来,扑腾着翅膀,却无声无息,朝着祝子鸣飞来,轻轻落在他的手臂之上,“果真不出半刻钟。落花真准。”

落花轻笑,“可不,它们都是我训练出来的,连它们心里面在想什么,我都知道。”

祝子鸣揭下信纸,展开一看,一目了然,“落花,备马。”

“少爷,怎么了?”

第十四章(7)

君歌,你会去到哪里?

祝子鸣的心七上八下的,看了晓春回来的信以后,再也没有心情自己安慰自己。那笑容,再也伪装不出来。

是迷了路,困在山里面了?

是被人劫了?

是遇上什么灾难了?

后面的,他不敢想。不敢想,她现在是活着还是怎样。

“备马,我要亲自去把君歌找回来。”

落花急忙道:“可是少爷,朝廷那边还需要我们留下来应付。明儿一早,户部尚书张大人还会拜访祝府。到时候……”

祝子鸣什么心情也没了,整个人的脑子里全是君歌的身影,他克制着自己尽量不去想君歌遇上了麻烦。可是,越是回避这个问题,脑子里越乱,那些想象着君歌遇难的画面犹如血魔一样,张开大口吸干了他的所有,要命般。

越是乱,越是要镇静。这是他告诫自己的,可是他镇静不下来,急匆匆地朝着祝府的马棚走去,“你留下来安排好死神六组的人完全其他任务,把祝府上上下下的事交由管家处理。”他完全相信,平日里训练有家的所有手下人,包括死神勇士,包括祝府的下人,都会把事情给他办得漂漂亮亮的。

落花本是习武之人,走起路来那是一阵风过般的快,可是眼见着祝子鸣快步匆匆地离去,怎么追也追不上。她干脆腾身一跃,从祝子鸣的头顶飞过,脚尖轻轻落地,挡住了祝子鸣的去路,“少爷,我留下来让你一个人去寻少夫人,那万一路上你出了什么事,谁来保护你?”

“你交完任务以后,随后赶来。有你们严密的联络方式,还怕找不到我。放心,我一路会做好印记的。”

说罢,绕开落花,匆匆忙忙地朝着马棚走去。

“少爷,你等等我,就给死神六组飞鸽传书后就随你一同前往。”

“你留下来,把我交代的事办妥了,不许有误。”说话间,祝子鸣已跃身上了马,提着鞍绳,“驾,驾……”

一匹宝马中的精英,膘厚的肉,洁白粗硬的毛顺着身子前亮着耀眼的光泽。那两蹄,厚实而宽大,跑起路来轻盈似飞,没有浑重的踏地声,像马踏飞燕版,又快又轻。

那是祝子鸣的专用马,落花流水为其挑马时,在数百马中选出的精英,身强体壮,又通人性,精灵的快成精了。

“开门……”

看门的守卫不明不白的,“少爷,这大半夜的是去哪儿呢?”

祝子鸣轻吼一声,“开门……”

落花满眼担忧地看着祝子鸣顽强的背影随着奔腾的马儿,消失在夜色,渐渐地,连轻快的蹄儿声,也逐渐平息。

夜,又归于平静。可落花的那颗心,却是百起千伏。

晓春的来信说,君歌了无踪影,他们返回丰城,另外探寻。没有理由,根本没有理由,以死神一组的办事效率,二百里地的地方,怎可能找不到君歌?

她会去了哪里,迷路了吗,安全吗,饿着了吗?要是晚上一个人走在山野里,同上野兽,遇上坏人,怎么办?

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她能在荒山野岭里怎么生存?

他驾着马,乘风而去,那心似这奔腾的马儿一样,一刻不曾停息过。

天不见亮,屋外灰蒙蒙的,将室内逼得浑浑浊浊。

君歌起了早,换了老妇人为她洗净的一席留仙裙,小心翼翼地将银子藏在身上。

离别的时候,老妇人泪眼婆娑,将满满的干粮塞进君歌手里,“闺女,一路小心。”她哽咽,再说不出什么话。君歌的经历她同样有过,能明白这逃婚的辛酸。

君歌不舍,依恋这样慈祥的老人家,满眼感恩地回望,“老人家,回吧。”

……

人生,有多少机遇能撞上这样的好人呢?

她君歌何其幸运,揣着这份感激,千言万语不休说,把这份情揣在心里,永远,永远。除此,她无奈。

这样的无奈,千千万万,谁让人活着就得经受这些让人一辈子或爱或憎的事呢?

她不再回头,怕一回头撞见老妇人的眼泪。她包着老妇人准备的干粮,不禁落下泪水,胸口疼着,裂着。

她绕了道,与晓春追来的行路偏离了方向。头顶上是灰蒙蒙的一片,渐渐地生出曙光。

丰城不大,可靠步行走出去,少也是一个时辰。

小镇只是小镇,不如国都蜀都城那样繁华。君歌衣着鲜亮,往那小镇的小街小巷一走,众人一看,准知道她是从大地方来的。

那样花蕊偏偏地留仙裙穿在身上,真像一大富人家的闺秀。

街道并不繁华,三三两两的走着行人。

这大清早的,就包子铺的人最热闹,几个几个的先后买卖。但凡见到了人,他们都向君歌投来了异样的眼光,像打量一稀有动物一般。

走了好长一段街,天渐渐亮了许多。一路上的包子铺生意很火,看来这里的人家还有足够的米面粮食,不会为生计而愁。

不知道这小镇上,有没有祝子鸣地粮庄与店铺,若是有,她还得赶紧离开这里。晓春地人马一旦回来,定会打探到好的消息。

君歌加快了步伐,撞上前头一个面相和善的大爷,微笑着与其招呼,“老伯,请问这个小镇的隔壁东面,有没有什么镇子或者村庄的?”

“东面,东面靠着运河了,那里可没有什么人家。姑娘打听这个做什么?”说到此,老伯的脸色不太对劲,似恐慌说到这处地儿,见他花白着头发,脸上的皱纹一条一条地像深深的沟壑。那容貌,苍老而年迈,却很温和。

“有运河,那通往哪里?”

“姑娘可别走捷径,那个地方去不得,去不得。”

君歌奇了怪,既然是运河,那沿着河岸走一定顺路,“为什么去不得,运河通往何处?”

“沿海的一条大运河啊,直接接通国都和江南,是商船的主要干道。可是,近几年盗匪越来越多,姑娘还是改走陆路吧。”说着,老伯摇摇头,满口的哀叹。

临走前,老伯还特意嘱咐,“姑娘,过了丰镇就是一个大镇了,到那里你想去哪,都能雇得到马车。看你也是大户人家,雇着马车到哪都安全。这条官道一直太平着。”

官道虽太平,可有了晓春,它就不太平了。君歌答谢以后,朝着小镇东面走去,准备绕个弯返回蜀都城。只要不遇上晓春,遇上盗匪,遇上流氓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小镇虽小,道路却铺得平平坦坦,山野里凿出的大石板,平平地延伸。时不时的,能看见几棵枫树,高高大大的,抖闪着绿中带着火红的叶子。

君歌看着偶尔的行人,给自己壮了壮胆,没事的,只要不碰到晓春,万事都可以应付过去。

这样安慰自己,走起来,也舒畅多了。

大清晨的,天蔚蔚蓝,依旧是明媚的一天,晨光懒洋洋的洒下来,把这个小镇映得红嫩嫩的。

不远处,是一个卖茶水的凉亭,大大的飘着一个用大红颜色书写的飘洒的“茶”字,一看便知是招旗广告。这个时代的广告可不如前世,大街小巷的店面上都闪着五彩的灯倪。

可这样的一片小旗子,也足以让路人一眼明白。

君歌看了看老妇人准备给她的包袱,里面的牛皮水袋满满的,她放了心,绕过茶水凉亭,直接赶路。

“瞧,大夫人家的千金,一定是,看那身打扮,看那白白嫩嫩的粉脸蛋。大哥,这一票有干头。”

茶水凉亭子里,几个大老粗的你们围着一衣着光鲜吗,颇有风度的男子端着大碗,不知是喝着酒还是茶水。

这大清早的,凉亭就有生意,真是难得。

那颇有风度的男子将目光顺着君歌扫了过去,“别议论,看看她往哪赶路 。”

“哟,她朝码头走呢,这不是羊落虎口嘛。”

君歌隔得远远地,瞟了一眼盯着自己看的大男人,赶紧移开目光,顿时心里有虫子爬过,一阵轻颤。她也不慌张,依旧保持着先前的行走速度,心里告诉自己说,别大惊小怪的,不就一群喝茶的男人嘛,没什么可怕的。

可,一想到那些劫财劫色的盗匪,君歌就混身不自在,连脚都有些软了。往深处一想,那些旧时代的深山里,了无人烟的地方,撞上那些野蛮的盗匪,男的被杀害,女的被奸害,还有吃人肉的。

可怕!

不敢往下想了。

君歌挺直了胸脯,往前直直地走去。

这还是大道,即便真是盗匪,他们不敢拿她怎样的。

可是,奇了怪了,怎么通向码头的大石板路这么宽敞,就没有一个行人呢?还是,时候太早了,根本就没有人这么早经过。可是,一般要远航的人或是货物,不都是早早的就去码头赶船了吗?

君歌哪里知道,沿河的那片树林和丰镇的码头,早已被盗匪占领了。这里,已经不是商船行人所专用的码头。她细细一看,宽大的码头上,落叶满地打着旋风,有些凌乱,如同久日无人打扫了。

顿时,她的心凉了半截。

第十五章(1)

子鸣,这个时候,你在哪里?你会不会知道,我会固执地赶回蜀都城找你?你给我下迷药的时候,可曾想过,我会因此而恨你?

恨你!

说将我送走,就送走了。

君歌揣着恨,胆子也就变大了。若是真遇上什么劫财劫色的人,那也认了。

“你是说,姐姐她很有可能还留在客栈?”

晓春对着梅香梅竹胸有成竹地说:“两种可能,一就是少夫人还在客栈,二就是少夫人已经遇害了。”

梅香梅竹顿时傻了眼,“晓春你别吓我们,姐姐她一定好好的,不会有事的。”

晓春见俩丫头挺好对付的,故意吓唬说:“你们就不应该放她走。别以为放她走是为了她好。若是是后者,遇上什么坏人了,她连性命都不保,这世上,没有我们死神勇士找不到的人。连我们都找不到少夫人,很有可能是出了什么意外。”

梅香梅竹顿时后悔莫及,“晓春,那现在怎么办,姐姐还不知道是生是死。”早知道,就不放姐姐走了。只要姐姐活着,什么事都可以解决,可是如果人没了,怎么向少爷交待呢!

晓春见梅香梅竹满脸的愁容中夹着莫大的悔意,心里放心了许多,轻声说:“我誓死也要把少夫人找回来。到时候,你们可不能再纵容她离开。”

梅香梅竹二人拼命地点头,“那快点回客栈看看吧。姐姐一向都很聪明,说不定就是怕你把她给找着了,故意藏在客栈才找不到她的。”

晓春看了看身旁的死神勇士,吩咐说:“六号,你带着两位姑娘随后赶往丰城小镇的客栈。事太紧急,我带着其他兄弟先行一步。”根本不用交待,如何如何接头。他们的行事,早已成了一种惯性,无论发生任何紧急状况,都可以有条有理的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