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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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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的长子朱君在县衙里任职,所以妻妾都带到县城里去了。二子朱庆常年在云城打理当铺,随身只带了结发妻子曲氏,她的小妾春花则留在家里。这春花年方十八,正是干柴烈火的年龄。丈夫常年不回家,难免心焦。朱允贪恋儿媳妇年少乖巧,青春美貌,不由得厚着老脸,抛弃了纲常,与那春花就勾搭上了。
朱允有一个做道士的好友,名叫范旭祝。受范旭祝的影响,朱允也喜欢上了道教。但是,他喜欢的却都是道教中的糟粕部分,对采补术尤其着迷。
在他深宅大院的幽深处,养了一群年少的姑娘。朱允每天早晨,都要吃几枚用女孩的童子尿浸泡出来的大枣。这些姑娘月经来潮的时候,他还将姑娘们的经液收集起来,加上中草药,制成药丸,名曰红铅丸。据说,这种丸药,不但有大补,而且还是一种上好的春药。
这些女孩中的大部分是他花钱买的,也有一部分是市井间无依无靠的流浪女孩。朱允打着积德行善的旗号,将那些漂亮伶俐的收罗到府中。谁也没想到,他背地里干的却是这种龌龊的勾当。
他弄来的这些女孩,初进门的时候,难免面黄肌瘦,蓬头垢面。进了朱府之后,他好饭好菜养着,不久一个个就出挑的水灵娇俏。
有些女孩,因为过早失去亲人,在市井间漂泊,所以她们没有缠足。在那个社会里,没缠足的女人会被人视为另类,称为大脚女人或者天足女人。“大脚”或者“天足”,这在当时,对于女人来说,是很不光彩的。
但是,朱允却不是太计较。
他喜欢缠足的女人,喜欢她们那瘦伶伶的三寸金莲。同时他也喜欢天足女人。他觉得,一个女人,自然长成的一双脚,相比缠裹成畸形的脚来说,别有一番风味。一双秀气的天足,光滑白嫩,曲线优雅,那弯弯的足弓,圆润的足跟,灵巧的五只脚趾丫,都是那么让人动心。
这些女孩中,朱允最喜欢的是梅七巧。
梅七巧七岁那年,父母在一场大洪水中丢了性命。七巧坐在一只大木盆中,被人们救了上来。如果七巧是个男孩子,说不定就被别人抱走了。可当时正是饥荒年月,家家户户都吃了上顿没下顿,谁愿意收养一个姑娘家呢?
七巧之后就流落在附近的村庄里,白天挨家挨户要着吃,晚上便露宿在人家的门洞里。眼看到了冬天,人们看着这个赤着一双脚丫,衣不遮体的小女孩,都说:“这娃儿要是再没个人家收养,只怕要冻死了。”
有人出了一个主意:“听说驻马屯的朱大财主是个大善人,收养了好几个女娃,咱们何不给朱大财主送去?”
立刻就有人拉着她一只黑乎乎的小手问道:“小姑娘,我们把你送到一个有钱人家里,你愿不愿意?”
七巧瞪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打量了众人一番,点了点头。
梅七巧初来朱府的时候,朱允并不喜欢。朱允见这女孩蓬头垢面,脚底板黑乌乌、硬邦邦的,像穿了双铁鞋一样。他厌烦地挥一挥手,对下人说:“把这女孩交给少夫人,让她调理一下,看能不能调理出来。”
凡是能调理出来的女孩,朱允就会留下。凡是调理不出来的,就委托人卖掉。卖不掉的,就将她带到外地,重新遗弃。
朱允平时忙于调理这些女孩,进行所谓的采阴补阳。所以他虽然和儿媳妇春花有私情,却很少到她那里去。
春花知道公爹一天到晚与那些女娃厮守在一起,肯定没什么好事。但是,公爹却又披上了什么“采阴补阳”的道家理论。春花不懂这些理论,所以,也不敢贸然反对。
半年之后,朱允忽然想起梅七巧来了。过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调教的怎么样了。朱允想,如果能调教出来,就留下。假若调教不出来,那就赶紧卖掉。留着她,还要浪费粮食。
想到这里,朱允便吩咐人,将梅七巧叫过来,他要看看。
下人到少夫人那里去叫梅七巧,不一会儿就独自回来了,说:“少夫人不给。”
“为什么?”朱允很诧异。
下人回道:“少夫人说她喜欢那个女孩,留在身边当使唤丫头了。”
朱允气急败坏,心想:“这个贱人,居然敢扣留我的人!”虽然生气,表面上却没表现出来。他不想在下人面前失态。想了想,便让人将一个名叫雨燕的女孩叫了来。这雨燕十七岁了,朱允已经把她玩够了。他对那个下人说:“梅七巧年方八岁,留在少夫人身边当丫头,还嫌太小。不如把雨燕派过去,换七巧回来。”
一脸哀怨的雨燕,被下人带走了。
当梅七巧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朱允大吃一惊。他实在无法将半年前那个蓬头垢面的女孩同眼前这个秀气俊美、清爽伶俐的小女孩联系起来。他说:“少夫人就是有本事,生生把一个丑鸭子变成了百灵鸟。”
八岁的梅七巧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轱辘转了一下,反驳道:“半年前我也不是丑鸭子!”
朱允笑了,脸上带了几分淫荡,他蹲下身子,捏了捏梅七巧的脸颊,说:“是啊,你是很漂亮的一个小丫头。”
梅七巧虽然年少,还是隐隐感觉出朱允的笑容里有那么几邪气。她本能的扭了一下头,躲避着。
梅七巧被安排跟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女孩一起住。夜里,梅七巧感到尿急,就想出去撒尿。有个叫俊香的小女孩拉住了她,问道:“你要干什么?”
梅七巧说:“我要撒尿啊,难道你们这里不允许人家撒尿?”
俊香从屋子角落里抱过一个青色的瓷罐子,说道:“喏。”
梅七巧往罐子里一看,只见里面盛了半罐子鲜艳的大红枣,伸手就要去拿。
俊香打了一下她的手,说:“你干什么啊?”
梅七巧说:“有这么多枣子,我想吃。”
俊香说:“这些枣子,哪轮得上你来吃?”
梅七巧见俊香又是打她的手,又是训斥她,恼了,一把揪住了俊香的头发,一只粉拳狠狠地捶在俊香的背上。
俊香没料到新来的女伴这样厉害,欲待反抗,却被梅七巧牢牢揪住头发,动弹不得。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另一个名叫云霞的女孩赶忙过来解释:“七巧,俊香不许你吃这些枣子,是为你好。”
梅七巧揪着俊香不放,扭头问道:“这么好的枣子不让我吃,是为我好?”
“是啊,因为这些枣子,是老爷要吃的。老爷每天早晨吃,还要拿出来招待一个姓范的道爷。范老爷是咱们老爷的好朋友,常常来这里做客。”云霞说。
梅七巧说:“老爷和老爷的好朋友可以吃,我为什么不可以吃?我只吃一个,老爷又不会知道。”
云霞解释道:“可是,这些枣子,都是我们用小便泡过的,你愿意吃吗?”
“用小便泡过?”梅七巧根本不相信,“你骗我!老爷怎么会吃用小便泡过的枣子呢?”
云霞说:“你不信?”仿佛为了让梅七巧相信,云霞解开衣带,骑在罐子口,往里面撒了一泡尿。
“你真的往里面撒尿?”梅七巧愕然。
云霞说:“你不是要撒尿吗?你也可以。”
梅七巧犹豫了一会,便解开衣带,骑在罐子上,往里面撒尿。
这天夜里,她亲眼看到这几个小姑娘,都往罐子里撒了尿。
睡在床上,她大惑不解。心想,难道老爷真的会吃这些用小便泡过的枣子吗?
第二天早晨,罐子里的枣子被尿液浸泡的胖嘟嘟的,色泽亮红。云霞将罐子里的尿液倒干,把枣子放到一个盘子里,吩咐俊香送过去。
梅七巧大喊一声:“你等等别动!”
俊香吓得一激灵,差一点失手打碎了盘子。梅七巧含着歉意冲俊香一笑,说:“俊香,昨天夜里是我不好。你要是不阻拦,说不定我真吃了那些枣子,还不得恶心死?”
俊香埋怨道:“让你不知道好坏人!”
梅七巧说:“现在我知道了,所以往老爷房里送枣子的事情,我替你干了。”说着,就接过那盘枣子。
湿润的枣子发散出一股股尿液的腥臊气味,梅七巧端着盘子,皱着鼻头往外走。她之所以自告奋勇送枣子,完全是好奇心在作怪。她想亲眼看一看,老爷是怎样吃掉这些枣子的。
梅七巧端着一盘红枣往朱允房间里走的时候,经过一个回廊,回廊尽头又有几个房间。那些房间里,也住着一些女孩,不过年龄要比梅七巧她们大一些。这些姑娘,就是专门给朱允炮制红丸铅提供原料的,有些更大一点的女孩,直接就是朱允亲自采阴补阳的活体。
走过回廊,经过一处花园,才来到朱允的房间。梅七巧送进枣子,被告知朱允还没有醒来。梅七巧没有机会看到朱允亲自吃枣子,只好放下盘子,回来了。
此后的一些日子里,梅七巧自以为生活得很幸福。因为在这里,她一天三顿饭吃得很好,还不用做事。不过,最讨厌的是那个朱允老爷,每天都要督促她们洗澡。而且还会抱抱这个,亲亲那个的,手脚不老实。最让梅七巧不能忍受的,是朱允偶尔会过来,把玩她们的小脚。梅七巧虽然性格倔强,但她知道自己是朱允的人,所以不敢反抗。当朱允过来抱她,捏弄她的小脚的时候,她只好和别的女孩一样,静静地不动。但是,她心中早就气愤难当了。
梅七巧是个不安分的姑娘,一天到头在府上东逛西窜。为此,她被朱允打了好几次。每次挨打,她都倔强地忍着疼不哭,但心里,早就种下了仇恨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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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回家后的第三天,就张罗着给嫣红重新缠足。嫣红一看到她妈妈将洗脚盆,裹脚布,新做起来的尖角绣花鞋,针头线脑什么的摆在炕上,小嘴一撇就哭了起来。
其实吴氏也不忍心给女儿缠足。她知道缠足的滋味。看到女儿撇着小嘴哭得可怜,有那么一瞬间,她心软了。她想,要不等过个一两年,再给她缠足。
但是,这个念头仅仅在脑子里一闪,就被吴氏否决了。当时的女人缠足,大多在六七岁开始。开始缠足的岁数越小,将来的脚就越小。也有的姑娘两三岁就被缠足,长大了后脚就更小。由于脚实在是太小了,所以这样的女人空有一双被男人们称道的小脚,却没法下地行走。她们只好一辈子坐着或者卧着,需要下地的时候,要有人抱着。因此这种女人被人们称为“抱小姐”。尽管“抱小姐”不能行走,但在当时以小脚为美的习俗下,“抱小姐”大多被有钱有势的人娶走了。他们娶了“抱小姐”,既不用下地做饭,也不用打扫门厅,就当一个宠物养着。
吴氏自然希望女儿将来能有一双被人称道的小脚。女人的脚美不美,甚至比身段面容都要重要。为了女儿的一生,吴氏只好狠着心肠,动员女儿裹脚。
她说:“孩子,听话,早早裹脚,将来才能有双周正秀气的小脚。这样你嫁了人,才会讨自己丈夫喜欢。”
嫣红却歪着头说:“就不,就不。反正我听说我那个女婿是个大傻子。傻子还能看懂脚大脚小吗?”
提起女儿的婚事,吴氏深深地惭愧。她叹了一口气,说:“孩子,这都是命啊。你看看你妈,一双小脚赛过全村的女人,但是却摊上你爹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没本事不说,还吸烟片……”
嫣红笑了:“妈妈,你有一双这么好的脚,都嫁不着一个有本事的男人。我呢,将来脚再小,不是还要嫁给那个傻子吗?看来,脚越大越好。我要是脚大了,说不定将来就不会嫁给那个傻子了。”
吴氏哭笑不得:“说不定,还不是十分傻呢。你看刘成叔叔猴精猴精的,他养出来的孩子,会差到哪里去?再说,这都是有婚书的,后悔不得,姻缘都是天注定的。”
嫣红说:“要是注定了,那我的脚是大还是小,都一样的。那样我就更不缠脚了。”
吴氏说:“你不缠脚,将来会被人笑话的。”
嫣红不讲理了:“我的脚,我愿意大就大,愿意小就小,管别人什么事?”
吴氏见小小的女儿油盐不进,急了,威胁道:“好,你要是不缠脚,那我就跳河里淹死!”
吴氏的这招杀手锏,真的唬住了嫣红。想到那天妈妈被河里冲走,想到一连好多天见不到妈妈,她怕了,连忙说:“我听你的话不就行了?”说到这里,小嘴一撇,眼泪就流了下来。
六、嫣红裹脚
吴氏连忙将女儿抱上炕,脱掉她的鞋子,将一双柔软的小脚泡在温水中,并且给揉搓着脚上的灰垢。
嫣红的一双小脚洗净之后,白嫩细腻,粉嘟嘟的像透明一样,煞是可爱。
吴氏又倒了一盆热水,先伸进手去试了试水温,觉得差不多了,就握着女儿的脚踵,给她将两只脚泡在水里。嫣红尖声喊道:“烫,烫死我了!”就要把脚拿出来,但是双腿却被吴氏牢牢按住。
吴氏说:“好好烫一下,你的筋骨才会软和。”
嫣红含着眼泪,看着自己的双脚脚面被水烫得红红的。等到那水稍微凉了一点,吴氏便把女儿的脚从水里拿出来,擦干,抓了一点明矾粉,给女儿洒在脚趾缝里。
嫣红问道:“妈妈,往我脚上撒冰糖干什么啊?”
吴氏说:“这是明矾,不是冰糖。”
“干什么呢?我的脚又不会吃明矾。”
吴氏说:“这是有讲究的,撒了明矾,你的脚皮就紧了,也不会烂脚趾丫。”
嫣红说:“跟男孩子玩才会烂脚趾丫,我又没跟男孩子玩。”
吴氏见女儿裹缠不清,也不说话,一用力,将嫣红的四只脚趾使劲地窝在脚底上,只听到骨节轻微的咯吱声。嫣红一边挣扎,一边惨叫起来。吴氏牢牢地握住,任凭嫣红挣扎。相当年吴氏也是惨叫挣扎的,她的妈妈就这样牢牢握住她一只脚不放。一直等她挣扎的再也没有力气了,才给她往脚上缠裹脚布。
吴氏从嫣红足尖开始缠。一根根,一道道,绕着,一丝不拘。不一会儿,嫣红的一只脚就被被缠的像个一头尖尖的粽子了。
等到一只小脚被密密层层、纹丝不漏缠好了以后,嫣红只觉得那只脚既闷疼,又胀麻。那滋味,像火烧的一样。
吴氏紧接着用针线将缠脚布牢牢地缝了起来。
等吴氏握住嫣红另一只脚的时候,嫣红浑身颤抖,哀求道:“妈妈,我再也不敢了,这只脚,不要给我缠了。”
吴氏说:“哪能只缠一只脚呢?这样你不成瘸子了吗?”她虽然心疼,还是狠着心,如法炮制,给嫣红缠好了另一只脚。
嫣红的两只眼睛都哭肿了。
吴氏将小鞋给女儿穿上了。
吴氏说:“孩子,穿上新鞋了,来,站起来走一走,让妈妈看看。”
嫣红刚一站,卧在脚心的四根脚趾头便钻心般的疼痛。她赶忙坐下了。
但吴氏却扶着她,非得让她走路。
这不是吴氏有意折腾女儿。实际上女子初缠脚之后,是必须经历这一步的。经过走动,卧在脚心的脚趾骨节会渐渐断掉。断掉了骨节,那双脚才会成型。
嫣红挣扎着,忍着剧烈的疼痛,被妈妈扶着走了一会。然后,才让她上炕休息。整整一天,嫣红都是在痛苦中度过的。她很想将脚偷偷地放开。但是,妈妈一刻不停的监视着她。入夜,嫣红疼的睡不着。她一边嘤嘤哭着,一边暗暗地诅咒着妈妈。妈妈却搂着她,轻声地安慰。
第二天早晨起来,嫣红觉得脚更疼了。其实这个时候,那双受伤的脚已经肿胀了。一双肿胀的脚被那样牢牢地缠着,怎么能不疼呢?但是,妈妈还是强扶着她,在地上走了一会。
终于盼到妈妈给她解开裹脚布的一天了。嫣红心想,不知道我的脚会变成什么样子。这次解开裹脚布,我一定要让我的脚吹一吹风,晒一晒太阳,轻松一下。
刚一解开裹脚布,嫣红就愣了。自己的脚脏巴巴的不说,那脚趾头,都弯曲的不成样子了。她说:“妈妈,我的脚丑死了!”
吴氏笑着说:“要是这样,真是丑死了。不过裹下去慢慢就好看了。”
嫣红说:“还裹啊?还没成吗?”
吴氏说:“裹好一双小脚,需要几年的时间,你以为那么容易?”
吴氏给女儿洗了脚,再次缠上裹脚布,但是嫣红明显感到,这一次妈妈缠裹脚布的力度,比上一次紧了一些。她虽然提出抗议,但是无效。妈妈给她裹完了脚后,接着又用针线将裹脚布缝上了。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妈妈给嫣红裹脚,一次比一次紧,遭到了嫣红的强烈抗议。
前几天,当吴氏再次给嫣红放开双足的时候,嫣红踢蹬着脚,说什么也不让吴氏再给她裹足了。吴氏哄她说:“这是最后一次,下一次就开始一次比一次松快了。”
嫣红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盯着吴氏,问道:“骗人是小狗?”
为了女儿的未来,自己小狗就小狗,小猪就小猪,无所谓了。于是,她很笃定地点了点头。
嫣红这才伸出双脚让妈妈给她裹脚。这一次,她试出妈妈裹脚的力量比上一次又加重了,心想,妈妈你真狠毒!将来长大了,我要是做了妈妈,一定不会像你一样给我的女儿裹脚。
其实嫣红哪里知道,她前些日子所受的,只是繁杂的裹脚过程中的第一步,那叫“试缠”。
“试缠”在所有的裹脚步骤中属于最轻松的了。试缠的目的,只是限制双脚的进一步发育,并且将大拇指外的其它脚趾初步压向脚心。在这个过程中,裹脚的人,只是感到有一种紧束的难受。这时候,被压向脚心的脚趾,只是筋骨受屈,并没有断开。
接下来的步骤就是比较严酷的“试紧”了。
这几天,嫣红发觉妈妈制作了一些新裹脚布。这些裹脚布,要比之前用的那些宽。而且,妈妈还将这些裹脚布浆洗了一番,挂在院子南头那棵白果树上晾晒。
那一天秋风好个凉,那些裹脚布在风中飘飘扬扬像旗子一样招展。忽然一股更大的风卷来,那裹脚布随着枯枝黄叶挂落在地上。嫣红披着妈妈的大棉袄,蹀躞着小脚跑到院子里拣那些裹脚布。当她把裹脚布拿在手里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异常。因为她明显地感觉出,这些裹脚布被妈妈浆洗得刚硬,完全不像之前的裹脚布一样,是柔软的。
为此她向妈妈提出抗议,说:“这种裹脚布,会把我的小脚弄疼的。”
妈妈默然的接受了女儿的抗议,并且给女儿解开了脚上的旧裹脚布。嫣红完全没有在意,她以为这一次应该和前几次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会缠的再紧一些,只不过裹脚布比之前的粗硬了一点而已。因此,她很温驯的接受了妈妈的摆弄。
但是,妈妈接下来的操作步骤却和以前不一样了。只见她先用一根裹脚布缠住了嫣红紧靠大拇指的第二根脚趾,用力往脚心拉。等拉到脚心,再往脚大拇趾根部斜拉,在嫣红尖声的哭闹声里,她把这只脚趾用裹脚布固定好了。
然后,又用另一根裹脚布将嫣红的第五根脚趾缠了起来,并且用力往脚心拉。嫣红不干了,踢了妈妈一脚,挣脱开了,脚上拖拉着半遮裹脚布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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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红跑出去的时候,正好遇见小石头蹲在街头无聊地看蚂蚁钻洞。他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灰裤子,一件蓝色的上衣都没有扣子,任肚皮被料峭的秋风刮过。他很专注,画了一个圈儿,只许那些蚂蚁在圈中活动。有那跑出圈外的蚂蚁,都被他一丝不苟的逮了进去。他鼻孔里流出半尺长的鼻涕,直流到那些蚂蚁身上。有的蚂蚁被这粘稠的什物袭击后,仿佛遭了灭顶之灾,身子卷曲,极力的挣扎着。
这小石头是三年前跟着父亲朱越风从东北回到老家的,说话有点结巴,还东北腔。所以,伙伴们不喜欢跟他玩。嫣红缠脚的这些日子,不能满街跑,只能时不时在自家门口走一走。所以,小石头就常常独自一人在嫣红门口玩,期待着嫣红出来。
嫣红跟他熟了,会常常说一些谜语让他猜。嫣红的谜语他总是猜不透,最后还要嫣红说谜底。因此,他对嫣红很崇拜。有时候看着嫣红秀气的脸蛋,以及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石头就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娶嫣红!”
今天刮大风,他本以为嫣红不会出来了。他百无聊赖的跟那蚂蚁玩着,忽然听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嫣红真的出来了。不过她的样子很狼狈。一只脚穿着鞋子,另一只脚赤着,脚上还拖拉着一根裹脚布。
石头知道,这嫣红显然不是出来跟他玩的,好像在逃避什么。他想也没想,走到嫣红身旁,背过身弓下腰。嫣红会意,往他背上一趴。石头背起嫣红,急速地钻进一个菜园子里。菜园中有一个大麦秸垛,人们平时取草,在中间挖了好大一个洞。石头背着嫣红,来到草垛旁。嫣红会意,从石头背上出溜下来,弓着身子钻进了麦秸垛里。
石头说:“你先藏好,我出去看看。”说着,就往外走去,溜溜达达,哼着歌,装得若无其事。
吴氏就在这时候赶了出来,嘴里还喊着:“嫣红,嫣红哎……”
“婶,你找嫣红啊?”石头眨巴着眼睛问道。
吴氏说:“是啊是啊,这兔羔孩子跑哪里去了?”
石头问道:“她为什么跑了呢?打碎了家里的吃饭碗?还是弄断了家里的吃饭筷子?”他这样问,是因为在这两件事情上,他都被自己的父亲朱越风峰打过。
吴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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